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郎伴娘进化记》 第1章 单向重逢 G市乡下,乡村窄窄的马路边伫立着一所漂亮的房屋。房屋只有一层,很高,贴着米白的瓷砖,透过磨砂的玻璃大窗户可以隐约看见浅紫色的窗帘;棕色的房门上还贴着一个福字,火红的颜色已经褪去,但依旧稳稳地附在门上。紧连着房屋前的是与它同高的水泥台子,台子的一侧有序地排列着扫帚、拖把等物什以及锄头、簸箕等农具,另一侧是一个洗菜用的高高的浅浅的池子,用来洗菜。水泥台子中间是台阶,连着着比房子低了大概十公分左右的院子,院子又比外面的马路高了大概五公分,很宽,左右两边都用空心砖砌的高墙与周围的房子院子隔开,院子的前面用实心的小块红砖砌起了一堵墙,大概有一米高的样子,把院子和外面的马路隔开了,中间大概缺了三米没有砌,装山了一个铁栅栏,作通行之用。院子的右边是一件很宽的厢房,和正房的模样大概是差不多的。厢房前面是葡萄架,上面挂着一串串葡萄,尚未成熟,那颜色像是被人用重重的油菜画上去的,显得厚重。葡萄架下面有一张长长的木质靠背椅子,在厢房的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棚子。 日暮西沉的时候,林之遥插着耳机背着包进了院子、上了台阶、推开了门。 客厅地上是一堆花花绿绿的吃食,沙发上坐着自己从未见过的陌生阿姨和她再熟悉不过的老妈,两人听见推门声都不约而同朝她的方向看过来。陌生阿姨在短短的几秒内从上到下打量了她一眼,随即露出了满意欢欣的笑容;自家老妈正好相反,勉强向她咧开嘴角。 她扯下耳机,露出了一个自认为还算得体的笑容。 有完没完了?出于礼貌,她只能在心里面默默朝着对面的陌生人翻一个白眼。 这个月的第几次了?好像是第三次了吧! “哎呀之遥,转眼你都这么大了。听说你上个月刚从北京回来,现在在哪里上班呢?” “学校。” 林之遥一面打量着对面的妇人,一边在脑子里面反复搜索,确认自己从未认识她。 现在做媒的都自来熟吗? “哎呀姑妈等你半天了,你从北京回来我就一直想见你呢。” 姑妈?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有那么一个姑妈? 管她呢。 林之遥摆出一副抱歉的神色:“我今天和男朋友出去吃饭了,回来得有些晚,不好意思啊姑妈。” Bingo。 送走姑妈,哦不,媒婆,林之遥和陈凤双双瘫倒在沙发上,长舒一口气。 “妈,我啥时候多了一个姑妈?” “不知道,估计从地底钻出来的。你爸走了之后这些远房的七大姑八大姨我就分不清了。” “对了,你男朋友怎么回事?啥时候有的?”陈凤从沙发上面直起身子。 “和我刚才那位姑妈一样,地底钻出来的。” “行!我做饭去了,你上了一周课也累了先去休息一下,等会儿出来吃饭。” 林之遥换了衣服,趴在门框上看着厨房里忙碌的陈凤。 煤气灶上的蓝色火苗舔着锅底,一股股水汽从锅盖中间的小孔中喷涌而出,陈凤穿着一个黑色的纯棉T恤,低着头站在灶台边上切着西红柿。 比起同年龄的人,陈凤显然要老一些:皮肤因为风吹日晒而变得暗沉长满皱纹和色斑,一双手因为常年干农活而全是伤口结痂的痕迹和死皮,略微佝偻的背影,稀疏的头发。虽然如今她已经少了很多担忧,不用再做重活,身体也因此好了很多。但是之前那些劳累的日子在身上刻下的痕迹,确是怎么也去不掉了。 林之遥看过她妈妈年轻时候的照片,皮肤白皙,身材苗条,像夜色一眼黑的头发斜斜地绑了辫子落在肩头,大眼睛波光粼粼,里头好像盛满了天上的星星,是个标志的美女。 生活乐此不疲地雕刻着每一个人,它偏爱有的人,于是它悄悄走过,不忍心惊扰了他们;它对另一些则不太上心,于是拿起手里的凿子一顿乱挥,叫他们受尽磨难,日益沧桑。 陈凤属于第二类。 小时候家境拮据,连小学都没能上完;遇上一个好丈夫,同时却也碰上一个并不称职、甚至可以说是尖酸刻薄的婆婆;而后生下一女,月子里落下一身伤病,女儿还未满周岁就夭折;后来生下身体羸弱的林之遥,劳心劳力才让她平安长大;等到女儿上了大学,本以为一切苦难到了头,自己的丈夫却因为肺癌走了。 艰难至此。 关于年轻时候的种种,她却从未在林之遥面前提起半分,这些都是林之遥从外婆口中得知的。陈凤永远都是一副笑盈盈的样子,好像从前的种种从未发生过。 就像现在,她还在哼着歌乐呵呵地在厨房里忙碌。 林之遥突然鼻头一酸,连忙转身走进客厅。 晚饭陈凤做了糖醋排骨、白灼菜心外加西红柿鸡蛋汤,林之遥吃得很是开心。倒是对面的陈凤,扒拉两口饭,又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看看自家女儿,偶尔与林之遥目光对视,她又急急忙忙低下头,如无其事。 之遥很清楚她在想什么,一定是今天上门的那位“姑妈”,让她又开始担心林之遥的婚事了。 她马上二十六了,仍旧独自一人,甚至连交往过密的异性都没有。任何一个母亲面临这样的情况,都难免会着急的。 可是有些事情终究强求不来。 之遥往陈凤的碗里夹了一块排骨。“妈,其实呢,我最近已经在考虑找男朋友了,不过还没有遇见合适的。” 陈凤抬起头来,放下手里的碗,又拍拍她的肩膀:“要找一个合适的。” 她点点头。 吃完晚饭林之遥洗了个澡,坐在院子里面吹风。她在北京的时候,那里的晚风掺杂着热气和躁动,吹得人烦躁不安昏昏欲睡;回了老家,乡下的晚风夹带着乡间草木的芬芳,透过薄薄的睡衣,好像透进了每一个毛孔之中。之遥越来越清醒,抬头望着头顶的葡萄架。叶子在晚风里东摇西晃,在地上晃出奇形怪状的影子。 从前的画面开始在眼前浮现:老头坐在葡萄架下面抽烟,陈凤劝阻不成两人开始斗嘴,最后老头摘了两串葡萄洗干净了哄陈凤。 林之遥从椅子上站起来,摘了一颗葡萄剥开皮放进嘴里,眉头一皱又给吐出来了。 酸的。 “老头,对不起。”之遥望着地上那颗葡萄,喃喃道。 林之遥回房间的时候,床头柜上放着一张信纸,上面的字是用铅笔写的,字迹工整却并不好看,字里行间能看出写信的人写得很费劲,信纸的某些地方甚至因为反复修改而被橡皮搓破了洞。 家里只有她和陈凤两个人。 明亮的灯光下,她坐在床上一字一句认真看着那封连格式都不对的信。 上面这样写道: 之遥,就是你26岁生日了。我看得出来你不在意这个,小时候你不在意,大了就更不在意了。但是我猜小夏肯定要为你过生日,毕竟她连我的生日都记得。明天你和小夏出去好好玩一玩吧,不用管我,妈妈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在过生日。我给你包了一个生日红包,钱不多,是妈妈的心意,对了,我连你爸爸的份一起包了。祝妈妈的小之遥生日快乐。 “我的名字也能写得这么丑。”她红着眼眶嘀咕,“不过真好。” 夜深的时候她正抱着电脑趴在床上准备课件,微信提示音响起。 夏夜:【之遥,明天去逛街吗?】 夏夜是林之遥的闺蜜,两人从初一就认识,陪伴了彼此很多年。林之遥从北京回来之后就一直忙着工作的事情,夏夜也忙着照看自己的咖啡馆,除了夏夜去机场接林之遥那一天,两人就没有私下聚过。 【好的】 【得嘞,明天早上10点我来你家门口接你。】 夏夜住在市里,林之遥住在乡下,中间隔着一个多小时车程的路程。 夏夜带着她直奔商场,拉着她几乎把商场逛了个遍。 “我和你说,你不要成天过得跟个修女一样。你十二岁的时候就这样,怎么马上二十六了还这样。你看你看,天天打扮得跟个学生妹似的。”数落她一遍之后,夏夜穿着一字肩的牛仔连衣裙脚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如履平地,连拉带拽把林之遥拖进了一家时装店里。 至于这么嫌弃吗? 林之遥低头看看自己,米色雪纺衬衫九分浅色牛仔裤加帆布鞋,这不挺好的吗? “我的小姐你就饶了我吧,高跟鞋我真的穿不了。” 她还记得找工作那段时间天天穿高跟鞋跑面试的滋味。 “不行,今天你必须把这帆布鞋给我脱下来。我和你说你不能惯着自己,穿高跟鞋可以防身的你懂不懂?”夏夜一边说一遍把林之遥的帆布鞋脱了下来,给她换上了一双六公分的一字黑色细高跟凉鞋。 为庆祝她的二十六岁生日,夏夜帮她买了一大堆东西,衣服化妆品应有尽有。她拎着手里面沉甸甸的东西,非常过意不去。 “以前上学的时候你那么照顾我,你就当我投桃报李了。以前你在北京我管不着,现在你回来了姐罩你。”夏夜知道,她又开始拧巴了。 夏夜还记得上初中的时候,她第一次住校。她是家里的独生女,也仗着这一点懒惰管了,就是因为这样后来她爸妈才执意把她送进了住宿学校。她来了学校后才发现自己和其他人的差距有多大,因为她什么都不会:不会洗衣服,不会把棉絮塞进被子里,什么都不会。报到当天,她看着同宿舍其他三个熟练收拾内务的女孩子,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她的妈妈在为她收拾东西,对面的两个女孩子不时扭过头来看着呆呆站在原地的她,不时窃窃私语,脸上浮现出一抹略带惊讶的神色。她看着她们的脸,更加不知所措。 是林之遥把她解救出困境的,那时她刚刚收拾完自己的东西,满头大汗,笑着指指她放在桌山的湿纸巾:“我能用一下你的纸巾吗?我今天来得匆忙忘记带了。” 她连忙点点头,把整包纸巾都塞到她怀里:“都给你,我还有很多。” 然后,林之遥和她们母女俩一起去食堂吃饭。 林之遥真是个温柔的人哪,她的温柔并不是那种时时都轻言细语的温柔,而是无时无刻都在包容她。林之遥教她洗衣服、装被子、给她讲题;周末她的父母不在的时候,林之遥会带她回家,两人一起写作业,一起偷偷盖着被子看漫画;偶尔林之遥也会失去最表面的那份温柔,因为班上一些嘴碎的女孩子嘲笑夏夜是低能儿,林之遥每次都和她们吵得脸红脖子粗。 那几年如果没有林之遥,也不会有之后的夏夜。 夏夜怎么看林之遥都觉得顺眼极了,有时候也会想着,如果他是个男孩子,肯定会疯狂追求夏夜。 而林之遥看着夏夜,觉得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毕竟从前她可是个受委屈了悄悄躲在角落里哭的小姑娘,能成长为如今这个一股子大姐头气质的女侠,着实不易。 买完东西林之遥被夏夜拖进了一家发廊,几个小时之后,林之遥的一头及腰中分黑长直变成了黑茶色卷发,额头上多了空气刘海。 “怎么样?好看吧!”夏夜站在镜子后看着林之遥,对自己选的款式颇为得意。 “你确定这个适合我吗?”看惯了原来的样子,林之遥觉得镜子里的那个她有些陌生。 “你皮肤白又是娃娃脸,这个发型很适合你,我保证。” 餐馆的小包厢里面,桌上放着生日蛋糕,林之遥揉着自己酸痛的脚,夏夜拿着菜单在悠闲地点菜。 “白灼菜心、辣子鸡、糖醋鱼、红烧茄子、冬瓜排骨汤再加两份红豆冰沙。” 夏夜三下五除二点好菜,双手撑着下巴一脸玩味望着林之遥。 “你干嘛?今天晚上我不陪你睡的啊。”林之遥瞬间又回到初中时期半夜床上多个人的恐惧感中。 “去去去你想什么呢。我今天约你出来逛街呢,除了想要庆祝你的生日,还有好消息要告诉你。”夏夜说着说着就用双手撑着下巴,一脸红晕。 林之遥破天荒地在她脸上看出娇羞两个字。 “我爸妈和我们家老路爸妈商量好了,已经选好日子下个月办婚礼了,你必须给我当伴娘。” 老路,本名路勤,夏夜在大学时期一杯咖啡撞出来的男朋友,在G市最大的艾斯酒店任经理一职。 林之遥觉得自己太亏欠夏夜了,夏夜连自己母亲的生日都记得,自己却鲜少关心她的事情。于是,带着歉意,她给了夏夜一个大大的拥抱。 “以后你就是别人家的傻丫头了。路勤要是对你不好你告诉我,我揍他。” “之遥,你也要快点找一个人照顾你。这么些年你不容易,别让我一个马上就为人妻的人成天操心你。” “遵命。” 林之遥破戒了,难得听到这么好的消息。 到最后桌上的一堆菜几乎原封不动摆在那,只歪歪斜斜倒了几个啤酒瓶。林之遥开心极了,不知不觉喝了很多,后来有些醉了,脑子也开始不清明了,然后一股忧郁便开始袭上心头,闷闷的,堵着心口。 一开始又苦又涩的啤酒,逐渐上头。眼前的东西开始天旋地转,林之遥一抬手,面前的碗啪嗒一声掉在地上,让她清醒了几分。 夏夜的酒量略好,把她的身子扶正了一些,把自己的手机解锁递给她:“我也快要不行了,趁你还清醒,快给阿姨打电话,就说你今天住我家。我已经给老路打了电话了,他等会儿就过来接我们。” 林之遥强撑着打完电话就昏昏沉沉趴下了,原本想着要适可而止,没想到却还是喝醉了。 另一边,酒店门口,路勤和何墨正在交谈,路勤依旧穿着上班时的西服,何墨穿着套头的白色卫衣和休闲裤。 “对不住了,本来今天晚上约好一起去打球的,不过可能去不了了,我现在要赶去接人。”路勤挂了电话,向对面的人道歉。 “没关系,你刚刚说,除了夏夜,还有谁醉了?” “哦,我老婆的闺蜜,叫林之遥。” “林之遥?”何墨喃喃道,这名字好像有些熟悉。 “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是在想,你确定你一个人能应付得过来?毕竟夏夜醉酒的样子,你也不是没见过。” 两人匆匆赶过去的时候,桌上歪歪斜斜倒了几个啤酒瓶子,夏夜正在包间里歪着身子走来走去放声歌唱,歌声像是正弦函数图那样大起大落,极为刺耳,旁边一位服务员扶着将倒不倒的她,已经累得一额头的大汗;另一边的林之遥倒是安安静静趴在桌上睡着。 路勤唤了夏夜的名字,连忙去抱住她,服务员这才松了一口气,劫后余生似的跑开了。夏夜搂着路勤的脖子,突然嘴巴鼓起,吓得路勤连忙把人打横抱起朝着包厢的卫生间跑去。 何墨走到桌上趴着的人身边,蹲下身来。 她正侧着脸睡着,呼吸均匀,几缕头发凌乱地散在桌面上,脸上因为喝多了酒泛着红晕。他拨开她的头发,帮她擦擦额头上的汗珠,整理了一下刘海,又仔仔细细地看了很久。 原来是你啊。 好久不见。 他从老路口中听见那个名字的时候,原本以为只是重名了而已。刚到门口的时候,他也以为不是她,毕竟,仔细回想的话,她之前,好像是及肩的黑色头发。 路勤已经把人带出来朝着门口走去,让他也赶紧带着林之遥跟上。 他背上她的包,一只手搂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搀着她的手放在自己肩膀上往前走。刚搂着她的时候,他有些怪异的感觉,毕竟他认识她,却并不相熟,更何况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了,说两人是陌生人也不为过。两个陌生人,这样的场合,这种亲密的举动,多少会让人觉得有些奇怪。 不过他也顾不上那么多,她整个人瘫软得像是没有骨头一样,何墨几乎是在拖着她走,还要注意避开沿路的障碍物。他想了想,还是把她打横抱了起来。 她好像比原来要瘦了不少,抱起来一点不费力。 恍惚间林之遥感觉自己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鼻息间是说不出来的好闻的味道,于是满意地哼哼了两声,双手圈着那人的脖子,往那人的怀里蹭了蹭。 何墨有些愣在原地,过了两秒,又把她的位置调整得更高一点,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朝车库走去。 林之遥再醒来的时候是第二天的清晨,在夏夜的房间里,旁边的夏夜一条腿搭在她的肚子上,鼾声均匀,还睡得正香。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有些刺眼,林之遥轻轻地把夏夜的腿挪下来,拉上窗帘,溜进卫生间简单洗漱完之后轻轻关上门下了楼。 厨房里飘来香味,里头忙碌的人听见林之遥下楼的声音,扭过头打招呼:“之遥你醒啦,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林之遥有些不好意思,她来过这里很多次,喝得不省人事过来还是头一回。 “不好意思啊阿姨,昨晚喝醉了给你添麻烦了。” 夏母热络地拉着林之遥的手把她带到餐桌边,往她前面放了一碗南瓜粥:“说什么麻烦,以前夏夜还少麻烦你啦。把这里当自己家就行,千万不要和阿姨客气。” 林之遥喝完粥、洗碗、道谢、回家。回了家她放下东西开始批改学生的作业。 【你个没良心的小东西,睡完我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跑了。】消息来自夏夜。 之遥:【我帮阿姨洗了碗就当付你□□的钱了】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第2章 伴郎伴娘 路勤和夏夜来挑选婚礼服装,林之遥责无旁贷地陪同。婚纱店里是一片炫目的白色,白色的吊灯,白色的礼服。林之遥看着远处的夏夜在一排排礼服面前晃来晃去,一会儿看看这件,一会儿摸摸那件,始终拿不定主意。 选了许久,她朝林之遥露出一副懊恼的模样。 林之遥会意,放下手中的杯子朝她走过去。 “要是我能□□,就分出10个我,一人穿一件。” 跟在夏夜背后的路勤一脸宠溺看着她:“要是喜欢,我们都买回去。” 夏夜眉开眼笑之后,不忘故意板着脸数落路勤一通,说自己要节俭持家,噼里啪啦说了一通,路勤也只是笑着摸摸她的头表示赞同。 林之遥开始帮夏夜挑礼服,比对了半天总算找到一件合适的。婚纱胸口以上和手臂的部分用了薄纱,上面错落有致地布满了一颗颗细细的水钻,在灯光下十分耀眼;其余的部分用的是类似丝绸的材质,裙摆长度适中,上面有着星星的刺绣。 夏夜满意地点点头,拿起裙子一蹦一跳朝试衣间走去,半路又折回来了。 “你的伴娘服也不能马虎。” 林之遥不喜欢穿过于暴露的衣服,夏夜帮她挑了一件一字肩长袖收腰的淡紫色长裙。 两人进了同一间试衣间,大大方方脱掉衣服。 “哇塞之遥,我从来没发现你身材这么好,居然有马甲线。”林之遥脱下衣服,夏夜看着她平坦紧实的小腹,忍不住赞叹。 林之遥在北京的时候,除了工作就是疯狂健身,能不好吗? “过奖,彼此彼此。” 夏夜告诉她,婚礼的一切事宜都是路勤亲手操办的,包括婚礼现场的布置。 林之遥到达举办婚礼的酒店之后,并没有直接去提前安排好的套房里化妆换衣服,而是在婚礼现场四处逛了一圈。 大厅前摆放着紧紧抱在一起的猫和老鼠的巨大玩偶,大厅蛋糕上的新郎新娘是猫和老鼠,点心中也有猫和老鼠的元素。 全部都是猫和老鼠。 夏夜最爱猫和老鼠。 她最后一次,确认了路勤对夏夜的良苦用心。这才露出一个满意放心的笑容,迈开步子朝大厅的出口走去。 迎面就撞上一个人胸口。 林之遥扶着额头往后退几步,这才抬起头。还没看清眼前人的脸,就听见眼前的人唤她的名字。 “林之遥?” 很好听的声音,脆脆的带着少年气,夹杂着冰块倒进可乐里面的嘶嘶声响。这样的声音,再清澈一分就显得稚嫩,再低沉一分又过于老成。林之遥想起大学时期文学课上讲过的那首出自拜伦笔下的She Walks in Beauty. 他的声音和诗歌中女人的美,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好听。 两人相距不过四五步,大概也就是两三米的距离。林之遥现下倒是没有太在意眼前的人为何会认识自己,只是不由得先打量他一遍。具体原因,她了自己也不清楚,或许是因为眼前人整体一看,挺顺眼的。 没错,顺眼。 她好像一直都有那么一个习惯,遇见一个陌生人的时候,如果觉得对方看得顺眼,大概会聊两句;若是觉得对方看起来就令人生厌,那么就尽可能少说话。 也不能说她是外貌协会资深会员,因为顺眼不顺眼,第一要义显然不是长相。她一不喜欢在人前邋邋遢遢的人,二不喜欢那种随时随时摆出一副臭架子的人,仿佛他们要继承千万遗产,而周边所有的人都应该忙着巴结他们,像他们献殷勤。 而恰好,对面的人两条都不符合。 对面的人一身黑色西装,上衣并没有系扣子,随意地敞开着,衬衣扣子有两颗没有系,但并不显得吊儿郎当。头发蓬蓬松松地盖住了一部分眉毛,长度正好,五官排列得很好看,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他脸上带着一丝似有若无的微笑,但是林之遥并没有感到任何被轻视的讯息。 顺眼。 他那一双眼睛尤为好看,并不深邃,但黑白分明,眼珠里面像是盛了清晨的露珠,被大厅里的灯光一照,似有若无地发着光。 真顺眼。 大约十多秒之后,林之遥才回过神来。 “你认识我?” 对面的人笑容更明显了一些,眼睛弯成好看的形状:“那你呢?你不认识我?” 林之遥在脑子里面找了半天,找不出任何关于对面的人的片段,只能笑着摇摇头。 “我是新郎的朋友,我叫何墨。” “你好,我是林之遥,新娘的朋友,刚才撞到你不好意思。” “我没那么不禁撞,你没事就好。” 急于结束这场不知道如何继续下去的谈话,林之遥扬扬手里的袋子:“伴娘还要去准备一下,我就先走了。” 何墨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林之遥朝他微笑点点头,急急忙忙朝化妆间里走去。 于她而言,与何墨的偶遇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情,她也无需放在心上,毕竟朋友的朋友之间是不一定非要相互熟悉的。 她没有想到,不过短短个把小时,又再次见到了他。 他站在对面路勤的边上,头发已经变成三七分,向两边翘成好看的弧度,露出浓密好看的眉毛;衣服的扣子已经规规矩矩地扣上,衬衫上面还戴着一个领结。 说实话,比起戴领结,她更喜欢男孩子系领带,因为领结总给人平添一分不合时宜的秀气,而领带不会。 她越盯着那个领结看越觉得别扭,越觉得别扭就越是忍不住盯着他的领结看,看到最后连她都觉得自己是个变态了,这才打定主意放弃和那个领带斗争,反正它又不会掉下来。 她刚抬起头,就和他目光相接。他的唇角微微翘起,目光灼灼,好像在询问她些什么。 她就像一个小偷偷东西被人逮个正着,于是只能撒开脚丫子落荒而逃。 林之遥若无其事地把目光转向旁边盛装打扮的新娘子。 “新郎新娘可以交换戒指了。” 她看着路勤为夏夜虔诚地带上戒指,忍不住红了眼眶。以前她觉得,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现在她依然是这么觉得的。 不过今天是例外。 她看着胆小又固执的夏夜,成长为几天这个成熟美丽,披着洁白婚纱的新娘,突然生出一种老母亲嫁女儿的感动来,尽管新娘的正牌母亲正在台下坐着,眼含热泪。 到了最后要抛捧花的时候,夏夜却迟迟没有动作,只是紧紧地攥着手中的捧花,站到了话筒前面。 “我知道台下的众多女士期待我的捧花已久,但是我要向大家说一声抱歉,因为我要把我的新娘捧花送给我最好的朋友,这个女孩陪着我走过了十多年的时光。同窗的时候,她包容我照顾我,教我成长,我像一块口香糖一样黏着她她也从来不嫌弃我;十多年后我们是互相依靠和扶持的好友。今天我是新娘,她站在我的身旁看着我嫁为人妇。我的伴娘林之遥小姐,在过去的时光里,感谢有你相伴;希望今后出现一个披荆斩棘,走进你心里面,给你幸福的人。”夏夜说完转过身来,红着眼眶把捧花塞到她手里。 “夏夜,我都懂的。谢谢你。” “不客气。” 新郎新娘忙着招呼客人,大厅里人声喧哗。 她连着好几天没睡好,有些头疼。于是和夏夜打好招呼,走出大厅,坐在酒店花园的长椅上揉着脚吹风。 不知什么时候,眼前多了一碟甜点。 林之遥看见一双锃亮的皮鞋,抬起头,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伴郎先生讨人厌的领结已经摘下,除了发型保持着仪式上的样子,一切如初。 “谢谢。”林之遥接过小盘子,却没有动蛋糕,她心里突然想到了电视里面的那些恐怖情节,有些发愣。 何墨看着林之遥迟迟不动蛋糕,不禁莞尔一笑。 “我要是真的想对你图谋不轨,也不会挑这个时候。” 之遥有些尴尬,只能往嘴里塞了一口蛋糕,吞下之后才慢条斯理开始解释:“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 “那上次怎么说?” 何墨有些累了,靠在椅背上,抬头看着夜空。 “上次?”她怎么全无印象? “上次你和夏夜喝醉酒,我在场。” 林之遥手一抖,盘子差点掉到地上。 “夏夜打电话的时候,我刚好和路勤在一起。我怕他应付不过来两个醉酒的女生,就跟着一起来了。”他把她的小动作尽收眼底,有些期待她接下来的反应。 “那天扶我的人是你?”她并不期待扶她的人是路勤,却还是忍不住再确认一下。 “准确来说,是抱。” 林之遥一口蛋糕卡在脖子里,何墨嘴角携着一丝微笑拿起长椅上的一瓶牛奶拧开盖子递过去:“夏夜说你酒量很差。” 她喝了一口,何墨把瓶子接过去。 林之遥突然很想知道自己还干了什么荒唐事情,一边往嘴里大口大口塞着蛋糕,一边心不在焉开了口。 “我喝醉酒了,是什么样子的?” “第一次喝醉吗?” “不是。” 不过第一次喝醉的时候睡着了很久。 “搀着你走路你都走不稳,到门边了还大声嚷嚷说不能浪费粮食要把东西打包带走,抱在门框上死活不肯走,在车上还骂人,后来睡着了还流口水。” 他本来只是想开个玩笑,看见她一脸纠结的神色,忍不住把这个玩笑开大了一些。其实她喝醉的时候不过就是走不动而已,乖得很,并没有做什么糗事。 林之遥把头埋在膝盖上,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原来她耍酒疯的时候这么无赖,以后还喝个毛线啊。 何墨看着旁边人抱着头懊恼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什么时候她也学会害羞了?正这么想着,抬头就看见她略带怒气的脸,一双大眼睛死死盯着他:“很好笑吗?” “是挺好笑的。”他说完,轻轻抽走林之遥手里的盘子,端着酒杯朝大厅走去。走了几步,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又折了回来:“还要吃蛋糕吗?” 林之遥刚想说自己不要了,一股气流就抑制不住的从肚子里窜了上来 “嗝……” 他心情愉快地点点头:“看来是吃不下了。” 林之遥面色尴尬,懊恼地拍拍自己的头,以后她要是碰酒就是小狗。 陪着夏夜夫妇送走最后一拨客人的时候,已经是夜里近十点了。 “之遥,今天晚上你要不别回去了,去我家吧,我们两个可以一起聊天一起睡觉。” 路勤捏着嗓子咳嗽了一声,夏夜一记白眼扫过去,他立马就换上笑眯眯的表情,然后朝林之遥无奈地摊手耸耸肩。 “小姐,你已经结婚了,不是自由身了。况且我最近还有事情没做完,我就不陪你了啊。”林之遥忙着安抚夏夜。 “你一个人回去不安全,我不放心。那要不我给你定一个房间,你住一晚。”林之遥家在乡下,距离市区大概要一个半小时的车程。 林之遥倒不是不愿意住酒店,但是夏夜家亲戚众多,不少人大老远跑过来参加婚礼,她留在这里,夏夜势必还要抽出时间操心她。 当一回新娘子,真是不容易。 身后传来熟悉的男声:“我送她回去吧。” 林之遥本能地摆摆手。 “看来你比较想要和新娘子睡。” 林之遥哑口无言。 “行,何墨,一定把之遥安全送到家。还有,之遥晕车,你开车的时候开得稳一点。”夏夜一脸严肃地叮嘱何墨。 何墨把车开出来,打开前门,林之遥摆摆手,习惯性去拉后座的门。 “晕车的话,还是规规矩矩坐在前面比较好。” 林之遥自认倒霉。 车刚刚驶出酒店的大门,何墨的声音就在她的耳边响起:“想脱就脱吧。” 林之遥本能捂住自己的胸口,一脸诧异地看着身旁一本正经开着车的人,莫非还是个衣冠禽兽。好歹也是路勤和夏夜的朋友,不至于吧。他那只眼睛看出来她想脱了? 身边的人没有任何动静,何墨很快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于是伸手朝她的脚上一指:“我是说,你穿高跟鞋不舒服的话,可以把鞋脱掉。” 他有些好奇,她是怎么联想到那方面去的。 那天她醉酒的时候,穿了一双帆布鞋,婚礼前她穿的是平跟鞋。他从婚礼开始不久,就注意到她不自在了,脚丫子一直在高跟鞋里不安分地动来动去,脸上也时不时写满“好难受”几个大字。何墨目测鞋跟不过5公分,看得出来她很少穿高跟鞋。 林之遥恍然大悟,小声地说了声谢谢,然后略带几分艰难地脱下了自己的高跟鞋,长舒一口气。 “其实,你可以不穿高跟鞋。” 她摇摇头:“这双鞋是夏夜送我的生日礼物,今天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我是她最好的朋友。” 可能是有些疲惫了,林之遥说话的声音软绵绵的,一副就快要睡过去的样子。 “离婚也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 没有回应,车里一片寂静。何墨觉得自己的玩笑开得过头了,毕竟那对才刚结婚。正想着怎么圆回来,却听见她咬牙切齿幽幽地说了一句:“真有那一天,我就把这双高跟鞋当做路勤的贺礼!” …… 车在市区马路上开得四平八稳,可过了好几个红绿灯,林之遥还是有些招架不住,胃里直犯酸水,伸手摇下了车窗。 “还是不舒服?” 林之遥皱着眉头摇摇头,“大概是因为今天吃了一些甜食,又晕车了。一如既往的没出息。” 他有些后悔刚才没让她睡过去。 车停在路边,林之遥正疑惑的时候,何墨脱下了自己的西服外套,解开她的安全带,侧身朝她靠了过来。 被他整个圈在怀里的时候,她脑袋一片空白,只闻见他身上一股说不出的好闻味道,身体僵直,耳朵发烫,一动也不敢动。 黑色的西服外套套在林之遥的身上,何墨重新为林之遥系上安全带。 “我等会儿把车窗全部打开,会有些冷。” 林之遥那件伴娘礼服,还没来得及换下来。 车子弯弯绕绕,开到了院子前面。 “你家离你上班的地方有些远。”林墨扭过头,向院子里头张望。 林之遥扭过头,有些疑惑。 “哦,夏夜告诉我,你在第二中学上班。你这样成天跑来跑去,不太方便吧。” “我在学校周围租了一套小公寓,只有周末才回家。” 她租的小公寓是从一个高中唐姓同学那里租的,高中毕业之后那同学之后就毕业了,房子一直空着。林之遥高中的时候曾经和唐姓同学同桌一年,在她的英语功课上没少下功夫。后来知道她回学校工作,唐姓同学主动把自己家的老房子主动低价租给了她。 “对了,谢谢你今天送我回来。现在很晚了,你回去的路上小心一点开车。你到家了和夏夜说一声,让夏夜告诉我吧。” 他毕竟是因为送她回来才会弄得这么晚的,不管他是看在夏夜的面上也好,是自己主动的也好,她都要知道他安全到达才算安心。 可是她总觉得初次见面就要他的联系方式有些奇怪,于是才想出这么一个,连她也觉得弯弯绕绕的法子。林之遥把衣服从身上剥下来,递给旁边的何墨。 他却忍不住笑了,“我加你微信吧,到家了我给你发消息。” “哦哦,好的。” 林之遥倒是完全没想到他能这么直接。 加了微信,目送何墨把车掉了头,她才走进了院子。外头的灯还亮着,她脱下鞋揉了揉脚,然后提着高跟鞋朝房间走去。 “妈,我回来了。” 黑色的车却并没有走远,何墨把车停在路边又折了回来。他站在院子外面的马路对面,穿着她刚刚披过的外套,抱着手看着院子里那抹娇小的身影,心情莫名愉悦,脸上渐渐绽放出一抹微笑来。 何墨回到公寓的时候向她报了平安,那边很快就回复了:【到了就好】 他看着墙上的挂钟,已经深夜一点。 【这么晚了还不睡?】 【等你消息马上就睡了】 他送她回去,不过就是为了让她早点安全到家早点睡觉。 【晚安。】 那边没有再回应。 几乎是在他发完消息的那一瞬间,夏夜的消息就立马过来了。 【何墨,或许这么说很没礼貌,不过,有些事情我还是要说清楚。林之遥这个女孩子一捂就热,如果你对她没那个意思,麻烦你和她保持距离。】 夏夜从路勤那里知道,醉酒那天,是何墨把林之遥抱回来的,而这天发生的事情,也让她有些意外。凭借女人的第六感,她知道他对她不一般。但这种“不一般”,究竟是否出于哪一种感情,她并不能确定。 “放心吧,我和他认识那么多年,我了解他。他不是那种滥情的人,我从来没见他对任何一个女孩子那么热心过。”路勤把夏夜圈在怀里,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 窗外吹来的风送来一丝丝凉意,月光似乎也染上一层霜白。何墨倚在床边,看着远处尚未熄灭的灯火。 他接触的异性虽然多,但极少会去主动关注。 在重新遇到林之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脑子里面竟然留着那么多与她有关的回忆,和她相处也让他莫名地心情愉悦。这种情况,好像已经很久不曾出现过了。 他承认,自己是有些动心的。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第3章 火锅情缘 夏夜婚后不久,邀请林之遥去家里相聚,美其名曰“暖房宴”。 “想吃什么?”夏夜特地问了一句。 “火锅,特辣的那种。”之遥一边讲着电话,顺手把桌上的纸捏成一团扔进远处的垃圾桶里。纸团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然后狼狈地落在垃圾桶的周围。 垃圾桶的周围已经堆了不少纸团。 要是在家里,她肯定是不敢这么做的。不过在公寓里面就无所谓了,只管无法无天地放肆,只要开心就好,反正开心完了自己也是要收拾的。 林之遥这么一说,夏夜就完全明白了,她肯定又遇上了什么烦心事情。 她的习惯是:平时吃辣,不开心的时候吃特辣。夏夜初中的时候曾经亲眼目睹林之遥因为数学没考及格,硬生生啃完了一包辣条,就是一大包里面几十根面筋的那种。夏夜看着都觉得胃里火辣辣的,也就林之遥乐此不疲,多年来一直戒不掉这个坏习惯。 林之遥进门的时候,看见夏夜两口子坐在沙发上正在玩牌。客厅中央的电炉上放着一口锅,红白两色的汤底翻滚着,白烟袅袅,升腾而起。 “鸳鸯锅?”林之遥把包放在沙发上。在她的记忆里,夏夜两口子都是能吃辣的。 “有人吃不了辣。快去厨房帮忙赚伙食费。” 林之遥这才听见厨房里传来哗哗的水声。 “我认识?”林之遥用手指着厨房。 “你见过。” 走进厨房,林之遥才发现里面的人是何墨。不同于婚礼那天的西装革履,今天他穿着白色的套头衫、黑色的休闲长裤,腰上围着红黑格子的围裙,头发像是刚洗过,顺着额头垂下来。他正在切土豆片,黄昏时分从厨房窗户透过来的光,正好打在他身上,细细密密染出一层光圈。 少年和烟火的味道。 林之遥不自觉咽了咽口水。 “你来了。”何墨把砧板上的土豆片全部装进碟子里。 “你怎么在这里?” 奇怪,明明知道伴郎和新郎交情不浅,怎么还会问出这样的话?她在心里暗自问自己。 “新郎是我闺蜜。” 林之遥看着何墨一本正经的样子,不自觉笑了。 “需要我帮忙吗?” “把这两个藕洗一下吧。” 很轻松的任务,林之遥洗完擦擦手准备去客厅,刚踏出厨房就看见夏夜和路勤在调情,犹豫了几秒钟又回到了厨房。 “怎么又回来了?”何墨在切洗好的藕,头也没抬。 “还是不要去当电灯泡比较好,我待会儿和你一起出去吧。” “没关系,你也有让别人当电灯泡的时候。” 林之遥干笑两声,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话。 在厨房无事可做,她索性倚在门框上看他切东西。不得不说他的刀工真的极好,手起刀落,速度极快,伴随着刀刃撞击砧板的声音,厚薄均匀的藕片像军训站队一样倒在砧板上。她看得有些愣了神。 何墨虽然在忙,却也能感觉到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盯着自己。 “你还要盯着我看多久?” “你不会是厨师吧?”林之遥这才回过神来,开口发问。 他这个人大概是非常理性克制的:朋友圈不设置期限,不过里面一片空白。 她找不出任何有关他的信息。 林之遥也不是有耐心去看刚认识的每一个人的朋友圈,只是隐约觉得自己今后会和这个人有交集,这才去翻了一下。 “不是,我在美术培训机构当老师。” “看来我们是同行。” “差不多,我教素描。” 林之遥上大学的时候也有一段时间痴迷过素描,那个时候她觉得,能够用一支铅笔就刻画出人和物的细微特征,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然而她既没钱也没时间,于是自学不到两个周就放弃了。黑白灰的关系她是真的理不清楚,黑的部分像煤球、灰的部分松松散散、白的部分就丝毫不动笔,任它一片空白。素描纸就是一张人脸,她是技术拙劣的化妆师,硬生生把人脸画成了鬼脸。 如果说以前她对何墨的态度是感激,那么现在就多了一分欣赏。提得起菜刀、拿得起画笔,长得还不赖,全能啊。 “为什么告诉我这个?” 他原本可以只回答“是”或者“不是”。 “不是你先猜的吗?” 她叹一口气。得,又把自己绕进去了。 蔬菜和肉摆满了电炉前面的小桌子,伴随着沸腾的汤底,辛辣鲜香的气息开始在屋子里弥漫、翻转。各种食材一下锅就被翻滚的汤底吞没,然后被卷着在锅里四处逃窜。林之遥手起筷子落,准确无误地夹到藕片。此时藕片还未熟透,辛辣生脆,刺激着她的味蕾。她想着学校的烦心事,不自觉就吃得呼哧呼哧直哈气。夏夜刚想劝她,林之遥抬起右手食指朝夏夜左右晃了晃,然后顺手抬起桌边的一大杯冰水灌了下去。 “啧啧,看你这恨不得把锅都吞下的样子,看来你受的刺激还挺大。”路勤站起身来拿起她的杯子,重新接了一杯水递过去。 林之遥确实很烦,高一全年级五个班,她负责的两个班英语成绩在期中考垫了底。作为当年从二中毕业的优秀学生,新来的老师,她倍感压力。 说完自己的事林之遥往嘴里塞了一口菜,然后伸手又去拿水,手腕却在半道被人截住。 “喝温水吧,冷热交替对胃不好。” 察觉到她僵住的表情,何墨才松开手。 “我去给你加热水。” “劳烦了。”她略艰难地说出着三个字。 旁边的夏夜夫妇像是约好一样盯着她,意味深长。 何墨把一杯温水放在林之遥的的手边,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一口一口地往嘴里送冒着红油的蔬菜。 林之遥有些不好意思。 “你要尝尝吗?” 何墨点点头。 “老何你不是从来不吃辣吗?”路勤话刚问完,就被夏夜狠狠地揪了一下。 “亲亲,这边建议您闭嘴吃饭呢。” 她见惯了夫妻俩的相处模式,一会儿浓情蜜意,一会儿刀子碰叉子似的你来我往,说到底,都是在秀恩爱罢了。她忍不住笑了。 笑着笑着才发现,旁边的何墨,嘴上说着要尝尝,但手上始终没动静。 夏夜在旁边咳嗽了两声。 人长得不错还会下厨,怎么是个废人呢?林之遥在心里头默默叹口气,往何墨的碗里面夹了两块油面筋。 “吃这个吧,这个好吃。” 何墨这才拿起筷子,林之遥却被他的手吸引住了。他的手指修长,指节分明,手指甲减得短短的,上面有清晰的白色月牙,一双手好看得过分。林之遥低头看看自己指节偏大的手指,不由得感叹上苍的不公。高中的时候林之遥还拿自己手开过玩笑,说将来结婚的时候戒指肯定得定做,材料还比一般的戒指要用得多,这样算下来戒指肯定要贵一些,其实手丑也不是全无好处嘛。 回过神来,林之遥突然想起大学时期不吃辣的同学第一次吃火鸡面被辣得哭爹喊娘的情景,不自觉地绷紧了神经,盯着旁边的何墨看。 果不其然,他咀嚼了几秒,然后皱起眉头,吞下,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哎,你还是不要吃了,你的胃会受不了的。” 他只是皱着眉头看她,然后顺手拿起她手边那杯温水一饮而尽。 林之遥还没来得及阻止:“那杯水……我刚才喝过了。。” 何墨看看杯子,朝她露出一个略带歉意的笑容:“不好意思,我很少吃辣的,刚才没注意。” 林之遥心想,她不该提起这件事的。 她没看错的话,他喝水的地方,还留着她的一抹淡淡的口红印。 间接……接吻? 林之遥的脸上火辣辣地烧了起来。 “不过挺好吃的,我勉强应付得过来,看来我以后可以多尝试。” 口是心非表里不一,不辣还喝我的水。她在心里默默嘀咕。 夏夜最近好像格外懒,吃完饭之后把林之遥支进了厨房洗碗,拽着路勤在客厅陪她打游戏。 “果然,结了婚你就不心疼我了。”林之遥假装委屈巴巴地拽着夏夜的手。 “疼疼疼,现在不是疼你的时候啊。乖,去洗碗。”夏夜一边说着一边把她推进了厨房。 正在厨房洗碗的何墨抬头看了一眼林之遥,笑了笑,从墙壁的挂钩上拿下一个围裙递给林之遥。 “这些盘子挺脏的,第一遍我来洗,然后你冲两次擦干放回去吧。” 林之遥点点头。 没过几分钟,林之遥的衬衫袖子就从纤细的小臂上面滑了下来。林之遥停下手里的动作,准备再把袖子撸上去。这时却见何墨已经擦干手走到她面前,弯着腰低着头,耐心地把林之遥的袖子一圈一圈往上叠,然后用衬衣袖子上两条装饰的带子系成好看的蝴蝶结固定住袖口。 林之遥待在原地不敢动,僵硬地抬起自己的头。 他垂着眼睛一丝不苟地把袖子一圈一圈叠起来,灵巧的手指开始打另一个结。 林之遥的心脏开始怦怦地跳动起来,她不由得放慢了呼吸,尽量压低自己喘气的声音。 “我记得,你上次喝醉的时候,穿的也是这个款式的衬衫,不过今天换了一个颜色。”何墨忙完,双手撑在身后的灶台上面和她聊天。 林之遥边冲着碗边回答:“我的衣服基本是在北京工作的时候买的,买衬衫之类的基本是看上一个款式就买几件,反正一个人逛街无聊,省时间嘛。” “我以为你们女孩子逛街,每件衣服都要试一下。” “显然,速战速决更适合独自逛街的女生。” “显然,你不是一般女生。” 两人对视,会心一笑。 “你这是在损我呢,还是在夸我?” “当然是夸奖。”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第4章 登堂入室 转眼间已经到了穿毛衣的季节,月考也结束了,林之遥周末索性不回家了,每天穿着睡衣窝在自己的小公寓里面批改卷子。到了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她渐渐有些拿不住笔了,眼皮沉沉的上下打架。林之遥打了个哈欠,把卷子和笔放在茶几上,然后头倚着沙发上的垫子躺下,闭上眼睛。 她是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的,本地的一个陌生号码。 “喂?谁啊?”之遥刚刚醒过来,揉着眼睛,声音里满是疲惫。 “是我。” “何墨?”她瞬间睡意全无,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听夏夜说你周末没回去。” “嗯。” “马上就5点了,饿吗?” 林之遥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中午她顾不上吃饭,只吃了两口薯片。 “嗯。”林之遥在电话这头点点头。 “我给你买点吃的,等会放在你公寓楼下。我给你打电话你就出来取吧。” “你知道地址?” “夏夜告诉我的。” “何墨。” “我在。” 林之遥犹豫了几秒,还是开口了。“你到了就进来坐坐吧。” 虽然只见过几面,她却觉得何墨的确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最起码,他不是一个坏人。挂了电话,她发了一会儿呆,才想起来自己还穿着睡衣,于是着急忙慌地回房间换衣服。 没过几分钟林之遥的门铃就响了,透过猫眼林之遥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打开了门。 “这么快?” “我对这一带比较熟,知道好几家不错的店。” 林之遥在柜子里翻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双合适的拖鞋,最后只能将一双37码的天蓝色毛绒拖鞋放到他面前:“不好意思啊,家里没有男士拖鞋,你将就着穿吧。” 何墨看着地上的一团毛茸茸的天蓝色,心情愉快地点点头。 把吃的递过去,他俯下身开始换鞋。林之遥走在何墨身后,看着他一米八几的大个子穿着一双蓝色拖鞋半截脚露在外面,不由得笑出了声。 何墨回过头来,林之遥故作镇静:“你先随便找个地坐坐。” 林之遥从厨房出来的时候,何墨正饶有趣味地看着她放在茶几上的卷子。 “改了多久了?” “从早上起床改到刚才你来吧,完成一大半了。过来一起吃吧,我估计你也没吃晚饭呢吧。” 何墨买了大米粥,两笼蒸饺,还有下饭的几小碟腌菜,正对她的胃口。林之遥喝完第二碗大米粥,停下了筷子,摸摸自己的肚子,舔舔嘴角,最后眼睛却直勾勾地停留在那盘蒸饺上。 察觉到对面碗筷碰撞的声音停止了,何墨放下手里的碗,不动声色把蒸饺往林之遥面前挪了挪。 于是林之遥没能抵住诱惑,又塞了几个饺子。 吃完饭何墨帮林之遥收拾好碗筷,坐在沙发上看她批卷子。她穿着一件宽松的短款毛衣和黑色的打底裤,盘腿坐在茶几前面的榻榻米上,用一个大大的架子把自己的刘海夹在一边,头发胡乱地扎起来,红笔在卷子上挥舞,嘴里ABCD念念有词。 林之遥被他盯得有些不自在,放下手里面的试卷。 “那个,你是不是要回去了?我送你出去吧。” “学校离这里不远,要去逛逛吗?” 林之遥看一眼手表,刚好六点整,外面的天却已经黑了。 “可以啊,不过你等会儿得送我回来。” 周末留在学校的人不多,跑道上稀稀拉拉地有几个学生在跑步。两人并肩走着,昏黄的灯光将他们的身影拉长。不时掠过一阵阵风,林之遥把自己的头发分成两拨披在肩头,将外套的拉链拉到最高。 “你很喜欢英语?”毫无预兆地,何墨问了这么一句。 “和喜欢扯不上关系吧。”她双手互相扣着垂在面前,漫不经心地回答。 “怎么说?”何墨饶有兴致。 “我上高中的时候读理科,数理化生都能把我学死,成绩就是上不去,我班主任都快急死了。不过英语就不一样了,不复习不花时间照样能够碾压全年级的学霸们,所以大学才选了英语。我学英语,好像就是一件习惯成自然的事情而已。习惯久了,好像也就喜欢上了,不过非得用喜欢,好像又不准确吧。可能……”她顿了顿,找出了一个自己认为更为妥当的词语,“我只是比较依赖它吧。学英语,不费什么力气,不会因为听不懂伤心、不会因为考试不及格难过、加把油就能拿奖。可能我这个人比较懒,我比较愿意对自己有把握的事情投入精力。面对没有把握的事情,我八成会一退再退。” 不是八成,是一定。她在心里默默提醒自己。 “习惯成自然也好,依赖也好,那也未必不是一种喜欢。选专业也好、选伴侣也罢,大家不都是选能够让自己轻松的那个吗?何必在意那么多呢?” “话虽这么说,但是你知道的,上大学总有专业被调剂的人,大多数人最后也没有和让自己轻松的人在一起。” 他听见她叹了一口气,那么低低的、沉沉的一声。 “被调剂的人,分不够高;没能在一起的人,是不够爱。”他顿了顿,才小心翼翼、却又确信无疑地补充道:“可是林之遥,你不会的。” 她只是愣了愣,随即笑了笑:“那么,承你吉言。” 他也笑了,迈开步子跟上前面的人,絮絮叨叨地顺着她的话开始另一个话题:“关于你英语成绩碾压学霸的事情,我记得你之前在二中可是很出名的,英语竞赛里面高年级的都比不过你。” 她不明所以,只能站定,一脸疑惑,等着他的解释。 那些陈年旧事,她自己几乎都要抛在脑后了,他怎么会知道的? “我比你大一级,我们高中的英语老师都是张老头,他不止一次在我们班夸过你。我们俩曾经不止一次站在一个领奖台上,不过你这个人很奇怪,上来领了奖就站到最边上,拍完站就风风火火跑下去。所以啊,你好像从来没注意到别人,当然包括我。”何墨低下头,无奈地笑着摇摇头。他记得她课间的时候总待在走廊,和班上的男孩女孩聊得哈哈大笑,只是一到了领奖台上,就完全是另一副模样了。不像是在领奖,倒像是上绞刑架一样。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她有印象的呢?好像就是从她在走廊上和同学笑成一团的时候开始的吧。 这么一番话,很难让她不意外,不过片刻,她就恢复镇定了。 “如果你能让张老头天天在我们班念叨你,我也能注意到你。” “怪我喽?” “不然怪我吗?” “你这是□□裸的挑衅。” 嘴皮子爽快了,她才反应过来自己有些不礼貌,本想着要道歉,看着对面一脸吃瘪的何墨,顿时又改变了主意。 “对,是挑衅没错。” 这次哑口无言的总该是何墨了吧。林之遥说完这话,心虚地抬起头来望着他,却发现何墨一脸微笑,于是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来领奖台上的林之遥是个假的。” “我只是不习惯被拍照而已。” 或许是因为找到了一个共同点,两人就顺着这个话题聊了很多,食堂不被大家待见的炒萝卜丝,周三早上供应的风干了就可以当板砖的馒头,小卖部排不完的长队,班主任每天在教室后窗的恐怖凝视,高三的夜晚上到11:30的自习,再到两人后来的见面。 “所以,后来我醉酒的时候,你一眼就认出我了是吗?” “嗯。”没有一丝犹豫,何墨点点头。 “很晚了,我想回去了。”她笑着指向自己的小公寓所在的方向,朝校门口的方向走去。 “走吧。”何墨紧跟在她身后。 很快就到了公寓楼下,林之遥转过身道谢。 “今天谢谢你给我送吃的,还送我回来。” “回去早些休息。” “嗯。” “之遥,晚安。”何墨说完,转身离开。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叫她,林之遥心里瞬间升起无数的小泡泡,然后又在转瞬之间破裂,炸出五彩斑斓的颜色,有些愣神的她瞬间清醒过来。他已经走到了五米开外,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何墨。”林之遥朝着何墨离开的方向迈了几步,何墨转过头来。 “晚安。”她笑着朝他挥挥手。 林之遥趴在床上看剧的时候,手机的信号灯开始闪烁起来。把剧暂停,拿起手机,这才发现是他发来的晚安。 明明都说过了,怎么还要再说一遍?这个人还真是无聊。她这么想着,过了几分钟还是磨磨蹭蹭地挑了一个晚安的表情包发了过去。 看着手机上挥着手说晚安的兔子,何墨嘴角翘了翘,满意地放下手机躺在床上。过了几分钟,又拿起手机,开始翻她的朋友圈。他不是一个喜欢窥探别人生活的人,但是,现在例外。点开她的朋友圈,没有任何内容,空白。她的个性签名是:别回头,别强求。头像和背景似乎是一张图:穿白衣服的男孩和穿白裙子的女孩侧卧在草地上,一人插着一只耳机。 他看着这张图,莫名觉得有点悲伤,因为男孩女孩都蜷缩着,神情悲伤。 他不明白这图的由来,只好去问夏夜。 【深情密码看过吗?2006年的一部偶像剧,我记得是周渝民和朴恩惠演的。可惜了,里面的男女主没有一个好结局。大结局的时候男主肝癌死了,而女主却一直无法向男主表达她的爱,因为她是个哑巴。之遥很爱这部剧,即便每次看都哭成狗还是每年都看。这张图是大结局的截图,男主死了。】 她或许也有没能说出口的感情吧,他这样想。 夏夜放下手机,抬头把路勤的手推到一边,戳了戳他的下巴:“诶,你们家何墨对我们家之遥很上心哦,我赌100块钱,他俩有戏。” 路勤放下书,眉头一皱,抱着夏夜就往卧室走:“我知道他俩有戏,不过,我要先让你认识一下谁才是你家的。” 月考成绩出来的那一天,林之遥那颗悬着的心才算放下,谢天谢地,两个班级终于没有垫底了。她看到年级成绩的时候,靠在办公室的椅子上长舒了一口气。 “小林,这段时间是不是太累了?” 开口的是之遥的高中英语老师张老头,虽然学生这么称呼他,但他其实一点都不老,年龄不过50多。林之遥唯一不喜欢张老头的一点,是他总抽烟。在她的记忆里,张老头总是会在家属楼前面的台阶上坐着,点上一支烟,眯着眼睛吞云吐雾。因为这个原因,他的右手食指和中指之间已经被烟熏黄了,脸色也有些蜡黄。除了这一点,剩下的都是优点。他资历深经验丰富,之遥进校以来,他教会了她不少东西,当然,抽烟是不在其中的。从教学经验,专业知识再到人情世故,他几乎是倾囊相授。之遥也非常敬重和信任他,在他面前几乎从未隐瞒过关于工作的事情。 “不累,就是觉得,我终于不垫底了,心里轻松了不少。” “小林啊,其实你做得很好了,不用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最近几年新来的老师,不管是教学,还是师生关系,一开始还不如你呢。再说了,在学校任职,比不得你之前在外面的培训机构,除了学生的成绩,学生的品德和修养也同样重要,在这一点上,你做得很好。所以不要有压力,尽力、慢慢来。” 林之遥回了一个笑容,点点头。其实她心里面明白,张老头这番话不过是安慰的话,二中毕竟是一所私立中学,成绩还是很重要的,要她不带一点压力,根本就不可能。 张老头像是又想起什么,接着开口:“说到培训机构,我有一个学生叫何墨的,毕业之后在培训机构工作。有机会我介绍你俩认识,可以相互学习交流经验。” 张老头心里明白得很,教美术的和教英语的,哪里有多少经验可交流。不过互相认识没什么坏处,要是能处个朋友,嘿嘿,那就更好了。 她并不知道张老头心里的算盘,只老老实实交代:“老师,我们认识。” 下课之后林之遥去超市买菜,买菜的时间可以说是一天中最放松的时间。她每次能在超市逛大概一个小时,一个人生活,并没有多少东西可买,无非也就是一点果蔬零食和一些生活用品。可她每次都能在不同的区域走走停停,仔细挑选一些精美的小东西:奇形怪状的杯子、可爱的小摆件、精致的果盘,大多用不上,可她还是想买。或许是为了弥补北京那两年紧凑的生活给自己带来的缺失吧。她在货架前流连,等时间差不多了,再去买些水果蔬菜,然后慢慢悠悠走回家。 提着菜快要走到收银台前的时候,她又突然想起那双天蓝色拖鞋,于是折回生活区,停在卖拖鞋的货架前。 他穿多大码的鞋呢?粉色拖鞋36码,那天他的脚露出来那么一大截,大概穿40码的鞋吧,冬天穿个厚袜子,鞋子买大两码会更舒服一点吧? 咬着手指盘算了半天,她拿起手机拍了一张货架上面的黑色毛绒拖鞋。 何墨正在画室里抱着手四处走动,监督学生绘画,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上面是一双黑色拖鞋的图片。 【我给你买了拖鞋 42码 你看看合不合适你】消息来自之遥。 【正合适,我很喜欢。】 【那就好】 何墨把手机重新放进兜里,心情愉悦:“大家好好练习,今天结束之后我请大家喝奶茶。”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第5章 转瞬阴影 张老头最近身体不太好,总是咳嗽,脸上也不见血色。即便这样,他还是放不下手头的烟,得了空就出去找地方抽烟。林之遥也劝说过他,他每次也只是摇摇头,说抽了太多年戒不掉了。林之遥没有办法,只能四处搜罗清肺止咳的药草和花茶给他。 林之遥抱着学生的作业回到办公室的时候,何墨也在,穿着驼色的长款大衣,双手交握着,坐在椅子上弓着背,笑着在和张老头聊天。见她走进来,何墨也没有惊讶的样子,向她点点头,站起身来和张老头道别。 “你不走吗?”何墨走到办公室的门边,回过头问她。 “走,马上走。” 鬼使神差的,她就应了这么一句。出门前她又叮嘱张老头记得泡花茶喝,张老头点点头,挥挥手和她道别。 12月份,深冬,外面飘着毛毛雨,地上被打湿了,不过没有溅起泥浆,寒风呼呼吹拂着。林之遥一向不喜欢家乡的冬天,因为总是见不得晴朗的天气,湿冷。这种冷可不是多加衣服就能抵抗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寒气,好像有人往血管里面加了冰块,非要把人的四肢都搞得僵硬不能动弹才行。这样冷的天,偏偏林之遥是个不喜欢穿太厚的人。她总觉得那一层一层的衣服加上去,自己就像个木乃伊一样动弹不得,裤子穿厚了就更惨了,连走路和爬楼梯都成问题。于是林之遥每个冬天都会给自己准备长筒靴,包住膝盖,这样也能少穿一条秋裤。今天她穿的是一双黑色丝绒材质的靴子,侧面有绑带。 走出教学楼没几步,她就被叫住了。 “怎么了?” “你靴子的绑带松开了。”何墨一边说,一边蹲下,摘下手套帮她重新系上,系完左边的带子,又挪到右边。 操场上来来往往都是人,老师、学生、保卫,吃饭的、打篮球的。 看戏的。 一个大男生蹲在操场上给女生系鞋带,确实过于引人注目。更何况,她还是这所学校里的老师。罪过啊。 “右边的也松开了吗?” “还没,不过快了。” “其实松开了也没关系,绊不倒我的。” “系上了好看。”他头也不抬。 “那你快点。” “好。” 何墨知道她是害羞了,故意放满了动作。 何墨直起身来的时候,看见林之遥低着头,脸上一片绯红,刘海被寒风吹得有些乱,胸前抱着装了学生作业的塑料袋,一双手没带手套,被吹得通红,像极了十根胡萝卜,看起来分外有喜感。何墨翘了翘嘴角,从她面前抽走那个袋子,拎着朝前走。 林之遥也不敢多想,赶紧跟上前面的人:“你今天怎么来了?” “我听师娘说,老头最近身体不太好。我今天下午恰好来这边办点事,顺道过来看看他。” “那你事情办完了吗?” “办完了。” 见着她了,事情就办完了。 林之遥从鞋柜里找出那双拖鞋,看着他换上。真奇怪,怎么把他放进了屋子里面? 何墨看着她一脸懵地跟在自己身后,脱下自己的外套和手套,放在她手上:“我去做饭。” 不一会儿厨房里就传来了水声,紧接着是蔬菜滑入油锅里面的滋啦声和油烟机工作的声音,好一支交响乐曲。本想批改作业,厨房里飘来的香味却让人有些心猿意马,想着这个任务也不急,林之遥索性把作业抱到了卧室的书架上面,眼不见心不烦嘛。肚子也有些饿了,饭还没好,她索性拿起一包小面包,撕开,往嘴巴里塞了两个。过一会儿又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蹬蹬蹬朝厨房跑过去。 何墨正在熬制做糖醋排骨需要的糖汁,突然听见脚步声,越来越清晰。脚步声停止的时候,林之遥站在她面前,穿着宽松的白色毛衣和粉色拖鞋,长卷发垂着,手上捧着一包小蛋糕,嘴巴里大概还塞了两个,腮帮子一鼓一鼓的。 “何墨,你饿不饿?要不要先吃两个垫垫肚子?”林之遥说话有些含糊不清,朝他晃了晃手里的袋子。 “我手不方便,你吃吧。”何墨盘算了一秒钟,随即无奈地回答。 “张嘴。” 何墨从善如流,她朝他嘴里塞了两个小面包,满意地舔舔手指上残留的蛋糕碎屑,蹬蹬蹬地又跑出去了。那俩小蛋糕,把何墨噎得不轻,喝了一大杯水才吞下去。回想起刚才她舔手指的样子,没由来的一阵口干舌燥,又灌了一大杯凉水。 饭菜上了桌,两菜一汤:糖醋排骨、炝炒白菜、冬瓜丸子汤。她平时上课,午饭都是在学校解决,上了一个下午的课早就已经饿了,看到桌上冒着热气色泽鲜亮的菜肴,两眼放光,拿起筷子一阵风卷残云,完全忽略了对面还坐着一个何墨。 何墨看着对面的人腮帮子动个不停,夹起一块排骨放在她的碗里:“多吃点。” 林之遥咽下嘴里的肉,看着已经被自己消灭一大半的排骨,窘迫地放下筷子:“要不,等会儿我给你煮碗面吧。” 何墨不动声色地往她的碗里面夹了一个肉丸子:“不用,我不怎么饿,这顿饭本来就是为你做的。” 不带这么撩人的。 林之遥脸烧得慌,哦了一声,低下头继续扒饭。 何墨吃完饭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林之遥见他没有要走的意思,也不好赶他走,好歹人家也帮她做了一顿饭。思来想去,林之遥抱出自己的电脑,放在茶几上,然后坐到他的旁边。 “我要看电视,一起吗?” 何墨点点头。林之遥打开百度网盘,把鼠标放在“深情密码”上,然后扭头看着他。 何墨心领神会:“看什么都可以,我也好久没看电视了,不知道什么好看,听你的。” “我也好久没看了,那么我们就从第一集开始看吧。” 于是两人就这么坐在沙发上。她抱着一个抱枕,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其实她看过这部剧很多遍了,可是一闲下来,总忍不住一遍一遍地回放。大概是因为主角颜值太高,大概是因为别的原因,总是,她对这部剧有着很特殊的感情,从很久之前就开始了。 昏黄的房间里只有电视剧的人物在对话,林之遥一心扑在电视上,何墨却心不在焉,眼睛余光盯着旁边的女孩。她从一开始就很专注,看到好笑的地方会咧嘴笑,大部分时间抿着嘴唇一动不动地盯着屏幕,好像她不是在看电视,是在观看一场非常严肃的比赛。 “男主角很帅。”怕她看得太累,他适时地开口。事实上他也是这么觉得的,周渝民的确很帅。 她扭过头来,揉揉眼睛,冲他一笑:“是吧,我也这么觉得。他长得和我一个大学的朋友有一些相似。” 他心里想,她说的是“周渝民和她的朋友有一点像”,而不是“她的朋友和周渝民有一点像”。 看来,她的那位朋友,可是一点也不简单。 他在看她呆滞的脸,企图她能再多说一些什么。可这次,她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面。 林之遥的脑子里有东西砰的一声炸开,像是按下了开关,回忆肆无忌惮地朝她心里涌进来,占据每一个角落。一会儿是那个人搂着另一个女孩子笑的样子,一会儿是她没接到的电话,一会儿是她哭着坐在出租车上的画面,最后,定格在黑白的遗照前。 “很晚了,你早点回去。”回过神来,她关掉播放界面,朝他扯出一个笑容。 何墨也回她一个笑容:“之遥,晚安。” 林之遥洗了澡,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缩成一团,过了几分钟她才满脸通红地从被子里面钻出来,坐直,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她点开微信,犹豫了一下又退出。反复几次,每一次她都感觉自己的决心像烈日下的雪花一样,一点一点,消失殆尽。 溃不成军。 不是早就放下了吗? 最终她鼓足勇气,在微信的搜索界面输入“林盛”,熟悉的头像映入眼帘,他们的聊天记录还停留在毕业的那天。林之遥还记得那天,她破天荒喝了啤酒,坐在操场的草地上,把对话框的消息删了又写写了又删,最终她还是没有勇气说出那句话,只发了一句“毕业快乐,有缘再见”。她抱着手机坐在那里焦急不安地等待,虽然她知道她所期待的事情永远不会发生。 她看着“对方正在输入”,然后他的消息陡然映入眼中。 【毕业快乐,有缘再见】 那时她想,还是不要见比较好吧。 一个故事,不管有多么美好的开始,只要结局不好,那就是个悲剧。 谁愿意一遍一遍地回忆悲剧? 六月的北京,黄昏时分,风携着热气刮过来,林之遥喝完酒瓶里的最后一口酒,双手抱着膝盖看着落日,眼睛发酸,但却咬着牙强迫自己不准哭。那些属于她的秘密往事,无论如何,它们终究像人的生命一样,沉沉落幕。 林之遥已经很久没有看他的朋友圈,而现在,她点开他的朋友圈,一条一条翻阅。最近的一条是一个月前发的,上面写了“分手快乐,祝你幸福。” 他分手了。 林之遥接着往上翻,他还保留着与女友的美好回忆,朋友圈里还有他们一起出去游玩的图片。 她本来以为自己会难受的,但很奇怪,并没有。或许,是因为在不知不觉中,另一个人闯进了她的生活里面,逐渐把她心里的空缺填满。她还记着林盛,或许是因为某些事情,还没有完成。 她给何墨发了晚安,然后翻出手机里的全家合照,看着上面熟悉的身影,抱着手机睡着了。 何墨坐在车里,看着她的灯熄了,驱车离开,一路上他的脑子里都是她刚才那副失落的样子。他一路逼着自己专心开车,直至车停在小区的停车场,他才扶着方向盘,仰着头靠在座椅上。 与她的相遇并不在他的计划之内,如果没有那场婚礼的话,她继续做夏夜的朋友、他继续当路勤的哥们儿,她不过就是他高中生活记忆里面的一抹色彩而已,可有可无。而现在两人的生活已经有了交集,他的生活好像突然变得有意思起来了。 可他有些贪心。 沉思之时,手机的提示音响起来。 【何墨晚安】 来自她。 何墨看着手机,露出一个笑容,然后长舒一口气。 算啦算啦,她的过往,他不想再去追究了。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第6章 一时冲动 林之遥觉得,自己选择教师这个职业是个正确的选择,最起码还有个寒暑假。学生们补课结束,处理完一些琐事,林之遥的寒假也正式开始了。她花了一上午把公寓里里外外收拾了一下,冲了一个热水澡,把脏衣服洗干净晾起来,然后窝在沙发上看剧。 突然间她又想到,自己就快要回家了,于是拿起手机往“四人组”群里发了一条消息。 【我大概后天就要回家了你们有时间吗出来聚聚呗】 “四人组”是她和夏夜、路勤和何墨四个人的群名,群是婚礼不久之后夏夜建的,说是大家隔得不远,建一个群彼此可以多交流交流增进感情,也好有个照应。林之遥看了看里面的消息,基本是他们三个在聊,她很少参与。 消息发出去,很快就有了回应。 何墨:【我最近都有时间,你们呢?@夏夜@路勤】 夏夜:【我都行,我们家路勤今天有空。】 之遥:【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地点时间你们定】 夏夜拿着手机思索了一会儿,眼珠子一转想到一个好主意。不过她还没来得及鼓起勇气把消息发出去,某人就已经抢先一步了。 何墨:【来我家吧,大家一起吃晚饭。】 夏夜拿着手机嘿嘿一笑,戳戳旁边的路勤:“你们家……哦不,何墨还挺上道的哈。” 路勤把脸转过来,面不改色:“近朱者赤而已。” 何墨放下手机,拿起挂在墙壁上的大衣往外走:“抱歉,临时有点事情,我要先走了。” 同事A:“老何,不是说下午聚餐吗?” 何墨唇边衔着一抹笑意:“我要解决终身大事去了,明天大家的早饭和午饭我包了,就作为我放了大家鸽子的道歉吧。” 他家在哪里?认识这么久,她倒是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只能拿起手机,准备打电话给夏夜求蹭车。还没打开通讯录,何墨的电话就来了。 “何墨?” “我在你楼下,过来接你。” 挂了电话,他抱着手站在车前等她,大约过了十来分钟她就蹦蹦跳跳从楼道里出来了,穿了件毛茸茸的米色外套和黑色长款皮靴,头发扎成半丸子头,手上提着一个天蓝色的包,尺寸很大。他对于她其实有些好奇:一般女孩子化妆都要花很长时间,出门也总是喜欢带一个精致小巧的包包,至少他前两任女友是这样,而她截然相反。 “怎么这么快?” “唔,外面冷,怕你等久了,随便收拾了一下就出来了。”她走近一些,他盯着她的脸看了几秒,这才注意到她基本没怎么化妆,大概只画了个眉毛涂了个口红,以往她化妆的时候皮肤要略白一些,好在她本来就肤色白皙,因此差别并不大。 她说完,直接打开车门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 何墨看着她从包包里翻出来一瓶柠檬水,咕噜咕噜一口气喝掉半瓶,他怕自己再不阻止她,她能喝光一整瓶。 “之遥,别喝了,会感冒。”趁着她把瓶子拿开喘气的间隙,他把她的瓶子夺过来,盖上盖子。 “你不知道,你给我打电话之前我吃了两大块蛋糕,现在只能赶紧喝点酸的压下去,不然待会儿肯定晕车。对了,你要不要喝这个还蛮好喝的。” 她侧过身子来询问他,一双眼睛亮晶晶的。 何墨看着自己手里几乎快要空的瓶子,哭笑不得:“你都快喝完了才问我。” 哪知道下一秒她从包里又掏出一瓶,一脸贼笑在他面前晃荡:“没想到吧?” 包那么大,原来是装这个的。 “你老实告诉我,包里还装了几瓶?” “不多,还有一瓶。”她一脸嘚瑟。 她有晕车这个毛病,但凡需要坐车,她必定会带上酸的饮料。她最爱的是农夫山泉水溶C100,尤其爱青皮桔味和柠檬味。平时都带上两瓶,今天他在,多带了一瓶。 于是某人顺从地喝了两口,除了刚开始有些被酸到之外,发现还挺好喝的。 他带着她去了家附近超市,本来想着买了菜再过来接她,转念一想还是带上她一起吧。这样她也能挑一些自己爱吃的东西,他也能多和她待一会儿。 到了超市,何墨推了个购物车,言简意赅地问了一句:“你有忌口吗?” 林之遥摇摇头,于是何墨推着推车沿着蔬菜生鲜的过道一路扫荡,林之遥紧跟在他后面。他本就个子高,今天穿了白色的高领毛衣,黑色的中长款大衣,下身搭配了黑色的牛仔裤和马丁靴,又酷又帅。她觉得,这个人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好看的,拿得起画笔提得起菜刀,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简直完美。 色迷心窍,她在心里暗暗骂自己。 买完菜他让她看着小推车等他,长腿一迈就没了影,不多一会儿就抱着一箱饮料过来了。是她在车上喝的那种。 “我喝不了那么多。”林之遥下意识地嘀咕。 “我也要喝的。”其实他在此之前不喝饮料。 把东西放到后备箱,何墨朝前面走去,却被人拉住了衣角。 “今天可不可以再加个火锅?辣的。”她一脸期待。 “你不是只有不开心了才吃辣吗?” “不不不,我不开心的时候会疯狂吃辣,特辣的那种,但平时我就很喜欢吃辣,平时炒饭我都会放老干妈的。” 看她一本正经地解释,他忍不住弯起食指轻轻敲她的额头:“真拿你没办法。”话虽这么说,他心里其实很开心,至少他搞清楚了她饮食上的偏好。而且,今天她似乎格外……娇憨,尤其是她拉住他衣角的时候,他的心里像是有人在打着大鼓。 只是,她什么时候,才能像今天这般坦诚地谈起那个人呢? 林之遥看着他匆匆往超市赶去的背影,更加确定她之前隐约预感的那件事情。她允许他入侵她的生活,从邀请他上楼,给他准备拖鞋,再到让他了解自己的喜好,这个人已经不知不觉占据了她心里的一部分。 她本来以为他家会很远,没想到也就大概十多分钟的车程而已。 白景苑F单元5楼,她穿着拖鞋进门,映入眼帘的是黑白灰三色,一派单调。 一股性冷淡的味道。 他把东西搬进厨房,正巧看见她站在落地窗旁边抱着手向外头张望,于是走到她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 “洗手间在那边,我的卧室在那里,困了可以去我的卧室先睡一觉。晚饭还要很久才弄好,我先给你开电视。渴了叫我,我给你倒水。饿了的话茶几的抽屉里面有零食,可以先垫垫肚子。” 她点点头,坐在沙发上。何墨帮她打开电视,把遥控板塞到她手里。 “想看什么自己搜,我去做饭了。” 何墨和她一开始想的不一样,她本来以为他是事业型男人顺带顾家,现在看来,更加像是一个居家型。 她看了会儿电视,拉开柜子拿了一块巧克力。那是她没有见过的牌子,剥开是白巧克力,小小的一块,放进嘴里唇齿留香。他一个大男人,居然也会在家里准备这些小零食。 事实上,被她投喂蛋糕的那天,他转头就往家里塞了不少的小零食。有备无患、守株待兔。 看着电视她就吃上瘾了,又往肚子里面塞了不少小饼干小蛋糕,直至吃得她有些发齁,她才停下来,起身去厨房找水喝。 “你怎么过来了?”他用勺子拨弄着砂锅里的鱼,头也不抬。鱼汤已经熬成奶白色,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刚才零食吃太多了,甜得我发慌,过来找水喝。” 何墨家的厨房很宽敞,比林之遥那个逼仄的小公寓宽敞得多,一个厨房都快赶上她的客厅那么宽了。厨房中央是一张白色的圆形餐桌,中央摆着果盘,上面放了草莓、苹果和橙子,泛着诱人的光泽。 他关上煤气灶,放下手上的勺子,给她倒了一杯温水。 她端着那杯水,喝了两口。实际上她并不喜欢喝温水,总感觉有点让人恶心的味道。 他转身拿起一个橙子开始剥皮。 “你现在在干嘛?” “给你榨橙汁。”他的手指在那橙子上面辗转几番,不一会儿橙子皮就大块大块脱落下来,露出还带着一层白色的皮的果肉。又过了一会,那层白色的薄皮也缴械投降。手好看的人,剥个果皮也像是在搞艺术。这样一双手,剥衣服的时候大概也很……销魂。 脑子里冒出这个念头,连她自己也被吓了一跳,耳朵开始烧起来。 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色情了? 他看着她端着水发呆的样子,一手端着刚刚榨好的果汁,在她面前打了一个响指:“想什么呢?” “没什么。我都有这个了,你干嘛还给我榨橙汁?”她晃晃手里的水杯。 “你好像不是很喜欢喝温水。” 她接过递过来的果汁,笑着说了声谢谢,然后喝了一大口。平时她都是图个方便,在家里基本是喝矿泉水和瓶装饮料,难得喝到一次鲜榨果汁,酸甜鲜香的口感让她欲罢不能。于是她又忍不住,端起刚刚放下的杯子,又喝了一大口。 何墨盯着眼前仰起头喝果汁的人。她进屋就脱掉了外套,此刻身上穿着白色的V领毛衣,露出白皙的脖子,上面挂着细细的银色项链。何墨看着她的脖子,没由来的一阵燥热,伸出手去解扣子,却发现今天自己穿着毛衣。 还不是时候,会吓到她。她在心里默默叮嘱自己,压抑住内心那种危险的想法。 然而下一秒,她把杯子里的果汁喝了一个精光,顺带,还舔了一下自己的唇角,然后抬起头来笑着朝他说谢谢。灯光下面她的眼睛里好像有无数的星星在闪烁,嘴唇上本来就涂着口红,因为果汁的滋润更加红了。 他的最后一丝理智已经被她的小动作攻陷了。就在她最后一个字话音刚落的时候,他一手揽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捧着她的后脑勺,弯腰覆上了她的嘴唇。食髓知味,他即想要汲取更多,又顾虑她的心情,渐渐有些急躁起来,手上的力道也加大了一些。 而对她而言,这有些突然。 只是突然而已,她并不反感,甚至开始笨拙地回应他。可惜,她的肺活量明显比他的差劲很多。 察觉到怀里的人推了推他的胸口,他这才松开她的腰,往后退了两步。她的脸像熟透的大虾一样红着,还在低着头微微喘着气。他看不清她的表情,也不知道他今天这样唐突的举动会不会把她推得更远。 他只是低着头不说话,她也低着头,厨房里只有锅里的汤在咕嘟咕嘟作响。 “何墨,你大概吃了一些我的口红。”下一秒,她抬起头来对上他的眼睛,没由来地说起了口红的事情。 他顾不上口红不口红的事情,只走上前去,搂着她的肩膀:“你知道我在做什么吗?” 她憋着笑,他都做到这个份上了,还问她这种问题。 等待往往是最折磨人的。尤其是他搭在她肩上的手被她不动声色放下来的那一刻,他心里一沉,觉得厨房的光线都黯淡了不少。然而下一秒,他的右手却被温暖包围,他看着白色的衣袖,脸上逐渐泛起笑容来。 她不过一米六的个子,大概比他矮了二十多公分,他脸上阴转晴的表情被她尽收眼底。 “你刚才强吻我了。” …… “何先生,我的初吻都被你拿走了,你要怎么负责?” 没错,活了二十多年的她,刚刚才献出了自己的初吻。 她此刻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说话也像是在耍流氓。可何墨却觉得,这样的她分外的可爱。 “你不嫌弃的话,我就用自己还吧。”他整理了一下她的刘海,一脸温柔。 “好主意,不过,你先赔我口红。”她说完,喜滋滋地拍下他的手,转身朝着客厅走去。走到厨房门口又踱着步子回来,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买一赠一吧。” 他摸摸自己的脸,看着一路晃荡出去的娇小背影,哭笑不得。今天的心情,像是做过山车一样,好在最后如他所愿。 以后你的口红,我包了。你的人生,我也负责。 门铃声响起的时候,他擦干手去开门。 门外夏夜夫妇轻车熟路地换鞋进了屋。夏夜环顾一周,也没见到好闺蜜的影子。 “之遥呢?” 他指了指自己的卧室:“困了,在睡觉呢。” 夏夜啧啧摇摇头:“居心不良,你家明明有客房。” 他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我这是正大光明。” 某人转身进了厨房之后,夏夜才体会到他的话外之音,惊讶地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望向旁边的路勤:“他,他这是……啥意思?” 路勤拉着自己错愕的老婆坐到沙发上:“如你所愿,你闺蜜成功被我好兄弟拐跑了。” 某人的进度也太快了一点。 林之遥是被火锅的香味熏醒的。外面的天已经朦朦黑了,像是被人泼了一层淡淡的墨水。拿起手机一看,已经将近六点,自己居然睡了快两个小时。短短的一个下午,确定关系,躺在现任男友的床上睡觉,这未免也太快了一些。身为当事人的她,居然还能睡得着,她也是佩服自己。 卧室的门吱呀一声打开,客厅里的三人扭过头来,看着她摸着凌乱的头发,关上房门走出来。 林之遥觉得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毕竟大家都这么熟了,于是露出笑容,冲他们挥手。 他走到卧室门口,摸摸她的头:“我给你准备了新的毛巾,在浴室架子上,你去洗把脸就可以吃饭了。”然后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到了浴室门口,帮她打开门。 夏夜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戳戳身边的老公:“我怎么觉得何墨比你上道呢?” 路勤随即一脸正色,在她耳边吐气:“何墨只是把人家送到浴室门口,今天晚上我亲自陪你进浴室,然后亲自把你抱到床上去,你觉得这样怎么样?” 路勤结婚后的画风越来越奔放了,就算是夏夜那么豪放的一个人,也被他撩拨得脸红心跳。 厨房圆桌中间摆着火锅,周围是各色的菜品和水果,四个人围坐在桌边,一派和谐温馨的景象。林之遥把头发全部扎起来成一个低马尾,然后捧起盛满鲫鱼汤的碗咕嘟咕嘟喝起来。鱼汤鲜美浓郁,一大碗鱼汤下肚,身心都暖和了不少。 “何墨,你的厨艺真是绝了。”她舔舔嘴角,意犹未尽。这可不是恭维,除了已经过世的爱吃鱼的老头,还从没有人能把鱼汤熬得那么好喝。 这个夸赞显然很受用,像是在他心泉里投了一块小石头,快乐的涟漪一圈一圈溢出去。他有些庆幸自己高考结束那个假期耐着性子自己学了不少。 路勤把剔好的鱼肉进夏夜碗里,不紧不慢道来:“何墨毕业回这里后,我经常带着夏夜来蹭饭。多亏了他,我现在也是会做饭的人,不然我觉得我和我老婆可能要天天点外卖。” 饭桌上何墨动得最多的是火锅,让路勤有些惊讶,毕竟他从前并不爱吃辣。不过转头看见旁边吃得满嘴是油的林之遥,也就觉得没那么奇怪了。 吃完饭四个人围坐在电炉边嗑瓜子,回忆着过去的日子。 “我和之遥呢,初中就认识了,那时候之遥对我最好,我成天黏着她。只可惜我成绩不好,高中没能和之遥上同一个学校。后来之遥大学去了北京,我去了临近的C市上大学。之遥毕业了又在那里工作了两年,后来阿姨生病了她才回到这里安定下来。这死丫头是真狠心,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好几次她哭兮兮地打电话回来,我也没法过去陪她,只能在这边干着急。” 夏夜有意说起她的事情,希望桌上的他能明白。 大学的前两年其实她经常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顺利、想家、不知道怎么和周围的人相处。她从这个小地方走出去,突然到了那么陌生繁华的一个地方,车水马龙、摸不透的人心、搞不懂的规则,一切都让她觉得无所适从。后来虽然渐渐习惯了,依旧找不到一丝的归属感。于是她白天忙着学习和兼职,晚上疯狂跑步,把自己累个精疲力尽然后回宿舍倒头就睡,好像只有才能把那些矫情的念头从自己脑子里赶出去。事实上,的确如此。大学那段充实的时光让她练就了一副好身体,并且帮助她在毕业之际成功找到了一份工作。 她看着夏夜那副难受的样子,下意识开玩笑安抚她:“很显然,比起在我妈面前哭,我更愿意在你面前哭。真正的好闺蜜,就是要在认清自己的垃圾桶本质之后,还甘之如饴嘛。” 夏夜看着她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又心疼又好笑:“你才垃圾桶呢!” 嬉笑打闹之间,林之遥感到自己的一只手被握住,一转头正好对上他的眼眸,他此刻皱着眉头。她抚上他的眉头:“别皱眉,我很好,真的。” “你们俩够了。”路勤一脸正色。 “我不介意你和夏夜秀恩爱。”何墨回嘴。 …… 夏夜和林之遥面面相觑,然后又无奈地笑出声来。 路勤也开口了:“我还记得我和何墨是高中打篮球认识的,我周末的时候会去二中打篮球。本来一开始只是为了争场子打比赛,哪想到一来二去就成了好兄弟。后来我们都在C市上大学,毕业也都回到了这里。至于我和夏夜……大二下学期的时候和同学去学校的咖啡馆自习,第一次遇见她。第一次见面她就把一杯咖啡全部泼我衣服上面了,后来,加了我微信说要补偿我,接下来就死乞白赖让我给她补习线代。再后来,我这棵白菜就被我们家猪拿下了。那之后我们三个经常混在一起,那段时光真是让人怀念。” 被人揭老底,夏夜倒是不脸红:“我那高考分数,差一点点就被学校踢下来了,可想而知那专业肯定是我不喜欢的,抓到大腿当然赶紧抱住。再说了你又不亏,别人忙着四处解决终身大事的时候你都有老婆了。” 她有些恍然,在她远在北京的那几年里面,他们曾经有那么美好的过往啊。 “我和之遥高中就认识,准确来说,我高中就认识她了。那个时候,她的教室在我隔壁。第一次从路勤嘴里听到她的名字,我就想起来了,没想到真的是她。” 你看,感情这种事情很奇妙吧。不过是友情还是爱情,在某一刻都会顺其自然来临,然后从那一刻开始,我们接着那个契机,开始朝着自己既定的方向走,然后在对的时刻,我们相遇,紧紧握住彼此的手。所谓的运筹帷幄的爱情,也必定要从某一次的偶然相遇开始。 多好啊,遇到了。 好像三个人都回忆完了,林之遥只能笑着耸耸肩:“我啊,我的日子平淡得很,没什么好说的。” 的确如此,毕业之后的事情平平淡淡,毕业之前事情……她不愿意再提,至少现在不愿意再提。 话虽如此,他却瞧见她红了眼眶,低下了头。 她不想说,而他也不愿意勉强。 她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身上披着他从衣柜里翻出来的大衣,车窗开着,一阵又一阵的寒风灌进来,吹得她鼻头发酸,不经意间就打了个响亮的喷嚏,也禁不住泪眼婆娑。他扭头看了她一眼,递给她两张纸巾,把车窗摇上去了一些。 “其实你可以不用回来的,我家有客房。” 林之遥红着脸低头盘算:我当然知道你家有客房啦,不过确认关系的第一个晚上就住在男友家,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她只能转移话题:“我看你浴室的摆设,家里好像就你一个人住,那你爸妈住在哪里? “我家在市区有两套房子,之前我们都是在老的那套房子里面住,前几年我爸妈在乡下建了房子。去年我爸爸退休之后和我妈妈搬去乡下养老了,老房子就租出去了。我现在住的这套是去年买的,今年年初刚搬进去,首付我爸妈帮我付了。他们说……”他故意顿了一下。 “说什么?”在好奇心被激起之前,她听着他波澜不惊的叙述,有种自己榜上大款的感觉。 “就当做是我的婚房了。” 他说得不大声,她听起来却像是平地惊雷一样,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在她的脑子里炸开,回响。何墨侧头,看见她耳朵滴血一样的红,十分满意。这就对了,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车停在楼下。 “晚安,之遥。”他在她被风吹红的脸上落下一个吻。 “晚安,何墨。” 墙上闹钟指向22点,何墨透过落地窗看着远处,毫无睡意。 明明是一副乐天活泼的样子,可是又时不时换上落寞的神情,像是夏日的天。他不太懂她到底在想些什么,这种困惑让他有些恐惧,他怕她转瞬间就在他的世界落下一场大雨。而那场大雨,与那个人有关。虽然他说了不要再想,可是那就像刺进他手里的一根刺,拔不掉,时不时扎他一下,提醒着他:嘿,我还在这里呢,你别想好过。 直到电话铃声响起来,他才从沉思之中清醒过来。 “夏夜,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吗?” “之遥有事情瞒着你,你看得出来的吧。” 沉默了几秒,他才回应:“嗯。” 他早就看出来了。 “之遥大四那年,他爸爸过世了。他因为那个男生,没有接到她妈妈的电话,没能见林叔叔最后一面,她这几年的日子并不好过。我只能说这么多了,有些事情终归由她亲自和你说比较好。给她点时间,你别逼她。” 他模模糊糊听个大概,却也知道这是夏夜为了他们做出的最大努力。 “好。” “也不要辜负她。” “我明白。” 夏夜挂了电话,才重新缩到被子里,抱着身边人的腰,把头埋在他的胸口:“老公,之遥会幸福的对不对?” 他像哄小孩一样轻拍着她的背:“都会过去的,她会幸福的。睡吧。”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