爱你中文网 > 都市小说 > 我在东京开钱庄 > 第305章 新型霍米兹
    相比第一座岛屿相对混杂无序的环境,第二座岛屿就显得“安静”许多。

    岛屿被三大族群统治。

    一个是狼群,数量巨大,足足543只,成年肩高在90~100cm,体长从1.8~2.3米,体重为110~130kg,皮毛颜色主要为灰色、白色和黑色相混,也有单一的灰色和黑色。

    头骨巨大,强壮的下颚和颈部肌肉,锋锐的獠牙,使其可以轻松破坏大型猎物的骨骼。

    长而有力的腿,使其奔跑速度可达80公里/小时!

    首领是一头银灰色的狼,肩高1.3米,如果算上头颅,高大约1.7米,体长2.7米,体重170kg,威武漂亮。

    从个体数据来看,这种狼的变化并不是很大,和上一座岛屿中的霸主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然而,狼最可怕的是群体协作能力!

    543只巨狼组成的狼群,所过之处,怕是没有什么动物敢撄其锋!

    怪不得这座岛屿上没有别的大型猛兽。

    第二个族群是蝙蝠!

    这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

    众所周知,人类的免疫系统全开模式就是“发烧”,这是为了以温度的升高代价来消灭多数病原体的应激身体状态。如果常时间处于这种高温中身体是受不了的,简单地说,发烧带来的结果就是——你的身体和病毒,总得死一个!

    而蝙蝠的飞行特性导致了其超高的新陈代谢率,天天浑身发烧40c,搁人身上,早特么烧成智障挂了,但它们却像没事一样,生活就是发烧,发烧就是生活,全天免疫系统火力全开,完全没问题!

    几百万年的持续高烧,带来了蝙蝠免疫系统对炎症的持续应答,它们的身体时刻准备御敌,不像人类,不感染病毒细菌,白细胞和t细胞根本不会上班。

    而超高的新陈代谢率意味着,蝙蝠在进行着普通哺乳动物难以想象的细胞快速更新。

    正常来说,细胞更新是有定数的,次数多了,一般生物体的dna复制肯定会出错。

    但蝙蝠经过千百万年高烧不退的进化,非但细胞分裂不会出错,甚至还能玩“dna修复”!

    简单来说,就是几乎不会生病得癌,能把人类羡慕死!

    作为哺乳动物居然会飞,每天高烧不退还在夜空下蹦迪,氧化应激水平超高、dna损伤修复能力超强、固有免疫应答系统24小时不关机……什么埃博拉、马尔堡、狂犬病、sars等病毒,完全干不死这奇葩玩意。

    谁也不知道,有多少病毒在蝙蝠身上平静地共存着,说是地球上最恐怖的病毒罐子也不为过!

    这座岛屿上的蝙蝠,身高在50cm左右,翼展达3米,堪称怪物!

    大眼、渐渐的耳朵、一对“僵尸牙”,平时是素食动物,以水果为生,可是一旦被激怒,瞬间就会变成吸血怪物!

    而且,谁也不知道犄角旮旯中生存着多少蝙蝠。

    进清十郎没有细数过,但初步估算也在1000以上!

    以它们的体型和数量,就算狼群也不敢招惹它们。

    第三个族群是信天翁。

    一种体型和翼展都非常大、很漂亮的鸟类。

    身体纯白,翅膀的尖端和后缘是黑色,头大脑构造比较独特,左右两个部分可以分开来独立休息,可以毫不间断地在空中飞行一个星期,60天环绕地球飞行一圈!

    只不过,海洋的变化却为其生存带来了极大困扰。

    这种信天翁在海岛上筑巢,常年生活在海面上,但海洋中的生物变化更大,固然食物变得更加丰富,但能够猎杀海鸟的鱼类也变多。

    或许这就是它们双翅进化的根源。

    进清十郎曾亲眼目睹这种信天翁一翅膀扇晕一头野狼!

    当然,不是昏迷,只是眩晕了好一会儿。

    如果换做猛禽类,就这一会儿功夫,就足以杀死对方!

    相比野狼和蝙蝠,信天翁族群的数量只有82只。

    进清十郎上次来时还有120多只呢。

    看来生活得很艰难。

    三大族群分占岛屿的三个方向,狼群主要活跃在平原和山丘地带,蝙蝠主要是山洞、密林中,信天翁在海边的悬崖峭壁。

    剩余的900个霍米兹都用在这座岛屿的生物上。

    主要是狼群。

    因为狼群的服从协作能力强。

    变成“狼人”后,应该会保留这个习惯。

    信天翁和蝙蝠是作为空军存在。

    另外还有10个30多米高的树人。

    关键是不能只有高度,否则完全可以制造出50多米高的树人,但过于“纤细”的身材根本无法受力,很容易把身体弄断。

    他制造的这10个树人,腰身直径都在7~8米!

    还有一些小型的动植物霍米兹,比如花朵,只是数量不多。

    这次的新型霍米兹给了他很大惊喜。

    保存动物时的本能,不仅更有利于统治——不管他承认与否,所有霍米兹都相当于他的子民——同时也能保存、或者进化动物时便拥有的天赋。

    最重要的是能够延长霍米兹的寿命,不用再担心投入的灵魂寿命太短!

    人类灵魂与动物自身的灵魂融合,而不是取代,甚至能够突破原来的寿命极限。

    不知道修炼之后,寿命是否还能提高,需要时间来验证。

    还有一个惊喜,就是一些差异个体的诞生。

    猩猩、狮子和野狼族群中,居然诞生出几个近乎人类的个体!

    一般动植物制造出的霍米兹,都会保留本体的特征,比如牛角、象鼻、翅膀等,一个个更像妖类。

    而这三个族群中诞生的差异个体,却和人类相差无几,虽然丑了点、过分强壮了点。

    猩猩族群中有1个,身高2.2米的黑大个,除了腿毛和胸腹部的毛,别的部位均无毛。光头,眉脊高耸,双眼凹陷,鼻孔大,嘴巴大,耳朵小,肩膀又宽又圆,脖子、四肢异常粗壮,尤其双臂,肌肉坟起,怕是正常衣服都没办法穿。所谓“胳膊上能跑马”说得大概就是这种,只需往那一站,保证能把人吓走。

    狮子族群中1个,身高2.1米,金色毛发,胡须发达,五官轮廓深邃,黄蓝色瞳孔,标准的狮鼻阔口,头部较大,脸型颇宽,皮肤较白,很像北欧人种,体型强壮,也是4“人”中唯一看得过去的一个。

    狼群中2个,长相极为相似,银灰色毛发,脸部较长,习惯板着脸,没有表情,一双黄褐色的眼睛,没有丝毫温度,给人一种狠戾的印象。

    虽然长得吓人,但身材却出奇的好。

    2米出头的身高,体型修长矫健,胸肩宽阔,双腿长而强健,堪比模特身材!

    按理说,它们都属于各自种族的淘汰者,体型“娇小”,进化方向偏了。

    但进清十郎正好需要它们,方便带出去帮自己办事,比如跑腿打杂什么的。

    从现在起,应当用“他们”来称呼它们。

    分别为四人起了一个名字。

    大猩猩的名字叫“丰臣袁二”。

    狮子叫“托尔”,外形和前世某部作品中的雷神很像,除了身高。

    两个狼人分别叫“斯库尔”和“哈提”,神话传说中巨狼芬里尔的两个儿子。

    进清十郎特意把所有霍米兹集中起来训话。

    1321人整。

    其中,狼群排列最为整齐,俨然一支军队,井然有序。

    相比之下,其他霍米兹则像是一个杂牌军,有的抠鼻子,有的干脆坐下抠脚,还有的人互相怒视,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意思。

    托尔四人站在他身侧。

    看着眼前稀稀拉拉、毫无秩序可言的1000多人,进清十郎面色一沉,突然释放出自己的霸王色霸气。

    “啪叽!”1321人全部趴在地上,包括他身侧的托尔四人。

    有胆小的更是直接失禁。

    才刚刚变成霍米兹,保留了动物记忆,还没适应现在的身份转变。

    草木弯折。

    所有声音瞬间消失!

    “呼——”进清十郎收敛霸气后,一阵轻风才轻飘飘吹拂而过,似是在努力减小动静。

    “站起来!”进清十郎淡淡说道。

    松松垮垮的众“人”这才记起来,眼前这位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魔鬼!

    争抢着站起身子,就连双腿发软无力的也被旁边的同伴拽起来。

    分族群列队。

    “从今天起,我的话就是命令,必须不打折扣地执行!”进清十郎扫视一眼后,无视散发出的阵阵酸臭,淡淡说道。

    没人捧场。

    所有霍米兹都低着头,表示臣服。

    “听到没有?”进清十郎声音一沉,主动问道。

    “听到了!”

    “听到了!”

    回应声这才响起,倒是足够响亮,却稀稀拉拉,完全没有气势可言。

    “不听话的后果……”进清十郎说着,身子突然飞了起来,悬浮在50多米高的半空中。

    所有霍米兹都仰头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阳光有些刺眼。

    虽然已经下午16点,但阳光依旧强烈。

    进清十郎深吸一口气,微微垂下眼睑,而后缓缓伸出右手,对着前方虚空一握。

    一道电光在他手中出现,如同一杆几米长的长枪。

    几乎瞬息之间,这道雷电长枪就化作几十米长,鹅蛋粗细。

    下方一阵骚乱。

    动物对天威有一种本能的敬畏,这也是他选择雷电的原因。

    进清十郎抬手,将手中的雷电长枪掷了出去。

    目标一座低矮的山丘。

    “轰”的一声雷霆巨响,好似火药开山,无数石块、泥土冲天而起,沸沸扬扬,太阳都被遮蔽!

    顿悟之后,他对自己念能力的控制力提升不少。

    下方的霍米兹,不管多么庞大的体型,都一阵瑟瑟发抖。

    雷霆!

    这个魔鬼居然还能操控雷霆!

    不过,数量最多的“狼人”,眼中却闪烁着一种近乎狂热的神采!

    这样的人,才配做他们的主人!

    进清十郎缓缓落下。

    下方的骚动瞬间消失,再次变得鸦雀无声,甚至身形、队列都比之前整齐许多,齐齐低头,不敢直视他。

    “这就是不听话的后果!”进清十郎淡淡重复一遍。

    这次,再没人敢忽视!

    “现在,我说下规矩。”进清十郎这才说道,“首先,必须保持整洁,先把厕所给我建起来;其次,你们各自的族群,各自管理好,和平共处,不许再厮杀闹事;还有,各自开辟出一块生活区域,根据你们脑子里的知识……算了,先尽快熟悉你们现在的身份变化,消化脑子里的知识!”

    “是!”这次的应答声格外整齐。

    “几天后我会来考察,凡是通过考察的,都会成为我的子民!”进清十郎宣告道。

    不是他想过一把国王的瘾,嫌麻烦还来不及呢,而是对野兽而言,首领制才是最有效、最好的管理方式。

    每个族群都有各自的首领,直接把权力下放就好,他又不用担心被造反。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明显感觉到眼前的气氛一变。

    从之前深深的畏惧,转变成敬畏中夹杂着浓浓的兴奋,欢欣鼓舞!

    对动物族群而言,一个强大的首领,意味着更优渥的生存条件、更安全高效的种族延续!

    “请问,我们该怎么称呼您?”狼人族群最前方,2.7米高的狼人首领忽然问道。

    满怀敬畏。

    “称呼我为‘大人’就好!”进清十郎说道,“现在的你们,还没有资格用别的称呼。”

    “是!”狼人首领非但没有不满,反倒理所当然地应了一声。

    信心满满。

    他们一定会全部成为这位大人的子民!

    “大人,我们习惯居住在海边的峭壁上。”信天翁的首领弱弱问道。

    “改!”进清十郎冷漠说道。

    信天翁不敢再开口,老老实实应了一声。

    “好好消化你们脑子里的知识,哪怕只是掌握最基本的一些,你们的生存都不会再是问题!”进清十郎扫视一圈,这才说道。

    保留动物记忆和本能的缺点也有不少。

    不过这些都是能够纠正的。

    “几天后,合格的,我会传授你们一些本领。”进清十郎又拿六式来忽悠人。

    本来就准备传授给它们的。

    修炼六式后,实力至少能强出几十倍,就算种地也会效率更高!

    而且,可以狩猎海中大鱼、巨兽,保证食物充沛。

    如果遇到外部威胁,也可以转为战力。

    一句话,让所有霍米兹的兴奋度再次拔高!

    “你们四个跟我回去。”处理完岛上的事宜,进清十郎转身对托尔四人说道。

    准备离开了。

    那些霍米兹消化脑中的知识需要一段时间,现在说什么也听不进去。

    “是!”四人半是惊喜、半是疑惑地看着他,不知道他准备怎么带自己四人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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