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中文网 > 科幻小说 > 影帝的诸天轮回 > 第三卷:缝纫机乐队 0091、有问题
    “我觉得有问题。”

    最终,程宫还是直截了当表达了反对。

    他反对将这首《日落大道》微调后的《路》,作为乐队的主打歌。

    他的理由很充分。

    “这首歌的确是好,无论从编曲、配乐还有词上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首好歌。但好歌不代表就能火,我做经纪人这么多年,见多了拿着好歌也出不了头,最后劣币逐良币的事情。”

    “《路》这首歌儿可以等咱们乐队红了以后拿出来刷刷逼格,但现在不行,咱们现在一文不值,我们需要的主打歌一定是要旋律简单,朗朗上口,一听就能抓住人耳朵的东西!”

    “那不就是流行吗?”杨双树皱眉道。

    前面说过,摇滚的看不起玩流行的,就是跟两者之间的差异有关。

    从乐理上来说,摇滚重整体、重编曲,摇滚一般先由乐手写出riff,做出编曲,再在上面加旋律、加词;而流行乐重主旋律、重人声,一般是先有了人声旋律和词,再找人配上伴奏和弦、做编曲。

    所以摇滚往往比流行乐更具有音乐性和高级审美感。

    从内容和精神上来说,玩摇滚的大多数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喜好来做音乐,承载的是自己的梦想、喜好和想法,摇滚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自己最想表达的。

    而流行乐则大多数是附和市场,市场需求什么,就去做什么,而且过度商业化使得音乐的产出变成流水线,大部分流行乐曲调都简单乏味。除了极少数有态度的音乐人,流行乐的出现就是为了商业,从动机上就不真诚和纯粹。

    因此,一个摇滚乐队如果要向流行靠拢,就像是一个人要放弃自己一直坚持的底线一样。

    程宫道:“老爷子,当年破吉他乐队那么火,怎么就突然死了?就是因为他们不流行!不够大众!”

    “你脱离了大众,大众就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们必须把摇滚和流行结合起来,借流行的皮,来包装摇滚的内核。”

    “这样,我也有首歌,我拿出来无偿授权给咱们乐队用,咱们先唱这个!”程宫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突然一挥手道。

    然后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奋笔疾书。

    写得正是他的那首《都选ine》,间奏和尾奏的riff跟林肯公园的《papercut》一模一样。”

    “不是吧?”胡亮皱眉,“这么说这首歌是抄的?”

    程宫脸色变了变,但旋即就哈哈一笑,对苏乙竖起大拇指:“好耳朵!”

    他立刻转头问杨双树:“老爷子,你是不是也听出来了?”

    杨双树点头:“对,听出来了。”

    “老爷子听出来了都不说话,十一,你知道为什么吗?”程宫问苏乙。

    还能为什么?因为现在乐坛上大家都这么干,还美其名曰致敬。

    只要致敬的是国外的,没人会跑来打版权官司的,大可以随便致敬,这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借鉴一下,向经典致敬,不用我多说了吧十一?”程宫笑呵呵看着苏乙,“来这儿都是有能耐的,就你指出来,这显得你很没有经验。”

    苏乙眉毛一竖,道:“这特么很不摇滚!”

    “摇个屁滚,先活下来再说吧!”程宫不屑一摆手,“别跟我装什么清高,等你饭都吃不上的时候你会知道今天的你有多幼稚。”

    “不是,宫哥,要是真致敬的话咱以后致敬,主打歌可不能致敬,会被同行笑话的。”胡亮道,“要不……”

    “要不什么?”程宫毫不客气打断他,“要不我回京都,你们自己玩儿,怎么样?”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