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春风客》 入洛 第一章 不爱笑的酒馆主人 三月,洛阳。 北魏盛世的中心,佛的都城。 所有的一切仿佛都是围绕着这座城辐射延伸开去的,所有的传说,所有的经文。 人也像是如此,或者在离洛阳越来越近的路上,或者在同洛阳渐行渐远。 那洛阳的中心在哪里呢? 如果你在人多眼杂的地方问这个问题,可能人们都会告诉你,是皇宫,是天子,但若是仔细用眼睛去看,用脑袋去推敲,用心去分析,你会发现,街上熙攘的人群往往来自于一家酒馆,或是要去一家酒馆。 这酒馆的名字就叫一家酒馆。 怎么会有酒馆冠以“一家”的名字? 若是酒客推荐喝酒的好去处时,念叨着“一家酒馆”,岂非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当然还并不是最奇怪的地方。 一家酒馆的生意是极好的,所以主人特意把门槛一次又一次地削低了,陈列着的酒也一壶又一壶地添置着,品种越来越多。鲜卑人悬着小辫子在喝酒,汉人束着头冠在喝酒,见得到蓝眼睛的波斯人,也见得到蓄着羊角胡的匈奴人。 如果哪个酒馆有如此好的生意,那或许它叫什么名字都无所谓了。 每当有人第一次来到一家酒馆时,总会觉得这里的主人是个开心的人。 一个生意人的快乐,自然来自于蒸蒸日上的事业。 但这么想的人都错了。 一家酒馆的主人是个女人,一个不怎么快乐的女人。 她很美,皮肤白皙,沽酒时总让酒客想起西汉的卓文君。 卓文君原是富家千金,跟着穷小子司马相如私奔,靠着酒肆艰难度日。 当垆卖酒,皓腕霜雪,即使不贪杯的人,恐怕也想一睹卓文君的风采,买一壶酒,以期搭上一句话,甚至收获一个微笑。 卓文君的酒肆生意自然越来越好,正如她的酒馆一样,人们来此,半缘美酒,半缘美人。 酒鬼大多数是色鬼。 酒色二字,多数时候也是不分家的。 酒色醉人,酒色罪人。 不是没有人讨她的欢心,相反,许多膏粱子弟、王公贵胄来此一次买上数十坛酒,只为博她一笑,可她从来不会让他们如愿。 多数情况下,她只会努努嘴。 许多人猜测这一举动无关好恶,而是表示这么多酒一时半会儿难以凑齐。 她没有否认,当然也没有承认。 她给的最热烈的反应是点点头,比卓文君吝啬得多。 可或许正因此,这些追求者们反而愈加疯狂。经常会有贵公子领着百十号人,从早晨开始占满了酒馆的位置,每种酒都各点一壶,一直喝到太阳落山才会起身离开,这种行为花销惊人,每个有此举动的公子哥名字都会一夜传遍洛阳人的耳朵。玩腻了这样俗气的路数后,又有些人叫来了乐师,叫来了变戏法的,本就拥挤的酒馆,又被乐声与叫好声填得严严实实的。 那些欢呼喝彩都是发自内心的,没有做作,因为请来的乐师是。 她的笑简直像是沙漠的雨,是短暂的,一念之间的施舍,可她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有个朋友愿意不辞险难,从江南赶到洛阳来看望她。 那个人一路上躲过了南北兵士的厮杀,越过了长江天险,没钱的时候做过一个月的杂役。 他其实并不怕会饿肚子,因为他这样的人要抓野兔抓鱼都不是难事,但是他还是不愿意没有酒喝,买酒自然是要钱的。 赚钱不是为了活着,一个富翁说这样的话是没有什么说服力的,但是如果你身无分文、山穷水尽的时候,还能够自信地说出类似的话语,才是真的让人佩服。 这青年就是这样的人。 现在他已站在她面前,脸上一直挂着一弯浅浅的笑,当她问他为什么会来洛阳时,所有的苦辛在他嘴里只有一句:“我想来,所以我就来了。” 无论是谁,只要是有朋友的人,都会发自心底开心的。 青年的待遇自然也很丰厚,一家酒馆的酒,只要他想喝,就能喝个够。 两人都是不期回报的,但是朋友就是这样,越是不计较得失,越是能收获更多。 初新,这个名字很快传遍了洛阳城。 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这就是那个青年的名字。 连带着传开的也有一家酒馆这位不爱笑的女主人的名字。 青年唤她敏,这是个很好听的名字,和旁人揣测的不同。人们都以为她的姓名不大悦耳,配不上她的容貌,所以她才不爱提起。 可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不公平,总有人仿佛占尽了好处,旁人艳羡的统统都有。 不过“敏”字激起的响动并没有“初新”响,这青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出现就做到了洛阳城所有人都办不到的事情。 据说他还佩着一把剑,一把青铜制成的剑。 用青铜制剑是件很古早的事情了,汉代之后,剑便多以钢铁打造。 能够流传至今的青铜剑,都不是凡品。 能够佩着青铜剑的人,也就相应的比一般剑客更引人注目。 传说越王句践有三把青铜名剑:毫曹、巨阙和纯钧,每一把都是耗费铸剑名家的精魂所制,每一把都值得千匹骏马、三处富乡和两座大城来交换。 他佩的会不会就是其中一把? 很多人开始找他,出于不同的目的。 要找到他很容易,一到下午,他就在一家酒馆的角落,一人一桌一壶酒,望着窗外出神,他不和别人说话,包括敏。 他们就是这么奇怪,但这奇怪,只是旁人眼里的,他们自己看来,或许觉得正常得很,或许觉得朋友就该是这样子的,可以很长时间不说一句话,甚至见面都不用打招呼。 这天下午,初新依然是望着窗外,依然静静的,在想着什么事情。 有三个人来到他的位置边,与他说过话。 第一个人是一个商人。 他的衣服料子是上等的,裁剪得体,工艺一流。他戴着闪着光的指环,两只手总共四个,四个指环上大大小小有不下二十颗珍贵的宝石。 这已经足够惹来不少关注了,而他还发出了极不和谐的声音。他拖着一只箱子,箱子在地上拖曳,带着沉重的响动。 他极吃力地走到了初新身旁。 初新挠挠头,不解地问:“既然你已经有了这么多钱了,为什么不雇个人帮你搬这只箱子?” 商人回答他:“如果我凡事都雇别人去做的话,我就不会如此有钱了。” 初新喝了一杯酒,点点头。 商人继续说:“如果我总把重要的事情交给雇佣的人去做的话,恐怕我早就没钱了。” 初新又喝了一杯酒,又点了点头。 商人微笑地打量着他,像是掂量着初新的价钱。 初新有些不自在,低下头又喝了一杯酒,这次喝完他却摇了摇头。 商人很好奇,问道:“为何你刚才点头,现在却摇起了头?“ 初新略带着无奈笑了笑,说:“刚才你说的话都很有道理,让我一下子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总是没有钱。“ “这是经验之谈,所有成功的商人都懂得的道理。“商人虽然这么说,还是得意地眨了眨眼睛,因为他知道,成功的商人在这个世上是很罕见的。 初新接着刚才的话道:“可是你实在不该觉得我是一样商品,实在不该觉得我会出售自己。“ 商人的手摸了摸自己的指环,他没有尴尬,他这样的人是不会尴尬的:“我并不想买你这个人,而是想买你的剑。“ 初新不再说话,而是开始喝酒。 “这四个指环,“他肥胖的手指不再摸着戒指,而是手心朝向自己举了起来,好让初新看清楚这四枚指环的光亮,”都是独一无二、价值连城的,当今天子都未必有。“ 商人特意压低了声音,初新也特意向商人凑了凑耳朵,但他还是在喝酒,手上的动作从没停过。 “看来,这不足以换你的剑,“商人缓缓打开了箱子,”不过,我还准备了其他的的筹码。“ 箱子里的东西是初新从没有见过的,可能洛阳城最年长的人也未必认得全,但是他知道其中每一样都比四枚指环的价值更高。周围几个酒客盯着这只让人惊讶的箱子,忘记了已端到嘴边的酒,嘴张大得可以塞下正常成年男性握紧的拳头。 但初新只是瞟了一眼,继续自顾自地喝着酒。 商人开始展露出为难的神色,当然这也可能是表演出来的。 没有为难的神色,对方怎么会相信你下了血本?怎么会确定这场交易是有利于他的呢? 商人是深谙此道的商人。 “你很精明,你如果去做生意,一定会赚得盆满钵满的,“商人扣上了箱子,开始了最后的交涉,”我在城里还有三家店铺,在城外还有两个牧场,你可以都拿走。“ 初新干笑一声,歪着头问商人:“我的剑真的值这些东西吗?” “或许是的。” “或许?” “是的,我买下了你的剑之后,或许能卖一个更合我心意的价钱,那时它也就值这么多钱了。” “也就是说,你并不能保证自己是稳赚不赔的喽?”初新轻轻抚摸那柄剑,从剑柄到剑鞘,指尖贴合着青铜色的起与伏。 商人的眼睛开始发直,他已经瞧见了剑柄上的纹路,甚至在心里已经猜想出了铸造这柄剑的青铜、锡、铅与金银的比例。 商人学过相剑之术,这的确是一把好剑,他能感受到剑上流露出的骄傲,他猜想初新的骄傲就是来自于它。 像是脂粉,像是酒,像是这样能带给人骄傲的物件是绝不会没有买主的。 “但是我仍然是最有希望让这笔交易价值最大化的人。”他没有抬高嗓门,可任何人都听得到话里的自信,这是商人的骄傲,他也的确有能力做到,所以这句话很难被任何人拒绝。 初新突然沉下脸,问商人:“你可知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基本的东西是什么?” 商人回答道:“是生命。”对于一个人而言最重要的东西,各人有各人的答案,但是每个人最基本的东西,却一定是那个人的生命。 没有了生命,何谈道义、快乐和财富? “剑客的生命,就是他的剑。” 商人不再说话,不再摆出任何筹码。 他只是关上了自己的箱子,再一次用吃力的姿势慢慢拖着朝外离去。 初新恢复了自己的微笑,他很赞赏商人的举动。钱是不能和生命等价的,懂得这个道理的商人,才能永远立于商海不败。 初新继续喝着酒,阳光一路西行,一路烦躁。晚春的洛阳是不适合闲逛或者静坐的,初新虽然什么也没有做,而且占着店里最阴凉的角落,背上却仍然沁出了汗。在与商人交谈后,他对于这个午后忽然有了更多的期待,在这时,第二个找他的人出现了。 他来得很快,脚步却很轻。 身上佩着长剑的他,看起来和初新一样骄傲。 在初新拿起酒杯的时刻,他还在酒店的门口,而初新放下酒杯时,他已经稳稳站在了初新的面前,连衣角都已经不再摆动。 “拔剑。”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这根本算不上一句话,这只能称得上是一则短语。敬告的短语,危险的短语。 剑本来就是一种凶器,拔剑也本就是一种凶杀的动作。 初新皱了皱眉,他对这个下午的期待可并不是向着这么险恶的方向的,他站起身,上下打量着来犯的剑客,想试着获取更多信息。 人群跟着凑过来了,人们纷纷踮起脚尖,想在前面的后脑勺间找到观看的最佳视角,却又不敢离得过分近。 剑光一闪,长剑已经指向了初新,对方显然不想让初新如愿,不想让初新多看自己一眼,但这一举动也使初新有了底。 从拔剑的手法和速度,初新已估摸得出他练剑的频率与天赋。 更重要的是,上乘的剑客是不会轻易拔剑的。学武是为了止杀,这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的。 当然,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剑客手中的剑也是危险的,正如初新面对的那样。他看到剑尖开始移动,紧跟着剑身、剑柄和对方干燥有力的手,简单而迅捷,指向了初新的胸膛。 刺向胸膛是很有效的选择,不仅是因为心脏处在该位置,也更是考虑到了直线距离的长短,目标范围的大小,一击即中的难易。 初新没有任何动作,剑却已经越来越近,这的确是极快的一剑,初新或许根本来不及反应。 剑势突然尽了。 这快如雷霆的一剑突然失去了力量,而初新只是拨了一下自己的大拇指。 这一拨,青铜剑鞘中的青铜剑以匪夷所思的速度水平弹了出去,在碰到对方肚子后又水平地弹了回来,插入了剑鞘。 这一拨是何等的劲道与技巧,即使是普通人也能轻易看出,更何况是一名剑客。 不光是看,相信初新的对手也已经感受到了,腹部的剧痛,四肢的酸麻,所以剑才会骤停,闪电般的势头才会一瞬间消失。 他已经输了。 虽然剑还直直地握在他手中,剑尖仅仅离初新的心脏几寸远,但是他还是输了。 对于一个他这样的人,输了比死了还要让人绝望,尤其在这种地方,任何事情都会传得很快的地方,他将被视为失败者自取其辱的典型。 如果地上没有洞钻,他恐怕只有用死来逃脱这种念头的追逐。 他咬了咬嘴唇,垂下了拿剑的手。 这时,初新突然道:“我一击虽中,可终究是剑柄,若是你不手下留情,恐怕我就要多一道致命伤了。” 他看着初新,不敢相信眼前的人居然说出这样的话。 初新也曾经是个好斗的年轻人,他明白这样的年轻人心里想着什么。他们想得到胜利,得到肯定,得到美人的亲睐。 这根本就没有错。 但是一旦失败,许多人却会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 不仅仅是他们心里有执念,也更是由于周遭的人没有给他们足够的宽容与鼓励。 围观者更喜欢踩上一脚,因为失败者是不会反击的,也是没有资格反击的,而踩上一脚的动机却可能仅仅是出于无聊。 初新不喜欢做失败者,可也不希望眼前的人做失败者,初新看得出他身上同样流露着骄傲,那是合格的剑客才有的骄傲。 所以初新才会这样朗声地说。 周围的酒客发出了叫好声,这一场较量别开生面,一刺一弹虽都只在霎那间发生,却引人惊叹,更难得的是,最后的结果也并不残忍,适合下酒。 剑客看着初新,初新也正看着他。 剑客告辞,初新笑着说不送。 剑客转身大步离开了,初新就继续喝酒。 他们一个血气方刚,一个锋芒稍褪,但他们都还年轻,都来日方长。剑客本就是这样简单的,也正因如此,他们之间不用多说什么。 太阳西沉的速度总是很快,因为下坠比起攀升容易得多,现在,太阳已经成了夕阳,浮在洛阳城的西城墙边。 白昼要到尽头,初新也决定离开一家酒馆,在这时,第三个人坐在了他的身旁。 这个人脸上仿佛永远带着微笑,他微笑的时间可能比千面人戴着面具的时间还长。 基本没有人见到过千面人的真面目,因为他总是戴着面具,无论是在演滑稽剧时,还是在台下准备登场的片刻。他的面具栩栩如生,戴上后,他就成了另一个人。很多人试图在他表演完成后跟着千面人,希望能见到他的真面目,这些人里有崇拜者,有同行,也就是那些恨他入骨的人,可没有人能成功。 千面人一进入人群,再想找到他就是万难。 洛阳城普遍认为,除了洗脸吃饭,千面人无时无刻不戴着面具。 而这第三个人,却连洗脸吃饭都是微笑着的。据说他在出生时,一声都没有哭,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夭折时,他发出了悠长的笑声。 他的伯父是北魏王朝最杰出的皇帝元宏,而他则似乎被公认为是下一代中最杰出者,无论学什么都很快,无论做什么都很顺利,最重要的是,无论面对什么情况,他都在微笑。 初新抬头就看到了他的微笑,他的微笑是真切的,因为他的眼睛也是微笑着的,眼睛里的笑是骗不了人的。 “你是初新?”这是他问初新的第一句话。 “正是。”这是初新的回答。 “我叫元欢。”他行了个拱手礼。 “久仰大名。”初新也向元欢作揖,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元欢的手,那是一双稳定修长的手。 修长稳定的手是优秀剑客的象征,但是元欢并没有佩剑。 元欢很快直起身子,背过手,初新也一样,当他们对视的一刹那,落日最后的光芒收束了,酒馆里还没点起灯火。 这成为了酒馆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 “我来,是想看看你的剑。” 初新瞪大了自己的眼睛,但他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你不必惊讶,只需要拔一次剑就可以了。” 初新又一次瞪大了眼睛,因为初新已经很难看到元欢的表情,虽然他已经猜到那会是一抹微笑,而元欢却像是清楚地知道初新脸上有哪些青筋正在跳动着。 初新拔剑,又收剑,他不知道为什么要照做,元欢的话像是带着魔力。 他拔剑与收剑的速度很快,但是他隐约觉得,元欢已经看清楚了剑上的所有纹路。 灯盏陆续亮了,酒馆又一次变得明亮,初新静静地握着剑,元欢却已经消失不见了。 初新知道他走了,在他离开的那一刻,初新就感觉到了。 回想起元欢的微笑,那种真切的微笑,不带欺骗的微笑,初新的手脚变得冰凉,他从不相信有人永远微笑,从不相信有人永远发自真心地微笑。 除非那个人太自信,自信到认为自己不会犯错,不会失败。 如果你能得到想得到的所有东西,或许你也会有这样的微笑,可这个世界哪里存在这样的人呢?正因如此,才会有敏这样的人,很少开心,很少露出笑容。 想到这里,初新扫了一眼坐在柜台处的敏,不仅是因为思绪的流动,也更是为了让自己分心,不再去想刚刚的事情,在半截蜡烛烧完时,他的手脚恢复了力量。初新握了握拳头,确认自己已经能够重新用很快的速度出剑之后,他走出了一家酒馆。 一家酒馆坐落在长街的中段,往东或者往西,都一眼望不到街道的尽头,初新走向了东边。一路上,他发现身边也有人向东走去,步调一致,低着头,弓着背。一开始只是零零散散的几人,越往前,人就越多。 初新不由加快了脚步,他发现今天有些特别,也思索着,经历了这特别的一天之后,将来的日子还会不会如往常一样。 往常的日子,悠闲、快乐,虽然也有很多烦恼,但没有太多的无可奈何。 他想起了江南这个时节的飞絮,没有依靠,始终是飞扬的,是让游人心醉的。 往常的他就像飞絮一样。 初新突然停下了脚步,因为身边的人停下了脚步。 他听到了铃铛的声响,紧跟着,传来了低声的吟唱。 他眼前是一座高耸入云的佛塔,佛塔下面是海洋般的人群,他身边的人就是汇入了这片海洋,这片海洋像是静止的,但是初新很清楚,这片海洋在变得广远,海洋中的浪潮在涌动。 海洋的尽头是一个人,一个穿着猩红色长袍的人。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二章 穿猩红长袍的僧 驼铃街,永宁寺,寺旁有宝塔,时人更喜欢称为浮图。 浮图入云,九层,离地千尺。 塔分四面,每面三门六窗,门扉漆成了红色,各钉着五行金制的钉子,飞檐上悬挂着五色的铃铛。 风高夜长时,铃铛发出响动,十余里内的人都能听见清脆的声音,像是江南溪流的浅吟。 也在风高夜长的时候,一个身穿猩红长袍的人来到塔前,双手合十,低低地唱起了歌谣。 那歌谣或许是用波斯语写的,或许是用天竺语谱的,没人分辨得出。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受到关注,因为他用这样的姿势站立了整整六天,不吃不喝。于是他的身后开始聚集起信众,他们也跟在他背后,虔诚地哼起他用喉咙最深处发出的曲调。 很多人半途放弃了,饥与渴,困与乏,像是噬人的猛兽,那是与诱惑截然不同的恐慌,直接能够撂倒一个健康的人,是心智无法控制的。 没有谁能够六天六夜不吃不喝不打盹。 正常人的生命在第四天左右就将因此而终结。 可他仍是直直地站着,同样猩红色的帽兜遮住了他的脸,没有谁看得到他的表情。 这让人们对他更加敬畏,开始期待他的下一个动作,下一句话。 第六天的黄昏,靠近他的信众艰难地听见了他的低语。 于是洛阳城传遍了达摩的故事。 他来自荒裔,年一百五十岁,从南海水路来到神州,起先入梁,与梁武帝话不投机,仅用一根苇条就渡过了长江,来到北地。 你相信有人活了一百五十岁吗?你相信有人能用一根苇条渡过滔滔长江吗? 洛阳的酒肆满是这样的问题,但是相应的解答却更多。 既然他不吃不喝不打盹地站了六天六夜,做到了常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你又怎么能确定他没有其他神奇的方术或是本领? 这是最让酒客们信服的答案,人本来就偏爱奇异的故事,本来就喜欢追随奇异的人物。 初新见到达摩时,已经是他在永宁寺旁的第五个晚上了。初新看着那些信众,轻声感叹着,从无人追随到众人景仰,或许只需要这五天的站立。 他们只看到了猩红的长袍,却根本不了解猩红长袍下藏着什么。 不了解,又为什么会崇拜与追随? 初新很快就想明白了:恰恰是因为不了解,所以人们才会崇拜和追随。 达摩开始在洛阳城传授禅教,就在富丽堂皇的永宁寺,信徒挤满了整个寺庙。他认真倾听每个人的疑惑,有问必答,传法由清晨至深夜,无间隔,不休息。出自他口的见解不凡,却又通俗易懂,让人感叹,似乎只有一百五十岁的高龄,才能说出这样精深的佛语。 圣上被惊动了,亲自来到永宁寺接见达摩。 难得一见的,达摩摘下了猩红色的帽兜,是一位秃他还准备了一个面具,画着青面獠牙的恶鬼,一有战事就会戴上,因为他总是在微笑,脸也长得太过俊美。 很多年以后,兰陵王高长恭效法了他的做法,用恐怖的面具遮盖住脸,来威慑阵前的敌人。 一个人杀人时还能优雅从容吗? 恐怕连元欢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剑刺入敌人胸膛,震碎敌人肋骨的一刻,脸上是什么表情。 现在,他已经从苦寒的边塞回到了洛阳。他来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匹马,一只包袱。 他不是不懂得享受,恰恰相反,他是最懂享受而且最有能力享受的那一部分人,但他知道不勤劳的四肢会变得迟缓疲弱,不勤劳的头脑也一样。 所以他喜欢给自己找罪受。 就像最成功的商人一样,许多事情他都喜欢亲力亲为,甚至包括探听情报这种斥候的差事,他也乐意做上一做。 他刚刚已仔细了解了洛阳城所有的无头案件,无论是发生的地点,还是受害者的衣着,他都能够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他本就是拓拔王室公认的天才。 可他的思绪却始终停留在“初新”这个名字上。 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初新此时正大步走在街上。 他的心情不怎么坏,因为他刚刚在一家酒馆里吃到肚子都胀了。 这几日他一直饿着肚皮,怕自己一不小心又把肠子呕吐出来,直到今天才忍不住敲了敏的竹杠。 人要是饿了几天不吃东西,一碗米饭也会变成珍馐。 所以饱餐一顿的他心情不仅不糟糕,还相当好。 可走着走着,初新又皱起了眉头,他发现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很诡异,带着提防和疑惑。 “怎么一敲竹杠就感觉要倒霉?”初新低声嘀咕了一句,之后他开始仔细辨认周围人视线的着落。 到第二十三个人的时候,他断定那些怀疑的源泉是自己的剑。 联想到最近的无头案,人们对佩刀剑者的敌意也就不难理解了。 初新反倒松了口气,他觉得这是人之常情,但也并不会去解释,他坚信清者自清,事情水落石出的时候,那些攻讦流言都会消散。 可有的时候,甚至是绝大多数时候,攻讦与流言的伤害在水落石出时已经无法弥补。 初新后背有些发凉,他已经看到了麻烦的靠近。 麻烦很快就到了眼前。 一队骑兵拦住了他的去路,共五个人,初新认得,这群鲜卑人隶属于洛阳城的虎贲军。 虎贲,周代就有了这支军队的传说,三国时期已变成了一支以可怕著称的秘密部队,它在那时的统领,典韦,曾经一个人阻拦住了张绣的叛军,保住了曹操的性命;继典韦之后的统帅许褚被人称为“虎痴”,在曹操被马超击败,落荒而逃时,用一个眼神就威慑住了那位后来的五虎上将。 朝代更替,但是虎贲仍存,每一位战士都是精挑细选,每一位战士都身怀绝技。 他们骑着的马是万里挑一的,他们所携带的武器是万里挑一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万里挑一的。 初新面对的,就是一队这样的虎贲军。 有个人发问了:“你就是初新?” 初新道:“是。” 那个人继续问:“你知道最近城里发生的事情吗?” 初新道:“我知道。” 那人的目光突然锐利如刀,他的手指离他的剑柄不过三寸,他随时都会拔剑。 他用这样的眼神威胁着初新:“和我们走吧。” 初新斜斜地靠在右侧的石墙,斜斜地看着他们,缓缓地说:“如果我拒绝呢?” 每匹马都往前踏了一步,这队虎贲军就像一面墙,这堵墙突然向着初新压了过来。初新已经看不到阳光了,因为这群人都太健壮,他们的马也太高大,他们看似随意地向前挪了些许距离,却封住了初新往前往后所有的去路。 那个人在确认初新插翅难飞之后,盯着斜斜站着的初新道:“你还有拒绝的余地吗?” 初新突然一跃而起,像一支射离弓弦的箭,如果前后左右都没了退路,那向上的确是他唯一的机会。 可他右侧的石墙未免太高了些,虎贲军的反应也未免太快了些,他上升到最高点时,脑袋只够得到石墙的气魄。 初新又忍不住问:“你是谁?” 穿猩红长袍的人反问初新:“你是谁?” “初新”这个名字,似乎让他吃了一惊,但讶异的神情很快就从他那张铁石般的脸上消失了。 “你最近杀了不少人?” 沉默很久之后,他问了这句话,初新的心一沉。 初新突然明白,为什么虎贲军会无缘无故找上自己,因为自己已经成了无头案的最大嫌犯,可他能做的却只是摇摇头,说不出辩解的话语。 被人误会并不好受,替人顶罪就更不用说了。 敲门声传来了,急促、有力。 初新听得出敲门的人手劲很足,十有八九是虎贲军士,如果门不开,他们很可能会硬闯进来。 现在已经来不及解释。 一如他碰到的很多事情般,解释往往都是多余的。 如果解释有用的话,自然没有解释的必要;而当解释真正有效的时刻,又常常已经没有解释的时间。 他决定孤身闯出去。 但是初新却始终没有动,因为红袍人也没有动,他浑身上下似乎都是破绽,都是空门,而正因如此,初新不知道剑该往哪里刺出,不知道刺向哪些方位能够逼退他。 初新甚至不知道他是敌是友。 所以他也只能随随便便地站着,随随便便地拿着剑,同样露出一身的破绽。 敲门声已经变成了砸拳头的声音,很快,剑也参与到了破坏的队列中来。 门被粗暴地打开了。 虎贲军并没有看到初新,他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穿猩红长袍的人,直直地站立着,帽兜与阴影遮着他的脸,他诵念经文用的语言像是源于比西域更西面的地方,无人理解,无人知晓。 或许他本就是个无人理解,无人知晓的人。 搜索很快就结束了,因为红袍人的房间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他们除了找到一张床和一间衣柜外,再也看不到任何供人藏匿的小空间。 他们离开时,红袍人还是念诵着经文,这让他们离去的速度更快。 士兵讨厌僧侣,僧侣也不会喜欢士兵。 因为他们的信仰是相悖的。 可是初新呢? 一个人总不可能凭空消失的。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三章 看不到的线索 闺房,未出嫁女子的卧室。 后来这个定义被拓宽了,凡是女子的卧室都可以称作闺房。 不过人们当然不喜欢把一个老婆婆居住的房间称作闺房,闺房还是属于特殊年龄段的女人,比如敏这样的。 敏这样的冰山美人,她的闺房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洛阳城的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之中不光有男人,也有女人。 她们也想看看这位大众情人的闺房与自己有什么不同,比如床单的颜色,枕头的数目,胭脂的香型。 这些初新都说得出。 因为现在,初新就在这间小小的卧室里,望着一方小小的窗口出神。 他总是喜欢望着窗外,通常透过窗看到的东西总比室内的亮些。 初新喜欢太阳,喜欢光明,喜欢看亮一些的角落。但这回却并不是出于这个爱好,他只是有些不好意思。 敏的房间并不整洁,她的衣物到处散落着,其中还有很贴身的衣服,让初新一看到就脸红的那种。 他本想帮着收拾收拾,可敏不允许他打扫。 她就喜欢看到初新眼睛不知道往哪看的样子,这让她的心情愉快了整整一天。 所以初新只能盯着窗户看,一边坐着一边骂,骂也不能骂得太响太难听,万一被听见了,他怕敏不给自己送饭送菜送酒。 他想起自己深夜溜进一家酒馆的狼狈模样和笑得前仰后合的敏,忍不住自己也笑出了声。他也不去担心自己已经被全城通缉,于他而言,除了出行受限,这不过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初新吸了吸鼻子,敏的闺房很香,香得初新觉得自己会过敏。他想起这几天自己都在和不怎么好闻的东西打交道:成堆的香烛,一具接一具的尸体,甚至还在一个中年僧人的长袍下待了一阵儿。 为了不让虎贲军士看见他的脚,他只能手足并用缠在红袍僧身上,宽大的红袍让他躲过了搜查。 那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甚至初新一度以为,僧人都是不洗澡的。 除了敏的闺房,这段时间他闻过唯一香的物什是那丛矮矮的野花,还是用趴着的姿势。 幸好他是趴着嗅气味的,这也是红袍僧信任他的原因。 把自己和几株脆弱的生命放在同样高度的人,并不像是个杀人犯。 杀人的人,要么将自己的性命看得比其他人都高贵,要么一直被别人看不起,没有一个是将生命放在与自己同一水平线上的。 初新并没有想明白这一点,他暂时没空去想,他忙着搜索着大脑里记忆的残片,他总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 他突然一拍脑袋,发现自己没有一种味道。 腐烂的味道。 无论是什么人,皇帝也好,奴隶也罢,死后都是会腐烂的,由内而外,只要有合适的温度,这个过程将会非常之快。 除非那个人的身体经过了特殊的处理。 初新听说在西边很远很远的一个地方,人死后会取出内脏,涂抹药水,再缠上布条,肉体可以长久不坏。或许那个地方的人不喜欢死后露出骨架,或许他们认为灵魂永驻的前提是尸身不腐。 人有没有灵魂?灵魂是不是需要借助肉身才能依存? 没有人知道。 但正常的人被杀死后,尸体或多或少是会有腐烂的味道的。 初新的鼻子很灵,他母亲的鼻子就很灵。他小时候每次吃完东西,母亲都能说出他吃了什么。母亲灵敏的嗅觉曾让他很苦恼,不敢随意偷吃,可现在他却有些感激,感激母亲赠予的这项天赋。 这天赋似乎已经是他得到的唯一机会,他隐约记起了一种味道,一种在夹杂在血腥间的奇怪味道,很微弱,却足够让初新的鼻子捕捉到。 记忆的衰退是极快的,那味道在初新脑海里逐渐变淡,所以他又盯紧了窗户,等待着天黑。 天已黑,黑得看不清路上行人的脸,初新便掠出了窗,在围墙和屋檐上几个起落之后,他让自己的双脚着了地。 越靠近地面,气味才会越浓烈,这是初新许多年来许多次追踪后得出的经验。 夜色是很好的伪装,他沿着大路一直走,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夜色也能帮助听力、嗅觉的提升,这就和瞎子的听力、嗅觉总是出众一些的道理是一样的。 初新闻到了很多味道,来往的每一个人,身上都有各自独特的味道。 汗臭、脂粉味是最普遍的,而这两种味道也可以分很多类,汗臭可以很香,脂粉味也可以很难闻,这取决于不同的人,甚至与性别有关。 有一个女孩子路过时既带着脂粉气又杂着些许汗味,混合后的气息差点把初新的魂勾走。 最要命的是,她在走近时还发出了一声轻笑。 不过初新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继续像一条老猎狗,边吸着鼻子,边迈着方步 他突然兴奋了起来,因为他闻到了自己想要搜索的味道。 这味道又来自于一个女人。 初新调整了自己的步调,挺起了身板,借着微弱的月光,他看似艰难地转了三个弯,翻了六面矮墙,那个女人在他面前消失了九次。他和猎物始终保持着相当远的距离,这也是好的追踪者应该明白的道理。 追踪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猫的脚步声,猎狗的嗅觉,鹰隼的视力,骆驼的耐心,狐狸的狡猾,甚至还需要一点点,就好像一个犯了错的流氓管自己叫作勇敢的开拓者一样。 初新是故意这么说的,他要让自己的神经松弛下来,把压力转嫁给对手。 当然,他也不能说得太过分,以免这把刀直接割破自己的喉管。 “是谁让你来这里的?”初新没有猜错,他现在的性命就系于对手的这一疑问,之所以这把刀没有直接刺破他的皮肤,正是因为对方想知道自己的底细。 所以他更不能说破,油腔滑调地应道:“当然是我自己循着香味找来的。” 脖子上渗出了血,刀仿佛已经抵住了初新的喉管,他的脸上流淌着一两道汗珠,镜子告诉了他这一切,可他却根本没有痛的感觉,他能感受到的,只有压力,来自刀尖和身后女人的压力。 窗外传来了脚步声,踏在草地上的脚步声。 这脚步声在夜晚显得格外清晰,尤其在一个逼近死亡的人听来。 初新在镜子里看到了一道影子,细长的影子,随后,好端端地架在他脖子上的刀落在了地上,身后的女人发出一声惊呼,抽回了她的左手。 初新已经闪电般转身,用左臂勾住了女人的脖子,左手拿着他的剑。 可他转身时却又呆住了,眼前的人根本不是塌鼻子,长着麻子,反倒是个很好看的姑娘,正正好好长得和永宁寺门口遇见那位一模一样。 她皱了皱鼻子,笑道:“和你开个玩笑,你却想杀我吗?“ 初新的呼吸仿佛都停顿了,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大眼睛的姑娘皱起鼻子来可真好看。 他当然没有这么说,只是把勾在她脖子上的左臂缩了回来,指指自己的脖子,意思是开玩笑可没有这么过分的。 姑娘争辩道:“我那时没看清你,谁知道你是不是贼。“ 初新点点头,他已经默认了自己的错误。 不过他默认自己最大的错误是碰见漂亮的女孩子时总会变蠢,蠢得像头猪。 他又仔细看了看那道飞过之后落在地上的影子,才发现只是一根筷子。 吃面用的筷子。 有些人的筷子是用来吃面的,而另有小部分人的筷子却可以杀人,可以救人,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他出了房门,想看看是谁救的自己,但那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背后又传来了兰若般的话语声:“你的帮手还真是厉害,那一击用筷子就把我的手震麻了。“ 初新转过身,月光洒在他的背上,也有一部分绕过了他的背洒在她的身上,她的脸上,她的脸一半在亮处,一半在暗处,像是写满了谜语。 初新的心里也写满了谜语。 可他开口第一句话却是:“你认识他吗?“ 她看着初新一本正经地拿出的两张画像,噗哧一声笑了。 “近来在江湖中风头最盛的组织,你知道是什么吗?“笑归笑,笑完后她也一本正经了起来。 “星盟。“ 毫无疑问是星盟,初新并不算消息灵通的人,但这个刺客联盟的名头已经在江湖响得不能再响了,可就算是这样,人们对星盟仍是知之甚少。星盟由谁创办,由谁组成,以什么为行动的讯号,很少有人能说出来。人们只知道,星盟的宗旨是除恶,星盟的行动从未失手,少数列在刺杀名单上的人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行动还没有结束,无论到天涯还是海角,星盟的刺客总会找到他,除掉他。 秦、益两州中流窜的寇盗,最著名的是李荒之,据说是州刺史的胞弟,他武功奇高,行踪诡秘,有许多亡命之徒相随,又兼高官相护,经常明目张胆地抢人财物,甚至掳掠妇女,杀人放火。 他有七座宅院,狡兔有三窟,他希望自己比两只狡兔加在一起还要狡猾一点,所以他不仅有七座宅院,还都是重重防护,昼夜有人守卫的。 某天,他暴死在自己的第五座宅院里。 孝文帝有一个与侄子元欢同样出色的儿子,曾被立为太子,却因一位将军和一位阉官的谗言遭废被杀。 将军权倾朝野,阴险狡诈,星盟的多次刺杀尽皆落空,当人们都以为星盟可能会放弃这个猎物时,却爆发了一场惊人的巷战。 那一日的洛阳城,阴云密布,闷得像蒸笼。 这场战斗仿佛神兵天降,在将军招摇过市时,无数刺客从无数地方钻了出来,将军的体力和将军的士兵终于支撑不住,当有匕首刺入将军喉咙的一刻,一整条巷道的刺客在一炷香的时间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堆满的尸体,流淌的血水和奔涌的血腥味。 傍晚时下起了大雨,夜里,所有的尸首都被处理,所有的血迹都被冲刷干净,洛阳一夜之间又恢复了原来的热闹和宁静,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至于阉官,他秘密向南逃窜,想入梁避祸,后来却被人在边境线上发现了他的尸体。 这三人的死正是星盟的杰作。 初新虽然反对这种暴力的方式,但还是认可一点:星盟要杀的人,的确都是该杀的人。 他们就像是夜空里的星星,总能给抬头看的人希望和勇气,让他们感觉得到光亮和正义的存在。 “难道,”初新肃然起敬,“你们都是星盟的人?” “你倒是蛮聪明的。” “你的意思是,洛阳城中无头的人,都是该杀的人?” 她摇摇头道:“该杀的人是那个拿走了头的人。” 她拿起梳妆台上的面具,一字一句地说着:“这些面具,都是从人脸上剥下来的。”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四章 三场奇怪的赌 “你并不惊讶,对吗?” 初新并非不惊讶,只是相比她的设想,他表露出来的太少了。 初新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想补全自己的表情,但是很快转念了:既然已经被察觉,表演也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他只能点点头。 对于面具的材质,他已经猜想到了。他唯一惊讶的只有她说话的方式。面具是人皮制成的,从她口中大大方方地说出,以一种无罪的、局外人的方式。 “现在你已知道,我绝不会是凶手。” 初新只有再点点头。 “那也就是说,你已经知道面具是人皮做成的。” 初新不想再点头了,他想换一个表达肯定的方式,于是他淡淡地说:“我猜的。” 他在得到别人肯定时一向很谦虚。 “你想知道是谁做的吗?” 初新偏了偏身子,让月光慢慢洒满她的脸,她的眼睑跳动了一下,笑容依然稳定、自信。 她笑得真美。 她自信初新会继续朝她的问话里越走越远。 但初新却做了一件她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 他扭过头,径直走了出去,翻过了院子的围墙之后,两个字悠悠地飞回了房间里。 “不想。” 初新哼着自己胡乱编造的曲调漫步在深夜的街巷,他刚刚做了一件蠢事,但他的心情却一点儿也不糟糕。在那种情况下,青春茂盛的男人或许会继续点头,或许会问问她的名字,甚至可能会干一些出格的事情,可初新却并没有这么做。 他不喜欢受制于人,也不喜欢凌于人上,他经常想东想西,想这想那,但在一些复杂的节点,他的想法却出奇简单。 穆虎给的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初新沉吟着:如果杀人是为了那张面皮,那么谁又会是最有可能的凶手? 他很快想到了这座城市里面具最多的那个人。 滑稽大师千面人。 千面人的剧场并不大,每天表演的时间也并不长,但却早早就挤满了观众,很多富豪公子甚至每天都会带着不同的人来观看,不同的女人。初新戴着面具,一点点挤到了前面。面具是他从昨晚的梳妆台上顺手拿的,他也想试试戴着面具的感觉,体会成为另一个人的欢愉和刺激,更重要的是,这还能让他在白天自由行动。 戴着面具的他,塌鼻子,长着麻子。 没有人注意他,更没有人会和他搭讪,所以他在大街上行走时更加大摇大摆,肆无忌惮。 笑大概是一种昂贵的东西,门票价格卖得很高,不过的确物有所值。 初新和身边的人一样,笑得直岔气。若非想起自己来此还有其他的目的,初新一步也不愿意离开自己站着的位置,虽然这个位置很拥挤。 来到后台的他发现,后台比剧场更拥挤。他已经快被同样守在后台的其他人挤得五脏六腑七零八落了。 这座城市的崇拜者们,是不是都巴不得粘在一块儿呢?初新在心里叫苦。 剧场里的笑声凋谢了,凋谢了很久,千面人还是没有出现。 他果然像传闻的那样,根本抓不到踪迹。 一只手突然搭在了初新的肩膀上,初新的神经紧绷,声音从背后传来:“跟我来。”初新就跟着声音缓缓挤出了人群。 “穆大统领什么时候也喜欢看滑稽剧了?”在确认了身旁没有人之后,初新发问。 穆虎转过身子,眼中闪动着疑惑:“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脚步声。” “脚步声?” “对,你的脚步声和常人不同,”初新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点了点自己的耳朵,”恰巧我的听力又比较好。” 穆虎一声不响,良久,缓缓说道:“我的人找到了其中一个嫌犯。” “哦?” “就在城东的旅馆。” 初新掉头就走,穆虎在他身后问:“你要去哪儿?” “城东。” 穆虎看了看初新,又看了看自己的脚,随后又望向初新。 初新忽然回过头问:“你是怎么在这么多人里认出戴面具的我的?” “戴多么逼真的面具,总还是会有衔接的缝隙的,”穆虎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点点自己的眼角,“恰巧我的眼力又比较好。” “看来穆大统领的确有来看千面人的理由。”初新又开始往城东走去,步履轻快,他的话语声传到穆虎耳中却没有丝毫音强的变化,这无疑是高明的功夫。 “哦?”穆虎只说了一个字,但是这个字却差点把初新的耳朵钻破,这无疑也是高明的功夫,可初新的步调步速没有半点更改,所有不好受,他都不会选择表露于人前。 “因为你也很善于模仿。” 听到这句话时,穆虎已经看不到初新了。 城东只有一家旅馆,离万顺王府不远。 初新没有先去旅馆,而是在万顺王府前站了很久。 他从没见过如此简单的王府,没有华丽的装饰,匾额没有镀金镶玉,门口连迎宾的侍从都没有,只有一个穿着类似总管的人踱着步。 但他并不觉得这间王府简陋,因为他发现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该放的位置,所有的人都做着该做的事情。 尤其踱步的那个人,看着慢条斯理、松松垮垮,每一个来回踩的位置却分毫不差,像是在地上画了脚印,做了记号。 初新下了判断:极度自律,追求完美,这是王府主人的性格。 如果他收起了他的笑容,这会不会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初新猛的想起自己还戴着面具,趁着周围人并不多,他偷偷将脸上的人皮扯了下来。 “若是论剑术,或许这位王爷并不在当年的向阳子之下,”初新背后传来话语声,音色浑厚,丝毫不刺耳,“他又是个深居简出的人,难以想象王室贵族中有这么一号人物。” 初新一转头就认出了背后的人,正是画像上通缉的另一个嫌犯。初新本想来找他,他却先找到了自己。 究竟是人在找麻烦,还是麻烦在找人? 太阳已西偏,可毕竟还是白天,如此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初新也替眼前的人捏了把汗,因为他看起来实在不像个罪犯,倒像个愣头青。 但他的手,修长、稳定、干燥的手,又不像是愣头青能够拥有的。 只有聪慧勤奋的剑客才能有这样的一双手。 他的确也佩着剑。 “阁下说的向阳子可是天水第一剑客?”初新问道。 这自然是明知故问,向阳子的名头早在三十年之前就传遍了大江南北,可他却以为初新不知道似的,认真地作了肯定的回答。 “还未请教?” “宋云,宋襄公的宋,白云的云。”初新怎么问,宋云就怎么答,他仿佛就像是等楚人渡河的宋襄公一样,不趁人之危,不愿占人便宜。 “初新,当初的初,新旧的新。”初新赶紧报上自己的姓名,他不想让这个老实人吃亏。 因为老实人要是吃亏吃多了可能就不会那么老实了,有些甚至还会变得比骗子更狡猾,初新还是希望世界上的老实人能够多些,骗子能够少些。 “我认得你,你在洛阳可算是个名人。”宋云马上抢了一句。 初新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他发觉当名人还是有点好处的,不仅要找的人会来主动找你,虚荣心也能偶尔得到小小的满足。 洛阳东郊,梨树林。 盘腿坐着的初新正和同样盘腿坐着的宋云打着赌。 他们不赌钱,赌技。 赌技才是赌的最初形式,是初新和宋云的祖先们在漫长的原始生活里寻找到为数不多的消遣方式。他们比赛跑步,比赛攀缘,通过身体素质的较量分出高下,也打发时间。 这样赌,反而不是一件坏事。 他们的赌注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输的人要满足赢家一个愿望。 他们的赌场是这片梨树林。 第一局的赌法是初新想出来的,由一人敲击一根梨树枝,另一人来猜落下花瓣的单双数。 很明显,敲的人有不小的优势,宋云却把这个任务让给了初新。 初新有些惊讶,因为他本打算去猜单双数,他小时候经常和朋友玩这个游戏,对于数花瓣,他在行得很,一旦宋云贪便宜去敲树枝,那他便已胜券在握。 可偏偏宋云是个不贪便宜的人。 初新原地跃起,拔剑,用剑脊轻敲了一根梨树枝,又迅速在空中运剑旋转三周,收入剑鞘,梨花却已倾盆而下。 白色的花,白色的雨,却又夹着夕阳的残红。 宋云呆呆地坐了很久,在最后一片花瓣落地时,他才缓缓称赞道:“实在是好剑法。” “过奖了。” “看起来只是轻轻的一击。” “因为它们本就是快要凋谢,本就已经摇摇欲坠了。” “的确,可你的敲击力度和击打位置,才是这么多花落下的关键原因。” “说说看。” “任何一个生命,其实都有弱点,而且在不同时刻,不同地点,弱点也会不同。就拿人来打比方吧,要击倒一个人,可能并不用什么武器,只需要一句话,一句让他崩溃的话,”宋云在解释,初新在听,“那句话呢,说得太轻,不足以将人压垮,说得太重,也反而会激发生趣和斗志,只有用刚刚好的轻重说到刚刚好的点上,才能产生最恐怖的效用。” “这和我的一击有什么联系呢?” 宋云微笑道:“梨花已经到了凋谢的时节,你那一击正是用刚刚好的轻重,打在了刚刚好的点上。” 初新的褒奖脱口而出:“精妙的譬喻。” “不及你的剑术精妙。若是比剑,我怕是输定了,”宋云微微摇头,胜败之数,高下之分,从他口中轻描淡写地说了出来,“可我还是能猜出落下花瓣的单双数,因为我仔细数过了。” 初新实在很欣赏宋云这个人,言辞中肯,说话不卖关子,他整个人是相对透明的,没有那么多遮掩。 “一共落了九十二片,是双数。” 初新拍起了手,九十二片也正是初新数的结果,数下落的花瓣是件费神费力又考验耐心的事情,但宋云一点儿疲倦的意思也没有。他的眼神依然明亮,腰杆依然笔挺。 “如此说来,我赢了吗?” “事实上,”初新缓缓拔出了剑,剑尖上粘了一瓣梨花,“是九十三片。” 青黄的剑,粉白的花。 这回换宋云拍起了手:“原来你刚刚在空中运剑,就是为了不让这瓣花脱离剑身。” “是,然而现在它已不得不离开了。”言罢,初新轻轻吹着剑尖。那瓣梨花便也慢慢落到地上,悄悄混入自己的族类之中,再也寻觅不见。 “我输啦!”他根本半点输了的样子都没有,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却又不像孩子那样斤斤计较于初新有些耍赖的取胜方式。 他甚至还在为与初新赌技而兴奋不已。 他实在是个君子,初新暗暗惭愧。 “第一局的赌法是你提的,那这第二局就换我了。”宋云起身,拍了拍屁股,向树林深处走去。 初新就跟着宋云走,他现在也已经断定,宋云不可能是无头案的凶手,甚至他还怀疑宋云星盟刺客的身份。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去刺杀别人?他只会同人光明正大地决斗。 宋云突然停下了脚步,伸手一指。 初新看见一间小小的木屋旁,有个驼背的人在沽酒。 “第二局,我们比喝酒。” 老张的酒绝没有一家酒馆的好,老张绝没有敏好看,但是老张也有老张的好处,他健谈,会开玩笑,了解男人的想法,他酿的酒口感不佳,却很烈很辣。 树林深处居然还有这么一个酒铺,初新实在没有想到,宋云提的赌法,他更是怎么猜也不会猜到,这就仿佛羊入虎口,用酒来堵酒鬼的嘴,恐怕是世界上最蠢的事情。 但是很快,初新就发现自己错了。 谁要是觉得自己千杯不倒,那才是真的蠢,尤其喝起老张酿的酒。 两小坛之后,初新的脑袋开始胀了。又喝了两小坛之后,初新的舌头开始大了。再接了两小坛之后,初新的喉咙开始上浮了。 宋云也并不好受,但是他的酒量明显要好得多,六小坛喝完,他只是有些语无伦次而已。 可是喝多了酒的人,哪里还记得要停下来呢? 天色已经很暗了,老张点起了灯,火苗昏黄,春风沉醉,初新便开始哭,宋云挪着屁股坐到初新旁边,拍着他的肩膀,可是两个人说的话,谁都听不懂,或许连他们自己都听不明白,但他们都知道,对方说完话,自己必须得回应几句。 要是喝醉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会是多么难受的一件事。 初新和宋云几乎是同时醒来的。 醒来之后又几乎同时大笑起来。 他们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正午,身上全是臭气,还有棕色的不知道从谁的胃里倒出来的呕吐物,老张还在沽酒,招待客人,他并没有多为初宋二人分心,处理这种喝醉的人,他向来很有经验。 “第二局是你赢了,你的酒量比我的好。”初新弯了弯右手的五根手指,扭了扭脖子,试图缓解酒带给身体的酸痛和疲劳。 “可能只是因为我没有什么烦心事。”宋云并没有说下去,对于喝多了做了傻事丑事的人,他表现出了应有的宽容与谅解。 “这第三场赌局该由谁来定呢?” 宋云嗅了嗅自己的袖口,赧然道:“或许还是先去洗个澡,换一身衣服吧。” 黄昏,夕阳无限好。 漫步在无人的荒街上,初新的心情也很不错。 他希望这条街上的人能多些,这样他就能让更多人看见自己开心的样子。 热腾腾的水,合身的衣裳,可口的饭菜,都能成为春日黄昏里快乐的理由。 他甚至忘记了自己还是个被通缉的犯人。 他更忘了他身旁也正走着一个被通缉的犯人。 直到他看见一队虎贲军,这种感觉就像刚买的新衣服沾了污泥,刚酿的好酒里落进一只苍蝇。 “你们二人,速速束手就擒。”虎贲军士都戴着头盔和面罩,只露出一双眼睛,所以这句话也不知道是从谁的肚子里冒出来的。 宋云沉声道:“第三个赌,不如就赌刺杀之术,看谁能杀更多的人。” 初新还来不及说话,宋云已经箭一般冲了过去。最靠近初新的战马嘶鸣起来,前蹄离地,背上的虎贲军士被甩下了马背。战马疯了似的朝前奔去,红色的汗,红色的血。初新隐约看见马肚子上有一道剑伤。 好快的剑。 周围的虎贲军士皆已拔出自己的剑,但全都不够迅速,宋云的剑已经直直地刺向落地的那名虎贲军士。 可不知为什么,他的剑没有刺入胸膛,却刺入了剑鞘。 初新的剑鞘。 虎贲军士的剑并没有击飞宋云,而是纷纷被一柄剑击飞。 初新的剑。 瞬发的一切停止了,所有人都看着初新。 初新微笑着,朗声道:“我二人要取你们性命易如反掌,但是我们今天心情不错,不想杀人,赶紧滚蛋。只要你们不言不语,自然不会有人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 虎贲军士来得突然,走得也很快,荒街上又只剩下初新和宋云两个人。 他们在平时或许的确是忠诚的战士,但是在生死的当口,人心很难禁得起考验。 “你不想杀人?” 初新摇摇头。 “既然你不想杀,又为什么要阻止我?” 初新低着头,摩挲着自己的剑,缓缓道:“我摇头,并不是说我不想杀人,而是否定你的问话。” 宋云皱起了眉头:“那你想杀人?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初新的脸上突然涌现了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敬畏,像是无畏,像是看见了神明,又像是成为了神明,“人的性命,没有人能随意予夺。” 宋云不语半晌。宋云又突然问道:“你没有杀过人?” “是。” “你这样的身手,要杀个人再脱身,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初新并不否认。 “而且你还是个剑客,你却没有杀过人?” “是,我是个看见死人和血就容易呕吐的剑客。” 宋云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到肚子抽了筋,才一个字一个字地从喉咙里憋出:“你可真是个奇怪的人。” “我们的赌怎么办?” 宋云淡淡道:“你赢了,如果你想杀他们,恐怕我一个活人也沾不到。” 初新乐了:“你这副无所谓的样子,我总以为是我输了。” “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初新神秘地眨了眨眼睛:“我想让你明天什么都不做。” 宋云又陷入了疑惑,满带着好奇,他也想看看,面前这个人还能做出什么奇怪的事情来。 次日再见到初新时,宋云就被五花大绑了起来,这正是穆虎与初新约定的最后一天。 宋云却什么都没说,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当然他想动也动不了,绳子太粗,缠的圈数也太多了。 初新又来到了虎贲军的总署,这次他稍微发出了些声响,因为他背上驮着个人,但是依然控制在没有惊动卫士的范畴内。 快到正午,穆虎大步流星地回来了,他显然不乐意看到初新喝着自己的酒,昂贵的冰镇葡萄酒,所以他的语气也并不和悦:“因为一家酒馆今天关着门,初少侠便来我这儿偷酒喝了吗?“ “一家酒馆关着门?那可真是稀罕事,我也不知道我那老朋友去干嘛了。”初新呷了一口酒,附带着一声由衷得有些做作的愉悦。 “你最好带了我要抓的人来,否则,我只有把你扔进牢里了。” 初新指了指穆虎右后方的角落,穆虎转过头去,看见宋云像个蚕蛹一般躺在地上。 “好,”穆虎的五官变得柔和,“我没有看错人。” “现在,我总能喝上几杯你的酒了吧。”初新晃了晃手里的酒杯。 “喝几杯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穆虎走到宋云身旁,用脚尖蹭了蹭宋云的身子,被回敬以一记怒目,“另一个要抓的人呢?” “我先把他交给你,之后再去抓另一个人。” 穆虎点点头:“你若是来我手下办事,一定能升迁得很快的。” 初新苦笑道:“那倒不必,我只求脱了罪名,闲云散鹤惯了,并不愿为俗务所累。” 穆虎略带遗憾道:“那看来你我终归还是殊途了。” 初新走出房门,顿了顿身形,侧着脸说道:“或许很快我们又会再见的。” 说完这句话,他已经翻身上了围墙,又两三个起落后跳上了房顶,随后穆虎听见自己头顶一阵轻微的响动,声音渐行渐远,不再能听得见。 他拿起酒杯,仔细端详着宋云,宋云也目光呆滞地看着他。 穆虎冷哼了一声,喝完了杯中的残酒,宋云却说话了:“我知道你就是我要找的人,列在星盟刺杀名单第四位的刘易。” 穆虎的瞳孔收缩了一阵,很快又归于平静。 宋云继续道:“你从楚地逃到洛阳,如果不杀人,不继续做人皮面具,或许永远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即使我们知道洛阳有个千面人,或许也不会这么快怀疑是你。” 穆虎索性左手托腮,认真地听宋云讲。 “你的确是个反追踪的高手,很快就利用穆虎的身份锁定了最近出现在洛阳城的人,尤其是行踪诡秘,武功又不错的人。你知道星盟的人彼此之间并没有太多认识的机会,我们凭道义做事,追踪刺杀全部源于自发,所以你让初新来抓捕我,我们之中一旦有人伤亡,你便可以坐收渔利。要是双双殒命,你更是拍手称快。” 穆虎在笑,狞笑,他的表情却一点儿也不狰狞,他像是戴了一张面具。 宋云依然盯着他的眼睛,用他一贯的方式称赞:“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杀掉穆虎的,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用这样残忍的方式制作面具,但你无疑是个可怕的对手。” 他的称赞依然是发自内心的,他对自己的对手很尊重,尤其是那些比他强的对手。 穆虎的笑收束了,他的嘴角挂着残留的得意:“不错,你能想到这些,已经相当不错了。” “可惜。” “的确是可惜,”穆虎走到宋云身旁,蹲下身子拍了拍他的脸,“本来我是狡兔,你是狐狸,而此时此刻,你是落入网中的猎物,我才是猎人。” “那可不一定,”宋云依然气定神闲,“你现在唯一仰仗的,不过是脸上的这张人皮而已,只要我能够扒下它,揭穿你的身份——” “你?”穆虎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开始笑,边笑边锤着地面,笑到岔气了之后才接着道,“你现在像只捆好的螃蟹,谅你有八只手,也休想碰到我。” “或许我可以。” 听到这句话时,穆虎的四肢变得僵硬,有个身影落在了门口,门外的光影驳杂,穆虎却似全然不知。 初新走了进来,一手拿剑,一手叉腰:“我说过或许很快我们又会碰见的,穆大统领,哦不,应该叫你千面人才对。” 千面人没有看初新,只是呆滞地说了一句:“我明明听见你离开了。” 这是句很蠢的话,因为初新就活生生地立在他跟前,但初新还是认真地解释了起来。他从怀里掏出一颗圆圆的石头,随意抛掷到了地上,石头跳起又落下,声音由重变轻,方位也似由近变远。 “我以前经常用这种石头糊弄我的朋友,”他的目光温柔,眉眼含笑,“让他们以为我已经离开了,然后再突然出现吓他们一跳。” 千面人的眼睛终于活络了,他看看被绑得无法动弹的宋云,又看看微笑的初新:“你们早就串通好了吗?” 宋云淡淡道:“你看我这副德行,像是走投无路的样子吗?” 初新摇摇头:“他实在是个君子,连你这样的人都不愿骗。” 千面人叹了口气道:“你是怎么怀疑起我来的?” 初新拿起了千面人放在桌上的酒杯,凝视着其中残存的暗红:“葡萄酒实在是佳酿,这酒并不难酿制,可普通人却鲜少买得起好葡萄。” 千面人不懂。 “一个虎贲军统领的俸禄,买不起这种酒。”初新说得更加浅显了些。 “须知穆姓可是贵族之姓,孝文帝改姓之前——” “改姓前,丘穆陵氏是鲜卑八大族中最大的一个,但也正因如此,它是最穷的一个部族。” 千面人不说话了。 “况且,酒会让人的反应变慢,四肢酸软发麻,作为天子的禁卫军,虎贲军士从不沾酒,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因为他们不需要应酬,他们的升迁仰仗的只有战功,”初新悠悠道,“酒在这种时候就成了累赘。” “单凭我喝酒?” “那时我只是觉得奇怪,幸好你的破绽并不只这一点儿。” “我还有其他疏漏?” “当然,你自己应该清楚,几乎所有的尸体都没有腐烂味儿,有的是一种奇怪的味道,我后来想明白了,那应该就是你用来浸泡尸体,方便剥皮的药水的气味。” “这能说明什么?” “这说明这些人都是先被杀死,然后再浸泡药水取下面皮,最后才被抛尸的。如果每一具尸体都是如此,那也没什么,可有一具尸体却不同,它附近散发着浓重的腐臭。我仔细比对了那个人的鞋底以及周围的脚印,发觉他的鞋子很眼熟。” 千面人皱眉道:“眼熟?” 初新盯着千面人的脚,露出惋惜的神色:“尸体周围最多的脚印是调查案件的虎贲军士留下的,而那种脚印刚刚和他的鞋纹对上了,恰巧他的鞋子又和你现在这双长得差不多,所以我猜,那个人就是真正的虎贲军统领,穆虎。” 千面人指指自己道:“我又怎么杀得了穆虎?” 初新长叹道:“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绝顶高手会死在你手上,但他经过浸泡的只有脑袋,他的身子被直接扔在了那里。” 千面人没有想到,这些奇怪的细节也能成为他败露的证据。 细节本就是很重要的东西。 初新还没有说完,他继续问千面人:“那天我在千面人的剧场后台碰见你时,你还记得我怎么分辨出你的吗?” “脚步声。” “是,正是脚步声,台上的千面人和台下的穆虎竟然有很相似的脚步声,”初新示意着走了几步,“你模仿人的容貌、声音都惟妙惟肖,可在学走路这一点上却并没有下功夫。” “事实上,我并不用学别人走路。” “的确,容貌和声音已经足够让人相信。” “还有呢?”千面人对自己的破绽似乎充满了兴趣。 “那天你识破我的身份,正是凭这张面具,可为什么你会莫名其妙地对找别人脸上有没有缝隙感兴趣呢?我想这恐怕是因为你长年累月与此打交道的远缘故。” 千面人摇摇头,又点点头:“这实在是有些牵强,但不得不说有些道理。” “你让我帮你抓人的手段,本是很高明的,可这里面的错漏更多。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三个人互相认识?或者在追捕的过程中,我们通了气?甚至我有可能就这样一走了之,直接逃出洛阳?”初新开始在房间中慢慢移动,他已经观察过了所有可以脱身的路径,他现在正试图来到能够一瞬间封住千面人动作的位置。 千面人却半点儿动作也没有。 过了很久,他问初新:“你愿意听听我的故事吗?”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五章 戴面具的楚客 初新右手掌心朝上,往前微微一送,示意千面人说下去。 “你有没有想过成为另一个人?哪怕在你一生的某个片段里,有一瞬间,你告诉自己:我要是他该有多好。”千面人在问初新,可眼睛却瞧着地面出神。 “想过。”初新的这两个字几乎脱口而出。 “谢谢你如此坦诚,我想恐怕所有人都这么想过。” 成为富翁,成为名人,成为将军,成为皇帝,成为倾国倾城的美人,成为运筹帷幄的策士。成为另一个看起来过得比你精致潇洒得多的人,这样就能享受更好的生活,拥有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财富。 谁没有这么想过呢? 千面人继续道:“我原本是楚地南部一个部族的穷小子。部族最受尊敬的是首领和巫觋,他们有最多的钱,娶最好看的女人,我家采来的药材,几乎一半以上都献给了他们。” 他脸上的面具都像是有了神采,感染着低沉的愠怒。 他自嘲道:“也许有人生来注定拥有一切,而有些人却连活下去都很不容易。” 宋云在点头,他望了一眼初新,发现初新也在点头。 “后来,我喜欢上了部族里的一个姑娘,那时我想,或许拥有她,我的人生就没有遗憾了。”千面人的声音出现了起伏,这起伏让宋云想起了他十年前死在病榻上的初恋,他知道,这句话意味着千面人有很深的遗憾,他又瞥了一眼初新,初新仍然认真地听着千面人的话。 他在想什么?他会不会也想到了自己曾经喜欢的人? 曾经的喜欢总是带给人最多的遗憾。 “她嫁给了首领。” 宋云和初新都猜到了这个结果,但是他们谁也没有说,谁也不会唐突地打断道:“我早就知道是这样。” 一个人在回忆不太温柔的过去时,最好的做法就是安静地听着。 千面人的喉咙里钻出了奇怪的腔调,他突然咆哮:“可那个人已经五十岁了!他五十岁了!” 宋云和初新沉默着。 老夫少妻,一夫多妻,可能过去现在将来都会存在,其中或许有真挚的爱,有让人称颂的故事,但夹杂着的,恐怕是更多的妥协与无奈。 “后来,在一次祭祀前,我偷偷杀了一个巫觋,戴上他平时戴的面具,模仿他祭祀时的口吻,说我看到了神的旨谕,要更换首领,部落才能继续繁荣发展。” “你成功了?”宋云忍不住问。 “不,首领并没有那么愚蠢,他知道所谓的神谕都是假的,他利用巫觋维护自己的统治,巫觋则利用他保有自己的地位和财富,所以所有从巫觋嘴里说出的神谕,都不可能对他不利。” “所以你就被揭穿了?”初新也插了一句嘴。 “倒也没有,有不少人相信了我的话,与首领起了冲突,我趁乱逃走了,”这段不堪的往事,被千面人用平静的语调演绎到了结尾,“我也确实尝到了扮演别人的甜头,我就想着,如果我的脸变成了另一个人,声音变成了另一个人,再把那个人杀掉,我岂非就拥有了他的一切?” 宋云和初新都察觉到背脊在发凉,双臂的汗毛正一根根竖起。 杀一个人,成为这个人,拥有这个人拥有的一切,等到厌倦了,就又去寻找下一个目标。 这是千面人生存的方式。 “这真的行得通吗,”宋云不解地问,“我是说,你扮成别人,就不会被他周围的人识破吗?” 千面人轻蔑地冷哼一声,反问宋云:“你觉得人们究竟是通过什么来认识一个人的?” 宋云闭上了嘴。 如果每个人都能透过皮相看到灵魂的样貌,古往今来就不会有这么多美人计和所谓的红颜祸水了。 “你明明可以高枕无忧的,可为什么要成为千面人,表演滑稽剧呢?一旦成名,不是更惹眼吗?”初新突然问。 “你不会明白的,因为你没有戴过那么长时间的面具,”千面人的声音里渗出了许许多多的无奈,“只有演滑稽剧时,我才感觉我是我自己。” 初新沉吟着这句拗口的话,忽然抬起头对千面人说道:“我明白,我明白你的感受。” “你明白?” “是,很多时候我也这么想,我觉得只有在喝酒时,我才是我自己。” 那一刻,千面人在初新的脸上看到了很多东西,初新也从千面人的眼中读到了不少话语。 人岂非都是戴着面具的。 只不过少部分人戴着有形的面具,绝大多数人戴着的面具却看不见,摸不着。 只有用一些特殊的办法摘掉面具,一个人才成了他自己。 千面人忽然问初新:“听完了我的故事,你还是想杀我吗?” 初新摇头道:“我根本没有想过杀你,你的生死自然有人裁定,但那个人肯定不是我。” “那你放我走吧,我永远离开洛阳城,不会再做坏事了。” 这是一句真诚的话,用真诚的语气诉说着。 初新还是摇着头,他的眼睛里却没有一点愤怒。 千面人在初新眼中看到的,是怜悯,是同情,在撕扯着千面人的神经。 那明明是理解的眼神,明明是想给他机会重新开始的眼神。 千面人双手的青筋暴起,冲着初新怒吼道:“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难道你会因此有什么损失吗?” “我不会有损失,可你杀了很多人,必须要受到惩罚。” 这是初新的回答。 千面人怔住了,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如此爱管闲事,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不能被宽恕。 他问初新。 “杀人偿命,这是公理,也是正义。” 这是初新的解释。 人和人的生命是平等的吗?那为什么有人生来踩在人上,有人却命中注定居于人下? 这是不是说明人与人并不平等?是不是意味着有些人杀人便不用偿命? 千面人想不通,他凭自己的努力从人下人变成了人上人,是不是该有一些特权? 他问初新。 “公理必胜,正义永存,即使有人通过特权免于惩罚,那也只是一时的,”初新说得很慢,他的声音像远山上的云朵,“总有一些像星盟这样的存在,无论你地位多高,武功多好,逃得多快多远,都会追赶着你,让你付出该付出的代价。” 其实他很多时候也会怀疑,怀疑是否所有的恶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他不敢在怀疑之上更进一步。 他怕自己会动摇。 千面人笑了,大笑。 初新和宋云都能从声音分辨出他在大笑,但他的表情看起来却根本不夸张,像是简单的嘴角上扬,却一点儿也不像是大笑的样子。 初新不明白千面人为什么笑。 他明明已经是穷途末路,他所有的秘密明明都已经被揭开,难道他疯了?难道他在事情败露的那一刻彻底在心理上溃败了? 千面人突然盯着初新,眼光如刀:“你的确应该知道这个道理,正义永存,所以你才会伏法受诛!” 他还在笑,初新却笑不出来了。 千面人忽然吹了一声很响的口哨,捆得结结实实的宋云催促初新赶紧抓住千面人,可已经晚了,两列虎贲军赶到,迅速地围住了初新。 在这间不算宽敞的房间里,初新插翅难飞。 初新想解释,但他只是叹了口气,垂下脑袋摇了摇头。 解释是无用的,他说了这么多,却全都是猜想,没有证据,唯一能让他脱困的,只有千面人面具下的那张脸。可即使想撕下千面人的面具,在这一群虎贲军士的包围下也是万万不可能的,他们效忠的是这个戴着穆虎脸面的罪犯。 “你还是赢了。” 初新闭上了眼睛,松开了握剑的手指。 千面人的笑意残酷,他挥了挥手,示意下属把初新拿下。 两列虎贲军中各窜出一个人,一左一右反扭了初新的手臂,取下了他腰间的剑。 初新缓缓地被带到了千面人面前,千面人也一个字一个字踩在初新的步点上,缓缓地说道:“我实在应该早些把你抓起来的,不该放任你……” 他盯着初新的脚步,试图用和初新步速匹配的语速来羞辱初新,本想说“不该放任你继续行凶”,但只讲到“你”,他的咽喉已被一双有力的手扼住了。 架在初新手臂上的手突然松开了,初新的眼睛在那一刻睁开,他的手更快,当眼里的光还没有射向千面人时,他的手已经触碰到了千面人的喉结,喉结的上下起伏被中止了,连同千面人那一刹那的呼吸。 太快太猛的一击,而且出乎千面人的意料,他竟然晕了过去。 这一切发生得实在迅速,一旁的虎贲军士还来不及拔剑。 等他们拔出剑时,千面人的面具已被揭下了,面具下的脸当然不是穆虎的样子,不像个男人,因为这张脸太白,皮肤也太滑,可也并不是个女人,因为他下巴上有一层胡茬。 初新碰到他的脸时,感觉像触摸着石头,那种光滑的鹅卵石,僵硬,冰冷。他以为千面人面具下还戴着面具,但是撕扯了半天发现,这的确是千面人真实的面孔。 初新有些可怜千面人。 他的面具实在戴得太多,时间也实在戴得太长了。 所以他的脸已经成了面具。 宋云终于被松了绑,他感觉自己像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锁了一个月。 不过,这一天里的事情倒让他忘记了肿胀的四肢和身上的勒痕。 千面人已经被关押,他清醒过来的样子很骇人,双目失神,头发凌乱,口中仍念念有词。 他重复最多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他没有看任何人,但每个人都知道他问的是初新。 初新用同样的话问宋云。 宋云回答道:“我不会去想这种事情,因为他不可能是我,我也自然不可能变成他。” 随后,他又跟了一句:“人要活下去,总是有许多办法的。” 初新咽回了很多话,浅笑道:“你的确很聪明。” 他又开始走神,心不在焉了很久。 “你这招真绝,居然让你的两个朋友扮成虎贲军,你难道不怕她们被发现吗?”宋云尝试着打破沉默,好奇地问初新。 “她们都会易容。”初新淡淡道。 精通易容之道,加上虎贲军士总是戴着头盔,不怎么说话,要瞒个一天两天,本就不是难事。 初新还补充了一点,为了求敏扮成虎贲军士,他得在一家酒馆刷一个月的碗。 两个人都大笑起来。 他们现在正坐在一家酒馆的屋道:“你想得未免太多了。” “想得多或许会睡不着觉,可是总比因为想得少丧命好。” “让我听听,你都想了些什么。” “我第一次跟踪你时,在窗外听到你说的话,我只听清了两个词,但通过那两个词,我找到了千面人,也弄明白了无头案发生的原因。”初新说着,伸出了两根手指。 那两个字是“穆虎”和“人皮”。 初新顿了顿,继续说道:“我想那不是巧合,你或许已经知道我在跟踪你,反过来利用我帮你做事,那句话是什么样的其实根本不重要,你只要让我听见该听见的两个词就可以了。” 女人咯咯笑着:“我哪里有那本事,我根本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跟踪过我。” 初新也笑了,他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瓶子,一边晃着瓶子,一边说:“这次为了跟踪你,我特意在你身上滴了这个。” “寻仙?”女人有些惊愕,但很快又恢复平静,“你什么时候滴的?” 她想,即使寻仙的香味很淡,何时滴在她身上也总应该被她察觉到。 她没想到,这种机会总是很多的,尤其在初新这样的人眼中。 寻仙散发的持久、微弱而独特的香味,帮助初新找到了这里。 初新像是没有听见女人的问话,自顾自地说下去:“我进你房间翻找面具时,你曾经想告诉我真凶,或许就是怕我太笨,想不通整件事的始末。可惜我有时并没有什么耐心。” 回想起在脖子上蛇一般游移的冰凉的匕首,初新还是有些毛骨悚然。 “这是星盟成员应尽的责任。难道想帮助你也是一种错误吗?” “至于星盟成员这个说法,我恐怕不能认同,”初新摇摇头道,“星盟的成员行动,基本上都是独来独往,彼此之间认识的不多,既然宋云不认识你,我想你也不怎么可能认识宋云。” “我总有我自己的办法。”她仰起了脑袋,背靠在柜子上,脖子是雪白的一段。 “昨天我来拜托你扮成虎贲军士,本以为你会拒绝,起码也会揶揄我几句,可你却答应得很爽快。”初新像是没有看见她雪白的脖颈和下巴,静静地叙说着。 “这些顶多只能算你怀疑我的理由。”女人微笑着,开始把玩起了手里的面具。 “确实,我连一点儿证据都没有。” 初新摊了摊手,可脸上的表情却像是有把握极了。 这表情引起了女人的厌恶。 “那你到底想说什么?”她终于不耐烦了,催促初新说出他的来意。 初新的答案却又出乎她的意料。 “我什么都不想说。” “什么都不想说?” 什么都不想说,往往意味着什么都说完了。 初新已转身走入了黑夜。 他的话已说完,他还有很多疑问,他的确没有半分证据。 或许她只是趁千面人被捕来趁火打劫的。 就算真的是女人为了得到千面人的财富和面具,故意让初新识破了千面人现在的身份,击败了千面人,然后坐收渔利,他也奈何不了她。 他只是想让她知道,他虽然输了,却不是头蠢猪。 寂静,寂静。 初新就呆呆地立在寂静之中,他不想这么一走了之,但他也不愿意留在屋子里继续同女人周旋。 或许有更好的办法,可他却总是想到这种笨主意。 房间内传来一声惊呼。 初新重新回到房间里时,女人已被一个肥胖的身影制住了动作,捂住了嘴。 身影是背对着初新的,但初新却喊出了他的名字。 “元瑾。” 元瑾就把身子转了过来。 他自然认识初新,从初新来到洛阳的第一天起,他就想狠狠教训一下这个能让敏笑出声的年轻人。 可他不明白,自己明明背对着初新,为什么初新却认得他。 一般人本不好意思开口,但他还是厚着脸皮问道:“我们只见过一面,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初新指指元瑾的衣服:“我可认不出你,我只知道这身衣裳并不是谁都买得起的。” 元瑾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初新就也赔笑,他本来还想说:你这样臃肿的身形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可他没有说。 能夸奖别人的时候,他总是尽量不去提到别人不好的地方,即使他讨厌那个人。 元瑾不笑了,厉声道:“这么说来,你在诈我?” 初新的笑声也停了,但嘴角还挂着微妙的弧度:“兵不厌诈。” 元瑾满脸的肉像在朝鼻子聚拢。 “我以为你是从来不会发脾气的。”初新却像是在催着他发脾气。 “我只是从来不对美人儿发脾气,比如我怀里这位。” 元瑾脸上的肉又聚成了一抹阴森的笑意,让初新有些反胃。 女人突然发出了痛苦的呜咽声,因为元瑾的手加重了力道。 初新却没有一点儿表情了。 他像是根本不关心女人的死活。 他已经一剑向元瑾刺了过去。 他这一剑很慢,甚至,刺得有些偏。 元瑾不明白他要做什么,怒吼道:“你在一家酒馆时的剑术可没有这么糟糕!” 他想用激将法试探出初新这一剑的真正意图,初新却像是没有听见,他的步速没有变化,剑尖的高度没有变化,他的表情也没有变化。 没有变化恰是最可怕的变化。 元瑾有些慌了,他掐住女人的脖子,把她架在身前,准备挡下初新的剑。 在三人一线的瞬间,初新的剑有了动作。 他的右手突然捏住了剑尖,剑身反向,剑柄朝前,向元瑾冲去。 这简直是送剑。 元瑾脑中闪过这一念头时,剑与剑鞘都已经握在他手里,女人却到了初新身旁。 元瑾眯着眼睛,仍感到万分疑惑。 初新笑嘻嘻地对他说:“来,你试着用剑刺我。” 元瑾脸上的肉又开始朝鼻子聚拢。 初新学元瑾的样子眯起了自己的眼睛,嘲讽道:“我不用眼睛看也能把剑夺回来。” 元瑾一身的气血都像火山般要喷发出来了。 剑已入鞘,人也已经破窗而走,初新这才松了口气。 但他心里空落落的,因为他的剑被拿走了。 元瑾居然止住了怒火,直接带着剑跑了。 女人从地上拾起了一张张面具,收起了刚刚的惊惶。 她看见了初新这副丢了魂的样子。 “你的剑?” 初新在九霄云外的神游被这三个字打断了,他有些呆滞,似答非答。 “我的剑……” 他只想着救人,这一招灵机一动便使了出来。 现在他有些后悔,或许让他再选一次,他不会这么果断去救她。 起码不会用送剑的方式。 可他在那时却很害怕,很慌张,他怕元瑾的手再一用力,女人的脖子就会被捏断。 所以他想到什么办法便立刻用了出来。 他并没有说出自己的后悔,而是浅浅地笑道:“不要紧。” 说完,他的笑就杳无音讯了。 他低着头,眼睛中也没有了凌厉的神采。 “他拿着剑,你真的有把握夺过来?”女人用糯糯的声音轻轻问。 初新失了神,以往面对这种问题,他总不免要自吹自擂一番,但这一次他的回答却异常谦逊。 “我吓唬他的。”初新也不知道这五个字是从他身体的哪个角落蹿出来的。 女人什么都不再问了。 她拉起了他的手,朝着更黑的夜里缓缓移步。 她的手很软,她的身上带着香味。 初新却像什么也闻不到,什么也感觉不到。 他任由她引着路,他的意识似已经被抽空。 黑暗中,仿佛有人在和他说话,声音悠远却坚定。 “你现在保护不了你自己,我来保护你。”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六章 三叔的邀请 天已经亮了。 初新醒来时,发现自己又失去了一段记忆,身上没有一点儿衣物,不在身上的衣物又全是呕吐过的痕迹,大概可以作为他喝醉的铁证。 他仔细回溯了关于昨晚的印象,的确终止于一杯酒。 “怎么又喝醉了?”这声嘀咕之后,他想起自己的剑已经被拿走了,或许这可以成为他喝酒的理由。 床头有一身干净的衣服,初新没有立刻换上,而是先环视了一圈房间。他认出这是一家酒馆的客房,因为桌上有一碗花瓣。敏喜欢在自家客房里放上一碗新鲜的花瓣,用以增添香味。 一家酒馆有这么好的生意,可能并不只靠她的美貌。 昨天种种闪烁在初新的心头,他想起被锁上镣铐的千面人,远行的宋云,出现在千面人住所的女人,还有不知道为何冒出来的元瑾。 同样回想起的还有萦绕着女人的香味,她柔荑般的手,牵着自己时软与嫩的起伏。 谁帮自己脱的衣服? 这个问题的想象空间很大,初新不觉有些飘飘然。 脱衣服干嘛? 脱衣服的人又去了哪儿? 他还能见到那个人吗? 粉红色的幻想,又成了灰白的思索。 穿戴整齐的初新,扶着疼痛的脑袋,摇摇晃晃地走下楼,来到敏站着的柜台前。 还没等他开口询问,敏已经先发制人:“哟,您醒了吗,大情圣?” 初新盯着敏的冷脸,分明看到了笑意。 硬憋住的笑意。 他意识到自己喝醉之后大概又说了不怎么聪明的话,做了可能不该做的事。 带着迟疑,初新还是问敏。 敏用手指戳了戳初新的双颊,痛与热蔓延开来。 “是不是很痛?” 初新只有点点头,看来有人曾在他脸上重重地扇过耳光。 还不止扇了一记。 “知道是谁打的吗?” 初新又只能摇摇头。 “知道你为什么被打吗?” 初新揉了揉自己的脸,悻悻地说:“喝醉了呗。” 敏忽然咯咯笑起来,引得酒客又纷纷向初新投来羡慕的眼光,烤得他本来就红肿的脸又有些发烫。 初新不耐烦了,催促敏说出原委,敏示意让他附耳过去,小声说了一阵。 听完这一阵的初新脸不红了,变得青一块儿白一块儿,红却全挂在了他的耳朵上。 “我真这么说了?”沉默之后,初新这么问敏。 敏在点头。 “她真的哭了?”初新又抛出了一个疑问。 敏依然在点头。 敏点头的幅度很大,还配合着眨了眨同样很大的眼睛,像是有意在看初新的笑话。 “我的衣服也都是她帮我脱掉的?” 敏捧起了账本,边翻边回答:“反正不是我帮你脱的。” 这无异于说“是她”。 初新摸着鼻子,若有所思。 他突然朝楼上走去。 敏叫住他:“你去干嘛?” 初新没有回头,悠悠道:“洗衣服。” 铜驼街,永宁寺。 人声鼎沸,经颂不绝。 初新站在寺门口,面朝着太阳。 他的腰上插着一把菜刀,刚刚从一家酒馆的厨房顺来的菜刀。插的方式和千年后东瀛忍者的肋差有些相似,拔的方式也相仿。 不同的是,肋差锋利且窄,菜刀钝而宽。 也不知道为什么,初新一眼就相中了这把菜刀。他的剑不在身边,但谁也说不出他为什么会用一把菜刀替代。 他自己也不明白,甚至顾不上去想。 初新唯一在推敲的事情,是如何弥补昨天自己说出的醉语。 在完全没有意识的状态下,他居然说要娶她。 他们不过认识了几天而已,他一点儿都不了解她,她同样也不了解他,他们的命运不过短暂交汇在了一起。 他连她的名字都没有问过。 实在荒唐。 初新用右手轻敲右脸,以示对自己的警策:不要见到好看的女孩子就胡乱动心。 可是话已经说出去了,她若是当真了该怎么办? 初新自己安慰自己:那本来就是喝醉了说的话,不能信,她自然也不会信。 更何况自己是个剑客,就算剑丢了,也还是剑客。风餐露宿,朝不保夕,手中虽握有他人的性命,代价却必须付出。 那代价名为孤独。 但初新还是想找到她,亲口说出自己的歉意,毕竟在自己精神状态极其糟糕的时候,她把他安全送回了一家酒馆,还陪他喝了很多的酒。 仅凭这一点,初新已经相信她并不是个很坏的人,很坏的人绝对不会为不怎么熟悉的人浪费自己的时间。 初新伸了个懒腰,阳光正好,身体的每个部分都像向日葵,充满了金黄的力量,剑虽然丢了,可他并没有丢失对阳光的热爱,也没有忘掉欣赏美好的习惯。 所以他的运气总是特别好。 现在,运气已经走到了他面前。 这运气分两份,分别落在两个人身上,一矮一高,一胖一瘦,样貌都不怎么和善。 矮胖得像个球的那个人先自报家门,高瘦得橡根竹竿的则紧随其后。 初新不禁耸然动容,眼前这两个奇形怪状的人,竟然就是鼎鼎大名的“河北双雄”。 燕赵多猛士,赵逸、赵耳两兄弟更是猛士中的猛士。 初新从儿时的伙伴那里听到过很多关于他们的传闻。 有个发小告诉初新,他们可以徒手劈断钢制的剑,初新觉得这没什么,只要那柄剑炼制得不好,太硬太脆,稍微用些力气,就可以拦腰劈断,发小这才煞有介事地指着一柄剑的剑锋说:“他们是从这里落掌的。” 这件事初新一直记得,所以他拔出菜刀,递到赵逸面前问道:“你能劈断它吗?” 赵逸一点儿也不惊讶,从容地接了过去,似乎每个遇到他的人都想亲眼看看,他能不能从刀刃处落掌。 毕竟“双雄”总应该是冠给健壮者的称呼,而不是形容像他们这副样子的人的。 他左手握着菜刀把,右手五指并拢着,直接落向刀刃,菜刀却突然又回到了初新手中。 初新轻巧地夺回了菜刀,让赵逸劈了个空,但他没有丝毫踉跄,脚底很稳。 “我只有这一把刀了,不能再被弄断了。”初新嘴上又挂起了一弯微笑,他虽然没有目睹赵逸劈断菜刀,却已证实他的确算是个猛士。 无论是愚蠢还是鲁莽,敢用肉手迎接刀锋的人,总可以称作是“雄”的。 “二位大名,如雷贯耳,”初新收起了笑容,诚恳地恭维着,“却不知今天找我所为何事?” 赵逸道:“并不是我们来找你。” 高瘦的赵耳接话道:“你见到找你的人自然就知道是什么事了。” 初新的脑袋里闪过女人的身影。 是不是她?叫自己去是想逼婚吗?她又为什么能叫得动河北双雄呢? 他实在是个想法很多的人,与此同时,又有些口是心非。 初新故意朗声道:“我若是不去呢?” 赵逸赵耳两兄弟已经转身想要离开:“找你的人说你一定会去的。” 一拳打在棉花上,初新觉得吃了大亏,自己的声势没有虚张,想法却皆被看破。 他的确想去见见那位找他的人,他十分好奇,如果真的是她,或许自己还能把心里的事了了。 初新叫住赵逸和赵耳,示意自己会跟他们去。 赵耳拿出一条长长的黑布,蒙住了初新的眼睛,缠了十几圈。初新感觉自己的脑袋都快被勒得像个葫芦了,随后他被推搡着转了好几个圈,现在他整个人都已像个葫芦。 不知何时,他已被带上一辆飞驰的马车,又不知何时,他又下了马车。 初新下马车的第一件事就是呕吐。 奈何昨晚刚刚吐完,今天又还没吃饭,他只能往外倒着酸水。 居然要这副样子见女孩子,初新又只能垂着头看自己的脚尖。 可惜他还被蒙着眼睛,什么也看不见。 很快,酸臭味闻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名贵的香味。即使认不出是什么香味,闻到也会觉得名贵。 听说少女的房间,总是带着奇妙的香味。 初新的喉咙有些燥热。 他咽了咽口水。 眼睛上的布如谜底一般,一圈一圈揭开,初新重获光明时,心却又仿佛跌入冰窖。 哪有什么少女,有的只是一个有些肥胖的老商人,正是那天拖着箱子来买初新剑的商人。 初新很早以前就明白不能老是自作多情,他今天又对自己说了一遍。 所幸他还算是个有礼貌的人,没有当场发作,只是对着商人摊了摊手道:“我的剑丢了,你要是想买剑,恐怕这次是怎么样也办不到了。” 商人笑了。 初新环视四周,很快就找见了香味的源头:一块灰色的石头。 他不由感叹:“哎呀呀,想不到一块石头居然能散发出这种香味!” “那可不是一般的石头,”商人开口了,“那是龙的口水凝成的石头。” “龙的口水?” 商人点点头:“住在海边的人,运气若是不错,就能捡到这样的石头。” “龙怎么会流口水?”初新却还在思考这个问题。 商人解释道:“龙总也要睡觉,一旦睡觉,就难免流些口水。” 初新抚摸着这块石头,仿佛抚摸着睡着的龙。他在好奇的同时,也不免感叹造物的神迹。 他很快又看到了其他的神迹。 商人的这间屋子里,仿佛摆满了天地间的灵怪:各种初新没有见过的动物和植物,写满奇异文字的石碑,还有一株六尺高的巨型珊瑚。 商人得意地指着珊瑚道:“几百年前,洛阳城也有两个巨富,一个叫王恺,一个叫石崇,但是他们的珊瑚至多四五尺高。” 初新已经凑到了一个大笼子旁边,笼子里关着一只通体雪白的熊,旁边还堆着冰块。 商人告诉初新,这只熊来自极北之地。 初新感叹道:“我只听说过那里有一片很大的大海,海里有许多很大的大鱼。” 他突然转向商人,用奇怪的语气说道:“如果你用这只熊来换我的剑,说不定我就答应了。” “你喜欢这只熊?” “不,我只是不喜欢看它被关在这里。” 商人哈哈大笑,示意赵逸打开笼子。 笼子开了,熊却始终没有离开一步。 初新很快就想明白了,这只熊不能离开冰块,或许没有冰块,它的生命就将消逝。 在特定的季节,冰也是一种奢侈品。 “所以你瞧,我这并不是残忍,而是仁慈。”商人脸上涌出讥讽的笑意,很快又被他隐藏了。 初新并没有捕捉到那抹笑,他只是呆呆地看着笼中的熊,静静地出神。 商人道:“这次找你来,并不是想买你的剑,你的剑并没有太大的价值,不过说实话,即使是一把菜刀,我也能卖出很高的价格。” 初新从背后拔出菜刀,坏笑着说:“那或许您可以多花些钱买下我这把刀。”商人大笑着摆手。 “初新公子还真是幽默。” 初新感叹着无商不奸的道理,刚刚说过的话,立刻被他揉成了废纸,而且还是用一种柔和无辜的态度。 “那,这次找我来,究竟是要我做什么?” 商人的左手拇指与食指揉搓着右手戴着的宝石戒指,赵逸便拿来了两串钱币放在初新手上,初新认得这是北魏的铜质货币——太和五铢。他刚想问商人这是什么意思时,惊讶地发觉左右手的两串钱币轻重有着些许差异。 同样数量的铜币,为什么会有不同的轻重? 商人说话了:“我想你应该明白了。” 初新点点头,他明白商人的意思:有人在铸造假币。难怪商人如此关切,因为一旦假币开始流通,首当其冲的便是商人这样的富豪。 钱变得不值钱,自然是钱最多的人亏损最大。 当然,相应的,钱最多的人承受力也最强。 商人为了减少损失,就得找人查出假币的源头,他找的这个人便是初新。 “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的底子最干净。” 初新又听懂了,只有刚刚来到洛阳城的人,才不可能与假币牵扯上关系。他忽然又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他问商人:“你那天来买我的剑,只是一个试探?” 商人笑了。 笑的意思,就是默认,就是觉得初新的脑子还算灵光。 初新也笑了笑,他得承认他笑得没有商人轻松,无论谁被这样试探,都不会怎么舒服的。 “我没有这么大本事,也不知道从何查起。” 商人摆摆手,打断了初新的话:“你不妨在我这里住下,慢慢考虑,住多久都行。” “多久都行?” “都行。” 初新发出了一声惊叹。商人命令赵逸、赵耳去准备初新住的房间。 当赵氏兄弟离开后,初新问商人:“你是怎么让河北双雄如此听话的?” 商人淡淡道:“什么河北双雄,在钱的面前,只有两条狗而已。” 初新吸了口凉气,他不得不承认商人的话有道理。沉吟少顷,初新转身打算离开。 “会有人带你去你的房间。”身后传来商人的声音。 “啊,多谢前辈,”初新记起自己忘了一件事,在踏出门的一瞬间,他问商人,“我该怎么称呼您?” “他们都叫我三叔,所以你也可以叫我三叔。” 三叔的宅院实在太大,初新跟着管家走了一炷香工夫的路才走到三叔为他安排的房间门口。这是条笔直的长廊,长廊一侧是一间又一间的屋室,一开始他还有耐心去数屋室的数量,很快他就放弃了。 他问管家,这么多房间是不是都用来住人的,管家的眼睛像金鱼一样往外凸,嘴像金鱼般一张一翕,声音也像金鱼一样细微。初新似乎听到了肯定的回答,听得不太确切,他也不想再多问了。 金鱼似的管家走了,初新背靠着一根柱子,坐在长廊另一侧的长椅上。 长长的下午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初新的骨头都快发软了,他伸了个懒腰,想做些事情来排遣自己的无聊。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他唱起了南国的民歌,小时候和同伴们泛舟采莲的光景浮现在他记忆中,他又轻轻叹了口气,因为那真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年岁越大,他的烦恼便越多,快乐的时刻也就越少。 而现在,他住在一户陌生的人家,同一群陌生人打交道,手边连剑都没有了。他有些想念一家酒馆了,虽然有可能会被敏气死,可总好过在这里闷死。 “你唱得真好听,唱的是什么歌呀?” 说话声是从背后传来的。初新向身后看去,长廊深处走来一道倩影,和话语一同传来的,还有一串铃铛声。 “是我家乡的歌谣,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 “我从没见过莲子,莲子是什么样子的?” 说话的姑娘走近了,初新也看清了她的样子。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该看清她的样子,因为现在他羞得又只能低头盯着脚尖。 铃铛声停了,初新鼓足了勇气抬起头一本正经地说:“莲子长得就像你的眼睛。” 那姑娘的眼睛可比莲子美得多。 笨拙的比喻,笨拙的反应,笨拙的人。但是笨拙是一种能让别人开心的品质,世界上若都是聪明人,那生活将一点儿乐趣也没有。 姑娘虽然板起了脸,但是初新能读出她眉眼间的笑意,这让他轻松了许多。 “初新少侠可真是不正经。” “好不公平。” “不公平?” “对呀,”初新瞪着眼睛摆出一副受委屈的样子道,“你知道我叫什么,我却连你姓什么都不知道。” 姑娘又乐了,尤其在看到初新背后插着柄菜刀的时候。 “那这样吧,你教我唱这支歌,教会了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 初新很喜欢唱歌给别人听,尤其是对着好看的姑娘。所以即使没有这个条件,他也还是会尽心尽力地教唱的。 他一句一句地唱着,那姑娘便一句一句地学着,偶尔一不留神会模仿出奇怪的腔调,引得两个人都咯咯地笑。 这首歌谣讲的是少女对心上人的思念,里面有许多江南的风物。桥与船,莲花和莲子,南风同西洲。 “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唱到这最后一句时,初新的眼中却悄悄滑落了两道泪,他侧了侧身子,尽量不让身旁的姑娘看到。 她学得很认真,也学得很快,不多时,她便可以自己唱了。 初新看着她唱歌的样子,不知不觉又沉醉在往事之中,直到她伸开五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你可真是个怪人。”她咕哝着。 “也许是吧。” “我学会了,我现在告诉你我的名字。” “其实,”初新脱口而出,“其实你不用告诉我的。” 说完他就有些后悔。 这对一个女孩子而言,简直是一种侮辱。 她想让你知道她的名字,而你却说“不用”。 他想解释,想说“我的意思不是这样的”,但眼前的姑娘却一点儿责怪的痕迹都不露,甜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你教我唱歌并不用我的名字来换。” 初新点点头,他很感激她的善解人意,所以他立刻追问她的名字,表明自己的歉意。 “晴,你叫我晴就好了。” 晴的确是个很惹人喜欢的女孩子,初新好像忘记了刚刚想回一家酒馆的愿景,这个下午的无所事事似乎也变得明朗可爱了。 晴已经离开了,初新却还是很兴奋,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试图培养自己的困意,但他的思绪还是都飘到了晴的身上。他叹了一口气,从床上坐起,自嘲道:“初新啊初新,你不如改名叫花心,又好听,又应景。” 窗外突然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 初新已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门边,侧耳听着动静。他听到了一种令他战栗的声音。 他隔着门板听到了另一个人的心跳声。 有人在门外听着他的动静。 初新很快想到,既然他听得到门外人的心跳,门外人自然也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初新握住了菜刀的柄,他感觉自己并没有那么慌张了,他没有拔刀,因为他还不确定对方的来意,但他也在犹豫要不要拔刀,仅仅靠听觉判断隔着一扇门的人的动作无异于丧失所有的先机。 门外的心跳声消失了。 初新猛地打开门,一道黑影朝长廊的一头掠去,他也跟了过去,他隐约觉得,这个人会给他很多问题的解答。 长廊已经快到尽头了,他和黑影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不用三个起落,他就能追上黑影。可在第二个起落时,黑影突然闪身跑向长廊外侧。长廊外侧是一片竹林,竹林深处是黑漆漆的一片,黑影躲入黑暗,就仿佛鱼游入大海。初新本想放弃追逐,但他听到了声音,衣袂和竹叶摩擦的响声,他顺着这声音一点点摸着黑暗中的路。这太过危险,如果有人放冷箭,使暗器,初新恐怕难以躲避,但他又不甘半途而废,硬着头皮继续踏着发出“沙沙”声的铺满竹叶的松软地面。 竹林已尽,连同黑暗,前方有幽暗的灯光,黑衣人却不知去了哪里。 初新顺着灯光走过去,弯进了一个大房间,他看到了房间里的奇异动植物,那株七尺高的珊瑚,还闻到了白天那股高贵的香味。 这正是商人面见初新的地方。 “抓贼啊!”叫喊声从他背后传来,初新想循声赶去,但在门口已经有两个家丁拦住了他的去路。 “贼!”一个家丁说,说得又莽撞又难听。 “你这狗贼!”另一个家丁在“贼”之前加了一些修饰,初新觉得这些修饰还不如不加。 人很快越聚越多,初新倒是一点儿也不慌,他让那两个家丁搜自己的身子,证明自己并不是偷窃的人。可偏偏一个家丁从他的怀中摸出了一颗红宝石,另一个家丁从他的鞋里倒出了一块美玉。初新被七八个家丁抓住了手臂,又好气又好笑,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所幸有人替他说了话。 说话的人是三叔。 “所有人都不许碰初新少侠,他是我的客人,这是你们待客的方式吗?” 抓住他手臂的十几只手立刻全部撤离了,三叔的话对于他们而言就是圣旨。初新向三叔看去,发现晴搀着三叔的手臂。 她是三叔的女儿吗?初新已经看见晴向他眨了眨右眼,他微微点头回应。 很快,三叔和晴走到了他的面前,家丁鞠躬,齐声问好,一致得像受过虎贲军般严苛的训练。 初新没有关注这个,听到了他们对三叔和晴的称呼,他差一点儿像肉泥一样瘫倒在地上。 晴居然是三叔的第四个老婆。 他突然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追出来?为什么觉得那个黑衣人会给自己想要的解答呢?所谓的解答,许多时候不就是自己的执念吗?现在他身处嫌疑之地,虽然得到了一些回答,只不过那答案自己永远也不会想要。 因为那不是初新期待的,所以他不想知道。 三叔说话了。 他说话很轻,说得很慢,吐出的字很少。 这样别人才会用心听,他才能更好地构思,话语才会更有分量。 三叔说:“初新少侠,你那时拒绝了我的重金买剑之请,可见钱财于你如浮云,必不会让你做出鸡鸣狗盗之事。” 初新道:“我的确蛮喜欢钱,但是没有喜欢到偷窃的地步。” 三叔缓缓点头,继续说:“想来是有人从中作梗,嫁祸给你。” 初新也点头道:“我身上没有一分钱,搜身时却无缘无故多了一块宝石一块玉。” 三叔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里有一撮修剪整齐的胡子,这是他多年的习惯,可以加速他的思考,稳定他的情绪。 他好像真的理清了头绪,指着自己的家丁道:“刚刚是谁搜了初新少侠的身?” 初新恍然大悟,唯一的可能的确是那两个家丁将宝石与玉藏在手里,趁搜身时诬陷自己。他转身看向呆立着的家丁,试图在晃眼的火光下辨认,却再也找不见那两个人。 三叔震怒了,家丁们纷纷低头领骂。弯腰可能并不能够满足三叔,家丁们又跪在了地上。“无能”是三叔提的最多的词语,他责骂众人无法替他分忧,不能追查假币,也抓不到家贼。 初新站在原地,有些恍惚。 三叔开始抽打靠近他的家丁,抽打用的鞭子正是被抽打者之一的养马人递给三叔的。 初新没有想到,三叔这样一个上了年纪的商人,居然使一手狠毒的鞭法。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被抽打的人没有丝毫反抗的意思。他看了看三叔身后的晴,晴没有任何表情。 没有表情意味着麻木,意味着习惯,意味着不再争取,意味着放弃希望。 已经有人开始流血,三叔抽动着嘴角。初新从他脸上读到了兴奋。 控制别人,伤害别人,凌驾于别人之上,是不是真的会给人兴奋的感觉? 他不想知道。 他拔出了刀。 即使是很钝的菜刀,在初新手里也能瞬间将一根鞭子化为两段。 初新扶起了可怜的养马人,他没有看三叔的脸,但他的每个字都是说给三叔听的。 “我帮你抓家贼,帮你查假币的源头,你饶了他们。”他不想用敬称,他觉得三叔配不上他的敬称。 养马人呻吟着,他的腿血肉模糊。 初新把养马人的手绕在自己的脖子上,架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不知道身后的三叔是什么样的表情,他也不想知道。 他只是轻拍着养马人的后背道:“这一切都过去了。”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七章 屋顶的歌 逞英雄是一件很难的事,也是一件很累的事,因为英雄是很难的,也是很累的。 初新睡不着觉,他翻来覆去想着自己逞英雄的经过,品尝了晴钦佩的眼神里包含的甜美,又不得不开始思索一时爽快付出的代价,自己不光要去查一桩毫无头绪的假币案,还要追踪一个早已跑得没影儿的黑衣人,连那个养马人都没有说几句真诚的感谢,却像是惹了大祸般,草草敷了一点伤药就离开了。 他知道,在这个庄园干活报酬很高,商人是个愿意花钱的人。 凡是能挣钱的人,大多都是很会花钱的。 家丁下人宁可弯腰,宁可屈膝,因为这样的工作并不好找。忍一时的气,那个养马人就能让孩子和老婆吃到新鲜的肉,让自己喝点不那么浑浊的酒。 寻常人的生活不易,初新明白这个道理。 可他就是睡不着,他是个怕麻烦的人。 他突然想到,要是自己能在晚上偷偷地溜出去,是不是就可以省去很多烦恼。逃避有时候是种良方,多数情况下,逃避唯一的副作用是愧疚。此时此刻,轻微的愧疚好过无穷无尽的麻烦。 想到这里,初新就又两步跃至门口,他这才发现,门已经从外面锁上了。 门不知何时被反锁的,没有一点儿声响,没有被他察觉。 初新却全然没去想这些,因为他发现自己没有选择了,没有选择的时候,他的想法又变得简单纯粹。起码他没有再听到另一个人的心跳声。 他很快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很香,睡到日晒三竿,初新翻身下床,开始做起了俯卧撑。早起适量的运动不仅能帮助人认识自身的状态,还能理清纷乱的思绪。 从地上立起的瞬间,初新觉得体力恢复到了极佳的水准,事情也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棘手。 他微笑着轻触被锁上的房门,门竟然缓缓开了,他竟然没有丝毫惊讶。 三叔的待客厅不仅摆满奇珍异宝,也挤满了客人,但三叔从不把他们视作客人。 有求于己的人,怎么算是客? 所以他的态度很倨傲。可他越是摆一副臭脸,来找他的人便越殷勤,点头哈腰的频率便越高。初新并不觉得滑稽,他知道这些衣着光鲜的人,其实有着和养马人一样的担忧。 初新在一边安静地等着,等三叔面前的人走得干干净净。三叔见到他,又恢复了和蔼可亲的模样。 和蔼可亲的意思就是有求于你。 初新没有任何得意的颜色,只是微笑着,三叔也微笑着,像是昨天晚上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那么,我有什么可以帮到三叔您的吗?” 三叔又抚摸着下巴上的胡须,眯起眼睛道:“帮我花钱。” 初新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只能静静听三叔解释:“你花的钱越多,市面上的钱就会流动得越快,假币就会出现得越频繁。” 初新还是有些不明白。 三叔举了个例子:“如果你是一个卖布的,有人花很多钱买了你的布,你会怎么办呢?” 初新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会去一家酒馆喝酒。” 三叔笑道:“你倒是个地道的酒鬼加色鬼。” 初新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三叔接着说下去:“一家酒馆那位美丽的女主人,赚了你的酒钱,又会怎么办呢?” 初新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她大概会去城南的巷子里找卖花女买花,那里卖的花又新鲜,样子又好看。” 三叔点点头,继续问:“那么这些爱美的卖花女赚了她的钱,又会去做什么呢?” 初新认识一位这样的卖花女,她的生活很简单:卖花,打扮,欢爱,直到年华逝去。他不无感伤地回答道:“她们会去买胭脂和好看的衣裳。” 三叔满意地笑了,因为他的逻辑逐渐完满了,他抛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卖衣裳的人赚了她们的钱,又会做什么呢?” 初新已明白三叔的意思。卖衣裳的人赚了钱,自然会去买布。兜兜转转之后,差不多数目的钱又回到了卖布人的手里,而这一次流通已牵扯到了起码四个人。 “可这样做为什么就能有假币的蛛丝马迹呢?”初新心里还是存着疑惑。 “既然我们发现了成色这样差的钱币,别人肯定也能发现。如果你又有假的钱,又有真的钱,你会先花哪一种?” “自然是假的。” “是了,这正是“奸钱日繁,正钱日亡”的道理。只要你花的钱够多,花钱够快,假币也会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初新品了品本该用作褒义的“雨后春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三叔又叮嘱道:“当然你花钱也不能太快,太快容易惹人注意。” 一旦你带着目的做一件事,千万不要引起别人的关注,这道理初新明白。 三叔比了一个“七”的手势道:“差不多七天花完,不快也不慢。” 初新忽然用一种奇怪的语气问三叔:“你为什么要花自己的钱去调查这桩案子?” 这完全不像是个精明的商人。 三叔只是叹了口气,慢慢把脊背贴在他身后的墙壁上,回答道:“等你拥有许多财富的时候,很多其他的东西在你心里的分量也会越来越足。” 初新不懂,或者说,他并不理解这句话,因为他从未拥有过这么多钱。他心里有很多东西比钱重要得多,不过他倒也一直梦想着天上落金银雨,他觉得有钱人的烦恼总是少于没钱的人。 现在天上真的落了这样的雨,还只落给他一个人。 “钱和马车都在庄园的门口,你可以回城里了。”三叔说完这句话,就闭起了眼睛,一副冥想养神的姿态。 初新转身打算离去,但又在跨出门槛时问道:“上次要买我的剑时,您告诉我,如果凡事都雇人去做,恐怕您就不会如此有钱了。” 商人睁开一只眼看着他。 “这回为什么您没有亲自来找我?” 商人睁开了另一只眼,缓缓说道:“你不是那种喜欢做直截了当的生意的人,我也就不能用直截了当的请法。” “您就对我这么放心吗?我是说,就不怕我私吞了您的钱吗?” 商人笑了,大方地认可初新并不是一个见钱眼开的人。 初新无奈地摇摇头道:“看来我永远不会像您这么有钱了。” 商人的眼睛又双双闭起,只张了张嘴:“为什么?” “因为我看人没有这么果断,也没有这么准。” 马车的样式是一样的,但初新知道,自己来时坐的马车绝不是这一辆,两辆马车上镶嵌的宝石有些许的区别。 马车夫也和来时的不同,虽然都用斗笠遮着脸,但两者的身形差了许多,之前的很健壮,这个马车夫却很瘦小。初新想,大概每一辆三叔的马车都配了特定的车夫。 钱装在一个箱子里,一半金银珠宝,一半是太和五铢,看着满满一箱子的阿堵物,初新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劲头。尤其是他的脑袋,热得发烫。 他兴奋,不仅因为眼前的钱,更是由于他正要离开这个吊诡的庄园。 发烫的脑袋没多久就被黑布缠了起来。 因为装了一个大箱子的缘故,马车的车厢有些拥挤,初新虽然看不见,但还是不停变换着姿势,既能保护箱子不被盗窃,又可以让腰背不怎么僵直。 他的心痒痒的,只有碰到箱子时,才稍平复。他索性趴在了箱子上面。 初新一直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足够好,可真的有一大堆钱摆在面前时,他才明白之前的想法还是幼稚了一点。 以前的好,是吃的讲究,喝得爽快,现在却不同,他现下有的钱能让他在这七天里享受豪奢的生活。 他很快睡着了。 趴着成了最舒适的姿势,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马车停了,初新也刚刚醒来,他兴奋地跳下车,全然不顾自己蒙着的眼睛。黑布一圈一圈解开了,眼前的人让初新吓了一跳。 这个瘦小的马车夫竟赫然是晴。 初新看着咯咯笑的晴,不知如何是好,晴却拽着初新的手进了酒馆。 一家酒馆。 敏看自己的眼神很奇怪,又像是佩服,又像是谴责,初新只能装作看不见。 可他的脸已红得像喝醉了酒。 装满宝贝的沉重箱子被四个人合力抬进了房间,他们都是敏的下手,只要是有钱的主,在一家酒馆都不用出门,就会有人料理打点所有的事情。他们已经从马车上镶嵌的宝石中看出了挣钱的机会,所以比任何人都卖力。初新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妥的,肯去寻找挣钱的机会,肯付出辛勤的努力,这样的人不发财,难道要让成天好吃懒做的人发财吗? 不过现在倒是他这个好吃懒做的人发了大财,他笑得有点得意,冷静下来的他,又在思索这笔横财究竟该怎么使用。 没钱的时候,挣钱很难,有钱的时候,花钱却也不容易。初新已经想了好几十种办法了,还是不能让自己满意地花光这一箱子的财物。 他想着去赌,可他赌技一般,在这方面的运气也并不算好,只怕一晚上就要输个精光。 他想把城南那些卖花女篮子里所有的花全都买走,好让她们能够开开心心地去买新衣服,快快乐乐地见各自的情人,可这样的话或许一年都花不完一箱子钱。 他想把敏店里所有的酒都买下来,可他一时之间也喝不完这么多酒,还是只能存在敏的店里,敏也就无法去买新的酒,钱就不能流通起来。 初新发现,有钱人的苦恼其实也挺多的,虽然都是些没事找事的苦恼。 更何况他也不能算个严格的有钱人,因为七天之后,这些钱都将在洛阳城的四面八方,不再属于他了。 他有些惆怅,又失眠了。 他的剑术老师曾告诉他,要是睡不着,不如去做点想做的事情。 初新想看星星。 他蹑手蹑脚出了房门,来到了一家酒馆的屋顶。 屋顶已坐了一个人。 晴。 她本是个晴朗的姑娘,此刻却像远山上的冰。 初新想:她一定有心事。他不想打扰晴,准备下楼,晴却叫住了他,让他坐在自己身旁。 “你一定很想问我,为什么偷偷跑出来。” 初新沉默着。沉默的意思,可能是认同,也可能是反对。 晴知道初新表达的是哪种意思,她继续问道:“那你为什么不问我?” 初新笑了笑,说:“你有没有问过我是怎么学会的那首歌谣?” 晴摇摇头。 初新道:“所以我也不会问你为什么要偷跑出来。” 初新不会主动去问别人的事情,他怕多问会触及不该触及的东西,戳到不该戳到的痛处。 晴明白这个道理,但她还是撅着嘴道:“倘若是我希望你问呢?” “那我问你,你为什么要偷偷跑出来?” 初新刚刚还是满不在乎的样子,现在却盯着晴,眼里闪动着光。 晴本想生气的,此刻却一点儿怒意也没有了,她感觉得到,初新问得很认真。 他的确是想了解的,只是碍于习惯和对她情绪的照顾,并没有显露出来。 晴开心地笑了。 她的笑容像是春日里解冻的溪水,在雪白的月光下流进了初新的心田。 “整天待在庄园里,无论是谁都会闷坏的。” 为了阻止心动的念头发端,初新想说些话分分神,就替晴回答了自己的问题。 他觉得这个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 幽长的走廊,锁上的房间,神秘的黑衣人,喜怒无常的三叔,麻木的家丁。 只有她,这个活泼美丽的黄鹂般的姑娘,是让人欢喜的。 可在那个庄园里,仿佛美好的事物才是一种错误。 晴扭过头来,眨了眨眼睛道:“那只是次要的原因。” “次要的原因?” “以前也有很多这样的机会,但是我并没有偷偷跑出来过。” “你没有?” “一次也没有。” 初新不明白。 他想不通,像她这样的女人,居然能够在庄园里心甘情愿地待这么久。 她明明是一个心思活络、细腻敏感的人,在学唱那首歌谣的时候,初新就认为她不适合待在那里。 “这次我肯跑出来,是因为你很像他。” “他?” 晴的眼神忽然变得空洞呆滞,初新对这个“他”的好奇也加重了很多。 “他”是谁?他和晴是什么关系,发生过什么故事?自己又有哪些地方像他? “在嫁给三叔前,我一直陪在他身边。” 这符合初新心里的一种猜想。 “他一直对周围人很好,对我更是温柔,经常陪我去散步,去看星星。” 初新没有再想下去,他只是静静地听着。 “可很多年过去了,他从没说过要娶我。” 对承诺的渴望,随着年华的流逝,总是会越来越强烈。 “有一回我问他把我当成什么,他竟然什么都没说。我气极了,就嫁给了那时刚刚死了夫人的三叔。” 晴的声音有了阻塞,她说话已不再容易。 “让他不懂得珍惜,现在他肯定还在后悔。” 晴笑了起来。 “我赢了,他输了。” 可赢的代价实在太沉重。 初新已不忍再听下去,因为他看到两行清泪从晴的笑脸上滑落。 她显然并不能像初新一样很好地隐藏自己的情绪。 “你真的很像他,昨天晚上,你阻止三叔鞭打家丁时怜悯又愤怒的神色,简直和他一模一样。” 初新有些心酸,他本以为晴说的是一个欺骗感情的混蛋,可从晴的话语中,他分明觉得这个人不仅不惹人讨厌,还有些可爱。 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不能给晴一个承诺? 他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初新觉得这里面肯定有复杂的原因,可连他都想得到这一点,为什么晴不能沉下心来,尝试去理解? 他应该想到,爱是盲目冲动的,所以爱能够催生恨。 “他和你一样,也用剑,或许剑术比你还高呢!” 晴的语气又变得兴奋,眼里也重新恢复了光亮,她真心为她爱着的人感到骄傲。 即使那个人已永远不属于她。 初新本想说比自己剑术高的人还是有很多的,可觉得这样有贬损她心上人的意思。他想顺势让晴更好受一些,于是他拔出了背上的菜刀,平放在膝盖上,道:“剑术比不过他,我还有一套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刀法。” 晴五指捏成拳头,轻轻捶在初新的手臂上,嗔道:“论滑稽,他倒是真比不过你。” 看见晴被逗乐的样子,初新松了口气,也开心了不少。 他总希望他喜欢的人和喜欢他的人多笑笑。 大多数情况下,笑总比哭要好一些。 但是无论是谁,都难免要哭一哭的,因为有些痛苦和无奈,只能用发泄来排遣,无法依靠笑来嘲解。 初新突然想起了那位总是保持微笑的王爷。 他难道就没有什么非哭不可的时刻吗? 或者他一直在哭,只能一直用微笑来伪装。 “好不公平。” 晴突然笑着抱怨了一句。 “哪里不公平?” “你都知道这么多关于我的事情了,我却只知道你的名字。” 初新不觉笑了,笑晴这近乎可爱的无理取闹。他发现晴比他想象的聪明得多。 你想了解一个人,最好让他先了解你。 他明白晴想探知他的过去,但他不愿意说。 那会给他带来痛苦,以后可能也会给晴带去不幸。 所以初新只能打起了哈哈:“谁说你只知道我的名字,你还知道我以前用剑,现在使菜刀。” 晴的眼睛黯淡了,初新看到了这种变化,他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静静地坐着,时不时扫一眼自己的脚尖。 这是他逃避的讯号。 对于一个软弱的人而言,逃避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或许他大大方方地说出来,谁也不至于不开心,可他就是办不到。 他太容易爱上别人,又太难忘记。所以他宁可没有人过问他的伤痕,没有人愿意对他敞开心扉,这样他就不会轻易把心给谁,也不至于承受再将心要回来时无尽的痛苦。 何况晴是一个有夫之妇。 他已经不安地感觉到,自己下陷的速度要比预计的快得多。 他只希望晴困了,早些去睡觉。 晴半点困的意思都没有,她正兴致勃勃地望着天上的月亮,好像刚刚初新的敷衍什么影响也没有造成。 可初新明白,她心里不可能一点儿疙瘩也没有。 但他还要做另一件对不起她的事情。 他打算下楼睡觉。 初新的打算永远执行得很慢,在他挪动双脚时,晴瞥了他一眼,初新就放缓了动作。他有时也看不起自己,行事总是不够果断,甚至有些拖泥带水。 他在做很多事,说很多话之前,总要想很久。 这本来是个不错的习惯。 他能逮到千面人,避开一次又一次危机,靠的正是他大量的思考和频繁的犹豫,但有许多其他的情境中,他却希望自己能笨一些,起码,想得少一点。 幸好,敏的出现救了此刻的他。 敏也失眠了。 敏是个作息极度规律的人,可要经营一家酒馆本不是一件易事,所以她偶尔也会睡不着觉。 睡眠永远属于那些想得少的人。 初新想将敏引导到他和晴中间的位置,敏却悄悄把初新的手推开了。她坐到了另一边,把初新夹在了自己和晴的中间。 初新诧异地看着敏,晴却只是扫了一眼。 有人说,男人永远无法了解女人,而女人却天生就了解自己的同类。 也有人说,男人要了解一个女人,可能要花上十年甚至数十年,而女人要了解一个女人,可能只要一瞥。 晴或许已经完全了解了敏,敏或许也已经完全了解了晴。 可初新依然不懂任何一个人。 “你们在聊什么呢?” 敏枕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左臂,侧过脸来问初新和晴。没等初新回答,晴已经抢先道:“我们在聊初新以前的事。” “以前的事?” 敏看着初新,不由地陷入了回想。 初新和敏师从同一位剑术老师,以往初新做的许多事,尤其是糗事,敏都一清二楚。 在她回忆里的是哪件事呢? 是初新放风筝时摔了一个狗啃泥吗?还是他和伙伴比剑时差点将老师的头发削下一截来呢?晴不知道,初新也不知道。 初新只知道,那时敏还是经常笑的。 晴忽然兴冲冲地问敏:“你是他的朋友,你能不能告诉我,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初新皱眉,他觉得他此刻最好的做法就是下楼睡觉。 敏装作没有注意到他的不安,掰着手指数了起来。 “他这个人,又固执,又气人,你让他往东,他偏要往西,你在想些什么,他总有办法知道,却永远不会告诉你他在想什么……” 晴认真地听着,偶尔还会瞟初新一眼,闪着眼睛咧嘴笑。 “总之呢,只要你有气他的机会,就该好好教训教训他。”敏的手指头掰完了,初新只能苦笑。 当一个女孩子数落你的不是时,你最好安静地听着,听完还不能反驳,否则你可能会迎来第二轮数落。 可初新的心里还是生出一股温暖之意。 很多个失眠的长夜,他是一个人对抗的。他记起有一回自己躺在坟场边缘,因为周围奇怪的响动和零星的鬼火,怕得睡不着的经历。孤独在这种时候成了一种好处,它会让你淡忘掉一些无谓的恐惧,它会让你觉得,起码孤魂野鬼还没有遗弃你,还愿意陪着你。 现在陪着他的,并不是什么女鬼,而是两位鲜活可爱的姑娘,她们的调侃取笑,让初新真切地体会到自己还活着,自己的生命还在燃烧着。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晴唱起了这首南国的歌谣,敏也低低地应和着。敏想起了那张动人的笑脸,温婉的水乡姑娘才有的姣好容颜。 阿青。 她把这支西洲曲教给阿青,阿青又把它教给了初新,不过教的时候没有告诉他题目。 阿青的做法和她对初新的喜欢一样,总是留有一部分藏在心里。 敏看向初新,初新又在原地静静地发愣。 敏蹙着眉,担心初新还在为阿青的死自责。 那把青铜剑,本是阿青送给初新的礼物,现在也一并丢失了,初新除了回忆,已经没有任何理由记起阿青。 可她也想得到,只要记忆不灭,思念就永远能侵占一个人心房的所有角落。 初新在想什么呢? 他想的是江南的风,池塘里的浮萍,溪边的垂柳,避寒的雁群。他想的是山间潺潺的流水,蓝天边缘柔软的云朵,听雨落下的廊檐。 他想的是阿青。 世界上如果没有情感,人类就能免于很多痛苦。 可世界若是没有情感,人类可能早已灭绝。 正因为真情的美丽,人类才永远心怀希望。拥有希望,就拥有改变现实的力量。 初新忽然站起身,张开了双臂。他望着月光下的洛阳城,胸中有很多话想要倾吐,但他终究没有说,只是微微笑了笑。 他知道,夜色沉沉,但光明已在望。 可他也没法预料,光明再临人间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他甚至也想不到,这是他们三人第一次坐在一块儿聊天,也是最后一次。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八章 黑色的拔剑声 钱一旦大手大脚地花起来,金银便都成了流水。 一大清早,初新就起了床。他只睡了一小会儿,但他却感觉自己充满了活力。 他的兜里揣满了钱。 他先去到城南,找了所有看着顺眼的卖花女,买下了她们所有的花,而且买一赠一。 买一捧鲜花就赠予卖花女多一倍的钱。 卖花女们纷纷向初新抛去媚眼,还有的用拉拽的方式试图将他变成自己新的情人。 虽然很享受这种群芳簇拥的感觉,可初新还是躲开了她们的怀抱,奔赴下一处花钱的地方。 人靠衣装马靠鞍,初新不太习惯人们看他身后别着菜刀的异样眼神,于是他决定给这把普通的钝菜刀配个华贵的刀鞘。 鲁胜班是洛阳城最有名气的木匠。 传说他是战国时公认的能工巧匠鲁班的后代,为了超越他的先祖,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胜班”。 可惜他的天资没有鲁班那么高。他对机关术并不精通,伐木的诀窍也不知晓,木工更是欠些火候。 可他自认为还是掌握了一门超越鲁班的手艺。 他做的木质剑鞘刀鞘不仅轻便耐磨,鞘上面的花纹和用漆的样式也都让人满意。 洛阳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凡是佩刀剑,刀剑鞘是木制的,那必然是鲁胜班的手笔。 鲁胜班上了年纪,瘦骨嶙峋,还有些驼背,初新把菜刀放在他面前时,他正佝偻着身子对着一块木头发怔。 “您能帮我做个刀鞘吗?”初新毕恭毕敬地问鲁胜班。 鲁胜班是这方面的行家,初新很尊重这样的人,任何一样东西要做到极致都是很难的,需要极高的天赋和不间断的努力。 鲁胜班像是什么也没有听见一般,依然死死地盯着这块木头。 初新顺着鲁胜班的视线看过去,这是一块又短又窄的木头,但终究还是块木头,初新看不出这块木头里有什么玄机。 他不忍打扰这个苍老的匠人,四下寻找,发现了一个方形的木头制成的物件,便一屁股坐了上去。 他很会利用周围环境里有的东西给自己创造便利。巧合的是,这个方形的木头器件正是鲁胜班制作用来坐着休息的。 “这块木头有什么稀奇的地方吗?您已经盯着看了很久了。” 鲁胜班的背越发弯,初新的困意也突然涌了上来,他实在有些等不下去了,好奇地问道。 “别说话,”鲁胜班厉声道,“我要用这块木头做一个剑鞘,不要打断我。” 初新只能继续陪着鲁胜班盯着木头看。 一般的木头做刀鞘剑鞘时,都需要将它从中间锯开,用刨刀挖出合适的凹槽,然后再把锯开的两部分粘合在一起。这一块木头却完全不同,它不够长,无法包裹剑身,宽度也不够,比一般的剑宽还窄上了一分。 这样的木头怎么用作剑鞘? 初新的钱在这里大概是花不出去了,可他听完鲁胜班的话却笑了起来。 不过看到鲁胜班满脸的严肃,他还是立刻闭上了嘴。 鲁胜班的背弓成一个锐角后,他终于摇摇头,像是承认自己被彻底难倒了。随后,他的腰和脖子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弯折,他的脸朝向了初新。 “做个刀鞘是吗?” “是。” “装这把菜刀?” “是。” “要怎么样的?” “贵的,越贵越好。” 鲁胜班的眼中流露出轻蔑的神色,流露得不多不少,刚刚能被初新捕捉到。 初新问道:“前辈似乎对晚辈的话不太满意,是吗?” 鲁胜班答道:“我总觉得,如今的年轻人太自以为是,所以我并非对你不满,而是对你们这些狂妄的年轻人都有些反感。” 初新笑着说道:“前辈问我想要怎样的刀鞘,晚辈想要的便是贵的。” 鲁胜班拍起了桌子,桌上的木屑一惊一乍地跃动着,桌子就好像他的骨架一样,随时有可能颤栗着倒塌。这是个古怪且骄傲的老人,他对自己的手艺很看重,他认为自己的每一个作品都是无价的,给它们定价已经是他对生活最大的让步与妥协。 所以有时候不是顾客挑他们,而是他们在挑顾客。 现在,鲁胜班已经不再将初新视作顾客。 “你走吧,我绝不会给你做什么刀鞘的。” 初新却一点儿也不生气,他指着桌上那块又短又窄的木头问鲁胜班:“前辈,我可以用一下这块木头吗?” 鲁胜班已埋头于其他工作,他显然不想再让初新打扰他:“你拿去吧,这种尺寸的木头,我随时都能做一块新的。” 初新拔出菜刀,小心翼翼地在木头上切了一刀,然后满意地把木头摆回原处。 他诡异的举动还是勾起了鲁胜班的兴趣。 鲁胜班问:“你在干什么?” 初新指了指木头道:“做剑鞘。” 鲁胜班瘦弱的骨架连同他的嘴一起笑得颤抖起来:“剑鞘?你管这个叫做剑鞘?” “能放剑的木头,为什么不能叫剑鞘?”初新随手取了一柄剑,放在木块的切槽中,然后拿起木块,猛地把木块由横放改成竖直角度,剑居然像被吸住了,牢牢地待在切槽里。 鲁胜班怔住了。过了很久,他才走过来,从初新手中接过木块和剑。 “你用木块把剑夹住了?” “是,木头大多数都有良好的韧性,把剑取出之后,切槽会变窄,恢复原来的大小。” 鲁胜班点着头,兴奋地举起那块木头问初新:“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 初新道:“学习剑法的人都知道,剑法的精髓在于用剑给对手造成威胁,只要能让对手认输屈服的招式,都是剑法。” 鲁胜班想不通剑法与剑鞘的联系,问道:“这和制作剑鞘有什么联系呢?” 初新继续说道:“剑鞘的制作也是一样的,只要能让剑柄保持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保证拔剑的速度和稳定性,这样的木头便可称作剑鞘。” 鲁胜班端详着手里的“剑鞘”,有些不解地问:“这样的剑鞘真的能用吗?” 初新却表示了自己的肯定:“这样的剑鞘起码有两个好处。” “两个好处?” “是的,第一是拔剑更快,你看,像这样。”初新把木块别在腰的右侧,切槽朝上,夹住剑,剑尖并非指向身后,而是指着脚尖,他的右手握住剑柄,轻轻一抬,剑尖已经指向了鲁胜班的咽喉。 “真是怪异,可的确比从一般剑鞘中拔剑要快得多。”鲁胜班失声赞叹。 “是啊,普通人若是右利手,剑鞘一般挂在腰左,拔剑就需要反手,而且必须等剑身完全露出才能施展招式,自然慢了许多。” “那这第二个好处又是什么?” “轻敌。” “轻敌?” 鲁胜班更想不通了,区区剑鞘,如何能有轻敌的功用? “如果在此之前,你看见你的对手用这样的剑鞘,用剑尖朝前的怪异姿势佩剑,你会觉得他是个厉害的角色吗?” 鲁胜班承认自己不会。 甚至刚刚他还认为初新是个自作聪明的毛头小子。 现在他已由衷地佩服初新的思考力和对剑的理解。 “看来以后我要制作大半截剑露在外面的剑鞘了。”鲁胜班不无自嘲地说道。 “那倒也不至于。” “哦?” “这种佩剑方式虽然有两个好处,却也有两个坏处。” “坏处?”鲁胜班又一头雾水了。他明白凡事总是有好有坏,但他又实在想不到初新想说的坏处是什么。 他不禁有些感叹,自己实在是老了。 “其一,这种剑鞘很容易让剑割伤自己。” 鲁胜班点点头,这一层很容易想到。 “其二,这么佩剑锋芒太露。” 鲁胜班想,这不是和第一个坏处一模一样嘛。 初新仿佛读懂了鲁胜班的疑惑,解释道:“这个锋芒太露,指的是气势上的。” “气势上的?” “对,比武时的气势固然重要,可太过突出时,这种锐气就会反噬自己。” 这正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老人明白得比年轻人深刻,所以鲁胜班很快就理解了。因为执拗古怪的脾气,自视甚高的念头,他不知伤了多少人,也不知被多少人伤过。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这是中庸,也是大道。 初新的菜刀马上会有一个漂亮的刀鞘,鲁胜班制作得很快,却也很用心。他不仅挣到了丰厚的报酬,也收获了有意义的一课。他现在已觉得身边的年轻人都可爱了许多。 夜幕很快降临了,老人正给刀鞘镶着宝石。这些宝石并不是上乘的货色,但到了老人的手中,无论是价值连城,还是一文不名,都能在刀鞘上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他的手依然稳定,双眼明亮。只有他自己知道,仅仅在制作刀剑鞘的时候,他才能恢复部分年轻的活力。 脚步声响起。 鲁胜班没有抬头。他在工作的时候不喜欢分神做其他事情。 “我要的剑鞘,你做成了吗?”脚步停息,话语却响起。 鲁胜班的右眼跳了一下,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表情的变化,只是指了指放在他左侧的木块。木块已经连接了皮制的腰封,可以称作是完整的剑鞘了。 说话的人拿起木块,冷哼一声。 “我以为你这样的庸才,并不能想到这么独特的办法。” 鲁胜班在镶嵌最后一颗宝石,听见这话,停了手上的动作。他僵硬地转过脖子,盯着说话的人。同上次来时一样,说话的人穿着一身的黑色,脸也隐藏在黑色帽兜下。 他甚至连说话的语调都像是黑色的。 唯一不同的是,上次来时,他没有佩剑,这一次他的腰部右侧却挂了一个奇怪的剑鞘,一柄剑剑尖指向他的脚尖,夹在剑鞘之中。 剑鞘的样子正和初新想象的一模一样。 精于此道的鲁胜班自然首先注意到了黑衣人腰间的剑鞘,他生气地拍着桌子道:“既然你早已想到,何必拿着这块木头来问我?” 黑衣人的腔调变得极其夸张,他在干笑一阵之后,把鲁胜班做的剑鞘扔到了地上。 “我只是想在复仇之前,让你品尝一下羞辱的滋味罢了,可惜你还没有我预想的那么笨。” “复仇?”鲁胜班的表情与其说是恐惧,不如说是惊讶。 黑衣人把一副剑鞘放在了鲁胜班眼前。 华贵的紫檀木,龙凤的纹理,镶着闪耀的珍宝和玄色的球状石头,中段刻着五个字,“天水第一剑”。 “认得吗?”黑衣人带着讥诮的意味说。 “认得。”鲁胜班的瞳孔在收缩。 “认得就好,那你应该知道,我来找你是为了什么。” 黑衣人就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而鲁胜班却已因为他的存在,连气都透不过来了。 他感觉自己仅存的生命力也在流逝,用很快的速度流逝。 他忽然用恳求的语气说道:“让我把这个刀鞘做完吧。” 黑衣人点点头,鲁胜班就继续镶嵌最后那颗宝石。他的动作没有因为害怕而加快,也没有因逃避而放缓,在制作刀鞘时,他已经不受外物的挂碍。 夜色更深沉。 黑暗是夜的颜色,黑暗也是黑衣人拔剑时的声音。 初新花了一天的钱。 他去城北的酒楼里包了一张桌子请路过的人吃饭,又去城西给一些年幼的孤儿送了几只烧鸡和几壶酒。初新并不赞成孩子饮酒,但也不反对这些小孤儿喝。他觉得酒本来就是给悲伤者解愁用的。 现在,满载着充实与满足,他准备取完刀鞘便回一家酒馆睡觉。 房门大开,可鲁胜班显然不在屋里,屋里没有点灯。老人的视力并不好,到了晚上,除非倒头就睡,否则一定会点一盏油灯。 越老的人便越喜欢光与热。 初新还是走进了屋里,他觉得屋里一定发生了什么。 一进门,初新就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他只能摸着墙壁,搜寻着记忆中屋内摆设的位置,一步三探地来到鲁胜班做刀鞘的那张大桌子前。一伸出手,初新就触碰到了一副刀鞘,可他没有急着走,依然在桌子上摸索着什么。 身后的黑暗中,竟似有股杀意在升腾。 有经验的杀手准备行动时,就会散发出这样的气息。 初新的脊背像贴着一块冰,他两臂的汗毛正一根根竖起,可他并不打算立刻回头。 周身都是黑暗,回头并不能让自己看见敌人。 而且一旦转过身去,衣袂的风声就会掩盖对手的动作。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回过身的一瞬间,对手的剑就会插进自己的心口。 所以他不能回头,连动也不能动。 身后的人已经动了。 初新从没听过这样的拔剑声。 根本没有剑与剑鞘摩擦发出的清脆响动,也没有剑在拔出一刻因抖动而生的龙吟。那声音就像落叶告别枯枝,飞鸿离开雪地。 他是怎么做到的? 初新来不及想这个问题,剑已破空而来。这一剑的速度太难想象了,初新不得不承认,自己从没听见过如此迅疾的出剑声。 这本是任何人都无法躲避的一剑。 可初新只是偏了偏身子,剑就从他胁下擦衣而过。 剑势有了片刻的凝滞,可能对方也想不到这一剑会落空,可他的反应也很快,持剑上挑,试图削下初新的手臂。初新已感受到了剑锋的温度,那种冰冷、无情的温度。 那是死亡的温度。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抬起左臂。靠着这一抬,他也顺势转过身来。转身面对的依然是黑暗,但只有面朝对手,才能有反击的机会。 初新握住了菜刀柄,背靠着桌子,感觉镇定了许多。这之间,他已经吃力地避开了五剑,一旦第六剑刺来,他可能真的无力躲闪了。 第六剑已经刺了过来,初新的菜刀却也已劈砍向出剑的手,这是他思考之后唯一的办法,用左臂去挡剑,用菜刀砍下对方用剑的那只手。 初新的左臂没有中剑,他的菜刀也没有削下任何东西,那柄剑在刺来途中突然又缩了回去,握剑的手也像是凭空消失了,连屋内满溢着的杀气也散得无影无踪。 “你不是鲁老头?” 眼前的黑暗里传来了低沉的嗓音。 “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初新仍然紧握着菜刀,不敢放松。 “我想杀的并不是你,只是你来得不太凑巧。”低沉的声音又起,但说话人的位置却已改变,似乎与初新拉开了一些距离。 “你要杀鲁老前辈?” “他欠我的,他欠我已太多。” 这句话在初新听来不像是人类说的,却像是厉鬼。许多时候,人与鬼不同的地方仅仅在于,人还活着。仇恨能带来死亡,却也能让人活着。初新隐约感觉到,他面对的这个人活下去的动力可能只剩下仇恨。 “你走吧,我不想杀你。”黑暗中的声音又传来了,说话的人也已到了第三个位置。 “是不想杀,还是杀不了?”本已可以走的初新,却明目张胆地挑衅了一句。 “杀不了?”对方突然大笑了起来。 “很好笑吗?”初新嘴上这么问,却也跟着一块儿笑。 “天时地利人和,你一样也不占,我怎么会杀不了你?” 初新却有不同的看法。 “天时地利人和,我全都占尽了,你又怎能杀我?” 两个人刚刚还拼得你死我活的,现在却斗起了嘴。 “你在我要复仇时进门,就已失了天时;你在这间暗无天日的屋子里与我争斗,就已失了地利;你对那鲁老头有所牵挂,不能做到心无旁骛,就已失了人和。你说说看,这岂有不输的道理。” 初新心下一惊,天时、人和两个方面都被他说中了,可又很奇怪,既然自己看不见,对方也应该看不见才是,又何来地利之说? 初新突然记起了元欢。在一家酒馆和他见面那次,也是半点儿光亮也没有,元欢却好像看得清自己脸上的表情。 但元欢的声音并不似这般低沉。 初新的确听说,有一些人的眼睛能在黑暗中看清东西。 莫非这个人就长着一双夜眼? 他没有想下去,只是反驳道:“一个人要杀人的时候,也是那个人最容易被杀的时候,这一点上,你已失了天时。” 无言的黑暗。 初新继续说道:“我背靠着这张大桌子,这桌子上的物件便都是我的武器,实在不行我还可以躲在桌子后面抵挡你的剑,你那里却是空空如也。你已失了地利。” 依旧黑暗,依旧无言。 初新最后补充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鲁老前辈还在这个屋子里,就在某个角落。你之所以频繁移动自己的位置,既是想找到他的藏身之处,也是怕他从背后偷袭你。如此看来,你连人和也失了。” 过了很久,黑暗中才传来声音:“你是怎么知道他还在这里的?” 初新敲了敲桌子道:“他在桌上刻了四个字,‘我在屋内’。” “老狐狸越老便越狡猾,我本以为他在做刀鞘,谁知他竟在刻字。” “任何人在生死危亡的时刻,总是会变得聪明很多的。” 说完这句话,初新顿了顿,用一种奇怪的语调问道:“你的眼睛失明了?” 黑暗里又久久无言。初新知道,他的猜测是对的。 只有瞎子和夜眼才会把这黑暗的房间视作有利的战场,而既然他连桌上刻的字也注意不到,答案就显而易见了。 “我本来不会是个瞎子的。” “本来”这个词语,本来就充满了后悔与无奈。 “你可知道在没瞎之前,他们都管我叫‘天水第一快剑’。” 初新睁大了眼睛,张着嘴,不知该说些什么。 与他交手的这个瞎子,竟然是昔日的天水第一剑客向阳子。 向阳子很早就成名了。 他的剑很快,他拔剑的速度更快,许多人和他交手,从未见识到他的剑招,因为当他拔剑时,胜负就已失去了悬念。 他是个顶尖的剑客,也是个多情的剑客。 他喜欢赏花,喜欢喝酒,喜欢美人,喜欢享受。 关于他的传说,从不限于剑。 据说他曾在一个春天千里迢迢赶到江南,不过是想看看最后一片梅花如何落下;他也曾把自己关在家里半年之久,闭门不出,只为研究酒在酿制过程中的细微变化。 他简直是初新这一代的年轻剑客最崇拜的人。 这样一个人,却在名气最盛时销声匿迹。 有人说他厌倦了江湖的纷争,隐居在北方的草原,佳人牧歌相伴;有人说他被一个女子伤透了心,遁入空门,青灯古佛作陪。可初新怎么也想不到,他成了一个充满仇恨的瞎子。 “你一定听过我的名字。” 初新点点头,他一时缓不过来,甚至都忘记向阳子根本看不见他点头的动作。 “如果你变成我这个样子,你的报复或许会恶毒一万倍!” 初新说不出话。不幸并没有降临在他的身上,他没有资格去评判向阳子的对错,也不敢妄言自己会怎么做,可他还是恳请向阳子饶鲁胜班一命。 “你认识他多久?”向阳子问道。 “不到一天。”初新回答。 “那我奉劝你收起你的同情,这种情感迟早会拖累你。”向阳子冷冷地说道。 剑是冷血的,是无情的。剑客一旦有了情感,剑法便会大打折扣。初新的剑术老师不知向他提起过多少次,初新也明白自己的这个弱点,可他总是改不掉。 他总觉得没有人能戒掉情感。 他总觉得能去同情别人的剑客才算是伟大的剑客。 所以他还是执意要阻止向阳子。 “就算你这次阻止了我,你又如何担保他一世平安?”向阳子又用讥诮的语气说道。 “我不知道,可既然我在这里,我便不能任由你杀他。” “不想让他被杀,你的办法只有一个。” 初新知道那个办法是什么。只要向阳子死了,鲁胜班自然不会有生命危险,可他也不愿意杀人。 向阳子强忍着笑意说:“你这个人实在是滑稽,又不愿意让我杀他,又不愿意杀了我,年轻人的想法总是奇怪一些。” 在初新看来,这一点儿也不滑稽。 人的性命没有一条是滑稽的。 向阳子不笑了,初新听到一种怪异的声音,像是剑回到了剑鞘中,可响动又十分微弱。向阳子的脚步很轻,但初新听得出他走了。初新还是不敢松开握刀的手,他怕自己一旦失去戒备,就会给对手可乘之机。 门外远远传来了向阳子低沉的嗓音。 “你和以前的我很像,正因如此,我送你一句忠告。” 初新想不到向阳子的脚步如此快,他只能在原地静静地听着。 “不要为不值得的人拼命。” 过了很久,鲁胜班颤抖着从大桌子下爬了出来。 他在桌上刻完字,镶嵌好了宝石,就钻到了桌子底,向阳子的剑虽然很快,却被他从容的态度蒙骗了。 向阳子以为,鲁胜班已经不再打算逃避,所以当他想明白自己中了缓兵之计时,鲁胜班早就逃离了他的剑锋。 “初新少侠,多亏了你啊,老夫捡回了一条命。”鲁胜班的声音有些发虚,他显然还是怕得要死。也难怪,只要向阳子没有确认鲁胜班的死,便会一再找上门来。 “前辈不必客气。” “方才我为了保命,无法开口提醒你,把你也拖入了这险境。” “前辈此举也实属无奈,不必内疚……” 初新的脊背忽然凉透了。 他发出了自己才能听见的惊呼。 如果刚刚他没有挡住向阳子的攻势,死在了这屋里,鲁胜班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九章 见不得光的人 铜油灯点亮了。 光瞬间充满了房间的所有角落。 火是一种神奇的东西,是人类与黑暗斗争的伟大发现,是勇敢者从神这里偷窃的赠礼。 初新听说第一个能生火的人被称作燧人氏,使用的是钻木的手法。 掌握了火这种元素,人们不再茹毛饮血,能够拥有更长的寿命,点燃的火把可以驱赶黑暗中的猛兽,甚至用来焚烧山林,围捕猎物。 火也给历史添了许多笔墨。 战国时,燕国名将乐毅半年连下齐国七十余城,田单用反间计逼走乐毅,再摆火牛阵大破燕军,尽复失地;东汉末年,曹操统兵二十余万,号称八十万,以不可逆之势南下长江,周瑜诸葛以五万之众,乘东风之便,以火击退北人,促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刘备称帝后,兴兵伐吴以报关羽张飞之仇,夺荆州之恨,吴都督陆逊在猇亭一把火烧尽蜀军营帐,让昭烈皇帝只能在白帝城郁郁而终。 现在,火能带给鲁胜班的并不多,却足够让他镇定下来,讲一讲旧事。 鲁胜班道:“天水第一剑客,说起来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初新就静静地听着,二十多年前,他还是个玩泥巴的孩子,而鲁胜班早已是个成名的匠人。学剑的他对于向阳子的故事也非常好奇,他也想知道什么样的不幸发生在了这位天才剑客的身上。 鲁胜班说了下去:“他那时来到了洛阳,看望他最好的朋友。” 初新问:“向阳子的确有很多朋友,可他最好的朋友又是谁?” 鲁胜班道:“他认识的稀奇古怪的人实在太多,愿意和他认识的人也太多,大部分是想借他的名气,沾他的光,这个人却不同。” 初新又问道:“哪里不同?” 鲁胜班的眼中有了一种奇异的光彩,他仰起头说道:“这个人和向阳子结交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打败他。” 初新很疑惑,不解道:“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他最好的朋友?” 鲁胜班反问道:“这样的人为什么不能成为他最好的朋友?” 初新解释道:“那个人想要击败向阳子,他就是向阳子的对手,一个对手又如何成为最好的朋友?” 鲁胜班叹了口气,回答道:“一个人最好的朋友却往往就是最可敬的对手。” 初新细细品尝着这句话,忽然问鲁胜班:“这是个可敬的对手吗?” 鲁胜班先是摇摇头,又点点头,最后觉得这两种单纯的表达方式都不太对,还是用语言描述了自己的看法:“他曾经是值得尊敬的,可后来却变得不同了。” “为什么?” 鲁胜班敲击着桌面,一字一句地说:“因为他太想赢了。” 太想赢,这三个字总结了许多的成功,也道出了很多痛苦的根源。 鲁胜班继续说道:“他本来也和向阳子一样,是个道:“现在你该明白了吧,从这副剑鞘中拔剑的感觉根本不同一般。” 初新点点头。 鲁胜班接着讲向阳子的故事:“在剑鞘完成之后,他便将这剑鞘连同一柄珍贵的剑一同送给了向阳子,并且相约在七月七日七夕节这天比剑。” “向阳子答应了?” “答应了。他从不会拒绝任何的挑战,尤其是关于剑的挑战。” 鲁胜班说完这句话后还补充道:“他是个很骄傲的人。” 初新还是有很多疑问。他问道:“向阳子难道一定会用这副剑鞘和那柄剑同他比试吗?” 鲁胜班点头道:“他一定会的,用朋友赠送的剑与那位朋友较量,是剑客的表达尊重的一种方法。” 初新抛出了又一个问题:“那么,向阳子如果事先拔过剑,那人的计划岂不是就暴露了?” 鲁胜班道:“你的确是一个虑事周全的人,可惜向阳子从不轻易拔剑,他每一次拔剑都必须要见血。” 初新沉默着,他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他觉得这个计划的漏洞实在太多。 鲁胜班大概也猜到了初新的想法,他只是淡淡道:“实在是因为他们对彼此了解太深,所以向阳子的所有反应其实都在他的预料和计算之中。” 初新讥讽道:“是他了解向阳子,向阳子却不了解他。” 鲁胜班无奈道:“这只不过因为他变了,变得太快了。” 拔剑是向阳子的成名绝技,限制了向阳子拔剑的速度,是否真的就能击败他? 这是初新目前在考虑的问题。 鲁胜班已经越说越起劲,他好像回到了二十年前,背不那么弯曲,关节不那么僵硬的时期,他依靠这段记忆变得年轻,话也变得多了很多:“不光剑鞘被做了手脚,他还有其他的办法让向阳子走向失败。” “什么办法?” “激怒他。” “激怒他?”初新知道,人在愤怒时判断力和行动力都会变差,却想不出什么能够激怒一个心理素质过硬的剑客。 “向阳子心爱的女人,在决斗前一天晚上遭到了强暴。”鲁胜班的声音和神色都有些异样的起伏,让初新想起鞭打养马人时的三叔。 带血的鞭子,蜷缩着的家丁,森冷的庄园。 三叔脸上那种扭曲的、兴奋的表情,让人想要呕吐。 此时,鲁胜班爬满皱纹的脸正带给初新反胃的感觉。 初新深吸了一口气,问道:“决斗的结果呢?” 鲁胜班只说了四个字:“一死一盲。” 盲的那个人自然是向阳子,这让初新有些意外。初新问鲁胜班:“他明明已经在剑鞘上做了手脚,也应该成功激怒了向阳子,扰乱了向阳子的心神,为什么输的人还是他?” “他没有输。” “没有输?可你刚刚说他死了……” 鲁胜班的调门突然升高:“是死了,又不是输了!” 初新不懂,输了,死了,便什么都没了。既然如此,输了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可鲁胜班很肯定地告诉他“有区别”,有些人宁可死也不愿意输,就是这区别的佐证。 “既然他赢了,为什么还会死?” 鲁胜班脸上出现了落寞的神色,缓缓说道:“他们比剑从来都是点到为止,那次却凶狠异常,招招致命,可他只是想赢,在他的剑先击中向阳子的眼睛之后就收手了,向阳子的剑却没有停下,直直插进了他的心脏。” 亲眼见证这场决斗的人,不知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这可能是二十年前剑术水平最高的一场较量,却也可能是那时最恶心的一次比试。 初新已经站起身。 鲁胜班惊恐地拉住他道:“你能不能留下?我怕他再回来找我复仇。” 初新叹了口气,甩开了鲁胜班的手。 “你那时本可劝他回头的,是什么让你心安理得地做了这副剑鞘?” 鲁胜班不安地颤抖着,他又恢复了老态,那种佝偻僵硬的样子,一个人在预感自己生命将尽时,总是格外显老。 初新没有往回看,而是直直地向外走去,走了几步之后,他还是叮嘱老人:“我也想保你周全,可向阳子说得对,我不可能寸步不离守在你这里。趁还有命,赶紧逃吧。” 月亮躲进了云层,街上和没开灯的屋里一样黑。 换作平时,初新或许会想:就这么丢下鲁胜班,自己是不是同那些杀人者无异?可他现在却只觉得疲惫。 数不尽的恩怨,报不完的仇,他又能怎么样呢? 这些仇这些怨究竟从何而起,初新也说不明白,只是一个偏执的念头,就毁掉了三个人光明的一生,还要让第四个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真的想不通。 再走一段距离就能到铜驼街了,一家酒馆就在铜驼街上。或许他现在最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睡一觉,一觉醒来可能就会忘记这些问题。 可初新在离转角三步远时停了下来。 “你知道我在这里?”转角处有人在说话。 初新听得出,这是向阳子的声音。他的声音很独特,苍凉得引人悲戚,低沉得让人心悸。 向阳子是个自负的人,即使双目失明,他依然保持了那种高傲的作风。他明明没有走动,也自认为经过几十年的训练,呼吸已经轻得无法分辨,他很好奇初新是如何知道自己在这里的。 “晚辈不知前辈在此,只是路过拐角会习惯性走慢一点。” 向阳子听不出初新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但无论是真话还是假话,向阳子都不讨厌这个回答。 初新突然问道:“前辈是在等我走吗?” 向阳子哈哈大笑起来。他的笑比哭还要难听。初新只能等他笑完。 笑得不想再笑了,向阳子纠正道:“我在等你,而不是在等你走。” 初新听不懂。 向阳子解释道:“我等在这里,并不是想找鲁老头,而是想找你。” 初新无奈地笑了笑,他发现最近要找他的人真不少,每个人来找他时,仿佛都带着无数的秘密,带着他不能拒绝的理由。 向阳子听到了这声笑,却也没有在意,继续说下去:“洛阳很快会有一场劫难,我来找你,是想让你赶紧走,走得越远越好。” 初新怔住了,他没想到眼前这个高傲的盲剑客等了这么久,只为了和他说这些。 向阳子的脚步声响起。他的脚步很轻,很快,就像他曾经的剑一样。 “前辈,请等一等。” 向阳子就停下了。 “洛阳会有什么劫难,您可否告诉我?”初新往前踏了两步,留下一步的余地。 “我能说的只有这么多。”向阳子也朝着远离初新的方向踏出了两步,他好像总是喜欢和别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初新不再往前迈步,也不再追问。他知道向阳子这样的人,怎么说便会怎么做。过了很久,他还是说了句很笨的话:“前辈,二十多年前的事情,鲁老前辈已经和我说了。” 二十多年前的事情,是向阳子最不愿意提起的,他轻咤道:“别说了。” 初新像被封条贴住了嘴。 向阳子不再说什么,默默地向前走去,没人说得出他心中的酸楚。 他本是个热爱太阳,向往光明的人,如今他却在黑暗中四处碰壁,自己囚禁了自己。 江湖给了他爱情、朋友、盛名,却又一夜之间尽数收回,这是不是很残忍? 江湖本就是残忍的。 初新则愣在了原地,洛阳的劫难,剑客的厄运,远走的忠告,都像是苍蝇一样在他脑袋里嗡嗡地叫着,叫得他心烦意乱。昏昏沉沉中,他忽然想起了穆虎,真正的穆虎。千面人犯下的无头案里,穆虎的尸体最为离奇。 凭千面人的本事,要在正常状态下杀死穆虎,简直是痴人说梦。 穆虎是先被割下头颅再浸泡药水的,而非千面人惯常用以保持人皮新鲜度的“先浸泡,后取首”的办法。 这是不是说明,杀穆虎的另有其人? 可偏偏穆虎的脸皮就戴在千面人头上,也就是说,杀穆虎的那个人和千面人认识。 和千面人认识的人可能很多,不过可以杀穆虎的人必定很少。 向阳子的剑是不是够快?是不是能刺穿穆虎的咽喉? 初新又踏出几步,走到了铜驼街上。 往长街的尽头凝望,竟仿佛有点点昏黄的灯光,他就向这亮光走去。 微弱的油灯火焰,苍老的卖面人,洛阳城似乎总有这样的老者,拥有很多的过去,以及极少的睡眠。他们在这座繁华王城里找不到生的位置,只能沉默地等待死去。 初新拿出身上仅有的钱,放在桌上,礼貌地说道:“老伯,来碗最贵的面条。” 老人的眼神很呆滞,耳朵似乎也有些背,他侧了侧脑袋,显示自己注意到了初新的存在,却没有听明白初新的话。 初新抿了抿嘴,只能大声喊道:“老伯,来碗面!”他把“最贵”这两个字也省略了,怕老人又听不明白。老人迟缓地点点头,开始擀面条。初新一边敲着筷子,一边看着老人忙活。他发现老人的耳目虽然不灵光了,手却还是很巧,力气也很足。 甚至在擀面的过程中,初新感觉老人一下子年轻了几十岁,尤其是他的眼睛,好像又有了非凡的神采。在惊异于这种变化的同时,老人忽然低声对初新说道:“吃完赶紧回去。” 初新以为这是一个垂暮老人对他的关心,刚想回应一声“好嘞”,老人接下去的话却让他瞠目结舌。 “残狼开始行动了。” “残……残什么?”初新根本没有听懂。 老人手中的面已经切好入锅,他坐到初新旁边,伸出两根手指夹住一根筷子,轻轻一用力,筷子已断作两截。这变化只有近距离的初新看得清楚,他突然明白了什么,问道:“那天掷筷子救我的人……” 老人点了点头。 面条煮好了,初新就大口地吃了起来。他本来根本就不饿,只是随手点碗面条,想付给老人一些钱,顺便也让自己的心静下来,可现在他却不得不吃。他必须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埋头吃东西就是一种伪装的法子。 偶尔瞥一眼身旁的老人,初新发现他又恢复了那副呆滞的样子,如果不是刚刚的几句话,谁都会觉得他的骨头随时都会散架,他的生命随时都可能终止。 面很快吃完了。 初新也到了该走的时候。 可他又不太想走,他很好奇,“残狼”是什么?“行动”又是什么? 他最后问了一句:“老伯,我能留一会儿吗?” 老人也最后吐出两个字:“不能。” 初新只得站起身,大步朝一家酒馆的方向走去,走到一半,他就爬上街道旁的墙上,手脚并用地登上了房顶,又悄悄地回到了老人卖面的地方。从他躲藏的房檐处,看得到老人稀疏的头顶和身旁那盏铜油灯。 突然,一个人从老人的面摊旁边经过,朝东奔去。 老人在收拾食材和厨具。 第二个人经过,也向东飞奔。 老人安放好了木制的案板,关上了面摊的门。 第三个人也同样朝着东边跑去。 老人吹灭了那盏昏黄的油灯,这一方角落重归黑暗和安静。 不多时,初新听到了脚步声,很快地向着那三个人前进的方向移动,初新紧紧地跟了上去,他很惊讶,因为他所追踪的并不像一个衰朽老人,倒似一个健步如飞的青年。 前面路过的三个人又是谁呢? 是不是老人口中的“残狼”? 初新决定要弄清楚。 五个人像五条顺流而下的鱼,不快也不慢,保持着刚刚好的距离,飞奔经过一个又一个路口,终于,在一处有亮光的地方,头里的那条鱼停住了,后面的四条也立刻相继稳住了身形,他们的脚步还是很轻,呼吸也依然顺畅,就好像刚刚只是散步一样。 第一个人扔出了抓勾,在确认勾住结实的物体后,他轻松地翻过了围墙,紧接着是第二个人和第三个人。初新跟着的那个人,则是另找了一处借力点,像猿猱般攀爬到了围墙的另一侧。凭着微弱的光亮,初新隐约认出,那正是刚刚面摊卖面的老人。 他躲在墙角,等到老人翻过围墙之后,他也很快来到了老人翻墙的位置,先听了听墙内的动静,接着也顺利地翻身上墙。可他不敢轻易落地,而是趴在墙头,警惕地扫了一眼四周情况。 墙内靠近初新的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矮树林,树林尽处是几间排列有致的屋室,旁边有一方池塘和一块巨石,古朴而雅致。 初新之前进去的四个人却似消失不见了,他只能挠挠头,让自己落到地上。 趴在墙上的姿势并不舒服,落地之后,初新的腰背好受了很多。 矮树林虽矮,还是比他高了一截。树林就像一个小天地,有着自己的气候、温度和湿度,初新深吸了一口气,浑身仿佛脱胎换骨,脑子也灵清了许多。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致命的错误。 这片矮树林中要藏四个人简直是绰绰有余。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十章 伤残的群狼 风声。 除了风声,还有树叶的“沙沙”声。 二者本是源于同一种看不见也抓不住的东西。 初新踏在满是枯叶的泥地之上,反手握住了背后菜刀的刀柄。在没有剑的这些日子里,他靠着这把菜刀汲取信心。 他发现菜刀也有菜刀的好处。剑是凶器,而菜刀又可以行凶,又可以用作厨具。论刺和挑,菜刀不如剑,可若是论劈砍,菜刀比剑要好用得多。 人一旦有所凭靠,就会变得稳定很多。所以落水的人抓住稻草也觉得可以“救命”,因为一根稻草总聊胜于无。 现在,他已不再对刚才的念头感到恐惧,轻易就穿过了这片矮树林。 初新发现光亮来自于其中一间屋子,可他还是没有看见那四个人在哪里。壮着胆子,他来到那间亮灯的屋室门口。本想听听里面的动静,可不知为什么却叩响了房门。 门开了,初新又愣住了。 开门的人招呼初新进门,他的神态永远从容镇定,他的脸上永远有一抹和煦的微笑。 开门的正是万顺王元欢。 初新这才想起万顺王府也位于城东,跟踪太过专注,光线太过昏暗,他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翻墙进了万顺王府。他更想不到的是,万顺王府里的布局如此简单,晚上的戒备也并不严。虽然他那日在门口往里面注视了很久,可眼前所见仍然让他感到惊讶。 元欢自己先盘腿坐在长席上,然后让初新也坐下。初新就一屁股落座,环顾四周,只有一排油灯,几卷竹简和两柄剑,可见主人的生活很简单。 “初新少侠,这应该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了,你来得匆忙,我这里也没有备下酒菜。”明明是初新不请自闯,元欢却说得像是自己招待不周。 初新有些不好意思,只得连连摆手:“不碍事,不碍事。” 元欢紧接着说道:“深夜前来,必有要事相商,某洗耳恭听。” 初新哪里有什么要事,他说什么都不好,说什么都是错。 难道说自己跟着四个人不小心误闯了王府?可那四个人的影儿都见不着,他无法自证。 难道说自己晚上闲来无事喜欢翻别人家的围墙?初新平日里面皮不薄,可此时此刻要他这么说却是万万办不到。 难道什么也不说?看着元欢的微笑,初新起了满手臂的鸡皮疙瘩。 最终他还是憋出了一个听起来还算不错的理由:找剑。但是说完这个理由,他的脸还是涨红了一截。 元欢有些好奇,问道:“初新少侠的剑我也见过,的确与众不同,这样显眼的剑,又是怎么丢的呢?” 初新嘿嘿一笑,说道:“被一个叫元瑾的人拿走了。” 元欢淡淡道:“好说,改日我让舍弟登门拜访,亲手奉还。” 初新的眼睛又瞪得像鸡蛋一样大了:“元瑾是你的弟弟?” 元欢道:“看着的确不太像。” 初新摇着头道:“太不像了。” 他脑海里又浮现出元瑾肥胖的身影,伸向敏的那只五指短小的手,还有一生气就会把肉聚在一起的那张脸。相比起来,元欢的面庞清瘦温柔,整个人风度翩翩,和元瑾简直天差地别。 元欢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说回了找剑一事:“我弟弟很听我的话,我让他还剑,他必定不敢不还,何况那剑本就是你的。如此一来,初新少侠大可安心了。” 初新没有提失剑的原委,元欢也并没有问。初新有些感激,拱手道:“在下先谢过王爷。” 元欢微笑着点了点头。 一时之间,二人又没了话题,初新不知该不该起身道别,反观元欢却不慌不忙地拿起一卷竹简开始看了起来。为了避免尴尬,初新问道:“殿下这么晚还读书吗?” 元欢又点点头,说道:“这几卷竹简经常翻看,常看常新。” 初新拿起旁边闲置的一卷竹简,发现是《战国策》,这一卷讲的是《魏策四》中唐雎的故事。初新以前读过《战国策》,也知道唐雎与秦王争辩的内容,再次翻阅时仍然饶有兴味。两个人居然自顾自沉默着看起书来。 元欢忽然放下竹简问道:“初新少侠也喜欢读书吗?” 初新也放下竹简回答:“不能说喜欢,看书得边看边思考,太累了,我不太喜欢累的事情。” “学剑岂非是件累的事情?” “学剑虽累,却是我喜欢做的。” 元欢拊掌称是,之后却指了指初新捧着的竹简道:“那一卷写的该是《魏策四》中的唐雎。” 初新道:“正是。” 元欢又说道:“唐雎和《战国策》中很多其他的人物不同。” 初新问道:“怎么个不同法?” 元欢用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初新道:“《战国策》讲的都是策士和纵横家,这群人大多撕破了‘仁义礼信’的面皮,追名逐利,众人做事都为了自己的好处,唐雎却是为义。” 初新想了想,唐雎在魏亡之后游说秦王,保全安陵小国,以命相搏,用“布衣之怒”威胁秦王退兵,实在是义举,他又打算回忆一下书里写的其他人,元欢仿佛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继续说道:“其他的许多人,如苏秦,如张仪,早上还在这个国家为君王分析利害,傍晚就跑到另一个国家躲避祸患,他们献策,最重要的目的是让自己受到诸侯的重视,享受荣华富贵。” 初新道:“这么比较起来,唐雎的确高义,孤身一人,于耄耋之龄力阻强秦东侵,什么也不图。” “可惜的是,”元欢眉眼低垂,轻声叹道,“这个故事是假的。” “假的?” “对,是假的。你想,秦王不准别人带剑上殿,又怎么会单独接见一个带剑的使臣呢?” 初新想到燕国刺客荆轲为了带匕首“残虹”上殿刺杀,特地把“残虹”放在了地图里,卷了一层又一层,唐雎能够轻易“挺剑而起”似乎是有些不靠谱。 元欢接着说道:“就算秦王轻视一个九十岁的老人,允许他带剑会面,那又怎么会惧怕他的布衣之怒呢?” 细想之下,初新觉得元欢说得的确很有道理,秦王是个无比高傲的人,又有一身优秀的武艺,自然不会把一个九十岁的老人放在眼里。 “所以,我觉得这个故事是虚构的,”元欢自嘲般弯了弯嘴角道,“何况,天子是天之子,区区布衣永远不可能威胁到天子,更不用提杀死天子。” “我不认同。” 初新本来在托腮沉思,却面无表情地说出了这四个字。 “你不认同?” 初新抬起头,盯着元欢的眼睛缓缓说道:“我倒觉得这件事是有可能发生的。” 元欢没有被这意料之外的回答所影响,他的态度还是很温和:“这个故事实在是很难经得起推敲。” 初新悠悠地说了一句:“正是因为这么多巧合的存在,人们才会感叹‘世事难料’。” 看起来元欢对这个解释很满意。满意之余,他问初新:“巧合也会不利于天之子吗?” 初新道:“如果天子无道,那天子便不再是天之子,他与布衣就没有什么区别,万事万物也就不会朝着对他有利的方向发展变化了。” 良久不语后,元欢突然压低声音问道:“倘若有朝一日,天子无道,你会不会起布衣之怒?” 初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他也不明白元欢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如果当今天子就是无德之君,回答一句“会”,是不是就意味着谋反? 元欢看出了初新的疑虑,哈哈大笑起来:“初新少侠多虑了,我只是随便问问,你也只需要随便回答回答就好。” 初新笑得并不自然,他还是似答非答地说了一句:“我从不杀人。” 一般人听到初新这句话,都好像见到怪物般讶异,元欢却不同,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能教他震惊。他只是淡淡问道:“你没有杀过人?” “从没有。” 灯火闪烁,夜晚静谧。空荡荡的房间不冷也不热,初新和元欢相对而坐,彼此心里都生出一股陌生的敬意。 初新起身,准备告辞,元欢也站起相送。 万顺王府的风景不同于洛阳城普通的宅邸,倒更贴近山区野外。初新闻不惯洛阳城里的气味,夹着叫卖吆喝和酒肉铜臭,在这里却恨不得多吸几口空气,存在肺里慢慢欣赏。尤其门前的这方池塘,他越瞅便越喜欢,有水的地方总让他想起江南。 江南多水,多水的地方也多桥多船多美人。 望着池塘里的水,他又发起怔来。初新忽然拉了拉元欢的衣角,指着池塘里的三根竖起来的苇管似的东西道:“你这池塘真奇怪,里面居然长着三根供人呼吸的苇管。” 池塘里的水飞溅起来,三个湿淋淋的蒙面人跃出水面,握着三把湿淋淋的剑刺向初新和元欢,谁也想不到那三个人竟然藏身在池塘之中,等待着刺杀的时机。 莫非他们是来刺杀元欢的? 现在显然还不是很好的机会,初新和元欢侧对着他们潜藏的位置,若是再走几步,背对他们,行刺的最佳时机便到了。 刺杀也是一门学问,比追踪还要困难。追踪所需要的,是猫的脚步声,猎狗的嗅觉,鹰隼的视力,狐狸的狡猾,骆驼的耐性,而刺杀不仅要囊括追踪所需的五种品质,还要有强大的判断力和执行力。 时机好坏的判断力,一击毙命的执行力。 这三个蒙面人显然都是刺杀的好手,初新一点破他们的藏身之所,就立刻同时出手,企图在初新和元欢拉开距离之前完成行动。 可他们或许选错了目标。 初新和元欢就像是两个幽灵一样,看似动也不动,却很快地向后挪了三丈。他们的剑永远够不到,永远都只差一点距离。 一点距离已经分割了生死。 三柄剑都慢了下来。 初新和元欢都已看出,三个蒙面人的剑势将尽,很快就到了他们出手反击的时候。 在这时,左右两个蒙面人却收剑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在中间那个蒙面人的背上各推了一掌。借着这一掌的势头,中间的那柄剑速度急增,直直地刺向了元欢的胸膛。 初新反手拔出菜刀,试图劈落蒙面人手中的剑,可似乎慢了。 慢就只有死。 初新瞥了一眼元欢,发现他依然是一脸淡淡的微笑。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无论在什么危机面前都是微笑着的吗? 还是在迎接死亡时,人总是会表现得更坦然大方一些的。 剑突然变慢了。 蒙面人的剑像是遇到了什么阻力,竟然变得迟滞,这变化也超出初新的预料,他顺着剑身看去,不由轻声惊呼。 元欢居然用左手抓住了剑锋,硬生生挡下了这一剑。 初新在空中旋转了刀柄,让刀锋朝上,刀背朝下,砸在蒙面人的腕关节处,剑脱手。 元欢顺势用左手握着剑身往前一送,剑就架在了蒙面人的脖子上。他握剑的地方还滴着鲜血,血液顺着元欢左手的纹路流淌,渗进了蒙面人的衣服里,可他脸上一点儿疼痛的意思也没有,只是脸看起来更苍白了。 初新往蒙面人身后看去,另外两个刺杀的人都已不见。那一推不仅加速了中间一人的剑势,也给了左右二人后退脱身的机会。 初新想以此为突破口问出蒙面人的来历,大声道:“你那两个同伴把你当作牺牲品,你也不必在为他们卖命,告诉我们,是谁指使你来的?” 蒙面人不说话。 元欢伸出右手拍拍蒙面人的肩膀道:“你放心,说完之后我们就放你走。” 初新疑惑地看了元欢一眼,也转而帮腔道:“王爷说放你走,肯定不会骗你。” 蒙面人不说话。 初新有些生气,一把扯下蒙面人蒙在脸上的黑布,却倒吸了一口凉气。元欢也失声道:“他的嘴居然被缝上了!” 蒙面人的嘴上密密麻麻遍布针脚和粗线,只有门牙处留了一个较大的缺口,大概是供他在水下借助苇管呼吸用的。元欢拿起剑轻巧地一挥,这些线一根根断落,蒙面人终于能够张开他红肿的嘴,张嘴发出的声音却是简单的“啊”。 一连听了十几个“啊”,初新忍不住问道:“哑……哑巴?” 元欢的脸上也难得地露出了嫌恶之色:“居然做这么残忍的事情。” “是啊,看来他们刺杀时的位置也是预先设计好的,把他放在中间,一旦有什么意外,顺手将他推出,根本不必担心他的嘴会泄露什么秘密。”初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说完,他又环顾四周,想寻找那个老人的踪影。 元欢在蒙面人的后颈用右手一劈,蒙面人便晕了过去。元欢把剑插在地上,看着自己的左手掌心道:“他们以为他的嘴说不出什么秘密,可从这三个人身上,我们还是能知道不少东西。” 初新听不懂,他不知道从这个哑巴和那两个蒙面人身上能看出什么东西来。 元欢左手的血似乎流得没有那么快了,他活动了一下左手的关节,问道:“你可听说过‘残狼’?” 又是残狼。 初新停顿了片刻,回答道:“没有听说过。” 这是他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但他仍然觉得装作不知道要好一些。 元欢没有注意初新表情的变化,自顾自说下去:“我在北地从军时,曾经见过狼群围猎一群羊,那是我第一次对生灵有所畏惧。”他忽然用崇敬的语调对初新说道:“所有的猛兽受了伤,或者有了残疾,都会变得软弱,攻击性减少,可狼是一个例外。狼一旦伤残,就会变得比以往更凶恶,反应也会更加迅敏。” 初新听得入了迷,他从没见过狼。江南很少有这种动物。 它们向来属于荒原,属于雪岭,属于所有不宜生存的地方,他们虽然群居,可一匹孤狼也同样让人胆寒。 “残狼就是这样一个杀手组织,这个组织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伤病或者残疾。” 初新问道:“你的意思是,他们不仅没有因为伤病和残疾变得软弱,反而因此变得更加难以对付?” 元欢点头道:“正是。” 初新不明白,一个断手断脚或者失明失聪的人,怎么能够比一个正常人还要可怕。 他问元欢。 元欢微笑着说:“仇恨。” 他的微笑因这两个字变得说不出的诡秘。初新明白仇恨的力量。一个有信念的人显然要比一个没有信念的人强大得多,信念能让人熬过许多不能熬过的劫数,做到寻常人不能做到的难事。 仇恨就是一种信念。 元欢指了指倒在地上的蒙面人的嘴说道:“他是个哑巴,刚刚在左边的那个人没有左手,他的左袖是飘着的,他们都有残疾。” 初新脱口问道:“那右边那个人呢?”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问了句很愚蠢的话,不好意思地摆摆手,示意元欢不需要回答这个问题。 有很多伤病和残疾并不能直观地看到,甚至,有一些人的身体没有任何的畸形,他们的头脑和心理却可能有成堆的毛病。 元欢叹了口气道:“目前我知道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初新问道:“只有这么多吗?” “是,只有这些。残狼由谁统领,里面有那些成员,刺杀的目标是什么样的人,统统没有任何线索。” 初新半开玩笑道:“起码我们现在知道,残狼中有一个失去左手的人,有一个哑巴,他们的刺杀目标里有你。” 元欢点头笑道:“这倒是显而易见的。” “我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他们还要缝上这个哑巴的嘴呢?”初新问出这句话,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蹲下伸出手探了探蒙面人的鼻息。 地上躺着的这个人已经永远无法呼吸了。 初新捏住他的下巴一用力,错开了他的牙口,张大了他的嘴巴,往里瞧了一眼,大声道:“他嘴里有个小袋子!” 袋子里还剩下两粒小小的药丸,袋子的边缘也残留着几根线。 这些线并不是用来封住嘴巴的,而是用来缝上袋子,保证彻底封口的,一旦有人试图拆开这些线,这个蒙面人就会死。 初新感到一股莫名的愤怒在上涌,幕后的主使不仅用这种残酷的办法戏弄了自己,还传递了一则让初新发自心底恐惧的讯息:这些充满仇恨的刺杀工具随时可以为他献出生命,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家酒馆的早晨总是很忙碌。 敏忙着买花,敏的伙计们忙着端酒上菜,客人们忙着喝酒吃菜。 敏回到酒馆时,却看见了一个平日里在早晨本不该这么忙的人。 初新正坐在一张大桌子上忙着催她的伙计们上菜:“五斤牛肉,四斤美酒!” 敏走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自言自语般喃喃道:“没发烧啊。” 初新甩甩手赶她走:“去去去,让他们倒酒去。” 敏“哼”了一声扭头就走,边走边阴阳怪气地说道:“有的人呐,有钱就变样儿!” 初新没去搭理她,她就又补了一句:“大清早吃这么多,当心积食。” 牛肉和酒都摆上了桌,初新心满意足,刚想还嘴,晴从楼下走了下来,看见初新的第一反应也是来探他的额头。 “我没病!” 晴被初新这声叫唤吓得缩回了手,怯怯地站到敏身边。看到晴一脸委屈的样子,初新本想道歉,可又好巧不巧听到了晴对敏说的话。 “大清早吃这么多,他不怕积食吗?” 他只能无奈地笑了笑,自斟自饮起来,若不是为了更快花完那箱子钱,他也不至于早起吃这么难消化的东西。 第四次举杯时,初新瞥到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走进了一家酒馆。 胖胖的元瑾拿着一柄青铜剑走到柜台边上向敏问好,敏并不喜欢看到元瑾这张油腻臃肿的脸,她并不知道元瑾在生气时五官会聚拢,比现在的样子还要再油腻臃肿一些。 元瑾的手不知怎么的又开始伸向敏的脸。 有些人像是天生对自己的样貌充满了自信,觉得别人都该喜欢自己,元瑾仿佛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总是敢动手动脚,总是敢把自己短小的五指放到别人眼前晃悠。 敏已经准备好再赏一记耳光到他脸上了。 元瑾的手忽然被人攥住,改变了行进的方向,刚要发作斥责这个胆敢扰他雅兴的人时,元瑾却像见了鬼一样喊出声来。 初新正笑盈盈地盯着他。 “你……你……”元瑾竟似连话也说不清楚了。 “你什么你,还不快把剑还我。”初新嬉皮笑脸地掐了一下元瑾的手臂,元瑾顾不上喊疼,把剑掷给初新,转身就跑。 “别走,我还有话问你。”初新飞身掠出,又笑嘻嘻地站在元瑾面前。 “你还想干嘛啊?”元瑾一脸厌弃地瞅着初新,好像碰到初新就会沾上晦气。 初新暗暗发笑,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凑近元瑾的耳朵问道:“你那天晚上找她做什么?” “她?哪个她?我不认识你说的什么‘她’。”元瑾的脚底忽然抹了油般往相反方向移动,动的同时还一掌打在初新的肩膀处。这一掌初新根本没有防备,元瑾虽也没有用力,却已将初新击退了三步,也借着一掌之力拉开了和初新的距离。 初新这才暗暗心惊:原来元瑾的功夫丝毫不弱,平常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莫非都是装出来的? 那天晚上若是他持剑反击,会不会自己就死在了他的剑下? 所幸这样的人都比较怕死,不敢贸然和人交手。 初新看了看手中的剑,没有再追赶元瑾,而是大摇大摆地走回自己吃饭的位置,想着今天该怎么花钱。 敏已经凑了过来。 初新一脸厌弃地瞅着敏,怕她又伸手摸自己的额头。 “他怎么见你跟见了瘟神似的?”敏吃了一小块牛肉,喝了一小杯酒,好奇地问道。 初新笑了笑,没有说话。 “他怎么二话没说就把剑还你了?”敏又吃了一小块牛肉,喝了一小杯酒,用筷子尖敲着桌子问道。 初新抿了一口酒,咂了咂嘴,还是不说话。 “你倒是说啊。”敏放下了筷子和酒杯,掐着初新的手臂逼问道。 初新实在憋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世上的事总是很公平,他刚刚掐别人的手臂,马上就被别人掐手臂;世上的事也总是不太公平,无论是他掐别人的手臂还是别人掐他的手臂,着急生气的都是别人,笑的却总是他。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十一章 做大买卖的商客 “阿新阿新,快过来看,水涨起来了!” 暴雨过后,溪水变得浑浊,水面也没过了农妇们浣纱的埠头,阿青就拽着初新的手往溪边跑。 初新数落着阿青大惊小怪的,却还是任由阿青拉着朝竹林深处走。 溪流就在竹林那头,初新记得很清楚。 可竹子的细枝和锋利的竹叶却阻挠着他们往前,初新的脸颊还被竹叶割伤了。 “阿新阿新,不要紧吧?” 阿青叫名字时,总是傻傻地重复一遍。 “不碍事。”嘴上说着,初新还是气恼地抽出了剑,砍断了离他最近的几根竹枝。 剑是阿青送他的,由一个很普通的铸剑师铸造,是一柄很普通的青铜剑,因为是七月里赠的剑,初新给剑取名叫“七月”。 可锋利的“七月”竟然在砍了十几根竹枝之后变钝了,剑锋卷刃,剑身也越来越沉重,逼得初新把剑掷到了地上。 掷剑后,他惊恐地发现,竹子被砍断竹枝的地方,生了一双双眼睛。 阿青已经走到了竹林的尽头。 初新很奇怪,刚刚自己还牵着阿青的手,怎么眨眼间阿青就走得这么远了。他呼唤阿青,想追上阿青,却发现自己的脚一步也迈不开。 阿青回过头,她的面目很模糊。 她的嘴好像在动,她的声音好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不过她说话依然是那副傻傻的样子。 “阿新阿新......” 梦醒了。 初新不知道这个梦算是噩梦还是好梦,可无论什么样的梦都有醒的一刻。 梦与现实最大的区别或许就在于此。 这是洛阳郊外的午后,初新近来总是觉得很累,忙着花钱和忙着思考如何花钱,难得出城转悠了一圈,却靠在树桩上睡着了。低头一看,“七月”还佩挂在他身侧,没有变钝,没有变沉,更没有再丢失。 想到元瑾送还“七月”时手足无措的慌张模样,初新就想笑,看来元瑾的确很听兄长元欢的话,听话到了有些怕的地步。 远处突然起了烟尘。 飞扬的尘沙中,走来一队客商。十几个人的规模,却带着数不清的车马和箱子。为首的人约莫三十出头,胡衣胡帽,高大健壮,样貌俊秀,十个女人见到他,大概九个会对他有好感。他本身也是个非常自信的人,一直昂首挺胸,拿鼻孔看人。 初新的注意力却全然不在这个领头人的身上,他一直盯着领头人身后的一个人,一个病怏怏的中年人。 这个中年人的脸苍白瘦削,他似乎害了什么寒疾,春末的天气已不再霜冻,却仍然披着厚厚的狐裘,一直在咳嗽。更奇怪的是,他坐在一辆四轮车上,由四个人推着前进。 “瘸子?”初新喃喃道。 让初新最为震惊的是中年人的那双眼睛,深邃而犀利,仿佛有着洞悉一切的能力。看到这双眼睛的一刻起,人们就会忘记他瘦弱的外貌。 这队客商已经隐没在洛阳城中,这座繁华的城市可以消化任何外来的事物,初新一直目送他们离开视线,随即也进城寻地方花钱。这是离开三叔庄园的第四天,他惊奇地发现,城南卖花女手中的花价格齐刷刷地翻了一倍,买一赠一的事情,初新有些舍不得做了。 “线索半点儿没有,东西倒有些买不起了。”在一个满怀期待的卖花女跟前,初新自嘲般低语道,可很快他又觉得自己不该当着她面这样说,比起这些卖花女,自己还算是个大富翁。所以他还是按买一赠一的规矩,买了她所有的花,给了她双倍的钱。 三叔躺在自己的床上,闭目养神。 现在还是白天,换作二十年前的他,此时绝对还站着,站着思考问题,站着接见客人,站着做一些心跳和呼吸都会加速的事情。那时的他宁可站着死去,也不愿坐着享乐,更不用说躺着。 可他毕竟老了,时光不会饶过任何一个人。他的脸,他的肚子逐渐变得松弛,再多的钱也不能让它们恢复原貌。他开始喜欢安逸的生活方式,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 敲门声响起。 “进。”三叔的眼睛仍然紧闭着,根本没有看是谁在敲门,或许在他眼里,这个庄园的其他人都是一样的,也或许他知道来的人是谁,所以根本不用睁眼。 得到了三叔的许可,门外的人走了进来,凑到三叔耳边道:“有人来了。” 三叔的眼睛猛地睁开,大声吩咐道:“准备好马车。” “是。” 三辆华贵的马车并列而行,三个武艺高超的马车夫负责赶马,三叔大部分时间坐在中间那辆车里,但这一次,他却坐到了左边那辆马车中,让自己的手下假扮成自己坐在中间的马车里。假扮三叔的正是刚刚的敲门人,三叔叫他“小黑”,他的左右眼角各长了一颗黑色的泪痣,即使笑的时候也像在哭。 小黑很小的时候就被三叔收养了,庄园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挨过骂,挨过打,小黑却从来没有,他做事谨慎小心,无论多么棘手,他都能处理得让三叔满意。年纪轻轻,小黑已俨然成了三叔的左右手,这次甚至要假扮三叔。他本想拒绝,三叔在他心目中地位很高,冒充三叔就是对三叔的亵渎,可他没有拒绝,他从未拒绝过三叔的任何要求,绝对的服从是三叔看重他的另一个重要理由。 马车停在了城东的旅舍边上,小黑带着四个人走进了旅舍,三叔就混在这四个人之中。这家旅舍的房间并不大,原本狭窄的空间因为这五个人的出现变得更加拥挤。一进门,他们就都看到了那双眼睛。 森冷,深邃,仿佛洞悉一切,鬼神、虎狼、修罗、夜叉都可能拥有这样一双眼睛,但唯独人类生长不出这对眸子,它看见抑或看见它的人都会感觉自己是赤裸的,由里到外全是赤裸的。现在小黑就感到浑身不自在,像被扒光了衣服剥了皮注视着,可他还得佯装镇定,直直地朝这双眼睛的主人走去。 它的主人是个面色惨白的中年男子,坐在一辆四轮车上,披散着头发,穿着狐裘捂着棉被,黑眼圈很重。小黑轻声吐出了个“噫”字,心似乎宽了许多,他对着中年男子问好。中年男子没有开口,开口的是一个高大健壮、三十出头的俊秀男人,初新觉得,十个女人看到他,有九个会对他有好感,而小黑则认为,十个男人见到他,有八个会生出嫉妒。 男人微微躬身道:“几位与我们素未谋面,不知有何见教?” 小黑微笑道:“我是个生意人,你也是个生意人,两个生意人碰在一块儿,自然是要谈生意的。” 男人颇有风度地摇摇头说:“我不太喜欢和不知根知底的人打交道,若是来谈生意的,还请回。” 小黑却已经坐下了,他一坐下,身后的四个人也立刻坐了下来。小黑摆摆手招呼男人也坐下,慢慢说道:“一回生二回熟,或许熟识了之后,阁下会改变看法。” 男人刚想再开口拒绝,身后却传来了剧烈的咳嗽声,男人的脸色变了,又微微躬身道:“在下朱显,请教尊姓大名。” 小黑道:“别人喜欢叫我三叔。” 朱显有些惊讶,问道:“是那个什么都要抽三成的三叔吗?” 小黑笑着摇摇头,回答道:“我不知道什么抽三成的三叔,我只知道洛阳仅有这么一个三叔。” 朱显打量着小黑,疑惑地感叹道:“三叔竟然是个年轻人?” 小黑抚摸着自己左手的指环,指环上有颗蓝色宝石,璀璨闪耀。摸指环是他从三叔这里学来的小习惯,他发现这么做可以理清思绪,让自己镇定下来。他开始解释朱显的疑问:“出名要趁早,后生方可畏。” 朱显皱了皱眉头,觉得这并不能算一个回答,可还是附和了一句:“说得对,说得对,自古英雄出少年。” 客套似乎结束了,小黑忽然问出一句很奇怪的话:“你们此番来洛阳,究竟是来买东西,还是卖东西?” 这问题问得真是不明所以,可又像一块巨石压住了朱显的脚,让他有些困窘。 “我们来洛阳,买东西,也卖东西,有买就有卖,哪有光买不卖,光卖不买的道理。”朱显绕完一圈,自以为应对得不错。背后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朱显的脸色又变了。 小黑知道,朱显已经露出了马脚,马脚就在这句看似聪明的回答中。正常的客商听到小黑的这句漫不经心的问话,回答买的具体是什么,或者回答卖的具体是什么都很正常,朱显却模棱两可地说了“东西”,显然是在隐藏些什么。 朱显实在是个不太高明的撒谎者,起码和小黑自己比起来差得很远。 更显然的还有,朱显看似是头领,实则只是一个代言人,身后那个病怏怏的中年人才是握有实权的幕后指挥,他的两声咳嗽,已经让看似自信骄傲的朱显惶恐失色。小黑看不出这个代言人哪里称职,徒有一副好皮囊,说起话来却破绽百出。 但小黑还不打算戳破这一点,他还想利用机变不佳的朱显套出更多的信息。 他相信三叔也是如此思考的,他的想法总能和三叔不谋而合,这正是他得到三叔器重的原因。 小黑忽然挪步到朱显身旁,轻声道:“我知道你们要在洛阳卖什么。” 朱显满脸狐疑地盯着小黑,小黑没有仔细看朱显的反应,而是盯着朱显身后的那个中年人。 他依然捂着厚厚的被子,目光森冷、深邃,你不知道他在看哪里,但你知道无论他注视着谁,那个人都将变得透明。 小黑凑近朱显的耳朵说了两个字:“暴乱。” 看着朱显惊愕的表情,小黑知道,他们找对了人,一切都在三叔的计算之中,这队客商就是洛阳城假币的源头。 朱显还想再解释,小黑却迅速抢话道:“来到洛阳并不是你们计划的第一步,你们的第一步早已施行了,洛阳城越来越多的劣质钱币就是你们的杰作。” 朱显本想说话,可他身后的中年人发出了一声干脆利落的咳嗽,掐断了朱显所有的话语和动作。中年人开口了,声音却像个老人,沙哑、低沉:“我想和三叔聊聊。” 小黑微笑着说道:“我正听着呢。” 中年人只扫了小黑一眼,却让小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你不是三叔。你只是一条忠诚的狗而已。” 这双眼睛竟然仿佛真的有辨析真伪的能力。 小黑已说不出话了。 小黑身后的四个人中突然有人问道:“那依阁下所见,哪个人才是三叔?” 说话的人正是三叔,中年人也正用手指着三叔,这一次他却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小黑这才明白,自己招摇撞骗的本事也并不高明,一个人的相貌、声音、体型,无一例外都是可以模仿冒充的,真正难以替代的是每个人身上独一无二的气质。 他身上根本没有半点儿三叔的枭雄之气。 三叔已拍着手走到了小黑身前,小黑低着头,坐到三叔原本坐着的位置上,把最前面的位置交还给三叔。 三叔落落大方地解释道:“做我们这个行当的,做事总是谨慎些的好,阁下也是商人,想必可以理解。“他说话时目光从不停留在一个人身上,时而看看朱显,时而看看中年人,偶尔也看看其他随行者。朱显颇有种受重视的感觉,应承着点点头,小黑却知道,这只是三叔普通的交际手腕而已。 三叔根本不会重视一个没有才能的人,他这么做只是为了博取尽可能多的好感,赢得尽可能多的支持。当然,他最在意的只有一个人的反应。 那个冰一样的中年人。 看到他,三叔就想起了年轻时去过的雪山,纯白、坚硬、危险、多变。 中年人又开口了:“你想和我们谈什么生意?” 三叔摸着左手的指环,他早已将四根手指的宝石指环戴在小黑手上,只选了一枚普普通通的铜质指环,但他摸指环的动作却还是透着非凡的贵气。眯起眼睛,三叔就成了一条千年道行的老狐狸,他一字一句地说道:“你们要什么帮助,我都能给你们;你们赚了多少钱,我都要抽三成。” 中年人脸上那种营养不良的苍白神色转化成了讥讽,黑眼圈深重的眼睛里闪烁着冷笑。 “三成?你知道我们要赚的是什么吗?你就敢抽这三成?”朱显已经叫嚷了起来,他似乎在察言观色上颇有造诣,明白中年人表情的含义。 三叔把嗓音压低了,低得不能再低。 “你们要赚的,正是北魏的天下。” 天下有多大,天涯有多远,不是寻常人应该去考虑的问题。人需要的空间很小,有些懒汉甚至觉得,一张大小合适的床就够一个人活一辈子了。可还有一些人,他们有野心,有抱负,相信自己不应该平庸地过完一生。他们一直在进取,一直在付出,也一直在获得。你可以说他们贪得无厌,可以笑话他们为世俗所累,但他们的乐趣也是你想象不到的。 三叔就是这样的人。 而三叔也心知肚明,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中年人同样野心勃勃。 所有人都大惊失色,这个中年人却很平静,就好像三叔刚刚只是开了一个不怎么滑稽的玩笑,放了一个不怎么臭的屁。 他淡淡地问道:“你怎么确定我们是需要你帮助的人?” 三叔笑了笑,回答道:“很简单,在假币出现之后,你们是第一批带着这么多车马和金银来洛阳的客商。” 中年人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说道:“那看来你也趁这段时间,做了我们本来要做的事情。” 三叔爆发出一阵大笑,大笑的意思就是中年人猜得不错。 中年人有些无奈地摇摇头,喃喃道:“这么说来,一家酒馆那个狠命花钱的青年只是一层掩护,一个幌子。” “不错,你能想到这层,当真不错。”三叔由衷地赞叹道。 让初新用特定的速度花完那一大箱子钱只是三叔为后续行动扯的一块用作遮挡的黑布,这么多钱无论怎么花都会是一件引起不小轰动的事情,尤其在一家酒馆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可三叔却特意叮嘱初新用一种近乎低调的方式来处理,不快不慢不多不少,七天花完所有的钱,反而更加容易引起别有用心者的怀疑。 三叔正是要利用这怀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引到初新的身上,他才能吩咐别人去做该做的事情。也只有细致聪明得刚刚好的对手,才能注意到初新种种反常的行为,又不至于发现三叔其他的行动。 这个局本就是设给合格的对手的。 “我本来以为他会在这几天开始做正事,没想到你已经在暗地里把正事全做好了。”中年人仿佛生出了挫败感,他短短地咳嗽了三声,十几柄胡刀纷纷出鞘,指向了三叔一行人,三叔身后的小黑四人也拔出了各自的刀剑。 拥挤的房间变得容不下任何一点火花和刺激。 三叔忽然摆摆手,示意小黑他们放下武器,又眯上眼睛说起话来:“和气生财,我今天来是想帮助各位,生意做不成就罢了,何必刀兵相见呢?” 中年人不见底的眼神中涌现了漩涡,三叔隐隐觉得,这就是他生气的标志。 冷哼一声后,中年人缓缓道:“你这不是做生意,是抢生意。” “生意本来就是抢出来的,如果你不想做我这单生意,那我只能去问问别人要不要做。” 朱显已经火急火燎地拿着胡刀冲向了三叔,却又被中年人的一声咳嗽给叫停了,本想举剑帮三叔抵挡这一刀的小黑哑然失笑,他发现这个高大威猛的男人在瘦弱的中年人跟前连条狗都不如,现在小黑已不觉得十个男人里有八个会嫉妒他,相反,那八个或许都会可怜他。 中年人沉声问道:“谁还想做你这单生意?” “想做这种生意的人太多了。”正因为迷恋金钱权力的人太多,所以三叔才能总是抽到三成。 “那为什么找到我们?” “因为这个主意是你们想到的,也因为你们在洛阳的势力并不大。” 三叔是个经验丰富的商人。多年的经验告诉三叔,找合作者要找聪明的,主动的,不太强大的。聪明的合作者可以轻松领会你的意图,主动的合作者可以让你省心,不强大的合作者可以保证你在行动中拥有一定的主动权。 在三叔眼中,朱显一行正是理想的合作人选。 “你可以考虑,但速度一定要快。”三叔站起身,十几把胡刀也跟着他举高了几寸。 “看来你安排了和其他人的会面。”中年人冷冷道。 三叔笑了,他笑起来更像一只胖狐狸:“我的几名手下已经在我的庄园内候着,只要我没有按时回去,他们就会去下一家买天下的客商那里。” “所以你觉得我们不敢杀你?”中年人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有十几把胡刀还在等他的决断。 “你不敢杀我,杀了我对你们没好处,而且我敢保证,你们之中某一人的短刀刺进我脖子之前,我手下的剑一定能割破你的胸膛。”三叔的确很有底气,他的庄园藏龙卧虎,随身携带的这些仆从更是身怀绝技。 很多人练习掌握一门绝技的目的,本就是赚钱,恰巧三叔总能够开出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价格。 中年人的嘴角稍稍上翘,施舍着他最大限度的微笑。 这笑容都透露着寒气。 “商人的最大毛病,就是总喜欢凭借有没有好处去揣度别人的想法。” 他自始至终没有说出心里想着的这句话。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凭借有没有好处去揣测普通人的下一步往往是不会有错的,因为人总是会有意或无意做利己的事情,可世上还有三种人是不能以这种方式去推算的:一种是疯子,他们分不清粪土和金钱,总是混淆不同物品的价值,所以当同时碰见半斤废铁和八两黄金时,你说不出他会捡走哪一样,甚至你判断不了他会不会任何一样都不捡走;一种是侠士,真正的侠士,而非沽名钓誉之徒,从不把利当作行动的准则,他们心里有高于金钱权力的东西,为他们设置陷阱时,聪明人往往以义相激,以情为饵,却从不会拿钱去引诱;还有一种就是懂得隐忍的人,就像下一盘棋一样,他们从不计较一城一池的得失,却总紧盯着最后的胜利,他们不是不在乎小的利益,而是在权衡之后选择了放弃,弃子得胜正是他们常用的技巧。 三叔和随行的四个人安然无恙地离开了旅舍,生意也已经谈妥。 三叔很满意,旅舍门外还残余了一点儿春末的阳光,凉凉地洒在身上。三叔的神态自如,可小黑他们却都捏着一把汗。 这是一笔什么样的生意啊! 成本极高,风险极大,回报也极其丰厚,北魏江山的三成若是到手,这便是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 吕不韦又如何?陶朱公又如何? 在做生意这方面,三叔从来只敬佩自己。 有人欢喜,自然有人忧愁。 朱显呆坐着,一动也不动。 他知道今天他的表现糟糕透顶,他知道自己免不了一顿责骂,所以他干脆坐在中年人面前等。 中年人苍白瘦削,像雪山峰顶的冰,那双眸子里藏着一片深海。他忽然开口道:“给我找一个女人来。” 朱显很惊讶,坐在原处不知所措。 他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要求,朱显赶紧起身去安排。 走出房间的朱显知道,自己的灾难过去了,却不知哪位姑娘将要大祸临头。 中年人的双脚虽然残废,可对女人的欲望却有增无减,与欲望共生的,还有一种畸形的恨意,他会折磨与他欢爱的女人,抓挠、撕咬甚至鞭打,对自己那副困在四轮车上的身体所有的仇恨,都会在一夜之间倾泻到那个女人身上。 想到这里,朱显弯下腰开始笑,笑屋里的那具残损的身躯,笑身躯里机敏聪慧而又猥琐无奈的灵魂,也笑做着替身的自己。 用不了自己的名姓,说不了想说的话,做不了想做的事情。 朱显不是他原本的名字,也不是他作为替身使用的名字,而是中年人以前常用的一个假名字,现在成了他常用的一个假名字。 他不笑了,他在这个有些凉爽的春日里下了一个决定。 他本不该在今天下这个危险而可怕的决定的,因为今天屋里的中年人既没有骂他也没有打他。 可他还是忍受不了。 他要把中年人的一切变成自己的,尤其是中年人的名字。 那个名字象征着权力与地位,象征着赫赫战功,只要你拥有这个名字,你就是这个时代炙手可热的明星。 尔朱荣。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十二章 隔水楼台的黄昏 初新有些懵了。 花了这么些天的钱,他不仅没有半点儿线索,甚至开始怀疑起三叔这个法子的可行性来。 三叔说的是没错,只要钱花得够多,假币就会像泉眼里的水一样涌出来,可他用来接水的却是一只竹篮,一只全是缝隙的竹篮。 竹篮打水一场空。 光花钱不收钱,又怎么能知道假币从何而来,冒得快不快。 敏的一家酒馆流水倒是很大,可收到的假币无一例外都是一枚两枚混在真钱堆里的,根本看不出什么端倪。 赔光了这些金银,初新倒是一点儿都不心疼,钱横竖不是他的,这些钱对于三叔而言也不算什么大数目,他心疼的是自己不光白折腾了七天,还无颜回去弥补自己夸下的海口。 当初还不如撒腿走人呢,初新暗自嘀咕着。 面前的酒似乎都变苦了一些,初新已经顾不上,口中干渴就举杯饮尽。 但酒永远是越喝越渴的。 晴像只唧唧喳喳的雀儿,又穿着一件新衣服坐到初新旁边,拿开初新的酒杯,眨着眼睛问道:“好看吗?” 她问的自然是她的新衣服好不好看。衣服是上好的黄纱纺的,裁剪的手艺一流,晴还将一条青丝带系在腰上,灵巧地打了一个秀气的结。 初新偏偏不解风情似的,只瞟了一眼,随口一声“好看”,便去夺酒杯。他的脑子可能有些糊涂了,不然他应该会明白:在女人问你衣服好不好看时,你无论如何一定要仔细地看,郑重地回答。 酒杯已经都被撅着嘴的晴拿走了,剩下一个酒壶。 初新恍惚中记起,阿青也喜欢把青丝带系在腰上,打结的方式也和晴差不多。 或许她们本来就是很相像的两个人,可初新对她们的态度却完全不同。 他对阿青很好,对晴却很不好。 他希望阿青靠得近一些,却巴不得晴走得越远越好。 可阿青明明已经死了,晴却是活生生的,是上天的馈赠。 或许是他忘不了阿青,或许是晴已为人妇,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身旁的酒客在谈论洛阳的时事。 “城里的东西是越卖越贵了。” “可不是嘛。” 初新笑了笑,心想这洛阳城的物价飞涨似乎也有自己一部分责任。 他对于这种话题无甚兴趣,挪了挪沉重的脑袋到桌子的另一侧。 “你家屯粮了吗?” “没啊,怎么了?” “怎么了?西街和城南的米都卖完了。” “有这种事?” 这段对话马上就结束了,因为其中一个酒客着急忙慌地起身离去,初新猜测他大概是去城北买米了。 春天还没过完呢,米就卖完了? 他又嘬了一口酒壶壶嘴,朝下一个方向听去。 “尔朱荣?你说那个镇压了六镇起义的尔朱荣来洛阳了?” “我见过他一面,准没错。” 尔朱荣这个名字,初新好像在哪里听过,可头昏脑胀的,有些想不起来了。 酒客们说话没有意思,他又艰难地站起,准备去街上走走,散散酒气。 奇怪的是,初新想往右踏出一步,却接连踏出了四五步,想往左踏出一步,却一步也没跨出去。他摇摇头笑自己:真是个废物。 摇摇晃晃地出门上街后,初新又开始哼起了吴地的曲调,不一会儿就蜷缩在墙边,一手支着墙壁,一手撑着地面,像条瘫软的野狗。 现在正是他最脆弱的时刻,正是他最无力反击的瞬间,随便什么人,随便什么招式都能够击倒他。 四双手同时向他伸去,四个不同的人,从四处不同的地方同时来到初新的身旁。蓄着大胡子的男人刚刚还坐在一家酒馆的酒桌边上,穿着黑袍的刀客本来路过一家酒馆往北走去,戴着毡帽的矮个壮汉从屋话,他每说一句话之前似乎都要思考很久,研究研究措辞和修饰,大胡子却插嘴了:“因为这是酋帅的命令。” 初新又顺着这个问题反问道:“为什么你们要听你们酋帅的命令?” 瘦高个儿帮腔道:“酋帅是我们的领袖,对我们有恩。” 初新转过身面对四人正色道:“正因为他是你们的领袖,于你们有恩,所以他的命令无论对错,你们就都会听从?” 大胡子看着初新的脸色从和善变得严肃,心里有些忌惮,可还是从嘴里钻出一句“酋帅说的话,总是不会错的”。 “我不想去,他硬要让我去,这叫不会错?”初新的声音突然变高了,大胡子被吓得抖了抖肩膀,他不明白这个年轻人为何发怒,他不知道这个年轻人经历了什么,他总是喜欢用自己的处事标准去衡量别人,因为他的胡子很长,这意味着他的见识也很广。 他不懂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同的,每颗心都有各自的伤痛。 毡帽壮汉仍旧怀恨在心,趁着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不注意,他溜到初新跟前,脸色阴沉,不知是因为满脸灰的缘故,还是心里的私怨所致。他盯着初新,初新也盯着他。这场面让初新想到了赵逸赵耳两兄弟,一高一矮,一瘦一壮,他们俩吹胡子瞪眼时大概也是这副滑稽模样,一时没有忍住,“噗嗤”笑出声来。 不知是这一笑彻底激怒了毡帽壮汉,还是初新自己露的破绽太多,毡帽壮汉的右拳在此刻击出,他的肩膀差不多够到初新的腰,这一拳也是向初新的腰攻去,大胡子和瘦高个儿都在旁暗叹这一拳位置的歹毒。 他的拳头在十几年之前就在部落中闻名,拳路诡异,拳势刚猛。 诡异的拳路需要轻灵的身法,刚猛的拳势却仰仗火山般的爆发力,两种本不能兼容的东西,却被他很好地结合在了一块儿。 在这拳击出的瞬间,初新想着,一个人的武功和这个人的秉性可能真的有很密切的联系,就比如面前的毡帽壮汉,性格易怒冲动,却又有些阴险狡诈,才能使出如此奇异的拳法。 这只是弹指一挥间的思索,初新的剑已在手。 他没有拔剑,仅仅是往自己的右前方跨了一步。 毡帽壮汉好像预料到了这个变化,他的右拳突变向左,身体也跟着拳头来到了初新的身侧。他的步法很迅捷,正因为矮,他的重心极低,脚步变得也很快。 他对自己的步法很有信心,正如他对自己的拳头能击中初新这一点深信不疑。 可奇怪的是,每次出拳好像都触碰到了初新的衣角,却又被初新的剑鞘轻巧地拨开了。落空了几十拳之后,毡帽壮汉明白,面前的对手根本不接招,而是在避招,这么下去自己的体力迟早会耗尽,他有些心急了,汗珠从毡帽帽檐处渗了下来。佯攻一拳后,毡帽壮汉竟然借着出拳的劲力双脚蹬地往前弹起,用头去撞初新的肚子。把头暴露在对手面前是武学大忌,毡帽壮汉却心一横使将出来,实在是出乎意料,姿势古怪难看,像是一只蛤蟆。 不过招数的好坏终究不在于观赏度,而在于实战的效果,毡帽壮汉不仅手上功夫出众,双腿的劲力更是惊人,这一招使出,普通人根本来不及反应,肠子恐怕都会被撞破。 “好功夫!” 初新出口称赞时,已开始往后以同样的速度撤步,从容不迫地将剑鞘抵在毡帽壮汉的脑壳上,缓缓用力,削弱他前冲的力量。之所以不敢下手太重,是怕毡帽壮汉的脑袋被剑鞘钻个大洞。 毡帽壮汉很快力尽,抵在他脑壳上的这把青铜剑仿佛被施了诅咒魔法,缩在剑鞘里,却能化解他所有的拳势和攻击。 初新借着毡帽壮汉这一撞之力,已经往后退了长长一段距离,他正打算借此摆脱这四个难缠的人,他也的确做到了,狂奔到内城河边,不再看得到这四个人之后,他松了口气。 放松下来的人总是能更容易捕捉到美,初新就又轻易地被内城河边上的楼台吸引了。 有人在河对岸抚琴低吟,初新不知道她唱的是什么歌,却莫名生出一阵怅惘。 “金谷园,绿美人,玉骢银冠快平生,死巨鹿,醉鸿门,乌江楚歌难再闻。” 歌里唱的是分别是晋时的巨富石崇和秦末的霸王项羽。 洛阳的黄昏,几千年来仿佛都没变过,楼台中的歌曲和唱歌的人却换了一批又一批。 力拔山兮又如何,富可敌国又如何,长剑吻颈、刀兵加身之时,项羽和石崇之流都会回归到凡人的模样,会流血,会心碎,会死。 在他们身上,一代代人发现,人生是短暂的,人是脆弱的。 可初新却仍然相信,有些东西是永恒的。 项羽的失败早见端倪,多疑心狠,坑杀秦国降卒二十万人,又妇人之仁,鸿门宴放虎归山,可他与虞姬爱情的至死不渝却值得所有人的尊重与敬佩,也的确流传至今。 石崇为了爱妾绿珠在洛阳建造了极尽奢华的金谷园,在石崇最后失势,落魄潦倒时,所有人都想瓜分他的家产,包括曾经一起和他在金谷园喝酒赏月的朋友,只有绿珠从高高的楼台上跳落,和石崇一起慷慨赴死。 华服贵冠的美人纵身跃下,若是在夕阳的辉光下,该是怎样一幅凄美动人的画面? 初新不希望绿珠死,可想到这里竟似也有些痴了。 回过神来的他发现,河对岸的三层小楼中,好像真的有人从窗户中飞身而出,长裙舞动,衣袂飘飘,她下落的样子却不怎么美,慌张而凌乱,显然在空中控制不住自己的身形。 要是没掉进河里却落在平地上,那就糟糕了。 初新稍稍跑了几步就纵身而起,绿珠他救不了,眼前的美人他却可以救得。 只要有一点机会,他就愿意去试试。 上升到最高点时,初新毫不费力地就接住了她,但无奈下落之势太快,他们急速地往下坠去,初新左足右足各轻点了一次,他们就避开了所有可能伤到人的棱角,掉进了河里,怀里的人却突然有了动作,她右手双指啄了初新的三处穴道,又用手肘撞了初新的腰部两下。 初新的脸上写满了惊愕,他想不到怀中的人与他有什么仇怨。 双手酸麻,浑身失了劲力,河面时不时没过他的鼻子和嘴。初新吞了几口有异味的河水,迷迷糊糊中被拖上了岸,他什么也顾不上,平躺着呛水,双臂仍然隐隐发酸,举不起来,呼吸更是困难,没过多久,他发现自己身旁站满了人:戴着毡帽的壮汉,穿着讲究、衣饰华贵的瘦子,踩着牛皮靴的大胡子男人,腰佩弯刀的黑袍客,还有一个满身湿漉漉脸上笑盈盈的女人。 初新觉得这五个人都似曾相识,可他却都想不起来,他只觉得周围的人越来越高大,眼皮越来越沉重。 他好像明白自己跳进了一个周密的圈套。 他昏睡了过去。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十三章 重叠的圈套 从房间里出来的姑娘很痛苦,也很疲惫。 她本以为这次的钱很好赚,因为面对的客人是个苍白瘦弱、双脚残废的人,可她错了。 她面对的根本不像个人,没有普通人的温柔和怜悯,只有野兽的粗鲁和蛮横,起码在和女人共处一室时,他表现出来的是这么一副残暴的样子。 她一出房门就撞见了朱显,看着眼前这个把生意和噩梦送到她门口的英俊男人,她忍不住想啐一口,即使他看起来很优雅,很有风度。 朱显见到她,居然笑了,指着他身旁的一个小匣子道:“都是你的了。” 她打开匣子,看见里面满满摆放着的太和五铢,一瞬间就忘记了刚才啐他的想法,脸上又有了笑容。 “你有没有什么需要?”她媚笑着问朱显。 朱显哈哈大笑起来,他发现钱的确是很好的东西,即使是仿制的劣币,也能够让一个面有愠色的女人转眼就笑得春光灿烂。 更让他开心的是,屋内那个真正的朱显,或者说真正的尔朱荣发泄坚持的时间比上一次又短了许多。 屋外的这个朱显明白,屋内人的身体正愈发脆弱,照着这样的速度,很快屋内的人便无法再支撑下去,假朱显就成了真朱显,假的尔朱荣就取代了真的尔朱荣。 他怎能不愉快? 女人看见他的笑,伸出了手,轻抚着朱显的臂膀,朱显却在她脸上扇了一巴掌。 她倒地,鼻血流了下来。 朱显已不再去看她,朱显认为她不配,朱显瞧不起她这样的人。 这当然只是朱显自己给自己的答案。 他不想碰她的真正原因,或许只是因为屋内的人已经碰过了,从头到脚碰得非常彻底。 他已经使用了太多屋内的人使用过的东西。 女人抹着嘴唇上的血,抓起小匣子起身就走,她的脸是化过妆的,却被口水和泪水冲花了。 屋内人的口水,她自己的泪水。 为什么他们可以随意地欺侮自己? 她拿着沉甸甸的小匣子,却想不通这个道理。 有些人恨她,有些人可怜她,有些人需要她,如果不是这些需要,她挣钱不会这么快,她的人也不会卑微到尘埃里。 一个人的堕落是否只是那个人自己的事情?是否只因为她不够聪明,不够勤勉,运气不够好? 她在离开旅舍时,看到了五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四个男人走在前面,他们的装束相貌都很奇怪,一个大胡子,一个黑袍的佩刀者,一个矮个子戴着毡帽,一个瘦高个儿穿着华服,袖口很长。他们一人一只角地抬着一块木板,木板上还躺着个湿漉漉的男人。 女人走在最后面,她却最先注意到。女人的头发和衣裳都湿透了,却好像穿着全世界最贵的衣服般,仪态神色都很自若。她在心里称赞这个女人的美,但却又从女人的大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那是游移,是背叛,是对更好生活的向往,是让所有男人都匍匐在地的渴望。 她与他们擦肩而过,同世界上很多人一样,彼此都不再遇见。 可为什么有些人总是莫名其妙地碰见,用一种莫名其妙的方式? 初新正躺在床上思考这个问题。 他已经醒了,腰和腿隐隐作痛,看来是被谁踹了几脚,他用脚趾头一想,觉得很可能是毡帽壮汉干的。他面前坐着的,正是那个让他喝了三大口内城河水的女人,她已经换了一身干燥的衣服,微笑地看着初新。 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在永宁寺门口,像个不谙世事的女孩,第二次面对她时,她的匕首架在初新的脖子上,展现了神秘危险的一面,这次碰见,又跌进水里吃了个大亏。每次遇到她,她都会换一副样貌,给初新的感觉也截然不同。 初新苦笑,只有苦笑。 他在碰见好看的女孩子时,头脑总是要变笨很多的。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可初新开口问的第一件事,居然还是她的名字。 “露白,白露的露,白露的白。”她回答得很快,根本没有遮掩。 初新说道:“那你应该叫白露的。” 露白没有被这句话逗笑,她什么表情也没有,什么话也没说。 “你几时变得这么闷的?”初新从床上坐起身来,微笑着问她。 露白抬起头扫了初新一眼,又垂下了脑袋,她低声说道:“我对不起你,所以我不愿说话。” 初新想不到她会这么说,初新本以为她这样的女人是不会轻易地低头或认错的。 让女人觉得愧疚是一件蠢事,当她把愧疚说出时,她差不多也要离开你,抛弃你了。 初新连忙道歉道:“我也对不起你。” 露白又用她的大眼睛看着初新道:“你哪里对不起我?” 初新一脸诚恳地说:“上次喝多了,轻易对你许了那种承诺。” 不管露白的愧疚是真的还是伪装的,初新都想让露白不那么难受,唯一不让她难受的方法或许就是告诉她自己也有对不起她的地方,而非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或指责她。 露白想起了初新酒醉后手舞足蹈胡言乱语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初新见她展颜,便跳下床,准备离开房间,露白叫住他:“你走不了的,像大胡子四人这样的高手还有九个,他们都在外面看守着你,你本事再大也走不了的。” 初新手里还握着“七月”,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只要剑在,初新的信心和勇气就在,他要做什么都可以试一试,闯一闯;一旦剑在,说明对方对握剑的他没有忌惮,同样显示着对手实力的强大。 初新调整了呼吸和走路的步法,努力消除着手臂的酸麻,拍了拍袖口,柔声道:“我不会跑的,我只是想去换件干的衣服。” 本来只住着一个人的房间涌入了将尽十个人,房间显得窄小无比,还有些闷热。 初新背上渗出了汗水,但他却感觉无比寒冷,他正看着一双眼睛,一双深邃森冷的眼睛,那眼睛也正盯着他,试图凿穿他的脑颅,攫取他的想法,横征他的思维。 在城外他就与这双眼睛有一面之缘,可那时这双眼睛并没有直视着他,他从未想象过这双眼睛有多大的魔力,初新听说西域有一种神奇的摄魂术,能够控制被摄魂者的心智,那眼睛中散发的力量是否就源于此种奇妙的异术?这种想法让初新相当不自在,所以他把目光转移到了其他东西上,比如黑袍刀客的刀。 刀柄的花纹别致,刀鞘是上等的牛皮制作,刀身弯曲细长,是中原地区不常见的。 无论常见不常见,能够杀人的刀就是好的刀。 他又朝毡帽壮汉看去,发现毡帽壮汉正盯着露白,眼中写满了贪婪。 瘦高个儿在左顾右盼,大胡子抚摸着大胡子,露白双目失神地发着呆…… “所以,”初新的观察被那双眼睛的主人打断了,“你替三叔在做事?” 初新有些惊讶,因为他同三叔对话时,他们身旁一个人都没有,难道面前的人真有读心摄魂的能力? “你在奇怪我是怎么知道这些的?”面前的人又开口道。 初新只能无奈地笑了笑,他确信自己只展露了一点点惊讶的迹象,显然一点点迹象在这双眼睛之中就相当于暴露无遗。 “对于我们请你的方式,你倒并没有不服气,是吗?” 初新把“七月”放在膝盖上,轻抚着剑身回答道:“无论如何,是我自己跳进了圈套。”他瞥了一眼露白,露白仍然呆坐着,眼睛看着地面,脸却有些红了。 “我们请你来,只是想知道,三叔住在哪里。”那双眼睛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很可惜,”初新迎上了对方的目光,“我不认识路。” “不认路?”一旁的毡帽壮汉插嘴问道。 “我来去都被蒙上了眼睛,用好几层黑布。”初新抽出空来瞪了毡帽壮汉一眼,作为在他昏迷时踢他的报复。当初新的视线重新回到那双眼睛上时,却发现那双眼睛沉默了。初新背后走来一个人,从脚步声听得出,这是一个高大的人,他坐在了露白身旁,看着初新。 初新认得他,他就是这队人进城时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健壮俊秀的男人,初新对他的看法没有变:十个女人见到他,有九个会对他产生好感。说不出原因,初新竟然在心里隐约希望,露白是那第十个不会生出好感的女人。所有人都不怀好意地盯着他,他的想法却是如此简单而奇怪。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人是一种奇怪的族群。 高大英俊的男人自我介绍道:“我叫朱显。”于是这个拥挤的房间里,初新知道了第二个人的名字。 紧连着自我介绍,朱显问初新:“既然初新少侠不识路,又是谁领着你来去的呢?” 初新不愿说出晴认路的事情,他不想把晴卷进这件事里,于是他为了显示谎言的诚恳,直视着朱显的眼睛道:“两个都是三叔的马夫,把我送到目的地就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朱显却像早就知道初新会这么说,反问道:“真的吗?” 初新用笑容掩饰着不安,也回敬了一句问话:“若不是真的,阁下说说看,什么才是真的?”说完,他又紧张地用余光瞟了一下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没有在看他,初新才放松了不少。 可朱显的一句话,又让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你回城里的时候,也是马夫送你来的?” 不经意的抖腿,急促的心跳,燥热的双颊。 屋子里安静得出奇。 半晌,初新大笑起来,对朱显说道:“这里有酒吗?” 轮到朱显愣住了,方才说话流畅伶俐的他突然变成了个口吃:“这……这里没有酒。” “没有酒的地方不宜久留。”初新霍然长身,拂袖而去。 居然没有一个人阻拦挽留。 初新在关门时回头对着满屋子的人淡淡道:“你们真的很奇怪。” 大胡子吹着嘴上的大胡子问道:“哪里奇怪?” “大费周章请我来,却只问了我几个问题就放我走了,你们自己说说奇不奇怪。” 说完这句话时,门关上了。一出旅舍,初新就发了疯似地朝一家酒馆跑去。黑暗浓重,月亮升起,铜驼大街上的人仿佛比平时多了一倍以上,有三个人的肩膀撞到了初新,一个人的腿差点绊倒了初新,道旁的风景在急速消逝,灯火连成一线。 突然,所有变化都消失了。 一家酒馆已到。 敏还在柜台算账,每次看到她,她好像都有算不完的账。初新凑到柜台前问道:“她在这儿吗?” 敏抬起头,好奇地眨着眼睛问道:“哪个她?”她想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也从未见过初新如此慌张。初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一步三个台阶奔上二楼,来到晴的房间门口。房门紧闭,初新稍稍安心了些,敲着门问房里有没有人。 等待的时间虽短,却很漫长,但终归是等到了回应。 回应是三枚透骨钉。 一寸三分的透骨钉从门中穿出,无论是机簧发射,还是人力掷出,高速飞行的透骨钉都能透穿骨头,若是钉头带毒,毒就能轻松进入血液骨髓,纵然是河阴的“再世华佗”许伯纯也再难搭救。 初新用“七月”一卷,猛烈的剑气迎上了透骨钉,透骨钉竟然在空中停住了,随即落在了地上,他本想让透骨钉原路返回,打向发暗器者,却又不忍下太重的手。 初新一脚踹开了房门,晴不在里面,发暗器者也不在里面,快步来到窗边,伸出头张望,却又没有半点儿收获。 圈套,圈套,圈套连着圈套。 初新恍然大悟,对手算到了他的每一步,并且在每一步之后都安排了对策:先派四个人围追堵截,逃出重围后,再用露白相诱,将自己“请”到旅舍,之后便可以指使手下来一家酒馆劫走晴。离开旅舍之所以没有任何阻拦,正是保证晴被带回旅舍时,自己已不在那里。换言之,自己根本不是他们要找的人,他们要找的是认识去三叔庄园路的晴。 他跌坐在地上,“咚”一声闷响。 再回旅舍找晴?他们一定早已经料想到了,早已安排妥当,去了亦是徒劳,甚至可能还要付出什么代价。 坐在一家酒馆垂头丧气?那简直比杀了初新更要让他难受。 他在黑暗里沉默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入遗忘的江海。 黑暗,亘古的黑暗。 黑暗中有风声,呼吸声,心跳声。 初新再次出现在朱显等人面前时,屋内屋外都只剩下黑暗。透过屋子里唯一的窗户能够看到稀疏的灯火,却更衬得夜晚静谧幽深。 “为什么不点灯?”这是初新问的第一句话。他发觉自己的语气中带着怒意,他本不是个轻易动怒的人。 “因为我们知道你会来,所以我们一直在这里等你,没有人去点灯。”光亮微弱,但初新仍然能看见朱显的嘴在开合,他不口吃的时候,说话声音洪亮,清晰流畅。 “我知道你们在等我。” 朱显仿佛没料到初新会这么回答,他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怕自己开口后又变得支支吾吾。 黑袍刀客问道:“你怎么会知道我们在等你?”他的声音也很容易分辨。 “你们既然知道我的下一步要怎么走,那我自然也会知道你们想做什么。” 这是句拗口的话,可初新的条理却清楚得很,对于今天所有的算计,他已经厌恶痛恨到了顶点。他忽然握住了背后的菜刀,房间里有人惊呼道:“他没拿剑!” 剑是君子之器,刀是狂徒之兵,初新没有佩挂并肩作战多年的“七月”,只带了一把刀,一把菜刀。 是不是因为只有劈砍才能释放他满腔的怒火? “把晴交出来。”初新尝试着最后的交涉,可他早已替对方想好了回答:“什么晴,我们根本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晴。” 如他所料,推诿和抵赖,终于耗尽了初新所有的耐心。 拔刀,突进,高高砍下,一气呵成,目标正是商队的领头人朱显,初新猜测朱显便是大胡子他们口中的“酋帅”。 这一砍只是虚招,当菜刀被招架时,初新就会趁着突进之势用左手扼住朱显的喉咙,反过来要挟他们。 黑袍刀客和一个同样戴毡帽的刀客出刀抵挡,初新正想伸左手去抓朱显,朱显却早已瘫坐在地上,双手双脚撑着地往后爬去。 这变化在初新的意料之外,他想不到眼前的人竟然是个懦夫。 懦夫也有懦夫的好处,懦夫的命很长,正因为他们从不冒险,遇到危急关头就躲闪,所以他们活得比任何人都安全,都更容易长命百岁。 两柄刀已经横削了过来,初新不得不后退,同朱显拉开了距离,他一击不中,再要得手便是万难。 大胡子一侧的三个人都攻了过来,一连使出几十招,初新左支右绌,倍感吃力,他这才发现菜刀在防守时并没有长剑用起来顺手。毡帽壮汉见机,从另一侧冲过来,想偷袭击倒初新争得头功,同时也一雪前耻。 初新用力推开大胡子的弯刀,手臂在空中画了个半圆,刀已经到了毡帽壮汉面前,毡帽壮汉反应灵敏,往旁边一闪身,躲到了同伴身后,这一刀戛然而止。 穿着考究的瘦高个儿出手了,他的袖子宽大,以长袖为兵器,流云般翻卷而来,初新用菜刀去斩长袖,发现怎么也斩不断,瘦高个儿的衣袖材质竟似有些独特,无奈只能再后退。 身后已无路。 窗户在南,房门在西,他却被逼到了东北角。 角落有角落的坏处,也有它的好处。角落位置可以保证你的背后是安全的,可以让你专心地迎接面前的敌人。 难熬的寂静。 初新平举着菜刀,扫视着屋内的人:露白坐在椅子上,冷眼看着屋内发生的一切,无论谁死,她可能都不会多看一眼;那双冰冷的眼睛仍然在床上裹着厚厚的被子,看起来行动不便的中年人却始终紧盯着局势的变化,没有一丝一毫慌乱;西南角落,与初新距离拉得最开的是发着抖的朱显;其他人都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初新,注视着他手中的刀。 这把刀却突然落到了地上。 初新微笑地松开了手,微笑地看着所有人的目光随这把菜刀下坠。 剑来了。 剑从窗外飞来,已横在朱显的脖子上。 架在朱显脖子上的是“七月”,握着“七月”的是敏。 朱显居然“哇”的一声哭出声来,他隐约察觉到,自己裤子中有一股暖流涌过。 有人拍起了手。 拍手的正是那双眼睛,那双深邃幽冷的眼睛:“我本来还在奇怪,你为什么要往东北角退,现在,你让我刮目相看。” 初新双手背在身后,微微低头致意道:“情势相逼,我也不得不变得聪明一些。” 黑袍刀客也称赞道:“用你自己和落下的菜刀吸引我们的注意,真是……”他自己是用刀高手,可初新所使弃刀求胜的战法,他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一时之间竟然想不出如何形容。 朱显又尖叫起来,“七月”的锋刃已经贴在了他的喉结处。敏的声音响起:“好听的恭维话讲得差不多了,现在,说你们该说的话,做你们该做的事情。”话语虽说得果决,可那双眼睛看向她时,敏还是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 修罗、夜叉、虎狼、恶鬼才会有的一双眼睛,为什么生在了人的身上? “原来是一家酒馆的女主人大驾光临,失敬。”眼睛说话了,敏从没听过如此冰冷的语调,即使是她自己最绝望痛苦时,也说不出这种温度的话语。她愣了一会儿,才慢慢回答道:“在酒店柜台坐得太久了,也想出来活动活动筋骨。” “很好。” “很好?” “你把剑从他的咽喉割下去吧。” 敏瞪大了眼睛,她听不懂这句话。她望着初新,发现初新也瞪大了眼睛望着她。这是否意味着,朱显的生死他们根本不在乎?敏记得很清楚,初新告诉她,高大俊秀、眉目有神的人是他们的头领,她又不得不再望着初新,以确认她挟持的人是否正确。初新读出了她的疑惑,却又不知该怎么回答,他现在方才明白,那双眼睛控制着全局,而非朱显这个胆小鬼。 他真的早该看出来的,有些人的锋芒再怎么掩藏都是盖不住的。 “怎么,不敢动手?”那双眼睛的话里带着讥诮。 敏右脚踢在朱显左腰处,朱显又惨呼一声。敏想借此来回应那双眼睛的嘲笑,中年人却从身边的胡人手中借来一柄弯刀,缓慢笨拙地拔出刀,向朱显的方向掷去,朱显慌忙闭上眼睛,举起手臂试图抵挡。 刀却只丢到了朱显脚边。 中年人爆发出了尖锐刺耳的笑声,这笑声就好像千万怨鬼在哭泣,初新和敏疑惑地看着他,朱显惊惧地看着他,大胡子和黑袍刀客等人敬畏地看着他,屋内的人都在看着他,带着或轻或重不同的情感。他笑得岔了气,仿佛溺水者窒息,仿佛喉管破裂的人在尝试各种方法挽回呼吸的能力。 他开始剧烈地咳嗽,腰背弓得像一只虾。 当以前轻易能完成的动作变得艰难,甚至不再可能实现的时候,一个人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所幸他的头脑依旧灵光,思维甚至比以前更加缜密和凌厉,他一边咳嗽一边断断续续地对敏说:“以前我扔出这一刀,纵使不能杀你,也能杀了他。” 敏沉默着,有种力量遏止了她到嘴边的话。 有种力量让她相信,他没有说谎。 所以,在中年人神色黯然地说出“晴不在这里,她没有被我们劫走”后,敏将“七月”收回了剑鞘。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十四章 生死的禅机 “世界是白色的吗?” 他已经趴在马背上,随“逐风”奔跑了很久。 “逐风”是他的马,是他父亲尔朱新兴送给他为数不多的礼物之一。 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日行千里,飞驰三天三夜不知疲倦。 现在,“逐风”却很累了。 累不一定源于体力的耗损,也可能是心灰意冷的缘故。 “如果世界上还有其他的颜色,那眼前的白雪应该有尽头才对。” 他很虚弱,还受了严重的伤,但他还是竭力睁大眼睛,搜寻着新的家园,新的依靠。 雪下了很久,天寒地冻,百草枯衰。 “我会不会死在这里?” 在这个念头浮现后,他仿佛看到了辽阔的草原,看到了云朵般的羊群,看到了七岁时那支被自己拗断的羽箭。据说人在将死之时,一生中的所有片段都会闪过眼前。 看来他的确是要死了。 死后,雄鹰会不会衔走他的魂魄,直升天际呢? 他的祖先们会欢迎他这个几乎断送了整个氏族的后人吗? “逐风”还在不停奔跑,就像他和他的族人一样,永远追随着新鲜的牧草和丰沛的水源,不曾停歇。他有时也想让族人们安定下来,开垦田地,学汉人的模样,在一处地方长久地待着,春种秋收,囤积粮食,总好过一碰见大雪就需要四处迁徙,搜索食物和牧草。 他不知道他的祖先们曾经尝试过,然后失败了。 脚踝处的疼痛越来越微弱,裸露在外的皮肤也渐渐感觉不到寒冷,反而有些燥热,若是还有力气,他真想看看是不是自己的伤痊愈了,可他支不起身子,平日里骑术高超的他,此刻却要提防自己从马背上跌坠。 人生很多时候就是这么讽刺。 就拿熟悉的人举个例子吧,同他一起长大,一块儿牧牛打猎的朋友背叛了他,试图取代他成为新的酋长,而他讨厌的那位严苛的叔父却拿命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换回。 他笑出了声,趴在马背上的样子像一只虾。生在内陆的他当然没有见过虾,可他知道,没有见过的东西不一定不存在。 比如说鬼魅。 今日的叛乱,与其说是人策划的,不如称其为鬼魅发动的。 在昔日好友的身侧,有个人戴着画鬼的面具,穿着纯白色的衣服,佩着一柄长剑。 他知道就是这个人鼓动了自己鲁莽愚蠢的朋友,把尔朱氏拖入了深渊。 他提起刀,向这个人冲了过去。 他忽然又失去了平衡,跌倒在地上。 身后,一左一右两个人,都穿着黑色的长袍,手中都握剑,剑锋处都滴着血。 这血来自于哪里?他很快找到了答案,自己的脚筋在刚刚那一瞬间被挑断,在自己最懊丧最气愤最没有理智的时刻,他们抓住了那一瞬间的破绽。 他猛地抓起一把雪,塞进了嘴里,方便自己咬牙忍痛。他的刀还在手,他把刀用尽全力向那张画鬼面具掷去。他想着,这一刀起码要击碎面具,让他看看面具下的真容。 可击中的,却是那个背叛他的朋友。 他的信心在那一刻完全涣散,破碎的雪地中,他不停地下陷…… 苍白瘦削的中年人总是做着同一个梦,也总在梦的这一刻惊醒,无论是梦中,还是现实里,他都不能再走路了,现实和梦对他而言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他偶尔会分不清自己是身处现实,还是沉沦于梦中。 现在的他又有些恍惚了,巴掌打在假朱显的脸上,他自己也会感觉到疼痛。这张英俊的脸庞虽有些肿胀,但和曾经的自己多么像,尔朱荣本该长成这样的,而非一脸病色,苍老得比谁都快。可惜的是,这副皮囊里却没藏着多少韬略,说话都得事先练习才能通顺。他多么希望自己的灵魂钻进面前人的躯壳里,再不济,也要把自己满脑袋的智慧和抱负塞进这身躯中。 可他又犹豫了,他想:如果替身拥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记忆,那替身是不是就成了真正的尔朱荣? 那他自己呢?他又算什么? 他又给了假朱显一巴掌,打得假朱显嗷嗷叫,他才确信自己是真正的朱显,亦即真正的尔朱荣,是那个一人一马在荒凉的雪地中拖着残破的身躯活下来的天命之子,是契胡族的第一领民酋长,是平定六镇起义,智略卓越的野心家。 “知道我为什么要打你吗?”他突然问假朱显,假朱显伏在地上,声音比蚂蚁发出的还要微弱。 “响亮一些。”他咳嗽了一声,示意自己听不清假朱显的回答。 假朱显的汗已经由脊背处倒流到了后脑勺,他仰起头看着这个双脚残废的人,嘶声力竭道:“我是个懦夫!” 尔朱荣不能是一个懦夫,尔朱荣本尊不行,他的替身也不行。 可是恐惧是人类的本能,寄存在人类的血液里,人类怕高,怕火,怕死,正因如此,人类才能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一代又一代将文明传承下来。 “懦夫,他竟然是个懦夫。”初新半是气愤,半是气馁地说道。气愤的是生得一副堂堂相貌的朱显居然胆小如鼠,气馁的是他的判断差点让敏陷入危局。 他和敏已经安全离开了旅舍,临走时,他把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的露白连拉带拽拖了出来。露白又好气又好笑,无奈初新的手劲太大,被抓住手腕之后就无法再挣脱,只能一边用另一只手捶打着初新的小臂,一边问他:“你要做什么?” 初新一时说不出理由,或者说他的理由不足以支持他做这样的事情。敏在一边煽风点火道:“他呀,要娶媳妇。”初新白了敏一眼,却发现手腕上传来的阻挠变弱了,他看着露白,而露白也正看着他。初新想解释,可露白先一步说道:“我不喜欢他这样的人。” 初新觉得自己的心房似乎缺了一块砖瓦,可他说不出名目,道不清原因,他有些茫然,仿佛洛阳城的灯火都变得黯淡了些。过了没多久,他辩白道:“我只是不想看着你为他们做事。”可说完这句话,他又有些后悔,他自己算是什么人呢,何德何能要求别人照他的想法行事。 “不替他们做事,你付我钱吗?”露白的回答与其说是反诘,倒更像是引诱。 “你是‘古树’的人?”敏失声道。 “古树……”露白口中喃喃,忽然问敏:“你是怎么知道的?” “别忘记我是做什么的。” 一家酒馆的女主人,每天都能听见数百条江湖上的情报,知道些稀奇古怪的消息,本不是什么罕见的事。可初新却不懂,他转向敏,问道:“‘古树’是什么组织?” 敏看了看露白,仿佛在征求她的许可,露白微微颔首,敏才慢慢说道:“传说在古树的老枝上悬挂写着愿望的木牌,心愿便能成真,‘古树’便是一个帮别人实现愿请的组织。这个组织相当古老,似乎有夏一代时就存在了。” 初新道:“光是替别人实现愿请这一点,就足够它再存在一千年了。” 敏肯定道:“一点儿也不错,只要人类有欲求,有遗憾,这个组织就能长存。” 初新道:“听你说来,‘古树’好像是个挺不错的组织。” 敏摇了摇头道:“‘古树’在很多人心目中的印象并不好。” 初新问道:“为什么?” 敏掰着手指道:“第一,‘古树’的要价很高,里面的人只接有难度的活。” 初新笑着看了眼露白说道:“那我倒是该感到荣幸了,请我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露白吐了吐舌头反驳道:“那只是因为我最近缺钱了。” 初新没有和她争论下去,收起笑容,朝敏说道:“要价一旦高了,穷人定然不会喜欢这个组织。”敏也点头表示认可,继续说道:“第二点则是,‘古树’行事太过诡秘,虽然能做到常人不能做成的事,但用的方法却往往为世俗所不容。” 人们常常对自己无法理解的事表示恐惧和排斥,这也是寄存在人类骨髓和血液中的特质。 敏顿了顿,继续说道:“第三点,人的欲望太过丑陋,所以这个组织做的,也基本上都是丑陋的事情。” 初新缄口,没有再接话,他已知道那些丑陋的事长什么样子:暗杀、泄欲、偷盗、欺骗。他问自己:如果人类没有那么多糟糕的面目,‘古树’做的事会不会不再难以启齿? “第四点,这个组织里的所有人都是孤女。” 敏的指头似乎掰完了,初新怔了怔,望向了露白,她依然是一副双目无神的模样,就像初次碰见时,在繁华热闹的永宁寺门口那般,人声鼎沸,络绎不绝,只有她背靠着巨柱,局促不安地用脚蹭着地面,仿佛在等谁到来。 只有同样孤独的人才知道,她谁也没有等,她在等心中的哀伤过去,方能重新拾起眼中的光彩。 初新想让她振作一些,柔声说道:“孤女又怎么了,孤女并不应该被世人瞧不起。” 敏叹了口气道:“阿新,你自然是不会瞧不起孤女的,可你也不懂她们的心思。最怕的不是旁人的恶言冷语,而是她们自己也放弃了自己。” 许久没有开口的露白说话了,她说的每个字初新都在心里咀嚼了上百次,越咀嚼越觉得苦涩。 “红颜引祸水,孤贫养奸贼,这是‘古树’收养我时教我的第一句话。” 很多年后,初新回想起‘古树’中有名的人物,例如妲己和西施时,还是会思考“红颜祸水”究竟是男人在推卸责任,还是‘古树’中的女人的确在故意惹祸,并且乐在其中。 “只有认清自己的卑贱,才能放下身段,去做旁人做不到的事情,尤其是男人做不到的事情。” 敏每每忆及这句话,都会庆幸自己生在江南的望族,得到过优秀师长的指点,身边的朋友都是积极向上的年轻人,满怀希望,大有可为。 “我现在不羡慕旁人,‘古树’已教会我用自己的方式赚钱,只要有钱,就能体面地活下去。” 夜已深,夜已凉。 露华湿重,春风拂槛。 露白和敏应该都睡着了,初新还在昏暗的街道上踱步。 他睡不着。 晴不知所踪,他找不到线索,想不出任何对策,充盈在他心里的还有另一个问题:怎么才算体面地活着? 面前的路口有一阵劲风刮过,初新听到了两个人的脚步声,他没有多加思索,立即跟了上去。二人的步速都很快,而其中一个人的步法有些奇怪,奔跑起来声音一下轻一下重。 “瘸子也能跑这么快吗?”初新在心里暗道。 城南临河,夜里隐约可以听见水声,一个拐角过后,脚步声就消失在了水流声中。初新蹑手蹑脚走到拐角处,月光皎洁,四下却看不见人影,他断定这两个人已经翻过了身旁的高墙。全力一跳却够不到道。 “你的老师是谁?”断臂人厉声问道,初新只淡淡地回答了“不可说”三个字。 习武之人的师承向来神秘,有些老师喜欢清静,有些老师则害怕学生在外惹祸波及自己,皆不愿学生随意透露自己的名讳给别人,断臂人也就没有继续追问,只是默默垂下了长剑。半晌,断臂人不无哀伤地说道:“难得世上还有学剑者记得柳无器这个名字,小子,你走吧。” 初新看着这个断臂的人,觉得他和向阳子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同样骄傲,同样剑法高超,同样有自己的执着,这样的人是不是更容易被仇恨缠绕?初新长揖到地,恳求道:“这位米铺掌柜是在下相识,前辈可否高抬贵手饶他一命?” 郝掌柜的脑袋点得像啄木鸟一般勤恳。 柳无器摇摇头道:“只怕不行。” 初新直起身子正色道:“前辈,上次领教时你我虽都未施展剑法,但你也应该知道我并不好对付。” 柳无器的喉管里发出一声表示肯定的“嗯”,又觉得这声肯定不够确切,缓缓道:“单打独斗,我并没有胜你的把握,年轻一代的剑客中,你已算是难得的高手。” 初新道:“我也听说残狼的行动,极少留下活口。” 柳无器道:“的确如此,连知道残狼这个刺客组织的人都很少。” 初新用手指着郝掌柜道:“既然他现在还活着,就说明你们想从他身上知道些什么,最起码此时此刻对你们来说,活着的郝掌柜比死了的郝掌柜更重要。” 柳无器脸色微变,可又不确定初新想传达的意思,只得继续听下去。 初新用三根手指摩挲着“七月”的剑身,沉声道:“若是我现在就杀了他呢?”郝掌柜的胖脸本来通红通红,眨眼间又变得煞白。 柳无器的长剑又举起,反问道:“你在威胁我?” 初新悠悠道:“算是吧。” 柳无器又用一种很奇怪的语调问道:“你没有杀过人?” 初新微怔,好奇地问柳无器:“你是怎么知道的?” 柳无器再一次垂下了长剑:“你身上没有杀气。”杀过人的人,身上难免有杀气,而经验丰富者,更是能分辨杀气的轻重有无。 初新似乎是没辙了,将“七月”放回了剑鞘中,叹着气道:“看来要对付你们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软的硬的你们统统不吃。” “的确如此。”说完话的柳无器瞳孔急剧收缩,背后有气息传来,砸在他的脖颈,当他发觉时已经太迟,一只有力的手猛切在他的后颈处。世界开始旋转,不久又迅速坍塌,他昏倒前看到的最后一样东西,是初新脸上挂着的神秘微笑。 红袍僧人如何越过高墙进到院里,初新并不清楚,但他从柳无器背后的门里看到红袍僧人迤迤然进了堂屋,所以就用言语引开柳无器的注意,方便红袍僧人出手偷袭。 一击得手后,屋内的形势便逆转了,郝掌柜的面庞又恢复了血色。可面对一个聋子,初新一时之间也想不到沟通的办法,比不出让他投降的手势。 “小心!”红袍僧人疾呼道,十几枚透骨钉暴风骤雨般打来,初新长剑急卷,红袍僧人也脱下猩红长袍一扫,透骨钉纷纷被击落,但对方已趁着这个机会破窗而逃。初新猜测他就是在晴的房中偷袭自己的人,抓住他或许就能知道晴的下落,连忙快步移至窗边准备追赶。 三点寒芒已到他眼前。 对方在逃窜时仍不忘突施冷箭,初新一时冲动,没有丝毫的防备。无论什么暗器,由这样的暗器高手施展后击中面门,不死也将落下残疾。不知为什么,在这生死瞬间,他想起的却是他老师对他的训诫。 “你的情感会减慢你出剑的速度,会拖累你。” 寒芒忽然消失了,被卷进了猩红色中,初新却呆立在原地,仿佛被抽空了灵魂,红袍僧将他拉离窗边,感觉像在拉一尊石像。 柳无器死了,他当然得死,残狼是个很少留下活口的杀手组织,无论是要杀的目标还是可能出卖组织的成员,都要斩草除根。十几枚透骨钉里,半数是打向昏倒的柳无器的,红袍僧反应虽快,仍然有一枚透骨钉打穿了柳无器的太阳穴,直插进他的脑颅里,这已是必死的一击,况且,这种人打出的暗器上总是涂着剧毒的。 “穿花刺蝶”剑法的巅峰已不可再现,初新记得老师曾告诉他,“穿花刺蝶”用左手使出来会更快,因为创制这套剑法的柳无器是个左撇子,初新低头看着柳无器空荡荡的左臂,良久无语。 当柳无器引以为傲的左臂与身体分离时,他会想些什么? 这其实已不再重要,死人不会有想法,不会有爱,不会有恨。 郝掌柜还活着,他那张一会儿变白一会儿变红的脸换上了蜡黄色。 红袍僧人已走到屋外,初新口中喊着“等一等”,也追到了屋外:“大师两次搭救,感激不尽,能否将法号相告?” 红袍僧微笑道:“我本不求报答,法号你也就不必知晓。” 初新突然跪伏在地,跪伏在红袍僧遍布青筋指甲尖长皮肤皲裂的野兽般的脚边。他虔诚地把额头贴在泥土上,一字一句道:“晚辈有一朋友失踪,不知身在何处,大师可否帮我寻她?” “你寻不到她,你的心不安。” “求大师让我心安。” “把你的心拿来,我让它安定下来。” 初新沉吟许久,抬起头望着红袍僧,泥土从他的额头跌落在他的嘴巴里,他仿佛没有感觉,似懂非懂地说道:“我找不到我的心。” “我已为你把心安好了。”红袍僧说完,笑着离开了。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十五章 一失废前功 纵横交错的棋盘,纵横交错的黑白。 元欢坐在棋盘的一头,郑俨坐在棋盘的另一头。 郑俨落下一子,环视着他们所在的房间道:“王爷的生活还真是简朴。” 元欢思索片刻,也落下一子,淡淡地说:“我是个爱好很简单的人。”这一手棋落在了一个很奇怪的位置,远离郑俨的白子,郑俨虽感诧异,却也没有多想,继续盯着自己被元欢围追堵截的大龙。 三个女人进了房间,捧着果盘和糕点,三人打扮并无不同,只是姿色各有差异,当中女子貌美,立刻将郑俨的眼睛勾住了,时不时偷瞟一阵。 “郑大人,这一步棋看来不好下啊。”元欢笑着调侃道,郑俨不得不收回心思,盯紧了棋盘。左右的女人徐徐退出,剩下中间那个危坐于元欢身旁,郑俨心下窃喜,以为元欢猜到了他的喜爱之意,想要把这个下人赠送给他,下棋也变得果断了许多。 “王爷的布局严谨,落子虽少,占地却多,不愧是弈棋高手。”郑俨开始拍起了马屁,虽然元欢的棋艺的确高超,但缺少适当恭维的优秀就好比“大”字和“太”字相比一般,总觉得缺了一点。说完这句话,郑俨往嘴里塞了一颗青枣,又向女人投去了期待的目光,女人只是低头看棋,这让郑俨有些失望,他是个俊美的男子,可没有佳人欣赏的俊美就好比“马”和“冯”相比一般,总觉得不止缺了一点。 “白子看似散乱,实则首尾相连,我的几次进攻都被挡回,大人才是高手。”元欢拈起一子,边推敲边说道。 “王爷过奖了。” 元欢似乎考虑好了,食指和中指夹着黑子准备落下,在碰触棋盘之前的一瞬间,他忽然问郑俨:“大人,元欢听闻善弈者从对手弈棋的战术策略、落子速度和对局表现中,可以看出对方的为人,不知您是怎么认为的?” 郑俨附和道:“王爷说得极是,弈棋善攻者积极进取,善守者勤恳踏实,落子速度快的人常常勇敢甚至莽撞,举棋不定者往往在生活中也犹豫软弱,没有主见。” 元欢满意地落下了他的黑子,又微笑着说道:“大人的布局形散而神不散,对弈时谈笑风生,可见智慧超群,为人做官皆能左右逢源。” 郑俨得到夸奖,谦虚地摆摆手笑道:“哪里哪里,王爷抬爱。” 元欢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卷竹简拿在手中:“我今日有一疑问想请教大人,大人贵为中书令,必定博览群书,请不吝赐教。” 郑俨迟疑着点点头,猜不透这个聪慧过人的皇族叔要做什么。 元欢问道:“大人可知,围棋由何人创制?” 郑俨不假思索道:“据说是尧为了教导丹朱而发明的。” “大人所言不错,丹朱性急,帝尧想用围棋来引导他学会如何静下心来,如何周密地思考。”元欢右手握住竹简往左手手掌中一敲,一边观棋一边说道。郑俨已落子,白棋破了黑子的重重包围,似乎被盘活了,他有些得意,清了清嗓子说道:“丹朱天资聪慧,棋下得极好,是最古老的‘棋圣’。” “是啊,一个人能被尊为‘圣’可是一件非比寻常的事情,”元欢并没有被成功逃窜的白棋所恼,世界上可能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气恼,“丹朱除了拥有出众的智慧外,也应该戒掉了心急浮躁的毛病。” 他把手中的竹简递给郑俨,落下一子,接着说道:“这卷《竹书纪年》上记载,舜将尧囚禁起来,不让丹朱与父亲见面,我的问题就在这里。” 郑俨看了看元欢落子的位置,随后准备摊开竹简看上面的字。他边吃着桂花糕边问元欢:“王爷的问题究竟是什么?” “按理说丹朱并不是个不肖之人,为何帝尧却禅位于舜?竹简中所言,是不是在告诉我们,这是一场阴谋,一场叛乱?”元欢的笑容在那一刻消失了,打开竹简的郑俨像被人在后背塞了一大块冰,打了个寒噤的他也瞬间看懂了这盘棋。元欢之前那远离白子的怪异一着正是最后的杀招,郑俨的白棋龙头被断,回天乏术。竹简上所记录的也根本不是《竹书纪年》中的内容,而是七个隶体字:汝与太后欲弑君。 “你……你……”郑俨指指棋盘,又指指元欢,一时半会儿竟说不出完整的话来。 元欢食指轻点,将身旁女人的下巴挑起,她的脸完整地映在郑俨眼中。怎样的绝色,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丹唇微启,美目流光,不施粉黛却能颠倒众生。 “大人喜欢吗?若是喜欢,我便送给大人。”元欢的风度仍是那么出众,语气仍是那么谦和,但他已经不笑了。有很多人认为,除了吃饭睡觉,元欢无时无刻不在微笑着,郑俨知道他们错了,可他却可能再也无法纠正那些无知的人的错误。 他有这样的预感。 “我……我……” “大人一会儿说‘你’,一会说‘我’,我不懂是要还是不要。” 郑俨颤抖着,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喊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元欢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容已变味儿了,有种捉到老鼠的猫在玩弄爪间猎物的戏谑意思。郑俨只能等着,等他笑够,等他开口回答。郑俨很想在元欢这张白净的脸上打一巴掌,可他不敢,只要还有活下去的希望,他就不会有任何不明智的举动。 “其实很简单,”元欢笑得有些累了,“你在皇宫里待的时间太长,人又生得英俊健壮,我们那位太后又是个年轻的寡妇……”郑俨急了,跳起来跺着脚道:“我说的是弑君,弑君!” 元欢也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道:“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 郑俨这时才明白自己的举动有多么愚蠢,诛九族的大罪,他本应该打死不认的。元欢将那女子扶起,牵着她的右手,放在鼻子边闻,陶醉地闭上眼说道:“郑大人,我先同内子回房了,你就在此休息吧,要走也随时可以走,恕我不送。” 郑俨又一次瞪大了眼睛:面前这下人打扮的美人竟是元欢的妻子,知晓自己秘密的元欢竟打算放自己离开。说完话,元欢已经拉着女人缓步出门,朝另一间屋室走去。 “我毕竟是太后的宠臣,而你只是一个处处被提防,毫无实权的王爷,你不敢动我。”郑俨很想痛痛快快地笑几声,用以消解刚刚的恐惧,可终究这里是万顺王府,未免节外生枝,他打算马上离开。小跑着出了房门,他就一直在盘算如何对付元欢。“栽赃嫁祸!让他替我背造反的黑锅!”他还要告诉所有人他眼中元欢的可怕面目,他要让所有人知道元欢不笑的时候有多么骇人,起码他已被吓得三魂六魄统统出窍。他正这么想着,却隐隐感觉腿像被灌了铅,脑袋也一片混沌。 他已经跑过了池塘和巨石,只要再穿过一片矮树林就可以走出王府,可他残存的力量却只容许他思索两个问题:好不容易出趟皇宫,离开太后宫闱的自己为什么要受邀来到这该死的万顺王府?专心下棋偶尔看看美人的自己为什么要贪嘴吃那颗青枣和那块桂花糕? 然后郑俨便倒下了,倒在细微的虫鸣与温润的春风中。 春天的夜晚,有时过得很快,有时又难以打发。后世的人,有的说“春宵一刻值千金”,有的说“春色恼人眠不得”,个中差别,其实全看各人的心情好坏。 元欢的心情当然很好,好得不能再好,郑俨和胡太后的秘密都被他知悉,穆越兰像只猫一般依偎在他怀里。穆越兰正是他的妻子,丘穆陵氏有名的美人,她给自己取了一个南国的名字,越兰,她身上总是散发着兰花高洁的香味。 元欢用手指轻戳着穆越兰的鼻尖,嗔怪道:“下次可不要穿着下人的衣服进来端果盘了。”穆越兰却还嘴道:“我只想看看你和这个郑俨在屋里做什么。” 元欢笑出了声:“他是胡太后的面首,又不是我元欢的。” 穆越兰忽然好奇地问道:“他刚刚叫着‘弑君弑君’,是什么意思?” 元欢依然微笑着解释:“他和太后要谋逆。”穆越兰着急地拍打元欢的肩膀责怪道:“那你还放他走?”元欢把穆越兰的手放回原处,揶揄道:“幸亏你的嘴不馋,不然你也得昏睡八个时辰之久。”穆越兰略加思索,问道:“你是说,那果盘和糕点里下了药?” 元欢点头以示肯定。 “你打算向天子揭发他们?” 元欢叹了口气道:“若是我有证据,也就不必大费周折套郑俨的话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这郑俨可是太后身边的红人,无论是杀了他还是关着他都会露馅。”穆越兰有些担心,用手臂蹭着元欢的胸膛。元欢仍是微笑着,没有言语。他把穆越兰右手的食指放进自己的嘴里吸吮着,穆越兰也不再问,配合着元欢的动作。 夜色真美,穆越兰望着窗外的月亮,幽幽地说了一句:“其实我很羡慕胡太后。”元欢没有答话,他的嘴并不空闲,穆越兰继续说道:“她的欲望很重,可她总能如愿……” 她没有说下去,她感到一阵疼痛沿着手指传递到了她的心脏,可她也没有叫喊。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元欢咬破了她的食指,血从伤口冒了出来,两个人都惊愕地看着指尖的那抹红色,两个人都明白自己戳到了对方的痛处。 一切如旧,一切却都已不同。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十六章 却疑春色在邻家 血已凝,血腥味仍未散。 初新坐在惊魂甫定的郝掌柜身旁,郝掌柜面对着两具尸体,一具是他妻子,一具是他孩子,捂着脸,却流不出一滴泪来。 莫大的痛苦往往已无法用眼泪陈述。 “他们为什么要找你?”初新清楚这个问题不合时宜,但他一定要问,他必须弄明白残狼出现在洛阳的原因。 “他们想知道我的粟粮藏在哪里。”郝掌柜揉搓着眼睛,困倦、惊吓和刺激已经让他看起来老了十岁。 “城南的稻米和粟粮近来不是都卖光了吗?”初新有些不解。 “明面儿上卖完了。”郝掌柜黯然道。 “‘明面儿上卖完’是什么意思?”初新更不明白了,难道拿来卖的东西还要藏着掖着,摆在暗处吗? “你不懂的,你不做生意,不会明白生意有多难做。”郝掌柜言罢离座,默默地向外走去。初新看着郝掌柜迟缓的背影,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他忽然长身而起,大声喊道:“郝掌柜,你要去哪里?”其实他应该知道郝掌柜的去处——一个没有痛苦没有幸福没有意识的地方。 死真的能解决一切问题吗?恐怕不能,但死却的确可以逃避一切问题。 初新快步上前拦住郝掌柜道:“你还不能死。”郝掌柜苦笑,把初新横在自己面前的右臂压下,缓缓说道:“年轻人,这世间的酸甜苦辣我已经尝够,为何不能死?” 初新想不出理由,郝掌柜家中只有这妻儿两人,如今突遭横祸,他已是茕茕孑立。郝掌柜指着初新的剑接着说道:“我不像你,剑术好,是个大侠客,我报不了仇。”初新低头看看自己的“七月”,又抬头盯着郝掌柜死灰般的眼睛,往他的身侧跨了一步,让出了郝掌柜出门的路。 生死只是一念的事情,当残狼部众的剑架在他喉咙上时,他拼了命想活下去,可当危机过去,他却再无生趣。如此看来,人的确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初新凝视着地上的尸体和血污,忽然用一种冰冷的语调说道:“你就算要死,也起码先埋葬了他们俩。”他说得很慢,咬字清楚,像在陈述一件很普通的事情,郝掌柜却已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三月过半,春色将尽,清晨还带着些许寒意。一家酒馆开门总是格外早,不仅因为白昼在逐渐变得很长,也是因为它的女主人很努力。敏穿戴整齐,正打算去城南买一篮鲜花。她喜欢在每个客房的案几上放一碗浸水的花瓣,有时是桃花,有时是杏花,不单单是为了取悦客人,更是由于她爱花。 美好的事物,比如花朵,总是凋谢得很快,可如果把花瓣一片片摘下放进清水里,花的鲜嫩就能保持很长一段时间。 刚一下楼,她就看见两个人趴在桌子上,走近细瞧,闻到了一股扑鼻的酒味儿,赶忙伸出手捂住口鼻。她想不通郝掌柜和初新怎么会如此投契,居然对饮喝掉了她三小坛白堕酒,口中喃喃“天杀的初新,老是拿我的酒做人情”,却又吩咐跑堂伙计给两个醉鬼披两件衣服。 安排妥当之后,敏正了正插在发髻中的桃木钗,提篮出门,也不知哪里来的兴致,南国的歌谣又跑到了她的嘴边。 “春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春风复多情,吹我罗裳开。” 初新醒过来时,郝掌柜已经不见了,他没有惊慌,没有去寻找,只是摸着自己疼痛的脑壳,打着哈欠。一伸懒腰,身上披着的衣服就滑到了地上。敏刚刚买完花回来,初新瞥见她进门,怕她生气,赶忙捡起了地上的衣服。敏装作没有看见,径直走过来问道:“郝掌柜呢?” “走了。” “走了?”敏拿起了地上东倒西歪的酒坛,一个一个摆在桌上道,“一坛酒洗一天碗。” 初新的眼珠子都快掉出眼眶了,半晌,他支支吾吾地问道:“我能付你钱吗?”敏摇摇头,转身走回柜台,忽然问道:“郝掌柜为什么要和你喝这么多酒?” 初新把空酒坛放好,又把衣服挂起,回答道:“郝掌柜要离开洛阳回老家。” 这次换敏的眼珠子跳出眼眶了:“好好的米铺生意放着不做,回老家做什么?” 初新没有答话,郝掌柜这样的人能活下去已是件不易的事情,至于他要去哪里,要去做什么,倒成了无关痛痒的问题。初新在心里默念,只要郝掌柜能够活着,怎么样都可以。 敏看他又发起了呆,也不再追问,正看着账本,初新却嬉皮笑脸地站到了她面前。他问道:“如果你有一千坛好酒,却压着不肯卖给客人,这会是什么缘故?”敏“嚯”了一声,冷眼瞧着初新道:“你几时对卖酒感兴趣了?”初新赔笑道:“你知道我这个人总喜欢想些奇怪的问题。” 敏手执毛笔,用笔杆顶着下巴思索一阵,掰着手指头说道:“第一,就是我跟你一样是个酒鬼,天天拿酒当饭吃,看着一千坛好酒心里就能乐开花。”初新吐吐舌头,心道郝掌柜总不至于把粟粮当成宝贝吧。 敏左手食指压住了右手的无名指道:“这第二嘛,就是那一千坛酒卖不了太贵的价格,我在等合适的时机,等价格一抬,我就将它们统统卖了。”初新暗忖这个恐怕也不是郝掌柜不卖粟粮的原因,南方产的稻米在洛阳是达官贵人的奢侈品,近来却都供不应求,想来粟粮的价钱已经卖得很高了。 敏又弯了弯右手的中指道:“第三种可能,如果洛阳城还有另一家大酒馆,也有这一千坛好酒,那我可要斟酌一番,不能轻易卖掉。”初新脱口问道:“为什么?”敏用毛笔杆敲了敲初新的脑门:“你傻吗,我若是卖完了酒,酒价岂不是由他们说了算了!” 沉吟片刻后,初新问道:“城里大的米铺有哪些?” 敏回答道:“就这么几家,城南的好运米铺,城西的丰年米铺,最大的一家是城东的诚心米铺。”随即她又压低了声音,凑到初新耳边补充道:“诚心米铺的刘掌柜朝中有人。”初新的眼珠子转了三圈,拿起剑大摇大摆地往门外走,他的背后仍插着鲁胜班制作的华贵刀鞘和那柄菜刀,敏觉着滑稽,嘀咕着:“又是宝剑又是菜刀的,不像样。”她忽然想起了什么,试图叫住初新。 “喂,千面人今日午时三刻问斩,虎贲军里那个姓贺的头领问我你愿不愿意去监斩?” 初新松了松手腕的筋骨,望着一家酒馆门口川流不息的车马人群,叹了口气道:“我就不去了,你知道我不喜欢杀人,也不喜欢看别人被杀。”杀人不是件愉快的事情,看别人被杀亦并非什么享受,可刑场总是聚集了一大批围观者,初新沐浴着和煦的春风和温暖的初阳,心里有些可怜这群人。 不懂得生命的美好和可贵,又怎么懂得享受春天呢? 只要没有急事,初新走路总是很慢,慢慢地走不仅能够保存体力,也可以让他多看看周遭的景物与人。像初新这样的剑客,最爱看的当然是漂亮的姑娘。铜驼大街寸土寸金,遍布着达官贵人和富豪巨贾,自然也到处都是姿容秀丽的女人。前脚走过一个头戴凹顶垂裙皂帽,穿着红色窄袖长裙的少女,后脚就跟来一个头梳高髻、金饰玉带的贵妇,丝绒长袍及地,她却满不在乎。初新猜测她家中可能还有数十件这样的衣服。 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无论是多么淳朴的人都会变得精明一点,贪婪一点的,因为财富是用来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准,权势是决定多少女子愿意倾心的筹码。 诚心在被这两样东西浸染之后,可能就会变成黑心。 正思索间,诚心米铺已经到了。 粟粮的价格已经很高了,稻米更甚,初新双臂抱胸,左手拿着“七月”,盯着米铺门口的一袋袋米看了很久,忽然对着盛米的伙计喊道:“我要买粟粮。” 伙计吓了一跳,抽空瞅了初新一眼,想瞧瞧什么人敢大声喧哗,扰他清静,看初新貌不惊人,衣着也很普通,便随口应了一句:“买几斤粟粮?” 初新微微一笑,伸出三根手指。 “三斤?”伙计的猜想得到了验证,已开始一铲一铲盛起米来,初新却打断了他。 “我要买三百石。”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十七章 输赢来去水推沙 “三百石?你知道那是几斤吗!”伙计失声惊呼道,其实他自己也没算清楚三百石是几斤,但他从未听过有人买米是上百石的,他怀疑自己碰见了个疯子。他听说疯子不一定是看起来疯疯癫癫,穿得破破烂烂,走起路来东倒西歪的,有些疯子瞧着比正常人还要正常。他索性把米铲斜插在米堆里,插着腰指着初新的鼻子喊道:“会算数吗?知道三百石是几斤吗?” 初新不知从身上什么地方摸出了一小锭金子,随手一扔,却正好扔到了米铲旁边。伙计叫得更大声了:“三百石粟粮呐,你用这么小一锭金子就想买?” 初新摇摇头道:“那是给你的见面礼。” 伙计的手指突然变得重逾千斤,连忙放下手臂赔笑道:“大爷稍等,小的去看看,这么多粟粮可能得用点时间去筹。”他溜得很快,他的手更快,米铲旁边的那锭金子好似凭空消失,初新从没见过一个看起来不会武功的人有如此迅捷的脚底功夫,也想不到世界上有人的手上动作快到他看不清。 想到这里,初新不由笑出声来,一锭金子能催生出一个高手,他自己练武下了十几年的苦功岂非很冤枉?好在他知道,这种白捡金子的机会并不多,所以江湖中的高手也很少。 即使被金钱催生出出众能力的人也无法长久保有这种能力,证据就是,初新很轻松地就跟上了伙计的脚步。刚才还是离弦的箭,受惊的马,现在的伙计却已经悠哉游哉,走三步就会跳一跳,生怕旁人不知道自己走了运。初新在后面看着他甩袖子哼小调,愈发觉得滑稽,忍住不笑出声来。 眨眼功夫,小伙计走进了一座宅邸,初新本以为是刘掌柜的住处,可一看门匾,上面写的却是“郑府”。好奇心驱使下,初新又寻找起了可以借力翻墙的地方,他发现自己才来到洛阳十余天而已,梁上君子的勾当做得却比一般的小偷还要频繁。 他是从正门进去的,因为他发现正门根本没有任何守卫,所有人都扎堆在一块儿,吆喝着两个字,“大”和“小”。骰子六面,刻着六个不同的点数,据说是由曹植发明的,本用作占卜,可很快就被后宫嫔妃们开掘出了娱乐意义。人类似乎在玩乐这方面具有很高的天分,无论什么东西都能被人转化成享受的工具。 让初新哭笑不得的是,小伙计就挤在这群喊大小的人之中。 这一小锭金子,或许能让他变得更富有,也更可能让他回到一无所获的地步。初新已经辨识出来,这一群人里至少有七个掷骰子的本事不错,其中又有两个的手特别快,更糟糕的是,这七个人似乎已经串通在了一块儿,准备骗其他几人的钱。 初新笑了笑,走到人群边缘,又扔了一块散银在桌上,正好在骰盅被打开的瞬间落到了“大”和“小”中间的区域,除他之外,只有一个人在这里押了钱,而这个人正是七人之中看起来赌术最高者。三颗骰子,点数之和在三点至九点即是“小”,在十二点至十八点即是“大”,中间的十点和十一点就是大小之间的“中”段。 “中”段明明是概率最小的区域,可开盅后,三颗骰子分别是三点,三点,四点,正好在“中”段。 “大”“小”声被哀叹懊丧声所接替,但初新偷瞄着的七个人却都看了一眼那块散银的来源,那细微的警惕表情让初新颇为得意,因为这七人已将他当作了一个值得防备的对手。小伙计看到初新,吓得从地上跳了起来,失声道:“大爷您不应该在米铺等我吗?” 初新苦笑道:“要真是这样,我恐怕得等到明天了。” 坐中有人调侃道“用不了这么久,他很快就会输光的”,言罢,四五个人哄笑一阵,小伙计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不安地抓抓衣角。初新把桌上的一半钱财往小伙计的方向一推,只捡回了自己的那块散银,淡淡道:“我赢的都归他。” 满座寂然。 小伙计更是掐了自己的大腿数下,用以确认身处的是现实还是梦境。同样压在“中”段赢钱的人发话了,他是个眼角有细纹的中年人,却有一双年轻秀气的手:“看来那块散银是你的护身符啊。”他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初新佩着的青铜剑——“七月”,和同伴们交换了眼神。 初新的食指和拇指拈着那块散银放在自己的眼前说道:“本来我也不用留着它的,可我把我的圆石头弄丢了,身边能找到的硬物里,数它最圆整。” 为了帮黑袍刀客散去杀气,初新情急之下丢出了怀里的那颗石头,被黑袍刀客劈了个粉碎,也正是用那颗石头玩的把戏,他才成功欺骗了千面人,诱引千面人说出了真相。这群赌徒自然不懂初新的话是什么意思,他们已经嚷嚷着要再来几局。初新粗略一算,大概他们的钱还没赚够。赌徒总是比一般人要贪婪得多,只要对手身上还有值钱的东西,赌徒就不会轻易错过,只要自己身上还有值钱的东西,就足以让赌徒摆出一副能够翻盘的架势。 当然,初新想得的也还没得到,所以他并不会走,可他也不能表现出来。 千万不要让别人洞悉你的意图,这是三叔教他的道理。 他嘴里骂骂咧咧的,催促小伙计包起银两随他走,可小伙计的手刚刚触及台面上的钱时,他身旁的一个歪嘴赌徒便劈来一掌,直切小伙计的手腕。歪嘴正是七人中两个手快者之一,他的嘴歪,落掌的位置却分毫不差,对准的正是手背上几根青筋交会的地方。这一掌势大力沉,歪嘴志在必得,小伙计恐怕一辈子都不能再举起他的右手了。 可偏偏这一掌落空了。 不知是谁的推搡,引得他的手落在了小伙计手腕一侧,砸在一锭金子上,金子陷进赌桌,木板裂出几条纹路,歪嘴疼得嘴更歪了,斜睨着搜寻刚刚撞他的人,初新却先指着他的手大喊道:“这位仁兄,你的手不要紧吧。”歪嘴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还粘在那锭金子上。 狗改不了吃屎,赌鬼见钱双眼发光,这都是根深蒂固的习惯。歪嘴在发现赌博这一条致富之路前,也曾是一名出色的小偷,出手足够快,眼光足够准,这样的小偷就称得上“出色”了。问题在于,无论是小偷还是赌徒,沾到金银再想松手便是万难。 “你小子干什么呢,想偷吃?”周围一同赌钱的人顺着初新手指所指的方向骂了过去,歪嘴连忙甩脱了手中的金子,快步倒退,他不想再被人把嘴打歪了。 看着他狼狈慌张的模样,初新有些于心不忍,顺手抄起那块金子丢给了歪嘴,嘴里却骂道:“拿着这臭钱,快滚。” 初新知道若是歪嘴不快点滚,很有可能两条胳膊都会被卸下来。赌徒最大的忌讳,就是别人在他眼皮子底下动手动脚,一旦发现,除了剁手,没有其他更好的泄愤方法。歪嘴的嘴已经很歪,路也走得很歪,若是双手再有差池,他的人就彻底毁了,他所有的希望都会破灭。 歪嘴脚底抹了油,手快的赌徒少了一人,小伙计却好似什么也没发生一般,抱着眼前的一小堆金银山,流着口水傻笑。他根本想不到,自己的手筋刚才可能会被一击震断,至于是初新猛推身边的人,一个挨着另一个,一个挤搡另一个,这才救下了他,他就更加难以想象了。傻人有傻福,或许正因为他的无知,他的快乐也比普通人多得多。 初新叹了口气,忽然走到那双秀气的手跟前说道:“要赌也可以,可我有个条件。” 中年人用手指拨弄着骰子道:“只要你赌,别说一个条件,一百个我们都答应你。” 初新盯着他的手,盯着他纤长如女子般的手指,想象着他用这双手吃饭喝酒,用这双手投掷骰子,用这双手杀人。 剑不一定要用来杀人,杀人也不一定要用剑。 初新把“七月”放在赌桌上,正正好放在他和中年人的正中间,沉声道:“我的条件就是,我赢了之后,不仅你的钱归我,你还得带我去见这里的主人。” 中年人指着“七月”道:“你就拿这柄剑来赌吗?” 初新摇摇头,微笑着说道:“我的剑不是筹码,而是赌具。” 中年人的手指在他胡须稀疏的下巴处游移,也笑了起来,嘴角弯得有些勉强,仿佛听到了一个蹩脚的笑话:“你是想和我比手快吗?” 初新认真地点点头,他看得出中年人的这双手非常灵活,保养得也相当好,他想见识一下这双手的厉害。 这双快手的本领岂非就是金银催生的? 他要见识的便是金银的能耐。 “谁先拔出剑鞘中的剑,谁就赢,谁就拿走这桌上所有的钱。”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十八章 西秦赌客艺随身 三个数,数完三个数便可拔剑。 三个数的短暂时间里,一个人能做什么呢? 调整步伐,摆好架势,平稳呼吸,有经验的剑客弹指间就能完成这一系列准备,在这些准备之后,就是拔剑。 初新把“七月”摆上赌桌时也留了一个心眼,“七月”的剑柄朝着自己的右侧,拔剑会很顺手,可他料想不到那双秀气纤细的手在数三个数的间隙中能做许多的事情。 “一!” 一粒小小的石头撞上了“七月”的剑鞘,剑身开始旋转。 “二!” “七月”的剑柄慢慢转到了指向那双手的位置,周围人当然目睹了这一切,虽然未必发现那双手弹出了一粒小石子,但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他们却全无言语。 他们在等第三个数报出。 “三!” 声音才刚刚落地,那双手就已经抓住了“七月”的剑柄,只须轻轻牵拉,剑便可应声拔出。当中年人看到初新抓住了剑鞘之后,更是差点笑完了腰。 抓住了剑鞘,拔剑岂不是更容易了? 手虽纤细,可多年的苦练让它具备了惊人的力量,小小的石粒以指力一催,就能让摆在桌子上的长剑转过一个角度,这是何等不可思议的功夫。 中年人对自己的手更是有信心,他之所以没有像歪嘴一样被人活生生打掉两颗牙,打歪一张嘴,正是因为他从未失手过。他的外貌很平凡,青布衣服,胡茬稀疏,眼角还有细纹,可任何人看到他的手,就会明白他的自信从何而来。 他的右手已经施力,拽住剑柄往后拉拔,但这剑却像生长在剑鞘之中,怎么拔也拔不出来。 他有些慌了,额头上沁出了汗珠,他只能看到对面这个抓住剑柄的人那只随着他右手的前后起伏也在前后起伏的右手,还有面前人脸上那抹神秘的微笑。 他忽然感到一阵厌恶,猛地把整个人向后抛去,试图甩开面前人的跟随,拔出那柄沉重的青铜剑。可他没有如愿,面前人如影随形,他退到哪里,面前人便跟到哪里,他退几步,面前人就跟出几步。 剑还是牢牢插在剑鞘之中。 他迟疑了,手上的劲力停顿了片刻,等回过神来时,初新已经夺过“七月”,缓缓地拔出了剑。 “你输了。”初新还是微笑着,这是他从元欢的身上学来的。微笑能给人信心,能动摇对手的信心,多笑才有出头天。 “我输了,这是我第一次在赌局中输掉。”他的语调雄壮悲凉,透露着英雄末路的气概。 好赌的人,有输有赢是正常的,可若是赢了半辈子,某一天突然输了,那就意味着另一个半辈子里他将一直输下去。 这就是运气,一个普通人一生中的运气差不多就是好坏参半的,他一旦赌输了,就意味着他只是一个运气普通的普通人。 他从怀里摸出一柄小刀,削断了自己右手的大拇指,他的手依然很快,初新来不及制止,初新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输了一场赌局他就要切下自己的大拇指。 没有了右手的大拇指,他就不能再用右手拿刀剑,不能再以十足的力道弹出石子,甚至掷骰子摇骰盅的手感也会大有不同。 他告诉初新:“这样可以让我从此以后都不再赌,不再赌的人便不可能输。” 初新不懂,没有多少人懂,因为没有多少人能够在前半生一直赢,可初新还是微微躬身,表达了他的尊敬,他知道戒赌很难,更明白有一双快手的赌徒戒赌是难上加难。他问中年人:“前辈究竟是何人?” 中年人捂着鲜血淋漓的右手,苍白的脸上却无半点疼痛之色,淡淡地回答道:“咸阳散人马位。” 初新不由动容道:“你就是‘西秦赌王’马位?” 马位苦笑道:“马位正是在下,‘赌王’之名却已不敢当。” 观赌的人群炸开了锅,他们都没想到自己在同一个惊世赌徒赌钱,就连初新认为与马位认识串通的五个人也都议论纷纷。关于马位,有太多传闻,有的说他身上长了三只手,有的说他背后还生了一双眼睛,有的断言他根本不是凡人。 孝文帝时,柔然遣使进贡,孝文帝在宫中设骰子赌局,只比大小,柔然使臣次次都能掷出三个六点,朝堂之上无人可敌,孝文帝脸上无光。宫中消息最灵通的太监推荐了咸阳的马位,马位与柔然使臣只掷了三局骰子,使臣就立刻备车马返回柔然了。 那三局骰子的比分、点数,一直是江湖中的秘密之一。 人群中传来叫喊:“你说你是马位,那你倒是说说那三局骰子的点数是怎么样的?” 但凡听过“马位”这个名字的人,都知道他说的“三局骰子”是指哪三局。初新已经帮马位涂敷了金创药,包扎好了伤口,金创药是他随身携带的,包扎的布是从他的衣襟上撕下来的。他虽然也很想知道那三场赌局的过程,但他还是想让马位先坐下休息休息,马位却异常亢奋,回答的声音洪亮,完全不像一个伤员:“三局点数都是三个一对三个六。” 听到这句话的人无不深吸了一口气。 有人说话了:“这第一局嘛,显然是你用三个一打败了那家伙的三个六。” 马位赞同道:“不错,他既然总是掷三个六,那我就掷三个一,三个一是唯一能击败三个六的点数。” 又有人问道:“可若是他没有掷出三个六,你岂非输定了?要知道,三个一只能赢三个六。” 马位应声肯定:“你说得对,但既然三个六能赢除了三个一和三个六之外所有的点数,我若是他,为了保险,一定会摇三个六的。” “那这第二局是谁掷了三个一呢?”初新在旁询问。 “还是我。” “还是你?”人群中又传来惊呼。 “柔然使臣难道就不吸取教训吗,他怎么还是掷三个六?”初新也想不明白,讶异地问道。 “正因为他吸取了教训,所以才会掷三个六。” 看到众人越发迷惑,马位激动地长身而起,兴致勃勃地解释道:“既然我已用三个一赢下一阵,就不必冒险再掷三个一,他只要摇三个六,必然又置身于不败了。” “所以你反其道而行,依然掷出了三个一。”初新拍手称妙,他从没想过赌博时的心理博弈也能如此精彩。 人群里传出小伙计的声音:“那这第三局呢?” 第三局点数也是三个六对上三个一,人们都在猜想,会不会是马位不小心输了一盘呢?马位否认了这种可能,他指着人群中的一个赌徒问道:“你在输得穷途末路时,会怎么掷骰子?”那个赌徒正是七个很会掷骰子的人之一,他不假思索说道:“随手扔。” 听到这里,几个聪明的人已经明白了,柔然使臣连输两阵,放弃了同马位的心理博弈,转而听天由命,不加思考就将骰子扔了出去。可人最难戒除的就是习惯,他习惯用三个六赢,所以当他病急乱投医时,他最有可能丢出的还是三个六点。 马位就又用三个一赢了赌局。 初新叹了口气道:“我实在不知道,你这样的赌中高手为什么要和我赌拔剑?” 马位哈哈大笑起来,指着赌桌上的钱道:“这些钱你都拿走吧,另外,这里的主人很快就会回来,这里很快就会变得很热闹。”说完,他就大步走出了这座府邸,他两手空空,看起来却无比愉快轻松。 初新看着马位的背影,心里却无比沉重,他忽然感觉到,马位肩上的担子已在刚刚的比试中不知不觉落到了他的肩膀上,那重担叫作声名。没有人会去觊觎昔日“赌王”身上的名头和钱,要打主意也总是打在现任“赌王”这里。 小伙计怀揣着一大堆金银艰难地挪步到初新身边,谄笑道:“大爷,您还买粟粮吗?买的话我给您去安排。” 他只字不提初新为他赢钱的事情,却还想赚一赚初新的买米钱。初新心里有些生厌,但脸上还是和颜悦色,用手指着脚踩的地面道:“我就在这儿等你消息,可莫要再耽误事儿了。” 小伙计才刚刚出门,有个人就徐徐踏进宅院,他一进府邸,整座郑府的厢房堂屋里突然冒出许许多多人来,赌钱的人也放下了手中的骰盅,站定之后,所有人齐齐作揖躬身道:“恭迎郑大人回府。” 初新被作揖的人围在中间,他们一弯腰,站直了身子的他就暴露在了旁人口中“郑大人”的视线之内。初新的目光对上了郑大人的,他在郑大人眼里看到了一种奇异的锋芒,他们俩好像前世今生在哪里遇见过,互相盯着看了很久。 或许是冗长的沉默太过刺耳,初新也弯下腰装作作揖的样子,郑大人掌心向上,缓缓抬起右手道:“各位不必如此多礼,既然我已回府,群雄宴便可开始了。” 于是,那场噩梦般的盛会拉开了序幕。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十九章 慷慨过燕市 郑俨被称作作“郑大人”,郑大人却不一定指郑俨。 当然,这片信佛的国度目前最著名的“郑大人”正是郑俨。 白面英俊,长身玉立,腰缠万贯,少年得志。 得志的方法虽然说来为男人所不齿,但他毕竟是得志了,就算今人骂他“面首”,后人笑他“吃软饭”,可在他跟前,无人敢造次。据说这个男人不仅对付年轻的寡妇有一套,对待自己讨厌的人也是极其厉害,谁的言语若是轻犯他,谁就起码得褪一层皮。 有时可不止褪层皮那么简单。 有个官员在下朝时夸了郑俨一句“面白”,次日的圣旨就把他调任到了边境线上,这是郑俨手眼通天的能耐;有个家仆不小心打碎了胡太后送给郑俨的赤玉,晚上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的床边挂着一条血淋淋的断腿,那断腿正是家仆的,这是郑俨心狠手辣的行事;有个江湖豪客一不留神踩到了郑俨的靴子,在出城之后,那个江湖豪客就被十三个蒙面刺客擒住,用剃刀刮光了脸上的所有毛发,这是郑俨睚眦必报的器量。 人都说“相由心生”,可郑俨偏偏生得让男人女人看着都爱,都想怜惜,他也籍由此从胡太后父亲手下的参军职位平步青云,高升到了中书令。 不久前,郑俨忽然广招江湖人士来到府中,准备办一场群雄宴,洛阳和附近地区的三教九流越聚越多,囤积在郑府,一天到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只要郑俨从胡太后处回到郑府,群雄宴便可开始,但府上的“群雄”巴不得郑俨力竭暴毙而死,永远不回来,他们便可永远在府中白吃白喝白住。 可惜郑俨还是回来了。 赋闲于城东家中的万顺王爷元欢曾找他下过一晚的棋,算是又替群雄们多撑了一日的玩乐排场,大宴之后,郑府应该就要遣返其中的大多数人。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这是郑俨的开场白,他特意思考了很久,可无奈他书读得并不多,多说容易多错,不如简简单单八个字,作为宴饮的开幕词。有揣摩对郑俨心思的英豪拍起了手,以示对郑俨肚子里油墨的肯定。 初新坐在离郑俨很远的一处地方,粗粗清点,庭院中在喝酒吃菜的大概有四百多号人,端上来的菜品美酒皆属上乘,一顿午饭耗费的钱财大概就够洛阳一户普通人家吃上整整一年。熊掌一人一只,那就需要杀百余只熊,鹿尾一人一段,那就需要猎四百多只鹿。初新不禁慨叹,有的人为了生计还在努力奔忙时,贵胄豪奢们思考的却是如何变着法儿地花钱。 为生计奔忙者的下一代多半还是为生计奔忙,贵胄豪奢的下一代多半仍是贵胄豪奢。或许正因如此,适时的战争才有了必要,战争能给所有人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把长居于云端的拖下神坛,让沉沦于泥泞中的英雄焕发出光彩。 侍女端来一碗羹,初新粗尝一口,发现羹中的肉仿佛不曾吃过,便用手指戳了戳身旁大勺匙羹的络腮胡大汉,问道:“这羹是什么肉做的?” 络腮胡瞧了眼初新,忽然笑出声来。初新不明白这个问题哪里好笑,刚想说自己没有尝过这种味道的肉,络腮胡却将一勺羹放入嘴里,边咀嚼边说道:“这是人肉。” 初新僵在原地,好不容易挤出点笑容:“你……你说笑呢?” 络腮胡又哈哈大笑起来,初新却感觉自己的胃在收缩。 “看你这副斯文样子就知道你没吃过人肉,”络腮胡又匙起一勺羹,愉快地送入嘴中,“人肉可是说不尽的美味啊。” 初新把这碗羹远远地推开,推到了桌子的角落。 络腮胡的笑突变为一种讥诮,他凑到初新的耳边,故意用络腮胡擦着初新的耳垂,缓缓说道:“你们这些世家公子真是自命清高,你可知道六镇起义被镇压时,哪里的百姓是吃什么的?” 初新受不了他的胡茬,又躲得远了些,可初新已经明白,络腮胡没有在和他说笑。 “你们山珍海味,却逼得他们人吃人,他们吃人为了活命,你们吃人却是冠冕堂皇、无声无息。”络腮胡像疯了似的大笑起来,似乎是在和初新讲话,却又不像在和初新讲话,他喝下一杯酒之后,朝地上狠狠地摔碎了酒杯,起身走向了郑俨。 四百多人中,还有七个人挺身而起。 喧嚣渐渐平息,群雄的目光都落在这八个人的后背,他们身形各异,衣着不同,却有一点是相同的。 没有人敢在他们背后妄动。 四百多双眼睛的注视中,这八个人来到了郑俨跟前。 郑俨依旧负手而立,他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像是戴上了面具。他背后是黑暗的大殿,许多年后,初新回忆起那片黑暗,依然会感到心悸。 郑俨先开口了,他面对的八个人立在白昼之中,而他却像拥有着黑暗的庇佑,他的嗓音古怪而阴森:“这场群雄宴的目的之一,就是钓出星盟的大鱼。” 络腮胡大笑道:“我知道,我们都知道。” 郑俨鼓起了掌:“既然知道,还愿意来,你们很勇敢。” 最左侧的人头戴斗笠,接口道:“星盟的众人,没有一个是懦夫。” “那可说不定,没有立在鬼门关前是没有资格说这种话的,”郑俨忽然指着八人中间的一个僧人道,“我听说出家人六根清净,与世无争。” 僧人双手合十,微微颔首道:“本该如此。” 郑俨又问道:“我还听说杀生是僧众大戒,犯戒的人要永堕地狱。” 僧人又回答道:“郑大人说得不错。” 僧人的僧衣洁白,手指还在拨转着念珠。郑俨讥讽道:“既然你知道,为何还要来?” 僧人仰天长叹:“你活着,人间便是阿鼻地狱。” 阿鼻地狱是八大地狱的第八狱,广、深两万由旬,一眼望去无边无际,身处其中的鬼魂罪孽深重,要受的痛苦无穷无尽。 “所以你认为,杀我一人便可让地狱变回人间?” 郑俨忽然大笑,他在尽情地嘲笑这种幼稚的想法,他也想同面前的八个人分享他的快乐,可他们却面色平静,不为所动。 郑俨不笑了,笑话没有观众捧场是一件难堪的事情。 庭院里安静得出奇,刚才还热闹非凡,现在却仿佛能听到每个人的呼吸和心跳。 初新听到自己的心在跳动,而且跳得很快。 郑俨又打破了这难熬的沉默:“既然你们要杀我,那为什么还不动手?” “我们不急。”一个人回答道。 “不急?”这个答案显然让郑俨很困惑。 “我们是来杀你的,该急的人不是我们,而是你。”另一人解释道。 话虽如此,初新却明白他们迟迟不动手的原因:他们八人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他们八人都忌惮郑俨身后的黑暗。 黑暗,人类最深重的恐惧,因为黑暗正象征着未知,正象征着恐惧本身。 还有什么比恐惧本身更让人恐惧呢? 只有一种东西能驱散黑暗,名为光明,代表着勇气。 僧人的念珠已出手。 一根绳上的十四颗佛珠疾风般打向郑俨。 据传,观世音菩萨以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十方、三世、六道同一悲仰,令众生获得十四种无畏功德。 这十四颗佛珠便象征着十四种无畏。 僧人的僧袍宽大,袖子也随佛珠飞出,径直击向郑俨。 其余七人没有表情和动作,郑俨也没有表情和动作。 所有的佛珠在一瞬间被击碎,僧人的袖子被撕裂,连同僧人的双手。 其余七人没有表情和动作,郑俨也没有表情和动作,仿佛发生的一切与他们毫无关联。 可他们明明看得清清楚楚,在僧人出手的一瞬间,郑俨身后的黑暗中飞出了数十枚不同的暗器,十四枚透骨钉撞上了十四粒佛珠,透骨钉劲力不绝,又穿入了僧人的心肺,而撕开僧袍的是五把双刃飞刀,它们在割断僧人的双臂之后,就钉在了大殿前的地面上。 初新想起了在郝掌柜家中朝自己掷暗器的那个人,他会不会就隐匿在黑暗之中? 这么多暗器都是他一人掷出的吗?还是除他以外另有暗器高手? 晴会不会就在这里? 其余七人没有表情和动作,郑俨也没有表情和动作,他们的心情却已截然不同。 除郑俨外,每个人心中都充满疑惧,但又不敢轻举妄动。 血开始沿着大殿的台阶一级一级流淌下来,僧人洁白的僧袍早已遍布血污,僧袍下,屎与尿已不受僧人控制,恣意喷涌。 外貌高雅、受人尊敬的僧众在暴死时竟如此狼狈不堪。 生死之间,人与渺小的蝼蚁本没有太大的不同。 可初新望着余下七人标枪般笔挺的背影,仍然湿了眼眶。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二十章 请君暂上凌烟阁 “你们就这样让他随随便便地死了?”郑俨冷哼了一声,扫视着余下七人。 “他不会白死,他的死是有意义的。”一个头戴纶巾、书生打扮的人回应道,他用的兵器很奇特,由青铜制成,形似弯刀,不过锋刃处却是两个尖钩,北人不识,但初新认得。 这种奇特的兵器由吴王阖闾下令打造,第一个打造成功的铸剑师杀了自己的两个儿子,用他们的血来唤醒兵器的灵性。 这种奇特的兵器叫作“吴钩”。 “死就是死,死后一切都没了,对他自身而言,他的死是毫无意义的。” 对僧人来说,死是否毫无意义呢? 没人回答得了这个问题,活人死人都不能。 但僧人的死对于剩下的人却有重大的作用,他试探出了郑俨身后黑暗的恐怖,也为诸人争取了一些出手的时间。 至少他们已清楚,郑俨背后的大殿中藏着使用暗器的高手,至少在这么多暗器发出之后,高手也很难再有心力打出第二轮透骨钉和双刃飞刀。 戴纶巾的书生已举起吴钩,只要登上五级阶梯,他就能轻易砍下郑俨的头颅,与此同时行动的还有最右边的剑客,他们从两侧向郑俨冲去,就算黑暗中又有暗器飞出,夹在中间的郑俨也难免被误伤。 郑俨没有任何表情与动作,余下五人也没有任何表情与动作。 初新已经起身,向大殿方向冲了过去。 他断定,这只能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他与郑俨没有仇怨,和这八个人也素不相识,可他想阻止他们送命。 四百多张案几,四百多个人,跃起又落下,落下又跃起,平时很快能跑到的距离,此刻却像隔了千万里。 书生和剑客已快步登上第三级阶梯,黑暗中却出现了两个人。 穿着黑色的衣服,围着黑色的头巾,仿佛诞生于黑暗,成长于黑暗。 他们在郑俨背后,一左一右,看似闲庭信步,可眨眼间已挡在了郑俨跟前。 他们手里有剑。 剑长四尺三寸,精钢制成,一剑便可削断人的骨头。 书生和剑客在那一瞬间失去了平衡,跌倒在阶梯上,他们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脚已经和自己的腿分离,就在他们各跨出一步的那一刻。 有些分离可以重聚,有些分离不能。 还是所有的分离都无法真正重聚,都无法再回到分离之前的样子? 两只断了的脚平稳地踏在第四级阶梯上,跌倒的书生和剑客朝着郑俨掷出了各自的兵器,一旦兵器离手,他们已是必死无疑。 掷出的吴钩和剑都被击飞,三两步的距离有时就是如此遥远,如此令人绝望。 庭院中的四百多个人依旧冷漠地看着殿前的对决,初新恨不得给路过的所有人都扇一巴掌。血腥味飘到了他的鼻子里,他知道自己已经快赶到殿前了,他只希望余下五个人出手能慢一些,他已经察觉到了令他不安的东西。 接下去动手的是最左侧戴斗笠的人,与他同时行动的是右边一个穿灰黄色麻布衣服的人,他们的目标不是郑俨,而是郑俨跟前的两个黑衣剑客,牵制住此二人,剩下三人才有机会刺杀郑俨。 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斗恶除暴是星盟不变的宗旨,是星盟全力以赴的目标。 星盟成员的信仰坚定,拥有坚定信仰的人总是能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 书生伸出了手,抓住了左侧黑衣人的脚,他希望这能让黑衣人产生片刻的犹豫。 他已忘记自己的腿还在淌血。 随即,他的手与手腕也同他的胳膊分离了。 可他却很满意,因为他伸出手的目的已经达到,黑衣人斩下一剑,便是在他身上浪费了一剑的时间和一剑的气力。 他要帮他的同伴做最后一点事情。 后人很少提及郑府发生的这场血战,因为这场战斗的结果是强权暴力战胜了正义,这场战斗也暴露了人性的许多丑恶面,但偶尔还会有人凭吊这个头戴纶巾的书生,还有那柄吴钩。 高大健壮的络腮胡已趁着同伴牵制住黑衣剑客的机会快步上阶,只要他走上前,他的两个同伴一定会跟来,他们三人出手,郑俨必死无疑。 他是六镇起义的幸存者,一场被残酷镇压的叛乱里,唯一神智偶尔清醒的幸存者。 他的家人都已经饿死,在饥荒和暴乱中,他吃了四个人。 一个是欺压流民的兵士,一个是行将就木的老者,一个是怀胎七月的孕妇,还有一个就是孕妇肚子里的孩子。 人总得活着,可一旦活着就要舍弃良知和人性,你又会怎么选? 洛阳繁华如旧,仿佛千百年来不曾变过,只要洛阳有一天的繁华,北魏王族就拥有一天的盛世。繁华总能掩盖一切,掩盖危机,掩盖叛乱,掩盖贫穷,掩盖丑恶。 北魏的大权交付给了一个鼠目寸光的女人,只要成为这个女人的面首,旁人奋斗一生不得的东西,顷刻间他就全部拥有了。 这算不算一种不公平? 江湖本就是不公平的,人生本就是不公平的。 他现在要用他的拳头,用他的短刀,执行他的公平。 穿灰黄色麻布衣服的人落败了,落败对于他们而言只有一种结果。 死亡就是结果。 但他死死地抓着黑衣剑客刺入他腹中的剑,他只是不明白,自己的刀也砍在黑衣剑客的手臂上,为什么黑衣剑客却好像什么事也没有。 世上真的有不怕疼痛的人吗? 络腮胡登上了最后一级阶梯,他已确确实实地站在了郑俨面前,他的右拳已经出手,郑俨用双掌抵挡,但这一拳势沉,还裹挟着另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郑俨被击打得往后滑了些许距离。 一击得手,络腮胡看到了希望,这么多同伴的牺牲,终于给了他杀掉郑俨的机会。 可他忽然感觉到,有两样坚硬冰冷的东西扎进了自己的体内,充满力量的四肢在那一刻变得软弱,变得疲倦。 初新已奔跑跳跃得要发疯。 他在僧人倒下时就发现,紧挨着络腮胡的两个人各往后挪动了一步,起初他只是怀疑,可很快这种怀疑得到了验证。 络腮胡的背上,插着两柄钢刀,正是紧挨着络腮胡的两个人下的手,看起来衣着最普通,最不引人注目的两个人,正适合作为郑俨最后的杀招。 络腮胡跪倒在地,连粗气也不敢喘,他怕大口喘气会加速自己生命的流逝,他唯一敢用力的部位是他的眼睛,圆睁着,试图将尽可能多的东西摄入视野,试图去理解身后发生的事情——同伴的背叛。 人为什么会背叛? 是对方开出的条件太过丰厚吗? 是因为信仰不够坚定吗? 是遭受到了不可回绝的威胁吗? 郑俨凑到了他面前,络腮胡想伸手扼住郑俨的咽喉,双臂却怎么样也抬不起来。 郑俨用右掌拍了拍络腮胡的左脸,压低声音道:“我根本不是郑俨,下次杀人,找准点儿。”他的手掌还有些酸麻,但他知道,他的任务已经顺利完成了。 络腮胡的声音不知从何处发出,他残存的气息已不容他说出完整的话:“你……” 他本来还拥有支持自己的力量,可在听完这句话之后,他却只想早些死去。所有的刺杀,所有的牺牲,因为郑俨对他说的这一句话失去了意义。 郑俨冷笑着。 初新终于来到了殿前,登上了阶梯。 右侧的黑衣剑客已挺剑刺向了络腮胡。 初新拔剑,拔出了他的青铜剑“七月”,可他没有用剑刺向黑衣剑客,而是用剑鞘迎上了黑衣剑客的长剑。 低哑的金属碰撞声里,黑衣人的长剑收入了初新的剑鞘之中,青铜剑剑鞘并不长,有一截剑身露在外面,迸射着寒光。 “饶他一命。”初新缓缓把剑架在黑衣人的脖子上,用不似哀求的口气哀求道。 “你在求我?”黑衣人瞥了一眼剑锋,淡淡地说道,淡得就好像生死与他无关,面前的屠杀与他无关。 初新愣住了。 他该求谁呢?他又能救谁呢?哀求真的有用吗? 背后传来一声闷哼,络腮胡的闷哼。初新感觉得到,身后有冰冷的剑气,来自另一个黑衣剑客的剑气。 初新明白,戴斗笠的人只能撑到此刻,络腮胡的生命也随着黑衣人的这一剑终结。 他慢慢地把剑鞘从长剑上取下,又慢慢地把“七月”放回剑鞘之中,他看着殿前的四百多人,就好像看着四百多处土坟,没有生气,冰冷漠然。 郑俨突然用讥诮的语气问道:“你也是来杀我的吗?” 初新没有回头,只是叹了口气道:“我不是来杀人的,我是来救人的。” 郑俨笑得弯下了腰,一弯腰就嗅到了更浓烈的血腥味。 初新知道郑俨在笑什么,可他却笑不出来。 血腥味让他反胃,让他作呕。 他想离开郑府,找个空气不那么污浊的地方。 想杀人的却被杀,想救人的却一个都没救成,多么讽刺。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二十一章 应惜血梅误琼花 三年前,越中某地。 腊梅园,九曲桥,池中亭。 亭中放了短榻,初新和一老人对坐其上。 大雪下得紧,雪落在池中却是了无声息,初新正看着与池水融为一体的雪,不言不语。 老人脚边放着一根竹杖,是他的剑,也是帮他走路省力的工具。 老人已经很老了。 他拾起了竹杖,抚摸着上面的竹节,他的触感正在消失,如同他的生命一样。 他柔声对初新说道:“每个学生都会离开老师,待在老师身边的学生不会有出息。” 初新看着老人,点了点头。 老人继续道:“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上课,按照惯例,你要告诉我,你对剑的理解是什么?” 初新依旧沉默。在同窗好友陆续踏入江湖时,他已经开始思索这个问题,但时至今日仍未得到满意的答案。 “还是说不出吗?”老人微笑着问道。 “还是说不出。” 江南的雪天格外冷,也格外珍贵罕见,初新的手脚冻得冰凉,可还是饶有兴味地看着飞舞的雪花。 雨的晶魄,奇妙的精灵。 阿青告诉他雪花是六角形的,他一直没有机会去验证,就算他伸出手去接住雪花,雪花也会瞬间融化,根本看不清楚形状。 热情的拥抱不会感动冰冷的雪花,而会加速它的消亡。 初新因此感到有些苦恼。 “阿新,你是个天赋很高的孩子。”老人的言语慈祥,尽管他在教人练剑时非常严苛,初新没少挨他的打。 “老师,我已经二十四岁,不能算是个孩子了。”初新争辩道,其实他也明白,在老人眼里,他和他的同伴们永远都是没长大的孩子。 老人仿佛没有听见初新说的话,自顾自说下去:“我教授的剑法分为三种,一曰自保,一曰夺命,一曰成名,你十年间就将三者都学得差不多了。” 初新的神思飘散开去,这的确是辛苦的十年,这也的确是快乐充实令人怀念的十年。 老人的脸上好像也有了生气,与年轻人交谈总是一件愉快的事,尤其对于老人这种迟暮的人而言。可他的眼中又闪过一丝无奈,转瞬即逝,可仍被初新捕捉到了。 “老师……” “你想学的并不是老师的三种剑,这是我最难过的地方,也是我最开心的地方。”老人忽然用竹杖点了点初新的肩膀,这是他夸奖学生的方式。 初新不懂,为什么又是难过,又是开心的,就像他看不懂老人那种又是黯然又是期待的表情一样。 老人望向园中盛开的梅花,不无哀伤地说道:“开心是因为你想学的剑法与旁人都不同,难过则是因为这样的剑法我教不了你。” 初新承认这一点,自保的剑术平和稳定,夺命的剑术狠辣实用,成名的剑术花哨华丽。 这些都不是他想学的。 他想学的,是止杀的剑术。 老人却告诉他:剑是凶器,剑术是杀人的术。 六角亭中很安静,雪仍下个不停,九曲桥上积了厚厚一层。 老人耷拉着脑袋,几缕白发垂在他眼前,看着毫无精神气。 初新不想看到老人自责内疚的样子,他忽然拔剑,拔出那柄有些过时的青铜剑,用剑尖接住一片下落的雪花,送到老人眼前,兴奋地说道:“老师你看,雪花是六角形的。” 雪花冰冷,剑锋也一样。 可他却是火热的。 他兴奋,是因为他无意间想出了验证雪花是否是六角形的方法。 老人凝视着剑尖,凝视着那片雪花。 天地间仿佛只有“七月”的剑尖和那片雪花值得他挂怀。 “我教你一招,”老人的眼中有了奇异的光彩,“是雪花教给我的,现在我再教给你,这也许是你想学的剑招。” 他像是年轻了几十岁,回到了他最快乐,精力最旺盛的阶段,春风得意,马蹄轻疾,能够一日之间看尽江南的繁花。 “用你的剑全力刺我。”老人指了指初新的“七月”,又指了指自己。 “现在吗?”初新有些迟疑。 “没关系,你照我说的做。”老人居然闭上了眼睛。 初新虽感到为难,但还是握住“七月”的剑柄,凝神聚气,一剑刺出。 老人睁开了眼睛,夺过了初新左手的剑鞘,迎上了“七月”的锋刃。 一切归于平静,一切在刹那间发生。 要知道,六十刹那不过一弹指。 “你还是不肯杀人吗?”老人将“七月”递还给了初新,初新点了点头。 “罪大恶极的人也不肯杀吗?”老人觉得这很有趣,继续追问道。 “不肯杀。” “为什么?” “他人的性命,我无权予夺。” “那你以后一定会遭很多罪,受很多气的。”老人笑得皱纹都跳起了舞。那年的初新不懂这一番话的意思,可后来他的确糟了很多罪,受了很多气。 “世间有这么多的恶,你不肯用手中的剑杀,又打算用什么来杀?”铺平了皱纹,止住了笑意,老人问初新。 “用律法,用公理,用正义。” “你可知你说的这三样东西在这个时代都是唬人的?”老人用竹杖敲打着初新的脑袋,这表明他在批评学生的观点,“什么律法,什么公理,什么正义,都是用来装装样子,维护一小撮人的统治的。” 初新沉默,只能沉默。 “只要你拥有无上的武力,你便是律法,便是公理,便是正义。” 初新不认同老人的说辞,可他想不出反驳的理由。 他只有沉默。 “我教你这招,用他人的剑鞘接他人的剑,招式虽易学,可要体悟个中深意却很困难,你必须经历得够多才能明白。” 自那之后,初新再也没有见过老人,江南也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雪。 三年的光阴转瞬即逝,初新已用剑鞘接住过许多次剑,有时用的是自己的剑鞘,有时用的是别人的剑鞘。 他从未失手过。 可直到今天他才明白,接剑和止杀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在那一剑刺入络腮胡身体时,冰冷的剑气让初新回想起了腊梅园中的大雪和浓烈的花香,回想起了颓唐枯瘦的老人,他感觉自己仿佛也老了几十岁。 大殿前有六具死相不怎么好看的尸体,还有六个脸色不怎么好看的活人。 下一道菜已被几十名侍女端了上来。 鱼腹藏羊肉,齐鲁名菜,据传是战国时齐桓公近臣易牙所创,鲤鱼、羊肉、香菇、嫩笋,辅之以其他调味料,后人为了纪念这道菜,将“鱼”字和“羊”字拼在一起,造出了“鲜”字。 菜盘一只接一只地分发到了案几上,群雄又开始尽情地吃喝,肆意地咀嚼,全然忘记殿前的鲜血已经蔓延流淌了长长的一段。郑俨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两名黑衣剑客消失在黑暗中,如同他们出现时那样,无声无息,另外两人也回到了庭院中各自的座位处。 初新茫然地看着侍女朝殿前走来,手中捧着一盘胀鼓鼓的鱼,他忽然想起了一柄名剑。 鱼肠。 确切地说,那并不能算一柄剑,可能只能算一把匕首,因为它太短,也太细,足以藏身鱼腹。 可正是藏在鱼腹中的这柄剑助专诸刺杀了吴王僚。 这会不会才是星盟的最后一着? 当一个人以为自己获得了完全胜利时,他却最容易失败,因为在那时他的精神最松懈。 这名侍女会不会才是郑俨生命的终结者? 专诸杀掉王僚之后,也被乱刀砍死,郑俨生命终结的一刻也是侍女的死期。 他望向侍女的脸,却差一点喊出声来。 侍女不是别人,正是失踪了一晚的晴。 晴低着头,快速地用碎步走着,全然没有看见初新。初新只希望地上的血能让她吓一跳,失手跌落盘子,可晴竟大大方方地踩着血继续向前趋步。 初新想跺脚提醒,想跑下去拦住她,却又怕被郑俨看出端倪,他瞥了一眼郑俨,发现郑俨正低头品着杯中的美酒,身后依然是黑暗。 黑暗中是不是还有致命的埋伏? 晴已经踏上了殿前的阶梯。 一级、两级…… 初新咬了咬牙,忽然长啸一声,伸出手用力地按在菜盘上,菜盘和鱼随即掉落在地,汤汁混入逐渐凝固变暗的血中,只留下晴无措地定在原地,吃惊地看着初新。 同样看着初新的,还有他背后的郑俨,以及庭院中的四百多号人。 他正是要他们都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这时他才会大步走回座位。他不会向郑俨请罪,他不情愿,这种做法也太过做作。他也不会同晴交谈,甚至不会交换眼色。他就是想让所有人觉得他已出离愤怒,愤怒得失态,这样才能让晴全身而退。 这时却传来了郑俨的声音。 “何故如此躁狂?” 初新没有停下脚步,只是淡漠地回答道:“心有郁结,长啸方解。” 他不能停下,他要把所有人的视线移开,移得离晴越远越好。 可郑俨的下一句话差点让初新的双膝失去支持,软到跪在地上。 “长啸便长啸,少侠为何要打翻我的鱼呢?难不成这鱼肚子里藏的不是羊肉,是匕首?”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二十二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三叔很喜欢“三”这个数字。 “三”有多的意思,生意人最喜欢“多”。 钱多,房多,妻多,子多,传统的观念一般认为,多就是好。 三叔什么都多,只有子女比较少,他前三个老婆生的孩子纷纷夭折了,幸存下来的一个儿子却心智不全。他本来不想娶第四个老婆,他认为凡事不可过三,可为了延续香火,也因为欲望还没完完全全衰退,他娶了晴。 都说“无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可怎么在生儿子时过“一生二”这关如此困难? 三叔很苦恼,他收养小黑,也是为了度过这一难关,而非他有什么恻隐之心。 商人会有什么恻隐心呢? 他见谁都要抽三成,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疾病还是健康,衰老还是年轻。他的承诺绝对比后世教堂中恋人许下的靠谱得多。 江湖人又敬又怕,将他称作“三叔”,甚至连他原来的名姓都忘记了。 三叔的财富数目有多庞大,三叔的宅邸建在何处,至今都是江湖中为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据说三叔富有得可以买下洛阳所有的商铺,可他做生意的时候仍是锱铢必较,一旦他认为交易不值得,他就不会花太多的钱。 换句话说,他从不挥霍,他的每份钱都用在了最该用的地方。在大街上遇到他时,你可能完全想不到他是一个富翁,因为他看起来如此普通,无论是衣着还是样貌都与俗人无异,但白马寺中传说能通晓过去未来的高僧宝公大师对他的评语却是“深藏不露”。 什么样的人称得上“深藏不露”? 三国时的司马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曹家对他既是利用又是打压,他却忍耐了整整一辈子,直到最后抓住了纨绔子弟曹爽的疏忽,用极快的速度夺权改政。 宝公大师甚至认为三叔的武功在当今天下可列入前十,要知道,从没有人见过三叔出手。 从没有人活着见过。 这样的一个商人生活作息总是相当固定,行事也呈现一定的规律性,因为他对自己的要求很严苛,他做事总围绕着一个主题,那便是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让小黑感到奇怪的是,一向花钱保守的三叔最近居然耗费重金买下许多奇珍异兽,还派人购入了大量粮食与美酒。 庄园内的粮食可以再吃上一年,庄园内的美酒就算盛宴豪饮也能撑上三个月的光景。 小黑素来是三叔的心腹,他自懂事起便跟着三叔,他了解三叔,他明白三叔是在为下一笔生意做准备,可他摸不透三叔这么做的用意。 他危坐在三叔跟前,目光落在三叔的手上,三叔正冲泡着茶叶,他冲泡的茶叶很少见,黑褐色,表面又浮着一层油光。茶汤变成暗红色以后,一股陈香满溢而出。 “香吗?”三叔问了一句,却没有抬头,始终望着壶里的茶水。 小黑点头回答道:“香。” 他从不多说半个字,三叔让他做什么,他就做得点到为止,做得刚刚好。 “你认识这种茶吗?” 小黑不认识,他就摇摇头。 三叔自问自答道:“这茶叫‘湘淳’,很贵,由汉代的张良率先创制,是宫里的贡品。” 他没有丝毫炫耀的意思,贵的东西他已不稀罕炫耀,语调的平淡表明他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 “这茶比一般的香。”小黑补充道。 三叔点点头,他有些肥胖,脖子粗短,点头显得有些艰难。他摸着自己的鹰钩鼻,若有所思地问道:“为什么‘湘淳’在冲泡之前香气寡淡,与其他茶叶没有太大不同,冲泡之后香味却浓郁流溢,远胜其他茶呢?” 小黑不明白三叔问话的缘由,试探性地回答道:“是因为冲泡用的热水吗?” “滚烫的水,普通人无法耐受,却能激发出好茶的茶香,你说,这是个什么道理?” 小黑仍不解其意。 三叔并无愠色,平和地接着自己的话说道:“人就像茶一样,在安逸的生活中,一个平庸的人与一个出色的人本没有太大分别,可当危机与重担来临之际,两者就浮现出明显的差异。” 小黑似乎听懂了,他预感到三叔接下来要和他说的话将会很不一般。 三叔缓缓举起他保养得很好的手,指着小黑道:“你将会面临滚烫的热水,烫得你不知该求生还是求死。” 小黑愕然,他眼角的两颗泪痣也随他的表情凝固。 他绝不会反抗三叔的命令,但他还是问三叔:“我能够撑过去吗?” 三叔拍拍他的肩膀,充满信心地告诉他:“你一定能,因为你是一包好茶叶。” 小黑望向三叔的眼睛,他从未没想过三叔会有这样温情的时刻。小黑只觉得眼眶在发热,他一直将三叔视作主人,将自己视作仆从,可那一刻,这个孤儿却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茶已凉。 无论多么热的水,总有变凉的一刻。 就像多么热烈的情感都会归于平静一样。 三叔掐着手指喃喃道:“这应该是初新回洛阳城里的第六天,今天晚上便是你行动的日子。” 小黑吞下一口凉了的茶水,连同茶叶咽入肚中,他的双手抖个不停,显然是忍耐着兴奋和紧张的折磨。他想说些话,把自己不安的情绪压制下去,却只憋出了一个“是”字。三叔笑着问道:“你害怕了?” 小黑不想承认,可他也不擅长在三叔跟前撒谎,微微点头回应道:“有一点。” “害怕就对了。” 小黑很疑惑,害怕是懦夫的表现,如何会对? “因为你一旦害怕了,你的神经会更加敏锐,你的一举一动会更真实,才更容易成功。”三叔呷了一口“湘淳”泡出的茶水后,就把杯盏倒扣在案几上。 小黑注视着自己发颤的双手,思绪变得逐渐清晰。人在精神紧张时,思考的速度确实会加快,所以承受着巨大压力的人往往也能被激发潜藏的能力,这种人是失败和成功都愿意造访的。 小黑忽然问出一句很奇怪的话,换作平时,他绝不会提这样的问题。 “您为什么故意放夫人跑出庄园?” 三叔脸上的惊讶从不停留过多的时间,他已察觉到小黑这几日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他的这位夫人年轻貌美,活泼阳光,下人们都对她有好感,小黑也不例外,但那好感之中仿佛又掺了些许自私的成分,只是碍于地位身份,无法表露出来。 “夫人自然有其他要事要办。”这是他给小黑的回答,这种回答向来能堵住所有人的嘴。 小黑也不例外。 真相说出来总是不太好听。 若是直接说“是为了利用初新对晴的好感牵制住初新”或是“想通过晴对初新的吸引拉拢初新”,就存在着把晴当作棋子的意味。 三叔不喜欢别人认为他是个把妻子朋友视作棋子的商人,那样他的生意就不好做了。 尽管他的确是这种人。 鱼肉已冷,羊肉包裹其中,仍是温热的。 初新的手没有颤抖,长年累月与剑打交道练就了他稳定的双手,但他的心脏跳动得很快,虽然面上不动声色,可他能瞒过别人,却瞒不过自己。 他担忧地向晴望去,却发现晴正微笑地看着自己。 飘拂的发丝挡住了她的眼睛,她用手指撩开了额前散乱的刘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不停眨动。她的笑让初新差点忘记了弥漫的血腥味。 有些人的笑,的确有化解危机的魔力。 这种时候她怎么还笑得出来? 难道那匕首比鱼肠还要细小,无法发现吗? 难道星盟还有其他的部署安排吗? 初新不清楚,但晴的笑容确实让他安定了下来,让他觉得事情还没有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他沉下心,准备迎接任何可能发生的变化。 鱼腹中并没有藏剑。 短暂的搜索,初新却像煎熬了一千年,他长舒一口气,顾不上其他,嗔怪着瞪了晴一眼。 晴的微笑绽开,眉眼弯弯,锁住了与之共生的心事和秘密。 郑俨自然还要追问:“既然鱼腹中没有藏着什么匕首,你为何不让我尝这鲜味?” 初新只能油腔滑调地应付郑俨:“大人,我听闻血气冲鼻以后再服大鲜之物,身体容易吃不住,我也是为您好。” 他本来并不愿意与郑俨这样的人说太多的话,可一旦有晴在旁,想做什么想说什么便由不得他自己了。 刚刚的屠杀场面还历历在目,甚至被杀的人就倒在初新脚边,他的一言一行务必小心谨慎。 郑俨看着初新,从头到脚看了很久,忽然意味深长地说道:“是,是啊,你说得对。” 宴会还未结束,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二十三章 蓝田日暖玉生烟 初新回到了吃饭时的案榻,不仅毫发无损,身旁还多了个人。 郑俨皮笑肉不笑地指着晴,吩咐她坐在初新旁边陪侍,理由是:“你打翻了她端给我的菜盘,你和她挺有缘。” 这么一扯,谁和谁都挺容易有缘的。 “我菜还没端尽兴呢。”晴埋头趴在案几上,敲着筷子头。 “你昨天去哪里了?”初新一边夹菜,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殿前的郑俨。 “我去外面转悠了一圈儿。” “转悠一圈儿花了您老一晚上的工夫?“ “我又没说绕哪里转悠,指不定我是绕河洛地区转悠了一遭呢。”晴强词夺理道。 “不从房门出去,非要飞檐走壁?”初新呷了一口酒,仍瞅着殿前的动静。 晴的客房是反锁着的,敏也没见过晴下楼,这说明她是从窗户出去的。 晴对于说话不看她的初新很不满,拿筷子戳初新的肋骨。 “胡闹。”初新忽然骂道。 他的目光依然落在郑俨身上。 “我待得闷了,想去外边儿走走,怎么就是胡闹?”晴歪着脖子瞧着一旁的那碟生鱼片,这碟小小的生鱼片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金齑玉脍”,“金鸡鱼块,金鸡鱼块,怎么光有鱼没有鸡呢?” “我没说你出去转悠胡闹,我是说你来这儿是胡闹,”初新终于瞧了晴一眼,拿筷子碰击碗碟道,“这里都是局,看见殿前的六个死人了吗?” “他们死他们的,我端我的菜,他们不可能活转,我也不可能死。” 初新并不喜欢晴这副无所谓的态度,但又不得不承认晴说得有道理,那盘鱼里没有藏着剑,反倒是他过激的反应差点惹出事端。若是当时他为了救晴再拔剑相向的话,后果才真是无法设想。 人有时就是身处于如此奇怪的节点,无论怎么做都有可能是错的。 这也算生命的一种无奈。 大殿前很快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原本有血迹的地面铺上了鲜红的地毯,还洒了一些名贵的香料。很多人认为,掩盖往往能轻易保持外表的高洁尊贵,这个道理就如同脂粉一般,越老的女子会涂越浓越厚的粉。 郑俨放下筷子,站起身,朝着面前的四百多人喊道:“今日请诸位英豪前来,是有重要的事情相托付。” 晴拿着生鱼片的手停住,初新举着酒杯的手也停住,庭院内所有的动作和声音都随着郑俨的喊话声停止。 “四百人,我只要选出四人,四个人里任意一位都能得到千金奖赏。” 这里所有的人皆是在河洛一带有些名气的,说是“百里挑一”也不为过,如今四百人里选四人,又是一次百里挑一。这么一算,最后的四人都可算是万中无一。 “我要的四个人,分别是在座各位里舌头最灵的,酒量最好的,赌术最高的,以及出剑最快的。” 面面相觑。 “他为什么要找这样的四个人?”晴拽着初新的衣角问他,初新一时也猜不透郑俨的用意,只能摇摇头,静静地听着。 “这四个人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舌头最灵的同皇上尝几道菜,酒量最好的敬皇上喝几杯酒,赌术最高的陪皇上摇几局骰子,出剑最快的与皇上切磋几招。” 听起来真的很简单,可凡事一旦牵扯上“天子”二字,就不再简单了。 伴君如伴虎,天子身旁从无真情,只有权谋与算计。 天子更是历朝历代最薄情寡义者。 世间万物在他面前犹如草芥,你能期待他念什么情,什么义? 选出的四个人的确受得起千金,因为他们随时都可能丢掉性命。 “可有毛遂,愿意自荐?” 初新再一次低估了千金的力量,当然也可能是他高估了河洛群雄的头脑,黑压压的人群堆在大殿之前,都想担当一个“最”字,与虎谋皮。更令初新意外的是,郑俨问来问去,就是没有人敢说自己赌术最高,因为有不少人亲眼目睹“西秦赌王”马位败在一个年轻人手里,这个年轻人正坐在殿下喝酒苦笑。 这个年轻人便是初新。 晴又好奇地拉拉初新的衣角问道:“你赌骰子胜过了马位?” 初新吞下一口酒,没好气地说道:“我与他赌的是拔剑。” 晴有些疑怪:“那你应该是拔剑厉害才对啊,他们为什么要说你的赌术最高呢?” “因为世人从不爱估量你真正的本事,他们只看你取得过什么成就,比如击败过什么人。”他默默地咽下一口酒,杯中佳酿好似也变苦了一些。 他已经开始承担名声给他带来的负累。 “你真的要去?”初新起身之后,晴问他。 “如果你没有来这里胡闹的话,说不定我就不用去了”,他本想这样讲,可他终究没有说出口,只是朝着晴笑了笑,大踏步往殿前走去。 殿前又有人拔出了剑,为了夺那千金,摆出了决生死的架势。 一个人有几次生死可以决?如此残酷的场景为何这么多人乐意叫好? 这本就是一个剑的时代,谁更强更快,谁就能得到更多的簇拥。 有两个人倒下了,一个腹部被刺,一个喉管被割,殿前又成了屠宰场。他们在倒下时脑海中会不会闪过一丝后悔?为了可能到手的千金却冒着丢掉性命的风险。 生命真的没有千金珍贵?抑或是胜利在他们心目中高于一切? 郑俨在大殿之上直直地站立着,俯视殿前发生的争斗,他的嘴角忍不住弯起,因为他发现人很容易被诓骗利用,只需要一场盛大的宴会作为契机,一点合适的诱惑作为鱼饵。 这种高于众人,掌握众人的感觉也会令人上瘾。 死亡还在蔓延,与死亡一同笼罩于郑府之上的,还有恐惧,人类天生对死亡的恐惧。有人退出了角逐,也有人本想争“拔剑最快”的名头,却悄悄站到了“酒量最好”和“舌头最灵”的两队中去。 残存的人越来越少,比试也越来越惊心动魄。两个人站至彼此仅三步的距离,手握剑柄,目视对方的剑与手,随后一剑拔出,定输赢,亦画上其中一人生命的句点,过程颇像千年之后东瀛浪人武士的拔刀术对决。 初新留意的人只有两个,一个骄傲的白衣少年和一个穿着白袍的中年人,他们的剑都很快,而且每一剑都刺向心脏。 穿白袍的中年人瘦削、苍白,手臂上没有几两肉,可剑在他手就仿佛鱼入大海,轻灵自在,捉摸不透,诡异的地方在于,他一身白袍,血却一滴不沾。白衣少年更是与初新有一面之缘,初新在一家酒馆接受过少年的挑战,感受过少年凌厉的剑锋。 风过,带走残存者的惨呼与呻吟。 最后剩下的果然是这两个人。 他们很自觉地走近,又很自觉地停下,停在他们认为合适的距离。 连停下的时刻都分毫不差。 “你这么瘦,也能用剑吗?”少年先开口诘难,他的人同他的剑一样,总是先发而至。 “我能不能用剑,你应该已经见识到了。”白袍人指着地上的尸体,又用手点了点他有些破旧的白袍。 “我见识过真正会用剑的人。”说完这句话,少年望向初新,言语里的味道很复杂。 白袍人也顺着少年的目光看去,初新仍在慢慢朝他们走来,每一步的间隔固定,步伐却越来越轻快。 “你输给过他?” “完败。” “年轻人,你锋芒太露,又承受不起失败,难免死在我的剑下。”三言两语间,白袍人已经占据了话语上的主动,这意味着他从气势上压制住了少年。 少年的手开始发抖,他的决心已有些动摇,他忽然对自己感到痛恨,痛恨自己要去寻初新较量,如果不是那次彻底的失败,他仍是一个目空一切的狂傲剑客。 但他还是握住了剑柄,希冀着剑能阻止他流失的信心。 时间又放慢了脚步,杀意升腾,空气寒冷得砭人肌骨。 大战在即。 “我认输。” 有人认输。 认输的是白袍人。 刚才还剑拔弩张,他却轻描淡写地认输了。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所有人惊掉了下巴。 白袍人缓步朝着郑府门外走去,他与初新对视了一眼,仅一眼,随后二人继续走着各自的路。人们敬畏地望向他,他的白袍飘动,让人想起长坂坡七进七出无人可当的赵子龙,恍如天神落下凡尘。 “大将名师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在后来听到这句赞美陈庆之的话语时,初新仍能回想起弥漫在郑府空气里的腥臭味,还有那件一尘不染的白袍。 进退由心,伸缩自如,不卑不亢,名将风度。 而数月以后,陈庆之率军攻打洛阳,有个身披猩红长袍的怪异僧人独自挡在他跟前时,他也总能忆及那个试图用剑鞘去救人,还把中书令大人想吃的鱼腹藏羊肉弄翻在地的滑稽剑客。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二十四章 等闲变却世人心 黄昏,近黄昏。 贵公子们骑着高头大马,身背一簇羽箭,从城郊狩猎而归。农人穿着单薄的衣服,肩扛锄头,走起路来一脚高一脚低。一些道旁的商铺开始关门,僧侣结伴,时而面无表情,时而有说有笑。永宁寺的宝塔高耸,只要天气晴朗,百里之外都能看见。 初新和晴并排着走在路上,他们很久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欣赏洛城傍晚的景象。 不知哪里来的兴致,初新忽然曼声吟道:“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直千金,被服丽且鲜。” 晴笑着夸初新还有写诗的才能,初新连忙否认。 “这可不是我写的,这是曹植写的,写的就是洛阳城里的人。” 曹植,这个名字不知被多少洛阳城的少女所铭记,可铭记的理由往往是他的地位和才名,鲜少有人能背出他的诗作。 晴很好奇:“曹植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他是个潇洒风流的天才,真正的贵族。” 其实曹植是一个很苦命的人,他太过敏感忧愁,运气也总是不太好,可初新把这些都咽回了肚子里。光鲜背后的辛酸,人们并不喜欢听,初新希望晴记住的永远是曹植明亮的一面。 “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既然你是少年,你就是在骂我妖女?”晴想拿筷子在初新身上捅一个窟窿,但他们已离开郑府,她手中空空如也。 初新笑了一阵,指着自己说道:“我已二十七岁,算不上少年了,你自然也不是妖女,‘妖女’说的是洛阳的歌伎。” 晴低着头,好像在很努力地想着什么。半晌,她眉头紧锁着问道:“你说刚才那个白袍人为什么要认输呢?” 初新冷不丁问道:“在你看来,两人如果比剑,谁会赢?” 晴沉吟片刻,伸出食指在空中漫不经心地比划着:“我离得远,手上的动作看不清,但我发现白衣少年的身姿有轻微的晃动,白袍人站定时就像一块石碑,我觉得白袍人会赢。” 初新也有同样的看法:“白衣少年的手在发颤,他的信心已经丢失,真的要和白袍人比下去,死的人就会是他。” “可他还是握住了剑……” “他太骄傲,不肯认输,我在一家酒馆第一眼见到他时就有这种感觉。” “你和他之前见过?”晴停下脚步,惊诧地问道。 初新也随之顿了顿,点头道:“我们也比过一场剑。” “原来和你比剑的就是他啊。” “是啊,那场剑围观的人太多,他应该还念念不忘,骄傲的人不会容忍任何一场被旁观的失败,”初新叹着气,仿佛那场比试输的是他一样,“所以他看到我朝他走去,难免心存芥蒂,注意力就再难集中了。” 剑就是这样一种纯粹的事物,需要用剑之人极度的忠诚,一旦分心,就是不诚,不诚于剑,就会死。 “这么说,是白袍人手下留情,故意放水,留了少年的性命?” “并不排除英雄惜英雄的可能,可我觉得另有原因。” 晴听得一头雾水,她想不出另外的原因,初新右手握住“七月”的剑柄解释道:“他们二人的剑术相差不多,最后比拼的还是求生的欲望和对自身的信心,少年的动摇让白袍人占到了上风,可他握剑的举动却也无意间击溃了白袍人的自信。” “为什么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能击溃白袍人的自信?” 初新的眼中闪过一丝敬畏:“白袍人怕死。” 晴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说谁怕死我都信,可他怎么会……” 初新打断了她的话:“怕死不一定是懦弱,我问你,一个没有亲朋的剑客和一个拖家带口的剑客,两人剑术水平相仿,哪个更怕死?” 晴听懂了初新的话,点头道:“你的意思是,白袍人有比他个人的生死更重要的事要去完成。” 初新称赞道:“对喽!之前他击败的人与他相差甚远,但白衣少年的剑很快,所以他想不战而屈人之兵,可惜白衣少年的斗志没有被完全压垮。” “所以一旦少年握住自己的剑,白袍人的攻心计就失败了。” “当然,白袍人的攻心计还是有效果的,毕竟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总没有中年人好,他认输恐怕还有另一个原因。” 晴本以为自己弄明白了,谁知还有其他缘由,连忙问道:“还有什么原因呢?” 初新得意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因为我。” “因为你?可你什么都没有做啊。”晴以为初新又在吹牛了。 “既然我什么都没做,为什么白衣少年会受到我的影响呢?” 这一句话将晴问倒了。 “我会扰乱白衣少年的心神,也就能扰乱白袍人的心神,白袍人不仅要面对面前的少年,还要提防朝他们走去的我。”两种势力的敌对往往简单,但一旦有三股势力参战,情况就会变得无比复杂。 “可是,可是你根本不会向他们出手啊。”晴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你清楚我不会出手,不代表白袍人也清楚,中年人除了心理承受能力更强之外,对局势的审度判断也比少年人敏锐慎重,所以他干脆认输,不必承受战败身死的风险。” 豁然开朗之后,晴瞅着初新腰间的“七月”,由衷感叹道:“想不到剑里头也有这么多复杂的学问啊!” 初新笑着摇了摇头:“剑很纯粹,很简单,复杂的是人性。” 他笑得有些苦涩,因为他明白人性的纷繁难测,远在世间任何一门武学之上。 身后似有人呼喊他的名字,后面还加了“大爷”两个字。虽然听着很威风很阔气,可初新不喜欢这么老的称呼,他还是比较喜欢被叫作“少侠”或者“公子”。 他回过头,就看到了涨红着脸的小伙计双手支在膝盖上,喘着粗气。扶剑的手一叉腰,初新调侃道:“兜里揣了太多金银,跑不动了吗?” 小伙计全然不在意这句调侃,或许也没有心力在意,只是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初新,他要的粟米能备好,就是价格要翻一番。 “好家伙,刘掌柜可真讲究,好歹我俩在一家酒馆还见过几次面,居然卖这么贵。”初新差点兔子般跳了起来。 “大爷,这已经算便宜的价钱了,各家米铺剩下的米都不多,您这三百石得从城里的粮仓里取出来,中间要打点的关系太多了。”小伙计一脸为难,本来流着热汗的红脸挤着眉弄着眼。 “城里的粮仓不是只供军队和皇宫用粮的嘛?”晴插嘴道。 “是啊,姑娘说得对,粮仓中的粟米得之不易,自然也要一个高价。”小伙计见晴无意中帮自己说了句话,哈着腰附和道。 “太贵了,太贵了,我去别处买吧。”初新佯装不耐烦,扭头打算走,被小伙计叫住。 小伙计依旧一脸谄笑:“大爷,我家刘爷卖不出,别处就更没得买了。” “城南和城西不是还有大铺子吗?”有一丝狡黠的神情在初新脸上停留了片刻,他很快又掩饰掉了那抹颜色。 “大爷,您还不知道吧,城南的郝掌柜今早刚出的城,城西的丰年米铺掌柜昨天就不知所踪了,洛阳的大米铺就剩下我家刘爷开的这间。”小伙计的话有一半是初新知道的,一半不知道,他装作全然不晓的模样睁大眼睛向小伙计确认道:“有这种事?” “字字属实,”小伙计见初新快要回心转意,知道自己也能从他身上再小捞一笔,难掩喜色,“洛阳城的消息传得快,您可以随处打听打听。” 初新伸出食指和中指,并拢双指,微微弯曲,示意让小伙计附耳。等小伙计把脑袋凑过来后,初新故作神秘地低声道:“我这儿也有一则消息,价值远超千金。” 小伙计飞快地点头,把耳朵凑得更近了些,生怕听岔一个字,也好让初新的声音能再轻些,以免被过路人知晓这则消息。 “郝掌柜一家三口只剩了他一人,丰年米铺的掌柜无缘无故失踪,城里两家大米铺的掌柜纷纷罹难,若是你家刘爷是凶手,那便罢了,若是你家刘爷不是凶手,你说这下一个遭遇不测的人,会是谁呢?” 小伙计惊愕地看着初新,试图在他脸上找到丝毫开玩笑的痕迹:“大爷您说笑呢,郝掌柜只是出城了,他的妻小又怎么……” 他没有说下去,他被初新不容置疑的表情吓得失掉了说话的能力。 他掉头跑了,跑得比来时还要再快些。 晴望着小伙计的背影喃喃道:“为什么人总要等到危险降临时才懂得提防?” 初新瞥了眼愁容满面的晴,安慰道:“起码危险来时,他也没有自顾自跑掉,而是赶着回去告诉他家掌柜。” 夜幕很快降临,初新想着,今晚的洛阳一定也充满了危险和变数。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二十五章 不敢高声语 阴暗幽深的巷子里,忽然蹿出一匹嘶鸣的黑马,马上有个穿着黑衣的人。黑衣人的脸色苍白,他浑身遍布着伤痕,衣服因凝固的血团而沉重。他一声也没有吭,只是把头埋在马鬃处。他的心脏与马的心脏靠得很近,两颗心跳得都极快,他们彼此感受着来自另一种生命的跃动韵律。 黑衣人没有名字,黑马也没有名字,他们是繁华中的异类,他们的生命是属于别人的。 黑衣人清瘦的脸上点着两颗泪痣,据说生着这种痣的人,今生今世注定为爱所苦,被情所困,而且容易流泪。 小黑吐出一口气,他在等一支箭,一支贯穿他策马执鞭的右臂的箭。 等待总是让人紧张,让人煎熬。 “为什么是我的右臂?”不久前他曾这样问三叔。三叔的回答听起来简洁而有说服力:“只有射穿你常用的那条胳膊,他们才会更容易相信这件事的真实性。” 小黑承认三叔说得在理,他相信并且会去执行三叔的决断,这是他从小就在做的一件事,他早已养成了服从的习惯,但他仍心存疑惑:“为什么我们要装作突遭横祸?” “因为那双眼睛。”三叔倒茶的动作有了些微的停顿。 那双眼睛属于修罗、恶鬼、虎狼、凶煞,但绝不属于人类。 “他绝不会贸然展开原本的行动,而是会先将我们连根拔起,找到被我购入的粮食。”三叔分析道。 “他就不能和我们合作吗?” “当你拥有那双眼睛时,你也会像他一样,”三叔抚摸着戴在右手中指处的指环,“不再相信别人,只相信自己。” 在旅舍里直视那双眼睛的颤栗冲刷着小黑的神经,要经历怎样的绝望才能让凡人拥有这样一双眼眸? 小黑不知道,他有很多东西都想不明白,他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您买入这么多粮食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 他今天的问题格外多,三叔对他也格外宽容,因为三叔清楚,小黑知道的越多,在执行任务时思路就会越明晰,所以他不厌其烦地解答着小黑的问题:“这些粮食的用处很大,洛阳城少了这些粮食,用处会更大。” 小黑苦笑,三叔话里的意思实在难以揣度。 “拥有这么多粮食,一旦洛阳城断粮,我就成了吕不韦。”吕不韦奇货可居的故事,小黑还是听说过的,城中无粟无米,囤积的粮食自然就能卖高价钱。 “可我并不打算拿这些粟米卖钱,我要用它们换一些更好的东西。”在商人眼中,比钱更好的东西自然是权力。 “我用粮食作为筹码与他们谈判,就是想交换三成的权力。”凡事抽三成,这是三叔做生意的惯例,也是他外号的由来。 小黑不解道:“他们上次进城就是想买空洛阳的粮食,咱们虽然先他们一步,可我还是不懂这些粟粮对他们来说有什么用。” “因为粟粮可以帮助他们换到想要的东西——人心。”得人心者可得天下,这是一笔利润极高的投资,但敢投资会投资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北魏的皇室贵族虽然很少吃粟粮,但粟粮对于底层百姓却是不可或缺,因为鲜少有民众消费得起昂贵的牛羊肉和稻米,人们仍旧需要廉价的主食。 “洛阳城中时有争斗,虽然规模不大,但贫穷者与富贵人家的矛盾已经越来越难以调和,要引发一场大规模的暴乱只差一个合适的契机,如果有人买空商铺的粮食,又将粮仓中贮存的米粮全部烧毁,恐慌自然会蔓延开来。到那时,不需要什么军队,整座城市就将被掀翻。” 恐惧与混乱,是自上古以来便伴随着人类的不安因素,时机合适时,二者就足够成为灭族亡国的巨大力量。 黑色的马还在疾驰,马蹄声沉闷急促,小黑不确定那支箭会从哪个角落射向自己,他只能尽量保持上身的静止,方便射箭者找准目标,若是一个不留神,他的命可能也会丢在马背上。 伤口还在渗着血,疼痛支撑着小黑,让他仍然是清醒的。 他还清楚记得这次行动的目的,清楚记得三叔对他说过的话。 “我从‘古树’那里得知,这队客商的头领就是平定了六镇起义的尔朱荣。”“古树”是一个神秘古老的组织,据说有夏一代便诞生了,只要有足够多的报酬,“古树”就可以满足你所有的愿望。很多人不喜欢这个组织,但“很多人”里并不包括三叔这样的有钱人。 “她们还告诉我,那双眼睛是真正的尔朱荣,而那个朱显只是尔朱荣的替身,”说到这里,三叔竟然得意地笑出声来,“只有自卑的人、可怜的人才需要替身。” 草原上生活的剽悍民族歧视残缺与弱小,因为残缺者和弱小者很难在残酷的自然淘汰中幸存,马背上生长的民族必须骁勇善战,必须拥有完美的形体和坚强的心智。 小黑猜不到那双眼睛背后隐藏着的灵魂竟是畏缩渺小、不敢示人的,他想起自己在晴面前也是这么一副怯懦样子,忽然对那双眼睛产生了莫名的同情。 但三叔交付于他的使命却逼他收起了自己愚蠢的情感:“你此行的目的不止传递假消息那么简单,你还要帮假尔朱荣成为真尔朱荣,和一个傻瓜谈生意总要比同聪明人谈容易得多。不仅如此,假尔朱荣的身份还能作为我们要挟他的资本。” “随行的人都知道那双眼睛才是尔朱荣吗?”小黑说出这句话时,三叔五指并拢,满意地摸了摸自己两层肉的下巴,他知道小黑已经开始迅速地筛选有用的信息,制定行动的方案了。 “十多个人里除去朱显和尔朱荣,只有三个人知晓,可具体是哪三个人,连消息灵通的‘古树’也说不出。”小黑明白,只有找到这三个人,让他们永远合上嘴,才能达成目标。 那双眼睛的住处快要到了,旅舍有一扇窗户临近街道,附近便是小黑将要中箭的地方。 小黑已有些透不过气,黑压压的夜,浑身的伤口,不知从何而来的暗箭,每一样都像巨石般镇在他的胸口。 行动的第一步就如此危险困难。 初新正坐在屋顶,饶有兴致地看着天上的星星。 他把晴送回一家酒馆后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刘掌柜的房,他确信残狼会有所行动,这是他作为剑客的直觉。他本以为残狼受雇于刘掌柜,现在他已经推翻了这个猜测,反倒觉得郑俨更有可能是残狼的幕后主使。三叔托他调查的假币他已忘在了一旁,残狼这个组织对他的吸引力要大得多。 白天的血腥宴会倒足了初新的胃口,他没有吃晚饭,肚子也造起了反,他有些怀念中午那盘蒸熊掌的味道,思忖间,却察觉到昏暗的街上传来了马蹄声。很快,一匹全身乌黑的骏马进入了他的视野,背上还有一个近乎把脑袋种在马鬃里的黑衣人。 “这么晚了,还有人骑马赶路吗?”初新口中喃喃。 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骑马者忽然右臂中箭,摇晃着坠落马背,正好穿过窗户跌进了路旁的旅舍之中。黑马受到惊扰,用夸张的速度继续朝前奔逃。 小黑呻吟着想从地上爬起,可他的身体已经疲惫不堪,惯用的右臂也使不上力气,他拼命地转动身体,想换成平躺的姿势。刚刚转过一个痛苦的角度,他就迎上了那双眼睛的目光,室内光线暗弱,小黑勉强看得清床上裹着厚厚被子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也看着小黑,没有说一句话,小黑却感觉自己全身的衣服像被扒光,所有的秘密都将和盘托出。他害怕,害怕到了极点,几近崩溃。 幸运的是,在精神溃败之前,他先触及了自己身体的极限。 他以一种难看的姿势昏了过去。 初新刚想下房看看坠马者的伤情,却又听到了响动。 刘掌柜宅邸的大门“吱”的一声打开了,三个身着黑衣的剑客走了进来。 初新倒吸了一口凉气,三名黑衣剑客他都认得。 当中那人的眉眼处有一道长而深的伤痕,虽然没有清楚见过他的面孔,但初新仍推测出他便是曾经的天水第一剑客向阳子。他的剑鞘是一块窄小的木头,他将剑随意地插在木头的切槽处,那日在鲁胜班家中,他与初新较量时极快的拔剑速度和怪异的拔剑声想必就源自于此。 剩余两人则在今天的郑府碰见过,他们各自只用一剑,便砍断了两名星盟刺客的腿脚。虽然初新曾于招式上占了便宜,制住了其中一人,但初新知道自己是趁着他分心才能轻易得手。真刀真枪单打独斗的话,任何一个都不好对付。 更何况,他现在面对的是联手的三人。 初新把身子压得很低,生怕被发现,眼看着三人走进房中,却不敢出言阻止,他发觉自己平日里稳定干燥的双手居然在颤抖,掌心居然沁出了汗。 他又被现实提醒了一遍,自己并不算一个无畏的剑客。 “还是一副胆小鬼的德性啊。”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二十六章 少年心事当拏云 根据江湖上一个著名的疯子的理论,恐惧会一代代流传下去。 如果父亲天生害怕蛇,那么儿子大概率也会从一出生就惧怕细长湿滑的物体;如果父亲站到山,一个人彻底失败的时候就是他彻底放弃的时候,初新清楚地感觉到,灯火和星光在否定自己,“七月”在否定自己,最关键的是,他自己也在否定自己。 刘掌柜的挣扎在地上汇成了一道印记,向阳子和其他两人毫不理会,粗暴地往前踏步,刘掌柜越是反抗,他们反倒越兴奋。 老虎雪豹这样的猛兽若是在捕猎时不遇到一些阻挠,它们的生活也将缺少很多乐趣。可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秃道:“听闻残狼部众虽少,却个个博学多识,要找一两个会梵文的人应该不难吧。” 李梧桐只能赔笑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其实他自己就没读过什么书,只是这句马屁顺带着拍了自己,他不好意思否决。 刘掌柜死了一个侧妻,今晚他正好在这个侧室房中过夜。 与郝掌柜不同的是,刘掌柜还有一名正妻,一名侧妻,若干名小妾,所以他并不怎么悲伤,相反,还有一种死里逃生的喜悦。 “大师啊大师,请留在我处为我讲经吧。” “大师啊大师,我会为你准备最贵的素斋。” “大师啊大师,你会超度之法吗?” 老人大概也感到心烦,道了声别,借着墙壁和飞檐跃上了屋顶。 初新在屋顶坐着,老人就坐到了初新身旁。 “大师,您教我武功吧。”初新忽然恳求道。 “为什么教你?” “您若是能教我,我就能击败他们,我就敢阻止他们。” “我阻止了他们,是因为我击败了他们吗?”老人大笑道,他的头发和满嘴的大胡子卷曲着,也像感染了欢乐。他的皱纹很深,皮肤粗糙,但他的目光温润,他的眼睛仍是一双年轻的眼睛。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二十七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 老人好像的确没怎么动手,只是将李梧桐的手臂抓脱臼了而已。脱臼对于学武之人而言,不过是一阵难忍的疼痛,不会造成其他损伤,可这一抓的技巧与力量却仍非普通人能够想象。 “您虽然没有击败他们,但他们已经有了畏惧之心。” “我实话告诉你,要制住他们三人,我也没有任何信心。”老人随口说出这句话,竟不像是为了安慰初新而撒的谎。 “可是您敢站在他们面前,我却不行。” “你下去以后能做什么?” 初新听罢一愣,想不出这个问题的恰当回答,只能摇摇头。老人双掌一合,笑道:“既然什么都不能做,甚至还会白白送掉你的性命,你又何必下去?” 人很多时候的烦恼,就来自于对无能为力之事的执着。 初新承认老人讲得在理,老人接着说道:“你不是我,我能站在他们面前阻止他们,并不代表你也得做到,更何况你也没有什么肉喂给他们。” “残狼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初新忽然问老人。 “我也不清楚,残狼的行动向来没有规律可循,只有这几日在城中,他们袭击了三家米铺的掌柜。” “狼什么时候改吃米了?” “狼一向是食肉的,他们或许只是想用米粮引出他们想要吃的肉。”老人的语气笃定,却也拿不出更多的线索。 “残狼的首领究竟是谁?” “我曾有三个怀疑对象,都是当今天下的大人物,可后来被一一否决了,”老人显得有些落寞,“或许他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平头百姓,或许他根本没有伤病和残疾。” 残狼的领袖是谁,很久以前就有一系列的猜测,可惜从没有任何定论。白马寺的高僧宝公大师博通古今,传说他可以知晓过去未来,他曾经断言:残狼将会成为影响天下大局的一股重要势力。如此一来,不仅江湖中人在搜索关于残狼首领的蛛丝马迹,连北魏王室也暗中派人调查,可仍然一无所获。 “您怀疑过哪些人?”初新对此很好奇。 “江左湘东王妃——人称‘半面妆’的徐昭佩,这是我第一个怀疑的对象。” “徐昭佩?我在江南时总是听闻她与湘东王的故事,听说她姿容不佳,湘东王两三年才与她同房一次。” “正是,湘东王瞎了一目,她就总是化半张脸的妆,以此来报复湘东王的冷落,却也把湘东王越推越远。” “原来如此,可徐昭佩有什么残疾吗?” “真正令人恐惧的残疾永远不在身上,而在一个人的精神,徐昭佩平时看起来很正常,贤淑端庄,有时却疯疯癫癫的,会听到看到一些不存在的事物,做出一些偏激的事来,就好像她的身体里住着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一样。” 初新有些可怜这个女人,也不懂老人为什么会认为她能统率一众可怕的杀手:“残狼多于北地行动,她既然身处南国,又只是一介女流,大师为何会疑心?” “残狼是一个能制造恐慌的组织,两国对峙的局面下,没有比这更好的武器了。残狼在杀女人和幼童时常常一剑毙命,却在男人的死法上花样百出,这也是我疑心残狼首领是女人的一项理由。徐昭佩族人的势力很大,她自己又是湘东王妃,自然很有嫌疑。”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那她的嫌疑又是如何洗脱的呢?” 老人眼中起了奇异的变化,他的话语低沉而悠远:“她来向我求过法,见到她时,我知道我的推测错了。” “为什么?” “因为她怀孕了,将近八个月。” 没有一个母亲愿意用沾满鲜血的双手迎接她新生的婴孩。 不知道为什么,初新替徐昭佩松了一口气。 “后来我忽然想到,在残狼屠刀下牺牲的妇孺并不多,而且她们一般都不是残狼行动的目的,所以残狼首领是女人这一点也被我自己否定了。”这是属于男性的时代,‘古树’这样由女子创立组建的神秘组织毕竟是少数,而且‘古树’也很少行杀伐之事,刺杀始终是男人的强项。 “那您怀疑的第二个人是谁?” 老人自嘲般笑道:“千面人。” 千面人被初新亲手送入了监牢,刚刚才处斩。 “残狼的首领如果这么轻易就被我抓住,那他就不是残狼的首领了。”初新也忍不住笑了。 “绝不是。” “那千面人又有什么残疾呢?”初新曾见过千面人面具后的容貌,并无任何畸形或是缺损。 “一个成天戴着面具摘不下来的人,怎么会没有残疾?” 想起那个一直扮演着别人的可怜虫,初新的内心很复杂,他不禁想,如果自己身处原始野蛮的部落之中,生生世世是酋长和巫觋的奴仆,自己会怎么办。 “第三个人,则是万顺王元欢。”老人的眼里起了一层雾,一层迷雾。 “绝不是他,那天我亲眼见到有三名残狼的刺客向他行刺。”初新斩钉截铁地说道,他仍记得池塘中那三根诡异的苇管,元欢的左手还负了剑伤。 “的确,我也见到了,我本想出手搭救,但你们两人已足够应付,便不必多此一举了。”老人还想说些什么,却又咽回了肚子里。 “元欢残在何处呢,莫非是他总微笑着?”初新拿起一块屋瓦,端在手里注视良久,若有所思道。老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从怀里掏出一叠纸,稍加整理,将有字的几张放在一块儿,把空白的几张堆在上面。 “这也是摩诃迦叶练功的窍门吗?”初新问道。 “想要吗?想要我便送给你。”老人大方地说道。 “我看不懂梵文,要来也没用。”短暂的惊喜后,初新又摇了摇头。 “我这儿有翻译成汉语的。”老人说罢递给初新一张纸,初新喜出望外,放下手中的屋瓦,接过纸张,边看边念道:“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念到这里,初新不念了。 “怎么不念下去了?” “您这不是什么练功的心法,而是佛经。”初新将这张纸单手递还,没好气地说道,惹得老人又哈哈大笑。 “自摩诃迦叶大师之后,禅宗传法就没有立过文字。” 初新如梦初醒:“这么说,刚才您给他们的那几张纸也不是武功心法。” 老人笑而不语。 “您究竟是哪个寺庙的大师?”初新挠挠耳根子,心想面前的“大师”居然随随便便就破了出家人的妄语戒,那可是佛家弟子的基本戒律,也是一条大戒,这哪有一点儿“大师”的样子? “天地间都是我的寺庙。” 初新明白“大师”又在打机锋了,他自知不是“大师”对手,便直奔主题道:“佛陀为防止比丘拿佛法作为骗取衣食乃至荣华富贵的工具而立下妄语戒,你怎敢不遵佛陀教诲?” “我用那几页纸骗来衣食和富贵了吗?” 初新摇头。 “我对那三人侮辱詈骂,用恶言伤人了吗?” 初新摇头。 “我在那纸上造了不实之语,写了不雅之词吗?” 初新摇头。 “那我破妄语戒了吗?” 初新似懂非懂:“那佛陀立这妄语戒是用来干嘛的?” 老人弯曲双指,在初新额头上敲了一下:“你啊,还没开窍。” 什么是“开窍”?大概就是“突然一下子想明白了”,可其中的过程却远没有那么简单。 佛祖在尼连禅河畔苦修六年,用各种苦行折磨身体,考验精神的极限,却仍没有悟道涅槃,直到菩提树下七天七夜的冥想后,他才“突然一下子想明白了”,入定得慧。 老人已经走了。 走的时候,他将那页纸又塞回到初新手里,因为那是他“练习书法的草稿”,留着给初新当作纪念。 “真是个奇怪的老头。”初新端详着纸上的字,不经意抱怨道。 今夜有星无月。 没有月亮的晚上,总让人觉得缺了些什么。 可这缺憾仅属于那些有心情有空闲抬头欣赏夜空的人,有一些人的夜晚从来都很忙碌。 比如郑俨。 北魏皇城巍峨壮丽,而太后的寝宫更是华美辉煌,点着一排排质量上乘的蜡烛,每一支都能燃烧到天明。 寂静的夜里,郑俨总在这里勤奋地耕耘着,这天也不例外。 耕耘耗费着郑俨大量的体力和水分,还需要一些小小的技巧。 郑俨懂得很多这样的技巧,所以他能从众多面首中脱颖而出,他的地位也逐步攀升。 这本身是一种交换,可他们并不愿叫得太直白,而是称作“两情相悦”。 “相悦”已经结束,郑俨需要喝水。桌子上早已摆了两壶水,一壶是清水,另一壶则是茶水。杯盏很小,郑俨索性提起茶壶直接往嘴里灌。他身后是金色薄纱制成的帷幕,透过帷幕能看到一张大床,若隐若现的还有一具炽热的肉体。 帷幕后透过来一句令人酥麻的问话,郑俨手中的茶壶差点滑落。 “你不是郑俨,对吗?”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二十八章 含情出户脚无力 男人总觉得自己很聪明,女人总以为男人很笨。 有时候这都是要命的偏见。 真正智慧的男人从不在女人面前卖弄,只在需要开口时开口,需要做事时做事,而真正机敏的女人也从不小瞧任何男人,甚至偶尔还会装傻来成全男人的自以为是。 郑俨还是紧紧抓住了手中的紫砂茶壶,若是茶壶落地,他的项上人头恐怕也得跟着滚到地上。他的临场应变不算太差,但这种情势下他也只能缄口。 沉默总是击败言语的利器,倘若你想打断一个在你面前滔滔不绝的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不说话。当他发现他的长篇大论没有引起你任何注意的时候,他内心的挫败和颓丧已足够让他闭上嘴。 可这一招仅仅只能对付普通人,问他话的是当朝皇太后,所以他也不得不转动脑筋想着办法,否则紫砂茶壶倒是没碎,他的人头还是保不住。 “你不用惊慌,”帷幕后的人又说话了,在一炷香之前,她的声音还是甜丝丝的,甜到郑俨有些发腻,此刻的话语却满载着国母的威压,郑俨的身子又颤了一阵,“你是真郑俨也好,假郑俨也罢,我都不在乎。” 不在乎? 那她在乎的是什么? 郑俨的胆子大了些,试探着问道:“陛下的意思是?”不久前,胡太后刚刚下令,将所有人对她的称呼从“殿下”改为“陛下”,一个国家有两个陛下,也是一件非常罕见的事情。 “看吧,还叫我陛下,我明明让你呼我小名,你还不快说真话。” “我不是郑俨。”到了这个地步,假郑俨承认得倒是真爽快。 若是女人已知道你在骗她,你最好赶紧坦白。假郑俨明白这个道理。 “来宫里做什么?”帷幕后的人似乎并没有过激的反应,问话的语气还是很柔和。 “爱慕陛下,所以进了宫。”假郑俨已跪下,将脑袋埋在虎皮制成的地毯上。 “胡说。”帷幕后的人忽然轻笑道。 “陛下面前,不敢胡说。” “只有这一个目的?” 假郑俨盯着戳到自己睫毛上的老虎毛发,幽着声音说道:“也希望能得到陛下的赏赐,封个一官半职,光耀门楣。” 他听到笑声,那种带着得意和掌控一切的自信的笑声,地毯上的老虎毛因他的汗珠变得湿黏,他只想让自己的脑袋早点儿离开地面。头颅总是装在脖子上,正放在离地七八尺的地方比较叫人安心。 “郑俨呢?” “死了。” “死了?” “是的,他死了,他不死我又如何能进来?”说“进来”二字时,假郑俨特意换了阴阳怪气的语调,像在提醒胡太后自己巧妙运用的双关手法。 “可你若是不进来,我也不能发现你的秘密。”胡太后的答案更妙,假郑俨这时才明白自己的破绽所在,无论易容如何精妙,嗓音学得如何像,身体的各部位却不能全盘模仿照抄。 可他也没有失掉理智,而是继续着这个微妙的话题:“那陛下以为,是我的秘密值得保守,还是郑俨的秘密更讨您喜欢呢?” 帷幕后的人噗嗤一笑,假郑俨长舒一口气,他知道自己的命保住了。 “我不在乎郑俨是死还是活,我只要一个长得俊俏、体格健壮的男人陪我。换句话说,你是不是郑俨都不重要,只要你听我的话,让我开心,你想得到的自然会得到。” 虽然这副皮相已经陪胡太后度过了数不清的夜阑人静,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仍是第一回碰见。假郑俨在那一晚变成了真郑俨,不过是真郑俨还是假郑俨早已对他不甚重要,他本来就是一个戴惯了面具的人,真实的他早在暗恋的姑娘出嫁那一天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具依靠别人的面容和声音挣扎着向上爬的躯壳。 真正爱你的人不会急着先将身体交付给你或是让你先把身体交给他,只因真正的爱永远始自精神和思想,绝非肉体。 世界上倒是也有不少从肉体发端的情感,人们一般称之为“欲”。 初新又没睡好觉,他起床时就发现自己的四肢还很酸软,昨晚发生的一切就好像噩梦一般:哀鸣的奔马,漆黑的暗箭,屋中的惨呼,还有那个躲在树后的胆小鬼。 也许该去哪里放松放松,远离这座危险的城市,初新看着安静地摆放在桌上的“七月”,这么想着。 三叔的财物还有小半箱摆在他房中,看见这小半箱阿堵物他就来气,可气又气不到任何人头上,三叔并没有逼他花钱,是他自己半是冲动半是见钱眼开地接了这单活。 初新举起“七月”,顺便伸了个懒腰,突然想去城郊转转,可一下楼就察觉到了异样。邻近三桌,有两桌人的眼睛一直安在自己身上,剩下一桌也有两个人有意无意往自己身上瞟。 走了几步换了位置之后,盯着自己看的人更多了,他索性一屁股坐下,吩咐伙计上酒,最近的他在一家酒馆有如此待遇倒是相当难得,既然别人要看,他就让别人看个够。 在这一点上他向来不会脸红害臊。 “初新公子今天要什么酒?” “老规矩,在春天我只喝宜春酒。”嘴上虽这么说,可他也从没有少占其他酒的便宜。 宜春酒以县得名,是晋代宜春县呈献给皇室的贡品,酒味醇美,酒价却昂贵。 “那拿什么下酒?” “女酒。”说完初新又嘿嘿一笑,弄得伙计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只知道有些酒鬼刻意找醉时会拿酒来下酒。 不吃饭菜,光喝酒,酒中掺酒,这是醉得最快的方法。 两坛酒放在初新面前,他拍开封泥,闻闻左边这坛,又闻闻右边这坛,居然开始用酒碗一碗碗交替着盛坛中酒,盛起一碗就灌进嘴里。周围的酒客都惊讶地停住了动作,帮初新数起了碗数。 宜春酒酒劲大,南方特产女酒更是每一坛都窖藏十年以上,味寡淡而后劲凶猛,没到二十碗,初新就一头栽倒在案几上。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一旁的看客感到有些滑稽,但是大家却都没有被逗笑。 有个知名杀手曾讲过,要杀人的人最好不要笑。 一家酒馆仿佛一瞬间小了一圈,所有人好像都往同一个地方凑近了一点儿。 没有人先动手。 没有人敢。 有个川蜀来的小个子环视四周,朗声问道:“我们来这儿是为咯啥子?” “诛杀残狼的头子,除暴安良。”不知是谁应和了一句。 “辣你为啥子不动搜嘛?”小个子留着两撇翘胡子,他一激动就会圆瞪眼睛,把胡子吹得发抖。他虽然不清楚声音的来源,但是他明白,围聚在一家酒馆的这些人和他有着共同的目的。 “他可是残狼的头子……”那声音有些为难了,显然认为第一个动手的人会倒霉。 “瓜怂。”小个子啐了一口,骂道。 “辣你为啥子不动搜嘛?”那声音学起了小个子的口音,把小个子的话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 小个子辩解道自己学的是后发制人的武功,不宜先动手,在座的许多人也附和起来,后发先制的上乘武学一下子多了许多自发的传承者。 小个子的鼻子忽然挨了一拳。 “辣个敢打老子?”看众人纷纷哄笑,小个子拔出了剑,他的剑也有些细小,长不过三尺。等到他鼻子不酸,眼泪不流时,他才看清打他的人正是刚才还趴在桌上的初新。 “听说你习的是后发制人的武功,我倒想讨教讨教。”初新负手而立,他的掌心处渗着一颗颗水珠,头上也冒着白色的雾。他正将喝下去的酒用内力从身体中逼出。小个子没有回答初新的问话,而是悄悄躲到了别人身后。 众酒客又恢复了喝酒吃菜的模样,就好像刚才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只不过偶尔他们还会打量初新,用贪婪的眼光搜索初新的破绽,找寻再次动手的时机。 初新慢慢走到敏跟前,问道:“今天你的客人怎么都这么奇怪?” 敏不耐烦地回答道:“我开酒店,来便是客,都是吃菜喝酒,倒是你,拿酒下酒。人家没说你奇怪,你倒是先责备起人家来了。” 初新“哦”了一声,继续问道:“他们说什么残狼头子,又是怎么回事?” 敏白了初新一眼:“什么残狼啊全狼的,我可不知道。” 初新点了点头,闪身掠出了一家酒馆,他怀里揣了不少钱财,跑几步就扔一点儿,他不用回头也猜得到,刚刚还全挤在一家酒馆喝酒的人,现在已统统火急火燎地跑到了街上。 他不敢回头,怀里的金银也仿佛越来越沉,干脆全都丢到了大路中央,他希望捡钱的民众能帮他阻拦一下身后追赶的人,可他每跑过一个路口,就有几个人会加入追逐的队伍。 “果然不能一下子这么有钱,”他暗忖道,“发财才不过七天就摊上这么倒霉的事情。” 敏在同他说话时,已在他的手掌上比划了几个字:洛阳遍传,汝是残狼首领。 此时此刻,不知有多少“仁人志士”想要杀他,扬名立万呢!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二十九章 岸阔樯稀波渺茫 人群让成了两拨,人群中驶出一辆马车。 铜驼大街南北走向,马车由北往南赶。 车厢不如三叔的马车宽敞,装饰也没有三叔的马车华贵,可来得却比三叔的马车及时。 初新在马车经过的一瞬间就攀上了车厢,赶车人不仅没有放慢速度,反而在马屁股上抽了三鞭,初新就挂在车厢一侧,看着马车后面的人群越来越小,喊声也越来越轻,直到不再听见。 马车出了城门,站岗的兵卒好像也懒得搭理这辆奇怪的马车,还有那个用奇怪的姿势搭车的人。 出了宣阳城门,就到了洛河河畔。 马车的速度变慢了,赶车人的头压在斗笠下,看不分明,可初新贴在车厢处的脊背却有些发凉,他总感觉车厢里藏了些什么东西。 三把尖刀从车厢中扎了出来,刺的是初新的腰。尖刀又快又利,捅进腰部就能马上夺走一个人所有的反抗能力,且不至于让其丧命。 看来他们更喜欢一个活蹦乱跳的初新,初新受宠若惊,双手紧抓车厢上沿,双足一蹬,像被风吹起的幕帘一样,避过了三把尖刀的第一轮攻势。 刀尖仿佛长了眼睛,从厚厚的木板连接处又一次刺出,初新没办法,只能松开双手,摔在满是碎石的洛河畔,滚了三圈才止住了身形。衣服沾了泥,长满了新生的破洞,有几个破洞里渗出了血。 咬牙忍痛的工夫,马车调转了方向,朝他直冲而来。 初新站定,竟没有躲闪。 赶马人的鞭子又落下,马喘着粗气,马蹄急促而沉重。 这是一匹健壮的青鬃马,没有血肉之躯能受得了它的蹬踏。 它已在初新面前扬起了前蹄。 初新看到的,只有它肥硕的肚子。 青鬃马发了疯一般嘶鸣着,因为有人在它肚子上扎了一剑,整辆马车失去了控制,赶车人及时跳下车,可也在碎石滩里吃了些苦头,车厢内的三把尖刀却迟迟没有出现。 趁着赶车人挣扎着起身时,初新把“七月”架在了他的咽喉处。 “残狼首领名不虚传,要抓一个活的你真是太难了。”赶车人的斗笠还斜斜地遮在发髻处,他四肢张开,躺成一个“大”字,看起来无比轻松舒坦,就好像被用剑威胁的人不是他,而是初新一样。 “你好像一点儿也不慌张?”初新对他这副态度感到很惊讶。 “我死了便死了,只需要你手上一个动作,我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而你呢?你现在可是连个安稳觉都睡不了。”说着,赶车人翘起了左腿,搁在支起的右腿上,全然没有在意喉咙处的剑锋。 初新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在理,不要说睡觉了,就连吃顿饭他都得提心吊胆的,一句很笨的话脱口而出:“我不是残狼的首领。” 赶车人哈哈大笑道:“我知道你很可能不是,否则我的喉管早就被割开了。” 斗笠盖在他脸上,他的脖子像极了一只被拔掉毛的鸡身上的皮,有一粒粒小小的疙瘩,偏白的皮肤下流淌着青与红两股颜色。初新知道,青色的是流往心脏的血液,红色的则是从心脏流出的血,只要他顺着红色的踪迹刺入,鲜血马上就会喷涌而出。 可他还是把剑收回了剑鞘,他不杀人,他不喜欢杀人。 “既然知道,为什么你们还想杀我?” “杀你?我们可不想让你死!”赶车人笑得更加放肆,他的手激动地拍打着周身的碎石,擦伤越多,他反倒越兴奋,“你活着我们才有钱拿,你活着我们才能在江湖中成名。” “我不是残狼的头子,我甚至不是残狼的一员,你们就算抓到我也没有用。”初新不想再争辩下去,那三把尖刀很快会回转,还有很多想要杀他或是抓他的人也会出现。 “你是什么有时候并不重要,别人认为你是什么才决定你有多少价值。”这句话的确刺到了初新的要害,他忽然觉得很疲惫,只想找个无人的角落吃上几块牛肉,睡个回笼觉。 身后有阵劲风袭来,初新拔剑抵挡,却发现那不过是赶车人扔来的斗笠,轻轻一碰就落到了地上。 “看,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你现在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赶车人还是躺在原地,闭着眼睛,沐浴着洛河河畔湿润的空气,享受着春末温暖的阳光。 初新则完全不同,刚才的拔剑竟似耗损了他大半的气力,他惊惶地调整着呼吸,却发现自己被几队不知从哪里冒出的人包围了,洛城今早没有起雾,更何况已近日中,可这些人好像是凭空现身,初新全然没有察觉。 是他的感官变得迟钝了,还是他的神经太过紧绷了? 他们一步步地走近,步子很小,走得很慢,可他们每前进一寸,初新就不得不向后让一尺。 他背后就是宽阔深长的洛河,他离洛河奔流的河水的距离不过丈余,他后退的每一步都会让一些碎石滚入裹挟着沙子与泥土的江流中。几处擦伤与淤青还隐隐作痛,这让他有些懊恼,因为他出剑的速度一定会被疼痛所影响。 包围圈仍在缩小,他想为自己辩解,却又疲倦得说不出话来,他知道赶车人说的是对的,只要人们认定他是残狼的首领,他就永远要忍受这个名头带给他的诅咒。他望向了赶车人,赶车人却已不见,不知是躲在人群中,还是隐没在哪束草后面。 离他三丈处有一丛杂草,他身侧有一丛草,距他最近的人脚边也踩着一小团草。 一团小小的草里是不是也能藏下一个大活人呢? 初新的恐惧又涌上了心头。 在场任何人都能坐下,甚至躺下,可他不行。 他必须盯住每一只握刀的手,必须留意每一柄剑的动向。 他忽然想起十年前与师兄弟切磋比试时,他也是这样凝视着对手的剑,凝视着剑尖,可往往看得越是仔细,越是认真,最后输的可能性反而越大,因为一个人在高度紧张的时候总是使不出什么灵巧的剑招,总是容易漏掉对手的其他动作。 有两束暗器从两侧打来,初新的反应仍然很快,但已不够及时。 及时和快本就是两个概念。 他的右臂中了一记暗器,打入时就好像蚊子叮咬了一口,痒痒的,甚至有些舒服。 可别忘了,蚊子吸食的是一个人的血液。 据说在遥远的南方,比江南还要南边的地方,那里的蚊子像麻雀一样大,几十只蚊子就能很快把一个人的血吸干。 这种暗器就如同麻雀大小的蚊子般危险,它能蚕食人的精力和意志。 初新的右臂已经开始失去力量。 包围圈又窄了,有两三个人正打算向他冲来,初新叹了一口气,叹到肺部的空气几乎全部被挤压出身体。 人在穷途时能潦倒落魄到什么境地,他总算是尝到了一点味道。 他深吸了一口气,迅速后退,一头栽进了洛河水里。 肃穆的人群炸开了锅,他们快步凑上前,站在湍急的河流旁,想等初新探出脑袋。 “你会游泳吗?”一个人问另一个人。 “不会。”另一个人坦白道。 “那你会吗?”问话的那个人又问起了第三个人,第三个人的回答和第二个人一样。 “这么说来,他应该也不会游泳。” 人群里有人提出了异议:“如果他会游泳,该怎么办?” 这时,赶车人居然从人堆里挤了出来,他大声喊着“我有办法”,手里拿着被他捡回来的斗笠。 “你有什么好主意?” 在这么多人的挤搡下,赶车人热得额头沁出了汗,他拿斗笠当作扇子,边扇边说道:“我们可以分两批行事,一批蹲守在洛阳,另一批沿着洛河骑马往下游赶。他若是活着,一定会回洛阳的一家酒馆。”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赶车人微笑着回答道。 “那骑马往下游赶的那批人是干嘛的?找他的尸首?” 赶车人点头道:“正是。” “可若是一直找不到,岂非一直要往下游赶?这么找下去我就得回我齐鲁老家了。” 人群里荡开一阵散漫的哄笑。 赶车人不慌不忙地说道:“这好办。”说完便抬脚将刚才回答不会游泳的两个人踢下了洛河,人群又是一阵骚动,赶车人示意让众人安静。 “到时找到他们二人的尸体,再往前行十里地就可以回转了,别忘了,我们可是为中原武林除掉祸害,两位兄弟会理解我们的苦心的。” 议论者对赶车人的讨伐消散了,反倒个个义愤填膺起来,他们谴责无良的残狼,更谴责无良的初新统率着一支无良的杀手部队。巧立名目是很重要的,因为名目能让本来上不了台面的事情变得光明正大,只要有合适的借口,如大义,如牺牲,所有罪恶都会被洛河水冲刷殆尽。 赶车人又戴上了斗笠,低着头,就没有人看得清他的脸,即使他摘下斗笠,也不会有很多人注意到他,因为他实在长得普通,不起眼,不算英俊,也说不上丑。 一进城门,他就混入了千百个戴斗笠的洛城人之中,再没有谁分辨得出。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三十章 旋煎白雪试新茶 疼痛,头颅仿佛要裂开。 这是小黑醒来时最先得到的体会。 通过各处涌来的阵痛,他能清点出四肢的伤口数目,他甚至能隐约感觉到自己的右臂被穿了个孔洞。 那双眼睛正盯着他,一如既往,只不过换了个位置,裹着被子坐到了旁边的短榻上,躺在床中央的人变成了小黑。 小黑想支起身子,却办不到,他望着天花板,茫然地问道:“我昏迷了多久?” “八九个时辰而已,受了严重的伤,这么快就能醒过来,的确很难得。你的身体素质和意志力都远超常人。”眼睛吩咐女侍帮小黑擦拭,小黑发现这些女侍都用面纱蒙着脸,面纱下却透出诱人的面庞,她们的身体裹得很严实,可小黑还是想象得到,素色的长袍下躲藏着的成熟的胴体。 他不禁猜测,那双可怖的眼睛到底拥有多么强烈的欲望? 这具残缺的苍白的营养不佳的身躯真的属于羌胡的领民酋长尔朱荣吗? “多谢……”小黑想起自己还没有道过谢,尔朱荣却摆摆手,打断了他。 “我遇到过比你更糟的情况,有人救了我,我救你也只是对她恩情的一种报偿。”尔朱荣的目光第一次变钝了,起码在小黑的印象中,尔朱荣的眼神一直像是剑的锋芒,此刻那柄剑却像收入了剑鞘。 目光为什么会变得迟缓、麻木,只有尔朱荣自己明白。他能回忆起他的爱马“逐风”口吐白沫,倒在火光映照的雪地中,时至今日他还能清楚地说出身体砸入积雪,碰触雪层中的砾石,眼角余光瞥见牧人的大帐是什么感受。 那意味着他还能活下去,那意味着他还得活下去。 “逐风”力竭而死,在它死之前,它将身负重伤的主人驮送至了另一处游牧部落,它的主人一滴眼泪也没有掉。尔朱荣忽然用一种很奇怪的语调问小黑:“你可知我昏迷了多久才醒来?” 小黑的泪痣轻微地跳动着,他不明白尔朱荣问话的含义。 他只能摇头。 “我一刻也没有昏睡。”尔朱荣又恢复了那种凌厉的神色,因为他要让自己时刻记住曾经忍受的疼痛和屈辱,正是那些让他的眼眸有了威慑凡人、洞悉真相的能力。 小黑的瞳孔收缩。 怎样可怕的意志才能支持一个人在受了严重的伤之后一刻都不倒下?小黑不敢问,直到此刻他才不得不相信,只有眼前的人才配得上“尔朱荣”这个响当当的名字。 可他为什么又把这个名字拱手让给一个窝囊废呢?小黑没有开口,他要摸清其中原委,除掉尔朱荣和那三个知晓尔朱荣身份的人,将那个窝囊废扶植为真正的尔朱荣。 尔朱荣吩咐女侍退下,扯了扯有些松垮的棉被,压低嗓音问道:“你为什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小黑努力地仰起脖子,边说边涕泣道:“残狼首领率众袭击了我们,三叔下落不明,我拼死逃出想来求援……” “是吗?残狼居然知道三叔庄园的位置?”尔朱荣面无表情地看着流泪的小黑,偶尔会暗暗赞叹小黑的泪痣生得巧妙,让小黑的眼泪充满了悲伤与哀恸。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庄园的位置会被外人知晓……”在三叔用小刀刻划出小黑满身的伤口时,小黑就想好了所有可能的应答,说“不知道”“不清楚”之类的词往往比罗织精密的谎言要可信得多。 他毕竟还很虚弱,没说几句话就又气喘吁吁,将仰起的脖子重新安放回枕头之中,也能顺便躲避尔朱荣的目光。 “你在撒谎。” “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 “残狼的首领正是你们派去一家酒馆花钱的那个年轻人,他昨天在郑府喝酒,一直喝到黄昏,怎么会有空袭击你们?”这句话倒是让小黑又把脖子使劲地仰了起来。 “是他?” “洛阳城内已经传遍了。” 小黑忽然大声辩驳道:“不可能,不可能是他。” “为什么不可能?” “他用的是一柄青铜剑,残狼的首领用的却是一柄精钢长剑。” 画鬼面具、纯白衣袍、精钢长剑,正是统治了尔朱荣十多年的梦魇,他永远不会忘记。他自然也清楚初新在十多年前还没有统领残狼、瓦解尔朱部族的能力,他只是想藉此试探小黑。一旦小黑把矛头引向初新,便可断定小黑说的都是谎话。 可他显然低估了小黑的本事,三叔看重的也正是小黑的忠诚和高超的应变能力。 “现在去三叔的庄园恐怕已太迟了。”尔朱荣的话里没有遗憾,没有自责,冷淡得仿佛置身事外。 “的确太迟了,”小黑则面带愧疚,“若是我没有昏过去,或许还来得及……” “这并不怪你,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人算不如天算。” “那现在该怎么办?” “就算迟了,还是得去看看。”尔朱荣不紧不慢地说道。小黑暗中窃喜,因为将尔朱荣引到三叔的庄园本就是三叔的安排,他现在已慢慢钻入了三叔为他设下的圈套。 可小黑还是要假惺惺地劝阻一下,才能让圈套显得不那么像圈套:“不要去了吧,可能残狼的部众还在那里也说不定。” “我说过,有些事情,人算不如天算。” 小黑从不相信命运这样东西能操纵人的成败,关于一件事能否完成,他只认可三种要素:周密的计划、严格的执行、灵活的应变。 之后他只需要按照计划,一个接一个地揪出知晓尔朱荣身份的三个人就可以了。 他很快会明白,造化是弄人的。 正因造化弄人,许多人信命,他们不喜欢别人嘶吼“我命由我不由天”,他们喜欢算命。 白马寺的宝公大师便是一位算命的高手。 世人传言,宝公大师通晓过去未来,尤其擅长相人,他的相人之术甚至比东汉末年断言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许邵还要出色。不过能算得命数的人往往会遭受奇怪的诅咒,有些长得丑,有些活不长,有些穷得吃不饱,有些绝子又绝孙。宝公大师是个和尚,相貌骇人,算是占了好几条。在有求于宝公大师时,人们趋之若鹜,倘若没有算命的考虑时,又唯恐避之不及,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元欢经常与宝公大师闲谈,从不算命,从不看相,也从没有对宝公大师奇形怪状的脸和脑袋上的几颗肉瘤皱过眉头,他永远带着亲和的微笑,风度翩翩,谈吐得体。 “王爷常来敝寺看望老僧,向老僧求法,老僧实在愧不敢当。”宝公大师半闭着眼,双手合十道。 “大师说的哪里话,元欢赋闲在家,整日无聊,不如来白马寺聆听大师妙音,也好打发时间。”元欢替宝公大师倒满了杯中的茶水,仿佛做客的不是他,而是宝公大师。 “老僧一直有个疑问。”宝公大师低了低头,像在表达对元欢为他倒茶的谢意,又像是在征求元欢的许可,好让他说出自己的疑问。 “大师请讲。” “世人皆知老僧可通晓过去与将来,都想得我告知,为何王爷从未提起,只同老僧谈论佛法和一些当下发生的事情?” 元欢抿了一口杯中的热茶,悠然道:“大师如何能得知过去与将来?” 宝公大师不语,意为“天机不可泄露”,元欢知道自己问不出什么结果,马上接着说道:“预知未来,测算过往,对我而言也并非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哦?”宝公大师微微睁开眼睛,挤得眉骨处的肉瘤起伏了一阵。 “须知一个人目前是什么样子同那个人的经历息息相关,既然他的过去能够决定他的现在,那从他现在的境况中也能窥知他过去的一二。” “说得对,有果必有因。” “将来更不必说,街巷俚语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之谈,虽是有些夸张,但一个人当下的优劣、格局和所处环境的确能够对他以后产生巨大的影响。” “这叫有因必有果。” 元欢颔首微笑:“所以我不必问大师过去未来,我只关心现在发生的事情。” 宝公大师问道:“那王爷现在关心的事情是什么?” “大师不妨猜猜?” 宝公大师摇头道:“老僧只知来从何处来,去往何处去,对于现在的事情却是半点儿不知。” “相人难道不是现在的事情?” 宝公大师失笑道:“那自然是的。” “实不相瞒,元欢今日是想请大师帮我相一个人。” 宝公大师耳垂处的肉瘤也跟着颤了颤:“王爷相邀,却之不恭。” “此人新来洛阳,却闹得全城沸沸扬扬,今早出城,目前已不知去向。” “有所耳闻,可否告知名姓?” 元欢用手指蘸水,在案几上写道:“初新,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听罢,宝公大师一口喝光了杯中的茶,只留下几片茶叶粘在杯壁处,指着茶叶道:“这便是他。” 元欢不解,问道:“这茶叶是他还是这杯盏是他?” “茶叶是他,杯盏却是你。” 宝公大师的相人之术从没有出过差错,这次也一样。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三十一章 素衣莫起风尘叹 宝公大师已飘然而去,留下元欢独自在寂静的堂屋中沉思。 元欢突然拿起装清水的水壶,小心翼翼地将水倒入杯里,想将这几片茶叶冲洗掉。水是白马寺僧人在冰雪消融时于屋檐下用水桶接的,是“无根之水”,据说是水中的上品。 现在,雪水又被煮成了热水。 热水触到茶叶时,茶叶会被带离杯壁,在杯底沉浮,可一旦要倒掉茶水,茶叶便又生了根似地粘住。 元欢连续冲洗了二十多次,终于将所有残余的茶叶与杯盏彻底分开了。 他完全可以用手指将茶叶抠出来,可他不愿意。 如果茶叶也有精神,也有意志,那么他就要将茶叶的精神和意志完全摧毁,因为他并不屑于肉体的臣服。 面对茶叶的顽固,他有些恼怒,后颈处升腾着一股燥热,但他还是轻易地压制住了坏情绪,微笑着离开了白马寺。 有些人真实的心情,你永远无法窥知,他们眼中藏了一片大海,可以容纳江河大川,落入区区一颗石头根本无法激起任何的风浪;有些人则不同,就算是全身各处都无法动弹,所有的情感都被压抑,也能发现他的眼睛永远闪烁,永远说着话,永远装满爱与恨。 站在鲁胜班身后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浑身缠绕着不同色彩的麻布,仿佛是路过一个集市时东拉西扯拼凑而成的,他的脸更是用长条的麻布包了个严实,只露出了双眸。更让人迷惑的是他的剑,从剑柄到剑鞘都缠着细布条。 鲁胜班的住处地势偏高,干燥、温暖,和大多数老人的居住喜好一样。他的房间里没有窗户,夏天会变得很闷,但他是个固执倔强的木匠,并不在乎闷与热。他制作剑鞘时喜欢直直地站立着,尽管他的驼背已不容许他的上身与下身平行共存。 他做了很多剑鞘和刀鞘,各种式样的都有,杂乱地丢在一旁。他工作时用的案几角落积满了木屑,他的脚边木屑的数量还要再多些,可鲁胜班却毫不在意,他甚至连身后幽灵般出现缠满布条的人都不搭理。 他正在雕刻一块木头上的花纹。 睚眦,鳞虫之长龙与豺狼结合后生下的孩子,性情刚烈,凶猛嗜杀,恩仇必报。传说商代末年,睚眦曾同姜子牙一起辅佐武王击败帝辛,事成之后却不辞而别,武王为了纪念睚眦的恩情,命令匠人把睚眦像铸在刀剑的龙吞口。 鲁胜班雕刻的,正是睚眦的像。 “我以为你只会制作剑鞘和刀鞘。”缠满布条的人的嘴被一块淡蓝色的布遮挡,说话时也像一尊泥像,一动不动。 “做剑柄比做剑鞘要容易得多。”鲁胜班手上动作不停,脑袋却僵硬地转了转。 “为什么?” “因为剑柄只须与剑身连接,而剑鞘却要能将剑锋藏起。” 鲁胜班仍然弓着腰,一心扑在木头上,缠满布条的人就静静地在他身后等。 等人的人在等,被等的人也同样在等,等待的滋味多数时候总是不太好。 “你是来请我制作剑鞘的?”鲁胜班先开口。 “不是。” “那你是来杀我的?”鲁胜班的语调平静,他说话时的口气竟似没有任何起伏变化。 “也不是。”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你来我处究竟意欲何为?”鲁胜班雕刻好了睚眦的眼睛,吹了吹留在上面的木屑。 “劝你离开洛阳。” 缠满布条的人的回答让鲁胜班很意外,鲁胜班的反应也并不在他的意料之中。 鲁胜班忽然放声大笑,边笑边拖长气息,到最后剧烈地咳嗽着。 “你之前把我丢在这里自生自灭,现在却又回来劝我离开,我这身老骨头是否太贱了?” 缠满布条的人略作迟疑,回答道:“那感觉的确不太好。” “我不会走的,向阳子要我的命,随时可以来取。”鲁胜班的刻刀又撬开了一痕木片,他正要刻睚眦的嘴巴。 “恐怕向阳子就是想让你等,让你饱尝恐惧的折磨,让你在死之前无法安宁。你若是留在洛阳,岂不是正中下怀?” “你这样的人都敢留在洛阳,我为什么不行?” 缠满布条的人说不出话了。 睚眦的嘴和牙都刻好了,剑柄的雏形已显现,龙吞口处有一道凹槽,那里便是安放剑身的位置,可鲁胜班却装填进一段长不过一尺的木片,削尖以后,用手指探了探锋利程度。 手指被扎出了血,这让鲁胜班很满意,他将这把木制的短剑收进了木制的剑鞘。 “如果向阳子来了,我就用这把剑杀了他。” “木剑?” 鲁胜班转过身,就看见缠满布条的脸上唯一露出的眼睛里藏满的疑惑。 “你可知道我是谁?”鲁胜班的表情因为某些情绪变得扭曲,他仍然弯着腰,仰着脑袋在说话,没等缠满布条的人反应过来,他又自说自话道:“我就是那个刺瞎了向阳子双眼的人。” 他开始握着剑鞘手舞足蹈,样子很像三苗之地祈求神祗的巫觋,和拿桃木剑驱邪的道士也有几分相仿,剑挥动得很慢,甚至有些僵硬,就像鲁胜班因为时光的摧残弯成数截的躯干一样。 “你疯了。” 鲁胜班似已听不到,口中念念有词,就好像他真的在施咒。 那古怪的咒语似乎也在说他会用这把木剑夺走向阳子的生命。 缠满布条的人叹了口气,叹息声或许没有透过麻布传递到鲁胜班耳中,或许他听到了,却已麻木。 在精神的重压下,人终有崩溃的一刻。 即使不间断地切削着木头,即使用工作的方式分散对恐惧的注意力,鲁胜班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惩罚。犯下的错误是罪恶的种子,不仅会引起他人的敌视,还会遭受自己内心越来越深重的谴责。 缠满布条的人缓缓走出了屋子,屋外有阳光,不算太刺眼,却让他有些睁不开双目。 满城都是他的敌人,他不得不蒙起脸。 他就是被认为是残狼首领的初新,从滔滔的洛河水中逃出生天的初新。 他是生在江南泽国的孩子,拥有上天赋予的良好水性,寻常的河流困不住他。 可他还是有种在茫茫大海中不断下沉的感觉,尤其在他回忆起戴斗笠的赶车人说的话时。人们并不在乎初新是否真的是残狼的首领,人们在乎的是初新作为残狼的首领能给他们带去什么好处。 有的人想杀了他,这样可以快速在江湖中成名,甚至能藉此于朝堂中混碗饭吃,有的人想活捉他,想依靠他统领天下最可怕的刺客组织,难度虽大,但毫无疑问,任何拥有残狼力量的人都能一跃成为中原举足轻重的枭雄。 这就是世人眼中,初新能带来的好处。 多数世人要的不是真相,而是好处。 初新本不想再回洛阳,可他还有一些事没有做完,比如和敏道声别,将晴送回三叔的庄园,把关于假币源头不多的线索和自己身处嫌疑之地的情况告诉三叔。 用布条缠起“七月”的剑身时,初新记起被死亡威胁着的鲁胜班,心里有些愧疚,想来看看他有没有离开洛城,却目睹了他疯疯癫癫的模样。 再待在鲁胜班密不透风的的屋子里,初新会不会也被折磨得发疯? 他没有顺着这个问题想下去,因为他看到不远处的巷弄里有个瘦弱的男孩正受着欺侮,一名身材高大的汉子揪住男孩的头发,将他狠狠地摔在了墙根处。 初新身形闪动,已经拦在了汉子跟前。 汉子比初新估计的还要高,还要健壮,他完全是俯视着初新的头顶说话的:“不要搅扰大爷的兴致。” “欺负一个孩子也算你的兴致?” “他想偷我的东西,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歪念头,长大怎么得了?我是在教育他,教育他就是本大爷的兴致。”大汉说着抓住初新身上的布,想把初新拉扯开,初新左手持剑,用裹着布条的剑柄点了点大汉的手背,示意让他不要妄动。 “你已算是教训过他了,就不要再动手了。” 大汉本不想与这满脸裹着布条的怪人纠缠,可初新的态度惹他厌烦,他索性一拳朝初新的面门打去。 他始终坚信他的拳头要比他的话语有说服力。 这一拳势大力沉,光是拳风就卷动了初新脸上垂下的几根破布条。 拳头砸在了初新脸上。 大汉忽然感觉一阵剧痛从小腹极速蔓延至全身,紧接着,他发现他的拳头失去了力量。 他所拥有的毕竟只是蛮力,他面对的人却懂得上百种招数和技巧。他怎么也想不到,初新在他小腹上捅的这一下靠的仅仅是剑柄,拿剑的手也只是不常用的左手。 他的右手现在还不听使唤,因为有只“蚊子”曾在他的手臂上叮了一口。 大汉捂着肚子踉跄离开了,初新弯下腰去,想看看孩子的伤势,可幽暗的巷弄里居然慢悠悠地飞出一只斗笠,初新左手一挥,斗笠便落到了地上。 可紧接着斗笠飞来的,却是一人,一剑。 平凡的人,平凡的剑。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三十二章 相看白刃血纷纷 “平凡”是一种危险的东西。 平凡蕴含于学者的竹简书页中,寄托在士卒的刀枪剑戟里,平凡是柴米油盐,是锅碗瓢盆,是一切见到却熟视无睹的东西。 一个人习惯于平凡不要紧,若是屈从于平凡,那么他就将变得庸碌,变得一无是处。同样,一个人如果对身边的平凡视而不见,他也会付出轻敌的代价。 这不出任何话。 你的右手怎么突然能动弹了,他本想这么问,他想不通是什么让初新的右手恢复了知觉,是那上面大大小小的伤痕?还是慢慢凝固的暗红色液体?抑或是孩子扔的那块小石头? 初新读懂了赶车人的困惑,可他回答不了,他也说不出原因,他只知道那颗石头砸中他的手臂时,他感受到了疼痛。 从来没有疼痛让他如此欣喜。 疼痛让他清醒,疼痛让他深切地感受到他还活着。 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只要活着,只要不放弃,就一定会有赢的机会。 初新牵着孩子缓缓离开了,孩子是个可怜的孤儿,他打算把孩子托付给敏照顾,在一家酒馆做个小伙计,敏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一定不会推辞。 赶车人平躺在地上,躺在那处臊臭的水渍旁,他望见的天空很狭窄,他的呼吸略微有些困难。他像条受伤的野狗一样,张着嘴,伸着舌头,努力地喘息。 他的斗笠摆放在肚子上。 初新轻轻啄了赶车人双手双脚一共十三处穴道,十处用来封住他的行动,三处用来化解他体内的淤血。 初新本可以杀了赶车人,省去一个大麻烦,可他不愿意,因为他知道这是区分人和狗的一条重要规则:狗可以把人看作狗,但是在人的眼中,人就是人,不是狗,更不是什么其他低贱的东西。 他走的时候只留下一句话:“希望找到你的同伴能够把你当人看待。”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三十三章 西出阳关无故人 一家酒馆的酒客一如既往的多,一如既往的喧哗吵闹,他们出手大方,丢出钱币买酒时从不讨价还价。他们之中有南国的丝绸商和地主,也有漠北的胡贾和马贩子,甚至还有一些说不出来处的黑面卷发人,据说是自南海海外来到中原猎奇的冒险家,很可能是哪个国家的皇室成员。 他们的富有和爱好炫耀,造就了洛阳城畸形的奢华与繁荣。这是一座耐受不了战争的城市,不像另一处古都长安,洛阳四面的地理环境不适合防守。不过好在人们并没有将洛城视作什么避风港,而是更多地在享受和攀比中倾注热情,这也顺带养活了四面八方涌来的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小姜就是在遍地金银中成长苟活的孤儿之一,他今天很不走运,连续对四个人行窃却一无所获,第五个人甚至把他殴打了一顿。正当他准备挨完打之后就收手时,一个满脸用布条缠绕的“鬼怪”却帮他教训了揍他的人,后来“鬼怪”又同一个戴斗笠的男人一会儿打架一会儿聊天,最后一拳击倒了对手,牵着他离开了那条阴暗的巷弄。 小姜觉得自己一定在做梦,尤其当“鬼怪”把自己带到了一家酒馆门口的时候。他经常路过一家酒馆,经常在一家酒馆门口得手,因为从酒馆中出来的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富豪,就算是杀父仇人立在他们面前,他们可能也会将之当作患难与共的好朋友。小姜记得有一回他把手伸进一个醉鬼的怀里时,那醉鬼居然激动地要来拥抱自己,嘴里还喃喃着奇怪而又悦耳的名字。 他记得有一个名字叫“小萍”。 他兀自想:世界上居然还有“小”这种姓氏? 他当然不会知道“小萍”是洛阳最有名的歌妓之一,甜美温婉,惹无数男人心醉。在小姜心里,洛阳最好看的人就是一家酒馆的女主人,他每次路过一家酒馆都会往柜台处瞅一眼,如果能看到蹙眉沉思的敏,他就会安心不少,倘若没有见到,他总会觉得今天少了很多收获。 就算偷了再多东西,也弥补不了这种缺憾。 可他从没想过要进到一家酒馆中同她打声招呼,所以当“鬼怪”牵着他的手来到门口时,小姜反而羞赧得想挣开初新的手。他想,如果要面对面见她的话,起码等他买得起一身好衣裳,等他洗一个热水澡,等他长得同“鬼怪”差不多高。 但他不懂,有些事情来不及等待,“来日方长”是一句很有迷惑性的话。 “怎么了,你不喜欢这个地方?”“鬼怪”蹲下身子问小姜。 小姜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那你就是不喜欢坐在柜台的那个人咯?”“鬼怪”笑出了声,像是自己被自己逗乐了。 小姜的头摇得更快了。 小姜忽然问“鬼怪”:“我能跟你走吗?我想跟你学本领。” “鬼怪”摇摇头:“不要觉得什么事情都像偷东西一样简单,我身上的本领是一时半会儿学不走的。” “那你能带我走吗?” “不能。”“鬼怪”的回答很干脆。 “为什么?” “鬼怪”没有再说什么,除了沉默,他没有更好的应答。 酒馆门口人来人往,时常有人朝“鬼怪”上下打量,可没有人想得到这个怪人就是传闻中残狼的首领——初新,即使是听从赶车人的话语提前蹲守在一家酒馆的人也不曾起疑心,因为他们都认为初新不会如此愚蠢,不可能打扮得这么显眼。 良久不语后,初新压低声音解释道:“有很多人在追杀我。” 小姜在一些方面的心智成熟得很早,他也收敛了声音问道:“他们为什么要追杀你,因为你是鬼吗?” 初新听罢一愣,随即又笑了一阵:“是啊,他们都怕我,所以他们要追杀我。” 小姜听不懂,他一直认为只有害怕的人才会逃窜,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鬼怪”反倒因为别人惧怕而奔逃。 他不知道人类会因为害怕而生出憎恶,越是令人感到惧怕的东西,越要斩草除根。 “以后你要听那位姐姐的话,不要再偷东西了。”初新指着柜台处的敏,对小姜说道。 “不偷东西,我怎么填饱肚子呢?” “她会告诉你该怎么做的。” 虽然很不情愿,可小姜还是怯生生地跟着初新走了进去。这么一个怪人走进店里,敏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小姜面对冷冰冰的敏,变得愈加胆怯,步伐越迈越小,初新好不容易才将他拖到了柜台前。 初新轻声对敏说道:“帮我一个忙。” “这种时候你都敢回来?”敏用手支着下巴,瞪了初新一眼。 虽然脸上蒙了布,初新还是嬉皮笑脸地回答道:“你答应帮我,我马上就走。” “又要我卖你什么面子?” “替我照顾他。”初新把小姜拽到身边,摸着小姜的脑袋道。 “这孩子是谁?” 小姜本想回答敏,可话到嘴边却开不了口,不得不把头低了下去。 “他叫小姜,他救过我一命。” 小姜不知道自己何时救过“鬼怪”,他只是向赶车人扔了一块石头,被赶车人躲开后砸中了“鬼怪”。 “他把你从洛河里捞了出来?”敏淡淡地问道。 初新被敏奇怪的幽默感逗笑了,解释道:“那倒没有,是我自己游上岸的。你知道的,我的水性并不差。” “淹死的大部分都是水性好的人。” 初新和敏都不说话了。敏记起阿青死讯被同乡捎来的那天,从不喝酒的她在屋顶把自己灌了个烂醉;初新则回忆起了阿青的尸体在浅滩被发现时的样子,原本清秀的脸变得浮肿古怪,仅靠身上青色的衣服分辨身份。 阿青是自杀的,她选择了江南儿女心目中最浪漫动人的死法,希望能够与山川河流融为一体,可素来喜欢干净体面的她没想到,自己死后的样子连初新都很难认得出。 “我答应你,让他在厨房打下手吧。” “多谢。” 初新把小姜推到了敏身旁,小姜有些局促地摩挲着衣角,不敢抬起头。敏打量着小姜的穿着,喃喃道:“看来,是个和阿青一样苦命的孩子。” “他或许比阿青幸运得多。” 初新不想再拾起那段痛苦的记忆,主动岔开了话题:“很久没有和你切磋了,你还记得我们上一次交手是什么时候吗?” 敏掰了掰手指,嘀咕道:“好像是四年前的事情了。” “四年六个月零三天,后来你就离开了江南。” “你记得这么清楚?” “有些时候我的记性特别好。”初新仰头憨笑道。 “你问这个干嘛?” “我想临走前再和你比试比试。” 敏摇头道:“很早以前我就打不过你了。” 初新把自己的右臂伸给敏看,敏差一点叫出了声。他的右臂全是血痕和凝块,有几道伤口还吞吐着鲜红的液体,若不是杂乱堆叠的布条和刻意拉扯遮挡的布块,无论是谁都能注意到这条伤臂。 “拖着这么一条手臂,谁胜谁负就难说了。” 敏没有再拒绝,因为她了解初新的脾气,他一旦决定要做什么事情就绝对会固执到底。 “什么时候?” 初新指了指脚下:“不如就现在,就在这里。” “就在这里?”敏再也忍不住,喊出了声。 这一声自然引来了不少酒客的关注。 初新已拔剑,敏的反应也不慢,她在柜台一侧摆着的剑眨眼间就到了她手中。 双剑相击时,她能感觉到从“七月”剑身传来的颤抖,那是一条伤痕累累的臂膀的哀嚎,可她的剑招没有变慢,反而愈加纷繁。 虽然讲究点到为止,可在较量中放水是对对手极大的侮辱。 她是初新的朋友,也是剑的朋友,所以她绝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 她攻向了初新持剑的右臂,尽管她知道这条手臂已很难承受新的打击。 这一剑不算太快,可初新的动作却已不够迅捷。 敏的剑上沾了血,初新的血。 令她感到疑惑的,是初新那双越来越明亮的眼睛,那是他唯一暴露在外能表达情感的器官。她从中看到的,是一种成竹在胸的自信。 “你有什么反击的办法吗?”敏在心里发问道。 她的剑又触到了初新的右臂两次,初新却朝后拉开了距离,敏身侧是柜台,追击不便,就干脆立在原地。 初新接下来的举动却让敏惊讶万分。 他一把扯下右手的袖子和布块,紧接着又一圈圈将脸上的布条解下,大喊道:“想不到你不念任何恩情,居然也要杀我!” 所有喝酒者的酒杯都停住了,有两三个还被吓得摔碎了杯盏,他们一齐朝初新望去,初新似发了疯般用剑指了一圈在座的酒客,嘶吼道:“你们不也都想要我的性命吗?来取便是。” 小姜急了,急得直跺脚,他不知道救他的“鬼怪”怎么了,为什么忽然和他心里最好看的大姐姐翻脸,他想解释,想调停,想大喊“她不想杀你”。 可他的手被敏抓住,嘴被捂住,他挣脱不开。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鬼怪”快步逃走,离开一家酒馆。 门外洒进来的光是金黄色的,小姜知道这意味着太阳又将落下,万物会再次被黑暗和寒冷拥吻。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三十四章 明月别枝惊鹊 夜,月夜。 有月亮的夜晚,星星总是不那么多。 有人说是“月明”所以“星稀”,因为皓月的光辉掩盖了群星的璀璨。 说这话的人也在他的那个时代光芒四射,挟天子而令诸侯,荡平北方叛乱,位极人臣。 有人说是人类的眼睛接收到太强的光亮后,就会自动忽视掉微弱的光芒,这道理就像男人见到心爱的女子,便会对其他人视而不见一般。 晴静静地坐在屋道:“我想得没有那么周到。” 其实晴已经猜得很接近了,可初新是只死鸭子,通身上下嘴最硬。初新心里想的是,只要他糟糕的态度让晴不再记挂他,他也就不必难过了。七天的相处,时而活泼,时而安静,安静得甚至带着些哀伤的晴,早已在初新的心里刻了一道印痕。 那痕迹是何时凿下的,初新也说不清,或许是在屋顶肩并肩谈天的夜晚,或许是晴把他壶里的酒换成糖水的那个午后,或许是郑府弥漫的血腥气味里他故意碰翻晴端着的那盘鱼腹藏羊肉之前的片刻犹豫。 他狠下心道:“走吧,我送你回三叔那里。” “你花光所有的钱了?”晴仍努力着,就像不会游泳者溺水时试图去抓一根稻草。 “没有花光,却也没剩下多少。” “你认得回去的路?” “我不知道怎么走,可是你却认得。”初新的语调平淡得出奇,没人可以形容他的演技有多出色。 “我今天累了,不想赶马车。”晴装作打呵欠的样子。 “你只需要指路就行,我来赶车。” “我也懒得指路。” “没关系,我虽然来去都蒙着眼睛,但是大致的方位是知道的。我会将你带到城北郊外的邙山,那里应该离三叔的庄子很近了。” 晴急了,从地上弹起,转过身质问道:“你非得现在就带我回去?” 初新不敢直视晴的眼睛,只能盯着自己的脚尖解释道:“我在这儿多待一刻,就多一刻的危险。”他完全失去了刚才吹嘘自己有众多脱身办法时的从容,只有他自己说得出要从洛阳城中众多武林好手眼皮子底下溜走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不到走投无路,他似乎总喜欢和别人说“没什么大不了”,硬撑对他而言总是比诉苦容易办到。 “就因为别人都以为你是残狼的首领?这有什么好害怕的?胆小鬼。”晴忽然意识到自己说了很过分的话,初新的反应像是被针刺到,可晴并没有立即改口,而是继续圆着她的说辞:“既然你不是残狼的头领,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你根本不用担心。” 可她自己都担心得很。 初新仍是苦笑,仍只有苦笑。 “我的确很胆小,怕得要死。” “那你便自己逃命去吧,我不需要你护送。” 她本想激一下初新,初新却真的顾自己走了,她气得撕破了新裙子的裙摆,用手捏成拳头在大腿上敲了十三下。 若一个人下定决心真的要走,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都是留不住的。 夜色是很好的伪装,初新没有再缠什么令他气闷的布条,只是找了件有袖子且不怎么破旧的衣服穿上,就大大方方地走上了街。 他坚持认为,要追他杀他的人绝不会想到他敢抛头露面、招摇过市,就如同他们绝不会猜到他敢在夜里再回一家酒馆一样。 这种做法有时很妙,有时却很蠢。很快初新就被一个嘴中念着“格老子滴”的小个子盯上了。 三国时期,刘备麾下有五虎上将,时至今日,蜀地又冒出了个“川中五虎”,据说五个人都是五虎上将的后人,五个人也都认为自己是“五虎”的老大。小个子便是西凉马超的后人,他的名字叫冯超。总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姓马,他只能悻悻地回答:“中间有一代传了个女儿,嫁到了冯家。” 冯超早晨在面门处挨了初新一拳,众目睽睽下丢了人,本想擒住初新重振他“川中五虎之首”的威风,可无奈有辆该死的马车助初新逃脱,他心中不爽,在一家酒馆一直坐到了太阳落山,结果初新居然又回到了酒馆里。跟着人群追出去以后,跑着跑着却又跟丢了,可说是倒霉到了顶点,冯超决定去醉仙楼坐坐。 一家酒馆的女主人虽漂亮,可终归只能看不能摸,冯超还是更喜欢去一些放得开的酒楼。醉仙楼在洛阳,可以说是与一家酒馆齐名的,最近因为一名叫“小萍”的歌妓,甚至大有压过一家酒馆的势头。冯超也贪慕着色艺双绝的小萍,可他知道,自己还轮不到这么抢手的女子伴酒。他只是想过过瘾,享受这天下第一繁华城市的种种好处,顺便也让自己忘记今日的不愉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三十五章 落日的谷口 “‘小黑’这个名字,有点像在叫一条狗。”毡帽壮汉扶正了他的毡帽,调侃躺在马车中的小黑。他们一行人正按照小黑的指示向三叔的庄园进发,小黑所在的马车被围在中间,马匹由毡帽壮汉驱赶。 他实在闷得慌,顺势在小黑的名字上做起了文章。 小黑想踹他一脚,无奈浑身上下能动弹的仅剩下了他的脑袋。毡帽壮汉的确讨厌得紧,话多,还说得又脏又臭,可小黑还是得巴结他,这样的人嘴里最容易套出点儿线索。 假的尔朱荣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他似乎永远是领头的人,可小黑知道,他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真的尔朱荣就坐在旁边的马车中,小黑看不见他,这让小黑松了口气,不用面对那双眼睛,无论是谁都会觉得舒坦许多。 小黑的表情自然了些,可毡帽壮汉又开口道:“‘阿黄’和‘大白’这两个名字怎么样,我帮你想的,比‘小黑’好听多了。” 小黑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心,不论怎样,他的话都让小黑大为光火。 可小黑还是压住了怒意,微笑着问道:“这位大哥贵姓?” 毡帽壮汉见小黑愿意陪他说话,当即打开了话匣子:“我复姓公孙,叫公孙无忌,辽东人,祖上是秦时号称‘人屠’的白起,我……” 预感到他就要滔滔不绝地讲下去,小黑打断了他:“公孙大哥跟了酋帅多久了?” 小黑希望公孙无忌回答这个问题时也能说个一大堆,可公孙无忌只说了两个字——“一年”,之后又吹嘘起了自己的光荣过往:“我这对拳头也是格杀过花斑虎的,要知道,以前的虎贲军统领穆虎杀一只老虎用了十一拳,北魏第一猛士儿鹿用了十拳,我却只用了九拳……” 小黑从没听说穆虎和儿鹿在搏杀猛虎时旁边还有人数过他们出拳的数目,不过他还是佯装震惊,在话语中故意加了些表达敬仰的辞藻。 “瞧见那边那个佩刀的人了吗?” 小黑顺着公孙无忌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了安静地骑着马的黑袍刀客。 “就那小子的身板,只要我出一拳,命就没了。”公孙无忌没有告诉小黑,他的胳膊曾差点被黑袍刀客卸下。 小黑瞅了瞅黑袍刀客健硕的身躯,唏嘘不已。 “他跟着酋帅多久了?”小黑继续打听着每个人的情况,公孙无忌不仅不觉得厌烦,还总是会添油加醋地提一提所问之人的过往。 原来所有跟着尔朱荣的高手都或多或少触犯过北魏的律法,实在走投无路,投奔到了尔朱荣帐下。 小黑突然坏笑着问公孙无忌:“公孙大哥犯了什么法?” 公孙无忌道:“宰了个强抢民女的狗官。”其实是他自己强抢民女,又没钱贿赂官员,只得从辽东千里迢迢奔逃到了漠北。 “那公孙大哥是为民除害喽。” “应该的,应该的,”公孙无忌的脸色一点儿也没有变化,竟似他真的做过这档子好事儿,“六镇起义之后,我仰慕酋帅威名,就投入了酋帅麾下。” “公孙大哥武艺高强,想来在酋帅手下应当没有敌手才是。” 高帽子人人都爱,公孙无忌更不例外,哈哈大笑一阵后,公孙无忌难得谦虚了一回:“对付其他虾兵蟹将不成问题,可酋帅帐下有两个人的本事却略胜我一筹。” 实际上是“远胜”,而不是“略胜”,公孙无忌的谦虚中也总透着几分不实的炫耀。不过这样的两个人还是引起了小黑的注意,他打算顺藤摸瓜追问下去。 “敢问公孙大哥,这二人来洛阳了吗?” 公孙无忌朝尔朱荣坐着的马车努了努嘴,道:“一个叫高欢,一个叫宇文泰,就是军师车旁的两个人。” 小黑暗中得意,心想高欢和宇文泰应该就是知道尔朱荣真实身份的三个人中的两个。虽然难掩喜色,小黑还是装作漫不经心地说道:“军师平时于众人处的威信好像比酋帅还要高些。” 公孙无忌把食指顶在嘴唇处,示意小黑不要再说下去:“酋帅最讨厌我们谈论这些。”可紧接着,他还是忍不住补充道:“军师素来不爱说话,唯独和高欢、宇文泰比较亲近。” 十余人的马队即将通过邙山的一处谷口,跟据小黑的引导,三叔的宅邸马上就到了。原本围拢的队伍慢慢变成了首尾相接的“一”字,用以应付狭窄的地形,小黑的马车在前,尔朱荣的马车在后,剩下的人骑着马分布其间。 太阳在下沉,队伍进入谷口后,光芒加快了退散的速度。 小黑已找到了两名目标,他闭上眼睛,思索着挖出第三个人的方法。 人的五感会分散人的思绪,故而三叔在思考问题时,总会找个僻静的房间,闭上眼睛平躺下来。小黑也试着去模仿三叔的这一举动,却差点昏睡过去。 马车忽然停了。 小黑从瞌睡中被惊醒,他看到前面的人一个接一个勒住了马绳,他明白身后出现了什么情况。 公孙无忌跳下马车朝后看去,喃喃道:“凭空消失了?” “什么凭空消失了?” “人……还有马……” 跟在队伍最后的两匹马和两个人无声无息地失踪了,若非高欢回头张望了一眼,恐怕所有人都还蒙在鼓里。 “怪事……”小黑自言自语道,因为他不记得三叔有“谷口埋伏”之类的计划与安排。 事情好像朝着一个他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了。 尔朱荣的眼睛仍旧锐利如刀锋,他盯着回过头的假尔朱荣,打了个手势,假尔朱荣响亮地咳嗽了一声,高喊道:“继续走。” 公孙无忌把屁股挪回了马车车辕处,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挥鞭继续赶车。小黑肚里暗暗发笑:“无忌无忌,本应是百无顾忌,生了一身横肉,却是个惜命的家伙。” 公孙无忌的担心不无道理,两点寒芒打来,又有一个人跌下了马背。 周围是幽静的密林,密林之中埋藏的危险随着黑夜的来临悄悄浮现。 天正好黑了。 喜欢洛阳春风客洛阳春风客。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三十六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 火把纷纷擎起。 火光的闪烁竟似生命的律动般神奇,能带给人希望与镇定。 骑在马上的人紧握住缰绳,随时准备迎接新的指令。 新的指令依然是前进。 这次是由尔朱荣亲自发号施令的,他的声音并不洪亮,说话的间隙还会夹着咳嗽,可语气却是执着而坚定。 他断定这是残狼所为。 可残狼越是阻挠,他就越觉得三叔的庄园必须要去。困难从来吓不倒他,一个曾在鬼门关徘徊的男人绝不会畏惧,绝不会感到害怕。 只因他已体验过绝望的滋味,在恐惧面前无能为力是比恐惧更深重的灾难。 又有两束暗器打来,众人已经有了防备,没有人再受伤,受伤坠马的那个人不再呻吟,大家都明白,暗器上涂抹了致人死命的毒药。 马队缓缓往前行进,那匹没有人骑乘的骏马毫无受惊的神态,照旧悠闲地走着,经过严格的训练,有人坠马这种事情根本无法引起它的慌乱和嘶鸣。 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一道影子。 鬼的影子。 走在最前头的假尔朱荣迅速勒马,惊恐地看着影子走近。 影子是个像鬼的人。 青面獠牙的画鬼面具,黑色的长袍,还有一柄长剑,尔朱荣拍着大腿,妄想自己能站起来,同这个经常出现在梦中的鬼魅一决生死。 他越拍越懊丧,因为他的脚早已失去了知觉,他的脚踝像是长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永远不听使唤。 他还是压制住了喷涌的怒火和复仇的渴望,沉声问道:“朋友,何故在这道上装神弄鬼?” 那人没有回答,戴着的面具却似有了讥诮的笑意。 他忽然以一种近乎诡异的速度向后退去,尔朱荣连想都没想便喊道:“追上去。” 放在平时,他一定会斟酌再三,但他的理智正一点一点被那副画鬼面具蚕食。 追了约莫一里地,戴面具的人又出现在了队伍前面,这次不光领头的假尔朱荣在发抖,位置靠前的几匹马也都躁动不安地踏着马蹄。 大胡子手心发汗,颤颤巍巍地问道:“尊驾是人还是鬼啊?”尔朱荣嘶哑着喉咙骂道:“蠢货,世上从来没有什么鬼,一直都是人在扮鬼。” 道理其实很多人都明白,可碰见无法解释的事情时,人们仍愿意把原因归结于鬼神等超自然力量。 戴画鬼面具的人没有动作,没有言语。 “放箭。”听到尔朱荣的命令,瘦高个儿抄起弓弩向那人连发三箭,三箭全中。让人诧异的是,那个人没有叫喊,没有流血,而是静静地立在黑暗之中。他的长袍像是融化在了夜色里,那顶可怖的面具仿佛浮在半空。 尔朱荣向马车旁的高欢使了个眼色,高欢从马上跃起,连踩着前面的几只肩膀借力,迅速来到画鬼面具旁边。他摘下面具,才发现这个“人”不过是一根插在地上的粗木头。 大胡子有些尴尬地笑了:“军师说得对,果真是有人在玩弄把戏。” 但瘦高个儿还是有疑问:“既然是根立在地上的木头,那刚才为什么能够以很快的速度向后退去呢?” 小黑点头附和道:“刚才戴面具的如果真是个人,身法便太诡异了,恐怕十年前在江湖中以轻功闻名的‘云中鹤’也不会有如此轻灵迅疾的身法。” “往前走。”尔朱荣的话语终止了所有争论,高欢将木头踢翻在路旁,马队又移动起来。 火光忽高忽低,忽明忽暗,照在道旁的密林,映着密林中的几双眼睛。 “‘云中鹤’?他现在已是一只折了双翼的麻雀,恐怕连跳都跳不起来了。”说话的是向阳子,他眼睛虽瞎,耳朵却比普通人灵光很多。 李梧桐低声接口道:“向老前辈砍下了他的双足,不知他还能否施展他那天下无双的轻功。”二人说完都笑了。 旁边有个年轻的声音说道:“公子用绳子拉拽木偶这招真厉害,居然把他们唬得一愣一愣的。不过既然要把他们引到三叔的宅邸,又为何要半路吓他们呢?” 李梧桐道:“公子早已打探好了他们的底细,领路的就是镇压六镇起义的尔朱荣,他是个越吓越胆大的怪人,我们的阻挠反而会激他往前走。” 向阳子失笑道:“领头的家伙可怂得很,真是尔朱荣?” 李梧桐道:“公子曾与尔朱荣有一面之缘,错不了。” 年轻的声音又问道:“不吓也要去,吓了也要去,何必半路打草惊蛇呢?” 李梧桐解释:“公子高人一筹的地方就在于此。尔朱荣胆儿肥,不代表他手下人也个个是英雄好汉,一个木偶,一块木头,足够让大多数人心生怯意了。” “恐惧是一种致命的毒素,能够让人丧失所有的信心,仇恨是力量,恐惧也是,你要学会利用这两样东西达成目的。”向阳子教训着这个年轻的后辈。 他忽然侧过身子,用疑怪的语气问道:“听说你从出生之后就没有人类的情感,是真的吗?” 他问的人正紧紧盯着尔朱荣一行,眼神中却透着茫然,只是懵懵懂懂地回答了一句“也许是吧”,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向阳子叹了口气道:“秦五,有时候连老夫都觉得奇怪,你这样一个没有情感的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没有意义。”这个叫“秦五”的人回答道。 李梧桐插嘴道:“我本以为像我这样感觉不到疼痛的人是世间少有,哪知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上苍还能孕育出你这种怪胎来。” 向阳子流露出痛苦的神色,低声喃喃道:“既无意义,何必活着……” 秦五却已开始朝着马队前进的方向迈步,他仍是一副漠然的样子,就好像李梧桐和向阳子谈论的完全是一个陌生人,天就算塌下来,他可能也不会眨眼睛。 “活着便是活着,何必要什么意义?”李梧桐拍了拍向阳子的肩膀,紧跟秦五而去。 向阳子站在原地,听见周围人一个接一个走远,像衰老了十岁。 “若是杀了鲁胜班,我这一生还剩下什么呢?”他摸了摸腰间的剑,苦笑道。 喜欢洛阳春风客洛阳春风客。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三十七章 鹬蚌的譬喻 成千上万的人在追寻生命的意义,追寻的途中往往充满了迷惘和彷徨,终点也很难说是否令人满意。一千四百年后,在大陆的最西端,有学者提出,人并非为了意义而存在,仅仅是因存在而存在。某一把剑的剑鞘,生来就是为了收放这把剑,这是它存在的价值,人类却不同,没有谁可以断言某个人存在的全部意义是某种用途。 没有谁。 鲁胜班的背总佝偻着,身板也特别僵硬,洛阳城的居民都以为他将会一直制作刀鞘剑鞘,直至他死去,可鲁胜班却在这天傍晚跨上了一匹快马,腰间别着一柄装在雕刻华美的剑鞘中的剑。 一柄木剑。 他的腰板好像直了些,身体也灵活了不少,他的邻居见状,惊讶地赞叹道:“老先生精神不错啊!” 鲁胜班道:“马马虎虎。” 邻居很自然地开玩笑道:“老先生骑马执剑,是要上战场打仗吗?” 鲁胜班道:“和你说的差不多,我要去杀个人。” 邻居弓背笑着,竟似比鲁胜班还要像一只虾,他觉得鲁胜班也在同他打趣,不出一里地,鲁胜班浑身的骨头就会被这匹快马震得散架。 鲁胜班折叠的身形消失在黑夜中。 黑夜可以容纳一切,三叔的庄园虽大,却完完全全地被黑暗吞没,庄园的大门开着,里面的情况却看不分明。假尔朱荣又狠命地拽了拽缰绳,他已数不清自己今天拽了多少回缰绳,他只是个替身,犯不上为此搭上性命。 所以他在该胆怯的时候绝不会含糊。 马队停下了,小黑望着庄园敞开的大门,说不出话,他记得三叔的指示是“紧闭大门”,门关得越严实,越容易将尔朱荣一行引进去。联想到之前遇到的画鬼面具,小黑的泪痣在脸上轻微地颤动,担心有变故发生。 黑袍刀客下马,准备走进门中,瘦高个儿叫住了他:“小心埋伏。” 所有人都望向尔朱荣,等待他的决断。 “传说诸葛亮在街亭新败后,设了道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或许残狼正想用同样的路数赶走我们。”言罢,尔朱荣又让高欢去探路。高欢平举火把,缓步进门,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公孙无忌呼出了摒住的那口气,轻声埋怨道:“若是挑白天来该有多好,非得大晚上跑这儿受罪。” 小黑却明白尔朱荣的用意,他纠正公孙无忌道:“公孙大哥,如果你是残狼的头目,若是得知有人要来庄园中增援,你会在白天设伏呢,还是在晚上?” 公孙无忌道:“自然是白天。” “所以军师正是反其道而行,挑他们戒备松懈的晚上入庄。” 公孙无忌摘下头话,总是走在队伍最后,像只安静的羊羔。 沉默的人永远是最可怕的人。 宇文泰步子很稳,眼睛直视前方,像根本没有察觉到小黑的注视。 螳螂捕蝉,不知黄雀之在后,隐秘的黑暗里,也藏有许多双窥伺的眼睛。 李梧桐一行不知从地上的哪个角落钻了出来,正在草丛中缓缓挪步,一边紧盯着尔朱荣部众的动向。 根据小黑的指引,尔朱荣等人走进了一间堂屋,这件堂屋通向藏有粮食的地下室。 这一切被多数时间用耳朵感受世界的向阳子听得清清楚楚。 李梧桐问道:“我们何时行动?” 向阳子低着脑袋回答:“不急。” “不急?” “时机还不够好。” 李梧桐不明白:“怎么样的时机才算好?” 向阳子不说话了,他仍然伏在地上,静静地听着地面传导来的声音。 “他们已找到三叔贮藏的粟粮,不仅如此,他们还都待在地下室中,我们此时出手不是正好一网打尽嘛。” 向阳子没有理会他。理会他的人是秦五。 秦五说话永远是一种平淡的语气,从不会为了追踪刻意压低嗓音或是为了争论特地抬高调门,他本来就是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 “只有他们还不算一网打尽。” “什么?”李梧桐对于秦五的开口打岔有些惊讶。 “还有一股潜伏在暗中的力量。” “你是说三叔?” “公子派遣残狼的精锐来此,不光是要捉老虎,顺带着也要替他将烦人的豺狗除了。” “机会稍纵即逝,他们若是从地下室中出来,我们想再一举全歼可就不太容易了。”李梧桐虽仍固执己见,却还是重新弯下身子,静候变化。 秦五分析道:“尔朱荣以为,他的对手是我们,三叔则将尔朱荣当作猎物,只有我们清楚,这场行动有三股力量参与,这是我们的优势,虽然尔朱荣在明处,我们在暗处,却切不可忘记,在暗处的还有三叔。” 向阳子的耳朵依旧贴在地上:“秦五讲得在理,一旦我们成了鹬,尔朱荣做了蚌,三叔这个渔翁就捡大便宜了。” 李梧桐承认他们是对的,可还是有些不甘心。向阳子安慰他道:“放心吧,三叔一定会沉不住气先动手的。” 李梧桐问道:“你如何确定三叔会先动手?” 向阳子回答:“如秦五所言,三叔并不清楚我们知晓了他的计划,所以……” 他没再说下去。 从屋室中传来一声很响的叫喊,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这声叫喊是小黑发出的。 “快走,这很可能是残狼的陷阱!” 向阳子从地上站起,喃喃道:“看来要兼得鹬蚌,并不容易啊。” 喜欢洛阳春风客洛阳春风客。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三十八章 不请自来的访客 小黑的叫喊半是自然流露,半是刻意提醒,他刚刚才恍然大悟:残狼已经介入到这场行动中了。他的惊呼动静很大,声音在地下室里久久回荡。 他只希望三叔能够听见,不光要听见,还要听懂。 这不是什么迷惑尔朱荣的言语,而是真切的警告。 所有人都望着他,包括尔朱荣的那双眼睛,深不见底的眸子里竟藏着一丝讥诮,那点微妙的情感让小黑有些透不过气。他忽然觉得自己是很蠢的一个人,计划是很蠢的计划,没有什么秘密能够瞒过这双眼睛。 他的脖子已经被宇文泰扼住。 宇文泰是何时来到他身边的? 小黑对这个人生出了无与伦比的恐惧,宇文泰只是平静地盯着小黑的眼睛,却让小黑觉得他的世界已临末日。 “你终于说了这句我想让你说出的话。”开口的是尔朱荣,四轮车被高欢推着,缓缓来到小黑跟前。 小黑的呼吸很困难,宇文泰的手鹰爪般有力,令他说不出任何话,惊讶、惶恐、疑惑、赞叹,统统无法表达。只有从小黑逐渐模糊的眼睛里,宇文泰能隐约接收到这些情感。 小黑拼命地摇头挣扎,尔朱荣全然不理会,自顾自说道:“你若想慷慨赴死,就闭上眼,你若想活下去,就眨眨眼,乖乖地听我的命令。” 小黑的眼睛眨得像蜂鸟的翅膀。 宇文泰的手当即松开了,小黑大口喘着粗气,脑袋里一片空白。 尔朱荣冷笑着问道:“你是不是很想问我,为什么我能识破你的谎言?” 小黑茫然地点点头。 “你的表演固然精彩,可是有些东西学得并不像。” “什么?” “绝望,你的眼神中没有一丝一毫的绝望。” 若是庄园被袭,三叔遇害,小黑便已失去了所有的依凭。一个没有依凭的人眼神中没有绝望,自然是一件怪事。 “所以,你从一开始便知道这是个圈套?”小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他不明白为什么明知是圈套,尔朱荣却还敢往里面钻。 “你们布置的圈套,也可以成为我为你们设下的陷阱,世间万物皆可转化,本无绝对。” 小黑听懂了这个道理,就好像你拿着一把刀想去杀一个人,这把刀可以帮助你更轻易地捅进对方的心脏,置其于死地,却也能被对方夺走,成为你生命的终结者。 “那你又为何要等我喊出那句话?” 尔朱荣摇头叹息道:“想不到三叔寄予厚望的人居然是个榆木脑袋,那句话若是高欢或者宇文泰喊的,三叔这只老狐狸岂能相信,只有你亲口告诉他,才最有说服力。” “你何必让他知道残狼也掺和进来了?” 小黑的疑问源源不断,尔朱荣却一一耐心地解答着。 “他若是不知道,定会贸然出击,我同他两败俱伤,残狼要杀我们便易如反掌,可他如果知晓在庄园的某个地方还有残狼的刺客蹲候,绝对会先挖出暗处的残狼部众。” 小黑不得不承认,比起明面上的对手,三叔的确更讨厌打算暗地里坐收渔翁之利的敌人。 尔朱荣的眼中放出贪婪的光芒,他接着自己的话说道:“这间地下室仅有一处入口,易守难攻,又摆放着这么多粮食,我们想在这里待上几日都不成问题,一旦他们火并,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小黑只得暗自慨叹,真正的阴谋算计,他懂得的还太少。 “军师,我们接下去该怎么做?”大胡子盘腿坐在地上,捋着胡子问。 “等。”尔朱荣向后靠在四轮车椅背上,合上眼,悠然说道。 “等?” “对,只要足够有耐心,他们一定会交手。” 瘦高个儿坐到了大胡子旁边,问道:“依军师之见,谁会先行动?” 公孙无忌很久没有说话,有些憋坏了,他抢着插嘴道:“自然是残狼的人,要知道残狼中的刺客个个不顾惜性命,都是一群亡命之徒,而且三叔既然已经知道残狼的存在,更加不可能轻举妄动了。” 尔朱荣没有搭理他,而是问高欢:“高欢,你觉得谁会先动手?” 高欢正以一种耐人寻味的眼神看着假尔朱荣,假尔朱荣则呆呆地立着,像只断了线的木偶。听到尔朱荣的问题,高欢警觉地把头转向尔朱荣,发现尔朱荣依然闭着眼睛后,他悄悄松了口气,缓慢地回答道:“应该会是三叔。” 这个答案似乎让尔朱荣很满意,他舒展了原本皱起的眉头说道:“为什么?” 高欢分析道:“首先,这里是三叔的地盘,庄园内的一草一木他都熟悉,他比所有人都清楚哪里适合藏匿,他很可能会先找到残狼的藏身之所;其次,我们认为三叔不会先出手,残狼也会有同样的看法,三叔肯定清楚这一点,他或许正要利用残狼的这一看法,攻其不备。” 小黑的脸上写满了惊愕,他想不到貌似简单的答案里隐含了这么复杂的博弈。 他只希望三叔能够赶快退出这场角逐。 “最后一点,三叔是个资历很老的商人,如果眼前放着什么机会,第一个抓住的人一定是他。” “是吗?”尔朱荣微微睁开双眼,质问道,“为什么不可能是我呢?” 高欢行了个抱拳礼,像是为自己的话语向尔朱荣致歉,他低下头说道:“军师虽智谋出众,可在这方面却难以及他。” “说说看。” “只因这种能力要靠大量的经验与教训才能培养,经历的愈多,把握时机的能力便愈强。” 高欢的话说完了,所有人静默地等待尔朱荣的反应,在这一刻,小黑忽然有种奇异的感觉,他感觉在场的任意一人都明白,这支队伍在危急关头究竟应该听从谁的号令。 高大健壮的傀儡,显然不如一具智慧的残躯。 除去高欢和宇文泰,究竟还有谁知晓尔朱荣的身份? 小黑瞟了眼身旁的宇文泰,宇文泰的手离小黑的咽喉不过一尺距离,那是双秀气稚嫩的手,手的主人毕竟还只是少年,可这双手锁住自己脖子的瞬间,小黑却能清晰地体会到指尖传来的劲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三十九章 无情的剑客 三叔的宅邸总是透着股鬼气。 这是初新不喜欢它的原因之一。 明月夜,短松冈。 初新和晴停了马车,叫门不应。 “奇怪啊,我记得有个老伯总守在门边上的。”初新根据自己的记忆检索道。 “兴许没有人在,我们隔天再来吧。”晴说着就要去拽初新的胳膊,可初新不应允,他透过门缝瞄到了几匹正探出前蹄喷吐鼻息的健马。马儿们显然觉察到了门外的不速之客,鼻息声正是它们对靠近的威胁发出的警告。 “门背后有马。”初新竖起食指顶在嘴唇处,示意晴不要惊扰到这些可爱的精灵。 “有马又怎么样呢?”晴嘟嘴道。 “有马就一定有人。” “为什么?也许只是庄园里拉车的马呢?” “你看,这些马背上都有鞍。”初新把门缝处的位置让给晴,晴只瞅了一眼就挪开了视线。 “我们还是隔天再来吧。” 初新盯着晴,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埋怨道:“你似乎有事情瞒着我。” “哪有?” “你好像从一开始就料到这扇门会关着。” “怎么可能。” “你住在这里的时间久,难道不知道这园子有其他入口吗?” 晴不想理睬初新,坐进马车车厢中生闷气。 她忽然听见头顶“砰”的一声,刚才闷住的气一下子全跑了出来。 “叫你别进去,你为什么就不听我的呢!”她知道初新肯定脚踩着车厢顶,纵身跃入围墙内了。 晴只能从一扇隐秘的小门中跟了进去,还在墙外就听见初新高喊了一句“喂,有人吗”。 当她绕回正门背后时,初新正斜靠在门柱上,满脸笑意:“你早说那儿有个门,我也不至于用那么费力的办法啊!” “呸,累死你算了,省得你一天到晚气我!”晴一点儿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倒像个严肃的母亲在教训调皮的儿子。 初新环顾四周,黑漆漆一片,平时点燃的蜡烛油灯今晚却全部熄灭着,幽深的长廊,冰凉的月光,死一般的寂静。 初新问道:“这宅子以前闹鬼吗?” “不闹。” “看来是有人在扮鬼。” 晴没明白初新是什么意思,只见他走近拴着的马群,抚摸着其中一匹马的脖子,轻声呢喃:“马儿啊马儿,带我去捉鬼。” 那匹马不安地扯动着缰绳,试图找准角度用后蹄去踹初新。 “马儿啊马儿,既然你不喜欢我,那我只能……”正说着,“七月”已出鞘,尖锐的龙吟不绝,群马有些恐慌,躁动地踱步,竖起的耳朵紧绷。 初新斩断了拴住群马的缰绳,马儿受惊,纷纷逃窜,其中有五匹马居然朝着同一个方向跑去。初新指着这五匹马对晴说道:“跟上它们。” 晴想拉住他,可他说完话便已跑出三丈之外,晴只能硬着头皮跟上去。 五匹马全部停在了一间屋室旁,初新前后顾盼,顿生疑虑,停住脚步,回身朝晴道:“这长廊上的房间全长一个样子,那间屋子里很可能有人。” “有人便有人罢,你难道还要进去看看?”晴快步上前拉住初新,生怕他一冲动就闯进去,哪知初新转了转眼珠,笑道:“你说得对,我不进去了。” 晴想不通初新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任他牵拉着在庭院中信步,石板路发出的声响动听,树叶沙沙,掠过风的倩影,天空云月分明,月盘像被啃了一口的月饼。 “人说月宫中住着恒娥仙子,仙子原是凡人,因偷食羿的仙药而飞升成仙。”初新认真地讲着,晴认真地在听。 “虽是仙子,可她一定很寂寞。”晴抬头望着月亮,竟似看见了在碧蓝的云海中哭泣的恒娥。 “古往今来,王侯将相,人鬼仙佛,哪一个又能不寂寞呢?” “不会啊,我和敏姐姐还有你待在一块儿的时候就一点儿也不寂寞,虽然你经常挤兑我,可我从不觉得你讨厌,反倒觉得新鲜。” 初新不敢去看晴的眼睛,他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晴描述的寂寞属于一个不合群的人,而初新所说寂寞的意思,却是孤独。 人生而孤独,没有两个人心中的想法是一模一样的,没有谁能够彻底了解另一个人。亲情和暖,爱情缠绵,友情温馨,成功喜悦,都可以暂时麻痹孤独,可短暂的麻痹之后,却又是绵长的痛苦与萧索。 这似乎是一种诅咒,越是敏感的人,诅咒便越是深重。 晴忽然哀求道:“我们走吧,离开这里。” 初新没有拒绝,或许是他已经拒绝过太多次晴的好意,或许是晴的青衣在月色的映衬下格外美丽。他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你去马车那儿等我,我有些内急。” 初新呆立着,立在一丛灌木前,像一尊石像,良久,他低声道:“各位在黑暗中躲躲藏藏,究竟意欲何为?” 声音很轻,可初新确定,该听到的人一定听得清。 从暗处出现了十来个人,借着月光,初新认出领头的三人正是昨晚在刘掌柜宅中行凶的三人。 初新打了个寒噤,可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有勇气敢唤出残狼的部众。 “你真该听那位姑娘的话的。”先开口的依旧是向阳子,他年纪最大,资历最老,说话的分量也最足。 初新苦笑道:“我也不晓得自己哪里来的胆子,只是既然发现你们在这儿了,我不说出来便难受得很。” “你是怎么发现我们的?” “这就好像问我出剑时该刺向何处,为什么刺向那里一样,我说不出理由。” 这句话,向阳子这样的用剑高手自然懂得。 很多时候,人对一些事情有独特的感觉,这些感觉难以言明缘由,是通过长期的经验累积而得的灵感,会在某些瞬间喷发出来。 后世很多人喜欢将之称为五感以外的“第六感”。 “我不想杀你的,你在剑道上的天分很高,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如此青年才俊,杀一个便少一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四十章 能者的三锭金 秦五母亲的死讯传到秦五耳中时,他正和人下着棋,嘴里随口应了一句“哦”。 他的对手急了:“令堂去世,你还有心思下棋吗?” 秦五落下一子,两眼茫然,像没听懂,半晌后才说道:“是要去看看吗?” 他的对手被问得噎住了。 秦五的想法很简单。母亲和他很早就被父亲抛弃,他们相依为命的日子很苦,死亡对于母亲而言,或许是一种解脱。 “死亡终究要来临的,早来和晚来并没有太大差别,不值得笑,不值得哭。” 这是秦五说出口的理由。 “可那毕竟是你的母亲……”主持葬礼的族长想试着说服这个不讲孝道的年轻人,他痛斥妻子死了却鼓盆而歌的庄周是天下的异端,是世上最恶的人,让秦五切莫效仿庄周的劣行。秦五全然没有听进去,只是觉得午间的阳光有些燥热,灵堂哭泣的人群很吵闹。 秦五的确觉得世上少了一个能倾诉沟通的人,可他还是认为哭泣是不必要的。 “秦五应是伤心过头,无泪可流了,我们族中的后生毕竟都是重情重义的汉子。”族长捋着花白胡须替秦五解释道,他是个重颜面的老人,将秦氏一族尽皆视作自己的家人。 “不是的,族长,我一点儿也不难过。”秦五神色平静地驳诘道,族长气得敲着拐棍,不知说什么好。 灵堂的啼哭又变成了愤怒和责骂,秦五略微感到了一丝滑稽,可他不想辩解,他觉得辩解是没有必要的,就像街坊邻里、非亲非故者抹着泪送别他的母亲一样,是无意义的事情。 有个人开始推搡秦五,秦五认出这个人便是他儿时的玩伴大牛。大牛的心上人最近同秦五走得很近,有一回还问秦五对她是否有好感。秦五的回答“有没有都不重要”虽让她气得想跳河,也令大牛哭笑不得,可大牛与秦五的梁子毕竟是结下了,现在趁这个机会,大牛正想好好教训秦五。 大牛大骂秦五是“毫无人性的畜生”,顺便将自己心上人受秦五欺负的事情添油加醋述说了一番,这下骂秦五是“畜生”的已不止大牛一人,宽厚的族长也用拐棍戳着秦五的脊梁骨。 秦五竟似什么感觉也没有,没有愧疚,没有反抗,没有慌乱,他又一次感觉到阳光太过晃眼,明明是在头顶的太阳,却能够斜斜地照进窗子,映在大牛的圆睁怒目里。 秦五觉得很不舒服。 秦五随手抄起了摆在窗沿的镰刀,在大牛的脖子上划了一道。 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大牛像团泥一般瘫软在地。 在所有人以为,灵堂要变成屠宰场时,秦五却把镰刀随随便便地扔在了一边,把大牛的尸体拖到了屋外,嘴里念叨着:“死人总是给活人添麻烦,死人一干二净,活人却要因为死人的干净受脏受累。” 有两个胆大的人冲向秦五,反扭了秦五的双臂,将秦五的上身压弯。秦五毫不挣扎,低头看着大牛喉管处仍在喷涌的鲜血,有了观察的兴致。 族里一致决定处死秦五。 人们将秦五五花大绑,防止他再生出镰刀抹脖子的念头。族长还想看看秦五是否有悔改的意思,虽然须发花白的他无论如何都得替大牛讨回公道,把驳他面子、不敬不孝、屠杀无辜的秦五弄死。 “秦五,你若是认错,我或许还能帮你向乡亲求求情。”族长的拐棍又被举起,点着躺在地上的秦五的脑袋。 秦五的头痛得像要裂开,可他还是漠然地环顾四面盯住他的眼睛,回答道:“我大概是要死了。” “什么?”族长侧过耳朵,努力想听清秦五说的话。 秦五已无话,他安静地等待着审判,候着结果。 “那便杀了吧。” “怎么杀?” “怎么杀都可以。” “你倒是沾了秦五的疯病。” 周围全是嘲笑嬉闹的话语,直到那个人出现。 那个人走路没有脚步声,脸上戴着面具,青铜面具上雕刻着一张笑脸。 不久之后,秦五就知道,那个人还有许多画着鬼脸的面具。 “你们要杀他?”戴面具的人问秦五的族人,他的声音不粗不细,既不低沉,也不尖锐,秦五甚至一度分不清他是男是女。 族长哀恸地走上前道:“这孩子犯了大错。” “事情我已有耳闻,听说他母亲死了,他不曾流过一滴泪?” 族长的哀恸很快转为恼怒:“我的族人个个孝亲顺慈,他只是悲伤过度,流不出泪而已。” 族长说完话后松了口气,因为秦氏一族的颜面被他保存住了,可惜他们忘记堵上秦五的嘴,秦五悠悠地说了句:“不是这样的,我一点儿也不难过,生既无意义,死也不必忧伤或快乐。” 他还想再说什么时,嘴已经被手快的人捂住了。 戴面具的人盯着秦五看了很久,叹息道:“你这么年轻,倒是很想得通。” 族长气得花白胡子都发起抖来,怒斥道:“这个人不是秦族人生养的,我们好心收留他,他却拿镰刀割破了大牛的喉咙,罪该万死。” 秦五本想反驳,可一来说话的器官受制于人,二来他与母亲被父亲抛弃,母亲是外族人,族长说的话倒有三分道理,他便又安然自若了。 “既然他是外族人,你们不如将他给我,也可少造杀孽。”戴面具的人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三锭金子,双手捧着送到了族长面前。 “嗯,你说得也不无道理,可此人实在凶险,你确定要带他走?”族长心里乐开了花,可还是要摆出老成持重的样子,即使收钱,也要装作上天有好生之德的态势。 “那是自然,不过这三锭金子倒有讲究,要分别给你们族里打架最厉害的三个人。”戴面具的人言罢,将三锭金子放入了族长手中,族长忽然觉得手中的金子很烫,却又说不出冰凉的、略带着几寸手心余温的金子为何会带给他这样的感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四十一章 听触的博弈 这间地下室很大,三叔收购的众多粮食随意地堆放着,却一点儿也不嫌拥挤,小黑仍在惊恐和疼痛中煎熬,他不知道外面的情势如何,他从没有在离开三叔的帮助时应对过任何复杂的局面。 做没有经验的事情总是令人惶惑。 现在晴和初新的出现又让此事平添了几分变数。 小黑曾问过三叔,初新究竟在整场角逐中扮演着什么角色,三叔只是笑而不答,这使小黑难得地生出了一丝憎恶,这憎恶的情感里更多掺杂的,是嫉妒。 嫉妒初新似乎更受三叔的重视,嫉妒晴七天以来都待在初新身边。 此刻,更嫉妒和晴一同深入险境的不是自己,而是初新。 他有些苦涩地弯了弯嘴角,轻声自嘲道:“这种时候想到的居然是这个。” 地面上初新的喊声消失了,这让小黑隐隐有些担心。 公孙无忌见到小黑脸上哭笑不得的表情,冷哼道:“你若是在想脱身的法子,那大可不必,你浑身受的伤够一个正常人躺上一个月了。” 小黑弯曲着十指,又只能回报以苦笑。 “这些伤是你自己添的吧,”公孙无忌脱下毡帽,朝脸上扇了扇风,“若是你早知军师能看破你的阴谋,你会不会少划几道伤口?” “如果少了几道伤口,恐怕他就不会相信了。” “就算再多几道,军师也能看出来。”公孙无忌用毡帽扇了小黑一巴掌。 “既然都会被识破,那我不如老老实实躺着。” 小黑忽然不说话了,安安静静地闭上了眼睛。公孙无忌有些没趣,又拿毡帽狠抽了小黑一记。 “他说得倒有些道理,”黑袍刀客开口道,他的声音像沙漠夜空的孤月,“此时此地,只有他能安心地躺着,我们所有人都得提心吊胆,不如他舒坦。” 公孙无忌并不想接黑袍刀客的话,只是用鼻子嗤了一口气,坐回原来的位置。 大胡子问尔朱荣:“军师,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 “等到我们不用再等。” 这简直是一句废话,可从尔朱荣嘴中说出,这句话又不再仅仅是句废话。 地下室暗处传来一阵巨大的响动。 这本是间只有一个进出口的地下室,现在有了两个。 光滑的石壁突然塌陷,惹得众人纷纷注目,麻利地从地上起身。 尔朱荣神色不改,喃喃道:“看来我们已不用再等。” 带头出现的人是三叔,身后跟着黑压压一片,那一片黑压压缓慢地涌进地下室,乌云般沉闷。 “军队吗?”大胡子惊诧道。假尔朱荣已经缩到了角落。四轮车上的真尔朱荣拍起了手。 “不愧是三叔,我怎么也想不到,这间密不透风的石室居然还有第二个入口。” 莫说是尔朱荣,连躺在地上的小黑也不知道,石墙上要开关一扇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开或关一回都要花大价钱。 巧的是,三叔最不在乎钱,他只在乎钱花得值不值得。 现在,他觉得这扇石门的倒塌物超所值,他已经网住了一条大鱼。 “尔朱元帅,不在军中大帐里待着,跑到洛阳的旅舍还则罢了,如今又偷偷摸摸溜到我家里,是嫌我礼数不周呢,还是另有所图?”三叔笑得像条老狐狸。 不能说像,他就是一条老狐狸。 一句“尔朱元帅”,真尔朱荣不好应,假尔朱荣不敢应。 尔朱荣清了清嗓子,回答道:“酋帅偶尔也喜欢做点儿刺激的事情,阵前对敌未尝败绩,那就只能在战场外寻乐子了。” “寻乐子好啊,一家酒馆喝酒,醉仙楼搂妞儿,到我这糟老头子家可没乐子找。” “乐子不一定要从酒色身上找,杀人有时候也是件有趣的事情。”尔朱荣把右手放在眼前手心手背来回地看,悠闲地说道。 “看来你不想和我谈生意,想杀我。”三叔摸了摸右手中指上戴着的指环,他摸右手中指的时候,多半要杀一两个人。 “你也没有要放过我的意思啊。”尔朱荣朝三叔瞪了一眼,仅一眼,三叔就起了满手臂的鸡皮疙瘩。可三叔毕竟是三叔,不但毫不躲闪,反倒迎着尔朱荣的目光,由狐狸变成了一条狼。 “你点点两边儿差着多少人,你再算算你有多少胜算。” 尔朱荣摇头道:“兵者,不贵乎多,贵乎精。” 三叔揶揄道:“希望你的兵够精。” 尔朱荣一方的火把一瞬间全灭了。 人少打人多,黑暗是极大的优势,是最好的掩护。 初新的想法也是一样的。 越拖下去,体力会越少,境况就越危险,何况秦五的打法根本不要命。 初新想,必须要到一个月亮照不到的地方,这样一来,他要提防的就只有向阳子一个人。 他瞥了一眼不远处的树林,七天前的夜晚,他曾经在这片树林里追过一个黑衣人,那个黑衣人则隔着一扇门与他互相听过彼此的心跳。 那心跳声回想起来竟有些熟悉。 那里,躲到那里,躲到那里的树林里。 可秦五已封住了初新逃向树林的路。 又一剑刺来,初新向后疾退,离树林愈来愈远。借着后退的劲力,初新索性滑到了长廊中,五匹马还在刚才的门口,抖着耳朵,嘴里嚼沫。 “上天保佑,里面可千万不是什么牛鬼蛇神。” 初新一脚踢开门,扑进了房里,才发现房中藏了一条朝地下走的通道,通道尽处传来嘈杂的喊杀声。初新想去的,正是人多的地方,不论那里有多凶险,都不及秦五可怕。 秦五紧跟而来,像头正在猎食羊羔的猛虎,他走得并不快,一点儿也没有仓促的感觉。他是猎食者,虽然他猎捕的并不是食物,捕猎对他而言亦不是什么有意义的事情,他只是享受同初新较量时浑身血液快速流动的畅快感觉。 屋室里还有其他房间,可秦五头也不回地向通道走去,追不追得上初新于他,没有任何重要性,他进通道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里头传来的声音让他的耳朵很不舒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四十二章 光影的分界点 石墙坍塌处,有一条通向庄园外的路,宇文泰和高欢摸黑走到地面上,发现不远处有马蹄声。 “看来我们还算及时,”高欢循着马蹄声望去,看到了一辆马车和四位护送的骑士,“刚巧还能看见他们。” 更巧的是,他们身边拴着几匹马。 既然要防止尔朱荣的部下追赶,为何不抽空将这几匹马的缰绳砍断,让它们各自奔走呢? 高欢和宇文泰没有顾得上想这些,他们是军人,服从命令是他们的职责,就算马背上的鞍长满倒刺,他们也要坐上去追击三叔的马车。 马车跑得比马慢,高欢和宇文泰座下的马不病不老不残,甚至还有些健壮,他们二人又是骑术高明,同马车的距离已越拉越近。 为什么看起来如此顺利? 马车周围的骑士已经有了动作。 在后面的一胖一瘦两名骑士放慢了座驾的速度,各自抡着一柄斩马刀劈来。 “河北双雄?”高欢在看清两人面目后失声道,赵逸的斩马刀已斩下高欢胯下骏马的头颅。在失掉头颅之后,这匹马居然还在狂奔。 据说人和马在剧烈运动时突然被斩首,身体仍能保持原来的行进轨迹和动作频率,直至鲜血喷涌得差不多。 血从马脖子中溅出,高欢拔剑沾血,向赵逸挥剑,血立刻遮挡了赵逸的视线。 赵逸挣扎着想将眼睛睁开时,高欢的剑刺来。 这一剑居然被赵逸用肉掌抓住了。 眼前所有当真不可思议,高欢不明白赵逸如何在双眼溅血的情况下徒手挡下这一剑。 赵耳的身躯像竹竿,他唯一比竹竿好看的地方在于他穿了件花衣服。 大晚上的穿一件花衣服,就好像是故意要让人家看,巴不得所有人都借着月光来欣赏欣赏。 宇文泰可没空做这样的事情,他讨厌花哨的东西,衣服只穿素色的麻布装,推崇简朴的墨家和实用的法家,他学的招式也都是杀敌擒人的招式,往往一招就能致人死命。 赵耳的斩马刀并没有砍向马头,而是瞄准了宇文泰的脑袋。 赵耳眼看着很瘦弱,可一刀袭来却虎虎生风。 马战是长兵器的天下,剑本就不占优势。古时大将阵前单挑,常用矛、戟、长刀,很少有人用剑,剑不够长,又太依赖准度,刺入的方向和位置稍有偏差,就能导致生和死两种不同的结果,不如长兵器来得干脆直接。 时人所用斩马刀大多长七尺,柄长四尺,刃有三尺,并不流行,因为这样的刀都太重。传说三国时期关羽所用武器便是斩马刀,上镶蟠龙吞月的图案,重达八十二斤,寻常人根本抬不动。 赵耳的刀没有关羽的重,但这一记斩劈,是无论什么剑都挡不住的。 宇文泰没想去挡,轻轻一跃就逃过了赵耳的刃锋。 赵耳才发现,宇文泰已经跳到了自己背后,正蹲在马的屁股稍前处,一手搭住了自己的肩膀。 长兵器在马战时固然有用,可一旦贴身,就不如一把小小的匕首了。 宇文泰拿来刺穿赵耳脊柱的,正是一把小小的匕首。 赵耳坠马时还在想:这一票活儿得钱之后,是不是该去醉仙楼喝几壶白堕酒,找小萍聊聊天叙叙旧? 三叔给他们的任务很简单,引开尔朱荣麾下的部分精锐,方便三叔在地下室动手。 他们本以为这是次很安全的行动。 燕赵多猛士,赵逸、赵耳两兄弟更是猛士中的猛士,人们以为他们刀枪不入,可以徒手由剑锋处劈断精钢制成的长剑。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仅仅是个谎言。 他们手上缠着金蚕丝,一种极其珍贵、由西域传入中土的坚硬织物,稍加练习,一个有些力气的武夫就能掌握劈断宝剑的技巧。 可这丝线太过昂贵稀少,亦不知制作方法和组成原料,他们只够买到缠手的数量,做不成一件护身的衣物。 赵耳的脖子和脑袋失去了支撑,双手双脚似乎也没了知觉,他有一种自己逐渐退化为蚕的错觉——没有四肢,靠蠕动来移位,靠施舍桑叶来求生。 名贵的金蚕丝是否就是由这样的动物生产的? “燕赵双雄”怎能沦落到这种地步? 赵耳想咬舌自尽,却连合闭上下颚的力气也找不见了。 赵逸臃肿的身躯颤抖着,亲兄弟在自己面前被害,足以让任何人失去理智,他拗断了高欢的剑,高欢也因为座下那匹无头的马彻底支撑不住而落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宇文泰骑着赵耳的马急转而回。 “你怎么不追他们?”高欢疑怪道。 “是诈。”宇文泰说话总是很简短,这一次却显得格外慌乱。 “诈?什么诈?” “酋帅不在马车上,引走我们,三叔才好动手。” 高欢一拍脑袋,翻身上马,坐到宇文泰身后。 宇文泰刚要策马,却听高欢耳语道:“你不是陇西人?” 宇文泰情急之下说的长句,暴露了他的口音。 他放下了拿在手中的缰绳,因为有柄冰凉的短刀抵在他的背上。他盯着摔在地上的赵耳,赵耳也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瞧着他,这一瞬间,他们生出了一股奇妙的默契感,仿佛此刻的宇文泰正是过去的赵耳,而此刻的赵耳就是将来的宇文泰。 “我不是。”宇文泰只能承认。 “你是六镇的流民?” “你说得不错。” “差不多武川一带的人?” “差不多。” “你为何瞒报身份?”高欢的短刀顶进一寸,一阵刺痛顺着宇文泰的脊背蔓延开去。 “酋帅从不信任六镇之中的人,我只有谎称陇西人才能得到酋帅的重用。”宇文泰神色不改。 “既然是流民,为何一身的好本事?”高欢并不想轻易结束对宇文泰的拷问。 “这本领很好吗?我小时候打架杀人常用的手段罢了。” 没有任何花活,找到弱点,靠近弱点,击中弱点,世上千百种战法谋略,逃不出这三步棋,所以高欢才如此吃惊。 “你的临阵应变,远在我之上,”高欢从不轻易夸人,现在他将嘉奖送给了宇文泰,“更令人赞叹的是,你才只有二十岁出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四十三章 鲁翁谈笑却秦师 听说人在将死之时,生前种种会走马灯般映入眼中,尔朱荣果然想起了很多奇怪的事物。 他想起自己坐在四轮车中率众悄悄离开他的屯兵之所——晋阳的那个清晨,有个不识趣的小卒在向假尔朱荣问好后,盘查他的身份。 多年行军打仗并没有改变他深居简出的习惯,兵士只知大帐中有一神秘的军师,却从未见过军师长成什么样子。 晋阳是个极关键的要塞。 五十年后,高欢的孙子——“无愁天子”高纬被宇文泰的儿子宇文邕赐死,死前不久,高纬仍荒淫无度,怀抱着赤裸的冯小怜,供群臣乃至天下人欣赏。 冯小怜也是“古树”的成员之一。 “古树”的宗旨很简单,只要钱够,尽力满足许愿者的愿望。 宇文邕的愿望很简单:让高纬乐不思蜀,不理朝政。 冯小怜做到了,在高纬围猎结束时,飞马快报晋州平阳失守,冯小怜还是轻而易举地劝动高纬再猎一场。只要美人开心,高纬不惜任何代价。 代价便是亡国灭族。 许多年后,唐代的李商隐曾写诗借此例讥讽贪图享乐的朝廷:“小怜玉体横陈夜,已报周师入晋阳。” 晋州平阳被误记为“晋阳”,一则考虑了诗的平仄,二则实在是因为晋阳的地理位置太过重要。占领晋阳,北可退平城,南可进洛阳,东则扼邺城,西则入关中,尔朱荣的考虑就在于此。 他又想起那个雪夜,自己在被搭救时,浑身已不成人形,救他的牧民本欲将他遗弃,可占卜的萨满却断言:这个奄奄一息的人是真命天子。 他没有辜负萨满的预言,精于放牧和经营,他所在的部族很快成了草原上牛羊最多、人丁最兴旺的部族,他也迎娶了部族酋长的二女儿。一切似乎重回正轨,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青春的容颜已逝去,苍老的速度在加快,尤其偶尔发作的寒病和咳嗽,简直随时随地都会夺走他的性命。 直到那个流亡的少年出现。 尔朱荣在见到少年的那一刻,恍然如梦,手头装满羊奶的碗落到了地上。 少年的相貌和他年轻时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体型,少年很瘦,而尔朱荣年轻时则健壮如牛。 少年被尔朱荣收留了,尔朱荣虽行动不便,仍尽心竭力地教授着少年本领。少年天赋不高,学得很吃力,为人处事也比较木讷,碰见棘手的情况便容易慌张。 不过这些都不要紧,尔朱荣看重的只是少年的皮相而已,六镇起义时,尔朱荣变卖牛羊,招兵买马,顺带着让少年道:“输赢,何必如此执着呢?” “若不执着,我连性命都丢了。”尔朱荣看到这条老狐狸窘迫的样子,暗暗发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四十四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残狼本不该在三叔与尔朱荣两方没有分出高下时出现,一旦他们隐藏至合适的节点再出手,便能够轻松地控制局势。 为什么他们会如此心急? 初新不明白。石室里已经有了很多具开始冰凉的尸体,会不会再添上他和晴的? “你们来了?”三叔和尔朱荣竟仿佛清楚残狼会于此刻现身,二人不约而同地望向石室的入口。 “我们来晚了?”向阳子厚重的声音像海浪般涌来,让初新感觉一阵压抑,他没想到这个老人的内力同样惊人。 尔朱荣道:“不晚,刚刚好。” 三叔补充说道:“我们刚想商议对策,你们就准时出现了。” 有人曾说,残狼会在被刺杀者最不想见到他们的时刻出现,一旦被残狼盯上,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自杀,即使逃遁至遥远的西域,残狼可能也会在你搭建于辽阔沙漠中的帐篷里发起突然袭击。 你永远不会知道他们用什么手段找到你。 “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你们是如何发现我们的?”李梧桐在向阳子身侧说道。 三叔笑着指了指坐在四轮车上的尔朱荣道:“是他提醒我的。” 尔朱荣瞥了一眼李梧桐,竟让天生失去痛觉的李梧桐背脊有些发凉。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里装满了仇恨,可李梧桐想不起自己同四轮车上这个病怏怏的中年人有什么过节。 他绝不会想到,自己曾用剑割断了中年人的脚筋。 三叔的手将要捏碎尔朱荣的肩胛骨时,尔朱荣轻声说了“提防残狼”这四个字,他相信三叔是个聪明人,即使残狼是三叔诱引尔朱荣的饵,他也相信三叔会斟酌二三。 一旦三叔迟疑,他就能争取更多的时间等待高欢和宇文泰回转。 聪明人从不会和利益过不去,所以后世有人提出一条重要的规则: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三叔是个成功的商人,他对这一点清楚得很,无论真假,他都会收回手上的劲力。 “公子曾说,尔朱荣有个很厉害的军师,大概就是阁下吧。”李梧桐冷笑着说道。 三叔暗暗发笑,因为他清楚,这个坐在轮椅上瘫痪瘦弱的人才是尔朱荣本尊。尔朱荣轻易控制住了自己对李梧桐的愤怒,多年的锤炼早已令他如铁石般坚硬,他只是淡淡回答道:“我倒是替酋帅出过一些不错的主意,不过打赢那些硬仗靠的可不止权谋那么简单。” 向阳子沉声道:“或许尔朱元帅应该安生点儿,待在军营里,这样一来你们就不会有被杀的危险了。” “无论待在哪里,总有人想要取我们性命,军营里有各路枭雄的间谍,军营外则有残狼之流,虎视眈眈,从不让我们有片刻安宁。” “你想要安宁,我的剑或许可以帮你。” 想得到永远的安宁,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死。不会再有任何低谷和高潮,死亡会带走一切,结束一切。 可是,热闹与繁华是世上的人更爱的东西,获得的欲望,站在顶峰的快感。 人生怎么能缺少刺激和起伏? “多谢美意,我还是更喜欢这种活着的感觉。” “你这般苟延残喘的人,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向阳子追问。 “姑娘们绝不会喜欢一个双腿无力的废人的。”李梧桐应和着。 实在是毒辣的嘲讽,尔朱荣明白自己今天的狼狈境地都是拜这二人所赐,可他依然很冷静,他忍不住想告诉向阳子、李梧桐,双腿残废并不影响他发泄欲望,恰恰相反,事情对他而言会变得简单轻松。 不过他还是恢复了寡言的状态,有些独特的乐趣,他并不想和任何人分享。 他看到火把在移动,这令他回想起草原盛会时的篝火,鲜丽、明亮,双腿健康的自己是围成圈的欢乐人群中的一员,唱歌,跳舞,融化在跃动的火光中。 尔朱荣有些恍惚,他清楚三叔正在采取行动,可他冷静的头脑中还是浮现了年轻时的回忆。他不自觉地望向假尔朱荣所在的角落,凝视着假尔朱荣那张俊美的脸庞,辨不清谁才是真的天命之子。 他甚至不敢确信尔朱荣究竟是如他这般冷静无畏,还是像缩在角落发抖的那个人一般懦弱可笑。 狼和狐狸素来不会争斗,除非狼已经彻底威胁到了狐狸。 三叔的利益就是他这条老狐狸的命。 刀剑相交,三叔雇佣的死士同残狼开战了。“死士”意为“不畏死的战士”,这个时代的死士有条滑稽的规则:为了赚钱,他们可以献上生命。 三叔利用了这条规则,用他的钱买了数十名死士的命。这是他一贯的作风,用钱能做到的事,他绝不会去拼命。 三叔很快又躲在了死士身后,甚至没有看一眼躺在角落处为他卖命的小黑。从某种意义上说,小黑也只是他用钱养大的死士。 小黑正注视着晴,他不敢相信三叔全然不顾晴的安危,派遣死士冲向了残狼,他挣扎着直起身体,疼痛像蚂蚁,爬满全身的巨颚蚂蚁,彼时他的痛苦在左腿和右手,此刻他的痛苦又从右脚左臂处钻出。 小黑终于直直地站立着,灼热的伤口没有让他丧失勇气,他慢慢靠近晴,等待救援的机会,转瞬即逝的机会。 小黑仍然有信心,凭借多年的苦修与历练,他向三叔讨教得最好的一门学问就是把握机会。 可他看见了一个更快的身影。 小黑不想见到这个人,他一直觉得这个人不该出现在三叔的计划中。初新两臂受的伤并不如小黑重,这也成为了小黑嫉妒他的一个理由。 如果身上没有伤痕,那么成功救出晴的,应该是他才对。 可世上本没有如果这样东西。 初新的剑直削向阳子的手臂,只一击就逼得向阳子撤手,李梧桐正忙着应对三名死士的进攻,晴便轻轻松松地被初新揽入怀里。 比小黑想象得还要轻松。 总有人轻易得到你梦寐以求的东西,尽管有时候那东西很虚幻,仅仅只是一个人的赞赏或好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四十五章 白马寺的夜谈 “太老”的意思,往往就是“离死不远了”。宝公沙门似乎看到了什么奇异的景象,略带惶恐地对元欢说:“离开这里,快离开这里。” “大师……”元欢从未见过宝公如此失态,他不明白是何事令宝公恐惧如斯。 一个能知未来事的人,为何会对未来感到惊惶?既能预料,就能未雨绸缪,或许可以改变原来的结果。 可最让人绝望的就是,无论你如何兜兜转转,都无法摆脱命运女神的恶作剧。 静谧的夜晚,梧桐树的树影里走出一个人,一个蒙面的人,径直来到宝公沙门和元欢所在的亭子前。 元欢问道:“你是残狼的人?” 蒙面人摇头。他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一双燃烧着的眼睛,即使在摇头时他的双眸也好似直直地盯着前方,充满了情感与热望。 元欢微笑着,说:“既然不是残狼的成员,不如坐下,与我们喝杯茶。” “我不喝茶,不爱喝。” “那你爱喝什么?” “酒。” “能喝多少?” “多多益善。” 元欢被逗乐了,宝公的脸色却仍然很难看,一向好客的他只说了句“喝茶比喝酒好”。 蒙面人点了点头,道:“喝茶只有一点比不上喝酒。” “哪一点?” “茶喝不醉,酒却可以。” “醉了又什么好处?” “醉了便不再烦恼,不再痛苦。” 元欢细呷一口茶水,笑呵呵地说:“阁下看起来并不像很烦恼很痛苦的样子。” 蒙面人没有回答他,而是冷冷地对宝公说:“不要再谈论关于残狼的事情,你会引火上身的。” 宝公双手合十,行了个礼,缓缓退出了庭院,回到自己的厢房中。 晚风干燥,月光柔和,亭中只剩下了元欢和蒙面人。 “想不到你还活着。”元欢叹了口气,不知是在赞叹还是在感慨。 “有人救了我。”蒙面人对元欢知晓自己身份一事丝毫不感到惊讶。他甚至认为,洛阳城若只有一人认得出自己,那个人一定会是元欢。 元欢不过同他只见了两面而已。 “我听闻那一剑刺入你的左肋,伤及心肺,不及时送医,谁还能救得回来?” “救我的人正是要杀我的人。”蒙面人坐到了宝公沙门的短榻上,显然是想同元欢长谈一番。 “你是说,残狼派人杀你,又派人救你?” “是不是很蹊跷?”蒙面人不好意思地笑了。 “的确令人费解,可我已猜了个大概。” “哦?” “杀你,是要利用你首领的身份,制造残狼组织式微的假象,救你,则是要让你替他们办事。残狼的成员虽然本领高强,却个个身负残疾,夜里不要紧,白天行动则过于招摇,我说的可对?”元欢凝视着蒙面人的眼睛,不紧不慢地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要不怎么人人都夸你天纵奇才呢,说得一点儿也不错。” “残狼试图借此机会在江湖中销声匿迹,我想,他们肯定酝酿着更大的阴谋,你之所以提醒宝公大师不可多言,正是想保护他,免遭残狼的追杀。” 蒙面人点头,他觉得元欢简直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不过你肯定不会特意来这白马寺,你与宝公大师本无交集,非亲非故,你来这里,是想找我,拜托我做一些事情。” 蒙面人沉默了,他的双眸浸染了很久的哀伤。 “洛阳城中可予信赖者不多,你帮过我一次忙,所以我知道你应该不会拒绝帮我第二次忙。” 元欢笑得有些无奈:“第一回的人情还没还,你就想欠第二回人情了。” “正因为第一回的人情没还,我才敢厚着脸皮来求你。” “你说,什么忙?” “帮我照顾好我的几个朋友。” “哪几个?” “你耳目众多,消息灵通,又是个十足的聪明人,我在洛阳的朋友并不多,一只手数得过来。” 元欢颔首,郑重地说道:“我答应你。” 蒙面人倒了一满杯茶,摘下捂住口鼻的面巾,一饮而尽,正是几日前传言死于邙山的初新。 元欢调侃道:“你这是喝酒的法子,却不是喝茶的方式。” “茶应该怎么喝?”初新不懂茶道,正欲向元欢讨教。 “首先,倒茶不可满杯,茶不像酒,一者烫,一者温,倒满的茶客人不好接手拿。” 初新失笑道:“说的在理,幸好你们的茶已有些凉了,否则我恐怕要烫个满嘴泡了。” “此外,喝茶最好小口喝,不可如喝酒般豪饮。” “这是为何?”初新不懂,同样是用来喝的东西,怎么酒能干杯,茶却必须小口啜饮。 元欢大笑道:“正是为了将茶客与你这种酒色之徒区分开来。” 初新亦不觉莞尔,面前这位王爷毫无架子地开着玩笑,倒令他有种相见恨晚之感。 “改天,或许我们可以喝杯酒。” “我一直都有空,莫忘记,我是洛阳最闲的人。” “好,我若是……若是能回来,一定会来找你。” “你要去哪里?”元欢为初新倒了半杯茶,关切地问道。 “我以前认为,你是个很可怕的人。”初新没有回答元欢的问题,自顾自说着。 “因为我总是笑?” “是的,我不相信总是微笑的人,让我觉得很虚伪,不真实。” 元欢苦笑道:“生在帝王家,要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微笑。” “很多人说,你生下来不哭,只笑。” “很多人说的话,往往是假的。你想,很多人还说,你已经死了。” 二人又大笑。 “现在,我已将你视作朋友。” 元欢看着初新的脸,过了很久,才一字字问道:“我们真的已是朋友?” 初新在点头。 元欢的笑容依旧写满了神秘,他问初新:“残狼是否正让你去做一件大事?” 初新打断他:“不要问这些,知道的越多,越容易把你也拖入险境。” “你不想着反抗,却助纣为虐?” 初新无话可说,只能再报以沉默。 元欢没有放弃,继续追问道:“告诉我,或许我可以帮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四十六章 多话的名医 木剑可以杀人,在鲁胜班之前,这是个天大的笑话,可在他之后,却成了江湖人津津乐道的传闻。后来,有许多人效仿鲁胜班的做法,用木制的武器杀人,有些使的是木刀,有些使的是没有枪头的长枪,还有一些功力高深的人使用的是木制的暗器。 木制暗器经过飞行后仍能扎入人的皮肤,催动暗器者的指力必须非常强劲,木制暗器的使用者们藉此炫耀暗器水平,也作为向鲁胜班这位开木制武器杀人先河的宗师的致敬。 可悲的是,鲁胜班年轻时的经历和后半生萦绕在他心头的痛苦却从没有人过问。 江湖人不计过往,只论成败。 “木剑?杀向阳子的居然只是一把木剑。”元欢显然对初新的这番说辞很感兴趣。 “或许,也只有木剑能够杀向阳子。”初新的样子却像是在感叹造物的奇妙,命运的诡谲。 元欢不解道:“为什么你说只有木剑才能杀向阳子?” “因为木剑在挥动刺出时发出的声音很轻。” 元欢听懂了。向阳子是个瞎子,辨析战局的能力大半来自他的听觉,如果对手的武器很少发出声响,向阳子便很难判断位置。 “可向阳子毕竟瞎了二十年,听声辩位的本领要比普通人好太多了。”木剑杀人一事对元欢而言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鲁胜班考虑到了这一点,他在年轻时就是一名能与向阳子齐名的剑客,对敌经验丰富,他特意在腰间别了一把匕首,左手用匕首和向阳子正面相抗,右手伺机以木剑制胜。” 元欢在脑海中检索许久,有些茫然,问:“他年轻时叫什么名字来着?仿佛就在嘴边,却又说不上来。” 初新也说不出。他自讥自嘲般笑道:“向阳子的轶事江湖中尽人皆知,连向阳子年轻时爱慕姑娘的小名也有不少被人传道,而他却连姓氏都不为人所知。” “这可能只因他屈居于向阳子之下而已。” 这是元欢的推论。 他的推论一向很准确。 第一名总能被捧上天,而第二名却无人问津,人类的记忆力并不好,永远只记得住关于登上不定。” “好。” 一时无话。 说不出话的节点来到,就意味着分别已近。 元欢忽然说道:“我虽然不知道你要去做什么,可我猜得出这件事必定凶险。” 初新道:“是。” 元欢提醒道:“这或许是残狼的驱虎吞狼之策,引你同他人相争,他们不费兵卒,不损气力,便能从中获利。” 初新道:“很有可能。” 元欢看着面无表情的初新,顿了顿,继续道:“就算你听从残狼的指挥,你的朋友也不一定安全,他们完全可以继续挟持着,直到把你利用至毫无价值,将你身上的一丝一厘全部榨干为止。” 初新只是说:“我知道。” “明明知道,却还是要去吗?” “我只有去,残狼才能给她生路。” “抛开情感因素的干扰,或许你会有更好的办法。”元欢没有说下去,没有将他的意思点透彻,但他相信初新听得懂。肯不顾朋友的安危,初新才能脱离残狼的控制与摆布,才能有机会反击,甚至最不济的,初新可以远遁,销声匿迹,自我保全。 “我是个不怎么聪明的人,想到的总是些笨办法。” 这是初新的回答。 他的回答很简单,可这简单的回答却让一向聪慧的元欢也说不出话来。 初新已和元欢道别,他没有过多透露残狼同自己的行动计划,因为他不想让元欢受到牵连,他不想任何一个朋友身临险境,所以他永远无法理解鲁胜班为什么要与向阳子决斗。 是不甘,是忏悔,还是鲁胜班已想通? 想通这种逃避的生活终究难以为继,当曾经的愧疚和现下的恐惧一同袭来的时候,鲁胜班重新成为剑客,用合理而不卑鄙的方法,取得了合理而不卑鄙的胜利。 很少有人目睹这场战斗,包括初新也没有亲眼见到,但他不难从旁人的描述中感受到两人临死前的痛与快。 几日来,医治初新伤势的人是个须发皆白、啰嗦多话的侏儒,初新就是从这侏儒的喋喋不休里了解到了向阳子同鲁胜班决战的情况。 “鲁胜班突然出现,用匕首偷袭,但这一下动作很慢,像是虚招,显然只是想将向阳子逼退,与随行众人分散,创造一对一的局面。”老侏儒比毡帽壮汉和“蜀中五虎之首”的冯超还要矮一截,可说话却是条理清晰,掷地有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四十七章 只缘身在此山中 月夜,洛阳,铜驼街。 一家酒馆静默而亲切,初新却说服自己,不能再走进去。 敏早已放下了手中长剑,安心地过着自己的生活,之前两次将她牵扯入局已让初新愧疚万分。在这个时代,剑是保命的武器,可又不足以谋生挣钱。想用剑发财致富,除非你是一个顶尖的高手,否则有钱了也无福消受。 最憋屈的事情正是用命赚钱,无命享用。 初新有时候很佩服敏,他觉得敏比他聪明得多,懂得早早退出剑客一行,做一些能发财又安全的营生。 剑客是没有明天的一种人,腰间悬挂长剑就意味着生死系于一线。 他现在要去做的,就是剑客该做的事情。 尽管他不愿意,可他已别无选择。 因为晴。 他不清楚这个决定是否妥当,毕竟晴只是一个才认识十天的人,就算他见到好看的女人脑袋会发昏,晴也毕竟是个有夫之妇。 初新知道这一点。 他必须承认自己心存私欲,并没有那么高尚,可那私欲或许也仅仅只到好感而已,更多的只是血气,少年人的血气。 他已二十七岁,算不得少年,可少年人的血气却是七老八十的人都能拥有的。年轻并不只见于光嫩的皮肤、通红的脸颊、灵活的关节,年轻还存在于心里的那股劲儿。 他要维护的是那股劲儿,残狼的首领要击溃的也正是他那股劲儿。 初新见过残狼的首领,虽然见到他时,他脸上戴着雕刻着笑脸的面具。 他替初新换了药,并且亲自一勺一勺喂给初新。他喂得很慢,手却很稳定。初新一点儿也不客气,他喂一口,初新就吃一口,大大方方,毫不拘束。 初新的手还没有半点儿力气,所以他不必烦恼要不要出手去摘那张面具。 在没有选择的时候,初新的想法一向很简单。 他看到了一双很秀气的眼睛,那双眼睛也正盯着他。 “多谢。”初新笑了笑,笑得很自然。 “不必客气。”喂药的手仍然没有丝毫抖动,那声音却不粗,甚至有些像个女子。 残狼的领袖居然是个女的? 一个女人如何统领这些阴暗残缺的灵魂? 初新根本没有见怪的样子,只是调侃道:“你近来让我背了不少黑锅呐。” 面具中传来一阵轻笑:“这倒是有些对不住,可我们需要你背这黑锅,担这罪名。” “为什么?” “因为我不愿摘下面具,更不可能故意让人在我左肋处开一个洞。” 残狼首领的身份一直成谜,作为能够号令残狼这个组织的神秘高手“公子”,自然绝不会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只因他的命已不是他一个人的命,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命比一般人要紧得多。 “所以你四处造谣,让我顶替骂名,顺便命人在我的身上捅了一剑,是吗?” “故此我心里有愧,又命令许伯纯先生将你医治好,还为你换药。” 面具下的声音依旧温柔镇定,就好像他根本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初新叹了口气道:“身体或许能够恢复如初,可很多东西并不像伤口一样能够愈合。” “我明白。” “你若真的明白,就不会败我名声,让我在洛阳四面树敌了,”面对他轻描淡写的态度,初新只能苦笑,被诬陷为残狼首领后,他负剑伤十三处,刀伤五处,暗器伤一处,更是跌进洛河,喝了好几口浑浊的河水,“现如今即使我伤愈,也难再于洛城立足,恐怕得乖乖回我的江南老家,躲到你真死了为止。” 面具后的人显然被逗笑了,放下碗,他说:“你若还活着,你迟早会死。可你若是死了,你便能永远活着。” 初新听不懂,或者说,他只听懂了一半。 “公子”继续说下去:“我会派人散播三叔庄园一战的消息,很快,整个北方就会遍传你的死讯,碰巧的是,你的死讯也就是我的死讯。” 初新恍然大悟:原来“公子”想借初新的死制造假象。 假象就是,“公子”已逝,群狼无首。 独行的狼依旧可怕,可远不如群狼令人惊惧,群狼变成独狼,的确可以让许多人松一口气。 “可是,为什么要选择我?”初新觉得这个选择并不是什么巧合,他相信自己还不至于那么倒霉。 倒霉到被随手指认成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刺客组织的首脑。 “我思来想去,洛阳城里够格的人只有你一个。”这是“公子”的答案,简单到初新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不过刚来洛阳半月,整天也就是在一家酒馆喝喝酒,欣赏欣赏过路的姑娘,无名小辈而已……” “公子”打断了初新的自谦:“才半个月,你就阻挠了我手下的两次行动,我没记错的话,千面人也是被你抓住,交由虎贲司押送廷尉府的。” 初新愣住了。这些事他倒是一件不落都干过。 “千面人既然能杀掉穆虎,足见他本领极高,又颇富心计,这么样一个人败在你手上,你何必谦虚?” “我总觉得千面人的武功不及穆虎。” “公子”笑道:“可终究穆虎还是死在千面人手上,无论千面人用的是什么手段,死了就是死了。” 从结果出发来看,这句话一点儿毛病都挑不出。 初新道:“单论本事,比我好的或许大有人在。我想这不足以成为你选择我的理由。” “一点儿也不错,我选择你的另一个原因是,你不杀人。” “不杀人?这哪里像是一个杀手组织的头领?”初新砸破自己的脑壳也想不到这居然会是“公子”的第二个理由。 “残狼的头领是一个平日里看起来从不沾血腥的人,岂非更加可信?” 初新咀嚼着这句话中的意思,忽然想通了。“从不杀人”在世人眼中就是残狼首领最好的伪装,有这层关系在,初新反倒有欲盖弥彰的嫌疑,更加像是一个嗜血的刽子手。 见到“公子”之后,初新第一次油然而生一种恐惧,这种恐惧并不源自“公子”的地位和武功,而源于“公子”对人心的洞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四十八章 谁道红颜如祸水 “看来我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初新苦笑道。 “的确没有。”“公子”的回答十分平静,就好像他从未强迫初新一样。 只有初新明白,“公子”逼自己做的这件事有多困难,多凶险。 “我能问问为什么吗?”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你要我刺杀天子?”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样比较好玩。” 好玩?“公子”决定一件事的标准居然是“好玩”? 残狼首领选择刺杀目标的方式是否太草率了些? “纯粹只是为了给你解闷?”初新脑海中闪过一万个厌恶的念头。 他最反感将别人的生命视作草芥的行为。 “是的,为了让我解闷。”“公子”说着说着,不自觉地笑出声来。 “哼。”这声冷哼初新憋了很久,终于不自觉地从鼻腔中钻出。 “你觉得很随意?”“公子”问道。 初新便点点头。 “我也觉得很随意,可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随意。” 初新愣住,显然还不太明白。 “公子”解释道:“举个简单的例子,人的生死。为何有人昨天仍活得好好的,今天就忽然暴死?” 初新说不出为什么。他知道向阳子就是个典型,在与鲁胜班一战之前,初新觉得这个瞎眼的剑客还能再活上十来年,不成问题。 “公子”见初新被难住了,继续道:“再比如这洛阳城里卖官鬻爵的人,花了大价钱却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官儿,只因官阶官位全要看有无空缺,尚书三十六曹,能分去哪一曹永远是个未知数。在诏令下来前,这一切也显得如此随意。” “公子”最后补了一句:“这世道就是这么滑稽可笑,不是吗?” 初新沉默了,沉默意味着他放弃了反诘,认可了“公子”的说辞。 “公子”开始讲解他的方案:“计划说易不易,说难也不难,郑俨府中集会选中的四人马上就要随郑俨入宫赴宴,这场宴会的目的正是铲除异己。” “郑俨?我记得他选人标准一为味觉,一为酒量,一为赌术,一为剑技,这和铲除异己有什么关系?” 初新觉得奇怪,除了剑技,其余三者没有一样可以伤人。 “郑俨贵为中书令,可惜靠的全是太后的裙带,朝中反对者不少,他打算效法赵高,以指鹿为马之法标记政敌。” 秦末,赵高为了巩固自身权力,命人牵来一匹鹿,当着众朝臣的面说成是马,有人反对,有人附和。 很快,反对者被赵高派人秘密暗杀,一个不落。 初新喃喃道:“指鹿为马,指鹿为马……” “我的手下还没有刺探到郑俨具体的手段,可一旦郑俨的毒计用成,朝庭将是郑家的一言堂了。” 初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那天子呢?天子难道全然不知?” “公子”的语气变得很尖酸:“他就算知道又怎么样?当今天子幼弱,朝政全由胡太后执掌,生杀予夺之权皆不在天子。” “这么说来,天子只是个傀儡,何必还要我去杀呢?” “公子”呵呵笑道:“我说了,我让你刺杀天子,主要是图一乐。” 初新也哈哈大笑起来:“绝不会那么简单。” “是吗?你为何觉得不会那么简单?” “因为你是公子。” 这是句很奇怪的话,“你是公子”,这岂非天经地义?可“公子”却像被一语道破天机,静默了很久。 “正因为你是公子,你绝不会如儿戏般决定这么重要的事情。” “公子”没有再同初新讨论这个问题,而是接着陈述他的计划:“你先要取得天子的信任,等成为天子的近臣之后,下手的机会就会变得更好更多。” “如何才能取得他的信任呢?” “不难,只须你在宴会上粉碎郑俨的阴谋,向天子表明你的忠诚可靠。” 初新长叹道:“那看来我要得罪的可不只是天子一个人。” “公子”大笑:“你既然要得罪天子,又何惧再招惹一两个大人物?” 另一边则只能以苦笑回敬:“你说得不错,既已惹了大麻烦,再多一二又何妨。” 人生有时就是如此奇怪,烦恼从无到有,像是天要塌下来,烦恼从一个大的增加到两个大的,反倒没有什么太隆重的感觉了。 关于“公子”的回忆戛然而止,因为初新听见有人在叫他。 只是简单的一声“喂”,可初新却分辨得出声音的来源与去处。 他一回头,就瞧见了永宁寺门口见过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心想:难道我的伪装本领那么差劲吗? 他正蒙着脸,不知该不该回应露白。 他终于还是回答了一句“诶”。 “他们说你死了。”露白嘴里言语道,脸上却写满了笑容。 “他们”指的就是那些消息灵通的江湖人士。 “他们说的话,往往不太可信。”初新打趣道,他很开心,起码洛阳城里还有一个惦记他死活的人。 “可是连我在古树中的姐妹们也都说你死了,死定了……” “我本来的确是该死,的确死定了,可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活得比大多数人都还好些。”初新一手叉腰,说话又开始油腔滑调。 “接下来,你要去哪儿?”露白忽然小声地问。 “接下来……”初新说不上来,因为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无异于找死。 他总不能告诉露白自己要去找死吧。 于是他灵机一动,称自己接下来要找个地方睡觉。 他的确需要充足的睡眠,充足到能让他养够明天赴宴的气力。 他本打算找个干净的角落将就一晚。 像他这样的剑客,睡哪里其实都可以,无非睡得舒服不舒服、习惯不习惯的分别,无数次的露宿街头早已培养了他随遇而安的能力。 “去哪儿睡?”露白好像并不打算饶过他。 初新又回答不出来了,半晌才支支吾吾道:“哪儿……哪儿都行。” “你这个样子,哪儿也去不了,要是睡在大街上,如果醒得不够及时,还容易被人乱刀砍死,”露白认真地分析道,“你若是不嫌弃的话,去我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四十九章 浊酒不销忧国泪 “离开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洛阳虽好,非久留之地。”经历了这些天的波折,初新吐出这句感叹就像呼吸般自然。 “那你呢,你为什么还要回到这里?” “我?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又拦得住我?”这是初新的老毛病,有人问及他的难处时,他总能嬉皮笑脸地遮掩过去。 露白盯着初新的眼睛,盯得他有些不自在。 “你这样看着我干嘛?” “你终究救过我一次,我虽然武功不如你,可未必帮不上忙,当作是我的报答罢。” 初新没想到她会这么说,他也并没有打算要什么报答,可显然露白话里的意思明晰,她猜到初新的境况不太乐观,想试探着问出些头绪。 “你只要下次不装作跳楼点我穴道,我就谢天谢地咯。”哈哈一笑间,初新又搪塞了一遍。或许他真的需要别人的帮助,可他总是骄傲得很,总以为自己什么都能应对,即使之前在屋顶像个受惊的孩童般躲藏了许久,在拒绝他人的好意时仍是既顽固又执拗。 他听到露白叹了口气,很轻,很微弱。 他再次重拾意识已是早晨的事情了。露白还睡着,背对着他。初新努力不去看她起伏的肩背,将“七月”悄悄放在她枕边。他还想写一张纸条,描述自己的青铜剑多么惹眼,会给自己带去诸般不便,决定暂时寄存在她这里,可无奈找不到纸笔,寄希望于露白可以意会。 其实他只是想让阿青留给他除回忆以外的最后一样东西得以保存。 或许很快,他连回忆都无法留住。 走出屋子时,第一缕阳光刚刚照在他身上,有些清冷,却又带给他力量与信心。 缠好头巾和蒙脸的布之后,他向太庙走去。手中无剑,背后连把菜刀也没有,初新很镇定,一是由于太庙春祭,不可造杀孽,无人胆敢胡来,二则是因为他尚不知郑俨的把戏是什么,必须保持头脑的冷静。 北魏前期,西郊郊天与东庙祭祀在国家祭祀中居主导地位,这是鲜卑族的传统,但孝文帝改革了这一习俗,以华夏郊庙制度为正宗,用他独特的方式显示了这位君主对汉文化的尊重,对胡汉交融的期盼。 谷雨已过,春雨贵如油,这时间的江南差不多秧苗初插、作物新种。雨水和春阳对于在太庙祭拜的众人而言并不重要,可能也有些许影响,不及时的雨水会让某地受灾,之后受灾的情况会以文字的形式呈报到一些人手中,搅扰他们片刻的安宁。 选拔而出的另外三人早早立候于太庙一角,初新很轻易就找见了那孤傲的少年,白衣金冠,风袂长剑,冷得像雪山上的冰。 郑俨显然没想到初新还敢出现,脸上满是讶异,可想到廷尉府和虎贲司都没有发出什么通缉,随即展颜道:“果然守约。” “郑大人开口,庶民不敢不从,何况来此一趟还有钱可拿。”初新笑嘻嘻地回答道。在这一问一答之前,初新已经悄悄扫视了太庙的角角落落,看是否有甲士埋伏。 事实证明,他想得太多了,可他又不得不想多。他实在不敢相信郑俨能在如此庄严肃穆的祭典中只手遮天。 初新对权力的威势认识得仍太少。 权力要杀人,从不用借助刀兵,自会有向往高位者自愿成为权力的手中刀,掌中兵。 需要的,仅仅是郑俨的一句话罢了。 王族亲贵、高官要员很快到齐,铜驼大街道路被封,专为祭祀巡游之用,当然,也是为了防止有奇怪的人混入其中对天子不利。 初新披上了一件奇怪的蓑衣,周身贴着布条,面容隐藏在一顶粗布帽兜中,郑俨的仆从告诉他,他正扮作雨神赤松子,祈求未来风调雨顺。 赤松子有啥呼风唤雨的本事初新倒不清楚,他只知道关于赤松子的一个传说:晋代有个樵夫去砍柴,看见两人对弈,就放下斧头观棋,其中有个叫赤松子的喂给樵夫一颗枣,樵夫顿觉神清气爽,一局棋下完,樵夫挑柴准备回家,却发现斧柄已烂尽。 后世刘禹锡“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一句中便用到了这一典故。 初新苦笑,也许妆神之后不久,自己也会像樵夫的斧柄般彻底腐烂。 他看了看其余三人,少年和那位酒量最好的人都不改扮,只有味觉灵敏的人印堂抹红,下巴挂了白须,看着很滑稽。 初新就问仆从:“他们仨扮的是什么?” 仆从依次指着说道:“人屠白起,酒祖杜康,厨神彭祖。” 白起是战国秦将,七雄争霸死两百余万人,白起统领的军队便歼灭百万之众,人称“人屠”、“战神”。初新并不喜欢他,可也不得不承认白起武艺超群,行军打仗更是冠绝那个铁血时代。 武力的重要性在乱世不言而喻。 杜康无意中发现了酒的制法,酒虽历代屡遭禁绝,至北魏文成帝更甚,到了“酿、沽、饮皆斩之”的地步,可一旦生活安定下来,百姓变得富足,这样的禁令自然而然地失去了效用,敏的酒馆生意兴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佛家反对饮酒,认为酒能使人作四逆重罪,破戒犯恶,可也有许多人因酒解困脱厄,因酒意动神飞,曹植、阮籍、刘伶等人,就是靠酒写就了魏晋风流,在他们之后,更有一人借酒兴与绣口,吐出了半个盛唐。 初新问道:“这彭祖和厨神有什么关系?我只听说齐国的易牙厨艺高超,齐桓公最爱吃他做的菜。” 仆从小声道:“说实话,我也只知道彭祖是个长寿的老头。” 初新又问:“他活了几百岁?” “八百岁。” 仆从说完便走开了,初新嘀咕道:“活了八百岁的怪物该有多寂寞。” 他不知道,一个人如果时常觉得寂寞,是根本活不长的,有些人之所以长寿,实在是因为他们心中所剩的情感已不如沙漠中的雨来得多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五十章 置之死地而后生 陆陆续续的,又有不少人跟着老者站起,“酒是苦酒”,类似的话语愈说愈响。 郑俨冷笑道:“不过是想诸位品评酒味而已,何必这般群情激愤?” 郑俨身旁一人也帮腔道:“刘老先生年事已高,还是坐下来比较好。” 初新后来才知道,帮腔的人正是胡太后的另一个面首,叫李神轨,同样是武将出身,常常和郑俨成双入对地出现在太后寝宫,只因姿容没有郑俨的好,稍受冷落,权势不如郑俨。 老人没有理睬郑、李二人,而是朝向天子,大喊道:“陛下,如今各地叛乱四起,百姓皆成流民,朝中官职变作买卖捞钱的资本,腐败之风横行,自是有宵小之徒从中作祟。” 天子木立,没有应声。 老人的身板看起来似已弯曲,他没有敢再说下去,他的骨头已算硬,可一旦得不到天子的支持,他接下来所有的说辞不过是徒费口舌而已。 站起的人又坐下了,郑俨和李神轨只说了寥寥几句而已,甚至都不需要胡太后开口。 胡太后在天子身边喝着茶,嘴角似笑非笑地盯着这群无奈的人。 当恶人掌权时,是否正义就成了错误? 扮作彭祖的人端着一大锅奇怪的汤走至殿前。锅比刚刚的酒坛子还要大得多,他的力气竟似能比肩扛鼎的西楚霸王。 “几千年前,帝尧患病,彭祖制鸡汤,尧疾一日痊愈,近来我找到了彭祖鸡汤的配方,命人制此汤,献予诸君。”郑俨说完,左手一挥,扮彭祖的人就捧着大锅一个接一个地盛起汤来。 “为什么不让侍女盛汤呢?一个个转悠过来岂不是自找麻烦?”疑怪的同时,初新发现那人每挪步到一个地方,就要用下巴处奇形怪状的花白胡子轻点一下碗沿。 蹊跷。 难不成他在用胡子下毒? 初新听说楚地有一种放蛊术,放蛊者只要一弹指,或是一吐气,蛊毒就能送进被放蛊者的体内。 他越想越心慌,索性走过去,一把扯下了“彭祖”的胡子。“彭祖”愣住了,初新又扫了一眼郑俨,发现郑俨也正盯着自己,于是他顺势把“彭祖”的花白胡子捏在手里摇晃,嘴里念念有词,学起求雨的道士转起圈来。 奇装异服的赤松子跳着怪谲的舞蹈,不少人笑出声来,初新用眼角余光瞟到,郑俨示意“彭祖”继续分发鸡汤。初新闻到手中白须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奇特味道,像是甜味和酸味的混合,洛阳城里认得出这种味道的人不超过七个,郑俨没想到,初新是第八个人。 风中铃,江南最鲜艳最动人的一种花,只在春天开放,花分七朵——很少有分成七朵的花,这或许也昭示着风中铃的与众不同——晒干研磨之后,就能制成一种奇特的毒药。这种毒药平常并不具毒性,可一旦与橘子一同服用,就能在三天内让一个人全身麻痹而死,死相很难看。下毒行家并不爱用风中铃,风中铃起效要搭配橘子,而且要解风中铃的毒也很简单,只须食用一些紫云英的花瓣即可。 紫云英是江南遍地可见的一种野花,只要是温暖湿润的时节就能绽放色彩,矮矮的,看着很柔弱,可偏偏是这样不起眼的白紫相间的小东西,恰恰是风中铃的克星。 甜味和酸味正是紫云英和橘子的混合味道。 风中铃的毒要么下在苦酒中,要么下在鸡汤里。 一条灵敏的舌头正好用来区分白须上沾着的是什么粉末。 那剩下的三样东西又是用来干嘛的?为什么还需要酒量、剑技和赌术? 最令初新困惑的问题是,上次在郑府时,秦五和李梧桐就立在郑俨身侧,郑俨应该同残狼是一伙儿的,为何“公子”要让初新以揭露郑俨阴谋的方式获取天子的信任? 是因为郑俨已全然不惧天子,还是另有缘由? 天子仍静坐着,什么表情也没有,像个木偶——操纵于胡太后手中的木偶,这让初新慢慢退回了太庙边沿,放弃了揭穿郑俨阴谋的念头。 胡太后忽然起身,高声道:“本宫今日特地寻得一异士来为我们助兴,此人喝酒如品茶,日饮百斤白堕却无醉态,诸公若有酒量胜过他的,赏绢百匹,黄金百两。” 白堕酒,相传是河东徙民刘白堕所创制,酿制过程独特。普通的酒都是贮藏在阴凉处发酵,白堕酒却一定要挑季夏六月、天气最炎热的时节,用瓦罐贮存,在烈日下暴晒十天方可酿成。白堕酒香醇而美味,传说喝醉的人会酣眠十日不醒,虽然初新明白这说辞过于夸张,但白堕酒酒劲极大却是不容置疑的。 胡太后口中扮成杜康的异士已灌下三杯酒,聊作表率。殿下众人,溜须拍马者也好,郁郁寡欢者也罢,都开始与自己的杯中酒打起交道来,前者欲以酒量取悦胡太后与郑俨,后者则借酒带来的昏沉感受排忧消愁。 可无论谁都不能喝得比“杜康”更多更快。 白堕酒酒劲开始发作,众臣醉的醉,倒的倒,有一二人还打起了鼾,“杜康”依旧面不改色。 初新像是想起了什么,喃喃道:“最好的酒量,最快的剑……” 他的确看到了一柄很快的剑,那柄剑正在人群中飞速穿梭,剑光闪动处,有几个人的喉管已被轻松割开。初新认得,大半都是刚刚说酒是“苦酒”的大臣。 而执剑者正是那冷如冰山的少年。 巍峨庄严的太庙终究成了行凶之地。 刘大人年事已高,饮酒辄醉,醉眼朦胧时,他看见一名白衣仙君持剑而来,欲携他赴天庭避祸。刘大人明白,洛阳看似盛极繁华,实则已腐朽不堪,仙君的到来就是一个预兆。老人痴痴地伸出手,企盼仙君能够拽他一把,脱离凡尘。 忽然,一个浑身着火的怪物挡在两者中间,仙君猛刺数剑,剑扎入怪物周身的火焰中,怪物却像毫发无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五十一章 蛾儿雪柳黄金缕 “陛下近来的兴致很不错。”一个宫女说道。 “是啊,每道宫门都开着,供陛下策马驱驰,我已经记不清他上一回骑马是何时了。”一个太监阴阳怪气地回答。 随后,他们亲吻在一块儿,旁若无人。 他们的关系就是这么微妙。 不远处,又有马蹄声传来。天子远远瞧见这对拥抱着的恋人,面无表情。 同样面无表情的还有一家酒馆的敏。 当然,她基本上每天都是这样,小姜已开始习惯酒馆里的生活,却仍没有习惯敏的冷脸。小姜回想起自己之前偷窃流浪的生活,虽然艰难,可笑对他而言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凡是行窃得手,他总能笑一笑聊表庆祝,就算失败了,也可以笑一笑以示自嘲。 普通人总不至于连笑都做不到。 小姜最近的心情更是舒畅,他不仅有了一个新家,还能长伴在他梦寐以求的仙女姐姐身边,他起得总是比敏早,睡得也格外晚,他需要向人证明自己的价值。 尤其向敏。 只不过偶尔他也会想起那个右臂满是鲜血的怪物,心里闪过一丝奇怪的情绪。 那是对过去的遗憾,对自己无能的怨恨。 他还不太懂这些,他正尽力地擦拭着桌子,清理酒客吐出的骨头,以及那些因酗酒而不稳定的双手倾倒出的酒渍。 他看见另一个漂亮的女人走进酒馆,径直走到敏面前,她的眉眼弯曲得正好,眼波流转,引人遐思,勾摄着所有男人的心魂。如果说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那这个女人就是世上所有脂粉最美的一处合成的月色雪色以外的第三种绝色。 她们显然认识。 小姜竟似痴了,他看着二人时而交谈,时而蹙眉,时而用食指和中指敲击案台,忘记自己还要去洗一堆盘子。 露白把“七月”轻放在敏面前,低声道:“他昨天回来过。” “哦。” “他今天去做什么了,你知道吗?” 敏扫了一眼“七月”的剑身,摇摇头。 露白喃喃道:“我想他也不会告诉你的,他任何人都不会告诉。” 敏皱了皱眉,说:“听闻古树素来以搜集情报闻名,你难道也不知道他去做什么了吗?” “太庙今天出了大事,有十来个重臣被杀,你说,是他干的吗?” “他从不杀人。” “兔子急了还会咬狗呢。” “他不是兔子,他比兔子更能忍耐。” 露白沉默了,可仍有些不甘心,不久之后,她敲着案台问道:“如果是他,你有没有救他的办法?” 敏放下手中的账本问露白:“如果是他,那你知道他现在被关在哪里吗?” 露白摇头道:“转运押送的队伍有三支,根本不知道哪一支抓的是他。” “三支队伍分别去往哪里?” “廷尉府、虎贲司和天牢。” 敏沉吟片刻,一字字地分析道:“三处地方皆是重兵据守,尤其天牢,一旦进去就再没有释放逃遁的机会,如果是一般人的话,应该会以为他被押送去了天牢。” “应该会以为?” “我倒是觉得,他三处地方都不在。”敏的结论出乎露白的意料。 “那他会在哪里?” “除了那三支押送的队伍,剩下的人去了哪里?” “回皇宫啊。” “他们回哪里,他就被关在哪里。” 露白捂住自己的嘴,谨防自己一不小心喊出声。从惊与喜之中镇定下来后,她又问敏:“那我们要怎么进宫救他?” 敏用手中的笔杆点了点露白的脑袋,道:“何必要我们亲自去救?既然全洛阳的人都知道他是残狼的首领,我们只需要放出消息即可,自然会有人替我们去救他。” “可是……可是寻常人都巴不得他死,谁会去救他……”露白还是很担心。 “莫要忘了,控制了他就能控制整个残狼,这么大的诱惑谁能禁得住?当然,我们也得在散播消息时添枝加叶,添油加醋。” “添油加醋?” “流言而已,别人能传,我们也能。”敏忽然笑了。 露白和小姜都是头一回见到敏的笑容,她笑起来的样子不如不笑时好看,她的笑里藏着的绝不是欣喜,却更像是讥讽和嘲弄。 对这个世界无穷的讥讽与嘲弄。 醉仙楼。 洛阳城里能和一家酒馆齐名的喝酒的地方。 尽管大部分男人来这里并非是为了喝酒。 美人在怀,楚腰在握,醉仙楼里,只要有足够的钱,就能有足够的享受。 有哪个富有的男人不爱醉仙楼呢? 只要你塞给歌妓的金银有足够的分量,你能得到的或许就不止拥抱那么简单了。 小萍是个例外。 小萍是醉仙楼最受热捧的歌妓,可她的价格并不见得太高,别的歌妓由客人挑选,小萍却挑选她自己的客人,因为想选她的客人实在太多,能从醉仙楼的出了他想让小萍喊的那句话,小萍怔住,随即摇头。 “公子难得来此,却不愿和我多说会儿话吗?”她的声音柔婉,没有男人可以拒绝。 “不能。”那客人偏偏不解风情。 小萍的手已拉住了客人的手,轻轻一拽,客人虽没有倒向她,她却倒向了客人。 小萍听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如果你要靠近一座山,它不向你处来,你就向它处去。 反观客人倒是淡漠冷静得很。 客人仍是平静的模样。 那客人正是敏,一家酒馆的女主人,细看之后,小萍当然认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五十二章 夜饮东坡醒复醉 城东,旅舍。 露白趁着夜色蹑手蹑脚来到旅舍边上,正好靠着小黑坠马处的墙壁,算准敏应该已经到了醉仙楼,便翻窗而入。 尔朱荣一行人曾重金请她设计抓晴,可惜最后功亏一篑,也算是古树这个神秘组织为数不多的败笔。 露白正好想到一个弥补败笔的两全办法。 房间里仍是黑暗,露白知道,这是那双眼睛的住所。 修罗、恶鬼、豺狼、猛虎的眼睛。 “眼睛”不爱点灯,到了晚上,他习惯安静地坐在黑暗中思索,他思考问题的时候讨厌被人打扰,除非打扰的是个合格的女人。 合格到他能痛快地发泄。 露白对着案榻上的黑影说道:“他还活着。” 黑影似乎很感兴趣,也根本不必露白解释“他”是谁:“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挺过来?” 世上本就有一些拖不垮、打不烂的人,除非你杀死他,否则无论击倒他多少次,他都能重新站起来。“眼睛”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并不相信这种人的数量很多,所以他对这则消息仍然存疑。 “就在皇宫里,今天春祭时刚刚被抓。”露白继续引导着对话,她想将“眼睛”的兴趣发扬光大,尽可能地转向搭救初新这方面,起码,从她鲜活美好的肉体上引开。 黑影的眼睛看起来仍没有睁开,因为露白还没感受到那股肃杀的寒气。黑影问:“为什么要来告诉我这则消息?” 露白松了口气,这个问题她在来路上就已经想好了应答:“上次的计划落空了,这算是我的补偿。” 黑影的口吻忽然暧昧了起来:“补偿的办法不止这一种,在我看来,你不过是想借我之手去救他而已,既然是有求于我,就拿出诚意来。” 露白预感到了危险的来临。她听说“眼睛”的欲望很强烈,每一位伴侣都会被他撕咬抓扯,痛苦到从中分裂成两半,三天三夜才能缓过来。 她想起自己设计点了初新穴道那天,在旅舍门口见到的那名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的姑娘,脸上有道巴掌印,嘴唇被咬破,挂着一抹血迹。 最令露白不寒而栗的是那姑娘的眼睛。 陷于泥潭者,只要不放弃挣扎,终有一天能够摆脱,可沉沦麻木的人,却将一辈子与泥潭共存。 那一刻与露白打了个照面的,就是一个将永远陷于泥潭的人。 古树的勾当并不光彩,暗杀、偷窃、间谍、取悦,这是她们求生的手段。 可露白心中有自己的信条。 她相信卑微的种子也会发芽,渺小的火种也能燎原。 她很快褪去了身上的衣衫,熟练,利落,仿佛经过多年的训练。 她早已算到这一切可能会发生,尽管她不愿意,但如果“眼睛”一行人能够去救初新,成功的可能将会大得多。 “世人皆道古树孤女个个是婊子,我却说这群婊子比那些正人君子高洁得多。”黑影长叹道,他的声音完全变了,变得又细又尖。 “你不是……”露白失声尖叫起来。 黑影缓缓从黑暗中移步上前,他披着黑色的长袍,脸上是一张不哭不笑的面具。 他正是残狼真正的首领,“公子”。 “我不是什么?你以为我是什么?”“公子”得意地问。 “没什么。”露白又恢复了她独有的媚态,她为此也耗费了多年时间的训练,只要不是“眼睛”那样冷血的男人,就无法拒绝她的温柔娇美。 温柔娇美恰巧是那个时代的女人击败男人为数不多的武器之一。 “公子”却扇了她一巴掌,狠狠的一巴掌,啧声道:“看来婊子终究是婊子,就像狗不曾改过肉和屎一同吃的习惯。” 露白捂着脸,眼泪差一点弃守她的眼眶,可她还是要保持优雅的仪态——这是她对自己的要求。她笑着问:“那么,你是肉,还是屎?” “公子”默然。良久,他说:“我知道你来此是为了找尔朱荣,我还知道那个病怏怏的中年人就是真正的尔朱荣,他的脚筋就是被我手下的人挑断的。” 露白道:“哦?” “公子”问:“你想知道我是怎么有数的吗?” 露白点头。 “公子”道:“几日来,所有人都以为残狼已殁,当下正是他们最松懈、最不容易防范的时刻,我就在这个时刻趁虚而入,手到擒来。” 露白问:“这么说,你抓住了尔朱荣?” “公子”大笑,略带遗憾地回答道:“不,我只逮住了他的替身,可这已足够,他的替身不仅有问必答,供出了他知道的所有事情,而且在众人眼中,真正的尔朱荣恰恰是那个胆小如鼠的替身。” 露白换了个躺在地上的姿势,笑得更甜,道:“恭喜你,可你为什么要在这里等我?” “公子”阴恻恻地说了句“你猜”。 露白猜不到。 “公子”道:“你再猜猜,初新为什么会被抓到宫里?” 露白更猜不到。 在紧跟而来的黑暗之前,露白听到的唯一一句话是“这一切都是为了证明一件事”。 人活着不是只为了证明,可若是什么都证明不了,一个人也算是白活了。 是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独特的生存逻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逻辑都是对的,因为这些逻辑都或多或少被活着的人证明了。 夜,皇宫。 洛阳王城已经历了无数的风雨飘摇,其中受难最频繁,血溅洒得最多的地方就是皇宫。东汉末年,十八路诸侯联合征讨枭雄董卓,先锋孙坚攻破了洛阳虎牢关,盟军势如破竹,董卓决定向长安撤离,走的时候为了不给盟军留下珍宝辎重,谋士居然建议火烧洛阳皇城。 距那时已过去三百年,时光匆匆,皇宫早就重建,或许比两汉之时更为富丽雄壮。 初新身处这宏大的宫殿中,却只能享受方寸的自由,而郑俨正准备向关在铁笼中的初新证明自己的逻辑。 他的逻辑建立在“面具”的基础之上。 “这儿是哪里?”初新尽管随意地躺在窄小的笼子里,怎么也舒服不起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五十三章 鸳鸯被里成双夜 三月,洛阳。 北魏盛世的中心,佛的都城。 所有的一切仿佛都是围绕着这座城辐射延伸开去的,所有的传说,所有的经文。 人也像是如此,或者在离洛阳越来越近的路上,或者在同洛阳渐行渐远。 那洛阳的中心在哪里呢? 如果你在人多眼杂的地方问这个问题,可能人们都会告诉你,是皇宫,是天子,但若是仔细用眼睛去看,用脑袋去推敲,用心去分析,你会发现,街上熙攘的人群往往来自于一家酒馆,或是要去一家酒馆。 这酒馆的名字就叫一家酒馆。 怎么会有酒馆冠以“一家”的名字? 若是酒客推荐喝酒的好去处时,念叨着“一家酒馆”,岂非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当然还并不是最奇怪的地方。 一家酒馆的生意是极好的,所以主人特意把门槛一次又一次地削低了,陈列着的酒也一壶又一壶地添置着,品种越来越多。鲜卑人悬着小辫子在喝酒,汉人束着头冠在喝酒,见得到蓝眼睛的波斯人,也见得到蓄着羊角胡的匈奴人。 如果哪个酒馆有如此好的生意,那或许它叫什么名字都无所谓了。 每当有人第一次来到一家酒馆时,总会觉得这里的主人是个开心的人。 一个生意人的快乐,自然来自于蒸蒸日上的事业。 但这么想的人都错了。 一家酒馆的主人是个女人,一个不怎么快乐的女人。 她很美,皮肤白皙,沽酒时总让酒客想起西汉的卓文君。 卓文君原是富家千金,跟着穷小子司马相如私奔,靠着酒肆艰难度日。 当垆卖酒,皓腕霜雪,即使不贪杯的人,恐怕也想一睹卓文君的风采,买一壶酒,以期搭上一句话,甚至收获一个微笑。 卓文君的酒肆生意自然越来越好,正如她的酒馆一样,人们来此,半缘美酒,半缘美人。 酒鬼大多数是色鬼。 酒色二字,多数时候也是不分家的。 酒色醉人,酒色罪人。 不是没有人讨她的欢心,相反,许多膏粱子弟、王公贵胄来此一次买上数十坛酒,只为博她一笑,可她从来不会让他们如愿。 多数情况下,她只会努努嘴。 许多人猜测这一举动无关好恶,而是表示这么多酒一时半会儿难以凑齐。 她没有否认,当然也没有承认。 她给的最热烈的反应是点点头,比卓文君吝啬得多。 可或许正因此,这些追求者们反而愈加疯狂。经常会有贵公子领着百十号人,从早晨开始占满了酒馆的位置,每种酒都各点一壶,一直喝到太阳落山才会起身离开,这种行为花销惊人,每个有此举动的公子哥名字都会一夜传遍洛阳人的耳朵。玩腻了这样俗气的路数后,又有些人叫来了乐师,叫来了变戏法的,本就拥挤的酒馆,又被乐声与叫好声填得严严实实的。 那些欢呼喝彩都是发自内心的,没有做作,因为请来的乐师是。 她的笑简直像是沙漠的雨,是短暂的,一念之间的施舍,可她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有个朋友愿意不辞险难,从江南赶到洛阳来看望她。 那个人一路上躲过了南北兵士的厮杀,越过了长江天险,没钱的时候做过一个月的杂役。 他其实并不怕会饿肚子,因为他这样的人要抓野兔抓鱼都不是难事,但是他还是不愿意没有酒喝,买酒自然是要钱的。 赚钱不是为了活着,一个富翁说这样的话是没有什么说服力的,但是如果你身无分文、山穷水尽的时候,还能够自信地说出类似的话语,才是真的让人佩服。 这青年就是这样的人。 现在他已站在她面前,脸上一直挂着一弯浅浅的笑,当她问他为什么会来洛阳时,所有的苦辛在他嘴里只有一句:“我想来,所以我就来了。” 无论是谁,只要是有朋友的人,都会发自心底开心的。 青年的待遇自然也很丰厚,一家酒馆的酒,只要他想喝,就能喝个够。 两人都是不期回报的,但是朋友就是这样,越是不计较得失,越是能收获更多。 初新,这个名字很快传遍了洛阳城。 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这就是那个青年的名字。 连带着传开的也有一家酒馆这位不爱笑的女主人的名字。 青年唤她敏,这是个很好听的名字,和旁人揣测的不同。人们都以为她的姓名不大悦耳,配不上她的容貌,所以她才不爱提起。 可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不公平,总有人仿佛占尽了好处,旁人艳羡的统统都有。 不过“敏”字激起的响动并没有“初新”响,这青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出现就做到了洛阳城所有人都办不到的事情。 据说他还佩着一把剑,一把青铜制成的剑。 用青铜制剑是件很古早的事情了,汉代之后,剑便多以钢铁打造。 能够流传至今的青铜剑,都不是凡品。 能够佩着青铜剑的人,也就相应的比一般剑客更引人注目。 传说越王句践有三把青铜名剑:毫曹、巨阙和纯钧,每一把都是耗费铸剑名家的精魂所制,每一把都值得千匹骏马、三处富乡和两座大城来交换。 他佩的会不会就是其中一把? 很多人开始找他,出于不同的目的。 要找到他很容易,一到下午,他就在一家酒馆的角落,一人一桌一壶酒,望着窗外出神,他不和别人说话,包括敏。 他们就是这么奇怪,但这奇怪,只是旁人眼里的,他们自己看来,或许觉得正常得很,或许觉得朋友就该是这样子的,可以很长时间不说一句话,甚至见面都不用打招呼。 这天下午,初新依然是望着窗外,依然静静的,在想着什么事情。 有三个人来到他的位置边,与他说过话。 第一个人是一个商人。 他的衣服料子是上等的,裁剪得体,工艺一流。他戴着闪着光的指环,两只手总共四个,四个指环上大大小小有不下二十颗珍贵的宝石。 这已经足够惹来不少关注了,而他还发出了极不和谐的声音。他拖着一只箱子,箱子在地上拖曳,带着沉重的响动。 他极吃力地走到了初新身旁。 初新挠挠头,不解地问:“既然你已经有了这么多钱了,为什么不雇个人帮你搬这只箱子?” 商人回答他:“如果我凡事都雇别人去做的话,我就不会如此有钱了。” 初新喝了一杯酒,点点头。 商人继续说:“如果我总把重要的事情交给雇佣的人去做的话,恐怕我早就没钱了。” 初新又喝了一杯酒,又点了点头。 商人微笑地打量着他,像是掂量着初新的价钱。 初新有些不自在,低下头又喝了一杯酒,这次喝完他却摇了摇头。 商人很好奇,问道:“为何你刚才点头,现在却摇起了头?“ 初新略带着无奈笑了笑,说:“刚才你说的话都很有道理,让我一下子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总是没有钱。“ “这是经验之谈,所有成功的商人都懂得的道理。“商人虽然这么说,还是得意地眨了眨眼睛,因为他知道,成功的商人在这个世上是很罕见的。 初新接着刚才的话道:“可是你实在不该觉得我是一样商品,实在不该觉得我会出售自己。“ 商人的手摸了摸自己的指环,他没有尴尬,他这样的人是不会尴尬的:“我并不想买你这个人,而是想买你的剑。“ 初新不再说话,而是开始喝酒。 “这四个指环,“他肥胖的手指不再摸着戒指,而是手心朝向自己举了起来,好让初新看清楚这四枚指环的光亮,”都是独一无二、价值连城的,当今天子都未必有。“ 商人特意压低了声音,初新也特意向商人凑了凑耳朵,但他还是在喝酒,手上的动作从没停过。 “看来,这不足以换你的剑,“商人缓缓打开了箱子,”不过,我还准备了其他的的筹码。“ 箱子里的东西是初新从没有见过的,可能洛阳城最年长的人也未必认得全,但是他知道其中每一样都比四枚指环的价值更高。周围几个酒客盯着这只让人惊讶的箱子,忘记了已端到嘴边的酒,嘴张大得可以塞下正常成年男性握紧的拳头。 但初新只是瞟了一眼,继续自顾自地喝着酒。 商人开始展露出为难的神色,当然这也可能是表演出来的。 没有为难的神色,对方怎么会相信你下了血本?怎么会确定这场交易是有利于他的呢? 商人是深谙此道的商人。 “你很精明,你如果去做生意,一定会赚得盆满钵满的,“商人扣上了箱子,开始了最后的交涉,”我在城里还有三家店铺,在城外还有两个牧场,你可以都拿走。“ 初新干笑一声,歪着头问商人:“我的剑真的值这些东西吗?” “或许是的。” “或许?” “是的,我买下了你的剑之后,或许能卖一个更合我心意的价钱,那时它也就值这么多钱了。” “也就是说,你并不能保证自己是稳赚不赔的喽?”初新轻轻抚摸那柄剑,从剑柄到剑鞘,指尖贴合着青铜色的起与伏。 商人的眼睛开始发直,他已经瞧见了剑柄上的纹路,甚至在心里已经猜想出了铸造这柄剑的青铜、锡、铅与金银的比例。 商人学过相剑之术,这的确是一把好剑,他能感受到剑上流露出的骄傲,他猜想初新的骄傲就是来自于它。 像是脂粉,像是酒,像是这样能带给人骄傲的物件是绝不会没有买主的。 “但是我仍然是最有希望让这笔交易价值最大化的人。”他没有抬高嗓门,可任何人都听得到话里的自信,这是商人的骄傲,他也的确有能力做到,所以这句话很难被任何人拒绝。 初新突然沉下脸,问商人:“你可知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基本的东西是什么?” 商人回答道:“是生命。”对于一个人而言最重要的东西,各人有各人的答案,但是每个人最基本的东西,却一定是那个人的生命。 没有了生命,何谈道义、快乐和财富? “剑客的生命,就是他的剑。” 商人不再说话,不再摆出任何筹码。 他只是关上了自己的箱子,再一次用吃力的姿势慢慢拖着朝外离去。 初新恢复了自己的微笑,他很赞赏商人的举动。钱是不能和生命等价的,懂得这个道理的商人,才能永远立于商海不败。 初新继续喝着酒,阳光一路西行,一路烦躁。晚春的洛阳是不适合闲逛或者静坐的,初新虽然什么也没有做,而且占着店里最阴凉的角落,背上却仍然沁出了汗。在与商人交谈后,他对于这个午后忽然有了更多的期待,在这时,第二个找他的人出现了。 他来得很快,脚步却很轻。 身上佩着长剑的他,看起来和初新一样骄傲。 在初新拿起酒杯的时刻,他还在酒店的门口,而初新放下酒杯时,他已经稳稳站在了初新的面前,连衣角都已经不再摆动。 “拔剑。”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这根本算不上一句话,这只能称得上是一则短语。敬告的短语,危险的短语。 剑本来就是一种凶器,拔剑也本就是一种凶杀的动作。 初新皱了皱眉,他对这个下午的期待可并不是向着这么险恶的方向的,他站起身,上下打量着来犯的剑客,想试着获取更多信息。 人群跟着凑过来了,人们纷纷踮起脚尖,想在前面的后脑勺间找到观看的最佳视角,却又不敢离得过分近。 剑光一闪,长剑已经指向了初新,对方显然不想让初新如愿,不想让初新多看自己一眼,但这一举动也使初新有了底。 从拔剑的手法和速度,初新已估摸得出他练剑的频率与天赋。 更重要的是,上乘的剑客是不会轻易拔剑的。学武是为了止杀,这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的。 当然,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剑客手中的剑也是危险的,正如初新面对的那样。他看到剑尖开始移动,紧跟着剑身、剑柄和对方干燥有力的手,简单而迅捷,指向了初新的胸膛。 刺向胸膛是很有效的选择,不仅是因为心脏处在该位置,也更是考虑到了直线距离的长短,目标范围的大小,一击即中的难易。 初新没有任何动作,剑却已经越来越近,这的确是极快的一剑,初新或许根本来不及反应。 剑势突然尽了。 这快如雷霆的一剑突然失去了力量,而初新只是拨了一下自己的大拇指。 这一拨,青铜剑鞘中的青铜剑以匪夷所思的速度水平弹了出去,在碰到对方肚子后又水平地弹了回来,插入了剑鞘。 这一拨是何等的劲道与技巧,即使是普通人也能轻易看出,更何况是一名剑客。 不光是看,相信初新的对手也已经感受到了,腹部的剧痛,四肢的酸麻,所以剑才会骤停,闪电般的势头才会一瞬间消失。 他已经输了。 虽然剑还直直地握在他手中,剑尖仅仅离初新的心脏几寸远,但是他还是输了。 对于一个他这样的人,输了比死了还要让人绝望,尤其在这种地方,任何事情都会传得很快的地方,他将被视为失败者自取其辱的典型。 如果地上没有洞钻,他恐怕只有用死来逃脱这种念头的追逐。 他咬了咬嘴唇,垂下了拿剑的手。 这时,初新突然道:“我一击虽中,可终究是剑柄,若是你不手下留情,恐怕我就要多一道致命伤了。” 他看着初新,不敢相信眼前的人居然说出这样的话。 初新也曾经是个好斗的年轻人,他明白这样的年轻人心里想着什么。他们想得到胜利,得到肯定,得到美人的亲睐。 这根本就没有错。 但是一旦失败,许多人却会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 不仅仅是他们心里有执念,也更是由于周遭的人没有给他们足够的宽容与鼓励。 围观者更喜欢踩上一脚,因为失败者是不会反击的,也是没有资格反击的,而踩上一脚的动机却可能仅仅是出于无聊。 初新不喜欢做失败者,可也不希望眼前的人做失败者,初新看得出他身上同样流露着骄傲,那是合格的剑客才有的骄傲。 所以初新才会这样朗声地说。 周围的酒客发出了叫好声,这一场较量别开生面,一刺一弹虽都只在霎那间发生,却引人惊叹,更难得的是,最后的结果也并不残忍,适合下酒。 剑客看着初新,初新也正看着他。 剑客告辞,初新笑着说不送。 剑客转身大步离开了,初新就继续喝酒。 他们一个血气方刚,一个锋芒稍褪,但他们都还年轻,都来日方长。剑客本就是这样简单的,也正因如此,他们之间不用多说什么。 太阳西沉的速度总是很快,因为下坠比起攀升容易得多,现在,太阳已经成了夕阳,浮在洛阳城的西城墙边。 白昼要到尽头,初新也决定离开一家酒馆,在这时,第三个人坐在了他的身旁。 这个人脸上仿佛永远带着微笑,他微笑的时间可能比千面人戴着面具的时间还长。 基本没有人见到过千面人的真面目,因为他总是戴着面具,无论是在演滑稽剧时,还是在台下准备登场的片刻。他的面具栩栩如生,戴上后,他就成了另一个人。很多人试图在他表演完成后跟着千面人,希望能见到他的真面目,这些人里有崇拜者,有同行,也就是那些恨他入骨的人,可没有人能成功。 千面人一进入人群,再想找到他就是万难。 洛阳城普遍认为,除了洗脸吃饭,千面人无时无刻不戴着面具。 而这第三个人,却连洗脸吃饭都是微笑着的。据说他在出生时,一声都没有哭,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夭折时,他发出了悠长的笑声。 他的伯父是北魏王朝最杰出的皇帝元宏,而他则似乎被公认为是下一代中最杰出者,无论学什么都很快,无论做什么都很顺利,最重要的是,无论面对什么情况,他都在微笑。 初新抬头就看到了他的微笑,他的微笑是真切的,因为他的眼睛也是微笑着的,眼睛里的笑是骗不了人的。 “你是初新?”这是他问初新的第一句话。 “正是。”这是初新的回答。 “我叫元欢。”他行了个拱手礼。 “久仰大名。”初新也向元欢作揖,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元欢的手,那是一双稳定修长的手。 修长稳定的手是优秀剑客的象征,但是元欢并没有佩剑。 元欢很快直起身子,背过手,初新也一样,当他们对视的一刹那,落日最后的光芒收束了,酒馆里还没点起灯火。 这成为了酒馆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 “我来,是想看看你的剑。” 初新瞪大了自己的眼睛,但他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你不必惊讶,只需要拔一次剑就可以了。” 初新又一次瞪大了眼睛,因为初新已经很难看到元欢的表情,虽然他已经猜到那会是一抹微笑,而元欢却像是清楚地知道初新脸上有哪些青筋正在跳动着。 初新拔剑,又收剑,他不知道为什么要照做,元欢的话像是带着魔力。 他拔剑与收剑的速度很快,但是他隐约觉得,元欢已经看清楚了剑上的所有纹路。 灯盏陆续亮了,酒馆又一次变得明亮,初新静静地握着剑,元欢却已经消失不见了。 初新知道他走了,在他离开的那一刻,初新就感觉到了。 回想起元欢的微笑,那种真切的微笑,不带欺骗的微笑,初新的手脚变得冰凉,他从不相信有人永远微笑,从不相信有人永远发自真心地微笑。 除非那个人太自信,自信到认为自己不会犯错,不会失败。 如果你能得到想得到的所有东西,或许你也会有这样的微笑,可这个世界哪里存在这样的人呢?正因如此,才会有敏这样的人,很少开心,很少露出笑容。 想到这里,初新扫了一眼坐在柜台处的敏,不仅是因为思绪的流动,也更是为了让自己分心,不再去想刚刚的事情,在半截蜡烛烧完时,他的手脚恢复了力量。初新握了握拳头,确认自己已经能够重新用很快的速度出剑之后,他走出了一家酒馆。 一家酒馆坐落在长街的中段,往东或者往西,都一眼望不到街道的尽头,初新走向了东边。一路上,他发现身边也有人向东走去,步调一致,低着头,弓着背。一开始只是零零散散的几人,越往前,人就越多。 初新不由加快了脚步,他发现今天有些特别,也思索着,经历了这特别的一天之后,将来的日子还会不会如往常一样。 往常的日子,悠闲、快乐,虽然也有很多烦恼,但没有太多的无可奈何。 他想起了江南这个时节的飞絮,没有依靠,始终是飞扬的,是让游人心醉的。 往常的他就像飞絮一样。 初新突然停下了脚步,因为身边的人停下了脚步。 他听到了铃铛的声响,紧跟着,传来了低声的吟唱。 他眼前是一座高耸入云的佛塔,佛塔下面是海洋般的人群,他身边的人就是汇入了这片海洋,这片海洋像是静止的,但是初新很清楚,这片海洋在变得广远,海洋中的浪潮在涌动。 海洋的尽头是一个人,一个穿着猩红色长袍的人。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五十四章 请携天子剑 初新终究什么都没做。他有他自己的打算。 天子面黄肌瘦,两颊无肉,相学上称两颊无肉者为“无福之人”。堂堂北魏皇帝,为何看着却像个肺痨病患? “朕的寝宫除了母后,无人敢进,你在此会很安全。” “多谢陛下。” “坐。” 天子的语调很平静,说出的话语却像铁铸的命令。 初新浑身不自在,不敢有太多的动作,手与脚也不知该放在哪里,人们常说“伴君如伴虎”,他总算是明白这句话的真切可靠。 坐定之后,天子问:“你可知朕今年几岁?” 第一个问题就问得初新无所适从,说大了显得天子很老,说小了又有嫌天子幼稚之意,他必须猜得刚刚好才行。初新仔细数了数日子,只憋出了一句“陛下已在位三年”。 天子大笑,笑到后来,喉咙居然变得干哑古怪。他劝慰初新道:“不必拘谨,如实道来。” “我猜陛下已二十七岁。”二十七正是初新自己的年纪,天子的脸虽黄瘦显老,气质阴郁深沉,但他的手依然光嫩,他的眼睛在恢复神采的时候仍旧是年轻的。 天子又笑了,这一回却是苦笑。 “朕才只有十九岁。” 初新说不出话,不仅因为紧张,更是由于对这一数字的难以置信。十九岁时,他还在老师处学剑,闲暇光景里常与阿青在村北山坡处眺望远山发呆,做着大侠梦,无忧无虑。 天子接着说道:“你看起来很惊讶。” 初新点头。 天子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说:“宫门是我故意打开的,为的就是方便他们营救你。” 初新道:“我猜到了。” 天子问:“你猜到了?你猜到朕会放行?” 初新正襟危坐,说道:“不仅如此,我还猜到陛下想要执剑,执天子剑。” 天子的瞳孔收缩。 初新见状,滔滔不绝地讲了下去:“战国时,佩剑、斗剑、练剑、论剑、相剑是时代风尚,赵文王很喜欢剑道,养了三千名擅剑之士,天天在殿前决斗,每年要死伤百余人,国势日颓,赵太子以千金拜访庄子,求庄子说服赵文王停止对剑的狂热。庄子拒千金,治剑服,向赵文王提出自己会三种剑术。” “哪三种剑术?” “庶人剑,诸侯剑,天子剑。” 天子问道:“什么是庶人剑?” “庶人剑,蓬头突鬓,胡缨垂冠,穿衣无长裙无后摆,目光凌厉,恶语相向,两剑互击,上斩脖颈,下刺肝肺,直到一方生命终结,我和赵文王学的都是这庶人之剑。” 天子摇头笑道:“听着像斗鸡。” 初新也乐了:“的确和斗鸡差不多,赵文王听闻自己学的是庶人剑后,三个月没有出宫门。” “以诸侯之尊习庶人之剑,赵文王是该反省反省,”天子正色道,“那么,诸侯剑又是怎样的呢?” “诸侯剑,勇敢的兵士是它的剑锋,清廉的官吏是它的剑脊,贤德的良才是它的剑锷,游侠豪杰是它的剑柄,国势就是它的剑势,国家的强大可以让诸侯之剑不可阻挡。” 天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追问道:“那天子剑呢,天子剑又是怎么样的?” “天子剑,顺天时而动,察地纪而藏,如阴阳般难测,却又像春风化雨般润物无声,为万民谋福祉,刑加于罪恶,德施于正直,有燕赵猛士的勇气,也怀周宋儒者的仁风。陛下要执的,正是这柄剑。” 天子久久无言。 殿内的烛火渐渐暗淡,窗外已有晨光,这一夜终于过去。 “别人都说朕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胸无大志,靠祖宗留下的基业浑浑噩噩地活着,南朝日益强盛,北魏却一天天在衰弱,我感觉得到,我的血管经脉和这个王朝牵扯在一起,我和它同命运共呼吸……我很想问你,你是怎么知道我心里藏着这柄剑的?” “眼睛。” “眼睛?” 初新看着天子,一字字道:“我在太庙见到你那双眼睛时便已猜到,其他人的目光要么满是笑意,要么充满惊惧,只有你,在刻意隐藏。” “隐藏?” “隐藏你所有的愤怒和无奈,努力让你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木偶,一个傀儡。” “是啊,你说得对,可我又何尝不是一个木偶,一个傀儡呢?”天子重重地叹了口气,压在他心头的东西太多,他甚至连呼吸都难以畅快通顺。 压着的东西是什么?是他那荒淫无度、不肯放权的母亲,还是他手中走着下坡路的国家? 他原本应该是个十九岁的无忧少年,本应是睥睨天下、意气风发的弱冠天子。 现在,他只是个木偶,是个傀儡。 “你喝过酒吗?”初新忽然忘记了“陛下”的敬称,唐突地问道。 “没有,从没有。”天子摇摇头。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或许可以喝一杯。” “你若是要喝酒,我随时可以叫人去拿,拿最好的酒,你在天下任何一个地方都找不见的好酒。” “你可知,我喝酒从不挑酒,只挑喝酒的人?” 天子的脸上,居然滑下了两道眼泪。 有谁见过天子哭泣?有谁相信,天子会为了区区几句话而哭泣?初新也不禁为之动容。 但他之后说的第一句话是:“在喝酒之前,你必须死。” 死有何难?古往今来无人不死,就算是传说中活了八百年的彭祖也终究不能永生。比死难得多的,是好好地活着,活得有价值,有意义。 生命的真谛在于价值与意义,这是被很多人接受的观点,当然也有例外。 “公子”就是例外者之一。 他认为生命是荒谬的,存在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残狼的总部并不难找,位于邙山的一处洞穴,通向洞穴的路比去三叔的庄园那条好走得多。“公子”正在一张披着虎皮的石凳上静坐,他的眼睛是闭着的,青铜面具在火光的跃动下显得阴森可怖。 有人来了,“公子”眼皮都没抬一下,却似知道。 来的人正是初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五十五章 圣人不死盗不止 “你似乎遇到了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这是初新和露白从通道中走出时“公子”说的第一句话。初新瞥了一眼低着头的露白,又瞧了瞧公子发亮的面具,不知该说什么好。 心里有愧的人是说不出好听的话的。 愧从何来,他自己也说不明白。也许是他选择去救晴,而没有选择救露白;也许是他救出了露白,却没有救出晴;也许是他本应两个都救,却屈从于“公子”的命令只救了其中一个。情绪这样东西,从来没那么简单。 右侧的那个通道已经被巨石封住了,无声无息,就好像那块大石头本身就安放在此处,亘古未变,可初新分明记得那附近没有什么大石头。搬这么沉的一块巨石要耗费多大的力气,放下时又能制造多么大的动静,这些都使得这块巨石出现得有点不可思议。 右侧的通道里是否有人呢?这是否又是“公子”的作弄呢? “为什么这么做?”初新没有挑明,他相信“公子”听得懂这句问话。 “做什么?”“公子”却偏偏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初新忿忿道:“别装傻。” “公子”笑了一阵,说道:“为了让你看看,这个世界有多么混乱,多么荒谬。” “并不是这个世界混乱荒谬,而是你,你才是那个混乱荒谬的人。”初新的拳头握紧。 “我难道不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世界上什么样的人都有,有智者也有愚者,有正常人也有疯子,有喜好和平者,也有乐杀伐之人,你不能以偏概全,不能用一部分去推断这个世界的全貌。” “公子”抚掌称善,道:“说得不错,可让我来问问你,智者如果离开了愚者,还能叫作智者吗?” 初新思忖片刻,回答:“不能。” “同样的,没有了正常人,还有‘疯子’这种说法吗?” “没有。” “既然好的坏的二者谁也不能离开谁,是否意味着智者即是愚者,疯子就是正常人?” “公子”提出的观点让初新愣住了,可他仍是摇头,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二者虽不可分离,并不意味着智者等于愚者,疯子等于正常人。” 可他已渐渐说不上充分的理由。 “公子”点头,继续道:“我们暂且放下刚刚的话题,我问你,倘若有天,一个疯子承继大统,宣布天下人向他学习,照他的风格行事,人人都变得疯狂,那么,这时候的疯子是否才是正常人,而这时候的正常人是否才是疯子?” 初新愕然。 “公子”另找了一种说法:“换句话说,在一个人吃人的时代,是否不吃人的人才是异类?” 初新不敢再想下去,顾左右而言他,道:“这与你设此把戏有何关联?” “公子”尖锐的嗓音稍稍提高了:“你真是愚笨,照我刚才的理论推演下去,人本就是一种无序的动物,左即是右,右即是左,你救的是谁又有什么关系?” 初新听不懂。他如实顶撞。 见初新不明白,“公子”接着说道:“再举个简单的例子,北魏立国之前,北方胡人入主中原,争斗了一百多年,直到鲜卑族统一各部落,死伤者不计其数,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东汉末年、春秋战国,你说这是为何?” 初新答不上来。“公子”淡淡道:“就因为人骨子里崇尚混乱,不论安置了多少仁义礼智信的规则,人永远有嗜血好战、排异仇外、卑劣无耻的一面。” 初新反驳道:“不是的,像孝文帝这样的英杰就意识到,人们需要安宁的生活,胡汉可以和谐共存,他的改革说明人类在不断地变得理智,不断地完善自我。” “公子”大笑。 他笑得就像一个穷鬼出门捡到了几锭金子,像一头饿兽撞见了一只软弱的羊羔。他说:“孝文帝?你可知北魏从何时起江河日下,四方叛乱不绝,民不聊生?” 初新隐约记得,北魏王朝的国势自孝文帝时盛极而衰,便争辩道:“这不是他的原因。” “当然不是,他是个伟大的君主,可他在改革时忽略了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人性。” “人性?” “孝文帝的改革让鲜卑各族出现了分化,入主洛阳的族群日益显贵,原本为北魏立下赫赫战功的戍边军士却遭到冷遇,成了弃儿。” 初新问道:“这是为什么?” “公子”长叹道:“只因改革的条目皆是那些随孝文帝迁往洛阳的人商议呈报的,为了给子孙后代谋长远的利益,他们恢复了汉代的门阀制度,贵族代代是贵族,寒门世世为寒门。显然,一个善的初衷却仍然引发了一系列的混乱与骚动,只因一块石子投入水中,并不借由石子传导激起的涟漪,永远是一滴水推着另一滴水,就像人的欲望一般。” 人的私心,不论过千年还是万年,都会如玄铁般不灭不减。 初新想起了洛阳城郊的矮房子,矮房子里住着一批批营养不良的奴隶,战时他们是排头兵,农忙时他们是耕夫,闲时他们是贵族的看门狗。 这是不是一种不公?算不算一种混乱和荒谬? “我以前和你一样,也不爱杀人,可后来便想通了。很快你就会明白,你所信仰的侠义是多么可笑,你不杀人的举动是多么幼稚。”“公子”轻咤道。 “起码我的手上没有沾那么多无辜的鲜血……” 话还没说完,初新已被“公子”打断:“你以为手上没有鲜血很值得褒奖?无数的恶需要用剑手刃,无数违逆天意者需要用武力镇压,你有这样的本领却寄希望于其他虚无缥缈的力量,你还认为你比我要高尚吗?” 露白插嘴道:“在我看来,他就是比你高尚。” “公子”冷笑道:“我还担心你不插话呢。” 露白怔住。 “公子”略带得意地用手指在石凳上叩了两下:“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故意将你和晴关押的地方说反了,换言之,他选择要救的人根本不是你,而是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五十六章 卧龙梦破隆中月 从古至今,有猎鹿者,猎虎者,猎熊者,却极少听见猎狼者这一称谓。 狼是一种极其难以捕猎的动物,它狡猾机敏,耐性绝佳,凶残嗜杀,一旦被逼入绝境便会迸发比虎豹更强大的潜力。 狼是越受伤越刚毅的物种。 许多年后,在江湖传言中,人们还是能零零散散听闻“猎狼”计划的存在,虽然在计划制定时,策划者们并没有为行动命名。最初的策划者很少,只有三个,一男两女,商讨的地点是洛阳的一家酒馆,时间则是某一个深夜。 常有年轻人问年长者,这一次猎狼计划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愚鲁一些的年长者会坦白说自己不知道,自作聪明的年长者会称赞行动的大获全胜,而真正的智者却会告诉年轻人:有些人赢了,有些人输了。 “猎狼”计划要猎的,正是残狼。 “行动的地点在哪里?” “洛阳粮仓。” “为什么是那儿?” “残狼想借助百姓的暴乱来谋利,断粮是最好的办法。” “是啊,一个人若是吃不饱饭,得受饥挨饿,他就不会再听话了。” “时间呢?” “就在这几日,一国无君,正是最容易乱的时候。” 初新、露白、敏三个人围坐在案几旁,神情严肃地商议着。 “要阻止他们,我们三人的力量远远不够。”敏在任何事情办成之前都是一个悲观主义者。 “我们可以寻求帮助。”露白向初新建议。 “帮手一定要找,可问题是,找谁?”初新盯着案几上的烛台兀自发呆。 “你在打主意的时候,没有想好找什么人吗?”敏责怪道,她坚信一次行动的完美执行离不开策划时的缜密周全。 她显然并不满意初新的事前准备。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郑俨,也就是千面人。” 露白失声道:“千面人?他不是已经被斩首了吗?” “他大概是被‘公子’救了,真的郑俨反倒成了替死鬼。”在太后寝宫中得知郑俨真实身份时,初新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了。 敏很疑惑,问:“他被‘公子’救了,你却想利用他去抗衡‘公子’,你是不是脑袋坏了?” 初新摇摇头,解释道:“千面人是个不甘人下的阴谋家,他可受不了别人踩在他头上,服从只是他的权宜之计,一有机会他就会反扑。” “所以,你想借郑俨和‘公子’火并的机会消耗他们的力量,一石二鸟?”露白微笑着盯着初新道。 “正有此意。” 敏思索片刻,说:“好是好,可他们为何无缘无故要火并呢?” 初新神神秘秘地笑了笑:“因为天子。” 露白问:“天子不是被你杀了吗?” 敏纠正道:“他绝不杀人,天子一定还活着。” 初新点头,压低声音道:“这事儿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郑俨和‘公子’却不知道,太后他们正愁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想办法瞒天过海,或是另立新君。” “新君并不好立,据我所知,天子的后妃还没有生过孩子,天子也没有任何兄弟,若是立族里的其他王,胡太后就会失势。”消息灵通的露白分析道,他们都清楚,胡太后显贵的靠山是她的儿子,一旦这个靠山倒了,新来者就会带来一批新的掌权力量。 敏诧异道:“天子没有一个兄弟?” 露白“嗯”了一声,说:“北魏皇室以前为了防止外戚专政,设置了个奇怪的规定:哪位后妃的儿子做了皇帝,那位后妃就得杀头,正因如此,宫里的女子不敢生孩子,即使怀上龙种也会拼命想办法隐瞒,并且堕胎。” “照你这么说,胡太后怎么还活得好好的?” “胡太后是个奇女子,她不畏死,怀了天子之后,很多人劝她堕胎,她却在佛前发誓,祈求生下的是男孩,死也在所不惜。” 初新叹道:“没想到她年轻时还是这样一位有魄力的女子。” 露白也附和道:“是啊,传说她年轻的时候箭术超群,五十步开外可以射中针一般大小的目标,先帝册封太子后,她本该处斩,在一众朝臣力保之下,胡太后免于一死,还升为贵嫔。” 敏感慨了一句“世事难料”。初新拿起几根筷子,先抽出两根摆在桌上,道:“残狼既然要制造混乱,只要散出流言,说天子已崩,胡太后和郑俨要面对的乱局可就不仅仅是那么简单了,所以这是他们想除掉残狼的另一个更重要的理由。” “有道理,可该让谁去游说呢?”敏拨了拨桌上的筷子,问道。 “我去。”初新毛遂自荐。 “整个皇宫都在抓你,你去送死吗?”露白翻了个白眼。 “我既然能安全出宫,就能再进宫,”初新又抽出一根筷子放在桌上,道,“第二股力量,就是近来销声匿迹的三叔。” “说起来,最近是没有听闻他的消息,以往隔几天他就会派人来洛阳城中采购庄内所需的物品,他本人偶尔也会来我这里喝点酒。”敏托着下巴说道。 “露白告诉我,三叔还在洛阳附近,他毕竟是个有钱人,一个宅子暴露了,大不了换一个住。” “有钱是不错。”露白言语间带着酸味,不像在说三叔,倒似是在说敏。 敏没有搭理她,继续问初新:“你凭什么相信三叔会帮我们?” “晴毕竟是他的妻子。”初新的话里居然也添了些许酱醋。 “别说晴是他的妻子,就算是他亲娘,你也不能保证他会帮你,”敏握着筷子敲击桌子道,“他是个商人,天底下恐怕没有比他更精明的商人了。” “是啊,”露白帮腔道,“他一定更看重自己的性命,绝不至于像你一样为了个女人冒险的。” 初新苦笑:“我只是见不得朋友因我受苦罢了。” 敏的眼珠转了转,计上心来,柔声说道:“商人最能权衡风险利弊,也最敢冒险,若是我们能降低三叔所付出的代价,抬升他可能得到的利益,他说不定会帮我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五十七章 五国攻秦齐不至 城东米铺的刘掌柜死了。 刘掌柜暴死于洛阳街头,致命伤口是喉咙处的剑痕,那也是唯一的伤口。初新认得那剑伤的模样,虽然很浅,却是剑刺入留下的。出剑者像是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刺至割破喉管就停手。 刘掌柜的死相可怖,全身架势摆开,一只手呈鹰爪状,另一只手则拳头紧握,仿佛死前还要与人一搏。人们想把他的手放平,紧贴身侧,却怎么也掰不过去。 据说临死前曾和人有过激烈对抗者,尸体总是僵硬得很快,故而战场上有许多英雄死时仍是站立的。 看着文弱的米铺掌柜竟似学过一些拳招,这倒是件稀奇的事情,寻常百姓认为,刘掌柜大概是得罪了什么人,仇家找上门,致使他曝尸当街,毕竟习武之人总容易惹上麻烦。武学不如文章诗赋,文章诗赋各人有各人的爱好,谁也不能断言比要好,可招式拳脚并非花架子,而是要分高下判生死的。所以武者切磋,无论怎样都避不过伤痛淌血。 可初新明白,这些剑痕是残狼的秦五所刺。 只刺不守,无其他招式,杀人要几分力气就用几分力气.,像极了秦五的杰作。 城北,皇宫。 皇宫一侧的墙根处总是靠着许许多多无所事事的人,他们终日不用干活,却能挣得盆满钵满,只因他们是联络宫内和宫外的桥梁。 皇宫外的人多半钱少,行动却方便;皇宫内则正好相反。这些闲散之人替宫内的宫女和太监买来他们想要的东西,从中赚取钱财。其中办事最快,抽利最少者,被敬称为“桥主”。桥主现如今已不用自己奔波劳累,他雇了十几名帮手,同洛阳城多家商铺都有合作,只要传个话报个信,想要的货物就会送到皇宫边上。桥主虽不干活,却爱乔装打扮混入人群中,静静地看着世事变迁,起码他将这一小处天地所发生的称作“世事”。 初新要找的人,正是桥主。 他一路走来,倒是见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像一把驱邪用的桃木剑,一个用来诅咒他人的木偶,甚至还有人绑着一个小孩子,披头散发的,不能辨识性别。 初新明白,这个孩子将被贩卖至宫中,供一些宦官凌辱取乐。他在此停步,问道:“这孩子卖别人吗?” 卖孩子的那人眇了一目,冷哼道:“不卖,有主。” “我出的价钱一定更高。”初新之前从郑俨处拿了不少金子,他不相信宫中宦官还能出价更高。可独眼龙仍是不松口:“做生意的人最重信用,说好要卖,不可轻易更改。” “是吗……”初新喃喃道。 忽然,他又问:“你可知道桥主在哪里?” 独眼龙不再吭声。与宫内人打交道的商贩或许也沾染了一些奇怪的脾性,初新无法,只能起身离开。 忽然,初新反手拔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架在了独眼龙脖颈处,周围人大惊失色,独眼龙幸存的那只眼睛却毫无波澜起伏。 “你就是桥主?” “何以见得?” “你看着最像一个桥主。”初新拔剑回鞘,轻笑道。 独眼龙大笑,问:“你找我是为了什么?” “我来自宫中,想买一些宫中的东西。” 一旁的人都大惑不解,可桥主却似听懂了,说了句“跟我来”,起身带路,初新回头看了看被五花大绑留在原处的孩子,问道:“能把他放了吗?我付您钱。” 桥主没有转身,淡淡地回答道:“放了他?你想让他饿死?进宫他才有活路,进宫才是他最好的选择。” 初新咬了咬牙,只能狠下心撇下了孩子。 入宫至胡太后处要经过十道小门,三道大门,每道门都得用钱打点,纵使是天子教给初新的办法,也免不了破费。初新才明白自己低估了太监们的敛财能力,如果能掌管一道大门,一天有三个人经过,莫说买个孩子,连洛阳的小宅都能轻易买得,自己又怎能同他们相比。 宦官是一群没有今世的人,他们一生都在积累来生的财富,想到这儿,他又不由有些同情。 “太后住处,我不方便出现,就此别过。”桥主在最后一道门这里停下,行了个拱手礼,初新也抱拳回敬,仍不忘恳请道:“如果可以的话,别让那孩子进宫当玩物,卖给寻常人家吧。” 桥主冷笑:“你这是小仁小义,这个孩子不进宫,还会有下一个进宫的,那群宦官绝不肯善罢甘休。” 初新茫然地望着桥主离开的身影,无力感再次袭涌而来。 可他还是抬起头,挺起胸膛,叩响了太后寝宫的门。 门开了。 开门的人是郑俨,胡太后仍在朝中议政,虽然她议政并不认真,耗费的时间也不长,但必要的程序还是得走的。 郑俨一点儿也不惊讶,就好像他从昨天开始就一直等待着初新光临。他让初新坐,初新就随随便便地坐下;他倒了一杯茶,初新就大大方方地喝下。 他们开始凝视彼此。 是郑俨先开的口:“你不怕茶里有毒?” “有毒的话,我便杀了你。”初新又啜饮一口,微笑着说出了威胁的话语。他的确有能力在毒发身亡之前把剑刺进郑俨的身体里,他相信郑俨也明白这一点。 “你之前告诉我,你不杀人?”郑俨同样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细细地品着。 “人总是在变。” “是啊,人总是在变,我们认识以来,我换了好几张脸孔,你有些改变也是理所当然的。” “更何况,你不会下毒杀我。” “哦?” “你若是想杀我,早已动手。” 郑俨的脸色透着一阵诡秘:“别忘了,你知道我真实的身份,留着你始终是个祸害。” 初新无奈地笑了笑,道:“照我以前的脾气,不把你身份戳穿、将你再送上断头台,是不会罢手的。” “你的意思是,你已打算罢手?” 初新喝完了一杯茶,将茶叶吐在杯盏中,缓缓说道:“是的,但你得帮我做件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五十八章 利益玄穹鉴 曾经的三叔是个穷人。他最穷的时候也像小姜一样偷过东西。 他自然不认识小姜,但他明白流落街头的感受,这是他后来收留小黑的原因之一。至于小黑的名字,则是由于三叔家中养着的狗名叫大白和阿黄,随意取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三叔也没有将小黑视作人,而只是自己的一条狗。 他从不打骂小黑——谁会和自己的狗过不去? 起初,三叔是做运输生意的,将边境的牛羊送至洛阳,这项工作回报甚众,风险极高,寥寥几人要管上百头牲畜,想想就嫌麻烦,三叔却毫不介意,只要有钱赚,他就敢冒险。 结果他管的货,十回有六七回被抢,流民、流民铤而走险后变成的山贼马匪、北魏士兵,都是潜在的作案者。三叔好不容易积累的财富悉数花完,他第一个老婆在此时弃他而去,更令他感到荒谬的是,曾经问他借钱的朋友们也闭门谢客,不再见他。 三叔在家中面壁十日,忽然想明白了很多东西。 自此之后,他的生意蒸蒸日上,抽三成的规矩也在这期间立下。不论何人求他帮忙,他必抽三成利润,就算是亲爹也一样。 他坚信,有钱可使鬼推磨,钱虽然买不到所有东西,却可以为得到所有他想要的东西铺路。 他自信在洛阳,没有商人敢在他面前挺直腰板讲话。 直到他碰见敏。 很少有人见到敏佩剑,她佩戴的剑很名贵,是战国铸剑大师欧冶子的后人锻造的,剑柄处还镶嵌了七枚小而闪耀的宝石。 “如果我早些见到你的这柄剑,或许我就用两片牧场、三家商铺来换了。”三叔称赞道。 敏淡淡道:“幸好您没有早些见到,因为不论多贵的东西,我也不会交换的,所以您算是省却一笔烦恼。” “我们也算是老相识了,可我居然一直觉得一家酒馆的女主人是个不会武功的文弱女子,你藏得还蛮深。” “在这个世道,女人需要学会保护自己,懂了要表现得不懂,会的也得假装不会,因为保护自己最好的法子,就是让男人来保护你,让男人把矛头对准男人。” “说得好,有如此见解,怪不得生意做得出色。” “三叔过奖了。” 一番客套后,二人切入正题。三叔先问道:“今日来访,有何见教,莫非也是关于男人斗男人的?”话还没说完,三叔神秘兮兮地笑起来。 敏神色不动,就像大雪落下第一天的原野,恬静、自然。她说:“不光是关于男人斗男人的,也是关于女人的。” “关于你?” “关于您夫人。” “是吗,我的夫人?”三叔的反应平静得出奇,就像他的夫人还安然无恙地睡在他的宅子里。 “您夫人晴被残狼挟持,我此行来联络您,正是为了搭救她,铲除残狼。” 三叔抿一口茶,问:“你觉得她是我夫人?” 敏像被人用大棒在脑袋上猛敲了一记,晴是三叔夫人一事是初新告诉她的,她在心里又骂了初新一遍“不靠谱”。可她面上还是尽量不动声色,道:“她不是吗?” 三叔大笑:“她当然是,我的意思是,除她之外,谁都有可能是我的夫人。” 他忽然阴恻恻地压低了声音:“钱虽不是万能的,却可以为万能铺路。”敏厌恶这段说辞的内容和语气,可还是强颜道:“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三叔是商人,商人最注重‘信义’二字……” 她被三叔打断:“你去打听打听,哪个和我做生意的人是这么认为的?你能找到一个,我便送你一处宅子。” 敏的马屁拍到了马蹄上,虽然之前已经预料到三叔并不会很看重晴的生死,可当三叔亲口说出这些话时,她还是替晴感到愤怒。不得已,敏只能另换策略:“我听说您在邙山那边的庄园已经荒废了。” “是啊,进了些贼。” “我们这样的人最怕贼,强盗可以雇打手对付,贼却是防不胜防。” 三叔捋了捋并不茂盛的胡须:“敏姑娘可有防贼的妙法?” 敏正待三叔问出这样的问题,立刻接口道:“贼只有除了,才一劳永逸。” 三叔摇摇头:“贼永远除不干净,只要人有贪念,贼就不会断绝。所以我从不在这种问题上费心费力,捉贼不仅浪费我的时间和钱财,更耗损我的精力。” 敏心急了,老狐狸就是老狐狸,从不轻易透底,不到最后不露王牌。她知道和三叔谈判,始终要看手中筹码,便又开始以利相诱:“那这样,事成以后,残狼所藏珍宝,您抽三成。” 三叔这才有了些兴趣,他凑近脑袋问道:“残狼的珍宝?藏在哪儿?有多少?” 敏只回了一句“以后您自然会知道”,残狼的珍宝是她捏造的,说得越少就越不容易露馅。 三叔用手指摩挲着左手佩戴的指环,这表明他已经开始权衡利弊得失。他盯着敏佩戴的细长的剑,还有敏纤细的腰肢,忽然如狐狸般眯眼微笑。敏被盯得有些发毛,轻轻挪动脚步,摆好了下盘的架势。 她不知道的是,三叔在低估她的同时,她也低估了三叔。白马寺那位知过去未来五百年事的高僧宝公大师曾给过三叔“深藏不露”的评价,没有人见过三叔出手,没有活人见过。 三叔已察觉到敏脚步的交错变化,冷笑道:“蝶步,快剑的专用步法,看来你学习的是轻灵一路的剑术。” 敏的瞳孔骤然收缩,却又不敢言语。 三叔“啪”的一声拍了拍手,小黑从门外拉入一个独手人。 “这是‘公子’的信使,我想他应该知道那批珍宝藏在何处。” 敏仿佛心跳骤停般,体会到了窒息似的压迫感。她想不到“公子”居然也派了说客前来。 独手人摇头道:“我家‘公子’根本没有收藏珍宝的习惯。” 敏背上已全是冷汗,但她今天的妆够浓,自信可以不露心虚的脸色,轻斥道:“你一个下人又怎么知道,‘公子’难道事事都告诉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五十九章 月黑风高夜 洛阳的粮仓建在城西南角,守卫并不多。洛阳是座享乐之城,钱粮丰沛,但是兵马紧缺,自古以来易攻不易守,它的粮仓也是一样。 守卒们羡慕着王公贵族的豪奢生活,也模仿这种“洒脱悠闲”的生活方式,打着盹,虚度着光阴。守卒们不懂,王公贵族游手好闲是不太要紧的,因为这些人不愁吃喝,不必再往上攀升努力,他们的已经是普通人奋斗一辈子难以企及的终点。 而一旦普通人学会了王公贵族的生活方式,那这样的普通人不仅不可能惹人喜爱,受人尊敬,还会很快被同伴鄙视,被时代遗弃。 今夜无星无月,云层极厚,看起来过不久就会有大雨。 谷雨节气之后,春雨珍贵,洛阳的老农或许一直在盼望着天降大雨,给予谷物生命和活力,可初新明白,这个晚上,很多人会失去生命和活力。 露白的情报称,残狼会于今夜奇袭粮仓。这就意味着初新和他们组织的人马要在今夜设伏。初新起初替“公子”设想的理想进攻方式是火攻,引火烧粮,自古就是兵家常用谋略,可他不明白“公子”为什么要挑选这样一个雨夜进攻。 他一度怀疑露白的情报出了问题,可最后他还是选择相信露白。他认为“公子”绝不会被轻易预料,雨夜火攻这样几乎不可能的手段,在“公子”手中就完全合理可信。 郑俨的羽林军埋伏在粮仓入口,三叔蓄养的死士和花钱雇佣的兵卒则在粮仓四周分布,他不愿和残狼有正面的冲突,想降低自己投入的成本,敏也只能妥协来换取与三叔的合作。 三叔手下唯独一人没有听从三叔的安排。 那个人便是平时最听三叔话的小黑。 在行动前,他来到一家酒馆,找到初新,问初新有无关于晴的下落,初新把自己所知道的如实告诉了小黑,小黑的泪痣像两颗起舞的小葡萄,雀跃地跨上快马,准备赶赴北邙山营救晴。初新本打算劝阻,可想到残狼部众若是攻击粮仓,总部洞**必然人马空虚,说不定是救晴的绝佳机会。 “我跟他一起去吧。”说话者是敏。敏担心小黑因关切而头脑发昏,请缨帮忙。 初新点了点头,默许了。将敏调离正面战场本就是他的盘算,如今虽不免另涉险地,可总比待在粮仓恶战要好得多。 初新回过头,柔声对露白道:“你也跟去吧。” 露白摇了摇头,示意自己要去粮仓。 男人的执拗可以劝转,而女人的执拗却绝不容更改。初新不再说什么。他一边期待着残狼能够有所动作,一边却又希望今晚风平浪静,相安无事。 他自己也明白,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事实上,初新还有最后一张底牌,这张底牌承诺过,他会在关键时刻出现,实现初新的任何请愿,这是初新所有底气的来源。可现如今他还是有些发虚,把主动权交给别人的滋味并不好受。这就好像你头上悬了一柄剑,随时会落下,有一只手答应你,会紧紧握住这柄剑,可没到握住那一刻,你的心永远都会吊在嗓子眼。 三叔站在城墙上,静静观望着粮仓附近的风吹草动,嘴角又不自觉地弯了。他还有一批粮食囤积着,上次在邙山宅院的地下石室中烧毁的粮食仅仅是他半年来收集的一半而已。所以残狼若是成功摧毁粮仓,无论以什么方式,他都能再发一笔横财,而如果初新他们击溃残狼部众,他不会有大损失,还能得到“公子”藏匿的珍宝,尽管这批珍宝的真实性还存疑。最要紧的是,残狼是对他财富的潜在威胁,将这枚眼中钉肉中刺拔除,本身就是极大的好处。 他在等,他相信初新在等,郑俨在等,尔朱荣也在等。他虽未见到尔朱荣一行的行踪,但他相信没有谁能例外,谁都逃不出等待的宿命。 天气很闷,暮春烦躁,初新等得背上沁出了汗,但他没有半句怨言。他听一位智者说过:一个人生命中大约五分之一的时间浪费在了等待上面,他现在想纠正智者的这句话。等待绝不是一种生命的浪费,而是通往成功兢兢业业的蛰伏,是淡褪心浮气躁的磨刀石。 残狼出现了。 守卫东倒西歪、昏昏沉沉地睡着,根本没注意到这群身着黑衣的地狱使者,而残狼部众也毫无纠缠的意思,径直向粮仓深处走去。 “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初新一直在数着数,数到“三十五”时,残狼的部众已经悉数入仓。 “鱼已入网,狼已陷围,出动!”他高喊道。 郑俨的百余名羽林军如神兵天降,很快涌入粮仓中,紧跟着的是三叔的手下。 羽林军,汉代以警卫建章宫得名,俗称“建章营”,后来改为“羽林”,取“为国羽翼,如林之盛”的意思,最初的羽林军仅七百余人,皆是贵族子弟或烈士遗孤,地位极高。如果说虎贲军强在雷厉风行的调度和万中无一的作战力,羽林军则显于忠诚和荣耀,每一个人都恪守职责,每一个都为国而生,为国而死,服从命令是他们的天职,不论多难多险,他们都绝不推辞。 相比起来,三叔的手下则显得散乱,在迈步时也并不果决。没有信念的人,无论做什么,看起来都不够卖力,不够迅捷。 初新也冲进了粮仓,遇到穿黑衣的人就点穴道,尽量不伤性命。抵抗没有持续多久,仅仅十余人死伤,黑色的疯狂终于一声呜呼惨叫。初新记得自己点了六人的穴道,可活着的黑衣人只有两名。刀剑无眼人无情,昏暗的粮仓中,自己人都可能伤到自己人,谁又会在乎对手的死活? 有一位羽林军士官望着地上的尸体,忽然挺剑向其中一名黑衣人刺去,初新厉声道:“不要再伤他们了!”士官的动作稍有停顿,可势头仍不减,初新急忙奔向他,击飞了士官的手中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六十章 密雪听窗知 古怪的山洞,马一靠近就嘶鸣起来,前蹄高扬,就像踩进了荆棘丛。敏却预感到山洞中有比荆棘更可怕的事物存在。 “或许我们应该等等,等到城中有消息再行动。”她勒住马,让马驹原地踱步。 小黑翻身下马,趴在地上,一面用手抚摸泥土,一面搜索其间的脚步痕迹,样子滑稽得像只壁虎,可敏却没笑,她在心里暗暗感叹小黑和初新竟然有诸多相似的地方。 他们都剑术惊人,有同样难看的搜证方式,最重要的是,他们似乎都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眼神不会骗人,小黑来找初新商量时,敏从他们二人眼中看到最闪耀的东西一致得出奇,当然,另一些夹杂的成分稍许有差异,她不能说明白。 世间的人是否原本就很相像,只是因为出身际遇不同而不同? 她望着这个长着两颗泪痣的青年人,不禁问出口:“你在想什么?” 小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回答:“我想看看这条路上有没有马蹄痕迹,残狼如果从山洞中出发,一定会留下些踪迹。” 其实敏并不想问他为什么要查看地面,而是想问小黑此时此刻是怎样的心情,这句话换作平时,她绝不会问出口。 小黑说不清心中的感受,只是想起了一个下雪天。 晴嫁给三叔后在庄园里过的第一个下雪天。 那时,小黑和晴还没有说过什么话,小黑只知道晴是三叔的第四任妻子,是个新婚之夜却愁眉苦脸的年轻姑娘。小黑听说嫁给三叔的女子都没有太好的下场:三叔的第二任妻子死于难产,第三任夫人生了个没有四肢、皮肤透明的孩子后就疯了。他虽然没听三叔和其他人说起过三叔的第一任夫人,可也大概猜得到她的多舛命途。 现在,他替这年轻貌美的姑娘捏了一把汗,走过路过都会刻意看一眼。 是日飞雪,天和地交换了颜色,高处灰,低处白,晴安静地坐在长廊的椅子上,眼里藏着星星和秘密,看着看着,小黑竟似痴了。 晴发现小黑正瞧着她,主动招呼小黑过去,小黑回过神来的第一反应却是往后退。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生出怯懦,起码,那时还不明白。 他终于还是坐到了晴旁边,低头拼命眨着眼睛,每眨一下,泪痣就会紧张而欢快地跳一下。 “你叫什么名字?”晴对这个同龄人的印象很好,她想知道小黑的名字。 可惜小黑没有名字。 当小黑吞吞吐吐地把“小黑”说出口时,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脱口而出道“这明明是条狗的名字”,而是仔细地念了好几遍,才轻笑道:“原来你姓小。” 是啊,如果他没有名字,“小黑”不就是他的名字吗?他可以姓小名黑,有何不可? 这是小黑头一回找到自己的名字,但他始终没有说服自己,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三叔在为他取名时参考的对象是两条狗,一条叫“大白”,一条叫“阿黄”。他把对晴的感激连同这些记忆都埋在了心里,笑了笑,不再说话。 “你会唱歌吗?”晴又问道,边问还边侧过脸,小黑的脸“刷”一下红到了耳根。他不会唱歌,如果会的话,他早已将心底所有能翻找到的歌谣全唱遍了。他忽然后悔自己在之前的二十余年中没有学到什么讨姑娘喜欢的技艺。 他只有报以沉默。 雪如白蝴蝶般舞动着,小黑的泪痣则似黑蝴蝶般安静,晴嘟囔道:“原来你不爱说话。”小黑说话的确说得不多,三叔喜欢说话少的下人,话说得少,就意味着这个人将说话的精力投入到了做事中去,这是领导者的惯常逻辑。 “既然你不爱说话,那就陪我看看雪吧。”晴半是妥协半是欣喜地说道。小黑不懂雪有什么好看的,他平时最不喜欢的就是下雪天,他自幼是孤儿,雪天正是他这种孤儿最难熬的时节,天寒地冻,百草枯折,连树皮啃起来都像石头。雪是属于文人墨客的情致,再次也是王公贵族、富商大贾的乐趣,绝不是一个孤儿能欣赏的。 晋时谢道韫有咏絮之才,那是因为谢族是大族,谢道韫不愁吃不愁穿,自然就有空去琢磨雪像什么,而小黑在下雪时想到的却是“又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人要挨冻了”。 他忽然忿忿道:“我不爱雪,不爱看雪。” 晴惊讶地看着他,小黑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说出这般顶撞的话语。在三叔的庄园之中,胆敢顶撞的下人要遭受皮肉之苦。小黑咬牙立起,道:“小黑无礼,还请夫人责罚。” 晴没有怪罪他,只是继续一个人看着雪落下,像在数着一个世界的孤独和寂寞。 敏低声呼唤小黑,帮助小黑从记忆中逃脱。小黑凑近发现,他们所在的地方正是一处陵墓。“谁的墓?”敏看着草丛掩映下的石阶和方碑。小黑摇摇头,表明自己并不清楚。 敏壮了壮胆子,拾级而上,她听闻邙山所葬皆是贤君王后、功臣名将,却想不到面前芳草萋萋的墓是北魏孝文帝的。 “衣冠冢?”敏疑怪道,“我记得孝文帝的墓在长陵。” 小黑也不解道:“是啊,长陵大小冢,大冢葬孝文帝,小冢葬文昭皇后。难不成是有人感念孝文帝的恩德,立在此处的?” 敏摸了摸方碑,清理了脚边的落叶,回身向小黑说道:“既然是感念恩德,怎么这处陵墓许久没有打扫?” 小黑淡淡道:“斯人已逝,你又何必多虑?”随即转头往山洞中走去。 敏仍是觉得奇怪,可瞧见小黑径直走向山洞中,也不得不跟上。她问:“你探查出什么了吗?” 小黑肯定道:“有不少人刚刚从山洞中离开,这里面应该没有什么人。” 洞中每处石壁上都有火把,有些燃烧着,有的则没有点燃。洞口连接着的是一处平地,平地周围又有诸多通道,通向黑暗的莫名处,平地上有一张披着虎皮的巨大石凳,同初新描述的一模一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六十一章 狼与狗的分别 火的雨仍在下。 密集逃窜的人群中,挤搡出一个人,向初新的方向奔来。 露白。 她拍着初新的脸,抓住初新的衣领使劲摇晃,初新却石铸般跪着,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露白急地一脚踢在初新的后背,将他摔翻在地,从旁边拖拽了两具尸体,自己也趴下,把尸体垫在各自身上。 初新仍是什么表情都没有,他恪守的侠义道告诉他,这是错的,可他终于还是安静地伏在地上,忍受着背上怪异的、分布不均的温度,还有死人伤口处流下的黏稠的暗红液体。 他看见露白似乎在骂着谁,嘴型像在说“笨”和“傻”,但他的神经似已迟钝,接收不到任何讯息。这种情景下,有个念头敲击着他的心门,神经慢缓,思路却渐清晰,他察觉到尔朱荣一行并未出现有几种潜在的可能。 其中一种就是面前同他生死与共的女人和魔鬼约定了交易,背叛了他,出卖了百余条性命。 他还是尽力打消了这一顾虑:既然背叛,她又何必以身犯险,闯入火海中呢? 人会不会就是这么一种矛盾的生物?就像此刻怕得要死,战栗至连剑都拿不稳的小黑,却非要挺起胸膛、摆好架势,向“公子”一次次发出挑战一样。 如果有对抗,如果剑能碰触到“公子”的衣角,那么小黑不会如此惊慌,也不必如此无措。 那样的话小黑就能确定他碰到的是个凡人,而非幽灵妖鬼。 又一次进攻失效了,“公子”拉开了距离,躲到了火把照不到的地方,他对于山洞的所有角落似乎都一清二楚,哪里有光,哪里黑暗,哪里诱人,哪里危险。 他想消失,顷刻间就能做到。 “为什么躲起来?”小黑愤怒地质问。 “我并没有躲起来,我只是想让你平静一些,方便你回答我的几个问题。”“公子”的声音似乎在这一处,似乎又在另一处。 小黑垂下了拿剑的手,他清楚“公子”不需要偷袭这种方式赢得胜利,所以他也不需要过度紧张戒备。 “看来,你是个聪明人。”“公子”的称赞在小黑的右侧,拍手声却像在小黑的左侧。 “你想问什么?” “第一个问题是,你为什么来这里?” 小黑观察着四周,挪动脚步,来到了平地的最中央,那里是山洞中最亮的地方。他听到身后有风声,回头时,一道黑影闪过,遁入黑暗中,身法如同鬼魅。 小黑面朝黑影去的方向,低声道:“为了救她。” “她?”“公子”的声音变得有些奇怪。 “她在这里。”小黑笃定地说。 “是吗?” 黑影又一次闪过,却并非从小黑看着的方向出现,而是另换了一侧。小黑警惕地转过身,却再次失去了黑影的踪迹。小黑的冷汗下落如注。 “如你所见,亮的地方能让你看清黑暗吗?”“公子”尖锐的嗓音划破了局促的沉闷。 “什么意思?”小黑低声吼着,像头愠怒的狮子。 “正因你身处的地方太亮堂,才会看不见轻易就可以识认的真相。”“公子”故技重施,仍然没有被小黑捕捉到影踪,甚至还轻易地在小黑的长剑剑刃处弹了一指头。 剑身振动,龙吟激荡,小黑用尽全力才握紧了手中剑。 “你瞧,当我进入黑暗时,我变得更敏捷,看得也更清楚,”“公子”在解释,小黑在听,他的泪痣在起伏,“或许你也可以站到黑暗中来,来品品此刻的你有多么可笑。” 小黑缓缓走向阴影的边缘,周围的火把还在燃烧,让那边缘变得不稳定,看起来也不可靠,像蠕动的沼泽,蚕食着丛林中唯一干净的土地。小黑像只觅食的鹿,在这片净土中享用完了所有食物,进入了饥饿,不知该进还是该退。 他还是走进了黑暗之中,他发现“公子”正看着他,脸上面具的纹理依稀可辨,而“公子”站立的位置距他刚刚所立之处不过几步之遥。 “瞧,是不是更清楚了?” “那又怎样?” “一件事,你从正面看很可怕,很严肃,换到侧面,你会发现它很滑稽,很可笑。” 小黑有些糊涂,可糊涂之中又透着些门道,他说:“你的意思是……” 他被“公子”打断:“比如,你来救人这件事,或许并非出于你的本愿,而是有人利用了你对她的情感,诱引你来这里的。” 小黑的气息很紊乱,他将剑举起,对准“公子”,道:“救人是我自愿来的。” “公子”笑了,带着几分讥诮:“我说了,有人利用了你的本愿。既然你执意如此,那我的第一个问题就问完了。” 小黑已对着“公子”刺出三剑。 火仍在烧,四望皆是。 初新渐渐清醒,他知道自己应该忍耐,忍到弓箭射完,忍到他的底牌出现。这本就是他的计划,让天子假死,引残狼行动,联合诸方力量歼灭这个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 天子统辖的军队就是他最后的希望。 这张底牌应在关键时刻出现在关键的位置,可现在还不够关键吗? 他们为什么还不来? 他望向露白,他发现露白也正望着他,眼神清澈得像一潭碧水。初新有些后悔,刚才的怀疑狠毒而多余,自己在危急关头的软弱迟疑差点让眼前这个鲜活的姑娘送命。 他要撑下去,他已经笃定了主意,用别人的尸体作挡箭牌,用隐忍来偷生,他看到了刚才气急败坏的军官躲在两名羽林军士兵身后哆嗦,他看到郑俨,也就是千面人,不断地变换躲藏的位置,搬动几个半死不活的人以压灭周身的火焰。 他看到一群动物在发挥本能。 活着,活着是本能,只有活着才能谈其他事,才有资格等待机会。 这些丑恶的面貌也是人类的一部分,我们应该承认,就像黑暗一样,有光亮处皆有黑暗,有些时候,站在黑暗中的人反而看得更加清晰透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六十二章 明朝不复上南楼 “像不像一只凤凰?” “您说什么?” “这片火海像不像一只凤凰?” 三叔很不满意,因为身边的下人让他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 他想,如果小黑在这里,一定很快就能领会自己话里的意思,毕竟,他是自己很早就养下的一条听话的狗。 他愉快地站起身,呼吸着混杂烟尘的空气,望着粮仓中发生的一切。城墙真是个好的观台,既可以在战时向外看见进攻的云梯和快马扬起的尘沙,偶尔还能见到城中的械斗和混乱。 混乱是三叔这样的人最爱的局面,混乱可以制造商机,可以让他的财富再添上数笔。事实上,他的财富已经多得足够令他每天挥霍至百岁,但他仍觉得不够。 “三叔,我们的人怎么办?”有个多嘴的下人问。 三叔对此并不厌烦,这个下人给了他解释的台阶,他的解释用以说服的不是这群愚笨的仆从,而是他自己:“我们的人?你将他们视作钱就好,挥之即来,招之即去,钱嘛,总是花不完的。” “钱是花不完的”这个论调,放在谁那里都不如放在三叔这儿。 “你跳支舞,我听说羌胡人都能歌善舞。”三叔命令道。于是其中一个下人开始旋转,开始扭动脖子,在火光中翩翩起舞。 他跳的是游牧民族围绕篝火宴饮时的庆祝用舞。草原上的部落以此沟通神灵,感谢上天的给予和馈赠,让人们免受饥饿和贫穷的折磨。 死的舞蹈,生的舞蹈。 该死的总要死,该活着的也总能活着,像是被一双大手密切地规划好了。 火势减小了,粮仓口的尸体堆成了一座山丘,有人在经过长久而细致的观察后,决定冲出去。第一个成功者之后,是第二个,第三个……初新迅速起身,拉起露白,打算跟着脱逃,露白却死命拽住他,不肯同他过去。 “外面有埋伏。”露白使的劲力很大,声音却很糯很小。 初新道:“有埋伏我也得出去。” 露白问:“就不能再等一会儿?” 初新道:“箭雨已经停了。” 露白跺着脚问:“你急着去送死?” 初新盯住露白的眼睛,用一种理解的目光说道:“我急着离开。” 露白顿了顿,问:“呆在这里不好吗?” 他不说话,只是环视了一圈周围黑漆漆如焦炭般的尸体,握住了“七月”的剑柄。露白的手轻放在初新的手腕处,柔声道:“他们已经死了。” 初新长叹道:“是啊,他们已经死了。” 人的生命有时与蝼蚁无异,此刻的郑俨和普通人一样,也在仓皇奔走,没有人会为他让路,没有人因他和太后的关系对他多加照顾。 可他毕竟是千面人,是那个原始的部落中逃出的楚地少年,是割下一张张面皮的残忍杀手,应对混乱,他有一套自己的办法。他扒下了一名羽林军士官的衣服,套在自己身上,手执长戟,跟在人群后面向外涌去。 外面早有残狼部众在等待,黑压压的,围成密不透风的形状,带头者是李梧桐与秦五。初新翻过尸体堆时见到的第一张脸孔就是秦五。 秦五好像也一眼就找见了他。 他们向彼此走去,露白拉不回初新,李梧桐也叫不住秦五。有些事是无法避免的,被人唤作宿命。 幸存者在和残狼部众火并,新一轮的交锋开展了,最初,两方的人很容易辨认,缺胳膊断腿者是残狼的人马,四肢健全的则是羽林军和三叔雇佣的死士,到后来这一区别再不分明。尤其断了手的人爱砍对手的手,少了腿的人偏好在对手的膝盖部位下刀,一番激战之后,两个厮杀的人竟残缺得一模一样。 初新走到秦五面前停下,道:“你们毕竟还是出现了。” 秦五板着脸道:“我们本不必出现,这一战无论如何都是你输了。” 初新并没有被这句话激怒,而是问:“‘公子’呢?” 秦五双手抱臂道:“‘公子’已没有来的必要,若非他下了赶尽杀绝的命令,我们也没有来的必要。” 初新微笑着说:“一个胜利者如果不能亲眼目睹他胜利的全过程,一定会抱憾终生,所以我断定,‘公子’一定会来。” 秦五道:“你倒是很了解胜利者的想法。” 初新道:“每个人都难免有输和赢的时候,胜利者的滋味好受些,所以我记得比较牢。” 秦五道:“输不值得懊丧,赢也无须庆祝,对胜利的憧憬太过急切,痛苦就会前来造访。” 初新露出疑怪的神色:“想不到你也懂痛苦?我以为你是个没有情感的人。” 秦五缓缓拔出长剑,凝神道:“我和别人解释过很多遍,我并非没有情感,我只是不在乎。凡人的悲欢渺小可笑,毫无意义。” 初新显然不认同秦五说的话,反驳道:“恰恰相反,人的悲欢哀乐是最美好的东西,手握着这些记忆,人才能熬过一个又一个清苦寂寞的长夜。” 他也拔出了他的“七月”。 这是阿青送给他、他仍留在身上的最后一样东西,由江南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寻常铸剑师按照古法铸造的青铜剑。 两剑相击。 初新注视着秦五,秦五也注视着初新。 “我很奇怪,你的剑招是不是只有刺?” “你能接下我这一剑,我倒是并不感到奇怪。” “我明白,因为你并不在乎。” 初新一边招架进攻,一边注意着周遭的情况,祈祷天子能够快些率部出现。他虽已撑过一个生死关口,可也接近崩溃的边缘。他害怕在无休止的煎熬下他会再一次彻底屈服。 人最可悲的不是失败,而是甘愿如烂泥般放弃。 有匹马自洛阳西门进入,飞奔而来,径直冲向粮仓,在离冲天的火光还有一个街区的距离时,敏勒住了马,她发现有一群人正在道路中央看着燃烧的粮仓。 “喂,你们待在这里做什么?快让开!”敏挥舞着马鞭朝地上一甩,发出一记响亮的声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六十三章 闻君有两意 小黑被三叔用双手扶起,静默地站到三叔身侧。 “残狼和他们已经交战了。”三叔负手而立,头微微昂起。 “是。”小黑漠然地俯瞰城墙下的火海,望见初新的时候,他的眼睑跳动了一下。 “你说说看,谁会是这场较量最后的赢家?”三叔瞥了一眼身旁的小黑,淡淡问道。 “我说不出。” “最后的赢家,一定要能忍,忍到别人都忍不住,所以,站在我们脚下的那些人绝不会笑到最后。” “您的意思是……” “一定还存在着没有出现的力量,潜伏在这附近,我们一定要忍,忍到他们也忍不住为止……” 三叔的声音戛然而止,他感受到一股寒冷坚硬的力量钻入他的身体之中。 所有人都惊愕不已,当他们发现小黑握着的匕首扎进三叔后背的那一刻。 “谁能笑到最后,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你已经出局了。”小黑在三叔耳边说完话的一刻,三叔就倒在了地上。倒地是他主动选择的结果,面朝下,这样可以借助重力防止血从背部伤口涌出。 “为什么……”三叔始终不敢相信,他亲手养大的小黑居然会在他背后捅上一刀。他一直认定小黑是他最忠臣的部下,任何人都能被收买,唯独小黑不会。他从不轻易让人站在他身后,对小黑却从不设防。如今他已自食苦果。 他在问出这三个字时才发现,自己真的老了,老到双目昏聩,错把恶狼当成了忠犬。 “因为我。”尖锐却悦耳的声音响起,城墙上缓缓走来几道黑影,带头的人戴着一顶狐妖面具。 “公子”毕竟还是来了。 小黑的眼中,忽然闪烁着奇异的光辉。 三叔似也明白了什么,“呸”一声清了清嘴里的灰,顺便作为骂人的开首词:“我怎会想到,朝夕相处的枕边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公子’。” “公子”笑了,笑得很甜很甜,可三叔却如同见到了传说中的鲛人,听到了那美妙的歌声。 在海上,水手们中间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月圆之夜,会有人首鱼身的鲛人在礁石上唱歌,歌声动听,没有凡人可以抗拒诱惑,船就会驶向鲛人,触礁而沉。 “公子”摘下了面具,城墙上就像升起了月亮。面具下的人正是晴。 晴走到三叔身旁,蹲下来,抚摸着三叔的胖脸,轻柔得像对待自己的心上人。三叔一声轻哼后,晴手中多了三枚透骨钉和一筒机簧装置。 她起身后拿给小黑看,叮嘱道:“今后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多个心眼。”小黑望着晴手中的暗器,背脊已经被冷汗浸透。 “狗男女!”三叔再也忍不住,嘶吼着骂出声来。 晴用脚踢了踢三叔的脑袋,冷笑道:“现在趴在地上嘴啃泥的人,是你。” 天上传来了闷雷声,黑云丛中闪动着光芒,昭示着一场大雨的来临。 “人无所谓高尚不高尚,忠诚或许只是由于背叛的条件不够诱惑而已,举个例子吧,”晴抬头看了看天,又低头望了眼粮仓处的情况,幽幽地说道,“你的下人们,如果我告诉他们,只要杀了你,不仅不必死,还能分得你的家产,相信我,他们会踊跃参与的。” 三叔的崩溃像他背上伤口中流出的血一样,再难遏止。他突然低声下气地哀求道:“饶了我,你饶了我……” 晴不依不饶地用言语拷打着三叔:“你不是商人嘛,我们来谈谈条件。” 三叔挤出了两滴不舍的泪,道:“三成,我的钱,我的家产,你拿七成,我拿三成。” 晴不由被逗笑了,道:“你的九处宅子我都打探得一清二楚,很快我就会派人去接管,你居然还想着抽三成,是在做梦吗?” 三叔最大的筹码没了,当晴说出“九”这个数字时,他就明白一切都结束了,只因他从没有将各处宅子的情况同时介绍给一个人过,换句话说,世上除他自己外,不可能有人知道他有九处宅子。 现在他这条精明如三只狡兔的狐狸手中握有的,除了绝望,只有绝望。 他本可以打打感情牌的,诸如“一日夫妻百日恩”、“千年修得共枕眠”之类的话语,或许能够派上用场,可他居然在这方面拙劣到想不出任何辞藻。他从不用和人谈感情,谈感情也是为了利用感情欺骗别人、攫取利益,他的信条就是:只要有钱,任何东西都能被人送到你面前。 此刻,他面前的只有死亡。 同样面临死亡的还有初新和秦五,秦五从不防守,要杀死他只需一剑,初新疲于应付,很难刺出致命的一剑。 “很难想象,几天前你还来太后寝宫处救过我,今日我们却在此决生死。”初新拨开秦五一刺之后,往后滑出了三丈,用自嘲的口吻说道。 “‘公子’的命令而已。”秦五紧跟而至,根本不想给初新喘息的机会。 “你似乎很听‘公子’的话,你非常在意他说的话吗?”初新想尽量用语言分散秦五的注意,好让秦五显出破绽;同时他也很纳闷,既然秦五什么都不在乎,“公子”又是如何调度秦五的。 秦五同样说不出所以然,他只感觉自己就像影子,“公子”的影子,“公子”伸开手时他也跟着伸开手,“公子”迈步时他也跟着迈步。他的想法虽然与“公子”一致,都嘲笑这个世界的滑稽和荒谬,可终究说到底,他只是个无助的忍耐者,“公子”才是积极求变的开拓先驱。 永远是“公子”先有动作,他才会模仿着做。 不过,在手中握着剑时,秦五如同换了一个人,他不必再亦步亦趋,不必听从谁的号令,剑是他的主人,他也是剑的主人。 秦五急刺四剑,初新来不及抵挡第四剑,被逼到了粮仓的围墙边上。 秦五的第五剑已袭来,天地间划过一道巨大明亮的闪电,照着初新收缩的瞳孔和秦五兴奋的眼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六十四章 眼枯即见骨 “是吗?”晴的眼神有些恍惚,她没有想到三叔居然还会好心提醒她。或许因为这一句话,三叔的命可以保住。他们毕竟是夫妻,有夫妻的名分,即使从没有发自内心的热烈的爱,一边为了心上人的宏图大计,一边为了续弦体面。 三叔的气息已逐渐微弱,让晴想起了生命垂危的“雪姑”,拖着臃肿的身体,纯白的灵魂慢慢剥离纯白的躯壳。 晴一度很爱猫。 她想养只猫,有一天早晨梳妆时将这个想法告诉了三叔。 三叔正在吃早餐,盘算着什么,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晴喜欢猫,晴曾经的心上人也喜欢,他们都有猫的特质:自信,优雅,温柔而又难以靠近。能靠近猫的,要么是猫喜爱的,要么是猫想吃想玩的。 “我想养只猫。”晴将长发绾了个结,认真地梳理,认真地说。 “很好。”三叔仍然在点头,仍然一副很明显没有听的样子。 于是晴有了一只通身雪白的小猫,取名叫“雪姑”。猫很贵,不过对三叔而言不是什么难题,再贵几倍的东西他也能轻易买到。 养猫之风在北魏盛行,不过大多数人是深受老鼠之害,养猫驱鼠用的,后来,一些贵族发现猫作为宠物比狗优秀,尤其是女性贵族。 狗就像男人,熟识的女人和男人总是很难相处,女人和狗也一样。狗脏,狗木讷,狗不会讨主人欢喜。 猫不一样,猫乖巧懂事,睡觉还能抱着。 三叔以为晴是在跟随洛阳城中诸多贵妇的时尚风潮,其实晴只是想找个伴侣,找个能听她说些话的伴侣。 “雪姑”的身材匀称,不贪吃,也不刻意饿着自己,加上如雪般顺而白的毛发,可算是“猫中美人”。晴很爱“雪姑”,“雪姑”闲暇时刻总是坐在晴的大腿上,一摸它它就喵喵叫,有时还会用小尖牙咬晴的手指。晴开始打理窗台的花草,有了学习女红的兴致,偶尔还会哼一些家仆听不懂的曲调。 好景不长,“雪姑”生病了,生的是一种无比奇怪罕见的病,成天躺在角落,无精打采。经验丰富的养马人不懂怎么治,当过五个孩子奶娘的农妇说不出所以然,晴急得求三叔遍寻名医来医治,三叔觉得很烦,催下人去找世称“河阴华佗”的神医许伯纯。 “要快,多少钱都答应,省得她为了那只畜生再来烦我。”这是他对派出的四个家仆统一的说辞。可许伯纯行踪诡秘,除了他治好的病人,很少有人见过他的尊容,四个家仆由四个方向进入河阴,仍没有许伯纯半点音讯。等四个家仆回到庄园时,看“雪姑”的郎中已换了五六个,开出的药方多达三十帖,半数没有效果,半数“雪姑”咽不下去。 “雪姑”死时,小小的脑袋,细细的尾巴,肚子却大得可以装下两三个自己。 晴哭了整整三天。 三天之后,三叔劝她:“买只新的,更贵,更白,更好看。”他认为这样可以让晴忘记“雪姑”。 果然,晴再也不哭了,起码没有在人前哭过。 她不想要其他的猫,她想要的是“雪姑”,没人理解的哭,有什么意义?除了发泄没有任何意义。 三叔偶尔还会夸奖晴“懂事了”。此时的晴也将“懂事了”回敬给了三叔,她站着,三叔趴着,她是胜利者,有资格用言语再次挫一挫败者身上残存的傲气。可她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因为三叔根本不记得这桩事,这句“懂事了”也就仅仅只能作为轻巧的挖苦而已。 多年商场锤炼的三叔根本不在意此种程度的挖苦,他已把自己看作是畜生,食米糠泔水的畜生。他知道自己现在唯一的本钱是命,他要紧紧攥住他的命。他说:“救我,我可以教你怎么办。” “不必了,我有人教,”晴又一次否决了三叔的活命申请,“看见那些孔明灯了吗?那是我们的信号,皇城遇险,暗中的手就得回防。” “你怎么确定暗中的手一定会回皇宫?” “您真的以为我们对周遭的情况一无所知?” 三叔怔住了。他的头小小的,身体却臃肿得能塞下三个晴。他艰难地仰起头,望着北面天空如星星般的灯海,缓慢地飘向远方。 “我不会杀您,也不必杀您,没有钱,您已同死了无异。” 粮仓处的战斗本该结束,可残狼的刺客又从四面八方涌来,敏和宋云从马上落下,落在初新露白身边。 “不知我离开洛阳的时日里,你有没有打破你的原则?”宋云望着初新淌血的左臂,开玩笑道。 初新干涩地笑了笑,摇摇头。 “今时今日可由不得你再任性了,你不杀他们,他们便会杀了咱们。”敏拔出长剑,剑尖点地。 “看情况吧,”初新摸了摸背后的菜刀,调侃道,“你后厨这把菜刀不错,救了我一命。” “接下去我们的命能不能保住,可要靠运气了。”宋云环视着四面黑压压的人群,嘴里发出了一阵毒蛇吐信般的“嘶嘶”声。 露白一直沉默着,这时却喊起来:“我们离开这里吧,残狼的目标不是我们,他们不会伤害我们的。” 初新苦笑:“别傻了,我们既然要对付他们,他们自然不会轻易饶过我们。” 露白似乎还想再说什么,敏握住了露白的手,意味深长地望着她。 “大丈夫力战而殁,虽死无憾。”宋云又一声长啸,豪气干云。 初新没辙了,心头萦绕的歉疚终究再难解开,也仅余死战这一条路。他本想告诉露白,告诉宋云,是自己拖累了他们,可他没有说。 没有什么比这种不必说的默契更让他踏实。 唯一让他不安的是露白,他总觉得露白还有一堆话没有说,一堆他不爱听的话。他想知道,每一句都想知道,但他又肯定自己一句都听不下去。 他似乎明白了今日一败涂地的部分原因,露白在山洞中的反常在此刻无限放大,最终印证了他的一些猜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六十五章 水覆难再收 “你总说人生充满伤悲,是吗,阿青?” 初新已经折断了第三个人的手臂,他的脑海里闪过的是他同阿青相处的点滴。 一个热爱生活的少年与一个厌弃尘世的少女为何能互相吸引?初新不知道,他架住了刺来的剑,一脚蹬在第四个人的小腿处,那个人脚一软,下盘不稳,向左侧跌倒。 “我也不懂,你说,为什么两个没有仇恨的人会无缘无故拔剑相向?” 初新的眼中,世间万物的运行仿佛都变慢了,人在陷入回忆时,总是能弹指间遍览十余年的光阴岁月。 他的手有些乏力了,望着继续涌来的残狼刺客,他莫名感到一阵空虚。他怀疑自己奋战的理由,就像他怀疑残狼刺客为人的信条一样。他忽然觉得秦五说的不无道理,人生不至于悲凉伤感,却荒诞到了极点。 下手虽然变轻了,初新仍然轻易接住了迎面而来的拳头,他的左臂疼痛,发力挥动时还能看见飘飞的血丝。 宋云的伤口不仅在淌血,还在散布着绝望的阴霾,李梧桐从嘴里啐出一口血,笑了。 李梧桐的牙是黄的,像狼的牙齿,宋云明白那是被血丝染黄的,这是唯一能让他好受些的征兆。 “为什么这个时候还笑得出来……”他的喉咙也涌上了一股热流,把他的话堵住了一半。 “嘶……咳咳……”李梧桐挺剑刺来,剑锋被宋云的剑镡扣住,便扭转剑身,斜刺宋云的咽喉。宋云惊诧于李梧桐不要命般的打法,因为李梧桐的右臂暴露在他的剑围之下,全无保护,极容易被一剑砍断。 可他同样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凭他现在的反应能力,在他的剑触到李梧桐右臂时,李梧桐的剑必将刺穿他的咽喉。 宋云逼不得已撤剑回守。两边的动作都迟缓了许多,剑伤对两人都有影响,可宋云已经疼得表情狰狞,李梧桐却仍是一副安详自得的神态。 残疾也无所谓,宋云此刻只希望自己也有李梧桐那般铁打的神经。 小黑的出现终于成了压垮战局的最后一根稻草,三叔部下尽皆缴械,混战中的人们有的振奋,有的心凉。 “公子”戴着狐妖的面具,露出一段小巧白皙如美玉般的下巴。 “公子”的声音依旧尖锐:“识相的人应该学学他们,把武器放下。”边说边指着三两个三叔的死士。 除了火在燃烧的声音,仅剩的只有两柄剑碰撞而发出的“叮叮”声。 宋云和李梧桐还在较量,旁若无人。李梧桐已不复悠然之态,他逐渐开始脱力,而他面前的对手却仍没有倒下。宋云不好受,很不好受,但他不敢停下来,他怕一停下来自己就会躺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公子”看着他们,没有说什么。 陆陆续续的,有一些羽林军士兵也扔下了武器。武器是他们的荣耀,现在,他们舍弃了这份荣耀。 “公子”满意地点点头。 闷雷滚滚,云层摒着呼吸。天空蓄积了多时,一旦落雨,必定是场滔天大雨。 “你肯放我们走?”露白忽然怯生生地问道。 “当然,”“公子”接口道,“扔下武器,你们便可安然无恙。” 露白望向初新,不光是露白,所有仍拿着刀剑的人都望向了他。 初新将“七月”掷在了地上。 这个讯号仿佛大赦般,让所有仍抓住武器不放的人长舒了一口气。初新打的算盘和众人想的并不一样,他还在等,等外围的天子率众赶来。 “公子”正看着他,而他却闪躲着“公子”的目光。 “公子”拍拍手夸赞道:“好啊,看来你还没有放弃。”初新像被针刺了一般惊愕,却还是装作不明白“公子”话里的意思,神情木然,隐藏双眸的锋芒。 “你在等人,对吧?他们不会来了,皇宫遇袭,他们回防还来不及呢。” 一道霹雳落下,初新的惶恐再也掩饰不住,他想不到“公子”如斯可怕,这句话也彻底坐实了他对露白的怀疑,因为“天子未死,伺机增援”一事他只同露白和敏讲过。 没有什么比确切的背叛更令人失望了。 他没有去看露白的眼睛,正如他确信露白也一定不敢看他的眼睛一样。 既然已无可挽回,又何必再彼此伤害? “公子”却还未说够似的:“你不问问我为什么知道吗?” 初新笑了笑,道:“知道便知道了,我何必问?” “公子”轻哼一声,初新忽然感觉这一声轻哼似曾相识,却又道不清源头和根据。 喘息声,野兽般的喘息声从两个不成人形的人身上发出。仍何人,任何懂一些武术皮毛的人上前,或许就能轻易击倒这两头受伤的“兽”,可在场诸人无一有胆。 他们敬畏地看着这场战斗,仿若瞻仰神明。 这两个人虽然都握着剑,可较量的方式已无所谓什么剑术,甚至已无所谓什么技法套路,只剩下本能。持剑,纵举,奔向对手,挺刺,两剑相交时,根据霎那的变化作出反应,调整剑路,防守或者进攻。 他们都濒临极限,谁的一口气松懈,谁就输了。 “嘶……咳咳……”如毒蛇吐信的声音又出现了,却没人分辨得出是那头野兽发出的。 雨终于落下了,很快就有倾盆之势。天河仿佛决堤,向人间倾倒着愤怒和怜悯,冲刷地上的血迹。 两头野兽同时有了动作,他们的剑又一次撞击。 剑被震开,野兽有了肉搏的契机,掐住对方的手臂和脖子,用腿度量着平衡和对手的体力。 各自奋力的一脚,各自退后跌倒。 “公子”的狐妖面具淋着雨,像沾满泪水。传说狐妖会给人世间带来不幸,狐狸精会幻化成妙龄女子,凭借绝代芳华攫取灵魂,骗得凡人性命。 其实狐狸不过是狐狸,一种可爱而精怪的生物而已。 火已经被浇灭,世界又重归黑暗泥泞。 “公子”望着两头在雨中角力的野兽,直至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形,回过神来时,初新也已不在“公子”的视线之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六十六章 独钓寒江雪 爱,或者不爱,问了千百年的问题,过去无数人问,将来还是会有无数人问。 撬嘴拔舌,可以要到回答吗?剖心挖腹,能寻得端倪吗?唇吻遒会,是否足够印证出合理的解释呢? “你爱不爱我?”一个雪天,晴这样问。 她记忆中那个模糊的背影迟疑了片刻,说了句“爱”。 “要想过才说,看来你并非发自内心。”晴嘟囔着。那背影叹了口气,道:“若是我回答得太快,你恐怕又会责备我敷衍了。” 晴想了想,是这么个道理。 那背影苦笑:“所以,我该怎样才能让你满意呢?” 晴嗔笑道:“外出数年,嘴巴倒是变得厉害了不少。”她并不想要一个满意的回答,她只想要一个回答而已,不论是迟疑之后的,还是不假思索的,她都喜欢。 这是离洛阳不远的山上的一座小木屋,是晴的世外桃源,或许,有背影在的地方都是她的世外桃源。火炉不再有火,炭变得灰黑相间,仍温存了一份余热,火炉上的陶罐被取下,热水倒在碗中,很快会变凉。窗外在下雪,雪落无声。 天和地都是白的。 晴挽住了他的手,他的反应不热烈,甚至有一丝想将手抽回的征兆。晴没有指明,但她的心情终究还是受到了影响。从小到大他总是这样,一旦晴想靠近他,想拉他的手,他就会如受了碰触的含羞草一样,敏锐地将躯干缩回。 “边塞的雪和洛阳的雪有什么不同呢?”为了让自己不再想下去,晴特意寻了个无关的话题。 “边塞的雪冷酷,洛阳的雪却温暖。”他的回答很难懂。 “雪都是冷的,洛城的雪也不例外。”晴煞有介事地纠正道。 “也许吧……”他像是从长长的思索中醒过来,叹道。 “你回来以后,好像不怎么笑了。”晴笑嘻嘻地盯住他的眼睛,他也立刻咧嘴笑道:“哪有?” “十年苦寒呐,转眼你都已经快三十岁了,是要到而立之年了。”晴又开始旁敲侧击,提醒他该成家,娶个她这样的妻子。 他沉默了。这沉默无意间刺痛了晴。她预感到了什么,她的直觉一向很准,因为这心照不宣的沉默,她的心从春阳下跌进了冰窖底。 “你有话要说,”到最后,仍是晴主动催促他交代的,“最起码有三句要说。” “你未必想听。”他的声调平静,平静得可怕。 “无论我想不想听,你都会说,是吗?”晴怀抱着侥幸的心理,不管哪个姑娘说出这样的语句,意思都是让他别说,因为她不想听。 可他们都明白,想不想听不是一件由她决定的事情。 果然,他淡淡地说道:“不论你想不想听,我都会说。” “是什么?”晴的崩溃已经蹿至嗓子眼,但她还是得装作并不怎么在乎的样子去接受一些事实。 “我要迎娶丘穆陵族族长的孙女,是母亲的安排。” 是谁的安排已无所谓,或许他不这么说,晴还会好受些。父母之命用在此处,只能引起晴深重的厌恶。 “我听说过她,丘穆陵氏的著名美人,果然不是我这种山野村妇能比的。”晴咽下了所有的苦水,还是没能忍住讥讽的语气。 她险些把装满热水的陶罐摔在地上。 “只有这一句吗?”一句已够她发疯,她不甘心,心想或许事情还会有转机。 没有转机,第二句话更是诛心。 “我要你嫁给三叔。” 凭什么呢?你可以决定你娶谁,我不来管你,你凭什么决定我嫁给谁? 晴没有这么问,她反倒笑了,杯中已凉透的水被她灌进了肚子里。她的“最起码三句”只是随口一说,想不到他真的说了两句令她伤心欲绝的话。 晴平静地把案几上的碗碟悉数推到了地上,冷菜和水果散了一地。 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像至高的天神在俯瞰凡人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毫无怜悯与同情。 “还有吗?”晴的歇斯底里终于被他挫败,颓丧地用手支撑着身体,她不知道自己怎么能问出口,她的脑袋里除了空白,只剩下空白。 “等到时机成熟时,我要你帮我,待我的计划实现,你我就能永远在一块儿了。” “我们现在也可以永远在一块儿……” “两者天差地别。”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他不再作答,而是将摔在地上的果子拾起,放回盘中,将盘子摆回案几上,凉菜则稍作清理,扔出了屋外。 晴随手又把果盘弄翻在地。她希望他可以再次拾起,展现他以前那般的耐心和温柔。 他像是没看见,披上狐裘,静默地走入雪中。 那一刻,晴知道,有些事情一旦过去,就只能在记忆翻阅,永远无法重新在现实中领略。 她还是成为了三叔的夫人,此刻又披上了黑袍,戴上了那顶面具,靠着一个承诺孤独地活着。 又是一道闪电,所有挥舞刀剑的人都在祈祷长夜的过去,天地当中只有初新和晴在生死间停留盘旋,他们都闭上了眼睛,他们所拥抱的人成了他们想象的模样。 他挽留的是那行将投水的青衣少女,她不舍的则是那道满肩风雪的背影。 有很多事本来就是来不及做的,无论你如何抓紧,都是来不及的。 城墙,塔楼。 闪电给了万事万物一个特写,瞬眼的光景中,有个黑袍人立于高处,仿佛天地间的神明。 在两束光芒之后,他身侧不远处多了一个穿红袍的人。他颇感好奇,赞叹道:“想不到你居然能找到这里!” “在欣赏你的作品?”红袍人问,他的长袍曳地,浑身湿透,像只落汤鸡,狼狈不堪。 “不完全是我的作品。”黑袍人站立处有廊檐挡雨,与红袍人对比之下,显得气定神闲。 “我本以为你的目标是皇宫,你骗过了所有人。”红袍人的声音低沉,却带着饱满的愠怒。 “我的目标的确是皇宫,却非今时今日,今天,我只想看看他会怎么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六十七章 只是当时已惘然 雨为什么还在下? 晴讨厌雨天,天空阴沉沉的时候,她总是忍不住多想,人的想法一多,烦恼就接踵而至。 “别松手啊,抱紧我,我都是个快要死的人了。”她想对面前的人这么说,可她的气息微弱,一个字也表达不完整。 面前人揽住她用的是左手,他的右手仍紧握着剑。 “把剑放下,用两只手。”她在心里哀求着,仿佛看不见周身环绕的铁甲和刀剑。 “让开!”有个声音在高喊。晴额头抵住的胸腔像涌动着怒火。 “他为什么生气?抱住我是一件让他不开心的事情吗?”晴的双眼微阖,兀自想着。她看到有个眼睛旁边长着泪痣的人跟着站到她身边,还有两个很好看的女人,他们都静默地立在雨中,眼里全是莫名的哀愁。或许人应该再多些,她心里还是偏爱热闹。 闪电破空,仿佛天降神罚,四周的铁甲忽然有了动作,他们在一个苍白瘦削的人的指挥下,步步紧逼而来。 “面前的你,大概是什么恶人吧,”她倾听着那胸腔中发出的有些熟悉的心跳声,继续思索着,“否则他们为什么一副斩草除根的架势?” 面前人的左手稍稍松了,他将剑平举至眼前,那是柄很古朴的青铜剑,剑锷发亮,剑脊金黄,伴着霹雳声隐隐有龙吟贯耳。 “这柄剑能敌过这么多甲士吗?”她觉得有些好笑,又发觉自己困倦了,想闭上眼睛好好睡一觉,却听到有个声音在驱赶她的困意。 “别合眼,我马上带你去许伯纯那里。” 她不明白这个声音为什么阻止她的睡眠,一时之间也想不起许伯纯是谁,她只记得许伯纯似乎是个可怜的身形矮小的侏儒。 有两个甲士冲来,一个被青铜剑的剑柄击倒,另一个不知怎么的被折断了右手,小臂悬挂在手肘处。面前的人咬紧牙关,像在狠命克制从身体中涌出的杀意。 晴的注意力又跑到了其他地方。不远处的地上有两头满身泥泞的兽在撕咬对方,她被这副畸形的画面吸引了,她觉得这场战斗比面前的人正经历的纯粹得多。她发现其中一头野兽正欲向她扑来,她想呼救,可她的声音始终不能被众人注意到。那头野兽的脚被它的对手抓住了,它们又陷入了原始的搏斗中。 “搏斗的结果一定残忍而悲壮”,晴想,“野兽行事无所谓对错,只分崇高和卑琐。” 人好像也一样。 她再一次清晰地感知到自己的生命在一点一滴地流逝,她不怕别人戳她脊梁骨,但她还是要弄清楚自己的死因。她问自己:“我到底是为什么而死的?”好像是为了自己的两个心上人,一个可以借她的死为大业铺路,另一个则能藉此洗脱嫌疑,重新做回清白无辜的人。 “你还在等什么?了结我的性命。”她在心底呐喊,期盼面前的人能听见。 面前的人像是铁铸的,汗和雨混杂,顺着他的两鬓下滑,汇成一片晶莹的花瓣,从他的下巴滴落。 “人们义愤填膺,争先恐后地带着刀兵向他靠拢,他手中剑为何还不割在我的喉管处?只要轻轻一下,一切都结束了,一切的噩梦,一切不愉快……”晴的视线模糊,不知是被雨打湿的,还是被泪水浸透的。 包围圈还在变小,面前人挥剑的频率更高,鼻息也更重。 长着泪痣的年轻人越看越觉得是在哭,晴被他的表情逗乐了,可她已没力气笑,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两个字——小黑,“是他的名字吗?怎么像条狗?”这是她的第一念头。她没有说这句话,当然,她想说也说不了,不过更多是出于礼貌的考虑。 “小黑”也可以作为人的名字,只要那个人有为人的资格。 “那我就叫你小黑吧,”她望向年轻人,望向他的泪痣,“不要哭了。” 雨为什么还在下? 要下到何时为止呢? 她不喜欢雨天。 再冗长的战斗都有尽头,人的生命会消耗殆尽,总有撑不住的那一刻。两头野兽分不出胜负,都仰天躺在地上,大口呼吸着空气,仿佛吸得少些慢些就会死去。他们披散着头发,满脸血污,他们身边是拿着兵刃的士卒。 晴听见有人在议论,听见有人在争执,辩论着两头野兽的身份。“他是宋云,这边这个是残狼的刺客!”“不,这边这个才是宋云,你没看见他的衣服不是玄色的吗?”他们分辨不了真假,便提议两个都砍了,宁错杀,毋放过。晴暗暗觉得好笑,这样随便的解决办法,细细品味倒是别有一番道理。 人比野兽高明的地方就在于此,人可以等野兽互博至两败俱伤时再出手,所有好处尽归于己。她有些心疼那两头力竭的“兽”,她想告诉面前的人,催促他救救它们。 她忽然想起来,她连自己都快救不了了。 她发觉自己身上终究缺失了什么,和那些断手断脚的人没太大的区别,生理的残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轻微的残缺。她与大部分可怜人不同,剑客浪人没有明天,间谍杀手没有过去,她却从没拥有过现在,换句话讲,她从没有自己选择过自己的路,永远是在为别人活着。 更无奈的是,她明明知道别人在骗她,还是心甘情愿地上当。 雨为什么还在下?忧愁烦恼明明已经那么多了。 这些身披铁甲手持刀剑的人何来如斯仇恨?怎么仍在对着寥寥几人冲锋陷阵? 长着泪痣的年轻人中剑了,这一剑明明向着面前的人刺来,怎么反而刺入了他的身体?晴很奇怪,她没有想到,是小黑怕她被伤到,替她挡下了这一剑。 将死之时,人与狗没什么差别,一样的渺小无助,一样的狼狈不堪,可在那个瞬间,晴却觉得小黑的身躯比任何人都高大,高大得多。 他终究不是狗,曾经是无家可归的孤儿,后来是忠心耿耿的家仆,现在成了叛主求爱的贼徒,没有一刻是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六十八章 庄生晓梦迷蝴蝶 初新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他梦见低矮的丘陵,嶙峋的怪石,漫天的风沙,年久失修的栈道。丘陵遍布东南沿海,怪石被豪奢贵族放在后院用作摆设,风沙之地多靠近西北边塞,栈道却常设于川渝。 这四样东西混在他的梦里,他不管,不停地策马奔赶,终于不再瞧见丘陵、怪石、风沙、栈道,却又来到那片临河的竹林。竹林上空落着雨,雨很大,水面起了一层雾。竹林尽处有道背影,穿着不知是青色还是黑色的衣服,初新想上前去看个仔细,那背影却跌进了水中,再也寻觅不到。 他的心似缺了一角,他想喊,却不知道为什么喊,也没想好该喊什么,只感觉自己陷入了无处可归的恐慌和肝肠寸断的自责。 他醒了。 他身旁有个火炉,炉中的炭火还未窒息,仍流动着明亮的熔岩似的光彩。离火炉不远处,一个身披红袍的人正在打坐,脸压在帽兜下,看不分明。 初新望向红袍人的脚,他记得他遇见的那位红袍僧的脚长满皲裂的硬皮,就像赤足行走的野兽。红袍人的脚正是这样一双脚。 “大师,她人呢?”初新权衡了很久内心的挣扎和紧张,如是问道。他没有说明“她”是谁,可他相信红袍人知道得很确切。 红袍人的脸朝向了初新,初新端详了很久才发现,帽兜阴影之下正是深夜在洛阳巷子里买面的老头,他的面容苍老而慈祥,眼睛一如既往的温润,显然内功已臻于化境。 可初新还是察觉他脸上掠过一抹哀戚之色,怎么藏也藏不住。 “您通晓佛法,武功又高明,一定把她救活了对吧……”初新还是在拼命找着落水者的稻草,佛法和武功救不了一个腹部中刀的人,他却统统算作晴还能活下去的理由。讲到后来,他自己也听不下去,开始咬着嘴唇哭。 初新见过很多哭的人,有些是受了欺负、挨了揍的孩子,有些是酒宴散场、酒劲刚过的浪子,有些则是拿着一封信翻来覆去看的思妇。他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哭泣的农人,农人那时正大口咬着烙饼,发着呆,几滴泪却扑簌扑簌落在了他手中刚咬几口的饼上面。 初新不知道农人为何哭泣,也许是遇到了旱灾蝗灾,也许是想起了战死沙场的家中长子,也许是地主收的租太高,他的女儿要被卖掉。 初新瞧见农人在使劲地吞咽着烙饼,死命地睁大眼睛,他不想向生活承认自己的无能,他怕一闭眼,更多的泪水就会拉扯掉他的尊严。初新没有问他哭泣的原因,也没有继续看下去,他怕农人感到难堪。 初新曾以为自己能够理解农人的痛苦,可此刻切身体会的他却近乎崩溃,他这才明白要忍住眼泪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他的奋战,他的反抗,原来是徒劳无功的,原来从一开始,他就被命运耍得团团转。 猎狼行动注定将会是一场在江湖流传甚广的著名战役,它对中原武林的影响极大,乃至对北魏王朝的走向都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同时,它也留下了许多疑团。许多人渴望回到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夜,亲眼见证残狼的末路,探究各方最后的成败结果。 数百年后,有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去请教洛阳的智者关于猎狼行动的问题。年轻人的第一个疑惑是:雨中出现的神秘的红袍人是谁。 智者随手拈起一朵花,笑而不语,年轻人挠挠头,表示有些难懂。 智者不再故弄玄虚,说:“昔日大梵天王于灵山会上献金色优波萝花,请佛祖说法,佛祖却一言不发,手拈优波萝花以示僧众,仪态安详,众人不解其意,唯独大弟子迦叶妙悟微笑。这一路以心传心的佛法,由红袍人播撒至中原大地上。” 年轻人已明白红袍人的身份,他是一个至今仍被称颂崇敬的伟大的象征。 得到解答后的年轻人显然很满意,他问出了第二个问题:“既然残狼元气大伤,从那之后销声匿迹,为什么世人仍说猎狼行动是一场策划者一败涂地的行动?” 智者笑着回答:“如果你有几枚铜板,想去买个西瓜,却只买来数粒芝麻,你买东西的计划算不算失败了?” 年轻人不解:“大败残狼,‘公子’自裁,这难道不比西瓜更甜更大?” 智者耐心地解释道:“同一样东西在不同人心中的价值是不同的,对于天子而言,此战不仅大获全胜,除掉了他的重病和隐疾,更是为年轻的他树立了声望,换得整个洛阳的臣服,这是天子的西瓜。” 年轻人点头,天子元诩凭借粮仓一役击溃残狼精锐,秘密软禁郑俨,削弱了太后的实力,为自己张扬了声势,是一石数鸟之计。 智者接着道:“可对于猎狼行动的策划者来说,他的西瓜却是救一个人。” 年轻人根据结果问道:“他没救出这个人?” 智者叹息:“他根本救不了这个人。” 这只是后人的一段对话而已,他们无法彻底了解猎狼行动的策划者在想什么,也不能全面地考量到参与其中的每个人内心的盘算。 他们只知道世事皆如此,总有人赢,总有人输。 城郊,孤冢。 一方矮小的坟墓,随随便便地插着一块木头,木头上什么字也没有。 坟墓是红袍人挖的,木头也是他找来的,可他不知道该写怎样的墓志铭。红袍人将初新领到此处,就一声不吭地离开了。他本想告诉初新一些事,一些关于“公子”的事,却又怕初新头脑发昏、一时莽撞,酿下大错,索性不说了。 初新解下了腰间的“七月”,坐在地上,将“七月”平放于膝盖处,叹了口气。他想对着那块木头倾诉,终究只有沉默,因为他觉得那太矫情。他静静地坐了很久,雨后的凉风引他打了个喷嚏,官道上的奔马马蹄溅着污泥,近处的树林铺满了被雨打落的花瓣,无人再去怜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六十九章 平明送客楚山孤 早晨总是清冷,如同分别一般。人和人无论怎样都逃不过分别,不是生离,便是死别。不过多数情况下,生离好歹强于死别,只要活着,哪怕牛郎织女那样隔着一条天河,也终有重见的一天。 小姜头回坐马车,对于一个长期用双脚流浪的人来说,马车不仅是奢侈品那么简单。准备妥当后,他就迫不及待地钻进了车厢里。 一家酒馆从来都是客满为患,可当女主人要离开时,送行的人却寥寥无几,洛城的精明民众明白,一旦她要走,她对洛阳而言就是一个过客,一个路人,不必倾注过多的情感。 当你对于另一个人没有任何价值时,你才能清晰地看见你在他心中的地位。 宋云的伤很重,仍无法下床,只能托初新替他道别。 “露白不能来。”敏突然说了这么一句,不知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透露给初新什么讯息。初新只是点了点头,他明白露白心中有愧。愧疚的人不必别人责怪,自己就会把自己逼迫得很难堪。 敏注意到初新的反应并不热切,补充道:“再怎么说,她也和我们一同坚持到了最后。” 初新不愿意再回顾当晚的情形,岔开了话题:“我听闻边境很乱,你最好往东取道。” “是啊,北魏近年的局势越来越不稳了,世人尽皆修佛,大兴土木,寺庙林立,却不见流寇四起,盗贼泛滥,苦了小姜这样的孩子……”敏说着便叹起了气。 “洛阳倒是个好地儿,繁华永不落幕。”初新的语调带着三分讥嘲,他看见早起的农人耕夫正要出城劳作,也瞧见三个衣着破烂的商朝遗民在啃鸡骨头。这个千年前留下的顽固族群秉承着千年前的贤人伯夷叔齐的准则“不食周粟”,并且将之发扬光大,连普通的粮食都不吃了,只吃鱼肉。鱼肉价高,商代遗民们又自诩贵族,不肯干活,只能在夜深人静或者黎明破晓时捡骨头啃。 洛阳的繁华便是由雄蜂般只劳动不思考的农夫和蛀虫般苟且而自大的庸人堆砌成的。 他忽然瞧见一个有些熟悉的肥胖身影。“元瑾?”敏也注意到了,元瑾正骑着高头大马悠悠走来,“他这样的富家子弟何用早起?” 初新不躲不避,微笑着迎了上去:“元公子,大清早的去哪儿逍遥啊?”元瑾先是一愣,随即也笑了。他一笑,脸上的肉就堆往一块儿,敏看着觉得恶心,往后不自觉地退了两步。元瑾颇得意地说:“我正要去上朝。”险些惊掉了初新的下巴。 “哈哈,元公子越来越会开玩笑了。” “我没说笑,如今我兄长贵为中书令,做弟弟的自然要不甘其后,努力为陛下分忧。”元瑾板起脸,轻叱一声,策马而过。 “倒真是新鲜……”初新望着元瑾的背影,由衷地感叹道,“一个公子哥不专心致志地挥霍青春,学人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敏幽幽地问:“你信?” 初新摇摇头:“我不信,可我也不信他是个普通的纨绔子弟。” “什么?”敏不懂初新话里的意思。 “我上次与他交过手,他的本事可不小。” “你是说他扮猪吃老虎?” 初新略微颔首,意味深长地说:“老虎不可怕,猪也不必提防,最危险的却是这种扮猪吃老虎的人。” 言下之意是,在被他咬上一口前,你永远不知道他是否在假扮一头猪,可当他咬住你时,你已经没有机会再后悔错把老虎看作猪。 敏发觉他们似乎遗漏了什么,仔细搜索刚才元瑾话语中有用的信息,突然道:“元欢成了新的中书令?” 初新沉吟道:“郑俨不知所踪,中书令一职空缺,天子此举正是在加强皇族的力量,寻求和太后抗衡的资本。” 敏恨恨道:“若非天子卑鄙的举动,那天的伤亡不可能如此惨重。” “是啊,”再次提起晴死去的雨夜,初新的内心五味杂陈,“可换作是我,我也会这么做。” “不可能,你做不出这么心狠的事情。” “没什么不可能的,那晚被拗断手脚的人眼中,我或许比残狼更凶狠暴戾,”初新低下头缓缓说道,“居其位,谋其政,他是天子,自然不会顾惜我们的性命。”敏想起滂沱大雨之中初新如霹雳般剽悍的出手和围绕于初新身边呜咽不绝的惨呼,心有余悸。 敏问:“这么说,你不恨他?” 初新苦笑:“理解是一回事,恨是另一回事。” “我有时候真的不明白你在想些什么。” “我有时候也搞不懂自己在想什么。” 小姜从马车里探出脑袋喊道:“敏姐姐,我们该走了!”敏点头回应,轻声叹道:“或许只有孩子是最容易看透的,饿了困了倦了乏了,该怎么表现就怎么表现,从不用伪装。”初新附和:“是啊,他多开心呐。” 突然,初新冲小姜说道:“小姜,照顾好你的敏姐姐。”小姜郑重地点点头,好像接过了一项光荣的使命,敏被他认真的模样逗笑了。 “一代新人胜旧人,小小年纪就能把你逗乐,前途不可限量。”初新摇头晃脑地称赞道。 敏慢慢向马车走去,边走边说:“给你留了三十坛美酒,不多,只够你喝一个月。” “一个月恐怕喝不到,不过三十坛酒总是聊胜于无,先谢过了。”初新装模做样地行了个拱手礼,敏白了他一眼:明明欠了人情,说得却还像勉为其难一般。嫌弃归嫌弃,敏最后还是绷不住,又笑出了声。 初新提议:“你还是应该多笑笑……” 他的提议被敏打断:“我不想去讨好别人。” 初新反驳道:“笑不是笑给别人看的,而是笑给自己的,让自己觉得事情还没有那么糟糕。” 敏诘难道:“那岂不是自己骗自己?” 初新将敏扶上马车,微笑着说:“有时候真相并不够好,偶尔也该骗骗自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七十章 镜里花嗔水中月 见识过李神轨喝酒,初新才明白南方人中很少有海量者。李神轨绝不是在尝酒的味道,而是在用酒把胃倒满。“我在戍边时经常这么喝酒。”他喝得尽兴时还会这么说一句。 初新觉得没趣,因为他跟不上李神轨喝酒的节奏。他不敢这么猛灌自己,他的身体还没恢复,就算心情很糟糕,快酒也绝非他的选择。 他的酒反而有些醒了。 “郑俨这家伙没什么本事,唯一的优点就是那副女人般的皮相,凭什么?”李神轨开始自言自语,初新清楚李神轨灌下的酒已经开始起效。 他从李神轨的胡言乱语里大致明白了,李神轨在胡太后心中的地位恐怕永远及不上郑俨。初新暗暗发笑,他没想到眼前这个沉默寡言的武夫竟似对胡太后动了真心。 又有客人进了酒馆。 三个人,三个羽林军士官,其中一个初新认识,正是在粮仓数落初新害死自己弟兄的人,之后在箭雨中,他用他弟兄的尸体躲过一劫。 虽然有些惊讶,初新还是起身相迎,微笑中挑不出任何尖刺,那个羽林军士官显然有些拘谨,但还是努力地点头回应。或许当别人用不公的言论与举动对待你,你却用热情来消解时,那些人反倒应该觉得不好意思。 不过依然有人的脸皮厚得能够承受刀枪剑戟,三个士官中的其中一位就在吹嘘:“李梧桐在几年之前就应该死在我的剑下,可惜他们人多,我们兄弟七人力战不退,却还是被他侥幸逃脱了。”初新明白,说话的人就是“漠北七盗”中唯一的幸存者——胡象儿。当然,他从李梧桐处听闻的真相却是胡象儿逃出生天,虽感厌恶,他并没有揭穿胡象儿。 年轻人有个毛病,就是爱吹嘘,初新身上也还残留着这一习气,而且说到底,宋云的性命算是胡象儿救的。 “想不到陛下能召集星盟众人参战,弱冠之年就有此等能耐。”另一个初新不认识的士官扔了两粒花生米入嘴,边嚼边说道。初新一边擦桌子一边纳闷:星盟众人从不接受他人指挥,只按道义行事,怎会听从天子召集? “万顺王爷武功卓越,人品高迈,他统率星盟自然实至名归。”胡象儿不经意间回答了初新的疑问。虽不知元欢以何种方式令星盟成员顺服,初新还是松了口气,他对这位王爷的印象很好,除去他们头次见面的诡异和不愉快,元欢的作为是挺合他心意的。 “陛下粮仓一役威震朝堂,太后一臂缺损,定有异动。”胡象儿继续分析形势时被他的同伴捂住了嘴,因为他们看见了在一旁打鼾的李神轨。 “李神轨?” “是他。” 胡象儿缓缓拔出了插在腰间的剑,小心翼翼地挪步至李神轨身侧,他的两名同伴则在旁警戒,提防李神轨突然醒来。初新不认识的那名士官提醒道:“事成之后,功劳平分。”胡象儿不耐烦地从鼻子里哼出一句很轻的“知道了”,高举长剑,准备砍下。 他手中的剑忽然如变戏法一般消失了。 胡象儿一个踉跄,差点扑在李神轨身上。他正了正身形,斥道:“陆回乙,你弄的鬼?” 胡象儿口中的陆回乙正是在粮仓与初新有一面之缘的士官,他摇摇头,表示胡象儿的剑不是他夺的。胡象儿原地转了个圈,发现初新在不远处笑眯眯地望着他。 “你笑什么?”胡象儿怒气冲冲地问道。 人在出洋相的时候总是讨厌旁观者嘲笑的。 初新却似还嫌不够尽兴,居然晃了晃手中的剑——那是胡象儿的剑,剑柄雕刻了一只马头,极容易辨认。 胡象儿已气得可以将初新生吞活剥,初新不紧不慢地解释道:“酒馆里若是死了人,我这生意恐怕再难做下去了。” 胡象儿借机讥嘲:“就这么几个人喝酒,一家酒馆不开也罢。” 初新甚感无奈,可面上仍是不动声色:“酒馆毕竟是朋友相托,我不能擅作主张。” 陆回乙转了转眼珠,假意道:“既然主人不许,我们便将他拉至外面再动手。” 初新背上泛起一阵寒意,暗叹陆回乙心肠恶毒,但终究是笑嘻嘻的,拱手道:“请便。”他已看出面前三人不愿惊扰李神轨,怕弄醒李神轨之后再难有此良机,干脆抱臂看三人笑话。 陆回乙见初新没有阻止,就走近李神轨,准备将他搬离。初新瞧他如此果断,心中起疑,仔细一看,陆回乙的袖中居然藏着一柄短剑。 锋利的短剑,阴暗的计划。 初新摸出了怀里的石头,准备击打在陆回乙的手腕处,陆回乙却突然发出一阵惨叫。 初新定睛看去,陆回乙的手竟被一柄匕首钉在了案几上。“好快的出手!”初新惊叹。又一批客人进了酒馆。这批客人初新见过,在尔朱荣所居住的旅舍之中,其中一人更是让初新意想不到。 三叔。 在那个雨夜之中消失的三叔竟然躺在担架上,被黑袍刀客和大胡子二人抬至酒馆,尔朱荣则由高欢与宇文泰护送着进入。腾得出手的,除公孙无忌和瘦高个儿外,只有体弱的尔朱荣与伤未痊愈的三叔。 初新认定公孙无忌和瘦高个儿没有掷物中的之能耐,尔朱荣双手无力又是他亲眼见过的。 难道是三叔掷出的匕首? 三叔又为何会伴尔朱荣左右? “初新少侠,许久不见了。”四轮车上的尔朱荣客套着,那双眼睛依然慑人,陆回乙的痛苦呻吟竟似都因此停顿了片刻。 初新苦笑,他实在不愿再见这双眼睛,他还是装作不知道尔朱荣的真实身份,报以礼数道:“军师别来无恙啊。” 尔朱荣冷笑:“我一直被寒疾缠身,岂可说别来无恙?” 初新瞅了眼陆回乙,又看了看另两名战战兢兢的羽林军士官,继续与尔朱荣周旋:“军师和三叔一同光临小店,蓬荜生辉,要点什么酒什么菜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七十一章 酝酿的阴谋 高欢三步跨至街心,朝两旁的房顶扫视,没瞧见一个人。 他没有回酒馆,而是站在街心,闭上了眼睛。 当你封闭你的一种五感,你的其他知觉就会更加敏锐。 高欢已察觉到,有个人站立在一家酒馆的顶上,他说不出判断的根据。他就是能够确定。 几只鸟扑扇着翅膀飞离枝头,高欢睁开了眼睛,他的面前不远处立着一个人,一个戴着画鬼面具的人。 “装神弄鬼?”高欢质问道。 “很少有人明白这张面具的含义。”来人答非所问。 “你是‘公子’?” “是,也不是。” 高欢拔剑:“你好像很喜欢玩味文字。” 那人笑了:“不久前世人都说酒馆里面那个看店的年轻人是‘公子’,后来在粮仓那边又有一位‘公子’自裁,你看,只要有嘴,我可以是‘公子’,也可以不是。” 高欢斩钉截铁地说道:“你一定是‘公子’!” “何以见得?” “因为你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 “公子”大乐,点头肯定了高欢的猜测:“你的确与众不同,别人都不愿承认我使他们不安难受,令他们感到害怕,只有你能如此坦诚。” 高欢盯住“公子”唯一暴露在外的那双眼睛,似乎希望能从中窥知“公子”的身份与秘密。他曾经仅用眼神威慑住了一匹待驯服的野马,让尔朱荣——也就是高欢眼中的军师——对他刮目相看。 可“公子”并不是野马,而是一匹孤狼。 世间没有比孤狼更神秘、更桀骜不驯的存在。 “你并不像是会听命于尔朱荣的人。”“公子”嘴里忽然冒出一句话。 高欢没有作声,他在揣度“公子”话里微妙的含义。 “既然你不愿开口,我再告诉你一件事。”说完这句话,“公子”缓步走至元欢身侧,轻声讲了一段他盘算已久的说辞。其中的一些字眼或许激怒了高欢,他的剑由下而上,斜削“公子”右臂,“公子”的手腕却莽撞地迎上了剑锋。 金石碰撞声后,高欢的剑被弹回,长久地颤抖着。“公子”的腕上像是戴了坚硬的护具。 “不必恼羞成怒,忠诚是一则笑话,忠于一个庸人更堪比一出悲剧。”“公子”不仅没有拉开距离,反倒以咄咄逼人之姿向高欢靠近了些,近得高欢甚至能看见“公子”眼中的数道血丝。 高欢想继续挥剑进攻,身体却似被制住,一种名为恐惧的力量让他无法动弹。 他发现“公子”看似随意的站姿竟好像封锁了他所有出手的可能路线。 “你刚才说,尔朱元帅并不是真正的尔朱荣?”高欢佯装镇定,故作轻松地问。 “他那副嘴脸,像是能平息六镇起义的枭雄吗?”“公子”反问道。 “事成之后,我有什么好处?”沉思后的高欢收剑入鞘,谈起了条件。“公子”略带讥嘲地夸奖:“识时务者为俊杰,可是现在谈报酬却为时尚早。” “没有好处,弄得跟假的似的。” “此刻与你说条件,才像极了假的。” 真的假的,看的从不是明面上的话语和动作,纵使扒下伪装和面具,谁又能确信掩盖之后的是真相,还是包裹在虚假外层的皮囊。 “你们的意思是,晴不是真正的‘公子’?”初新仿佛五雷轰顶般,垂头丧气地问出了这句话。他本以为一切的恩恩怨怨随着晴的死去都将终结,却不知勾连出了更深更暗的秘密。 他不禁问自己:如果晴不是“公子”,是不是意味着她是被人害死的?害死她的人里是不是也有自己? 他问这么一句话,本是祈求心安,他希望尔朱荣告诉他晴就是“公子”,好让他不用再愧疚,不必再挂怀。 “绝不是。”尔朱荣的回答并没有给初新带去想要的平静。 他的拳头握紧。 他说:“你那日看见的‘公子’未必是真的。” 尔朱荣笑得很残酷:“你又如何确定粮仓自裁的‘公子’是真的?” 初新被彻底问倒了,他想起什么似的,正欲追出去,却撞到了进酒馆的高欢身上。高欢止住了初新,淡淡道:“你来晚了。” “你见到他了?”初新揪住高欢的衣领,就好像抓住了什么关键的希望。他内心深处或许希望高欢已经动手杀死了“公子”。他发觉自己对“公子”的恨意已出离他能容忍的限度,他头回迫切地想让一个人的生命尽早终结,越快越好。 他本没有那么高尚。 高欢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撇开初新的手,回答道:“他并没有死,他走了。” “是吗……”初新颓唐地垂下手臂,不再言语。 “初新少侠,看来你已经接受了我们的说辞。”三叔的话语声响起。他只作总结陈词,他的话往往准确到不可更易的地步。初新过激的表现已暴露了他内心的疑虑。 “你们来找我,为的是什么?”初新恢复了冷静,看着尔朱荣说道。 尔朱荣反问:“你想要什么?” “我?” “你想要的,是不是和我们一样?” 洛阳的夜晚不知藏了多少仇恨,有的仇恨根据充足,如敏的账目一般清楚干净,有的仇恨则无名无姓,稀里糊涂的就惹了一生一世的麻烦。 初新分不清他对“公子”的恨有哪些含义,也说不出他和“公子”怎会有如此诡谲的遭际,这难道就是命运的作弄? 人被命运欺压时,能不能放下自己的准则? “我想杀了‘公子’。”这是初新的回答。 三叔抚掌,尔朱荣拍手。 因为这也是他们要做的事情。 “皇帝近来夺权之势凶狠,胡太后不会坐视不理,一定会有相应的措施,”尔朱荣分析道,“加上城内粮仓被焚,存粮难以后继,洛阳城十日之内必有混乱。” 初新道:“你的意思是,届时‘公子’也会行动?” “正是,”尔朱荣又转头向高欢道,“‘公子’说了什么?” “他让我归降,做他的内应。”高欢居然面不改色地和盘托出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七十二章 不会喝酒的客人 牧野之战后,周武王和姜子牙大败纣王,率军攻入朝歌,杀至木杵能在血泊中漂浮。旧时军队由农民组成,农忙时劳作,战时从军,杀民众无异于削弱商人的反击力量。这段历史被史书粉墨得很不错,武王也打开了周代数百年的繁荣之锁,只是有些东西是再怎么掩盖也遮挡不住的。 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商代遗民的固执倔强,都从一千四百年前流传了下来。 战争必定残酷,仇恨就像籽粒饱满的种子,一有温暖湿润的条件就会发芽。 商纣王有个儿子叫武庚。武庚聪明好学,是王位合适的继承人,可无奈国破家亡,成了阶下囚。周武王采纳周公建议,令武庚统辖朝歌以及殷商余民,却仍在朝歌周围设了邶、庸、卫三国,用作监视。 成天活在别人的眼皮底下,事事掣肘,武庚日益暴躁疯狂,谋算复国大业。机会不久后便到来了,武王驾崩,周公擅自摄政,引起了掌管卫、鄘、邶的管、蔡、霍三人不满,他们协同武庚,联合数十个部落发起叛乱。周公东征三年,终于平息了叛乱,然而由于发起叛乱者是周室嫡亲,惩罚不过流放,武庚却被诛杀,朝歌的殷商余民悉数移往洛阳,名为迁徙,实为软禁。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所有人心知肚明的一件事,但很多人不明白,亲近的人有时比敌人还要危险。因为他了解你,清楚你的软肋所在,而你却不会刻意提防他。 坐在李神轨左侧的三人,正是武庚一族的后人,他们蓬头垢面,好像从一出生就没洗过澡。他们的衣饰放在数百年前也算时尚,然而破破烂烂,已流传了很久,也许是他们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留给他们的遗物。他们自诩为贵族,却没有一点儿贵族的样子,做不到挥金如土,甚至抠门得要命。 坐在元瑾和李神轨旁边,他们像极了笑话。 这么样三个人竟然会来一家酒馆喝酒,说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但他们毕竟还是来了。 初新讨厌自命不凡的人,尤其讨厌那些成天盼着不劳而获的人,细算起来,初姓也是源自商代贵族一脉,可族人迁至江南之后,依旧自力更生,从未怨天尤人。他端完盘子之后,就干坐在柜台处,不愿搭理三人,只偶尔偷瞄一眼,怕李神轨遭遇不测。 尔朱荣派大胡子坐在三人对面,大胡子主动问道:“三位尊姓大名?”左边的在夹菜,筷子轻点菜盘,说道:“我叫商汤。”成汤是商王朝的开国领袖,后人敬呼“商汤”,此人却以商代贤君的称号为名,大胡子的胡子都愣得往上翘了翘。 公孙无忌最爱插科打诨,听到商汤语出惊人,便走近调侃道:“他叫商汤,难不成你叫盘庚?”谁知他问的那人边切削着羊骨头上的肉边回答道:“你怎么知道?” 这回轮到公孙无忌目瞪口呆了。盘庚也是商代著名的君主,他将都城迁至殷,帮助民众脱离了水患。 “一个商汤,一个盘庚,来头可都不小啊。”大胡子失笑道,公孙无忌指了指塌鼻梁,问:“他叫啥名儿?”塌鼻梁吃得正欢,塞了满嘴的菜,听到这句问话,呛出一口肉末,又将眼珠朝中间聚拢来。 “傻子何必要有名字?”盘庚仍在羊骨头上来回移动着那把刀,仿佛万事万物都无法令他分心,初新注意到他的手很稳,羊肉切下时的厚薄非常均匀。 “傻子也需要名字,不然你又如何称呼他呢?”三叔搭话道。 塌鼻梁憨憨地笑出了声,逗得大胡子和公孙无忌也跟着笑起来。 又有客人来了。 这次来的客人与众不同,因为他们不会说话,不会喝酒吃菜,甚至连呼吸也做不到。 死人。 两个死人被四个活人架着“走进”了一家酒馆。 看见这两个死人时,初新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在场的其他人未必听说过这两个死人,可初新却都认得,矮小的那具尸体是“川中五虎”之一的冯超,高大的则是初新在郑府遇见的“西秦赌王”马位。 他们的双眼都圆睁着,瞳仁却往上翻起,只余下白茫茫一片。他们的嘴张得很大,显然死前见到了令他们震惊的事物。初新的背凉透了,这两个人都变成了尸体意味着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人密切监视着,他甚至感觉身后的墙面上长了一双窥伺的眼睛。 “六坛酒,我们一人一坛。”其中一个活人的高声呼喊,吸引了三叔和尔朱荣的注意,纷纷投来疑怪的目光。尔朱荣沉声道:“阁下抬着的人还能再喝酒吗?” 那人扔出了一袋钱:“不管他能不能喝酒,都请拿六坛酒来。” 袋子的式样与刚刚的仍然一模一样。 在座众人面面相觑,只有塌鼻梁三人和元瑾照吃照喝,全然不顾。 初新从柜台后跃起,拔剑架于来人的脖颈处,喝道:“给你这袋钱的人呢?”那人却毫无惧色,慢悠悠地回答:“这袋钱是我自己的。” “胡说!这个袋子明明……”初新问不下去了,因为那人从怀里摸出了四五只一模一样的钱袋子,塌鼻梁朝门口瞅了眼,笑道:“就是这位伯伯给我的钱。” 塌鼻梁的年纪和四人相仿,却叫他“伯伯”,此刻在初新听来甚至诡异。 初新正欲撤剑,一股巨大的力量却从剑上传来。四个人各伸出一只手,每只手各使两根指头,初新的“七月”竟被活生生地捏住了。 初新曾听过有绝世高手能用两根手指夹住任何武器,今日所见虽是四人合力,但他也暗暗佩服四人的指力和默契。 他们看着气定神闲,显然用力不多不少,分寸刚好,才能保持四个角的平衡。 “这柄剑十分眼熟。”一个人说。 “这柄剑杀人一定很快。”另一个人帮腔。 “这两个人似乎就是被快剑所杀。”第三个人接茬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七十三章 画中的险遇 敏叫来的马车很宽敞,很舒适。 她喜欢享受,从不委屈自己,就像她从不会因日益增加的年龄而把自己随意托付给哪个男人。 在她眼中,除了她选择的朋友,其他的男人都有成堆的毛病:邋遢、骄傲、话多、恃强凌弱、自以为是…… 小姜还是个孩子,虽然不够成熟,时而过于天真,但不可否认,长年的流浪生活赐予了他很多富家公子没有的品质。他同情弱者,关心身边的人,珍惜时间,有勇气也有担当。 她希望小姜长大后能避免沾染不良的习气,她肯收留小姜,正是不想让他在偷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她望着窗外的景色慨叹:这个时代的多数人总是没有选择的。 小姜扒着马车的窗框,时不时向敏汇报他看见的新奇事物:脸上敷白粉鳃上抹胭脂的中年夫人、背着三把剑踽踽独行的剑客、搬个板凳弓着腰背画山水的蒙面画师…… 他说一句,敏就温柔地回一句。 突然,小姜环视马车车厢,说道:“敏姐姐,你叫的马车真大,能藏下好几个人。” 敏的瞳孔收缩,她发现自己脚下的木板后面竟似是空的。 里面会不会藏着人? 一把短剑从木板底下冒了出来,敏右脚往前一挪,堪堪避开。她拽住小姜的手,飞身掠出窗户,在地上翻滚了一周,便用长剑点地止住了身形。 马车竟头也不回地朝前驶去。 敏环视四周,和小姜描述的一样,一个白面妇人,一个独身剑客,一个蒙面画师。 这是一个小小的村落,茅屋花圃,绿树合抱,此刻正是晌午,不远处还有一缕炊烟。 敏牵着小姜,缓步走到蒙面画师身旁,却发出一阵惊呼。 蒙面画师画中有一女子和一孩子,女子倒在地上,身旁是一个体态臃肿的白面妇人,孩子被掳走,掳走孩子的是一个身背三把剑的奇怪剑客。 “画得像吗?”蒙面画师忽然问,敏拔出长剑刺去,蒙面画师手中画板横移,拨开了这一剑,须臾间,白面妇人和剑客都出手了。剑客左右手各拔出一柄剑,双剑从两个方向斜劈而来,敏的剑术老师曾告诉她,双剑极难使用,使双剑需要身体拥有强大的协调性,这剑客却身背三剑,敏不敢大意,只防守不进攻,尽力挑开剑客的每一刺。 虽然拆招游刃有余,可手中牵着小姜,身法终究受限,她的左臂被割伤了一处。 白面妇人从旁偷袭,双手似爪,径直朝敏胸口袭来。 “下三滥!”敏一边骂一边用左臂抵挡,却被妇人趁机抓住了伤口所在。剑客双剑砍下,敏左臂被擒,无法闪躲,只能挥剑硬挡。剧痛奔袭而来,敏的长剑脱手,妇人用脚勾住敏的腿,借势一推,敏重重地摔在地上。小姜的嘴被剑客捂住,他一路捶打着剑客,可无奈年幼力弱,无济于事。 蒙面画师看了看自己的画,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敏,冷冷道:“居然有两笔画错了。” 敏挣扎着支起身子,妇人踢了一脚她支撑身体的右手,敏闷哼一声,再次躺倒。妇人笑眯眯地说道:“人说‘妙算画师’堪比宝公沙门,能知过去未来,还能画于纸上,想不到你也有失手的时候。” 蒙面画师盯着白面妇人的胖脸,斥道:“若不近看,谁又能想到你是个男人?” 敏瞥了眼“白面妇人”那张涂满粉抹着胭脂的脸,有种想呕吐的欲望。 “白面妇人”好像知道敏在看他,回敬了一记暧昧的眼神,细着嗓子说:“我看你画得挺像我的,这也算画错的一笔吗?” 蒙面画师凝视自己的画作,很不满意地说:“画里的人形貌与你并无二致,可她的神韵和你则是天差地别。” “是吗?” “画里的人不过臃肿而已,而你却令人感到有些恶心。” 听完蒙面画师的话,“白面妇人”竟然笑出声来:“你若是遭遇过我所遭遇的一切,我保管你不会想再活下去。”那笑声像一根尖刺,折磨着敏的神经,可她仍然保持着冷静。 大多数时候,她都能用理智压制情感。 “宫里像你这样的人多了去了,他们也并没有活不下去。”蒙面画师此言并未激怒“白面妇人”,他脸上一直挂着一抹奇怪的笑意。他问:“第二笔谬误呢?” 蒙面画师指了指画中的敏,说道:“她虽是妇人,却比你更像个男人,我画的她未免太过软弱。” “白面妇人”居然点头。他望着敏舔了舔嘴唇,问道:“我们赶时间吗?” 蒙面画师皱起眉头,眼里装满了厌恶:“阉人也有欲望?” “白面妇人”啧声道:“阉人的欲望虽不强烈,手段却比普通人高明百倍。” 敏本想利用二人的内讧寻求脱身的机会,现在看来,“白面妇人”根本不像是会拍响的巴掌。她听说阉割之后的男人心理会极度扭曲,她警惕地提防着“白面妇人”,生怕他有进一步的动作。 蒙面画师背起画板,朝洛阳方向走去:“动作快些,主子不喜欢等人。” “好嘞。” 木板碎裂时发出的声音比骨头断掉更清脆响亮,蒙面画师听见声响的那一刻,却分不清是画板碎了,还是自己的骨头裂开了。 “白面妇人”手中握着一根锋利的铁刺,平时都隐藏在他的宽袍大袖之下,可一旦出手,这根铁刺却比刀剑更致命。 “‘袖中刺’裴喜?”目睹这一幕的敏记起了江湖中的一则可怕传言。 “你听说过我?”裴喜仍是笑眯眯的,转过头问,一边问,一边拔出了扎进蒙面画师脊柱的铁刺。他拔得很慢,就像在欣赏蒙面画师死亡的过程,在品尝空气中弥漫的恐惧。 “他们都说你是一个变态。”敏的嘴里泛起了酸水,她望着蒙面画师背上淌血的洞,甚至可以隐约看见洞中露出的脊椎骨。 蒙面画师跪倒在地上,嘴里只有迷糊的呻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七十四章 脆弱的均势 “我知道你一定在这附近。”初新望着黑夜中的那道暗影,一字一句地说。 他想让“公子”听清楚他说的每一个字。 当你郑重其事地想让一个人听清你说的每个字时,你若不是爱他到骨子里,就是恨他恨得牙痒痒。 初新显然不会爱上“公子”,他已知道晴并非“公子”,只是“公子”的替死鬼。 “我知道,我还知道你一定想杀了我。”“公子”的声音遥远而平静,就像在陈述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是,我的确很想这么做。”初新的语调也很淡然。 他们就像毫无过节、素昧平生的两个人。 敏躲到了一侧,他们之间再没有任何阻碍。 初新走上前,“公子”的长袍也从黑染成白,步入光亮,只有他的脸仍隐没在暗里。 “还是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初新率先挑衅道。 “无论谁在江湖中掌握‘残狼’这么样一个杀手组织,他都会戴上面具的,”“公子”没有半点被激怒的样子,相反,倒是有几分坦诚的意思,“如果你要杀人,最好也学我遮住脸。” “我做事不怕见光,杀人也一样。” “戴上面具并非见不得光,而是为了保护你身边的人不受伤害。” “公子”言罢竟发出一阵冷笑,这一阵冷笑让初新想起倒在自己怀中的晴。他按住了他的剑,也努力按着自己的怒火。 这场对决,谁先失去理智,谁就会输。 “你一个人找上门来,会不会太冒失了?”初新边说边瞧了眼酒馆中坐着的尔朱荣一行,他们也正用期待的目光围观二人剑拔弩张的阵仗。 “你绝不会让他们插手的。” “为什么?” “如果我是你,我一定要亲手杀掉‘公子’,绝不容任何人从旁干预。” 初新沉默。 沉默有时候的意思,就是认可。遗憾如果不能亲自弥补,便一直都会是遗憾。 “公子”腰间挂着剑,剑的样式很别致。 初新问:“你用剑?” “公子”答道:“我用剑。” “你的剑看起来和一般的精钢长剑不一样。”初新算是个相剑的半吊子,他认出这柄剑的剑镡和剑锷不同寻常,颇具古风,更像是青铜剑。 “你想看?” 初新笑了笑,他知道见过这柄剑的人都已作古,他摇摇头,忽然问道:“马位和冯超都是你杀的?” “公子”沉默。 沉默有时候的意思,往往是认可。 冯超、马位锁骨下的伤口显示,杀他们的剑刃很宽很厚,这正是青铜剑别于钢制剑的显著特征。 初新问:“你和他们有过节?” “公子”道:“我只是想传达给你一个讯息。” 初新不解:“什么讯息?” “公子”幽幽地说道:“成为‘公子’后,别人的性命和隐私都握在你的手中。” 窥探他者的秘密,掌握凡人的生死,这是两项至高的权力。 不知何处传来了乌鸦的鸣叫。鸦鸣被人视作不祥的征兆,干瘪嘶哑的声音绝没有喜鹊讨巧。念及此,初新的嗓音也跟着不自觉地变得低沉了许多。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很快你就会明白的。” 他们都握住了剑,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另一种交流的方式。 初新在等,他在等“公子”拔剑,拔剑的一瞬恰是“公子”最薄弱的一刻,旧的力量已逝去,新生的力量将发未发。 这便是任何剑客的破绽所在,只不过那一刹那太难把握,没有出色的拔剑速度根本无法抓住机会。 初新对自己拔剑的速度有信心。 在场的人都摒住了呼吸,胜负也许片刻就见分晓。 后发先制的确是个不错的办法,可“公子”绝非等闲的对手,他气定神闲地按剑而立,一动不动。 初新竟没有办法了,他不敢先行拔剑,因为一旦“公子”通晓剑法中的奥妙,便能反过来轻易抓住自己的破绽。 他的背上渐渐渗出了冷汗。 原本有利于他的局面竟被“公子”不动声色地扭转了。 “你在害怕?”“公子”冷冷问道。 初新沉默,沉默在此的意思并不是否认。 “你不敢先行拔剑,因为你畏惧失败。” “公子”的身影忽然变得高大,在黑暗中延展,压得初新喘不过气来。初新为了摆脱言语被动的势头,反诘道:“再这么消耗下去对你更加不利……” 话还没说完,“公子”已拔剑。 初新的眼睛捕捉到了那间不容发的一瞬,可他的手却没有双眼凌厉,他分不清是“公子”拔剑速度过快,还是自己因说话而分心,动作也跟着慢了。 他只能跟着拔剑抵挡。然而如此终究是消极防守,“公子”已渐渐占了上风。 “你刚刚想说,消耗下去于我不利,是吗?”“公子”的剑如磐石般稳而重,剑路却有燕雀的轻盈,而使出此等剑法的他仍有余力说话。 初新已是半句话都不敢说了。 “你真的以为,酒馆中的这些人能给你什么帮助吗?” 他们以门槛为界,转眼已交手数十招,一家酒馆内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商汤、盘庚和塌鼻梁突然对坐于他们对面的大胡子与公孙无忌发难。商汤先将一大块羊骨头扔向大胡子与公孙无忌,扰乱他们的视线,盘庚同塌鼻梁也将杯中酒泼向他俩,踢翻桌子,趁此良机,三人一齐攻出,大胡子躲闪不及,被商汤用筷子点住了两处要穴,公孙无忌反应快,躲开了骨头和酒,反手一拳打在塌鼻梁的鼻梁上。塌鼻梁的鼻子里奔涌出两道鲜血,向后退了三步,盘庚一脚蹬在公孙无忌的面门处,公孙无忌的鼻梁也塌了下去。 尔朱荣向宇文泰和高欢使了个眼色,宇文泰疾步朝商汤、盘庚和塌鼻梁走去,高欢走得却很慢,半路甚至还停了下来 “高欢,你怎么了……”尔朱荣颇感疑怪,思虑片刻后,他用一种冰凉的语调问道:“‘公子’为你开的条件如斯丰厚吗?” 高欢淡淡答道:“刚刚好而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七十五章 动摇的信心 墓在郊外,很小,月光洒下,蒙上一层轻雾。一块木板竖于墓中,上面没有写任何字。 晴死前的身份是残狼的首领,即使她并非“公子”,也绝不容于俗世。 世人对一件事的判断多只局限于所见,大家都喜欢震撼的过场,无人在意庸常的真相。或者说,真相相较于人类的热忱,要无足轻重得多。 “公子”问:“这墓里埋着什么人?” 初新回答:“一个因你而死的人。” “公子”又问:“你说她因我而死?” 初新强忍愤怒说道:“难道不是?” “公子”道:“绝不是。” 初新质问:“难道她扮作你的样子不是你的计划?” “公子”解释:“确实是我利用了她,可我没有让她自杀。” 初新厉声责问道:“那种情形下,她还有办法活下来吗?” “公子”淡淡地说道:“有,而且不止一种。” 除了“公子”,任何人说出这样的话语,初新都绝不会相信。世界上如果能有一个人想出于羽林军和星盟密不透风的包围中逃脱的办法,那个人一定会是“公子”。 初新冷静了下来,像一团被冰雨浇灭的火。他问:“她为什么自杀?” “公子”说道:“因为你,因为你们。” 初新在咀嚼这句话的意思。 “如果你不在粮仓,如果你们不设计捉我,她又怎会死?” “公子”的话语像两记重重的耳光,扇得初新有些发愣。 “你自以为能联合三股力量绞杀残狼,却没想到各方势力仍在勾心斗角,谁都不愿轻易出动,引起损耗,你和千面人是两条最嫩的狐狸,根本玩不过天子与三叔,更斗不过我。” “公子”稍作停顿,瞧了一眼初新的反应。初新的脸色并不好看,不知是绵密的黑暗浸染而成,还是苍白的月光笼罩之故。 “其次,古树的女人是不可信的,她们能辗转不同男人身侧,左右逢源,也就能在你最虚弱最无助时往你背后捅上一刀。” 他说的自然是露白。 初新虽然早已猜到露白背叛,此刻亲耳确认后仍是怅惘若失。 想到她毕竟奋不顾身地救过自己时,初新没有好受些,反倒更加难过。 他发现自己对抗的力量是不可逆转、无法阻挡的。 “我猜三叔与尔朱荣一定是来找你帮忙的,他们现下需要你的人,你的剑,可一旦他们达成各自的目的,你对他们来说就如同一片落叶,是生是死都没关系。” 初新好不容易组织好了语言,正欲反驳,“公子”的下一句话却轻而易举地击溃了他。 “别忘了,天子为什么肯放过你?不是因那老者求情,而是你于他已毫无意义,生或死都一个样。” 初新坐到了地上,他忽然觉得很疲惫,再也站不稳。 “晴正是考虑到你若故意放走她必会惹来大麻烦,才会引刀自裁的,”“公子”弯下腰,拍了拍插在墓中的那块木板,语气说不出的寂然萧索,“或许你该好好想想,这出悲剧是什么酿就的。” 说完,他打算转身离开。初新用尽最后的力气叫住他,问道:“你究竟是她的什么人?” “公子”的脚踏在泥泞处,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他的人似这黑夜一般,深邃、幽静,隐匿着不为人知的痛苦。 他没有停下步伐,也没有回答。 在屋顶上,晴望着月亮说出的过往如溪水般流淌在初新心底的伤疤上,他怒吼着问:“你为什么不娶她?” 他的白袍渐渐没入黑暗,只剩肩膀的一抹仍未消散,像极了那天盛放于山间的雪花。 初新握紧了他的剑——青黄古雅的“七月”,他最慌乱的时刻,只能从这柄剑中汲取镇定的力量。 他站起身,朝着“公子”消失的方向走去。 受制于人者动弹不得,制人者同样不得动弹,算是一种巧妙的讽刺。 酒馆内唯一能自由活动的是受了伤行动不便的敏。看似稳定平稳的局势,牵一发而全身动,任何微小的变化都能招致全然不同的结果。 先开口的是尔朱荣,他那双眼睛中难得一见的慌乱因“公子”离去而消失,重新恢复了深邃幽冷的模样。他对高欢说:“我知道你素来有代酋帅之心,因为你觉得他不如你。” “他的确不如。”高欢的手不经意地掐重了些,他没敢盯住尔朱荣的眼睛,而是一直瞧着宇文泰的动作。 尔朱荣额头的青筋跳跃了数下,他的脖子已被掐出血印,但他还是没有停止言语:“你从葛荣处叛逃至酋帅麾下,由马前卒重新干起,我便明白你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也看出你有狼子野心,绝不会忠诚于什么人。” 宇文泰摸了摸衣角,高欢警惕地眨了眨眼睛:“此话怎讲?” “葛荣是个胸无大志之人,胡汉成见颇深,他认为边境胡人丧失原本的贵族地位是源于孝文帝的变法举措,对汉人怀抱仇恨,入城劫掠,略地屠戮,近来他们攻下沧州,所杀之人竟占十之七八,长此以往,他一定会输。” 尔朱荣的看法无疑鞭辟入里,任何心胸狭隘,认定自身种族高人一等者都注定要被历史所抛弃,所淘汰。 高欢在听,他发现真正的尔朱荣果真雄才大略,比明面上那个酒囊饭袋强太多。他虽然从“公子”处得知此讯,但他也不愿主动拆穿,因为他若要成为操纵傀儡的人,选择的傀儡绝不可太聪明,太精干。 尔朱荣接着说道:“你抛下葛荣投奔酋帅,说明你有独到的眼光,看问题切中肯綮,加上你曾驯服过一匹任何人都驾驭不住的野马,我就知道你一定是个帅才,一定能胜任统兵的重任。” 高欢道:“说下去。” 尔朱荣道:“可是葛荣毕竟赏识提拔了你,你虽说是汉人,葛荣也并未因此歧视你,对你而言,他亦师亦友。此时酋帅大军正与葛荣对峙,双方为抢洛阳必有一战,就算是背叛,你也不该逃到他的死对头这里,不忠且不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七十六章 稚子的审判 在那个时代,人的生死多半在饥饿中定格,在刀剑相交之声中被裁决,不需要审判,性命不如粮食金银贵重,这是世人的共识。 审判是留给有价值的人的,起码价值要大过粟米同太和五铢。 可“公子”却对初新说:“我想邀请你看一场审判。” 满腹狐疑的初新同意了,二人不比剑,先去看了一方孤冢,之后又将去看一场审判。说出来有谁会信呢? 这场审判设在残狼的洞穴之中,原本黑暗的洞穴此刻燃点着无数支火把,就好像盛装出席的舞女,等待着宴会高潮时的鼓乐响起。 洞穴中央是一块巨大的石台,石台平滑如割,远处摆着“公子”的石椅,石椅上面覆盖着白虎皮,彰显着主人的与众不同。石台四面是黑暗的甬道,不知道通向何处,初新记得此前关押露白的便是其中一条甬道,此刻却怎么也找不见了。 难道这样鬼斧神工的洞穴还不止一个? “公子”轻轻拍手,甬道中涌现了许许多多的人,他们大多穿着粗布衣裳,有些甚至光着臂膀,看起来面黄肌瘦。他们迅速坐在石阶上,排列齐整、动作划一,仿佛经过苛刻的训练。 “公子”对初新说道:“这些是审判的观众,都是些穷苦的人,靠双手勤恳劳作而谋生,他们见证审判是否公平得当,你可还满意?” 初新不知“公子”何意,只得点头道:“满意。” “公子”重重地拍了三下手,两条甬道中各有一人被抬出,五花大绑,样子甚是可笑,竟是扮作郑俨的千面人和业已失踪很久的假尔朱荣。 “这是待审判的两名罪人,想必你都见过,也都认识。”“公子”介绍时,嘴角挂着讥诮的笑意。 “是,我见过,也都认识。”初新没有否认。 “好,这场审判可以开始了。”“公子”起身招呼道。 初新问:“开始?是你审,还是我审?” “公子”道:“你我既然同他们都认识,审判便难免有失公允。” 初新点头道:“情感的确会影响人的判断,你我来审都不合适。” “公子”满意地在石壁上敲了两下,不远处传来巨石搬动的声音,初新认出那正是露白受困时所处的甬道,而那块巨石是由机关撬动,撬动机关的是一群奇怪的人,他们皮肤苍白,眼窝深陷,双腿多半是残缺的,只有一对手臂粗壮劲健,远甚凡人。 他们就好像只为撬动机关而活着。 “他们本也是残狼中的杀手,可惜再次负伤,不能行走,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待在洞穴之中。” 听完“公子”的慨叹,初新见到了从甬道中走出的人。 小姜。 他的身影很矮小,他毕竟是个十岁的营养不佳的孩子,经历了长年累月的流亡生活。 “他就是今天的审判者。” “不行,”初新打算叫停“公子”的行为,“他只是个孩子,他不能做这样的事。” “孩子有时候看得比大人透彻,”“公子”已在石阶上坐下,“大人的思维常常太古板,过于妥协,所以他们总是宽容恶的生长。” “可是……”“公子”打断了初新,示意让他坐下好好观看。 小姜坐在了虎皮石椅上,一丝不苟,竟真的有三分威仪之气,他吩咐众人将千面人和假尔朱荣抬至他面前。 初新诧异地望着发生的一切,他看出小姜不仅全无被掳走的恐惧,反倒乐在其中。 小姜指着千面人问道:“他叫什么?” 有观者答:“他叫郑俨。” 小姜点点头,继续质问道:“他犯了什么罪?” 有人回答:“郑俨私通胡太后,祸乱朝纲,卖官鬻爵,弄得民不聊生。” 有人补充:“郑俨暗害义士,蓄养杀手,谋诛异己。” 有人讲得更细致:“郑俨的手下劫掠了我们的村庄,抢走了十几袋粟粮,还掳走了几名姑娘。” 小姜使劲拍了拍大腿,喝道:“郑俨,这些是不是你的错?”千面人猛地摇头否认。 小姜道:“难不成他们都在诬赖你?” 千面人的眼珠转了三转,想到了应付跟前这个孩子的办法,他叩头道:“他们说的都是实话,可我却并不是郑俨。” 小姜从虎皮石椅上跳下,凑到千面人跟前,问:“你不是郑俨,那你是谁?” 千面人弯着眼睛,装作无辜道:“我只是个普通人,被人割下面皮,换上了郑俨的脸。” 小姜就直接用手摸索着面皮的边缘,找到之后二话不说就撕扯了下来,疼得千面人嗷嗷直叫。 “还真是,你并没有撒谎。”小姜端详着千面人鲜血淋漓的脸,又舒展开那张面皮,好奇地翻看。 “那是自然。”千面人强忍剧痛,赔笑着。 “原来也是个可怜的人。”观者中有人在唏嘘。 “放了他!他只是个替身!”多了些愤激的声音。 “那么真正的郑俨在哪里?”心思活络的人提出了疑问。 杂乱的呼喊逐渐凝聚为排山倒海的巨浪,“无罪”的辩护声从石阶上一级级传来。初新并不觉得那声音很洪亮,他只感到刺耳。 “瞧,人们总是容易被煽动。”“公子”的独特嗓音透过他的青铜面具钻入初新耳中。 “你不信?”他见初新没有反应,站起身,拍了三下手,嘈杂的、充满回声的洞穴中,“公子”的掌声竟然清晰可辨。 所有人安静了下来。 “诸位,他虽然不是郑俨,不代表他是无罪的,”“公子”尖锐的话语一传至千面人处,便吓得他一个激灵,“洛阳城近来的无头案都是他犯下的,他就是本该斩首的千面人。” 一石激起千层浪,刚才的怜悯和同情化作被戏耍的愤怒和正义未执行的不甘,观者开始高喊“杀了他”,洞穴重新变成了喧哗的刑场。 “公子”坐下,指着混乱的局面对初新说道:“无需证据,不必解释,这就是你信仰的东西。” 初新冷冷道:“我所相信的并不是这样的东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七十七章 牺牲的拳头 后世的西方出现了一位天才的哲学家,他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如果世上有上帝,我怎能忍受我不是那上帝。 他以此得出了世间没有上帝的结论。 那么究竟有没有神这种超自然的事物呢? 我们不得而知。我们知道的只是一些不同寻常的凡人,他们用超人的毅力和卓越的本领完成了恒久的功业,立下了不朽的声名。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普通人对这句话的理解是,王图霸业要依托百姓而实现,而那些不同寻常的人却看出另外层面的信息。 舟小时水可覆舟,舟大时水只能载舟。人心的向背在实力前或许只是一句空谈,人作为个体是容易屈从,容易被煽动的。 初新在那一晚忽然明白,他原本信仰的一些东西,原来只是圣贤凭空的设想,只是传说中的君王愚民的手段。 过分相信个体,过分给予个体尊重和权力,换来的便是小儿闹剧般的审判和吃人不吐骨头的狂热。 狂热还在继续灼烧。 假尔朱荣疯狂地叩头求饶:“爷爷们饶命,小的不是他,小的不是他啊!” “嘿,他在求饶。”有人在笑。 “像个男人那样站起来!”有人提出要求,完全不管不顾假尔朱荣身上一捆捆的绳索。 “人都说尔朱荣英雄气概,名冠一时,今天果然大开眼界。”有人在用难听的话刺激假尔朱荣。 可他却叩拜得更加勤恳,更加虔诚:“小子不想死,求各位爷爷们放过,我不是他,我真的不是他!” “公子”如神明般的声音又一次回响在洞穴之中:“他并不是尔朱荣,他身边半点枭雄的样子也没有。” 喧哗平息,嘈杂坠落。 那神明般的声音继续说道:“他只是个替身而已,真正的尔朱荣正在洛阳城中。” 假尔朱荣已经满脸都是横流的鼻涕与眼泪,和千面人一样,他的裤子也早早湿透。 小姜的宣判是:放了假尔朱荣,杀了千面人。 谁杀? 观者一致认为,谁审判了千面人,便由谁来执行。于是杀人的任务便交给了一个十岁的孩童,有人还将一把锋利的匕首递给了小姜。 小姜偷盗了很多次,饥饿时甚至跟着流民吃过人肉,却从没有杀过人。 他的手在颤抖。 他毕竟是个孩子,别人叫他做什么,他不会有更深层次的判断,尤其当喊的人变多时,他更会不自觉地认为别人指示他做的事情是对的。 他无数次梦想着当自己有能力时,能够为别人主持公道,所以他才想向“怪物”哥哥学习剑术。他认为只要有强大的实力,就能成为英雄,就能受人瞩目和尊敬。 此刻,那个戴面具的人提前给了他机会,让他好好表现。他自认为判决还算公正,可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要执行所谓的正义时,他竟有种想哭的冲动。 哭有时不是因为感动,不是因为难过,而是源于心底的抗拒。 小姜怀疑自己做的是否正确,怀疑千面人是不是该死在他的手中。 他不禁想,如果“怪物”哥哥在这里,他会怎么做?他会不会仍然秉持不杀人的信条,放千面人一条生路? 敏曾向他阐述过“怪物”不杀人的准则,不是放过,不是姑息养奸,而是交由代表法律的人去执行应有的惩罚。 戴面具的人对小姜说:“坐在虎皮石椅上时,你就是法律。” 他告诉自己:千面人是个恶人,恶人活该受到责罚。在不断的自我麻痹和狂乱的处刑请求声中,他终于举起了武器。 有只稳定的大手按住了他的匕首。 小姜抬头就见到了初新的眼睛,那是双温柔的眼睛,虽然疲惫,却依旧明亮如星辰。 今夕何夕,月明如水。 敏从来不懂男人在争抢什么,为了虚名和所谓的忠义,他们会像野兽一般竭力厮杀,这是她讨厌男人的第一处地方。她的酒馆现在被一群男人砸得面目全非,其中两人还挂了彩,鲜血淋漓,他们打架不挑地方,不怕脏,这是她讨厌男人的第二处地方。 元瑾在接住宇文泰一招后,居然恬不知耻地向她飞了下眼。而其他人比拼时也有意加入了一些花哨的招式,似求偶时特意开屏的孔雀。有异性在时,男人总是表现得格外幼稚,这是敏讨厌男人的第三处地方。 此刻的她精疲力竭,完全没有心思理会酒馆内斗得热火朝天的双方,自顾自找了个地方坐下,淡漠地观赏着面前生死倏忽的场景。 只要不砸坏东西,她甚至还希望打斗再激烈些。 你有时很难确定她究竟算刀子嘴豆腐心,还是算从里到外都凉透了的冰山。 高欢的昏迷再次改变了局势,宇文泰顷刻间连断郑义、荆守两人的手臂,竟似砍瓜切菜般简单。三叔再无人制约,掌中暗器朝正在啃羊骨头的塌鼻梁打去,他的江湖经验老道,早已看出塌鼻梁才是三人中武功地位最高者。 三叔的判断很少出错,因为他一旦出错,就会招致严峻的后果。他年轻时犯的错令他家财散尽、妻离子散,他最近犯的错则差点要了他的命。 他预感到,下一次错误一定会将他引向死亡。 这一发梨花针直接打向了塌鼻梁的左眼,塌鼻梁反应奇快,迅速将自己所挟持的大胡子拉拽到身前,想藉此挡住三叔的袭击。 谁知梨花针落在大胡子的身上就好像花瓣般轻轻飘落,毫无劲力可言。“你果然不傻。”三叔笑道,随即打出了第二轮暗器,塌鼻梁却因面前的大胡子丢失了视野,四枚透骨钉结结实实地打入塌鼻梁的右臂,疼得塌鼻梁松开了架于大胡子脖颈处的手。大胡子以后脑勺猛撞塌鼻梁的面门,塌鼻梁的鼻梁更瘪了。 一副排列有序的骨牌,只需要轻轻一推,就会接二连三地倒下。 转眼间,“天经地义,守正不阿”和盘庚商汤等人反而陷入了被动,一副如临大敌之态,唯独元瑾仍气定神闲地站在三叔和尔朱荣的对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七十八章 逾矩的匕首 荀子最著名的弟子韩非在他的中写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学者儒生传播与主流观念不符的思想,容易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而游侠私斗,无视王法,触犯了禁律。韩非将儒者和游侠视作危害社稷的蠹虫,然而这两样东西却永远也除不干净,因为真正的儒和侠从不站在强权一方,他们只维护心中的道义。 但这也带来了另外的问题。 当士族豪强势力广大,足够制约皇权时,原本的儒生可能也会放弃初心,成为新的统治者,数百年前的曹姓和司马氏已证明了这一点,南朝皇权的更迭也在不断提供新的例证。 而游侠的武艺本领过于高超时,又能够轻易逾越法律做到他们想做的事情,若无人可击败他们,他们唯一的约束便只能是他们自身。 一个人对自己的约束从来难以变得严苛。 初新深谙这则道理,所以他将自己的约束定为绝不杀人。 这条原则不是为了别人而立下的,而是为了他自己,他怕杀了第一个人之后,他便会放不下那种感觉。 那种刺激的、践踏法律和道德的感觉。 他光是想想就觉得兴奋而后怕。故此他决不能让小姜杀死千面人,那会带给小姜一则错误的讯息:只要拥有强大的实力,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石阶上鸦雀无声,只剩“公子”在拍手:“你没有令我失望,我知道你一定会阻止他。” 初新道:“既然知道,何必还要这么做?” “公子”笑称:“真正的审判,现在才开始。” 初新不懂“公子”口中的“审判”究竟何意,他只能听着。 “你刚才责怪我害死了晴,我虽然已向你解释,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还是该再说一遍,”“公子”居高临下,望着石台处站立的初新道,“我并没有出手,晴是自杀的,就死在你怀里。” 初新斥道:“如果不是你让她扮作……” 他并没有说完,“公子”打断了他:“你的意思是,我依然脱不了干系?” 初新的拳握紧:“脱不了。” “好,很好。” “哪里好?” “你可记得太庙中死去的人?” “太庙……” 初新渐渐想起那天在赤松子的戏服下看见的惨状,白衣的冷面少年,割破的喉管,人间的炼狱。指使行动者正是跪在他旁边的千面人。 “太庙中死去的,是敢于说真话的忠臣,或许是北魏焕发生机的希望,”“公子”说话时已察觉到初新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你本可以拯救他们,却没有做到。” 他明白初新心中有愧,这让他后续要说的话语更具杀伤力。 他抬高了声音:“如果你在抓到千面人时就杀死他,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公子”说完话后,有几个人从石阶上站起身,木然地望着初新。 初新猜到了这些人的身份,他从这些人眼中看到了绝望的麻木,看到了尽力克制的怨恨。他想辩解,他想说“是‘公子’将千面人放了出来”,可他忽然觉得在这些人面前说类似的话过于苍白。 设计抓住千面人的那个午后,颇为得意的他绝不会想到今天会有一场奇特的审判。 “我想你应该知道他们是谁?”“公子”问道。 初新只有点头。 “他们是太庙中被杀死之人的亲属,因为你,他们成了遗孀、遗孤,有些甚至沦为遗腹子。”“公子”指了指一名怀孕的妇人。初新不敢与她对视,也无法回应“公子”的指责。 他感到自己的手臂正在变得沉重。 “你所谓的‘不杀’看似仁义,其实只是愚蠢的不作为而已。” “不是的。” 初新只说了三个字,没有更进一步的理由。他经常思考,却不长于论辩。他没有读过韩非的书,说不出“侠以武犯禁”这样简明扼要的短句。 他想起自己剑术有成后,用一根竹条把曾经辱骂阿青的人打得鼻青脸肿,哭喊着求饶,却永远摆脱不了幼时见到阿青受欺负时自己反而躲在大树后面的自责和愧疚。 他是否只是个胆小鬼,因为怕承担责任而用“不杀人”这样的幌子麻痹自己? 他是否同样很记仇,是否没那么宽容,是否也会仗势欺人?不然他为什么还要教训那些早已不再寻阿青开心的农家少年? “是你,是你把千面人放了出来。”他最终还是用了这则理由,“公子”已等候多时。 “公子”说道:“我并未想到后果如此严重,我现在正要弥补我的过错。”他从石阶上走下,走到石台中间,与初新面对面站着。他说:“此刻要杀他的人是我,是我们,而你是唯一在阻止我们的人。” 他从小姜手中取过匕首,递到初新面前,指着太庙死者的家属说道:“用你的行动,来偿还你对他们的亏欠。” 那是柄锋利的匕首,堪比荆轲刺秦所用的名刀——残虹,木柄做工精细,锋刃在火光中发亮,如果从千面人左胸刺入,不多时就能了结他的痛苦。 洞穴中响起了热烈的呼喊,仿佛神明降临,仿佛“公子”传递的不是匕首,而是公义。所有人,所有理智的、疯狂的、聪慧的、愚昧的,都在诉说着“杀了他”。 匕首已在初新手中。他记不清是“公子”放于他掌心的,还是他自己迷迷糊糊接下的。“杀一个人或许也没什么,尤其是一个恶人”,他这样告诉自己,可仍然隐约有些不适。 他想找个地方呕吐。 千面人身上的汗臭和尿骚味混杂,让初新有些烦躁,他看了看双目失神的千面人,忽然记起了“刘易”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是宋云告诉他的,据说是千面人的真名。千面人使用过太多名字,他需要伪装,需要外壳,但初新还是问道:“刘易是你的真名吗?” 千面人像收到了神圣的感召,闪烁的眼里重现了灵与魂。他拼命地点头,证明“刘易”的确是他的真名,是他还待在楚地部落时他的母亲和他所爱的人称呼他的方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七十九章 风流魏晋间 敏在等,从三天前就开始等。 她对于等待的生活早已不陌生,在一家酒馆的每个日夜,她都在等。她在等待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明白。不像是等心上人,不像是等酒客进门,反倒有几分等自己衰老的意味。 每个人都在等,却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每个人都以为等那东西出现时,自己就可以轻易辨认出它,可从古至今成功者却寥寥无几。 也许等待的东西本没有意义,也许生活的意义就在于等待本身,没人能确定。 小姜回来了,没有带来初新的死讯。敏知道初新绝不会轻易死去,他总有稀奇古怪的好运随身,能够助他逃脱险境。 让她担心的是,初新并没有回来。在她打算离开洛阳时,初新留了下来,说明他还有在洛阳要做的事情,可除去一家酒馆,他又能去哪里呢? 小姜问敏:“‘怪物’哥哥为什么不回来?” 敏本打算这么问小姜的,被小姜这么一问反倒语塞,她从小姜口中得知的洞穴中发生的事情过程太过零碎,小姜毕竟只是个十岁的孩子,让他复述“公子”和初新的对话简直是刁难他。 敏只能回答:“他有其他事情要忙。” 一家酒馆并没有因为女主人的归来重新恢复生气,酒馆中出了命案,荆守被斩下头颅,李神轨则在醉酒之后稀里糊涂地死了,这让一家酒馆成了晦气之地,敏又不善招徕过往客人,用她自己的话讲叫“拉不下脸”,所以三天以来生意一直很萧条。 醉仙楼终于盖过一家酒馆,成了洛阳头号热闹场所,尽管醉仙楼并不算纯粹喝酒的地儿,那里还有丝竹和女色。 可以说,醉仙楼的主人正是为了那点儿女色,才搬弄来百来坛的美酒和顶级的乐工。 酒能够助长人的威风和气焰,让人有世界尽在掌握的膨胀感,这正是为女色服务的。卑琐的、懦弱的人能够凭借酒增加胆量,接近他们原本不敢接近的神圣,揭开礼教禁止他们揭开的面纱。 在很多人心目中,醉仙楼还有另一个好听的名字——温柔乡。 只要你有钱,你就能在其中流连忘返,用你喜欢的方式消愁。人是很容易遇挫的,要打败一个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剑客用剑,美人以皮相和背叛,阴谋家凭口诛与笔伐。 人生失意时多,欢喜时少,这时候温柔乡就变得不可或缺了。 起码在这里,所有姑娘都如此温柔顺从,所有招待者都热情洋溢,所有忧愁烦恼都会像缠上纱布的伤口,变得齐整而平滑。 这天,有人告诉敏,他在醉仙楼见到过初新。 初新的确去了醉仙楼,他曾经不喜欢这种地方,可在经历那场审判之后,他心灰意冷到了极点,只想找个热闹的地方赶走萦绕在他脑海中的困惑与萧索。 他第一天选择的女伴叫“月儿”,是个大眼睛的姑娘,笑起来时眸子像一瓣桃花,嘴则似月牙。他在酒醉之前想着,这姑娘竟仿佛同露白长得很像。 醉仙楼里的女人最命苦,基本上都是无父无母,家境贫寒,孤身一人拉扯弟弟妹妹成长成才,有时候还得受醉酒男人的气。这些特质保证了来到醉仙楼的客人永远不会比她们更惨,自然而然地营造构建了客人内心的优越感。 月儿就是其中之一。 月儿告诉初新自己信佛,随身携带着一串念珠,还即兴为初新念了一段心经,可惜错字太多,显然她不明白个中意思。初新很快就举杯打断了她。 他说:“你的心经念得不错。” 月儿微笑点头:“谢谢。” 她的微笑自然而老练,和初新的插话一般不惹人讨厌。 起码她刻意去背过心经,不论她理解与否,她都比那些说自己信佛却一本佛经也没摸过的人强得多。 当然,也有人会说,这是五十步笑百步。 初新顾全她的面子,并没有戳穿。她默默替他倒满了酒,经书就都逃进了酒里。 月儿喝起酒来好像不会醉,初新却不同,他的头胀鼓鼓的,像塞进了五个葫芦。听起月儿说的辛酸故事,初新把兜里的钱悉数放到了案几上。 不久之后,他就被当成一条醉狗拖出了房间。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月儿的“谢谢”,仿佛还透着对他再度光临的希冀。 可希冀归希冀,月儿并不愿意承担被初新呕吐一身的风险,而且她也准确地料算到初新身上大概只有这么多钱了,所以她并没有半分留恋。 这就是醉仙楼的规矩,进门带钱的才是大爷,另外的则只是醉狗而已,不论是学富五车还是英俊潇洒,都不如太和五铢与金银管用。 虽然市侩,但是实在。 所幸醉狗可能摇身一变就会成为富翁,所以醉仙楼的主人也规定,绝不将客人赶出大门,他深谙这些客人的秉性,只要没钱,他们一定会灰溜溜地离开,来温柔乡寻欢作乐的人都好面子,不喜欢别人见到自己窘迫的模样。 初新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例外。 他酒醒之后,就躺在原地发愣,望着被烛火映照得金黄的屋顶,回忆和“公子”的论辩,回忆千面人的死,还有晴的死,甚至,他想起了投水自尽的阿青。 阿青是个无父无母的孩子,自幼和祖母一块儿生活,她看事情的方式总是和普通人大相径庭。当人们欣赏盛开的鲜花时,阿青却在慨叹如此美丽的花会凋谢;当所有的少女聚在一块儿采桑摘果子时,阿青却爱抱着膝盖坐在山坡的草坪上,自顾自地望着天空出神。 初新曾学着阿青的样子,想探寻她这么做的原因,可他不懂,至今也不懂。 人们生来的是不同的,有些人轻而易举得到了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有些人光是活着便已是拼尽全力。阿青是个敏感的女孩,当她洞悉自己的命运不由自己主宰的那一刻起,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迎接生的尽头,尤其当她的祖母离世,初新的父母告诉她初新另有婚约之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八十章 当时只道是寻常 小萍的房间放着一张瑶琴,琴面是油亮的桐木,琴弦是紧绷的金丝,显然很贵重。琴擦拭得极干净,似乎经常使用。琴有七弦,五根代表金木水火土五行,另两根分别由周文王和周武王添加,故后世又称“文武七弦琴”。 初新盯着这张瑶琴,寻思着小萍是否会弹奏,他担心这张瑶琴同月儿的心经一样,是品相不错的摆设。小萍竟似读出了他的心思,从墙上取下瑶琴,轻抚而奏。 初新不明乐理,却听得出曲调悦耳,由衷赞叹“”。 小萍停止弹奏,笑道:“庄子说的‘’可不是这个。” 中有“人籁”、“地籁”和“”的说法,“人籁”是人工制作的乐器弹奏的曲乐,“地籁”是自然界所有的窍孔发出的声响,而“”则是一种玄妙的声音,庄子也没有太确切的解释。 初新失笑道:“大音希声,可我这等俗人还是更爱有响动的‘人籁’。”说完,他便躺下了,身体摆成一个“大”字。 小萍有些不悦,问道:“美人在侧,少侠却更喜欢躺着?” 这句话的挑逗意思更明确,可初新却偏偏像不懂。他回答:“马马虎虎,起码躺着比坐着舒服。” 小萍摇着头,似在惋惜,也似在嗔怪:“我最近好像总是遇见一些怪人。” 初新耳朵竖起,问道:“姑娘说‘一些’是何意?难道你还碰见过比我更奇怪的客人?” 小萍叹了口气,道:“有没有你奇怪我倒是不作评价,可说来总归是气,不久前,我选了一个相貌俊俏的来我房中,结果……” “结果她却是个女人?”初新忍不住大笑道。 小萍应声道:“是啊,男扮女装进我房中,还让我赶她出去,你说怪不怪。” 初新附和道:“这个人一定有病,病得还不轻。” 小萍望着初新的眼睛,轻笑道:“我想你应该没有什么毛病。” 初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我也有病,病得也不轻。” 小萍丝毫没有受挫的样子,笑得反而更媚了。她喜欢征服男人,越难征服的就越喜欢,她把征服视作光荣的战绩,作为她对于这个男权时代的报复。 “你该不会也是女人吧?”她开始用激将法。 “当然不是。” “或许你可以证明一下。” “我没必要证明。” 激将的路数初新在十几岁时就玩腻了,剑客不光要比拼剑术,还要比拼心理素质,如果轻易地被几句话激得丧失理智和耐心,这样的剑客绝不是称职的。 小萍一计不成,只能说些话绕弯子,伺机而动:“你为什么躺在大堂?” 初新自嘲道:“大概我选择的女伴不喜欢有条醉狗在她房中。” “你身上没钱?” “你怎么知道我身上没钱?”初新扯了扯胸口的衣服,以为自己衣冠不整,被小萍看到怀里是空荡荡的。 “有钱的人在这里绝不会躺在大堂的地上。” 初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他发现在喝酒之后自己迟钝了许多,连这样简单的问题都想不明白了。一个认钱办事的地儿,如何会亏待一个有钱的主? “既然你知道我身上没钱,你又何必挑我上来?” 小萍笑道:“我不缺钱,我挑人只看他难不难对付。” 初新指着自己问道:“我很好对付?” 小萍摇摇头:“不,你很难对付。” 有些男女选择异性的标准不是外貌和身家,而是对方玩弄情感的权术高低与否。他们喜欢挑战,喜欢刺激,拒绝平庸易得的爱情。 换句话说,你要足够“坏”,才能讨他们喜爱。 人是不是很犯贱? 或许只有犯贱的人才能在平庸的生活里寻得趣味,寻得存在的证明。 “怎么难对付?”初新不太明白小萍的意思。 “难对付的含义是,你不太容易爱上我。” “是吗?” “所以我要做的事情就是让你爱上我。” 初新愣住了,他从没想过有人会对他说这种话。他听说,如果要让一个人喜欢你,你一定得先让她知道你喜欢她。他还听说,如果要让一个人真心爱上你,你千万不能让她知道你已真心地爱上她。 他想问小萍,既然她喜欢女人,为什么会要求男人爱她。 他没有问,他知道在这个时代,女人爱女人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他甚至一度怀疑敏也是这样的人。敏是他的朋友,他绝不戳朋友的痛处,所以他没有提这档子事。 他静默地躺下了。 “你不信?”小萍问。 “你成功过?”初新问。 “成功过很多次。”小萍说道。 “哦。”初新漫不经心地回应道。 “我是个很坏的女人。” “的确。” 初新像是想起了什么,陷入了深长的回忆里。小萍想牵拉回初新的神思,说道:“你看起来不像是会来这里的人。” “你看起来也不像是在这里工作的人。” “姑娘们总是缺钱的。”小萍意味颇深地弯了弯嘴角。 “是。”初新迅速闭上了嘴,他明白若是不闭嘴,自己很快又将揭开一段辛酸过往,而他身上已没有钱应付姑娘的眼泪。 “你呢,你为什么来这里?”小萍对初新很感兴趣,她觉得初新身后一定藏着很多故事。 女孩们都爱听故事。 “我和人比试,赢了,所以来这里。”初新倒了一小杯酒,闷头喝下。 “比剑?” “差不多。” “你赢了?” “我赢了。” 小萍脸上的笑收束了,她实在搞不懂初新的逻辑所在。初新的话很玄乎,这让她更加好奇,欲一探究竟:“赢了的人应该去一家酒馆喝庆功酒,而不是来醉仙楼消愁。” “只因我本来是要输的。” “可你毕竟还是赢了。” 初新苦笑。 赢的代价是什么?为了赢,千面人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他或许本就是个该死的人,可从部落中不起眼的少年刘易一点点变为杀人如麻的千面人,责任并非全是他的。 他本是个懦弱胆怯的小人,在最后一刻却展示了远超初新的勇气。或许他重新想起自己名为“刘易”的少年时光,重新回到了与心上人青梅竹马的岁月,那时他还不必在面具下躲躲藏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八十一章 隔座送钩春酒暖 敏再次见到初新时,他已不像一条醉狗,而似一滩烂泥。 老话说,烂泥扶不上墙。敏不得不承认老话是对的,初新此刻连起身都需要两三个人帮忙。他无法站起,因为他身旁只有一个人。 敏认识这个人,她每每遇见这个人,都想骂一句“贱骨头”。敏不知道为什么男人们都对她趋之若鹜,拼尽所有只为佳人一笑。 敏赞同世人对她美貌的认可,敏自己也觉得她的确如盛放的牡丹,妖而不艳,丽而不俗,可敏还是认为雄性动物不至于肤浅到如斯地步。 小萍前不久刚刚吃过敏的亏,这次再见到敏自然也不会想放过她。 小萍先打的招呼:“我们又见面了。” 敏随口应了一声,指了指初新,说道:“我要把他带走。” 初新含糊地发出了一声“嗯”,双眸仍微阖着,醉眼朦胧。 小萍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态:“莫非他就是你之前要搭救的那个初新?” 敏本不想多费口舌,可无奈有求于人,只能回答:“正是。” “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小萍又将初新的名字拆开问了一遍。敏只能继续回答:“是他。” “走不了。” “走不了?” “是啊,他走不了。”小萍的笑依旧很甜很美。 “欠钱还是惹事,我帮他买单。”敏知道自己这位老朋友一喝酒就会犯蠢,一犯蠢就要惹麻烦。 “你买单,为一条喝醉的狗?”小萍笑得有些变味了。 “他不是狗,他是我的朋友。”敏在小萍面前坐下。她们中间隔了一张窄窄的案几。 “所有的男人都是这样,喝醉了就成了狗,有些在我的裙下,有些想钻我还不让钻。”小萍的脸凑近了些,颇具挑衅意味地说道。 “那他也绝对是一条不会钻入你裙下的狗。”敏盯住小萍的眼睛,一字字地说。 “我们可以等他亲自用行动告诉你,不过,在那之前,我要把之前那次的账算一算。” “你之前帮过我。”敏必须承认,小萍和她演的戏帮助初新从皇宫中安然无恙地逃了出来。 “你还没告诉我,一个讨厌男人又不喜欢女人的人究竟喜欢什么?” “我什么都不喜欢。” 这个答案显然不能让小萍满意,她失态地使劲敲了敲桌子:“你耍我?” 敏的眼睑跳动了一下,反诘道:“我以为你很好说话,今天才知道,我错了。” 小萍瞬间又恢复了原本的温柔和媚态:“你该懂得,每个女孩都是记仇的。” 敏调侃道:“我以为你这个年纪不能再自称女孩了。” 小萍的脸凑得更近,几乎贴于敏的面颊:“每个女人心里都住着个女孩,这就是我放他走的条件。”她呼出的热气吹红了敏的耳垂。 敏难以忍耐,她很想抽小萍两个耳光。 初新忽然摇摇晃晃地站起,扑倒在小萍身上,大口呕吐。小萍惊叫着,推搡着,重重一脚将初新踢开。初新又躺倒在原地,嘴里嘟囔:“女人得喜欢男人,男人得爱女人,这是规矩……”后面说的话语愈发含混,无法分辨,再后来,房间里只剩下他的鼾声和刺鼻的酸臭味。 “真是倒霉,我干嘛把你叫进来!”小萍低头瞅了眼脏臭不堪的衣服,跺脚骂道。 敏恍惚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问道:“他来这里几天了?” 小萍脱下最外层的两件纱衣,挑了件干净的换上,随口答道:“算上月儿那里待的一天,总共有四天了。” 四天,除了睡觉,即是喝酒,除了不省人事,即是意乱神迷。任何人过四天这样的日子,恐怕就会一辈子这样下去。 敏最烦那些只知喝酒吹牛满脸油光的男人,他们已准备在酒色中安逸地消磨自己的一生,毫无雄心,毫无追求,虫一般活着,虫一般死。 她讨厌酒,却是一家酒馆的女主人,因为开酒馆在洛阳是极挣钱的行当,要想有丰厚的财力立足于这座繁华之城,她必须和自己稍作妥协。可她不想让她的朋友毁在酒中。 “无论你说什么,我都要带他走。” 敏拽起初新的一条胳膊,使劲地朝门口拖动。她本以为小萍会来阻止,甚至偷偷藏了一根筷子,权当作短剑来使。出乎意料的是,小萍只是微笑地看着她,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初新像是生了根,无论敏使出多大的劲力都不能让他挪动分毫,小萍单手撑着下巴,颇得意地笑道:“听闻武林中有一门失传已久的千斤坠功夫,使用者可以让自己如千斤巨石般沉重,莫非就是他现在用的?” 敏扔开了初新的臂膀,忿忿道:“我学的剑术属轻灵一路,本不需太多劲力,拖拽不动也正常。” 小萍起身道:“让他动又何须力气。”她拿起一坛酒,缓缓倾斜酒坛,酒从坛口淌下,细流涓涓。敏不解小萍何意,本想问她为什么要浪费美酒,可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却让她久久无法释怀。 初新仿佛从沉睡中惊醒,手脚并用爬到了那股细流下方,找准位置,躺倒,张开了他的嘴。 某一瞬间,敏真的以为初新变成了一条狗。 一条只会喝酒的狗。 “你醉了,你不能再喝了!”她嚷道。初新没听见似的继续用嘴盛着酒,他的喉结因此不断起伏。 他的手还能拿剑吗?他的剑还能击败别人吗? 明眼人都看得出,初新或许已无法击败任何剑客。他唯一能击败的就是他自己。 小萍的手微微抬起,酒坛之中不再有酒流出,初新的嘴仍张开着,舌头仍在弯曲试探。“给我酒。”他低吼道。这句低吼催生了小萍的笑声,她柔声说道:“在我的裙摆下,有你要找的东西。” 敏没想到小萍会明目张胆地说这样的话语,她更想不到的是,初新竟真的掀起小萍的裙摆,将脑袋伸了进去。 小萍对敏使了个眼色,好像在说:看!我说到做到,他的确钻到了我的裙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八十二章 白马驮经事已空 洛阳,西雍门外,三里御道北。 白马寺是中土第一古老的寺庙,建于汉明帝永平十一年。明帝刘庄夜晚梦见一尊身高六丈,头不出自己身在何处,已说不出今夕是何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八十三章 扶苏先授首 天子每天要做的事情不算多,也绝不少。 他不必劳作,不必日晒雨淋,饥荒时也犯不着喝西北风。 天子毕竟比凡俗之人高贵得多。 晋惠帝时遇灾,百姓无粮可食,只能挖草根刨树皮吃,当下臣将这些见闻汇报给晋惠帝时,这位“善良”的帝王冥思苦想,终于找到了一个好办法,他对臣下讲道:“既然百姓没有粟米吃,为什么不喝肉粥呢?” 这就是著名的“何不食肉糜”之典故。 平民痴呆或许可以免于很多痛苦,而天子愚鲁却定会引起诸方窥伺。 元诩是北魏的第十位皇帝,他是个聪颖的人,早熟,也极其敏感,眼窝仿佛永远深陷着。 如果你不问他的年纪,你绝不会以为他只有二十不到。 谨言慎行,如履薄冰,这些都归功或归咎于他那位过于强势的母亲。她总想知道儿子在干什么,心里在想些什么事情,元诩身边十个宦官中有六个是胡太后安排的,他们定期会将元诩的行迹禀报胡太后。 元诩曾经爱上过一个美丽的宫娥,那时他只有十二岁。十二岁的少年在深宫中幽居,逐渐体会到那种令他窒息的无力感,即使他是天子,是北方地位最高的人,他仍然逃不开寂寞的手掌心。 他向宫娥倾吐了心声,与她共同在大殿前的台阶上看了整晚的星星。 次日黄昏,宫娥就消失了,任元诩如何寻觅都找不见。 宦官告诉他,宫娥已经被遣返归家。元诩表面上相信了,心里却清楚,宫女须到二十岁后才能出宫。 他悄悄跑遍了皇宫中所有角落,终于在一丛灌木后发现有泥土松动的痕迹,挖出了宫娥的尸体。 他没有哭泣,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把悲伤的脸色掩去,换上了麻木的笑容。山珍海味无法让他肥胖,他的眼睛一寸寸地凹陷,颧骨一寸寸凸显。 他和他的族叔元欢站在一起,竟仿佛互换了年纪和辈分。 “皇叔,一切都布置妥当了吗?”元诩问道。 “妥当了。“元欢回答道。 “三天后的行动,胜算有几成?“ “不到四成。” 元欢的答复令元诩很满意,他点头道:“四成已足够。” “是的,太后绝不会再等,她的势力逐渐被削弱,而陛下则羽翼渐丰,她近期一定会动手。”元欢在讲极凶险的事情,他脸上却带着最优雅的表情。 “三天时间真的足够让母后做好准备吗?”元诩的眼睛躲在阴影里,他用这双阴影中的眼睛盯着元欢道。 “不够,远远不够。” “那皇叔为何断定是三天?” “三天时间虽不足以供她准备,却足够令她丧失耐心。” 绝大多数情况下,走下坡路的人总是很缺乏耐性的,时间不利于他们,等待只能使他们迈向坟墓。 “其实她只要交还权力,朕绝不会为难她。她毕竟是朕的母亲……”元诩想起了那个美丽的宫娥,埋葬在泥土中,定格在豆蔻年华的无辜者。 她唯一的罪是被一个十二岁的帝王喜欢。 他还是决定原谅胡太后,尽管她带给自己多年的噩梦和无数个失眠的胆颤夜晚。 “这也正是臣担心的事情,陛下忘了元叉和刘腾吗?” 领军元叉和宦官刘腾曾发起过一次政变,幽囚了胡太后,把持朝政。数年后,刘腾去世,胡太后利用元叉的疏忽东山再起,培植党羽,暗布罗网,迅速恢复了权势。在这之后,她对权力愈发珍重,再也不肯随意托付给别人。 元欢的提醒如当头棒喝,元诩沉吟后答道:“元叉、刘腾治国无方,养婢蓄妓,逼民为奴,卖官买官,弄得百姓怨声载道,失了人心,这才让母后有机可乘。” “陛下能体恤民情,确实胜元叉刘腾之辈远矣。人心有时虽能主宰局势,可若背后始终有一双窥伺的眼睛,陛下又如何睡得安稳?” 元诩看着元欢的微笑,忽然觉得眼前的这位族叔十分陌生。他那时才发现,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对谁有很深的了解。皇族的成员,他周围的宦官和宫女,包括他的母亲,他全都不曾留意过。 是因为他站得太高了,还是他眼中只有他自己? “皇叔,母后如何处置待行动结束再决定也不迟。” “是。”既然天子不愿意再谈,就算辈分比他大,元欢能做的也只有服从。 “残狼现下再无音讯,看来之前于粮仓的围剿的确根除了残狼的精锐,”粮仓的雨夜,或许最大的受益者便是元诩,他的忍耐助他击溃了残狼,也秘密囚禁了太后的心腹郑俨,“这多亏了皇叔你的情报。” “陛下过奖。” “可我很奇怪,残狼行踪向来诡秘,你是如何知道残狼会在那时出动的?” 元欢失笑道:“臣于家中闲居时认识了许多武林人士,他们常常能打听到各种稀奇古怪的小道消息。” “是吗,”元诩自言自语般喃喃,“看来朕也该多招募些剑客游侠或江湖散人了。” “陛下已有一支很强大的军队了。” “皇叔莫要笑侄儿的禁军,或许我该找个良将好好整治军纪了。” 元欢摇摇头,压低嗓门道:“臣说的是星盟。” 惊愕只在元诩脸上浮现片刻,他和元欢都笑了。 “孝文帝英明神武,吾辈不及,他早已明白,很多罪恶靠法令无法制裁,只有诉诸武力。这便是星盟组建的初衷,”元诩向元欢解释道,“只不过星盟很快脱离了孝文帝的指挥,化整为零,成员自由加入或脱离,行动也全凭道义为准则。” “想不到江湖中风头最盛的刺客组织居然源自朝堂。”元欢啧声道。 “朕也想不到皇叔居然知道得那么多。”元诩的眼睛又藏进了眼窝中。 在天子面前,你最好装得既聪明又愚笨,聪明到天子的话你都听得懂,愚笨到天子不懂的你不说。 元欢是个聪明人,深谙其中道理,可今日却偏像是什么也不明白。他说:“当臣说出胜算不到四成的话语时,陛下仍是成竹在胸的样子,臣就明白陛下另有奇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八十四章 一入宫门深似海 穆越兰是丘穆陵氏著名的美人,她的祖父是丘穆陵氏的族长,她同元欢的婚姻一定程度上是王室和丘穆陵族的政治联姻,可人们很少有类似的想法,因为他们实在太过般配。 容貌俊俏的翩翩君子与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结合,素来为人们津津乐道。 婚后多年,他们虽膝下无子,但仍似新婚般如胶似漆。也托不曾生养的福,她的腿和她的小腹仍然如十年前那般紧实。 天气已越来越热,夏季在向洛阳靠拢,穆越兰只穿了两件单衣,洗着一篮枇杷。 枇杷多种于南疆,栽种历史悠久,汉武帝建造上林苑时,曾移植过十株枇杷果树。枇杷因果子形状与乐器琵琶相似而得名,枇杷花则往往冒寒而放,冰洁如玉,深得文人墨客喜爱。这篮枇杷是元欢久居江南的友人托使者送来的。这位友人曾指点过元欢的剑术,如今隐居多年,早已不问世事。 洗枇杷的穆越兰心情很烦躁,坐立难安,元欢闲居时,她从没有过这种感受,如今元欢贵为中书令,他们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少,她的思绪也愈发纷乱。 她总担心有一天回到家中的不是元欢本人,而是一则关于他的噩耗。 这个时代,人们从不知道死亡和明天哪个先来临。政客蓄养死士,天子喜怒无常,一旦获罪,轻可流放,重即株连。 踏入权力的纷争中,就注定一辈子不能停歇。 唯一能让她安心的是她背后的丘穆陵氏,这一姓氏是北魏大族,现如今政局不稳,朝廷比以往更需要鲜卑大族的支持,所以皇室的和亲策略日益频繁周到。 屋里很安静,只有水被搅动而发出的声音,屋外却忽然传来脚步声。 穆越兰警惕地望向门口,元欢平时的脚步没那么沉重。 但开门的人确实是元欢。 他脸上依旧挂着恬静的微笑,看起来却无比疲惫。 穆越兰放下了手中的枇杷,擦了擦手,走过去抱住了他。 元欢把手搭在穆越兰腰间,不忍告诉她自己的脖颈曾暴露于一柄锋利的短刀之下,在短刀周围的幕帘背后还有一众训练精良的刀斧手。 “呀,你的背上……”穆越兰揉搓着湿滑的手指说道。 “天气真是越来越热了……”元欢淡淡说道。 那是凉透了的冷汗,寄生于暮春的热力和湿气中,从天子处保留至此刻。 宫内,元诩正平躺在殿前的石阶上,身边围着数名同样平躺着的宦官。 天子是世间至高之人,没有谁能在天子躺平时站着,就连蹲坐都是造次。所以宦官们选择了同天子一块儿躺下。 他们不太懂为什么天子会用这种姿势望着天空发呆。他们虽然照顾天子的饮食起居,却从来不了解天子——天子不是用来了解的,而是用来崇拜的。 只有元诩自己清楚这个姿势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很多年前,他和宫娥谈天望月时,就是这样平躺在宫娥怀中。 “陛下,您要注意身子,千万别着凉了。”有个小宦官体虚,受不了冰凉的石阶,佯作好意地叮嘱元诩。 元诩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嗯”,忽然说道:“近来不见母后,不知她身体怎样,可有人代朕去探望探望?” 小宦官接口道:“我去,我去。” 另有一人附和。元诩似乎很满意,道:“殷勤的农民收成总是最好,你们二人去禁军统领处领赏吧。” 两个宦官相顾无言,不知是该忧还是该喜。小宦官开口道:“陛下,禁军统领素来与宦官不睦,我等不敢去。” 元诩大笑:“禁军统领早已换人了,新任统领面白无须,像极了宦官,一定会好好待你们的。” 两个宦官将信将疑地离开后,元诩低声问道:“在场诸位还有要领赏的吗?” 无人应答。 元诩起身拍手道:“很好。”他一站起,其余宦官也只能跟着站起。天子受累站立时,宦官怎敢躺下偷闲? 宦官本就是夹缝中的新物种。 “你们可明白,朕今日召万顺王来为的是什么?” 有一个宦官抢答道:“陛下欲杀他?” 元诩摇头。 这个回答显然是错的。左右埋伏了众多杀手,元诩的短刀也悬在元欢头顶,既然要杀,随时都是机会。 另一个宦官回答:“陛下此招是敲山震虎。” 这个答案还算像样,元诩颔首微笑,道:“宗玉所语颇得要领,解释给大家听听。” 叫宗玉的宦官行了个礼,接着说:“陛下这么做是为了看万顺王爷的反应,是想试探他对陛下的忠诚是否能不惜性命,倘若他引颈受戮,便值得信任与托付,如果他有不轨之举,那日后王爷势大,必然会再次威胁陛下的地位。” 宗玉说的在理,元诩肯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身为大族的后代,不仅要提防来自于族外的敌人,更需要警惕内部的瓦解。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元诩不无感慨地说道。 为了权力,兄弟反目,父子相残,千百年前发生过,千百年后也将再次重演。 “可即使他表现得很出色,我也仍会留个心眼,因为权力会让人膨胀,会让人做一些原本不敢做的事情,”元诩的嘴角微微弯起,他的目光落在了宗玉等人的身上,“说说看,你在关东的生意怎么样了?” 宗玉的脸色变了,从鲜活的血色骤变为惨淡的白色。 他的确暗中在关东经营着开矿放贷的事业,他自信知道此事的,天下只有四个人而已。哪怕算上与他相好的宫女,一只手也数得过来。 “你现在的官职是黄门侍郎?”元诩问道。 “是……”宗玉扑通跪下,不停叩头。 元诩低头望着脚边的宗玉,露出神明般的庄严表情,沉声道:“或许不久之后,朕该提拔提拔你。” 宗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瞪大眼睛瞅着元诩的脚,有种想亲吻上去的冲动。 元诩环视着其他宦官,一字字道:“只要你们忠诚于朕,无论你们干着多么丑恶的勾当,朕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八十五章 霜刃未曾试 “赴宴者连同我,共一百二十一名,其中七十二人与太后有关,三分之一是太后的宗亲党羽,另外三分之二由太后一方势力所培植。” “我们的人呢?” “算上臣,只有十九人。” “还有三十人态度暧昧,没有表明立场?” “是,他们大概都在等。” “等什么?” “等陛下或太后的胜势出现。” 元诩叹息。他虽然知道自己那位母亲在朝中势力庞杂,清点之后仍觉不寒而栗。 元欢笑着安慰侄子:“起码禁军统领是我们的人。” 元诩点点头,又猛地想起什么似的,说:“禁军统领新上任不久,母后或许会偷梁换柱,暗杀他,用原来的统领接替他的位置。” 元欢承认这种可能的存在,但他仍微笑道:“陛下放心,要杀此人并非易事。” “皇叔挑选的奇人异士定能不负重托。”元诩心不在焉地评价道,没多久,又说:“必要时我们得先动手,先动手就得有名目。” 名正才能言顺,古代良将征战必师出有名,即使没有名目也要人为制造名目。 “这个容易,到时我会让人在西宫门处放火,届时谎称太后手下造反。” “唔......”元诩沉思片刻,忽然换了个话题,“洛阳城内近来可有暴民异动?” “有,城里用来贩卖的粟粮极少,价格已炒到了天上,而用于赈济和军队的屯粮又因残狼的行动而焚毁,挨饿的人越来越多了。” “这果然是座受不了苦的城市。虽然洛阳的屯粮少了很多,可毕竟是除掉了残狼这股势力。” “代价似乎沉重了些,”元欢笑得有些无奈,“而且我们也不清楚残狼是否归属于太后一方。” 元诩对此倒是无所谓:“无妨,说到底我们利用的仍是江湖中的力量和郑俨所辖羽林军,粮食可以从别处调运过来。” 他又微笑着补充了一句:“何况我们根本不用像平民那般,吃粟粮这种东西。” 元诩相信,百姓无论多么困苦都能撑过去。他倒不是对他的子民有信心,他只是相信动物的本能而已。饿到极限时,树皮草根他们也一定都能甘之如饴,因为他们要繁衍,他们要活下去。 这是流传了千百万年的寄宿在人类血液深处的“品质”。 元诩坐在椅子上,抚摸着扶手,问:“朕一个月前传令尔朱荣率军勤王,他的军队还在晋阳吗?” “已经开拔。” “很好!” “陛下,尔朱荣并非值得托付的人。他镇压六镇起义手段凶悍,屠杀的都是自己的同胞。一个人对同胞尚且如此残忍,不可轻易信赖。” 元诩有些不耐烦,他觉得元欢将他看作了小孩子:“皇叔说的,朕都明白,我当然懂得易牙、竖刁、卫开方这样的人需要提防。” 齐桓公时,易牙是著名的庖厨,是有记载的历史中第一个开私人饭馆的人,厨艺深得齐桓公喜爱。有一回齐桓公开玩笑说自己遍尝天下美味,却从没吃过人肉,易牙竟将自己年仅四岁的儿子杀了烹煮给齐桓公吃。竖刁善于谄媚,为了更好地服侍齐桓公,自行阉割入宫。卫开方作为卫国的贵族,追随齐桓公,十五年没有回故乡,连父母丧葬也没有参加。 这三个人看似极端的忠诚让齐桓公深受感动,在贤相管仲死前,齐桓公问管仲此三人能否继承管仲的相位,管仲认为天下人都有私心,没有人不爱儿子,不爱自己的身体,不爱父母,这是最基本的人性,易牙、竖刁、卫开方三人却已泯灭了人性,决不能托付要职。 齐桓公后来并没有严格执行管仲的遗训,一代霸主竟落得饥寒而死,死前无人探望,死后六十七天无人知晓的下场。 据说他的尸体被发现时,蛆虫已经爬满了床。 易牙、竖刁、卫开方这样的人,岂非比满床蛆虫更令人恶心,更令人头皮发麻? “孝文帝改革后,鲜卑人逐渐改掉了野蛮落后的毛病,包括各种稀奇古怪的刑罚,可听说尔朱荣对待俘虏奴隶仍沿用了严酷的折磨手段。”元欢似乎对尔朱荣颇为忌惮。 “但是太后的人在洛阳附近掌有为数甚众的军队,就算行动成功,太后被我们幽囚,她的势力仍在,我必须找一个制衡者。” “陛下应该听过何进与董卓的故事。” 东汉末年,何进请西凉军入洛阳平定内乱,却引狼入室,使董卓大权独揽,引发了一系列更深重的灾祸。东汉的危局自此之后再也无法收拾。 元诩心知自己仍是漏算了这种可能,叹了口气道:“皇叔可有良策?” “磅秤两端容易失衡,鼎有三足却站得稳,不妨再引一军入洛,如此一来便能与太后、尔朱荣形成鼎足之势。” “再引一军?引哪一支?” “东面、南面的军队要作边防,北面调度又容易引起尔朱荣的晋阳军注意,西侧的雍凉军最合适。” 元诩应了声“嗯”,随口问道:“皇叔戍边时服役的那支军队?” 元欢躬身行礼:“正是。” “领军者是谁?” “北魏第一勇士——儿鹿将军。” 据说战国时期,赵国名将廉颇白发白须,尚能提刀上阵,冲杀自如。六旬老将,饭量依然大得惊人,曾留下过“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典故。 如果问谁是当朝的“廉颇”,北魏上下一定都会回答“儿鹿”。 年逾半百,“第一勇士”之名仍响彻北方,统兵多年,未尝败绩,武功人品令众人心服口服,很多藐视朝廷法纪的江湖豪杰,见到他却纷纷笑脸相迎,以能亲切地呼他一声“前辈”为荣。可惜儿鹿虽忠诚,终究功高震主,胡太后忌惮儿鹿,将他削夺军权,派往雍凉戍边。 “儿鹿将军是皇叔的朋友?”元诩问得依旧很随意,可试探的味道更浓重了。 “臣年轻时常与将军交游,倾慕他的武艺和为人,后来返回洛阳以后便少有来往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八十六章 潮风初起海云飞 初新在屋话漏风的险阻解释“大方”的程度:“我们一抬手要钱,他们就给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八十七章 桃花流水鳜鱼肥 皇宫,金光闪烁,熠熠生辉。 盛宴设下,宫女和宦官都忙得很。忙中还不能出错,谁出错谁就会遭殃。 两名宫娥低头端着餐盘趋步而来,嘴却没有闲着。 想让姑娘们不聊天是永远做不到的,她们浅层的快乐基本依附于言语,要她们闭嘴无异于要她们的性命。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为何要设宴?” “我也纳闷。” “请的都是些什么人呐?” “听服侍皇上的阉官讲,是项羽请刘邦。” “鸿门宴?” 她们立即缄口,走进大殿。 殿内是奢侈,是放肆,又是浮华下潜藏的杀机。 不必惊讶,鸿门宴一定充满了算计,如履薄冰,步步为营,毕竟那是秦末几乎影响天下大势的事。 那只是一件小事——吃饭,但很多重要的转变就是从小事开始的。 许多人只知道鸿门宴是一场项羽错放走刘邦的著名饭局,却不知道背后还有复杂的利益博弈和耐人寻味的心理较量。 有一种说法是,鸿门宴不仅是军力、武艺、胆量的对抗,还是两种观念的冲突。 项羽沽名,做了西楚霸王,他要做的事情,是效法春秋五霸,成为名义的诸侯盟主。他以为刘邦同他的想法一致,只是为了争抢诸侯之王的名头而与他叫板。 可他错了,刘邦要做的,不是周天子,而是秦始皇。 周天子不杀诸侯,他即使兵败,不至于身死,秦始皇则不同。秦始皇会处死所有挡路的异己者。 项羽不清楚刘邦的意图,刘邦却明白项羽所想。鸿门宴是一场受降仪式,也是刘邦利用信息差博时间的战略行动。 另一种说法则更符合项羽政治家的身份。鸿门宴或许是项羽和刘邦的一次合作,代表了秦末新兴的军功阶层和旧贵族之间的冲突。 有一个不在局中的人,偏偏是整场局的关键,他就是楚怀王熊心。 或许是酒兴正酣,或许是触景生情,不知不觉中,宴饮的群臣居然开始讨论起鸿门宴的始末。 “弟以为熊心在攻入关中前的一系列举动,包括用宋义拖延刘邦,让项羽面对章邯率领的四十二万秦军,都表明他在拉拢刘邦。”一个大臣对另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臣说道。 老臣的门牙缺了一颗,笑起来声音很沙哑:“然而霸王到底是霸王,巨鹿之战以少胜多,大破秦军,又以谋反之名诛杀宋义,威震天下。” 又一人插话道:“项羽未经怀王同意就封章邯为雍王,更是公开与怀王互拉山头,表明新兴军功阶层凡是劳苦皆可封王,触及旧贵族根本利益的同时,也为他赢得了人心。” 打天下,守天下,治天下,人心是多么重要。 说话的人都在政治漩涡中夹缝求生,对于他们来说,很多事情不言而喻。 “鸿门宴是项羽与怀王的最后一次博弈,只要刘邦与他实现合作,怀王便已出局了。” 刘邦在鸿门宴上对项羽的回答是:“臣和将军戮力攻秦,没想到运气好,先将军一步攻入关中,有幸在这里重新见到将军,现在却有小人谗言,离间臣与将军的关系。”当他在开席后说出这番话时,怀王就已经输了。 当项羽命人传信给怀王,大胆挑衅时,这位没落的贵族只回复了两个字:如约。 两个字,藏了多少无奈和不甘,又包含着几多傲慢与惆怅。 “史书对此的记载不过数笔,其中曲折原委却值得我辈深究。” “老弟,愚兄年迈,有些事情,仍是要你们年轻人来做了。”老臣捋着白胡须,笑呵呵地望着大殿深处的两个人,这两个人正是宴席的主角,而在暗处,在局外,不知是否还藏着其他雄心勃勃的楚怀王熊心。 菜仍在陆陆续续地被侍女端来。 一盘清蒸的鱼,毕恭毕敬地呈至天子面前,冒着热气。 “陛下,刚从洛河捕的鱼,一落网便送来了。”侍女屈身低头,甜丝丝地说道。太后就坐在天子身旁,冷冷地看着这名年轻的侍女,眼里的光芒很复杂。 “似乎太小了,换条大的。”天子用筷子戳了戳鱼肚子,又抠出了鱼眼睛,放进嘴里。侍女闻命,趋步离开。 一名宦官疾走入殿,他的手里拿着一盘烤肉,发出的焦臭味让闻见的大臣们纷纷皱眉掩鼻。“陛下,这是特制的烤肉。”他说话的对象是太后。 “焦了?”胡太后显然对烧焦的肉不怎么感兴趣,她问,“特制的意思是特意烤焦?” 宦官答道:“并非厨子弄焦的。” 太后疑怪:“莫非是这肉自己焦的?” 宦官居然点了点头。天子喝道:“大胆,烤肉若是火候到位,怎么无缘无故自己变焦?”可太后却像听到了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缓缓说道:“肉若是焦了,用扇子扇凉便可,何故大惊小怪?” 平时对下人严苛得有些残酷的太后说出这样的话语,元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略加思索之后,竟也笑道:“是啊,肉若是焦了,用扇子可以扇回原样。” 火候到位,肉是不会自己变焦的,除非有人添了一把火;肉焦了,扇子是无法扇回原样的,除非肉不是肉,扇子也不是扇子。 “着火了!”呼喊传入大殿,群臣变色,有几个人却依旧镇定。万顺王元欢微笑着喝下一杯酒,若有所思,元诩和太后达成共识般,都用筷子敲打着桌面,寻思着肉该如何变焦,吃着才更香。 元诩要的大尾鱼来了。 侍女端上这盘鱼,意味着胡太后手下除郑俨、李神轨外的第三号人物徐纥已率兵入宫,刚才那条小鱼则象征无足轻重的先头部队。元诩不吃小鱼的意思正是放过先锋军,蹲守徐纥这条大鱼。 元诩兴致很高,赞道:“很好!这条鱼我很喜欢,得趁热赶紧吃。”他偷偷瞟了胡太后一眼,补充道:“母后也可以尝尝,保证不会让母后失望。” 胡太后饶有兴味地望着这条大鱼,转头对一个人说道:“诩儿说得对,要吃就要趁热。”元诩顺着胡太后的目光看去,惊愕地发现她说话的对象正是黄门侍郎宗玉。宗玉显然没有想到太后会忽然同他交谈,他本不想明着站队,而是在等待元诩和太后争斗的结果,好评判自己该帮哪头,太后这一招却逼他不得不下决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八十八章 客子常畏人 元欢从小就对他的家没有任何好感,他的父亲是孝文帝的兄弟,却不似孝文帝那般胸怀天下、文韬武略,相反,他的父亲总是流连花街柳巷,往女人扎堆的地方钻。 很久以后元欢才明白,如果他的父亲不是这样一个看起来玩物丧志的人,他家中的食禄便不会如此丰厚。 天子喜欢能人,而能人之能绝不可超过天子,起码明面上不行,尤其是皇族的成员。废物也有废物的好处,起码废物让人觉得很安心。 虽然想通了,可他仍将他的那位父亲视作懦夫,从幼年便根深蒂固的想法,即使是智者也无法摆脱。 他和元瑾的母亲并非同一个人,甚至在年幼时,他怀疑他的母亲根本不是父亲的妻子。 孩童不靠逻辑推断一件事,他们依赖的是感觉。元欢明显感觉到,他的父母有一种无形的疏离感。元瑾的母亲和他们的父亲常有说有笑,偶尔还会有亲昵的举动,但他的母亲却不曾如此。她总是将自己关在房间之中,望着窗外的风景发呆,揣测过路人生活的好坏,羡慕着成双结对的恋人,将命途多舛者视作安慰。 元欢想,这样的人生还有任何的意义吗? 他那时没有考虑到,世间大部分人的生命就消耗在了各种各样的无意义中。 更可怕的是,母亲看他的眼神中,总是带着数不清的遗憾与幽怨。那双空洞的眸子里写满了复杂的歉疚,这使得元欢很不自在。噩梦从他记事起开始蔓延,家中所有人皆毕恭毕敬地待他,唯独他的母亲对元欢打骂不停,动辄得咎让他学会了一项新的本领——微笑。 永远微笑,永远让别人觉得你没有敌意,永远把自己的意图藏在心底。 谁能明白这是一种怎样的折磨? 那些动不动就发泄怒气的人是幸运的,因为他们不至于被压抑的情感逼疯,伤害别人却不至于伤害自己。 微笑决不能拯救一个失望的灵魂。很多人夸大笑容的力量,可相信我,在不合适的人面前微笑是极端错误的决定。元欢的微笑相待彻底惹怒了他濒临疯狂的母亲,她终于做出了一件令自己的孩子走投无路的事情。 她告诉了元欢真相。 她是微笑着说的。 真相是,元瑾的父亲确实不是元欢的亲生父亲,元欢和元瑾不是亲兄弟,而是堂兄弟。他的生父正是大魏出色的领袖——孝文帝。 世事很不公平,有的人微笑是为了让别人开心,而有的人微笑则是刻意想叫别人难受至极。 元欢不明白自己的母亲为何如此对待他,就像他不明白他的生父为何如此对待他的生母,难道伤害在他们心中成为了一种残酷的享受,值得反复把弄玩味?难道人与人最真实的关系就是不断伤害? 元欢后来明白,是自己的“缺陷”让孝文帝选择抛弃自己。 他很早就发现自己和元瑾有不同,和其他共同玩耍的男孩子都不同,等到懂事之后,他不得不接受现实。现实就是,自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或许干净的面庞和温柔的气质为他赢得了众多称赞和嘉赏,但随之而来的耻辱和不甘却几乎将他撕碎,碎成一片又一片。 或许孝文帝也明白这一点,他体会到了不同于元欢的耻辱,因为元欢的降生令他蒙羞,令拓跋皇族有了难以启齿的秘密。 高贵的家族中往往有很多这样的秘密,但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仿佛万箭穿心般刺痛,余下的看客要么在悲天悯人,要么在偷乐。 悲天悯人和偷乐有时候的性质其实差不多。 元瑾长大后,混账的程度直逼他的老子,他怨恨自己方方面面都很优秀的兄长,总在伺机报复。元瑾偶尔会剃光自己的胡须,敷上白粉,扮作妇人,藉此讥嘲元欢的缺陷。刚开始,元欢念及多年手足之情,并没有多加阻止,只是尴尬地笑着,直到某一次,心爱的姑娘和自己出行时,元瑾竟然化着妆尾随而来,装作陌生人,指着元欢的下巴问道:“你为什么不长胡子?” 忍无可忍的元欢那天将元瑾揍得死去活来,半个月下不了床。 元欢出拳时,脸上的微笑竟自然得可怕,就好像他真的在做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元瑾的胆儿彻底没了,此后,他对自己的兄长再无半点无礼的举动,起码当着元欢的面是温顺而听话的。 元欢让元瑾归还初新的“七月”时,只问了一句“最近是否捡到了什么古剑”,元瑾即刻会意,二话不说,起身便去一家酒馆还剑。 一味的忍让不叫隐忍,而叫软弱,当元欢想通这个道理时,他谋划起了一盘二十年的大棋。 他满怀欣喜地等候着父母的相继离世,这样一来,他就成了当家人,拥有家中财富的支配权。这一天很快来临了。他的养父将享乐视为至高之物,没日没夜地宴饮,沉醉在温柔乡中,死时皮包骨头,身上刮不出多余的肥肉,高瘦的躯干像极了竹子。 他母亲的眉总是皱着,没有病也要皱出病来,很快,这位苦命美人走向迟暮。送葬前,元欢发现他母亲的头发竟一根根脱落,悉数化作死灰。 他终究是大哭了一场,可那之后,他的微笑更加真切明丽,好像压在他胸口的大石被搬离,能够放肆自由地呼吸一般。 落子的时刻到了。 元诩竭力稳定着自己的双手,缓缓打开了檀木盒,木盒中果然是个人头,如他所料,所以他没有惊叫,可他身旁的宦官已倒吸了一口凉气,用手捂住嘴,防止翻滚胃部的进一步反应。 此人没有长胡须,脸孔很白。元诩只见过新任禁军统领一面,相貌记得有些模糊,此刻这颗人头越看越像他,元诩的面色也越来越难看。 “诩儿,爱吃这菜吗?”胡太后显然知道檀木盒中摆着什么,看也不看就问道。 “爱吃,爱吃……”元诩唯唯诺诺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八十九章 群鸦争晚噪 漆黑的鸦群盘旋着。 乌鸦食腐,乌鸦聚集的地方,往往有战火,有疫疾。人们讨厌战火和疫疾,所以人们也讨厌乌鸦。 洛阳的重重屋楼上,乌鸦窥伺的眼睛摄取着灵魂与秘密,千百年前如此,千百年后亦然。 火起。 城北的皇宫升起浓烟,大风席卷,烟尘味很快飘到了初新的鼻子里,他猿猴般快速起身,几个起落后登临一处高台,朝皇宫遥望。 皇宫内,一众人马自宫外杀入,宫门敞开着,没有任何看守。领头人觉得有些奇怪,喃喃道:“一个宴席就将人手派光了?还是有人摆了空城计?”正思索间,队伍却被拦住了去路。 一个人,三把剑。 人是很瘦的人,脸色青黄,几根散乱的鬓发垂在额间,看起来萧索而寂寞。剑背在他身后,长短不一。他整个人似乎很吃力,却有股顽强的劲,支撑着他立于空旷的道路中。 “你是徐纥?”他问领头人,声音里透露着傲慢的期待。 领头应声答道:“我就是徐纥。” “太好了。”背三把剑的人兴奋地说着。 徐纥在马背上,看着这个人,心里有无数疑惑,忍不住问:“你是什么人?” “我是伏兵。”背三把剑的人缓缓从背上拔出一把剑。 徐纥不解其意:“你的名字叫伏兵?” “不,”背三把剑的人又拔出了第二把剑,“我就是你要对付的伏兵。” 徐纥听罢,失声大笑:“只你一人,背了三把剑,也敢称伏兵?” “有时一人之力堪比千军,”背三把剑的人左右手双剑相击,“不过别急,让我们先来清点清点双方的胜算。” 徐纥道:“你螳臂当车,自取灭亡,胜负何须多言?” 背三把剑的人摇头道:“不是你我的胜算,而是你我主子的胜算。” 徐纥冷哼道:“你的主子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罢了。” 背三把剑的人没有说话,只是望向了一个方向。徐纥好奇,也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却惊讶地发现不远处有斑斑血迹,再远一些的宫门内,竟隐约躺着不少尸体。 一种莫名的惶恐涌上他的心头。 “你们的先头部队已经悉数被我剿灭,你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背三把剑的人意味深长地瞥了徐纥一眼。 徐纥很快恢复了理智,镇定下来的他说道:“血迹可以伪造,尸体可以由人改扮而成,想用这种小伎俩诱我撤军,你以为我第一天统兵打仗吗?” 背三把剑的人笑容瘆人,悠悠道:“徐纥大人起自寒门,文职出身,家中一老父,一姐一妹,都只是平民而已,倒不曾听闻大人率军征战。” 徐纥怔住了,他想不到面前人对自己的底细竟一清二楚。他握缰绳的手不自觉地松开了,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沉浸在恐惧和担忧之中。 他的家人怎么样了?是否被天子挟持以作人质了呢?甚或已经因他而死? 徐纥忽然变得愤怒而悲哀,竭力克制后,他想通了其间的利害关系:无论他的家人是生是死,他现在的犹豫和软弱都是无用的,只有帮助太后控制住局面,他们才能赢得先机和主动。 “在下还有一画相赠。”背三把剑的人将左手的剑放至右手,从怀中摸出了一卷纸,纸筒腰身处系着一根绳子。他随手一弹,这卷纸竟迅速朝徐纥飞去,隐约有破空之声,即使是不练武的人也能看出他的指力和内力惊人。 纸卷“啪嗒”一声砸在徐纥脸上,虽然没有光彩,可他只能忍气吞声,解开绳子,慢慢展开画卷。 他的瞳孔忽然收缩。 画卷中描绘的是一场战斗,画面正中间的两人,一个拿着一张纸,另一个手持双剑,背上还背了一把,而他右手的那把剑插入了拿着纸页的人的胸膛。 徐纥猛地扔开画纸。他是个很迷信的人,他怕现实按照纸上所画原封不动地发生,所以他宁可先丢掉画纸,让一切能切合预言的物件远离他。 背三把剑的人没有动。 “这画是谁画的?”徐纥本想后退,借兵士挡在身前,可眼见他不动,便壮着胆子问道。 “一个已经死了的人。”背三把剑的人淡淡地说道。 “你为什么要把死人的画给我?” “他死前特别喜欢画画,与其他画师不同的是,他爱画未来将会发生的事情。” “你是说,这个人能算将至之事,有宝公沙门那般神奇的本领?”徐纥冷笑。他越来越觉得背三把剑的人是在吹牛,对画中的情景也越来越放松了。 “可惜的是,他总是会画错一两笔,有时看起来也不怎么神奇了。” 他动了,起码在徐纥的眼中动了。然而实际上动的人并不是他,而是徐纥。徐纥开始在马背上摇晃,昏昏欲睡,眼中出现了重影。 他跌下了马背。 队伍后方哗然,有人喊道:“徐纥死了!” “有迷香……”徐纥恍惚中明白,对手根本就不想刺杀他,而是想用迷香令他昏迷,再制造流言,直接瓦解徐纥军的军心。 失去军心的队伍就好像红杏出墙的爱人,言语再不能使之动容。无论徐纥的副将如何呼喊,这支军队都已乱得不成样子。最后,连徐纥的副将也抛弃了他。 这一切仅靠一人便实现了。 徐纥本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儒生,根本没有练过武功,混迹江湖的经验也不丰厚,闻不出迷香的味道,也不懂迷香的毒素该如何解,他只能瘫软在地,顺应袭来的困意,成为睡眠和死亡的奴隶。 不论是谁,都难免沦为此二者的手下败将。 大殿中,天子的大鱼快吃尽了,他尽情地打了个嗝,他明白,徐纥所率的那支军队应该差不多溃散了,连同后面的支援部队。只须派一两个传话的人,将徐纥的头颅同太后失势的假消息递下去,后面的麻烦自然迎刃而解。 太后仓促的行动使得她的计划不够缜密周详,而他同元欢所设的圈套却一层罩着一层,看不见头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九十章 烟花三月下扬州 世界上真的有傻子使三把剑吗? 很少有人见过。 当左手右手各拿一把剑以后,第三把剑又该交给身体的哪个部位呢? 有人或许可以勉强用嘴巴叼住剑柄,可相信我,这样的剑根本不能杀人,相反,还会成为自身的累赘。两剑相击在剑客较量时是最常见的事情,嘴巴叼着的剑完全受不了一击,一场战斗下来,牙齿可能都会掉一排。 当他首次和人比试时,他的对手牙齿就快掉了。 快笑掉了。 他也笑了笑,生涩而无奈。对手问他:“你带了三把剑?”他点了点头。他知道这看起来很滑稽,可他又必须承认自己的确带了三把剑来。 他的对手感叹:“如今的时日真不知是好是坏,许多事情我已不太懂了。”然后他的对手死在了他的剑下。 这是个属于剑的时代,任何死在剑下的剑客都是合格的,无怨无悔的。对手唯一没有想通的事情是,为什么他要使三把剑? 没人明白。 那是他第一次亲手杀人,决斗之后,他便在尸体边上呕吐,吐得肚子里什么都不剩了,他拍了拍死去对手的肩膀,说道:“朋友,活着真是一件不赖的事情。” 可惜他的对手已经无法回应他了。 剑客为什么要用剑交流,为什么要杀人?说不清其中的缘由。或许只有鲜血才能证明他们存在着,只有刺激才能告诉他们生命的真实与纯粹。 他走路的姿势笨拙而奇怪,永远挺直腰板,永远目视前方,不看路面,僵硬、机械,好像自己是个提线木偶,操纵躯干的那根线总是紧绷,而四肢则略显不协调。 凡事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他杀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熟练。当他面对姑苏城的名剑客扬沐雪时,他身上没有丝毫颤抖的迹象。 扬沐雪,姑苏扬家年轻一辈中最富盛名的人。姑苏扬姓是大族,不光势力大,名头也大,这一族源自西汉赋家扬雄,族人普遍认为,人和猪马牛羊一样,是可以通过控制配偶的质量来达到后代出众的目标的。 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精心的选配繁衍,生下的孩子模样越来越俊俏,身体素质也越来越棒。扬沐雪的母亲很美,汇集了江南水乡的钟灵毓秀,也因她在武学上的造诣,她的容貌还带着几分英气。扬沐雪的父亲一眼便相中了她。他很开心,因为他完美地贯彻了家族关于繁衍的信条。 扬沐雪每天要练五个时辰的剑术,要读两个时辰的书,漱口的水必须是温水,吃的饭食一定得是名厨做的。扬沐雪的父亲要保证自己的孙儿会更出众,他要让家族的优秀随着自己的努力继续代代相传。 扬沐雪的生活虽然苦,他自己却心甘情愿。“人生的意义不正在于繁衍嘛。”他告诉自己,可在姑苏城最豪华的酒馆里喝酒时,有个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当他和朋友谈论姑苏扬家以繁衍为上的择偶观时,坐在一旁喝酒的身背三把剑的奇怪客人大笑,讥嘲道:“想不到偌大的江南世家竟全是种马种猪。” 扬沐雪听见这句话,十分不悦,可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并不容许他在公众场合大发脾气,他只能耐着性子问道:“兄台可否重复一下刚才说的话?” 奇怪的客人毫不隐讳:“你听好,我刚才说,姑苏扬家皆是种马种猪。” 扬沐雪怔住了。不是因为那客人骂他,而是因为那客人骂他的方式足够直截了当,指名道姓。扬沐雪不自觉地认为,这个背三把剑的人一定是条好汉。 可家门受辱,扬沐雪必须要讨回公道。这是他同背三把剑的人对决的原因。 酒馆内的客人纷纷起哄,却把店主和跑堂的为难坏了,一旦比剑,酒馆的锅碗瓢盆桌椅板凳岂不是统统遭殃? 在这一点上,不知是家学渊源还是经验丰富,扬沐雪主动提出去屋顶比试,这样可以避免伤及无辜。 听说扬家二公子扬沐雪要和人比试,姑苏的少女们纷纷来此地观战,她们手捧鲜花,簇拥着挤在街道上,期待扬沐雪能多瞧自己一眼。有时为了扬沐雪不经意的一瞥,她们居然也能争风吃醋起来。 “杨公子看我啦!”一位少女尖叫道。一石激起千层浪,她的多情很快惹来了众怒,姑娘们指斥她不要脸,各种难听话都用上了。当然,在诋毁别人的同时,她们也在尽力将扬沐雪那一眼收入囊中。 “丑八怪,杨公子怎么会瞧上你呢?你有本姑娘美吗?” “胡说,真是不要脸,你这样的人怎么也配喜欢杨公子?” 背三把剑的人一直静默地立在屋顶,突然冒出一句:“我想,你活得一定很累。” 扬沐雪怔住。他不明白他的对手为何此刻会说出这样的话语,他更不明白为何他的对手会懂得他的感受。他只能笑笑:“的确是这样。” “生来受到众人的簇拥,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扬沐雪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说道:“最起码你得先告诉我你的名字。”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你死得不明不白。” 背三把剑的人叹了口气。世人总是太轻贱生命,瞧不起别人的,又浪费自己的。鲜有人像他那样看重性命。 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他在杀人时也会尽全力。 他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庞故。” 扬沐雪道:“我从没见过背上背三把剑的人。” 用三把剑的人的确很罕见,人们见到庞故时,很容易就会把注意力集中在他的剑上。庞故并不否认这一点。他自嘲道:“我很少说起自己的名字,这三把剑就是我的名字。” “你会使三把剑?”扬沐雪对此很好奇。令他失望的是,庞故摇了摇头:“我不会。” “那么,你只是为了唬人才背的三把剑?”扬沐雪失笑道。 “也不是,”庞故缓缓从背后拔出双剑,“剩下的这把剑,或许比我手中的双剑更重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九十一章 此时有子不如无 惊喜的意思,往往是又惊又喜,二者缺一不可。少了惊,喜就像饿时的白米饭,必须嚼烂了才有些微甜头;少了喜,惊好似空中摇摇欲坠的楼阁,不仅缥缈,还存在崩塌的危险。 庞故的出现有惊无喜,元诩心头闪过无数疑问,最大的惶惑当然是徐纥的先头部队去了哪里。他看向元欢,因为庞故是元欢推荐的人,或许元欢另有安排,没有告知他。元欢却像刻意躲避似的,根本不理会天子的眼神。 元诩着急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但是面上尽量不动声色。他清楚身旁的太后比他更焦虑,更沉不住气,檀木盒中李神轨的头颅足够令她方寸大乱。他长舒一口气,心脏却仍剧烈地跳动着,似乎在暗示他有什么意外将发生。 元诩高呼:“来人,传舞伎,设鼓乐。”他想藉此让自己镇定,可舞伎和鼓乐真的能让人平静吗? 一对对回旋的歌姬让大殿恢复了生气,有几位老臣已不胜酒力,脸红通通的,和着鼓乐打着拍子。元诩也在用手打节拍,只不过他是在掐算时间。 胡太后突然在旁低声问道:“你在等人?”元诩的瞳孔收缩,惊骇之中,竟说不出任何话,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支支吾吾地回答道:“孩儿在观乐。” 胡太后道:“古时贤人季札观乐,能知一国得失兴衰,今日不妨由你来品评此乐舞,说说你的看法。” 元诩推辞道:“孩儿不如季扎公子博学广闻,不敢妄自议论。” 胡太后并不强求元诩,说:“那就让朕来试试。” 沉吟片刻后,太后道:“乐曲舒缓和美,坦荡正直,如我大魏国势日渐强盛,又崇佛尊道,万方归附。”这是很官方的套话,元诩经常听到,他知道这些话十之八九是假的,可他已经养成了点头的习惯。 他再一次点头表示对太后话语的肯定。太后见状继续说道:“宫音高亢,细听又分两支,宫音代表君主,可见大魏如今有二君并立,双日当空。原本在的那支宫音强,新生的那支宫音弱,可弱的终将代替强的,这是乐曲动听的秘密,也是万事万物的规律。”她顿了顿,在观察元诩的反应。元诩没有表示,他在思考太后话中的深意。 太后是否想同他和解? 如果太后真的愿意交还权力,和解绝对是皆大欢喜的方案。毕竟与他对垒的是他的亲生母亲,还有什么比血浓于水的母子之情更令人动容呢? 元诩的思绪翻涌,久久无法平息。他本为夺权,并不想杀太后,太后生育了他,过去北魏的制度规定,太子登基,母亲就要杀头。胡太后怀上元诩时,好多嫔妃劝她赶紧流产,但她义无反顾地回答道:“如果我的孩子能成为天子,我殒命身死也心甘情愿。”这句话让元诩感动至今,无论对母亲多么不满,只要想起这段往事,他的怒火都会平息。 有些可怜人正是因那么一两句话才怀揣了继续生活的勇气。 元诩望着胡太后的眼睛,一字字说道:“当年为了生下我,你不惜冒着杀头的危险,这份恩情,孩儿一直感念着,今日种种,只须母后道一声歉,既往不咎。” “为什么道歉?” “为了过去发生的所有事情。” 殿内的鼓乐仍在飘荡,众人安逸而满足,仿佛天地间只有皇宫一隅是真实的,仿佛他们掌管的北方民众受苦受难同他们全无关系。 大魏是一场谎言,是一个幻梦,他们或许都明白,可他们要做的事情,是让谎言看起来更真实,让幻梦延续更长的时间。 他们也并不知晓两位陛下在说什么话。他们不在意。他们在意的是愉快而平安地过完一生,再将荣耀和财富留给子孙。 胡太后盯着殿内尸位素餐的群臣,问道:“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耿耿于怀,如鲠在喉?” 元诩不答。 “是那个宫娥吗?”胡太后又问。 元诩忽然问道:“母后知道她在宫里的名字吗?” 胡太后不知道,哪怕知道也早已忘记了,她只能摇头。 元诩忿忿道:“母后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为何要杀她?” 胡太后自己也说不出原因,或许她不想让儿子于读书外分心,或许是不想让他过早接触男女之事,以免自己淫乱的恶行被元诩知晓。 反正她想杀,那便杀了。 她依然嘴硬:“朕要杀她,何必要理由?” 元诩想驳诘,却又失却了言语,有什么东西将他的嘴堵住了。他从那一刻才明白,胡太后根本没有丝毫悔意,根本意识不到她随意的举动几乎摧毁了她的孩子。 父母同孩子的沟通永远无法正常进行,两者中间始终有难以逾越的鸿沟。 人只有互相平等时才能交流,而父母和孩子永远没有真正的平等。孩子永远不能逃脱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们这辈子欠父母的恩情是还不清的。 当你欠一个人恩情时,你永远无法正视他,而他却怎么瞧你都可以。 “这么说,母后始终不觉得自己有错?”元诩的手握紧。 “我唯一的错,就是太纵容你。” 胡太后的话终于激怒了元诩,他喝干了杯中的酒,将酒樽掷在地上。坐在前面的几位大臣一惊,连忙停下筷子,跪倒谢罪。虽然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哪里招惹到了天子。 掷杯是动手的信号,元诩却迟迟没有等来帷幕之后的伏兵。他瞪大眼睛,左顾右盼,不敢相信自己的信号居然无人响应。 元欢还在喝酒,仍在微笑。 “圈套?”元诩呆滞地吐出两个字来。胡太后轻笑道:“刚才朕论乐,只是为了看看你是否还有悔改之意,如今你执迷不悟,是时候把以前落下的管教补齐了。” 她一掷杯,殿内就多了一圈甲士。 “什么时候……” “就在那盘小鱼端上来时,你设下的埋伏就已统统被我解了。” “不可能……”元诩摇着头,仔细回想宴席的始末。他没有听见任何厮打的声音,这也意味着殿内没发生过冲突,既然如此,他的禁军缘何不翼而飞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九十二章 九重城阙烟尘生 敏在算账时有个小习惯,她会将新收来的金银铜钱过手一遍,掂掂分量。自从洛阳假币盛行以来,她嫌分辨轻重麻烦,索性统统当作真钱处理。近来闲着无事,又重新用双手拈了几块铜钱把玩。可她惊讶地发现,市面上流通的钱币竟有三种不同的重量。 除却官方的钱币外,另两种劣币虽然重量相仿,可和钱打了多年交道的敏还是很快就判断出了这一点。 屋顶的铺盖还在,初新却不见了。敏刚想告诉他关于假币的新发现,初新倒是总能挑关键时刻玩消失。 她很快就望见了城北的烟。 有烟的地方往往有火,有火的地方往往有战争。敏知道,洛阳最近并不太平,她也很快猜到初新的消失恐怕与这道黑烟有关系。 “木头燃烧的烟不至于那么黑。”敏望着皇宫自言自语道。 黑烟是从皇宫的一处院子里散发的,飞尘扑鼻,臭气熏天。大火熊熊燃烧,路过的宦官和宫女纷纷避道,有想看看究竟的也被院子门口的禁军阻拦。 “是秽物,不得靠近!” “太后口谕,沾染邪秽者,受火刑。” 两句固定说辞之后,再无人敢上前。他们远远看着浓烟升腾,交头接耳。 “看,烟多么黑啊。”宫女们对颜色比较敏感。 “不光黑,而且很臭。”气味同样是她们的关注点。 “里面的肯定是什么妖孽,我老家就有这样的怪事情。”一名宦官总结道。 其实正燃烧的是一具具尸体,赤裸着的尸体。 太极殿东堂,残酷的对峙仍在继续。 元诩闻到了殿外隐约传来的焦臭味,反而有一丝轻松的感觉。想到自己日后或许也会化作烟尘,为世人遗忘,此刻的危局竟显得不那么可怕了。 “宗玉一直以来都是孩儿的心腹,想不到如此轻易就被收买了。”他不再搜索宗玉的位置,他明白即使自己看到了宗玉,事情也不会有所好转。 “成为你心腹的前提是,他不必得罪朕,如果他可能因此殒命的话,他的想法就会完全不同。”胡太后说话的语气就像一个教训孩子的母亲。 “也许世上除了自己,没人值得相信。”元诩无奈地笑道。 “这个道理朕用了几十年才明白,你不到二十便懂了,很好。”胡太后的表扬是真心实意的。 “母后打算如何处置我?” “那要看你如何选择。” “我?” “一个人的选择,往往决定了很多东西。” 胡太后望着元诩,元诩望着殿内跪拜的诸臣,还有自始至终仿若一直置身事外的元欢。元诩的脸上放射出奇异的光辉,像下了很大的决心。忽然,他拔出了他的剑,架在了太后的脖子上。 群臣大骇,纷纷劝元诩放下宝剑。 “子弑其母?”胡太后轻蔑地笑了笑。她根本不相信软弱的儿子敢杀她,她甚至根本没想过某一天元诩胆大到持剑威胁她。 她着重强调了“弑”字,她要传达一个讯息:如果元诩胆敢杀她,那便是大逆不道。 “错,是君诛其臣。”元诩的话语针锋相对,他也要传达一个意思:太后是有罪之臣,他才是大魏之君。 “别忘了,我如今自称‘朕’,群臣称我‘陛下’,你是君,我也是君。” “一国只有一君。”元诩的声音冰冷,他的手在颤抖,他的剑锋直抵太后的咽喉。 没有人敢插嘴打断,因为对话的双方于他们而言都是天。 谁能高过天呢? “杀了朕,整个国家都会乱套。”胡太后根本不理会咽喉处的锋芒。她背后庞大的宗族和势力是她放话的底气,由于孝文帝的改革,门阀制度于北魏复兴,大族大姓是天子也不敢招惹的力量。 胡太后经营多年,胡姓不光到处有为官者,累积的钱粮银帛也数不胜数。太后身死,胡姓叛乱,北魏的危局将彻底失控。 元诩明白胡太后绝没有撒谎。一个人的能力和背后错综复杂的关系决定了那个人的价值。目前就北方各地的叛乱来看,稳定胡太后一方的势力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元诩在派人给尔朱荣传递密诏时提出的口号是“清君侧”,除掉太后身边的如郑俨、李神轨这样的面首和蛀虫。如果不是太后急于发难,他或许也不会这么早就设下鸿门宴。 一直沉默的元欢开口了:“诸位,二位陛下的家事,恐怕我等不宜干涉,还是散席的好。” 跪拜的朝臣如遇大赦,开始缓缓退出殿外,起初三三两两,都是些胆大的,或是老得不能再老的,后来竟似蝗虫般蜂拥,一股脑地挤到了外面。 殿内只留下了若干宫女太监,一圈甲士,以及元诩、元欢、胡太后、庞故等几人而已。 元诩不懂元欢的用意,可既然太后在他剑下,他也并无太多顾忌,相反,如果真的不得已要动手弑母,朝臣离开倒是利于他掩盖消息。 太后也并未出言阻拦,只因她确信元诩不敢杀她,殿内又已被她的士兵包围控制,撤走朝臣可以避免意外和变数的发生。 目送最后一名朝臣离去的元欢长长地出了口气,微笑地望向元诩和胡太后。胡太后和元诩也正瞧着元欢。 胡太后的眼神暧昧,温柔地唤道:“欢弟,朕知道你自幼胸怀大志,嫁给你族兄以后,朕始终认为你是拓跋皇族最杰出的人才。” “太后过誉。”元欢谦虚地说道。 “朕明白,就任中书令一职仍是委屈了你,只要你愿意帮朕脱困,你想要的东西,朕都能给你。”不出所料,客套之后胡太后开始扔出价码。 “想要的都能给我?”元欢对此似乎很有兴趣。 “都能,包括朕。”胡太后笑得很媚。她在元诩面前从不这样笑,今天破了例。她必须将元欢争取过来,元欢的武功很高,只要他站在自己这一边,胡太后的胜券便在握了。 元诩也想许诺点什么,可他开不了口。他是天子,不善于求人,而胡太后这样的女人却是天生擅长拜托男人做事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九十三章 鸿雁来时曾会面 饥饿的秃鹫能闻到死亡的味道,那是经验,也是天赋。 假尔朱荣拥有这种天赋。 他骑着高头大马,斜睨着远处的黑烟,精神抖擞。他告诉他身边的人:“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自由过。” 身边的人笑了:“酋帅说笑了。” 假尔朱荣摇头:“你们不明白。” 有个善于拍马屁的副官附和道:“酋帅的意思是,河洛一带已经任我们驱驰了。” 假尔朱荣冷笑了一声,伸出食指和中指,微微弯曲,示意副官附耳过去。副官谄笑着凑近,却挨了一记巴掌。 假尔朱荣哈哈大笑,朝着黑烟不自觉地说了句“赏你的”。 副官捂着肿脸,悻悻地道了声谢。 假尔朱荣的心情在这声道谢中愉悦到了极点,他想起在洞穴中死里逃生的经历,仍有些心悸,千面人那张血肉淋漓的脸偶尔还会在他眼前晃悠。 他毕竟还是活下来了,他是无罪的,洞穴中的孩子和观者已公正地审判了他的过去,给了他无罪的裁决。他所有的不幸都是那个瘫痪的人带来的,那个早已扭曲变态的人。而那个人此时此刻已被关进了监牢。 这意味着现实里他的梦魇消失了。不久之后,当他的睡梦中不再有那双眼睛的打扰时,他便彻底得到了解脱。 “走吧,我们得加快行军的步伐。”他下达了指令,不再犹豫,不必再看别人的脸色。 “这真是个美好的春天”,他兀自想着。 可事情往往如此奇怪,你越担心一件事的发生,那件事便越有可能发生。 一辆四轮车被缓缓推行着,来到了不远处的路边…… 失败者是可悲的,他们一无所有,可比起成功者,失败者起码有一个好处——他们不必担心自己失去任何东西,这使得元诩和胡太后看起来反倒比元欢轻松。 “皇叔的计划从那个雨夜便开始了?”元诩回忆起自己率众全歼残狼的雨夜,所有情报的来源正是元欢。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淡淡地问道。 “我的计划实施得比你想象的还要早些。”元欢的回答也很平静,没人知道他说的“早”是多早,没人知道他为此付出了多少苦辛。 “皇叔既然说‘早些’,那必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的确。” 元诩问:“还有其他朕不知晓的精妙安排吗?” 元欢笑道:“倒是还剩下一些。” 太后插了句:“徐纥大概已被你杀了。” 元欢点点头,作为对徐纥生死的定论。 “我们母子争斗多时,哪知道最后的赢家却成了你。” 元欢笑了笑,没说什么。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本就是不言而喻的道理。 “不过,你不敢杀朕,也不敢杀母后。”元诩竟不慌不忙地啃了口碗中的牛腿肉。 “是的,相反,我还会好吃好喝地招待你们,祝福你们长命百岁。”元欢也准备上前抓一块肉,放进嘴里咀嚼。当他伸手时,元诩却握住筷子朝他的脉门打来,同时飞来的还有胡太后的筷子,目标是元欢的眼睛。 他们一直在等待元欢靠近,母子的默契或许是天生的,一人攻双目,一人攻手腕,一旦元欢稍有迟钝,他的脉门就能被扣住,纵使元诩失手,胡太后也能打瞎他的眼睛,趁他看不清时继续发起下一波攻势。 可元欢绝不会迟钝。 他随便一伸手指,被戳中脉门的反而成了元诩,腕子一麻,元诩的筷子脱手,又被迅速弹起,挡下了太后处飞来的筷子。 顷刻间,所有的攻势都被元欢化解了。 “这块肉烧制得不错,可惜有些凉了。”他拈起一块肉放入嘴里,淡淡说道。 胡太后和元诩面面相觑,他们无法相信元欢的指力和速度到了如斯地步,甚至都没能看清元欢指尖的细微动作。 “安安稳稳地做个王爷不好吗?”胡太后忽然开口问道。 “只要我乐意,做个乞丐都行。”元欢擦了擦手,翻来覆去地看着自己的掌心和手背,直到确认自己的手仍然保养得当,白而干燥。 “那为何鸠占鹊巢,抢夺诩儿的东西?” 元欢微笑着,缓缓道:“太后现在才明白这是元家的皇位吗?” 胡太后缄口。在抢夺东西一事上,她也是鸠。她清楚自己前倨后恭的样子很难看,作为一国之母,她还是很注重脸面的。 “皇叔,您的祖父和朕的曾祖是同一个人,他绝不想见到同室操戈、手足相残的场面。”元诩努力地做着最后的尝试。 “无关谋权夺位,我在意的只是一个结果。” 元欢的话,元诩不懂。 元欢环视殿内剩下的宦官和宫娥,道:“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你们要装作不知道,替我永远保密。” 众人纷纷跪伏,表示对元欢的忠诚和对秘密的坚决守护。 然后他们的脑袋便和身体分离了。 关于秘密,谁能比死人更可靠呢? “即日起,你们同他们一样,是我的手脚,我的嘴巴。”元欢指了指那群黑漆漆的甲士,他的意思很明确,他要让元诩和胡太后成为自己的傀儡,说他要说的话,做他要做的事情。 “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元诩问道。 “他们是什么人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赢了。” 的确不重要,无论他们来自名门还是出于寒族,他们最后归属于哪一方阵营都无关紧要。他们是历史的铺路者,历史却绝不会铭记他们。 “最强的拥有一切,据说这是祖父的信条。”元诩望着满目狼藉的景象,若有所思地说道。 “孝文帝当得起‘远见’二字,他是大魏最出色的帝王,”元欢在笑,他的笑容里多了些意味深长的东西,“在我的帮助下,你或许也不会干得太差。” 他转身准备离开。临走前,他望着殿外幽深巍峨的宫宇,颇为释然地说道:“你们的饮食起居将由我选派的人负责,好好休息吧,因为这也是我正要做的事情。” 宫门外,一辆马车已等候元欢多时。元欢很兴奋,也很疲惫,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发生得也太快。当然,一切是朝着他预计的方向发展的,连这辆马车也是,停下的位置和他料算的分毫不差。他走入车厢的方式娴熟,坐下的姿势舒服。他本就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如今他完美地胜利了,他忽然觉得有些不那么完美的事情变得可以原谅了,例如马车夫那顶难看的斗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九十四章 荆溪白石出 枇杷。琵琶。枇杷似琵琶。 琵琶声亮而刚,枇杷果甜而香。 后世白居易的借琵琶这一乐器道出了失意人的苦涩悲凉。 洛阳城内,不知何处琵琶暗飞声,散入温暖的暮色,静静播种在微凉的石径中。 “起来吧,地上凉。”元欢的手已伸至穆越兰面前。他是个体贴的人,懂得照顾别人的情感,很少暴躁失控。 他的愤怒或许无端,可常令人感觉值得原谅。 穆越兰是自己站起的,没有去拉元欢的手。 元欢的微笑凝固。 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何今天的情绪总是出乎他的意料,可他头回真切感受到,事情并不皆如他所愿。 他的微笑纯粹,源自他强大的信心。可那信心竟在某一刻碎裂,而他竟慌张得说不出是什么时候。 穆越兰弯腰一颗一颗捡起了枇杷,用心地掸去裹杂的泥尘,一口咬在其中一颗上。 “脏了,不要吃了罢。”元欢仍在尝试。尝试让穆越兰的心情好转,也尝试着让自己的微笑重新变得自然。穆越兰咬着嘴唇,没有答话,过了很久,她才怯怯地说道:“送枇杷来的,是个头戴斗笠的人。” 元欢茫然地听着。他想起送自己回府的人也戴着斗笠,这是否意味着做这两件事的是同一个人? 一阵后悔袭上心头。他坐在车厢里时,马车夫的后颈不正在他的掌握吗?如果那时他出手,以二指戳其大椎穴…… 他不清楚为何会有想置其于死地的念头,他只是隐约觉得这个戴斗笠的人并不一般,他感觉到马车夫身上携带着不祥与死亡。 属于他的不祥和死亡。 “我要走了。”在元欢愣神时,穆越兰又低声说了一句。元欢想问她要去哪里,可终究没有问出口。 这是他的习惯,永远做决定,永远不被动发问。 穆越兰的背影消失在矮树林间,天地之中仿佛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他赢了,他得到了他想得到的,可胜利的滋味为何并不甜蜜?他感到空虚,感到乏味,感到失去了能量。 高处不胜寒。 那得很慢,也很仔细,元欢听得同样很认真。他们二人好似都在细细品味这个时刻。 谜底被娓娓道来对于某些人而言是奇妙的享受。 元欢说:“既然你这么说了,想必我还犯了其他的错误。” 初新道:“不能算是错误,严格说来是习惯,只不过我常常对那些奇特的习惯分外上心罢了。” 元欢问:“我的奇特的习惯是什么呢?” 初新一字字地回答:“你的习惯就是,你总是赢。” 元欢笑了。他不认为“赢”也是一种习惯,但初新解释道:“对于优秀的人而言,赢就是一种习惯。赢家得到夸奖,得到鲜花与赞赏,得到美人的亲睐,还有什么比这些更令人上瘾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九十五章 原来本是镜中人 “不如虎穴,焉得虎子,要达成一定的目的,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元欢的声调很低沉,初新知道他为了达成目标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他们彼此间多了一层奇妙的理解。 关键是,那代价是否值得。 初新随口道:“晴是个很好的姑娘。”也许是无心之语,也许话题到此必然会提到晴,提到那个不可规避的雨夜。 “她在整个计划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三叔枕边多年,帮助我摸清了那条老狐狸所有的巢穴。”元欢平静地讲述着,平静到刺痛了初新内心的某处角落。 “你究竟把她当作什么?”初新质问道。 “你有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太过感情用事。”元欢仍旧平静地说着。稍作停顿后,初新淡淡地笑道:“你说得对,合格的剑客不该这样子。” 合格的剑客一定能在任何时候保持冷静。他们的心是冷的,他们的血液是冷的,他们的头脑是冷的。 只有这样,剑客才能对危机有良好的规避能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这或许也是你喜欢冬天的一个理由。” 元欢并不否认:“是的,冷的天气利于思考。” “可是夏天终归是要来的,不管什么时代,冬季之后是春季,春季以后便是夏季,不会更改。” 元欢无奈地笑了笑:“这确实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没多久,他又问:“枇杷是你送来的吧?” 初新点了点头。那些枇杷并非江南的枇杷,而是河洛一带的人种植的枇杷。他将枇杷产地的事情告知了元欢,元欢点头道:“我知道,江南生长的枇杷还要再甜不少。” 橘生淮南为橘,生于淮北为枳,水土气候的确会对果蔬的成长起巨大作用。人们后来也常藉此比喻环境对一个人的重要影响。 “老师偶尔会提到你。”初新口中的“老师”,说的自然是他的剑术恩师。 “许久不见他,不知他对世事的看法是否仍那么偏激?” “偶尔还会执着,可他毕竟老了。”说话间,初新再次想起了那个古怪而慈祥的老人,他手握竹剑,在林间挥舞,脊背微弯,可身板却硬朗。 他的眼睛仿佛受到过仙佛的祝福,永远明亮而年轻。他看重初新的原因也正是眼神。他发现初新的眸子里流动着光焰,怀有对生活的热望和对自己的信心。 “命运可以改变,不论你是垂髫之龄还是垂暮之年,看,我的命运已在倏忽间不同了。”元欢摊了摊手,说道。 初新没有顺着元欢的话说下去,而是提起自己为何要送枇杷给元欢:“你在老师那里学艺之后,老师一定问过你对剑的理解是什么。” 问答的记忆朦胧模糊,可这件事确切发生过的印象则转瞬跳至元欢的脑海。他不自觉地点了点头,嘴里咀嚼出一声“嗯”。 初新问:“你那时是如何作答的?” “我忘了。” 元欢没有撒谎。他确实忘记自己是怎么说的了。 “你忘了,老师却仍记得,你对剑的理解是——证明。”初新的嗓音洪亮而清澈,他诉说的是少年冰雪般洁白的愿望,是纯粹的剑之道。初新想重新唤起元欢对此的向往。 “证明……”元欢陷入了沉思。这两个字确实在他的舌尖上跃动过,至今仍影响着他的行事方式和剑术风格。 “没错,向世人证明,向你的父亲证明,向你自己证明。” 元欢的嘴角弯得很苦涩。他的父亲遗弃了他,他却为此一辈子尝试着证明自己,证明他有为人子的资格。即使他的父亲已离世数十年,他仍然被魔咒所困扰。 这本不是他的错。他没得选择。 初新瞧见元欢脸上的痛苦神色,可他也不得不说下去:“敏在洞穴旁发现了孝文帝的衣冠冢,这使得我想起了老师的话,开始推敲你的身份。你应该不是元瑾的亲生兄弟,而是孝文帝的儿子,如今你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夺回你认为该属于你的帝位,是为了向你的父亲证明。” 这些话像无数根尖刺,扎得元欢透不过气,可他仍然微笑着。那笑容似已凝成面具,牢牢粘附在他的脸庞。怎样投入的训练才能让一张充满生气的脸变得只会微笑?多久方可让强挤出的微笑变得自然舒展? “真想不到,你居然忘记了你的回答。”初新的话语里藏有遗憾,或许是多年畸形的压抑让元欢忘记了少年心志,或许是在不断的证明之中,他变得麻木,成了以往痛苦的奴隶。 奴隶当然不必记得拴住他的是谁,奴隶只须说得出“主人”二字,懂得为主人而死即可。 “我的生父孝文帝原本给我取名为‘元恌’,可惜我生来不是一个完人,他嫌丢人,谎称我已早夭,随手将我和母亲扔给了他的兄弟。我的养父是个酒色之徒,他希望自己每天都能快乐,给我改名为‘元欢’。他的日子确实过得不赖,最后竟死在了其他女人的床上,”元欢淡漠地说出了他的经历,淡漠到像在讲一名陌生人的生平,“可怜我的母亲,最后的时日仅存的乐趣就是观望着窗外的行人,揣测他们的幸与不幸,或者把怒气发泄在我身上。” 听到这里,初新不禁沉默。元欢的身世毫无疑问是悲惨的,在扭曲的环境中挣扎,人不由地也会变得扭曲。他没有再问具体的细节,更没有深究元欢究竟“缺”在何处,虽然他感觉得到,元欢没有娶晴多半与“缺”有关。他向来不爱戳别人的痛处。 他想起前不久刚刚死去的千面人——刘易,一个人要体面地活着,有时光靠自己是不够的。或许刘易也想做个正直的人,可在等级森严的部落中,“正直”也意味着他要永远窝在最低处,挑别人挑剩下的,听从高位者的安排,连追求他心爱姑娘的资格也没有。 那么,为人的意义何在? 他只能割下一张张面皮,用罪恶的方式向上攀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九十六章 谈笑声中江湖远 他们的剑在手,可是他们没有拔剑。 “我有话要说。”初新率先开口。 “我知道,因为我也有话要说。”元欢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是老师的教导,看来你也一直记着。”初新道。 “出剑以前,先用言语扰乱对方的心智,压垮对手的士气。”元欢道。心战为上,兵战为下,攻心之策若是利用得当,将化作现实的优势。 “我曾经很奇怪,精神真的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吗?”初新低头瞅了眼自己的剑,“精神可以经受住你我的剑击吗?”他自己顺着自己的话说下去:“不能,就算一个人的意志再坚强,身上捅一个窟窿之后照样与寻常人没有任何区别。” “是啊,”元欢也看着自己的佩剑说道,“但是精神力确实是剑客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没有坚定的信念和拔剑的勇气的话,没有出剑便已输了。” “所以我一定会说些让你动摇的话,好增加我的胜算。”初新笑了,笑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这毕竟不是世人认定的正道。 “我明白。” “你若是要出手,随时欢迎。” “我不急,”元欢稍稍活络了手臂的筋骨,“因为我也有要说的话。或许待我们各自说完,失利的反而是你。” 初新稍许怔了怔,可又很快恢复镇定:“看来谁先说完想说的话变得很重要了。” “看来是的。” 城郊的月光清冷而幽静,白昼虽越来越长,黄昏却被消磨得极快。夕阳无限好,然而总是留不住。 世间多少事如同绚烂的落日那般,璀璨而短暂。 一队人马趁着夜色悄悄地来到城郊边沿,人数众多,行军却齐整。洛阳是座安逸的城,人们在晚上或是沉湎声色,或是坠入梦乡,没有谁注意到他们的到来,除了很不起眼的两个人——两个默默立在世界边陲的人。 “看,这大概是尔朱荣的军队。”元欢望着黑压压的士卒,微笑着告诉初新。 “是假尔朱荣的军队,还是真尔朱荣的军队?”初新侧过脸。他的脸一半在月光下,一半在阴影中。 “你说呢?你应该清楚,那个瘫痪的残废还在牢里面关押着。”元欢淡淡说道。 “也许他已经从牢里跑出来了,也许有人借天子的名头为他打开了牢房的门,助他半路拦截了他的军队。”初新的语调平常,像在讲一句闲话,可这句普普通通的闲话,却让元欢的脸色变得略微有些难看。他又一次体会到了微笑僵硬的滋味,很不舒服,像泡沫破碎,如鲸鱼搁浅。他还是要尝试着挽回局面的,所以他说:“没有旨谕,牢头不会私自放人,他们担不起这个罪责。”眼见初新不说话,元欢继续说道:“人这种东西是很可悲的。不承诺丰厚至极的报酬,没有多少人敢做风险过高的事情,他们就如同虫豸般庸碌卑琐,永远如此。” “的确是的。”初新的回答让元欢松了口气,因为从他的回答中,元欢找不见丝毫贿赂牢头的迹象。 “所以他应该仍被关着,而且我打赌,他那间牢房一定没有人送饭,毕竟他是个下身瘫痪的人,牢房里肯定臭得要死。”与其说元欢在说出自己的推测,不如说他是在进一步确认真尔朱荣的下落。 他仍然感觉到了不安,那种立于危墙之侧,漂流于大海之中的不安。 “我找到他时,那里确实臭气熏天。”初新的笑意变得狡黠,他相信自己的意思已经通过简短的话语传递给了元欢。 元欢的微笑消失了。 这恐怕是初新第一次见到不笑的元欢。元欢不笑时,样子比平常可怖得多。 “你带人劫狱了?”元欢的眉骨上方有根青筋在跳动,他显然不相信初新会做出如此大胆的举动,可劫狱却又是此刻最有可能的答案。 “不,”初新回答道,“我只是提前找到了皇帝,向他陈说了利害,求他释放尔朱荣。” 只要天子准许,尔朱荣用什么样的姿势走出牢房都是可以的。 元欢默然。初新也不说话。 很久以后,元欢才说道:“我以为你绝不会做向元诩求情这样的事情。” 初新笑道:“你原本也以为我从头到脚都被酒击倒了。”停顿片刻,他接着说:“我必须做一些不乐意做的事情,而且这一切当然要在你认为我已无法构成威胁的前提下进行,因为你实在太难对付,耳目极众,势力又广,如果被你派人盯住,恐怕我连脱身的机会也不会有。” 当一件事还未发生时,不要断言它可能与否。随意地为事物定性下结论是件愚蠢的行为,元欢也明白自己犯了个愚蠢的错误。 “但你应该不会忘记……” “不会忘记是元诩率众逼死了晴?”初新打断了元欢,嗓门压得极低,“我当然不会忘记,不恨他已经是我能做的最仁至义尽的事了。” 元欢的声音在颤抖:“向一个讨厌的人求情,你不觉得自己很可笑吗?” 何止求情,简直是卑躬屈膝,可笑到了极点。但初新却全都忍耐住了。他最后甚至还谢了恩。 他将这些告诉了元欢。 元欢长叹道:“他们都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中,都试图成为那个世界的主宰,掌握进入他们世界的人。我看透了这些条条框框,我明白只有手中的剑够快够强,才能不被他们奴役控制,不必瞧他们的脸色。” “这是你创立残狼的初衷吗?” “残狼这一组织招纳的成员或多或少都有阴暗的过往,不光是肢体的残疾。他们对这个世界怀有恨意和不甘,不愿被这个世界的规则所左右,他们清楚规则本是人创造的,人不必受限于规则。我本以为你也是这样的人。” “我是的。”初新看着元欢。黑暗中,元欢清晰地望见初新的双眸,初新的眼里没有讪笑和嘲讽,有的只有纯粹的理解和一种伟大的同情。 “可你低头了,你想帮助他们铲除我这个疯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九十七章 夕雾结长空 今夜有云,月在云间,星星却在云层的下面。 孔明灯相传由诸葛武侯发明,用于在夜间传递信号和消息。 它要传递什么讯息?它会带给初新和元欢好运还是噩运? “瞧,有孔明灯升起,往往意味着我的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元欢指了指如星光般冉冉升起的灯火,向初新解释道。 初新笑了:“真巧,我也学着你的法子,让星盟众人以孔明灯传达情报。” 元欢望着初新的笑容,心中泛起了厌恶。 因为他开始怀疑自己,他开始困惑,这片灯火究竟是他进一步稳固的象征,还是计划破产的预告。 为什么要学我的法子?他在心里问道。 是不是在虚张声势?他又一遍重复着怨念。 初新在微笑。初新发现微笑确实有不同寻常的力量,不仅能给自己带去镇定,还能扰乱对手的思绪和信心。 表情的对调让两个人一时间都有些错愕。 “或许你还不知道,星盟原本是隶属于皇帝的刺客组织,只不过孝文帝,也就是你的父亲,并未将星盟的领导权交给某个人,而是交给了一个理念。”初新再一次发起了言语的攻势。 “理念来领导人,往往都会失败。” “老师曾和你说过相似的话语。” “因为我和你的老师都明白,所谓的理念皆是人所设想所创造的,归根结底,理念的领导者依然是人。” 道德是人类定下的道德,法律是人类定下的法律,公理是人类定下的公理。 这些事物都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甚至在同一时代的不同环境里也会有相应的变化。 杀人者偿命,这或许是人们普遍的认知,法律条文中也有相应规定,可若是士兵上了战场,或者剑客狭路相逢,这条原则又变得无须遵守。 百姓都希望“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这终究只是美好的愿景,除非被政治斗争波及,“刑不上大夫”仍旧是当权者的共识,皇室贵族能够恣意游走于法律的边缘。 只因理念是死的,人才是活的。 “侠的存在正是为了乱法犯禁,因为我们这样的人足够强,不必受限于俗世的条条框框。”笑容又回到了元欢脸上,他发现尔朱荣的军队开始扎营。这与他的安排毫无出入。 他要围洛阳而不攻,洛阳的粮食补给都已临近极限,洛阳很快便会垮掉。到那时,能够出手收拾残局的人,将会成为王都的新主宰,彻底赢得城中豪族与平民的支持。 那个人,自然是他元欢。 “你曾说自己是新时代的领路人,”初新缓缓地吐字,说道,“我一度动摇过对此的看法,可是后来我想通了,所以我来到这里阻止你。” 元欢的脸色变得严肃而古怪:“难道我不及胡太后、元诩之流?难道我不比他们好?” 初新的双眼锐利,锐利如刀:“不是不比他们好,而是一样糟糕。” “是哦。” 元欢似在感叹,又似在反诘,但他的目光却移到了一个怪异的位置。初新根本看不清那个方向有什么,而元欢的眼神告诉他,那个方向确乎有些什么。 元欢是夜眼,能够在黑暗中视物,当然也能够看见黑暗中的事物。 孤冢旁的密林,好像泛起了雾。那雾总能令初新想起江南闷热的雨季,水面上也总笼着一层。所有关于雨的记忆,似乎都被晴死的那夜抹上了血色。 “幸好你我都不曾出手。”元欢忽然说了句很奇怪的话。 “什么?” “如果拔剑相向,或许你我都已命丧于此。” 初新很快意识到,密林中有人。也许不止密林,这方小小的坟墓周围,早已撒下了天罗地网。 他不得不赞叹元欢敏锐的感觉,在与他对峙的紧张节点还能分神注意周围的情况,浓密的雾中侦察敌人的动向绝不是简单的一双夜眼能做到的。 “我相信你绝不会叫人埋伏于此。你是个骄傲的人。”元欢向初新眨了眨眼。初新点头,表示对元欢信任的感谢。他相信自己不需要解释太多,因为他知道元欢也是个同样骄傲的人。 骄傲的人绝不容许自己的胜利掺有水分,那是对骄傲的亵渎,是对自己尊严的凌辱。 “猎人既然发现了狐狸,狐狸又何必再躲躲藏藏?”元欢向着密林的方向朗声道。 密林中缓缓推出一辆四轮车,车上坐着一人。 “你始终忘不掉你那废掉的双脚啊,”元欢的嘴角上扬,他显然已认出浓雾中的人是谁,“你总应该感谢我,我让你明白身边有一些人是不值得信任的,我让你懂得最致命的背叛往往来自最亲密的朋友。” 真正能背叛你的,从来都只有亲近的人。 或许只有当尔朱荣想起雪夜的那顶画鬼面具和长途奔袭倒下的“逐风”时,他对背叛自己的友人的恨意能稍许减退。 仇恨这种东西,只有用更深重的恨或怨才能稍许消解。 这将是一个无法跳脱的死循环。 四轮车无声息,四轮车上的人没有言语。 “其实你的死活我并不在乎,我在意的是尔朱氏的势力,一家独大并非我想看到的局面,所以我必须要策划一场变乱,让尔朱氏遭受重创,”元欢接着说道,“当草原上没有氏族拥有称雄的实力之后,我的行动便不再有后顾之忧了。我不必担心在我接掌大魏权柄之后北方有氏族胆敢反对。” 元欢所说的“行动”,自然是将元诩和胡太后软禁,他自己成为操纵傀儡的幕后人。 “你本来不必死的,可你总是不甘心,而且你的头脑和嗅觉又太灵敏,短短几年内又积聚了足够成为枭雄的兵力和资本,”他仍在对着雾中的那道沉默的影诉说着,“平息六镇起义之后,你招徕的士卒和杀手已经令我都不敢妄动了。” 一柄短刀由黑暗中飞来,画出一道弧线,落在元欢跟前。 初新记起自己在城东旅舍中首次见到尔朱荣时,他也曾向缩在墙角的假尔朱荣扔过武器,根本没有任何力道。多年的瘫痪生活已经让他的肌肉产生了不可逆的萎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九十八章 雾中的围攻 “很不错的剑法。”元欢看着宇文泰手中的断剑,鼓掌道。 “你的身法更绝。”初新在一旁感叹。 他在想,如果这一剑刺向的是他,他能否躲得开。这个疑惑也许永远不会有解答,因为初新绝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 元欢没有理会初新的夸赞,而是对宇文泰说道:“用四轮车吸引我的注意力,伺机由背后偷袭,的确是好计策。不过我还是要问一句,黑獭,何苦替仇人卖命?” 初新发现宇文泰的神情由惊愕变为恐惧,仿佛有双大手扼住了他的咽喉,让他的面色因窒息而发青发白。 初新不清楚,“黑獭”是宇文泰的父亲用来称呼宇文泰的小名,除了他于六镇战死的父亲和两位兄长外,再没有多少人知道。 宇文泰虽然显露出败象,可终究一言不发。他是个话极少的年轻人。 话极少的人往往背负着很多的东西。 “你不爱说话,不妨我说给你听,”元欢拍了拍宇文泰的肩膀,“你的父亲叫宇文肱,六镇之乱中,你们一家子加入了鲜于修礼的队伍,可惜你们碰到的对手是尔朱荣。” 尔朱荣起于六镇之乱,如日中天,此刻已蔚然有北方第一枭雄的强劲势头。 “你加入尔朱荣军队的动机恐怕并不单纯,我想父兄的深仇大恨应该永生难忘才是,此刻你的剑却没有对准该对准的人,”元欢有意无意地朝雾中的四轮车瞥去,似在暗示宇文泰真正的敌人是谁,“如果你还不明白,我可以再告诉你一件事:你那酒囊饭袋般的酋帅根本不是尔朱荣,那个瘸腿的军师才是。” 初新看着宇文泰,他明白宇文泰已逐渐被元欢从精神上击垮。这向来是元欢的拿手好戏。 他喜欢并擅长摆弄人心的阴暗面,他乐意将那些见不得光的角落炙烤于业火之中。 但寡言的宇文泰竟说出了一番令初新和元欢都想不到的话语。 他说:“父亲和兄长不识时务,逆大道而行,理应有此下场。我能为酋帅效力,是宇文氏的荣幸。” 初新不敢相信宇文泰是个只有二十岁的青年。二十岁的人应该是怎么样的?血气方刚,桀骜不驯。正因为世间永远有二十岁的人,永远有二十岁的朝气,希望才愿意造访人间。 可宇文泰的言辞却慎重得像个迟暮的老人。 元欢看着他,眼神复杂,木立很久以后才说道:“如果今天你能活下去,你将来的成就一定不可限量。” “这么说来,你不打算让我们活着离开这里。”初新伸了个懒腰。他在尽量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以便应对元欢可能的所有变化。 “知道了这么多秘密,你觉得我会放你们离开吗?” 元欢的话还没说完,宇文泰已挥舞断剑斜砍而来,元欢搭在宇文泰肩膀处的手猛地用力,宇文泰竟疼得松开了断剑。断剑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金属和泥土碰撞的声响。 初新的剑出鞘了。 他就在等这一刻,元欢分神的这一刻。 于剑客而言,分神意味着变慢,慢意味着失败。败者就会死。 “七月”迅速刺往元欢左肩,元欢却没有任何动作。难道他已束手就擒,坐以待毙?难道他练成了传说中那种练气为墙,刀枪不入的仙术? 这间不容发的一瞬,初新的脑海中闪过无数念头。 最后一个闪烁的念头是:他自己因这无数个念头分心了。 元欢的另一只手在此刻出现,硬生生捏住了“七月”的剑锋。 初新用力地刺,剑不动。剑像粘连于山腰的磐石,重逾千斤。他的信心仿若春阳下的薄冰般,不断地消逝。 “你不懂杀人,更不会杀人,所以当我什么都不做,等你刺来时,你反倒会下意识地放慢速度。”元欢叹道。他的手因握住剑锋而鲜血淋漓,像极了那天夜里在万顺王府中遇刺的景象。 初新问道:“那天夜里的刺杀,也是你特意安排的?” 元欢自嘲道:“本想钓一条大鱼,入网的却是一只小虾米。” “小虾米”说的自然是初新,那么“大鱼”又是谁?是不是那深夜卖面,如猿猱般灵活的秃顶老人? 不知为何,想起老人时,他总能记起那件猩红的长袍,如山海般的人群,还有那些神秘的经文。 “可你现在到底是受伤了。”初新手上不再使劲,剑反倒轻而易举地被他收回了。 “受伤总好过送命。”元欢扬了扬他受伤的手,三条指缝间各夹着一枚不同种的暗器。初新这才明白,刚才不止他和宇文泰出手,还有人向元欢打出了三枚暗器。 元欢为了接住那三枚暗器,才不得不以受伤的代价接住了初新的剑。 他朝元欢背后的方向望去,雾里只有那辆四轮车的踪影。 四轮车上的人岂非已是个肌肉萎缩的残废?怎么能将暗器打得毫无声息? 难道四轮车上的人根本不是尔朱荣? “你一直不说话,原来是为了掩盖声音的不同,我说得不错吧,三叔。”元欢抬高了声音,刻意想让雾中人听得更清楚些。 雾里传来阴恻恻的笑声,那笑声的确不是尔朱荣的。 三叔臃肿的身形竟在短短数日之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变得如尔朱荣那般瘦削,靠一具骨架在支撑。 “宝公大师对你的评价一直很高,提到你时,他总用‘深藏不露’四个字形容。”元欢将掌中暗器扔到地上。三叔道:“真正的深藏不露是你才对。你何时注意到雾中的人是我的?就算是夜眼,要透过浓雾看清我的样貌也是不现实的。” “的确,我只不过是比一般人多留个心眼罢了。”元欢淡淡道。 “可是多的那一个心眼不足以对付三个人,不足以接住三十枚暗器。”三叔的嗓音很沙哑,和他平时圆润的腔调很不搭。 “你至多还有十枚这样的暗器。” 听见这句话,三叔的脸扭曲得像被毒蛇咬了。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可初新和宇文泰都感觉到,三叔的底已被元欢探得一清二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九十九章 鸩酒的困局 元欢并没有慌张的神色。可无论在谁看来,他都该慌张才是。他问:“你还有什么特别的安排吗?我很好奇。” 这话显然是说给初新的。 初新没有隐瞒:“还有你写给儿鹿将军的信,已被我半道拦截了下来。” “那信是用鸽子送出的,你怎能发现?”元欢的脸上泛起一阵奇异的表情,不像是惊讶,反倒像赞赏。 “我在一家酒馆的屋顶睡了四天四夜。要知道,一直在屋顶吹风可不是一件惬意的事情。”初新苦笑道。 “没错,你要完成一些事,就必须付出一些代价。”元欢认同初新的看法。他为了完成自己的夙愿又付出了什么呢?付出了晴的性命,付出了后半生的安逸清闲,付出了无数人的鲜血和努力。 “你仅剩的王牌只有挟持天子和太后的禁军,然而如果你在此殒命,我们就能隐瞒你的死讯,放出假消息营救两位陛下,不至于令洛阳乃至整个中原陷入混乱。”这样的办法初新原本是绝不愿意用的,可在洛阳的经历已经让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 他发现一旦卷入某些纷争,要保持双手干净是绝不可能的。所以他宁可采取肮脏的手段去实现自己心目中的正义,也不愿隔岸观火、坐视不理。 这个转变让元欢纵情大笑:“很好,很好,你已逐渐明白了世界的规则。至于三叔和尔朱荣的目的,我也都一清二楚。一个想借救天子之功重新拥有财富,一个则想挟持天子,成为中原的新霸主。你们的围攻,与其说是联手除恶,不如说是利益的妥协。” 宇文泰、三叔和初新都没有反驳。他们都清楚,元欢的话切中了要害。心中各有算盘的三方确实无法真正实现共同进退。 停顿片刻后,元欢忽然用张狂的声调问道:“如果你们的天子已经死了呢?你们所有的行动全都是一场泡影呢?” 死寂,只有死寂。 所有人都被问倒了。元诩如果死了,元欢才是洛阳城中声望最高且有继承资格的人,也是最有能力挽回北魏乱局的人。杀了他,北魏很可能永堕万劫不复的深渊。陷民于水火,这不是侠义之道,初新已经失去了杀元欢的理由;三叔如果想东山再起,此刻更应该依附元欢,决不能与之作对;尔朱荣虽然军力强大,可毕竟只是军阀,他要服众,一定得经由天子的承认和册封,必须经过长久的经营和稳定才能实现霸业。 转瞬间,元欢从“必须杀”变成了“杀不得”。 良久,三叔沉声道:“你绝不敢杀天子,这是弑君,是大逆不道的罪。你在撒谎,天子根本没死,你不过是想趁机逃走而已。” 元欢笑了:“没错,我是没这个胆量杀他,可借刀杀人的办法,我使得还少吗?” 三叔想起了在自己背后捅刀子的小黑,想起与自己朝夕与共却只为窃取秘密的晴。他们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元欢的刀。 挑起世界的纷乱和纠缠确乎是元欢最拿手也最喜欢的举动。 “你布置了什么遗策?”初新问道。 “没有刻意留下计策,我只是叫人传了个话。” “什么话?” 元欢手上的血凝结了,他随意揉搓着血污,淡淡道:“我吩咐手下给太后和天子各倒了一杯美酒和一杯毒酒,告诉他们二人中只能活一个,让他们留下一杯酒,另一杯送给对方。” “然后呢?” “把毒酒留下的人必须接受一场赌,”元欢慢条斯理地解释着,仿佛在享受这个过程,“那个人的两杯酒将会打乱顺序,他要任选一杯喝下。” 千百年后,西方世界提出了一个非常相似的问题,称作“囚徒困境”。古往今来,人类一直在自找麻烦,自设陷阱。人类一直身处困境。 初新冷冷道:“时至今日,你还是要玩弄这样的把戏吗?” “我给了他们机会,一半一半,前提是他们足够高尚,或者,其中一个人如果比较有牺牲精神,而另一个人又很自私,那问题就变得简单很多了。”元欢微笑着说道。 “如果他们都死了呢?你的戏岂不是没法唱了?“三叔的声音再次由雾中传来。 元欢笑答:“放心,故事一定比你们想象的还要有趣得多。” 戌时三刻,这是元欢给元诩和胡太后的最后期限。 “最后”的意思,往往是没有下一次了,往往在宣告某一种事物的终结。 “拿走吧。”胡太后说。 “就给母后这一杯吧。”元诩说。 随着酒被宦官端往另一人处,谁的生命将延续,谁的生命又将终结? 一个面容白净的胖子走进殿内,元诩认得他,他就是新任的禁军统领。 “你是来监督我喝下其中一杯酒的?”元诩问。 胖子点点头。他脸上的白粉因此掉落了数百粒。元诩看着这个人的脸,有些反胃,摆摆手道:“不必监督,我说到做到,我送出了没有毒的酒,就一定会遵守规则。” 他注视着胖子的眼睛,接着道:“而且我敢肯定,皇叔不敢让我和太后都丧命,毕竟他需要一只替罪羊,或者是一个木偶。” 如果他不慎死了,太后便是替罪羊;如果太后不慎死了,他就成了木偶。 这个道理就如同一加一等于二那般明显。 胖子开口了。他的声音尖而细,却又带着几分沙哑低沉,像只没有阉割干净的公鸡:“陛下还有什么要说的话吗?我怕你今后没有机会再说了。” 元诩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你叫裴喜,是吗?我一直奇怪,你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或者,你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 裴喜笑了。他笑起来时,脸上的肉竟会堆到一起,令元诩回忆起他的一位族叔。 裴喜道:“很快,我是什么人都会对陛下失去意义。” 元诩也笑了:“没错。” 一个人若是死了,一切于他而言便都是毫无意义的。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各人迎接死亡的态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百章 世界微尘里 洛阳的寺庙建得又大又气派,可并非从来如此。 北魏是曾经发生过灭佛运动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在位时,逐渐发现战争和徭役中人力匮乏,大量青壮年遁入佛门以逃避本该属于他们的保家卫国的重任,佛教势力的迅猛发展也妨害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原本敬佛礼佛的太武帝接受了深信道教的崔浩的建议,诏令五十岁以下的沙门全部还俗,到后来,竟愈演愈烈,成为一场佛教的浩劫。 长安的沙门死绝,中原的经书佛像都被焚毁,举国无人敢言菩提之道。 这是很古早的日子里了,白马寺最著名的不是那未卜先知的妙僧,依然是白马驮经的典故,有一个容貌秀丽的姑娘来到金碧辉煌的禅院。 “女施主,”接待她的是一位中年僧人,眼袋很肿,额头有一块凸起,“上香还是讲经?” “上香。”她穿着胡地的窄袖短裘,微笑着回答。 “好。” 她身旁随行的女孩悄声问道:“夫人耳朵上戴的是什么啊?” “胡人的稀奇玩意儿,”她不好意思地说道,摸了摸自己的耳环,“叫耳环。” “耳环,耳环,这名字真好听。”女孩喃喃道。 “儿还,儿欢,如果你有情郎,我送你一副戴。”姑娘轻笑。她的声音和她的腰肢一样绵软。女孩害羞地摇摇头。 中年僧人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不觉莞尔。 他喜欢佛道,也爱世间的烟火气,所以他选择来到洛阳的庙里做个小僧人,既可以潜心佛学,又能与俗世打交道。 “夫人,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看起来都行色匆匆的?”女孩望着周遭的佛像和络绎不绝的香客,低声问那姑娘。 姑娘正跪拜着一尊金像,没有答话。 后世流传,观世音有三千法相,其中一相曾帮助一个求子者送去孩子。菩萨本是男身,受汉文化影响逐渐女性化,“送子观音”的名头也渐渐比释迦牟尼还要响亮。 跪拜结束,女孩凑到姑娘身旁问:“夫人怀孕了?”她是个聪慧的孩子,虽然只有十岁,也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可她学什么东西都很快。 姑娘嗔了她一眼,将手指抵到唇边,示意让她别说。 女孩闭上了嘴,但很快,她又叽叽喳喳起来,指指中年僧人额头上的凸块,露出疑怪的神情,并和姑娘分享了她的看法和意见。 “甜儿,不得无礼。”姑娘又瞪了女孩一眼,女孩只能吐吐舌头。中年僧人见状,走过去,和缓地说道:“不要紧的,小女孩嘛。” 叫“甜儿”的女孩见僧人走来,躲到了姑娘身后,僧人愣了愣,双手合十立在原地,不再上前,可脸上仍不露难色。 他是个风度仪态俱佳的人,如果不是额头的凸块和过深重的眼袋,他一定会是个美男子。 “大师,她怕生。”姑娘解释道,尽量不让僧人难堪。僧人微笑点头,没有再提此事,而是对姑娘说道:“施主要求儿子,便一定会有儿子的。” “骗子。”甜儿突然冒出一句。这句“骗子”是对僧人说的,姑娘有些惊愕,刚想责备甜儿,却听见僧人问:“你为何说我是骗子呢?” “我听别人说,那些推断生孩子是男是女的人都是骗子。”甜儿接口。 “‘别人’是什么人?”僧人又问。 “你不用管,反正夫人不会生儿子。”甜儿说不过,只能开始犟嘴。 姑娘斥道:“胡说。”可甜儿却“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引得周围人驻足观看。姑娘有些不知所措,只好望着僧人,僧人却蹲下身子,拭去甜儿的眼泪,柔声道:“明白了,你家夫人不会生儿子,会生女儿。” 生男生女当然不由一句言语决定,有人说僧人破了妄语戒,一会儿说生儿子,一会儿说生女儿,可僧人从来只是笑笑。他后来还预言了很多事情,无一不中,只有那天,为了让一个女孩不再哭泣,他说过一句谎话。 甜儿不哭了,她摸了摸僧人额上的肿块,问道:“你受伤了吗?” 僧人无奈地笑了笑,道:“我犯了错,老天为了惩罚我,放了这肿块在我额头处。” 甜儿也笑了。她说:“骗子。” 二十年后,当甜儿回忆起这段往事,心里仍充满感激和温暖。那中年僧人已变老,肿块也成了一颗肉瘤,甜儿虽然想不通他犯了什么大错,可始终觉得像宝公沙门这样的人不该遭命运如此对待。 甜儿是个老姑娘了,她守在宫嫔潘外怜身旁,照顾潘和潘的女儿。潘外怜的女儿也是年轻的元诩唯一的后代。 甜儿觉得生女儿蛮好的,尤其在北魏的深宫高墙中。 曾几何时,她也希望胡太后生下的不是皇子,而是女儿,这样胡太后就能免于一死。可太后与她不同,太后是个要强的女人,勇敢而刚毅,她希望自己的孩子承继大统。真能如此,她死也无憾。 “为什么她能对自己这么狠?”甜儿兀自想着,她不明白皇位有怎样巨大的吸引力,让天下瞩目,让众人趋之若鹜,让善良单纯的凤儿夫人变成了心狠手辣的皇太后。 所幸的是,胡太后活了下来,元诩也安然无恙地成年了,可甜儿总能在元诩身上感觉到疏离和孤僻,那种隔离了他与世界的怪异的力量。 生于帝王家,没有一件事是容易的。 她望着摇篮里的女婴,幻想着她一生中出彩的瞬间:懂得梳妆打扮、出嫁、为人母……甜儿希望这个婴儿能平安地度过一生,如果以后有了情郎,甜儿就把自己珍藏多年的一对耳环送给她。 近来宫中很混乱,她和潘外怜躲在一处偏僻的地方,等待风波平息。 “人生不正是等待吗?”她自我安慰道。想起二十年前的那个阳光散漫的午后,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白马寺的香客像迷离婆娑的树影,他们各自的人生在女孩的哭声中短暂交会,又长久地分开。 人生不正是类似这样的东西吗? 城郊,孤冢,四个短暂交会的人。 他们因某些微妙的联系站在一起,又因某些奇妙的情感分为两种阵营。 元欢忽然问宇文泰:“尔朱荣为何不多派些人来?” 宇文泰回答:“酋帅觉得我和三叔已足够对付你。” “笑话,你们三个人加起来都不一定杀得死我,”元欢说,“他派你同三叔来,只因他不信任你们,若是你们能与我斗得两败俱伤,令他渔翁得利,那再好不过,若是任意一方折损,他也不会心疼。” 三叔开口道:“不必再费口舌了。王爷,你确实很厉害,你比我们三个中任何一个都要厉害,无论心计、武功还是头脑,天下或许都无人出你右,可我们是不会再放走你的。一旦城中有消息,天子没有死,我们会立刻动手除掉你。” 他补充道:“我们三人联手,就算不济,也值得试试看。” 元欢淡漠地环视着四周,轻哼了一声。 他们陷入了等待。人在等待时,原本确切的东西也会变得虚无而缥缈。 元欢虽然提早布置好了计划,可他终究不在城中,难保没有变数。他不敢贸然动手,腹背受敌的状态下,妄动便是送死。他只有等,等待破绽,等待城里的消息,等待天子的陨落。 洛阳城中又出现了火光。 一场战争在悄悄爆发。 喜欢洛阳春风客洛阳春风客。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零一章 山重水复疑无路 人类从古至今爆发过无数冲突,有些冲突只是小摩擦,碰破皮出点血而已,有的冲突却上升为了另一种噬人的规模。 战争决定了很多。远古时期,它决定食物和配偶的归属,紧接着,它决定领土和人民的归属,很久以后,它决定资源和财富的归属。 和平途径得不到的,就抢过来,这是很简单的逻辑。 城北的街巷中,涌出了无数持刀兵的好手,他们来自陇西和齐鲁两地,在河洛一带负责接杀人的生意。 他们蒙脸——杀人的人当然要蒙脸。 他们沉默——杀人的人当然极少说话。 他们嗅觉灵敏——杀人的人当然对血腥气极为敏感。 他们的钱来得快,去得也快。得之太易,自然不懂得珍惜。 近来,有一名金主以匪夷所思的价格要求他们做一桩大买卖,那金主也爱蒙面,他的面具是用金属铸成的,隔着面具只能看见他那双发亮的眼睛。 金主自称“公子”。 他们被“公子”的定金打动,不久前,他们搬来城北,开始考察环境。杀人是一门讲究的手艺,要留心各方面的因素和变化,时间、地点、要杀的人都是他们要推敲的东西。 是夜,他们出发,刚刚在金主约定的时间——戌时三刻。 他们带着钩爪,方便翻越皇宫的高墙。他们要杀的人就在皇宫的深处。 他们约定的信号是冲天的火光。 太极殿。 太极殿是北魏皇宫的中心,分为正殿、东堂、西堂,北连邙山。建造宫殿的人为天子预留的逃跑路线正是北上入山。 此刻的天子就在太极殿西堂,却插翅难飞。裴喜命人把持着各处要道,而裴喜本人也正立在元诩面前,静静地看他将酒杯中的酒喝下。 “这酒味道不差,可惜比不上祖父留下的陈年美酒。”元诩抹了抹嘴,淡淡道。 “陛下想知道自己喝下的酒有毒吗?”裴喜问。 “知道得多了,人反倒不快乐了。朕总觉得自己没有五六岁时过得开心,”元诩婉拒了裴喜的“好意”,“再说了,很快,朕就能知道酒里有没有毒了。” 裴喜的作弄又落空了。他有些无聊,只能翘着二郎腿发呆。 殿外传来奇怪的声响,那种寻常人听到就会毛骨悚然的声响,裴喜却兴奋了起来——他喜欢的东西往往是普通人所厌恶的,他的爱好往往令人生畏。 殿门被粗暴地打开了。 宽大的堂屋竟被二十余人挤得密不透风,因为他们个个身强力壮,魁梧得像头小象。 裴喜笑了。他笑的时候,脸上的白粉就会掉落——被他堆在一块儿的肉挤落。他问:“是来杀人的吗?” 满屋的汉子齐刷刷地点头,样子竟然有些滑稽,裴喜笑得更厉害,指了指元诩,问:“是来杀他的吗?” 有一个声音响起:“不,是来杀脸上涂白粉的人。” 裴喜笑得再也停不下来,一边笑还一边自说自话:“我就知道你嫉妒我,因为你比不上我,我有的东西你永远没有……” 方才神色安详的元诩,此刻却惊愕得说不出任何话来:这队人是谁?他们为什么要杀裴喜?他们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 裴喜不笑了,他强憋住笑意,佯装严肃环视众人,清了清嗓子:“你们看看你们身后是什么?” 无人回头。无人敢回头。不是怕回头就被裴喜抓住机会反击,而是这些杀人者都隐约发现,自己身后的的确确站着人,感官敏锐些的,还感受到了身后人的鼻息撞击在自己的脖颈。 难道这昏暗的堂屋本身就是一个陷阱? 他们忽然一齐冲向裴喜。瞬息间,他们之中已有人距离裴喜不足丈余。可多数人还是倒下了。 后颈是人的要害,被刺入后颈者,向来凶多吉少。 有一个人成功地在裴喜面前举起了武器,可裴喜只一挥长袖,他的喉咙便漏了气般发凉,紧接着,他浑身的力量就消失了。 很少有人看清,裴喜的袖子中伸出了一根铁刺,铁刺在 宋云从黑暗中缓缓走出,跪在元诩跟前,道:“星盟众人护驾来迟,请陛下责罚。”他身上还缠着布条用以包裹伤口,但他的剑依旧快如闪电。 与此同时,裴喜已经鬼魅般掠出了殿门。 “追他!”元诩急切地喊道,可跪拜的众人却仰起身子,面面相觑,全无追赶的意思。元诩跺着脚,恢复了如孩童般抓狂的样貌:“他差点要了朕的命,给朕追上他,扒皮抽筋,朕要诛灭他三族,把他四肢砍下当人彘!” 宋云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可是陛下,命我们埋伏于此的,正是这满脸涂白粉的人。” 元诩跌坐在座位上,茫然地看着面前没有喝下的那杯酒。 忽然,他咬牙切齿地抄起那杯酒,猛地灌进嘴里,才发现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两杯酒都没有毒。 同样被这样戏耍的还有另一人。 太后的脸发青,印堂发黑,她不懂究竟是自己运气好,巧妙地避开了毒酒,还是两杯酒都没有毒,仅仅是恶作剧而已,看守她的人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的寝宫中除了她,已没有任何活物。死里逃生的惴惴不安里,还掺杂了数不胜数的孤独。 她的面首悉数死去,她的势力在被削弱,她原本以为元诩将无毒的酒留给了自己,可此刻却又怀疑起了这件事的真实性。 既然两杯酒都是无毒的,那无论选择毒酒还是非毒酒,结果岂非都是注定的? 她头一次对世界如此失望。 她发现生死面前,其他欲望都变得渺小,可一旦危机过去,心中渴望的沟壑又变得深而狭长。 她还是需要权力。没有权力的她什么都不是。 有道影子出现在了她寝宫的门前,她感到惊惶,随手拿起墙壁处的弓弩,张弓搭箭,瞄准了那影子,可缓缓走入的人又让她放下了弓箭。 元诩。 “你来做什么?”胡太后问。 “来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零二章 秋水长天折翼飞 元欢抬起了他的手。 只是这个小小的举动,惊得宇文泰面色一变,惊得初新握住了“七月”的剑柄。 他只是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招,”他说,“我对付你们每个人,都只用三招。” 原本以为虚惊一场的三人重又感到疑惧。 元欢本应落于下风才对,为何此刻居然根本没有落于下风的意思? 他要对付的,每个都是高手,可他却断言自己只要三招,连初新也说不出他是在迷惑对手还是确有实力。 元欢动了。 这次动的绝不仅有他的手指,还有他整个人。 他向宇文泰斜劈一掌,朝初新横踢一脚,单足而立。柔韧性需求极高的动作他做起来竟毫不费劲,甚至还带着飘逸潇洒之感。 这是第一招,虽然攻向两人,但这确实是一招,不仅在一瞬间完成,而且连贯得看不出衔接。 宇文泰的剑已断,只能用双手硬接,可这一掌势大力沉,宇文泰生生被击退了三四步。 初新手中有剑,可他的境况并不比宇文泰好。他提剑,用剑脊迎上宇文泰的腿击,也被震得后退。 而且当此千钧一发之际,初新竟隐约瞧见三枚暗器擦着元欢的身子飞过。 他在攻出这一招的同时,还闪躲了三叔发出的三枚暗器,这样的身手足以令任何人自愧不如。 稳住身形后,初新连忙提剑提防,怕元欢立刻攻来。奇怪的是,元欢没有紧跟而来,既未攻向他,也没有追击狼狈的宇文泰,而是朝雾中奔去。 朝三叔的方向奔去。 初新很快想通了其中的道理:元欢看似轻松地躲掉了三叔的暗器,其实个中过程也相当不易,他必须在发出劲力时收放自如,留几分注意,才能避开三叔无声无息的偷袭。所以为了避免再次陷入困境,他决定首先解决最大的隐患,攻向他和宇文泰的这一招是虚招,为的是让他们无法及时救援腿脚不便的三叔。 可三叔绝不是平庸之辈,他的双足虽暂不能行走,可他毕竟不似尔朱荣那般已瘫痪多年,他手上的技巧和劲道犹在,他仍握着七枚暗器。 只要他仍有暗器,元欢就无法使出全力进攻。 没有人的算盘打得比一个老商人更精明。 三叔出手了,六枚暗器,三枚击上,三枚击下,呈六角形排布,意在封死元欢所有的去路。换作任何其他人,都已无路可逃,可他碰见的对手却是元欢。 元欢拔剑,剑光一闪中,黑暗成为了强劲的漩涡。六枚暗器被漩涡席卷,成为没入其中的无名水流。 这是元欢攻向三叔的第一招,一招之中,六枚暗器已杳无影踪。 在不可名状的恐惧和惊讶里,三叔的喉咙被割开了,血液由其中喷涌而出。这是他的第二招。 “仅仅两招而已。”初新叹道。 “不,是三招。”元欢走近之后,摇了摇他的左手,初新要很费劲地看才能发现,元欢的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一根发亮的细小的如针一般的暗器,“这根针是三叔最后的杀招,我一直在提防着这记杀招。” 初新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果是他,在出剑击杀三叔的一刻,一定会松懈,一定会失去警惕,那时,他的身上就会被戳开一个小孔,过不多久,他的身体便会冰凉。 元欢却似乎是一点儿破绽也不会露的。 他忽然庆幸自己刚才令元欢受伤了,否则他真的不知道如何才能有胜机。 他们此刻的胜算早已大幅度缩水。三叔一死,再无人能于暗处牵制元欢。 “两招,我还欠你们各两招。”元欢忽然说道。 两招。初新有些恍惚,这是否意味着他只能在世上活两招的光景?这是否意味着两招以后,他就要变得和三叔一样,恐惧、惊讶且了无生气。 任何人都畏惧死亡,剑客也不例外。初新是个热爱生命的人,他知道,世上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他在战栗,可他还是紧握住了他的剑。 此刻,他只有奋力地拼一拼。他和宇文泰就像藏地雪原上两只发狠的羚羊,一动不动地盯住了元欢这匹孤狼。 孤狼是最可怕、最残忍的动物。 可元欢的眼神突然起了变化,变得疑惑,变得有些迷茫。 他看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于此的人,或者说,他看到了一个本不该活着的人。 裴喜笑嘻嘻地立在城郊密林旁的小道中,他的脸涂满白粉,堆满诡谲的喜悦,令人生厌,就好像你做了什么坏事他都知道,而他做的坏事却能让你防不胜防。 元欢问道:“城内的事怎么样了?” 裴喜道:“办妥了,兄长。” 这句“兄长”令初新大吃一惊,他端详了裴喜的相貌身材,竟与纨绔元瑾极其相似。 “办妥了自然很好,”元欢像故意在说给初新和宇文泰听,“这两个人,就留给你消遣吧。”他收剑回鞘,缓步退到一旁。裴喜躬身,表示服从,走到了宇文泰和初新跟前。 初新忽然注意到一处奇怪的细节,元欢的脚步声一轻一重,似乎同刚刚的有条不紊有很大的出入。他皱了皱眉,目光落在元欢的手上。他发觉侧身对着他的元欢正有意无意地用手掩饰着什么。 “‘袖中刺’裴喜?”许久不说话的宇文泰开口问道。裴喜点点头,甩了甩他的宽袖。可当袖子落下时,裴喜却已不在原地了。 他径直朝宇文泰攻去,宽袖到处,竟硬得像钢铁。 初新听敏说起过裴喜。他知道裴喜仅在几招之内就制服了敏。他本想去帮助宇文泰,可他的直觉告诉他,元欢受伤了。 元欢毕竟不是天神,没有三头六臂,三叔的暗器众多,他难免着了道。 可这如果又是元欢的轻敌之计该当如何?本获得喘息之机的自己或许会命丧当场,而且裴喜刚才说的“办妥了”若是指天子已死,杀了元欢又当如何?且不说陷洛阳于战火,中原大地也许因元欢一人之死而四分五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零三章 长恨春归无觅处 雪,雪天。 雪是洁白的雪,天是纯净的天。世界从没有一刻如此通透过。 元欢并不喜欢雪,他没有雪那样坦然,没有雪那般纯粹。 他总是藏满了秘密,这些秘密他从不和任何人提起。 邙山的一切都银装素裹,林间只有树皮的深色还幸存着,炉火在燃烧,上面焚煮的是雪水,和雪水泡制的黑茶。 黑茶向来是各地上呈皇室的贡品,是茶中鲜珍。他很久没有回到这间木屋了,可里面的物什摆放得仍然很整齐,柜子上没有积灰,地毯很旧,可半点儿不脏,说明有人常来打扫。 这个人自然是晴。 晴是个发光的姑娘,像温暖的太阳,让影子无处遁形的亮。他在晴面前总有些许不自在。晴待他越好,他越是不舒服。 这个下雪天,那种不自在再次被无限放大。 他抬头就瞧见了微笑的晴。 晴转了个身子,特意让身后的鲜红色斗篷飘了起来,问道:“我的新衣服好看吗?” 或许她在后来的许多年里问过其他人同样的问题,但谁也无法否认,在这样一个寒冷的日子,目光闪动着询问你衣服是否好看的女孩一定深深地爱着你。可一炷香的时间后,元欢却让晴彻底地失望了。 他是个有缺陷的人,那缺陷让他与母亲成了被遗弃者,让他永远无法正视晴炙热的目光。晴想拉他的手,他便抽回了他的手。 他一向如此,虽不驱赶,却绝不热情。 或许晴绝不会在意他的缺陷,可他在意的不是晴在意与否,他从一开始就将自己所有的路都封死了。 “残缺的人无法拥抱美满”,他那时尚未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可他的一举一动都印证着这句谶语。他从来不觉得相遇是件美好的事情,他只觉得那是个曼妙的错误,因为世间半数以上的初见皆非归途,仅仅是过路。 他在与人相会时,渐渐忘记如何享受其间的美好,相反,他一次又一次地算计着可攫取的利益。既然人生如逆旅,不如借着过路人步步攀升,直至他想到的高处。 所以他利用了晴,他选择了鲜卑第一大族的支持,没有选择在洛阳等他归来的素衣女子。 可每当他回忆起这段故事时,他的心总在隐隐作痛。他偶尔戴着面具瞧见李梧桐,难免思索一个没有痛觉的人是否也会有难熬的苦楚。 三叔唯一命中元欢的暗器恰好插入了他左胸口,打入了一寸七分,离心脏极其接近。 “每个人都有死亡的那一天,来得不那么迅速,又总令人难以预料”,每当他心痛时,他就忍不住想起那个下雪天,以及这句话。以往都是恼人的思绪令他疼痛,此刻他却分不清心痛的原因究竟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 “兄长,无论之后是谁的时代,都不再与你有关了。”元瑾的声音在他耳畔回响,他轻而易举地看清了裴喜妆容下那张令他嫌恶的脸。他从未将元瑾视为手足,他们本不是亲兄弟,维系他们之间情面的仅仅是一个谎言。 谎言如纸一般薄,可得当的谎言却似洛阳皇城的高墙,生活于墙内的人和生活于墙外的人永远不是同一种人,永远不会变成同一种人。 他知道原因,可他还是要问一句:“你为什么背叛我?” “谈不上背叛,”裴喜笑声凄厉,“你从没有将我视作自己人,遑论兄弟。”他的宽袖中忽然探出一根铁刺。元欢提剑抵挡,却发觉自己的劲力已经随着心脉的震颤而消失。 “从小到大,所有的好处都是你的,所有的赞美都给你,所有的女人都喜欢你,只有我清楚你究竟是什么东西。你比不过我,”裴喜似乎看出元欢没有力气再抵抗,没有急着用铁刺结果元欢,而是用另一只手抹去了脸上涂敷的白粉,露出了真面容,“我不丑啊,没眼光的人才说我丑,我就觉得我很好看,我也不笨啊,我吃喝嫖赌哪样不比你厉害?非得学剑读书?” “袖中刺”裴喜正是元欢的弟弟元瑾。 这一切变化令初新和宇文泰都愣住了,就愣在原地。 元欢在听,他此刻能做的事情除了聆听,恐怕只有等死。他明白元瑾对自己有千万般记恨和嫉妒,可从没料算到会在此时此地毫无顾忌地抒发出来。 元瑾继续说着:“‘妙算画师’是你派来监视我的,对吗?” 元欢没有说话。没有说话意味着默认。 “城北那些新买下的屋室中刚搬入的客商是你雇来杀我的?” 元欢仍然不声不响,仍然表达着肯定的意思。 或许他完全可以说个谎,将元瑾争取到他那头,可他总是太过自信,从不肯做欺瞒之事。即使刚才已身中暗器,若是元瑾不来,他仍打算凭一己之力对付宇文泰和初新。 天才是骄傲的,骄傲熔铸在“天才”这两个字里,与之共生。所以他宁可死,也绝不认输,绝不低头。 元瑾道:“可你应该要想到,那画画的太过高傲,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命绝不会太长。” 元欢承认:“我本应该考虑到的。你的武功不及他,却能杀了他,正是因为他的轻敌。” 小看对手的人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关羽失荆州就是这个道理。 “只要我将太后和陛下鸩杀,雇佣的杀手再杀了我,你自然能把所有罪责推卸到我身上,还不必弄脏自己的双手。”元瑾脸上忽而发红,忽而发紫,配上被他抹得凌乱的白粉,样子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说到底,天下人眼中,你我仍是兄弟。” 这是句实在话,绝不为求情,因为元欢很快又补充道:“我虽然一直记恨你,除了揍你一顿,也实在想不到其他下得去手的办法。” “不,”元瑾忽然怒吼道,“你这样的人怎会下不去手?你只是觉得我不配而已!” 元欢没有回答,或许元瑾戳中了他真正的想法,或许他自己也并未意识到,在内心深处,他从没有正眼瞧过元瑾一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零四章 曾得三笑解恩仇 将历史上很多著名的事件拆开看,不过是一场又一场恩怨。 有人的地方必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便成江湖。 一些宿怨展颜即消,一些仇恨却永世难忘,必须用鲜血濯洗,不光是恩怨本身的问题,也在于产生恩怨的双方。 元欢的剑刺入元瑾胸口的一刻,元瑾脸上没有半点儿惊讶,他仿佛一直在迎接这柄长剑的到来。如果世上有人能在心脉震颤的情况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走他的性命,那这个人一定会是元欢。 元瑾脸上的肉依然堆在一块儿,臃肿的身体搭配僵硬的笑容,说不尽的讥诮之意。 他生命的全部意义已成了毁灭元欢。毁灭不仅指肉体的衰竭,也包括精神的颓败。 怀有信仰的人是可敬的,可当那信仰喻指毁灭时,信仰又将成为极其骇人的武器。 元欢站立着,腰背笔挺,仿佛一杆枪。他对宇文泰和初新说道:“舍弟不肖,让二位见笑了。”他的风度依旧完美,就好像刚才杀死的不是他的兄弟,而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狂徒。 虽然元欢表现得气定神闲,可初新和宇文泰都已看出,元欢的举止带着七分小心翼翼,生怕任何大幅度的动作会让他心口的创伤造成致命的影响。 他或许已是风中残烛,离熄灭只欠一口气罢了,可越到这个地步,元欢反倒显得越可怕。 狼在濒临死亡时恰恰是最危险的。 “我很好奇,”他白色的长袍不再飘动,心口的血渍越来越明显,“你们谁的剑会刺中我,谁又会被我的剑刺中?” 初新本想上前,却被宇文泰拦住了。宇文泰望着初新,问:“你今年几岁?” 初新回答:“二十七。” 宇文泰又问:“家中除了你自己,可还有别人?” 初新回答:“父母健在。” 宇文泰笑了笑:“我只有二十岁,比你年轻很多,我的父亲兄长都战死了,所以我的顾虑比你少。” 他的目光落在元欢身上,话却仍对着初新在说:“而且我需要立功,需要在酋帅面前证明自己,杀死残狼的‘公子’是最好的办法。” “这对你很重要吗?”初新问道。 “很重要,如果我没有做出点什么光耀门楣的事情,我的父兄将白白死去。” “你一点儿都不恨尔朱荣吗?”这个问题对初新而言更重要,他不相信宇文泰对尔朱荣没有半分恨意,无论如何,六镇起义的镇压者是尔朱荣,而宇文泰的父兄就是于六镇之役殒命的。 他想起的还有阿青和晴。 阿青投水,晴引刀自尽,让他不得不恨一些人,他离开江南远赴洛阳,为的是躲开他的父母。他们不喜欢阿青这样忧郁的姑娘,不爱她的出身,嫌弃她的家境,他们认为初新和阿青的结合绝不会美满,所以他们让阿青另择良木。可偏偏阿青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确切地说,她受不了任何太大的刺激。 她对世界怀有的最后一缕好感灰飞烟灭。 阿青的死是谁的过错呢?没人说得清楚,命运就是一种没人说得清楚的东西。 初新无法用剑指向他的父母,他只能选择远走。可没曾想来到洛阳后,相似的事情却又发生了一遍。 他无数次地问自己:如果晴没有死,他会不会有勇气把欠阿青的承诺补偿给晴。 这个问题将永远得不到答案。 所以他很想问问宇文泰究竟恨不恨尔朱荣。 “过去的已经过去,恨与不恨都没有意义了。”这不算个很好的回答,却已足够。 初新发现这名二十岁的年轻人有比他广阔得多的胸怀和更豁达的对待人生的态度,或许正如元欢称赞的那样,如果他今天能活着离开这里,他日后的前途将不可限量。 宇文泰已拔剑,他横剑于身前,朝元欢扑去,意欲以冲撞之势扰乱元欢的阵脚,再不济也可以借力迸裂元欢的伤口。 元欢的左脚在空中画了条笨拙的弧线,他整个人像木偶般侧转了身子,宇文泰的这一击竟被轻巧地避开了。 随之而来的是元欢的劈砍,宇文泰的背颈露于元欢的剑围之中,他只能撤剑于背,希冀着可以挡下元欢的攻势,可元欢瘦长的身躯中像藏匿了无穷的力量,宇文泰虽然没有被一分为二,却也向前跌倒,背上留了一道长长的血印。 元欢依旧站在原地,微笑地望着初新。 那微笑和初新在一家酒馆首次见到元欢时一模一样,是自信的微笑,是不败的微笑。 一种前所未有的战栗爬满了初新的毛孔,他感觉身体在被几千几万只蚂蚁咬噬。 元欢在咳嗽,咳出的是血。 那咳嗽声却加剧了初新的恐惧:都伤成这样了,他居然还不倒下,还能够轻易地击败宇文泰? 他究竟是什么怪物? 仇恨是力量,只要一个人的仇恨之火仍在熊熊燃烧,他就不会轻易倒下。元欢恨这个世界的不公,恨造化的弄人。他最恨的是他自己,恨自己为何无法接受残缺,恨自己把关于自己的一切圆满的可能都亲手埋葬。 只要他自己还活着,他的仇恨就不会熄灭。 初新紧握着他的剑。在他慌张失措的时候,“七月”是他唯一的汲取镇定的源泉,或许也只是因为这是阿青送给他的礼物,承载着他的恨。 他想起江南的风,想起西洲的月亮与莲花,想起木舟里摆放的酒葫芦。 紧接着,他做了一件令元欢意想不到的事情。 他放下了他的剑。 元欢的眼睛能清晰地瞧见剑鞘上古朴的花纹,能瞧见匠心独运的剑锷与剑柄的设计。 初新缓缓地朝元欢走过去,脸上无悲无喜,只有一抹奇异而平淡的光彩。 他缓慢踏出的第一步跨越了他的剑,跨越了剑上承载的恨。 元欢不笑了。他终于觉得事情不再好笑。那弯自信的、不败的微笑从他脸上消失了。 在初新离他仅有几步距离时,他已做好准备,随时出手。 越来越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零五章 病树前头万木春 宇文泰在地上躺了很久才坐起,又坐了很久才站起。 他望着另外几个无法再站起的人,叹道:“我一生之中从未有如此接近死亡。” 初新拍拍他的肩膀,道:“你才只有二十岁,你口中的‘一生’未免太短了些。” 宇文泰摇着头,目光闪动,说:“只要活得精彩亮丽,一刻钟也强过庸庸碌碌的二十年。”言罢,他走到元欢的尸体旁边,又说道:“我本想砍下他的头作为凭证,可现在我已经改变了主意。” “为什么?” “我不配这么做,如果不是我们合力,根本对付不了他。” 初新承认这一点。 击败元欢,运气的成分似乎比实力的因素要多得多,种种机缘巧合碰在一起,才有了元欢的败。 初新忽然问:“尔朱荣在得知元欢已死后,会如约撤军吗?”他不想让洛阳陷于兵火,他在救尔朱荣一行出来时就与他们约定,一旦洛阳的危机化解,他们便该识趣地退军。 沉默的宇文泰重新变得沉默。过了很久,大概他已构思好了不错的措辞,开口道:“我是酋帅帐下的军士,只负责服从他的命令,其余的事不该我操心。” 初新看着宇文泰的眼睛,劝道:“如果有朝一日你成为了执剑人,切莫忘记今天的你是什么样子的。” 许多年后,宇文泰大权在握,回忆往事时,每念及此,腹内总是五味杂陈。 星光不见了,月光不见了,城郊孤冢边的人们也都不见了。 甜儿朝窗外探出半边身子,喃喃着“月亮被云层挡住了”,顺带探察宫室周围的情况。她发觉皇宫内的作乱声并没有之前响,可偏偏有一撮人朝她这间屋子走来。 她慌了神,蹑手蹑脚地关上窗子,走到女婴身边,叫醒了潘外怜。 潘外怜刚刚入睡不久,很快就清醒了过来,她的直觉告诉她,自己的女儿有危险。 这是一个降生不到五十天的小家伙,还来不及享受世间的繁华快乐,也来不及品尝红尘的寂寞孤苦。潘外怜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将她藏匿起来。 胡太后走进屋门的一刻,甜儿松了口气,潘外怜的神经却紧绷起来,尤其胡太后的第一句话是“孩子在哪儿”。 “孩子在……”甜儿的话没有说完,被潘外怜打断了。 潘外怜问太后:“陛下是问哪个孩子?” 胡太后面色冰冷,全无血色:“你的女儿,朕的孙女。” 潘外怜的身体还未恢复,她四十多天前才刚刚生产,可她的声音却透着母亲的刚毅倔强:“陛下找她做什么,她连在地上爬的本事都还没有。” “多嘴。”胡太后今天的耐心格外少。她今天已经历了太多事情。 潘外怜被这句“多嘴”吓了一跳,可她还是抿着嘴,不愿说出孩子的下落。 然而婴儿会哭,最擅长哭,“哇”的一声,她的方位便暴露得彻彻底底。胡太后的嘴角泛起讥诮的笑意,转身打算离开,潘外怜从床上连滚带爬地扑到胡太后脚边,求胡太后不要带走自己的女儿。 胡太后俯身,看见潘外怜苍白的脸和泛红的眼眶,不由想起曾经软禁失势的自己,她没有扶起潘外怜,而是重重一脚踢在潘外怜腰际,她害怕再次遭遇无力的困境,害怕重拾幽闭冷宫的记忆。 有些人瞧见与自己有相似悲惨经历的人时,从不想着拥抱他,而是会选择躲开他,躲得越远越好,所以才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怪诞说法。 潘外怜躺在地上,像只虾一样弓身哭泣。甜儿拦在胡太后身前,长跪不起。胡太后斥道:“甜儿,莫忘了你是我胡家买来的,你也敢拦着我?” 甜儿浑身颤抖,一个字一个字哆哆嗦嗦地说道:“夫人,自幼我便跟着您,无论别人如何称呼您,我始终喊您‘夫人’,因为那时我只会写这两个字。” 胡太后的心软了些。过去的美好时光总能让人变得柔软。 甜儿的头仍然抵着冰凉的地面,她说:“您把我当作家人,当作妹妹,我也同样把诩儿当作家人,当作弟弟。我一直希望您生的是女儿,不是儿子,以前是怕您被砍头,后来则是发现诩儿根本一点儿也不快乐。我知道他这一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当了皇帝。” 一滴泪落在甜儿跟前——胡太后的泪。甜儿也再难克制住自己,开始抽泣,边抽泣边说道:“如今潘充华生下的是个女孩,我由衷地替她高兴,因为女孩不必成为天子,可以锦衣玉食、无忧无虑地长大,快乐平安地过一生。夫人别带走她,好吗?” 胡太后轻叹道:“我必须这么做。” 甜儿不懂,她央求道:“无论孩子的父亲犯了什么错,她都是无辜的,她只是个连名字都没取好的婴儿啊。” 胡太后的裙裾曳地,开始缓慢地移动,她的声音淡漠而无情:“诩儿已不在了,大魏需要一名新的君主。” 潘外怜的哭泣渐渐停息,她眼中的火熄灭了。甜儿也一样。 她们都不曾想到结果会糟糕到这个地步。手足相残、父子反目或许在史官笔下上演过,可母亲杀死儿子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虎毒尚不食子,母亲和儿子的纽带是天生的,几乎牢不可破,而且多数情况下,他们站在利益的同一方向。 现在胡太后的这番话,让潘外怜和甜儿愣在原地,久久不能平静。 女婴被带走了,这是必然发生的事情,谁也阻止不了。元诩没了,胡太后便需要新的傀儡,这傀儡不仅要年纪小,势单力薄,还必须血统纯正。 宫室中的空气浑浊芜杂,地板凉得能让热血结冰。 甜儿将潘外怜扶回床上,强颜欢笑道:“恭喜夫人,您的儿子要登基为帝了。” 潘外怜好似成了一具空壳,曾经明亮的双眸变作一团死灰色。 甜儿唱起了哄婴儿入睡的童谣,唱着唱着,泣不成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零六章 酒言戏语毋相欺 新天子登基的消息,一早就传遍了洛阳城。 照例,天下大赦,所有的囚犯被释放,以示皇恩浩荡。 一家酒馆人声鼎沸,生意格外好,运道甚至比以前还要旺。敏从开门那一刻就在忙,去卖花女处买花,吩咐手下购置酒菜,站在门口迎客。 她难得地露出了笑容,不光因为她从初新处得知,“公子”已经彻彻底底地死了,意味着她的生活重新步入正轨,不会再被打扰,也是想用更阳光的姿态鼓舞酒客。 城内米粮短缺,物价又涨得极高,时局可谓艰难,但每一个进一家酒馆的人状态都还算不错,尤其是一大家子同来的,为首的家长一定笑呵呵地与敏打招呼。 他们知道,笑可以给自己和别人都带去力量。 与热闹不搭的是西南角落的一张小案几,初新正趴在案几上安静地打着瞌睡——他昨晚依旧没有睡好。他的剑就搁在他盘坐的双腿边,随随便便地摆放着。 他身旁的酒客们则兴致高涨,聊着最新的见闻。 “天子暴死和万顺王失踪这两件事一夜之间发生,其间必然有隐秘的联系。”一位酒客压低声音,拿起酒碗在空中画了一个弧度,煞有介事地说道。 “这还用你说?傻子都能想到两件事是有关系的。”他的同伴有些不以为然。 “可是,”那酒客显然不甘心被同伴用这种态度对待,“你知道那关系是什么吗?” 他的同伴们都说不出。 酒客很得意,他灌下一大口酒,做作地发出咂嘴声,喊了句:“好酒!” 酒的确是好酒。一家酒馆从不卖坏酒。 他的同伴们围拢过来。 “和我们说说吧。”“是啊,是啊。”这些是相信他所言者发出的声音。 “你今天才和我们一同释放,你怎么会知道?”“我不信你消息如斯灵通。”这些是质疑者发出的声音。 那酒客摸了摸杂乱的胡茬,想起自己已数日未曾梳洗,再次大笑。 他笑得极为爽朗,就像天下的好运气都被他独占一般。 他说:“其实两件事的结果应该换一换,天子是失踪,万顺王元欢才是暴死。” 围拢的酒客重新散开去,散开时还爆发了笑声。 “你的酒量可真差,居然已醉了!”有人拍拍那酒客的背,调侃道。 “这不是糊弄我们大家嘛!酒菜钱是不是该由你来出?”有人借机将请客吃饭的责任推给他。 “哈哈,喝酒嘛,不说大话怎么叫喝酒?”这句话说得倒是很漂亮,既替酒客挽回了颜面,又热烈了酒桌上的气氛。 初新却睁开了眼睛,神情复杂地望着身旁这桌喝酒的人。 只有他知道那酒客说的是实话。 那名酒客正是刚刚从牢中释放的高欢。 初新忽然朗声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酒量好的凑一块儿,酒量糟糕的也只能和同样糟糕的搭一桌了。” 高欢坐了过来,就坐在初新对头。 初新问道:“阁下可还记得我?” 高欢点点头,道:“我只和认识的人喝酒。”他坐到初新这边,意思自然是他认识初新。 初新又问:“阁下刚才究竟是醉了,还是清醒着?”他想知道高欢是否只是胡言乱语,碰巧戳中了真相,但又不能问得太直白。 高欢回答:“醉即是醒,醒即是醉。” 对于醉酒的人而言,清醒的人不正如喝醉了一样吗? 初新懂这个道理,能说出这种话的人绝没有醉。 “你是如何知道的?”问这句话时,初新的声音也不自觉地压低了,毕竟这是事关一国稳定的机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阁下究竟是找我喝酒的,还是来盘问我的?”高欢倒了一杯酒,斜睨着喝下,微笑着问道。 初新失笑,同样饮下一杯,赔罪道:“抱歉,既然是喝酒,我们就该好好地喝。” 不过三杯,高欢便起身离席,摇摇晃晃地离开了。临走时,他还不忘嘱咐曾经的狱友“好自为之”。 初新没有阻拦,他明白就算阻拦也没有用,像高欢这样的人,如果不是自己愿意说,是绝不会松口的。 初新隐约觉得,洛阳很快又会有风暴来袭,而当风暴再度光临时,无人能够幸免于难。 “尔朱荣的军队进驻北邙山做什么?”隔壁这桌又有了新话题,他们谈论的正是初新昨夜辗转反侧所担忧的。 尔朱荣有野心,他对元欢的仇恨并没有元瑾那般纯粹,其中还掺杂着利益的成分。 元欢不仅是他多年瘫痪的根源,还是他野心家道路上一块巨大的绊脚石。他是个懂得隐忍的智者,所以昨夜的尔朱荣才能作出最稳妥保险的决断——让三叔和宇文泰来帮助初新应对元欢,因为此二人皆不能让他完全信任,无论他们的火并胜负如何,尔朱荣都不会有损失,相反,他一定能从中谋取一些好处。 初新相信,昨天夜里,尔朱荣的其他下属一定有所动作,因为他并没有见到其他的如公孙无忌、大胡子、黑袍刀客等亲信。 “听说尔朱荣是勤王而来。”“勤王”的意思,就是帮皇帝的忙。皇帝有什么忙可帮呢?皇帝岂非天下权势最大的人?这么想便错了,皇帝不一定是天下权势最大的人,却常常是左右为难,制衡各方势力的天平。 当天平因为一些因素倾斜得厉害时,皇帝就需要他人帮助,勤王者便应运而生。 “尔朱荣奉先帝的密诏,前来讨伐太后。”这番话被一个胆子很大、头脑却简单的人说了出来。周围人装作懵懂的模样,唏嘘不已。 初新竖起耳朵听着,他相信自己知道的内情一定比洛阳城的普通人多得多,可流浪的孩子尚且能探知不少不为人知的秘密,更何况一些犯案入狱的奸猾之人。 那人见同伴们满脸惊诧,兴致起来了,又说了一句几乎让初新将嘴里的酒全喷出来的话。 “如今即位的天子可不能算天子。”他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零七章 天地赌一掷 洛阳有无数条窄巷子。这样的窄巷子最适合隐藏不想让别人看见的东西。 初新闪身将那名还没缓过神来的酒客拖行至一条窄巷子中,一只手捂住他的嘴,另一只手指着他的鼻子道:“我问什么,你答什么。” 酒客瞅了瞅初新腰际的剑,点点头。 “贵姓?”初新松开了酒客的嘴。 “免贵,免贵……”酒客似乎受到了不小的惊吓,重复了七八次“免贵”。 “免贵姓他妈什么?” “姓房。”被初新一瞪眼,他的喉舌立刻通顺了。 “房兄刚才所言,是胡诌的,还是确有其事?”初新觉得好笑,继续问。 这位“房兄”支支吾吾地回了句:“我梦见的,我梦见的。” “什么梦这么准?”初新的左手不经意间碰了碰剑柄,剑鞘晃了晃,点到了“房兄”的大腿,每点一下,“房兄”就会哆嗦一阵。 不多久,“房兄”的裤子湿了。 “房兄是犯了什么事儿进去的?”初新看着面色苍白如纸的“房兄”,问道。 “摸口袋,摸口袋。”“房兄”说话总喜欢重复,仿佛只讲一遍不够尽兴。 “胆儿这么小也能摸口袋?”摸口袋的意思,就是偷窃。 “少侠不知,少侠不知,摸口袋的人都胆儿小。” “既然如此,你就该说真话。”初新凶神恶煞地挺剑道。这一吓让“房兄”彻底戒掉了啰嗦的毛病,一股脑地打开了话匣:“我今早刚被放出来,和他们约好在一家酒馆小聚,回趟家的工夫就撞见个人,他让我将这则消息散布给别人,傍晚去领赏银。” “天底下还有这等怪事……”初新咕哝着,随即问道:“那人长什么样子?” “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俊不丑……” 初新被连着好几个“不”字弄得有些不耐烦:“捡特别的说。” “他背着三把剑。” 背三把剑的人倒是极其难找。可初新恰巧知道一个。敏遇险,小姜被掳走时,就曾出现过背三把剑的人。 “房兄和那人傍晚约在何处?” “房兄”说话又开始重复了:“醉仙楼,醉仙楼……” 初新笑了,笑得很神秘:“房兄,借你名头一用。” 他把架在“房兄”脖子处的剑收回剑鞘中,丢给“房兄”一锭银子,悠悠地说道:“此刻起,你姓初,我姓房,你去一家酒馆喝酒,我去醉仙楼开光。” “房兄”俯身盯着怀里揣着的银子,悻悻地说道:“本来每说一句话就能赚这么一锭银子,少侠也不多给些。” 初新笑嘻嘻地说道:“房兄,若是小弟没猜错,今晚你去醉仙楼领的绝不是赏银,不如拿着这点儿钱到一家酒馆去,点上两斤牛肉和三两美酒,踏踏实实地吃上一顿饱饭。” 他又补充道:“摸口袋的事还是别做了,省得再进去吃牢饭。”可初新自己也明白,只要天下还有吃不饱饭的可怜人,偷盗之事就不会断绝。 他开始朝巷子外走去,消失在铜驼街的人海中。 城郊,尔朱荣军帐内。 宇文泰正与尔朱荣席地而坐,谈论昨夜发生的事情。 “他真的死了?”尔朱荣问。 “真的死了,我检查了好几遍他的呼吸与脉搏。”宇文泰答。 “呼吸和脉搏有时并不可靠。”尔朱荣沉吟着,不能确信宇文泰所言。 “呼吸和脉搏的确能用特殊方法暂停,可他绝不会用假死来欺瞒我们,”宇文泰辩解道,“只因他不必这么做。” “你或许该再补上几剑。” “我做不到。” 这理由并不充分,却已足够。 尔朱荣只恨自己不能先砍下元欢的双腿,让他先成为一个废人,再慢慢将他折磨至死,但他理解宇文泰和初新为什么不学伍子胥鞭尸,让元欢死得如此便宜。 江湖中飘零过的人,对可敬的对手都有独一份的尊重。 尔朱荣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从洛阳城发生的变化来看,元欢确确实实是死了。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问宇文泰:“你赌过吗?” 宇文泰脑子一时没有转过弯来:“什么?” 尔朱荣幽冷的眼睛闪过一丝彷徨,道:“我的意思是,你上过赌桌,和人赌过东西吗?” 宇文泰笑了笑:“小时候和朋友赌过。” “多大的赌?” “几锭散银。” “唔,那倒是不多。看来你并没有听过这个组织。” “什么组织?” “千金会。”尔朱荣的声音变得低沉难辨,可“千金会”这三个字仿佛带着魔力,说出口便能钻进人的耳朵。 “千金会?”宇文泰不知是听说过还是没听说过,他的语气也变得飘忽不定。 “千金会是由好几个极富权势的家族联合而成的组织,踪迹神秘,其成员卧虎藏龙,不一定武功卓绝,却各自都有改变一方时局的能力。” “军师为何提及千金会?”虽然已清楚尔朱荣的身份,可宇文泰依然称呼尔朱荣为“军师”。他做事说话向来很小心。 “只因我们已身陷一场巨大的赌局中。”尔朱荣那双鬼神修罗的眼睛里仿佛生出了些许无奈。 “我们在赌局里?”宇文泰不懂。 “是的,我说过,千金会的成员皆是有权势者,这样的人往往生活得有些无趣,”尔朱荣像回想起了极久远的往事,“他们需要刺激,而金钱和美色于他们而言已算不得新鲜稀奇,百无聊赖,他们就想出了赌这个办法。” 宇文泰点头道:“的确,吃喝嫖赌四者之中,赌最刺激,因为另外三样东西都不足以短时间内让人变穷,而赌却可以。” 尔朱荣肯定了宇文泰的看法:“没有野心却又身居高处的人能做的最刺激而又最稳妥的娱乐方式,正是赌。” “那军师为何说我们在赌局之中呢?” 尔朱荣轻哼道:“他们每逢天下有纷争之时就会赌,赌哪位世子能做皇帝,赌哪一方能取得战争的胜利,赌哪名军阀可以荡平某地的叛乱。” 宇文泰在听,他忽然觉得设如此赌局的人可恨得很,因为他们在拿别人的生死当消遣,毁灭不过是他们股掌间的游戏而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零八章 空荡荡的屋 初新在醉仙楼待的日子也不少,可每回进门仿佛都有新收获。醉仙楼的主人明白来客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他们讨厌的东西决不会在醉仙楼出现,而他们喜欢的事物则时时换新。 一批舞娘袒露着腹部,扭动着水蛇般柔软的腰肢,惹得观众纷纷喝彩。这是醉仙楼主人从西域引入的新花样,舞娘们的五官深邃,山根高挺,样貌和中原女子相异。她们行事的风格更不似汉人姑娘那般扭捏,用肚皮作舞却落落大方,毫无拘谨。 鲜卑人长期居于北方,北方苦寒,女子更无地位,自然是见不到如此美景。汉人呢,又困于礼法教条,不喜女人袒腹,哪怕久居岭南的人也难得瞧见姑娘们露出肚脐翩翩起舞。 不得不说,醉仙楼的主人很懂男人。 男人总是如此,装作彬彬有礼冠冕堂皇,心里却总涌动着难以启齿的欲望。 初新大多数时候不是个君子,所以他能恣意地观赏舞蹈,任由自己评价十来个姑娘之中哪个舞技最好,哪个长得最美。 不经意的一瞥,他发现小萍居然也扶着二楼的栏杆在观看舞蹈,眼中竟同样闪烁着贪婪和渴望的光芒。 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初新迅速反扭了那段手臂。这是他的习惯,一旦有人从后面碰触他,他就会采取类似的自我防护手段。 手臂的所有者面容扭曲,却还是带着礼貌的微笑,那微笑让初新立马松开了手。 “抱歉......” “你不必道歉,我弟弟也这样。”他温文尔雅地摆了摆手。 “你弟弟?”初新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舍弟也练武。” 初新点了点头,仍在疑怪对方为何要找自己攀谈,那人却说了句无关的话:“这舞蹈可还合尊驾口味?” “大开眼界。” “看来这是个成功的法子,以后我得常用。”他谦虚地笑了笑。初新总觉得他笑起来同某个人很像。而他说出口的这句话里已包含了非常多的信息。 “您是醉仙楼的主人?”初新想不到鼎鼎大名的醉仙楼主人竟是这么样一位长相普普通通的人。 “如假包换。”他又笑了,这次却是自嘲的笑,仿佛在说自己不起眼的容貌确实配不上响当当的名头。 “酒美双瑰,一家一醉”,这是时人给一家酒馆和醉仙楼的褒奖。两处都有美酒佳人,两处都是消愁的好去处,不同的是,一家酒馆的女主人总立在柜台前,而醉仙楼的主人总不见人。 有人甚至猜测他和敏一样,也是倾国倾城的美人。 然而初新清楚,这种猜测已破灭了,不得不说,连他自己都有些许遗憾。 可他还是不明白,平时不抛头露面的醉仙楼主人为何会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为何又会随随便便地自报家门。 “我想你一定很诧异。” 初新确实很诧异。 “说实话,连我自己都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你。” 初新当然也想不到。 “我听舍弟提起过你的事迹,你破了洛阳城的无头案,又于雨夜粮仓击溃残狼,就连皇宫内刚刚平息的叛乱也有你的一份功劳……” 初新总算明白说话人和谁相像了。他和宋云铁定是一个妈生的,宋云老了会变成他这样,而他年轻时必然是另一个宋云。 醉仙楼的主人正是宋云的大哥,宋允。 初新听宋允解释了好多遍他的“允”字,总算明白宋家四兄弟的名字读音是相同的。他在心里嘀咕:哪有父母这么起名的? 宋允像是猜到了他的疑惑,笑呵呵地解释道:“家中长辈以老大老二老三老四称呼我们,宋云是老四,是我最小的弟弟。” 初新叹息道:“家风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我本以为宋云的老实是罕见的,碰到宋兄后我才明白,老实是会传染的病。” 宋允微笑道:“幸好这病还不算太糟糕,既无大碍,又有得医。” 初新本来也打算笑一笑,可嘴却突然僵住了。 他见到了背三把剑的人。 这是个走路姿势很奇怪的人,行步时他的上身总挺直着,直得像风干后僵硬的木头。他的面色并不好看,是焦黄的,眉间老有皱褶,写满了苦恼。 说实话,即使他不身背三把剑,依然是惹人瞩目的。 宋允自然瞧见了初新异样的目光,他顺着初新看的方向望去,笑道:“他每晚都来这里,却只喝酒,不寻乐。” “只喝酒,不寻乐?”初新本想再补一句:“那他应该去一家酒馆才对”,话到嘴边又咽下了。 “很奇怪吧,最近洛阳好像总有奇怪的事情发生。”宋允并未注意到初新的欲言又止,而是继续盯着背三把剑的人,看他坐在座位处,同自己的手下交谈。 “奇怪......”宋允又嘀咕了一句“奇怪”。 “怎么了?”初新问道。 “今晚他似乎是来找乐子的,因为他要了个单独的房间。” 初新根本没有听见他们的对话,惊讶地问道:“宋兄能读唇语?” “小伎俩而已,生意人嘛,总有些特别的本事。” 初新叹道:“是不是每个成功的商人都似这般谦虚?” 宋允笑道:“或许是的。” “不过,我也有宋兄想不到的本事,”初新忽然用指尖轻点自己的鼻子,“我能嗅出这家伙之后要做什么。” “哦?”宋允似乎很对初新的话很感兴趣。 “他等下也许会散不少银子,也许会杀不少人。”初新变了脸色,一字字地说出了这番话。 宋允的脸色没变,总是很淡定。宋家人在这一点上似乎有不错的共识。他说:“要在醉仙楼散银子我欢迎,若要在这里杀人,这个人的本事得再大些。”他的语气平淡,就好像只是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背三把剑的人果然被人领上了楼,也果然如宋允所说,要了个房间。陆续有人进了那个房间,有男有女。 初新掐算着时间,辞别宋允,缓缓走上楼梯,凑至房间边沿。宋允没有挽留,也没有跟来,只是点头致意而已。 回廊的灯火逐次明亮,初新每走一步,都觉得离某些诡谲的真相近一步。他没有第一时间装作“房兄”敲响房门,而是将耳朵凑到门边,探听其中动静。 有人在问话,有人在回答,有碎银碰击的声音,也有撞杯和欢笑。 难道真的在发银子? 初新听得极认真,他的眼神在醉仙楼各处漫无目的地游移。 他的瞳孔突然收缩。 他发现站在二楼栏杆处的小萍大而空洞的目光正落在他这个方向,就落在他这个人身上。 他吸了口凉气,很快又镇定下来,因为小萍的脸又朝向了别处。 初新从来没有因貌美的女子注视而浑身发毛过。他害怕再起一层鸡皮疙瘩,索性推开了房门,打算进去领一些散银,顺便瞧瞧情况。 可出人意料的是,房间里根本没有一个人。 没有窗户,没有第二扇门,进去的人不再出现,就像是穿墙遁地般凭空消失于此。 初新全身的汗毛纷纷竖起。为了平复自己的恐惧和讶异,他用“七月”的剑柄一下下敲击墙面的不同位置,想听听声音有无差异。 他听到的声音不足以解释空屋的谜团。 他只能走出这间屋子。 他一出门看见的,仍然是小萍那双深难见底的大眼睛。 喜欢洛阳春风客洛阳春风客。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零九章 殷勤留客千金意 自己明明看见有人进门,听到有人说话,为什么他们在瞬息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还有小萍那空洞无望的眼神。初新头一次在繁华热闹的醉仙楼里生出了寒意。 “或许宋允能够解释我的疑惑”,他这么想着,可往楼下看去,满座宾客,偏偏觅不到宋允。 他重新朝小萍的方向看去,小萍也不在原处,只有一道背影飘然而去。 醉仙楼的二、三两层设计成了环状,像极了岭南客家的土楼,每层上下有八方楼梯,那背影纤细,纤细到随时能从人缝中消失。 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选在这个时间走? 初新顾不得这么多,攀上二楼的栏杆,顺着栏杆轻点脚步,绕开了回廊上拥挤的客人,直奔小萍消失的位置。 他脚下只有一根细线宽窄的余地,他却像走在坦途之上。 当他在舞女和客人夹杂欣赏和惊讶的目光中落地时,那背影正好没入楼梯半截。他只有继续追赶。 背影出了醉仙楼,他也只能跟出醉仙楼。每每当他以为自己能抓住那道背影时,那背影奔走的速度却又加快了,他隐隐感觉到,那背影的轻功远胜于他,如此与他周旋,不过是为了戏耍他,不过是为了将他引至某处。 可他明明猜到,心头却越痒,他想知道有如此了得轻功者是谁,他更想知道那背影要把他带去的地方是哪里。 背影一个闪身便消失了,初新就停在背影消失的地方。 他确认了两点:一,背影的轻功的确比他高;二,这里有人要见他。 这是一处黑暗的宅院,大而安静。元欢的王府内有怪石池塘树林,三叔的庄园有数不清的屋室,这处宅院却只有孤零零的三间屋子。 奇怪的是,这三间屋子大得出奇,就好像生活在其中的人身形之巨是普通人的两倍不止。 屋子里有人走出来了,可初新怎么看都觉得,那个人同自己差不多高,同自己差不多壮,只是他的胡子头发都已花白,一双眼睛平和温润,显然阅尽了世事沧桑。 屋子的门有两个他那么高,门栓的位置要踮脚才能够到。老人平静而艰难地关上门,笑呵呵地走向初新。初新对老者素来尊重,也微笑着小步朝老人走去。 “你一定是名出色的剑客。”老者在初新走至面前时说道。 这是句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话,初新听不出任何隐含的意思,他只能躬身自谦道:“您过奖了。” “你叫初新?” 初新对别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已不感到奇怪,他本就喜欢当个名人,尽管他也清楚,名声总是和麻烦一块儿来。 他点了点头。 “你跟我来。”老人让初新跟着,他就跟着,乖乖地走在老人身后,一步不敢多,一步不敢少。 老人没有进原来那间屋子,领着初新走进了另一间。 这间屋子的门还要大些,门栓位置还要再高些。 门开了。进门就是一条直路,两旁是若干屋室,依然大得离谱。 几间屋室的隔音效果并不好,初新可以听清其中发出的声响。 左边第一间屋子在摇骰子,是最普通的三颗骰子玩法,老人笑着问初新道:“初新少侠赌过吗?” 初新点头:“赌过。” “多大的?” “赌命。” 剑客也是另类的赌鬼,剑是赌具,生死是赌注。 老人似乎很满意:“看来你总是赢家。我喜欢总是赢的人,这种人只要不成为我的对手,就总是能给我带来好运气。” 初新也笑了:“我虽然不曾输,却也从未赢过。” 老人不语,初新也没多作解释。他从未杀过人,从未获取过自己胜利的奖励。 房间里的赌客大概分出了胜负,对于他们来说,输赢本就是一瞬间的事情,点数揭晓了,结果也就明了了。 赌客必须要有赌客的修养,愿赌服输是他们最简单明了的规则,可其中一人却忽然嚷嚷起来,用尽了难听的话。 老人面色不悦,显然他不想让自己的客人听见那些肮脏的字眼,初新很识趣地将凑近的耳朵收回,贴到了右侧那间屋子。 他听到一种令他心跳加速、面红耳赤的声音,一种用以孕育生命的狂欢般的梦呓。 他瞥了老人一眼,发现老人的眼神怪异,发出坏笑时才会有的光彩。 房间里的情景一定不堪入目,也一定令年轻的健康的肉体神往,从声音之中就能分辨。 初新想推开门瞧瞧,老人的目光似乎也在鼓励他这么做,可他还是住手了。或许他大部分时间里都算不得君子,但往往关键时刻不曾做过小人。 他迅速迈步至右侧第二间屋子旁,情不自禁地附耳过去。或许他原本并没有这种想法,可不知不觉中他便陷入了怪圈——每到一间屋子边上,他就会好奇里头有什么响动,就会不顾形象礼貌凑近去听。 这回他听到的是极其熟悉的声音——剑与剑的碰撞声,他听得出其中一柄剑是极重的重剑,另一柄却是极轻极软的金丝剑。他甚至能从撞击声中推测出交手之人的心态和功力。 重剑挥舞极快,风声却很小,舞剑之人举重若轻,手臂和手腕的力量世所罕见;金丝剑恰恰相反,发出急促的破空之声,尖锐地撕扯着初新的耳膜,舞剑者显然也有深厚的修为功夫。 他听得入了迷,很想亲眼见证这场较量的胜败。推门,门不开。门是从里面反锁的。 老人低声道:“这是为了不打扰他们安心决斗。”初新点点头表示理解。 他若是和人比剑,也不喜欢旁边有人搅扰,能干扰剑客比剑的因素太多了:风向、温度、身体状态、心理……优秀的剑客,一定是分寸必争的。 他仍想再听一会儿战况,老人却招招手道:“来吧,过来这里,那个房间的胜负你自会知晓。” 初新将信将疑地跟着老人来到了左边第二间屋室旁,这回听到的声音却是他怎么样也分辨不出的,像是身世悲惨的弃妇正呜咽,又像是被囚禁的猛兽在低声咆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一零章 如何雪月交光夜 赌桌上有人说话了。 “骰子点数是一个五两个四对三个三。三个三胜。” 赌桌上的一部分黄金位置发生了变动。 老人解释道:“他们在赌的,是他人赌局的结果。” 初新疑怪道:“那为什么不直接用骰子对赌?” “用骰子赌只看运气和赌技,而他们赌的东西,却牵扯进了许多其他的算计。” 初新不懂,老人就继续说:“赌徒在赌时,他们会以各种其他的手段改变骰盅之中骰子的点数,却不让赌徒看出踪迹。” “还有这种办法?”初新当然清楚很多出老千的方式,他诧异的只是圆桌上的众人约赌的内容。 “这里头的乐趣可比你想象的多得多。”老人听懂了初新的意思。 “难道进门左边第一间屋室里发生的,就是他们赌的赌?”这是句拗口的话,而初新也只能这么问。 “不错。”老人点了点头。 “他们的日子一定过得很无聊。”初新慨叹道。 老人笑道:“也许是的,可他们很早就拥有了世人所无法拥有的东西,却又不愿再往高处攀爬,当他们厌倦了美酒美人时,生命就将变得极其空虚。” 这是一种怎样的空虚?高处不胜寒,人世间的空虚绝没有比这一种更加致命,也绝没有比这一种更加令人沉醉的。 初新道:“所以,赌成了他们的新宠。” 老人道:“正因他们赌的东西与众不同,他们永远能有新的体验,就绝不会有厌倦的一刻。” “真是可悲。” “可悲的不是他们。” 无意中,二人的言辞有了一次交锋,而初新很快明白了老人说这句话的原因。刚才的两名赌徒被拖进了圆形的房间,其中一个被绑在了石柱上,另一个得到了赏赐,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初新叹了口气:“可悲的是陷于他们赌局中的人。” 那些如蝼蚁、如木偶般任人宰割和操控的人。 圆桌上又有人说话了。 “关外飞虎胡霜和湘东云中剑灵隽的比试结束了。” 老人从旁拍了拍初新的肩膀道:“依少侠之见,胡霜和灵隽的剑法孰高孰低?” “胡霜以一柄寒铁打造的重剑纵横关外,罕逢敌手,关外凉寒的独特气候使他练就了一身浑厚的内功,能运剑如飞,毫无声息……” “胡霜的功夫确实不错,八十斤重的剑在他手中就仿佛小孩的玩物一般。”老人捋着胡须,肯定了初新的说法。 “灵隽的金丝剑细软,坚硬却甚于精钢,灵隽的快剑更是闻名南疆,二人剑路不同,可谓各有千秋。可他们一人在关外,一人居湘东,怎么碰在一块儿较量?” 老人微笑不语。初新忽然明白,右边第二间屋室里发生的那场精彩激烈的决斗或许正是胡霜和灵隽之战。 “是他们在比剑?”初新还是问了这句很笨的话。 “有谁能将一柄重剑挥舞得不带声息,又有谁能把一柄金丝剑运至‘嘶嘶’作响?”老人的反问已回答了初新的疑问。 初新又有了新的疑问:为什么如胡霜和灵隽这样武功高强的名剑客也会受人玩弄摆布? 老人提醒初新,让他说说对此战的看法。 初新想也没想就答道:“灵隽赢了。” “为什么?” “无论体质再怎么特殊,内力再怎么强劲,人终归是人。人是有极限的,八十斤的重剑,普通人连举起来都很难,胡霜必须用这样的剑迎敌,决不能坚持太久。” 老人点头,他认为初新说的确实在理。 初新继续说道:“此刻距我们进门已有不少时间,够他们拆上百招了,现在才分胜负,灵隽一定用了以逸待劳的办法,先将胡霜的气力拖垮,再一击定输赢。” 那间屋室的赢家出现在了圆形的房间里,果然是灵隽。 “灵隽胜。” 圆桌上的黄金又如同从雪山不出为什么,可初新很确定一件事:穆越兰变了,变得同昨夜判若两人。 昨夜的穆越兰还是名少女,明丽得像南国新鲜的枇杷,今天却艳得似三月天的桃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一一章 不请自来的麻烦 怎样赌才算够大?赌什么方能让老人感觉刺激? 初新很确定,老人绝不会赌命,因为像他这样的人,一旦没命,失去的东西要比普通人多得多,他的名声,他的财富,他豢养的美色和奴仆都将随着生命逝去而不复存在。 参与赌局的那些可怜人又将得到和失去什么呢? 当身后门打开时,初新似乎对这些又有了新的认识。 他在进门左侧第二间屋室旁听到过一种诡异可怖的声音,就好像其中关着一头受伤的野兽。他见到了“野兽”的真容。 “是你?”初新不由发出一声惊呼。 那“野兽”没有反应,他实在已面目全非,初新认得他的唯一原因是他头顶残破的斗笠。 可在不久前,就是这顶斗笠,几乎在窄巷中要了初新的性命。 “你果然还认得他。”老人又露出了满意的微笑,那微笑让初新作呕,发自心底地作呕。他脑海中碎成片段的线索忽然串联起来,问道:“那次他来刺杀我,难道就是因为他参与到了你们的赌局中?” 老人摇头道:“他不是来刺杀你的,自始至终他都没有下极重的杀手,他只是想将你请到我处而已。” 初新冷冷道:“这种‘请’法恕在下难以消受。” “所以他已经付出了代价。”老人指了指斗笠下披散肮脏的头发和扭曲的身体。 初新狠狠地盯着老人,一字字道:“我不觉得该付出代价的是他。” 老人像听不懂初新的言下之意似的,大笑道:“可世事往往就是如此奇妙,付出代价的偏偏是他,想为他讨公道的却恰恰是让他付出代价的人。” 初新愣住了。他想起自己曾击打在斗笠客肋骨处的重拳,明白自己已不知不觉中坠入了老人的言语陷阱。 老人瞟了初新一眼,继续说道:“当我的人找见他时,他已躺了两天两夜,不仅内伤无治,碎掉的骨头也很难再接好,除非……”他故意将“除非”两个字说得很响,就像是在引诱初新询问。 初新望着那具残损的躯体,于心不忍,只能问道:“除非什么?” “河阴神医,再世华佗。”老人一边说还一边晃动自己的手指,努力念出其中的韵律。他毕竟是个极能寻觅消遣和乐子的人。 “许伯纯?” “不错,只要许伯纯肯来,他的病一定有得治。” 许伯纯的医术是初新曾经领教过的,确实有超凡过人之处。如果世上还有谁能将这野兽变回人类,也只能是河阴华佗许伯纯了。 “只是……”老人很快接着自己的话说道,“我虽然很有钱,也闲得要死,却绝不愿将金银和时间花在这种人身上。” 初新听懂了老人的意思:“你在威胁我?” 老人却温和地反诘道:“我不强迫任何人。” 魔鬼从不威胁强迫,他们只会寻找人心中的弱点,发出适当的诱引。老人已料定,初新绝对会答应他。他是个经验老道、阅历丰富的江湖人,仅仅从初新饶了斗笠客一命这件事中就掌握了初新的软肋。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讲道义的人,难免会被道义所拖累。 “如果我还是不答应呢?”初新静默良久,终于问道。 老人伸手指了指门:“请。” 没有阻拦,也没有多余的言语。 今夜的洛阳城格外热闹,大概是新皇登基的缘故。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北魏真正的王上是一介女流,可只要无人捅破这层窗户纸,世人便可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一天天地应付过去。 初新没有融入热闹之中。 满城歌舞和欢庆雀跃的人,他竟似视而不见。 他心里明白,明天的太阳升起时,洛阳,乃至中原的平静很可能将被打破。他已从许多路人不安的神色中隐隐地瞧出了这一点,或者说,是他自己心中惴惴,影响了他的判断。 他最后还是答应了老人不客气的“请求”,加入到了千金会的赌局中,他还是想救斗笠客,一个人若是活到正好的年岁,突然变得伤病缠身,每逢阴雨天都会疼痛不已,那该是怎样生不如死的一件事。 江湖是弱肉强食的,可初新坚信,人不应该丢弃人的善良和本心,既是自己将斗笠客伤成这般模样,自己便有责任帮他。 至于其中是否另有隐情,或者斗笠客痊愈之后是否会找他寻仇,反倒不那么重要了。 他边走边嘀咕:“麻烦,麻烦,这世间最数不尽的东西就是麻烦……” 关于天子性别的流言不胫而走,的确已到了“麻烦”的地步,初新有时也在想,天子是男是女真的很重要吗?没准世间若有女皇帝,并不一定比男人做得差。 可他同样也很清楚,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要花上千百年的努力才能搬挪。 “幸好开酒馆的人没有性别的规定。”走到一家酒馆门前,他兀自叹道。 敏这般美的女主人总是能让人的酒兴更佳。 他立在门口,望着熙攘的酒客,整理着自己的思绪。 有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这里还真是热闹。” 他回头就瞧见了露白久违的笑容,她眼中蕴藏的漫天星海,似万千繁华,又像冬末树梢飘落的最后一片雪花。 初新本想调侃说“我以为你不会再来见我了”,可终究觉得不妥。没有人愿意重提那个雨夜的事情,过去的已经过去,需要原谅的过去总是遗忘掉比较好。所以初新只是轻声问道:“你喜欢热闹的地方?” “在热闹的地方,我睡得更踏实些。” 初新的心沉了下去。 钻入耳中的聒噪毕竟是可以忍受的,由心生发的寂寞才是最难熬的,那是种赶也赶不走的痛苦,是避无可避的惩罚。 他们没有去酒馆中喝酒,而是沿着街巷随意地散着步。两人都不吭声。 说到底,初新在露白手中吃过好多次亏,“古树”这一组织的名声也并不好,初新已决定少说话,不该说的话他已打算半个字都不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一二章 西域的新生代 古书中关于突厥人的记载十多年后才出现,但是突厥人早已在中原武林中留下了踪迹。比起其他由来已久的马背民族,突厥人更富有新鲜的活力。旧事物终将被新事物取代,几个世代之后,中亚草原被突厥人及其后代所占领,直到成吉思汗的子嗣率领铁骑西征而来。 他们的武功路数是初新从未见过的。 一寸长一寸强,长兵器在交战中具备天生的优势,而突厥人却惯使短刀。短刀弄险,虽然能让兵器携带者的速度更快,却也强迫携带者必须近身才能实现攻击。 他们贴得确实很近,近得初新能感受到他们的呼吸。 其中一名疑似女性的蒙面人靠在他身边出招时,他还总能碰触到一些不该碰触的东西。 露白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一言不发,初新只能苦笑,他明白这两个短刀高手要杀的可能并不是露白,而恰恰是自己。 “究竟又得罪了什么人?”他不由问自己。他突然想到了千金会的赌局,想起老人在临走时与他的对话。 老人说:“参与到赌局中,却又没有坐上赌桌,意味着你时时刻刻有麻烦。” 初新问:“什么麻烦?” 老人没有回应他,而是继续道:“从此刻开始,你的麻烦会接踵而至。” 初新的麻烦本就够多,再增加一两个已无所谓,他问老人:“为什么坐上赌桌的人不会有麻烦?” 老人笑了笑:“因为我们足够有钱。” 这理由真不错。 老人居住的那三间巨大的屋子,仿佛一夜之间出现于洛阳城中,初新从没见过,他相信绝没有其他人见过。也许这就是金钱的力量,平地起高楼,高僧作屠夫。 有钱人总是具备特权的,因为他们比一般人多些东西,一些没有脚却能行遍天下的东西。 杀手之所以成为杀手,为的多半是财;妓女之所以成为妓女,为的多半还是财。 或许这两个杀手也和自己一样受人所托,或许露白甚至“古树”也已经参与到了赌局之中。 蒙面人的动作很快,可惜他们遇到的却是初新。 在第十七次躲避过短刀的突刺之后,初新抓住了一人的手腕,夺过了他的短刀。 这一抓一夺都是平平无奇的手法,在初新手里施展出来却不同凡响。 当另一把短刀斜削来时,两柄短刀竟莫名其妙地碰在了一块儿,也都莫名其妙地断了。 “谁派你们来的?”初新问这两个蒙面人。二人都被刚刚发生的变化吓懵了,好像并未听懂初新说的话,交头接耳了一阵,说的是不同于汉人官话方言的语种,倒隐约和红袍僧念的经文有些像。 初新叹了口气,斥道:“滚!” 这个字倒是天下通行,蒙面人双双往后翻了几个跟头,隐没于洛阳的屋舍间。 洛城有热闹的角落,就有僻静的地方。 此处就足够静,静得连落下根针的声音都能听见。 初新没有说话,他在等露白开口。他觉得露白起码有四句话要解释。 露白偏偏一句解释的话都没说,只淡淡夸道:“你的功夫似乎有了不小的进步。”初新只能回答:“马马虎虎。”他拾起了地上断碎的刀刃,若有所思。 “他们是什么人?”露白问道。 “他们是什么人,你应该清楚才对。”初新终于等到露白提及此事,迫不及待地反诘道。 “你怀疑是我要害你?”初新的意思很明确,露白说得也很直白。 “不然呢?” 很久以前,初新就告诉自己,女孩子无故献殷勤对大多数男人而言绝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大多数男人的魅力不足以让女孩子无故献殷勤。 所以要俘获女孩子的芳心,大多数男人必须去追。 露白叹息道:“你始终不相信我。” 初新望着她黯然的神色,狠下心道:“我毕竟吃过几次亏。我知道这种杳无人烟的角落适合刺杀,我也清楚既然他们招招攻向的都是我,就绝不是来找你麻烦的。” 他的话说得已够委婉。露白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总是让男人难以变凶。 “是啊,说到底,你还是对我有戒心,”露白收拢了声音,“可我这回不曾做出任何不利于你的事情。” 初新想,也许是露白见形势不妙,没有贸然出手罢了。 他没有说,他在等露白把话说完。 露白用手指指向初新,缓缓说道:“他们要杀的人本来就是你,你已在赌局之中,遭人忌惮,我将你带到此地,不过是想诱他们出手,帮你挖去暗地里的眼睛。” 初新想,也许这只是露白的借口,可无论怎样,如斯念头毕竟是淡了些。 露白继续说道:“你或许会怪我没有出手帮你,可你应该清楚,我若是帮你,反而会拖累你。” 初新不再胡思乱想了,露白所言确有道理,高手相争时,武功低微者的参与反而会帮倒忙。心肠再硬的人听见露白的解释也会被打动,何况他本身就是个心软的人,何况露白也实在对他有救命的恩情。 他怪自己不该因为刻板的印象与对“古树”的偏见而误会露白,轻声道歉。露白撇了撇嘴,从初新手中拿过一片刀刃,放在掌中端详。 “西域胡人的弯刀,尔朱荣手下那名黑袍刀客使的正是这种刀。”初新说出了自己的见解。 “可这两个蒙面刺客用的刀更短,比匕首还短些。”露白用指尖轻触断刃,说道。 “你听说过突厥人吗?” “突厥?”露白睁大眼睛望着初新,羞得初新扭转脑袋,重新把目光落在断刃处。 他平举手中断刃道:“西域草原一支新兴的部族,族中不光男人能征善战,连妇孺也擅长技击格斗。” 露白听得愣了神,那表情就像初次发现江湖中消息灵通的不只有“古树”而已。初新掂了掂断刃的分量,喃喃道:“我刚才想到一件也许有关联的事。” 露白问道:“是什么?” 初新没有回答,自顾自迈开了步子。露白只能跟着他走。 醉仙楼的歌舞似永不停歇,只要有客人,醉仙楼就永远拿得出佳丽美酒。 舞娘身上闪动的金鳞片和摇曳的丝带搅动着暧昧的空气,从底楼到顶层挤满了观众。 走进醉仙楼的一刻,露白就啐了初新一口:“你把我带到这里来做什么?” 初新坏笑道:“还能做什么?” 男人来醉仙楼和女人来醉仙楼的目的自然是完全不同的,不同男人来醉仙楼的目的却是基本一致的——遗忘生活带给自己的烦恼。 女人若是光临此地,不是走投无路便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露白既未走投无路,也不想找不痛快,她杵在门口,不愿进去。初新只能陪她站在门口,指着人群中央舞动的异域女子问道:“那么多美艳的女郎如何跨越戈壁雪山来到中原?” 露白翻了个白眼,道:“我怎么会知道?” “‘古树’中人都不知道的事情,有人却能办到。” 露白忽然明白了初新的意思。 洛阳城中若只有一个人知道突厥刺客的下落,那个人一定是醉仙楼的主人——宋允。 “可是,宋老板若是派人刺杀你,他又怎会告知你呢?” 初新摇头:“你恐怕并不了解宋家人。”见露白仍疑惑不解,他眨了眨眼睛,拽着露白走进了醉仙楼中,低声补充道:“他们可是出了名的老实。” 门外的街道上,疲惫的宇文泰刚刚经过,朝着一家酒馆走去。 喜欢洛阳春风客洛阳春风客。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一三章 只恐烂柯人到 夜已深。 醉仙楼的丝竹管弦没有中断的意思,宋允也仍旧不见踪影。 初新坐在板凳上,翘着二郎腿,满带着等待的迹象。 露白望见他瞧向舞女的贪婪目光,忿忿道:“这样的舞蹈很好看?” 初新信手拿起一杯酒,仰头喝尽,回答道:“舞美,人更美。” 舞娘在人群中央扭动腰肢,身位交错穿梭,她们的脸上沁满汗珠,却是说不出的娇嫩艳丽。 露白很不喜欢这个充满暗示和挑逗的地方,不喜欢眼神迷离的看客,也同样不喜欢回旋舞动的女人。她说:“她们或许也是孤女,或许是被卖到醉仙楼来帮宋老板挣钱的,你却有心思在这里看她们跳舞。” 她自己也是孤女。她很讨厌那些控制弱者命运的人,也很讨厌甘愿被命运摆布的弱者。 初新放下酒杯,淡淡道:“她们在醉仙楼挣得应该不少。” 露白抓起初新放下的酒杯朝地上掷去,生气地说道:“这不是挣得多不多的问题。” 地上没有发出酒杯碎裂的声音,或许是因为铺着名贵的波斯地毯,或许那酒杯本身是上好的玉石所制。 “挣得多些,她们就能早日摆脱这样的生活,早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初新笑嘻嘻地望着露白。 他的手里轻握着露白扔掷的酒杯。 虽然他自己也不能确定,那些为生活劳碌奔波甚至出卖健康和尊严的人能否过上想要的生活,他也不期望三言两语能让露白转变看法,可他还是宁愿相信每个努力的平凡人都有闪光的明天。 露白还想再说什么,有个侍仆来到初新和露白跟前,问道:“二位找我家主人?” 初新点了点头。侍仆用一种一百个人看到,九十九个会满意的笑容解释道:“我家主人已走了,今天不再出现,但明天一定会来。” 露白恰好是那一个会生气的人,可刚想生气就被初新按住了。初新同样微笑着回答侍仆:“那好,我们就在这里等他。” 侍仆的笑意变得很怪异,好像在好奇难道面前二人要在醉仙楼睡上一晚。 要知道,醉仙楼不是酒馆旅舍,是找乐子的地方。找乐子的地方向来有个规矩——不能过夜。一过夜,乐子大概率会变成麻烦。 可醉仙楼的主人同样规定,不得驱赶客人,只要来客愿意,待多晚都不成问题。侍仆只能离开。 三杯淡酒下肚,初新打开了话匣子:“这么说,你也参与到了这场赌局之中?” 露白点点头。 初新压低声音,又问:“你坐在今晚的圆桌边上?” “我是站在圆桌边上的,坐着和站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这和老人的说辞吻合,能坐在圆桌边上参与赌局的,都是江湖中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千金会中究竟有哪些人?” “我只能告诉你,他们中很多人在二十年前都是武林的不败神话。” 说起不败神话,初新立刻想起了他的剑术老师,可天下之大,不败者又何止一人而已? “你怎么也会栽在他们手里?” 初新总算问了一句关于露白境况的话,原本闷闷不乐的露白似乎有了些回应的兴致:“因为元欢死了。” 初新想不明白元欢的死和露白参与到千金会的赌局里有什么联系。他只能追问。 可露白忽然变了脸色,不愿再吐露半个字。 话说半句总是让人格外心痒,初新却不再纠缠。他心里对任何事都有自己的分寸,别人不愿意做的事,他绝不会强迫别人,可他心头萦绕的疑团却仍是无法解开。 神秘的三间大屋子,和蔼的老人,发出怪声的房室,圆桌和赌客……更不用说突然出现的穆越兰和露白。 在他与老人告别时,他收到的指示是:自会有人告诉你下一步的安排。 那个人又是谁,会在何时何地出现? 他只能举杯,饮尽。人在困窘时能做的事情本就不多。 有个人唤起了他眼中的光芒,一个背三把剑的人。 这个人走路姿势僵硬,上半身在行步时就好像一块风干的木头。他从一间屋子中走出,而那间屋子正是初新记忆中自己曾寻找过的。 “今夜的怪事可真多……”初新嘀咕了一句,立刻从座位处飞身而起,三步就踏上了二十来级的楼梯,横立于目标身前。 他眼中的目标正是那个背三把剑的人。 “喝酒吗?”初新寻不到合适的开场白,只能将右手弯成酒杯状,问道。 “我不认识你。”那人冷冷地拒绝道。 “可我却认得你。” “认得我的人,往往都想杀我,”他的态度依旧倨傲,“你想不想?” “我不想杀你,”初新摆了摆手道,“确切地说,我不杀人。” “那就快让开。”他在警告,声调却没有太大的起伏。 他始终平视着初新,眼神稳定得就像他的双手。 他佩剑,佩剑的方式不同寻常。他浑身散发的,是一种初新从未领略过的杀气。 他身上的杀气不仅可以吞噬他的对手,好像还能摧毁他自己。 “你能用三把剑?”初新无视了他的警告,提出了自己所关心的问题。 “不能。” 这个回答显然让初新很失望:“那你为什么要背三把剑?” “因为我非这么做不可。”他说的话颇难解,初新简直连一个字也听不懂。 “你一直在那间屋子里?跟你进去的那些人呢?你为什么让他们散布流言?”初新不再深究剑的事情,而是一口气问出了他心中的问题。 “你很烦。” 复杂的一系列疑惑,他用三个字就打发了。这回初新却并不想轻易放过他:“既然你不说,不如我自问自答。” 他抱臂。 他抱臂的姿势很奇怪,分不清左臂右臂哪条在前。他的身体左右对称,两边似乎全无不同。抱臂便是在示意初新说下去。 “虽然我不清楚那间屋子有怎样奇特的布置,可我明白一件很重要的事——你也是赌局中的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入洛 第一一四章 灰黑的童谣 夜深了,人们已不知道此时是何时,该将它呼作“今天”,还是该称作“明天”。 醉仙楼的热闹有了消减衰颓的态势。 西南方的角落有张桌子,桌上有杯,杯中有酒。 坐在桌子旁的只有初新和露白两个人,一人喝酒,一人不喝。 露白终于还是没忍住,嘟嘴问道:“你就这么放走他了?” 初新猛灌下一口酒。他今晚已不知灌下了几口酒。他说:“没办法,就算我强留住他,他也绝不会说半个字。” “为什么?” “他怕死。” 怕死的人往往有时是最固执的人。 “你怎么知道他怕死?”露白不信。她不相信一个脊柱弯软,靠着一柄剑捆绑支撑求生的人会怕死。 “他若是不怕死,何必急急忙忙脱下他的衣服给我看他的后背?他若是不怕死,何必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活在世上?”初新又倒了一杯酒,仿佛也被那种烧灼的疼痛感染。 露白若有所思。 “怕死”究竟算是懦弱,还是勇敢,其中的界限她好像分辨不清了。或许死亡本就是件容易的事情,能够昂首挺胸认真生活的人才真难得。 “你真的打算在这里一直等吗?”露白看了看留在醉仙楼中的客人,将自己的发梢绕在指尖把玩,困意已悄然来袭。 “嗯。”短短的一个字,可以表示很多意思。 初新这里的意思是肯定。 他本来还想解释自己等待的动机:也许有人会来告知他下一步的行动,也许宋允会在夜深时返回醉仙楼,也许洛阳城又会发生昨晚那般惊心动魄的事情……然而他什么都没说,就连劝露白先行离开的话也没讲。 这样寂寞的夜晚,若是一个人喝酒,无人相伴,实在是件过分难熬的事。 等待是否有意义呢? 没人清楚。可能到了第二天,宋允的手下又会来告诉他们:宋老板今天不来,他明天一定会来。 想到这里,他不禁笑出了声。 “有什么好笑的?”露白打了个哈欠。 初新不理会她的问题,反问道:“你困吗?” 露白也没有理会初新的问题,自顾自说道:“我小时候,在晚上,常常抱着那户人家的婴儿,催他入睡。他总是不肯乖乖闭眼,还喜欢叫嚷,害得我又困又怕。” 初新不说话了,他知道露白是孤女,孤女的生活总是不易的,没有黄金的童年,梦也碎得比较早,比较彻底。 “为了不被那家主人打,我一边哄,一边还要唱歌谣给他听。” 唱的是什么童谣呢?露白紧接着竟真的哼了起来:“大兔子病了,二兔子瞧;三兔子买药,四兔子熬;五兔子死了,六兔子抬;七兔子挖坑,八兔子埋;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十兔子问她为什么哭?九兔子说: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这哪是童谣,简直比鬼故事还吓人。 初新皱了皱眉,问道:“听了你唱歌,娃娃还能睡着?” 露白的眼睛瞪得很大,她那双明亮的眼中,突然闪动着惶惑和恐惧。她阴恻恻地告诉初新:“他睡着了,睡得很香,永远不会再醒来。” 初新听得有些发毛,半晌不敢说话。露白忽然扑哧一声笑了:“我跟你开玩笑呢。” 初新也笑了,苦笑:“这玩笑可并不好笑。” 他们二人的笑容冻结了,在同一时间。 因为他们都听到了醉仙楼外灰暗的街道上传来的歌谣声:“大兔子病了,二兔子瞧;三兔子买药,四兔子熬;五兔子死了,六兔子抬;七兔子挖坑,八兔子埋;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十兔子问她为什么哭?九兔子说: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他们望着彼此,想从对方脸上找见一点儿正常的神色,以确认童谣声是他们脑中的幻觉,可两人的眼神里分明装满了惊恐。 初新双手扒拉着窗牖,轻轻探出脑袋,发现街心有个灰袍人站立着,怀中似乎抱着什么东西,他的脸隐没在黑色中,可从双脚站立的方向可以辨认,他正面朝醉仙楼,更确切些,刚好面朝着初新。 “你也会唱这童谣?”初新索性大大方方地将半个身子都露在窗外面,问那灰袍人。 “这可不是什么童谣,”灰袍人的衣角微摆,他的声音也缥缈得像洛河四月的风,“这是杀人的暗语。” 灰袍人怀中的东西猛地飞来,初新想躲,却发现自己已进退两难,只能伸手去接。他暗叹不妙,自己从狭小的窗户中探出上半身的举动并不明智,可接住却发现那只是一个布包裹,什么危险似乎都没有。包裹中有一团软绵绵的东西,初新再去看灰袍人时,街道上只剩下了两个醉汉。 他把包裹放到桌面上,露白问:“这是什么?”他只能摇摇头,因为他不知道这是什么。 哭声,沉闷的哭声响起。 初新惊诧之中打开了严实的包裹,里面是一个婴孩和一卷纸。 “呀,是个孩子,”露白皱起眉,“看起来不过半年大。” “这可不是孩子,是块烫手的山芋。”初新摇了摇那张纸,无奈地说道,“这大概就是他们派给我的任务。” 纸上只写了十六个字:今夜婴童,明朝天子,劝君善待,毋使遭灾。 露白接过纸张,默念了几遍,看看初新,又看看哭泣的婴孩,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她到底是个女人,女人天生具有母性,尤其因为前半生孤苦,露白很喜欢小孩子,越小的便越喜欢。她把婴童抱在怀里,一边轻晃,一边哼唱着曲调,唱的竟还是那首关于兔子的童谣。 初新实在不想再听见那首童谣了,可他克制住了喝止露白的念头,他想着,或许露白只会这么一首童谣。虽然根据灰袍人的说辞,这已不能算是童谣了。 十六个字他很快就倒背如流,可他不明白,这个孩子为什么是“明朝天子”。 他只感觉麻烦在接近。 一个接一个的麻烦。 醉仙楼的歌舞忽然失色,所有酒客不再醉醺醺,他们的眼睛在初新看来都变得凶残贪婪,这地方已不知不觉成了修罗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危险的重遇 宇文泰立在一家酒馆门口很久,却没有走进去。 柜台处的敏确实很美,很好看,可宇文泰的目光并没有落在敏的身上,而是瞧着一个油光满面的人。 那个人正啃着鸡骨头,鼻梁很塌。 一根鸡骨头已经连半片肉也找不到,可啃鸡骨头的人依然满脸的享受,如品珍馐。鸡骨头上发亮的,更多的是他的口水。 宇文泰认识他。 曾经在一家酒馆现身的三名商代遗民中,塌鼻梁是武功最高者,即使他装作傻乎乎的模样。 宇文泰隐约感觉到,洛阳的商朝遗民或许也有想得通的,看得更远的人,他们早已不死守祖先的遗训,开始向世俗妥协,干起了杀手之类的勾当。 盘庚如此,商汤如此,这个塌鼻梁也不例外。 宇文泰朝塌鼻梁走去,塌鼻梁继续舔他的鸡骨头,仿佛不认识宇文泰,仿佛世界上除了他手中的鸡骨头已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挂怀。 “你好。”宇文泰问了声好。 塌鼻梁点了点头,眼睛又下意识地聚在了一块儿,像极了生而低能的模样。 宇文泰哑然失笑。他们上次见面时还势同水火,剑拔弩张,此刻却好像从未谋面。他摇了摇头,准备进一家酒馆。 他突然感觉到身后有凌厉的剑气袭来。 当他挥剑抵挡时,却发现剑气发自一件小小的物什。 一根光不溜秋的鸡骨头。 塌鼻梁用两根手指简简单单地捏着鸡骨头,却将宇文泰震得退了几步。 “你要杀我?”宇文泰原本半只脚已将踏入一家酒馆,他显然对塌鼻梁的偷袭行为很不满。 “不杀。”塌鼻梁又开始舔鸡骨头。 宇文泰瞥了眼剑鞘上沾到的口水,有些恶心:“那为何出手?” “今晚进这家酒馆的人,都得死。”塌鼻梁笑了,露出了两排黄牙。 “那你为什么不杀里头的人?”宇文泰也觉得好笑,指了指满酒馆的客人。 “他们在我来之前就已经在里面了。” “也就是说,你是专门来杀之后进酒馆的人的?”宇文泰百思不得解,天下根本没有这样的道理,可塌鼻梁偏偏在点头。 “你喜欢啃骨头?”宇文泰站在一家酒馆门口丈余处,有些进退维谷,只能随意地说几句话。 说话不仅能让对手松懈,更能让自己松弛。 松弛下来对于剑客而言有重要的意义。 “喜欢。”塌鼻梁看宇文泰的方式,就好像在盯着一块骨头,一块鲜脆的软骨。 宇文泰受不了这样的眼神,只能继续问:“什么样的骨头?” 他或许不该这么问的,可情急之中只能想到这样的问法。 “鸡骨头,猪骨头,羊骨头,牛骨头。”塌鼻梁的眼睛又向中间聚拢。他似乎一思考就会变成如此怪诞的模样。 宇文泰在听。听的时候也在寻找塌鼻梁的破绽,寻找进攻或逃跑的机会。 他明明看到了许多破绽,可他的直觉告诉他,他根本打不了,也跑不了。 塌鼻梁好像瞧明白了这一点,补了一句:“还有人骨头。” 宇文泰的指尖冰凉。他的背上还留有剑痕,肺腑仍有内伤,塌鼻梁的武功底细他还没有摸清楚,未知让人恐惧,让人生发各种不安的揣测。 宇文泰开始下意识缓缓后退,然而塌鼻梁并没有动。他在啃鸡骨头,鸡骨头的滋味确乎是比人骨头好,塌鼻梁的陶醉表情宣示着这一点。 有个酒客踏进了一家酒馆的店门。 宇文泰就瞧着他安然无恙地进了酒馆,塌鼻梁没有任何要伤他的意思。 “你不杀他?”宇文泰禁不住问。 “我为什么要杀他?”塌鼻梁乐了。 “那你为什么要杀我?”宇文泰怒了。他忽然明白,世界上有很多人根本无法理论,可当他问出这句话时,他便又落入了与人争辩的泥潭中。 “因为你有剑,我害怕。”塌鼻梁两根手指捻着鸡骨头,用鸡骨头指了指宇文泰的剑。 剑长三尺七寸,精钢铸造,好剑。 “那我就解下我的剑。”宇文泰朗声道。 说完他就后悔了。他持剑尚无必胜把握,更何况弃剑。塌鼻梁明明是在诱他放下利刃,他又怎可轻易听之任之? “好,那你解下你的剑。”塌鼻梁咧开嘴笑道。他笑起来总是露出八颗黄牙。 宇文泰的手握紧。 剑客失去剑,就像壮士断臂,毒蛇啮齿。更何况他面对的是可能比毒蛇更恐怖的对手。 “他让你解剑,你就解吧。” 敏不知何时已站在门口。 塌鼻梁愣住了,仿佛看见了一块世界上最美味的软骨。宇文泰只望了敏一眼,就把剑解下,放在了地上。 他只用一眼就似乎了解了敏的所有想法,流星飒沓般大步朝酒馆内走去。 塌鼻梁依旧啃着骨头,可那块鸡骨头却不再香了,失去了吸引力,他的目光一直落在宇文泰的后背处。 宇文泰走进了酒馆,塌鼻梁什么都没做。宇文泰很快就发现,敏藏在背后的那只手握着一柄剑,一旦塌鼻梁有任何动作,她就可以将剑递给宇文泰,或者自己出手抵挡塌鼻梁的攻势。 可让宇文泰更觉得胆寒的是立在原地的塌鼻梁:他是否已发现敏的小心思?为什么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要针对自己? 宇文泰忽然感受到,有柄利剑悬于自己头顶,自己却浑然不觉。 这一切好像都和千金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敏向宇文泰使了个颜色,宇文泰便落座,倒上了一杯酒,仰头饮尽,聊以镇定。 “他人呢?”宇文泰问的自然是初新。 “不知道。”敏说的是实话。 “我有事要找他帮忙。” “又要在我店里闹出人命来?”敏一句话讥得宇文泰闭上了嘴。 可能刚刚她还在帮你解围,眨眼间旧账就又会被翻起,好是好,坏是坏,没人分得比敏这样的女人更清楚。 宇文泰只能一小口一小口地喝酒,等待初新露面。他不敢喝得太快,他怕等自己清醒后,脑袋已和身体分了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一六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初新站起来的动作不仅迅捷,而且不慌不忙,就好像在他脖子边上的金丝剑绝不会再刺来一样。 金丝剑果然已不动了。 它动时有多快,停下就有多快。 灵隽的眼中满是惊讶。过了很久,他才开口道:“换作平时,这一剑本该割开你的喉咙。” 初新笑道:“换作平时,我还会多用几分力气逃命。” 露白看不懂:明明咫尺距离,初新的喉咙为何会安然无恙? 直到她发现灵隽的双腿已经动弹不得。 千钧一发之际,初新在钻胯时竟封住了灵隽的穴道。 “时间仓促,只来得及点你两处要穴,”初新松了松手腕,“不过两处已足够了。” “可那毕竟只是腿上的穴道,我的剑还在我的手中。”灵隽冷冷道。 “的确,金丝剑刚柔并济,你的剑法又快如游龙闪电,光封住你腿上的穴道还不够。”初新承认这一点。 “那为什么……” “为什么你还是伤不到我?你自己应该明白。”初新掸了掸身上的灰尘,随意地说道。 灵隽好像懂了,却又不够确定。初新竖起了三根手指:“原因有三点,首先,你的金丝剑柔软,根本不可能指望它在挥动时使出刺的剑招,一旦我算准了你的剑路够不到我的咽喉,它便绝对碰不到我。” 灵隽问:“你何以算准我的剑碰不到你?” “这便是其他两点了,”初新收回了一根手指,“优秀的剑客出剑绝不会毫无保留,而是将力道压在合适的位置,不多不少,我想你肯定也一样。你的剑必定会割一处寸余大小的口子,因为这样已足够致命。” 灵隽点头:“原本是这样。” “之所以这一剑并未杀死我,只因为你之前损耗的气力已太多。” 初新指了指灵隽的右手,接着说道:“你的武功本属轻灵一路,却要拿着一柄重剑挥舞,难免会脱力,用劲的分寸感就会变差许多。” 灵隽的上半身还能动。他下意识地低头瞧了眼自己拿剑的右手,发现它仍在颤抖。在暗室中那场惊险的战斗,他和对手都抓错了武器,用金丝剑的他不得不使用一柄数十斤沉的重剑。原本同样的位置,现在的他必须用十二分的力气才能够到。 “我输了,”灵隽说道,“我的性命你随时可以取走。” 初新叹道:“现在的人似乎越来越不惜命了。” 灵隽道:“这是规矩,千金会的规矩。” 初新问道:“千金会有多少规矩?” 灵隽无奈地笑了笑:“看对谁而言。” 初新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对于赌局中拼命的人和对于赌桌旁下注的人,规矩显然在数量和内容上都相差很多。 “我击败了你,你的性命便交给我处置?”初新问道。 “是,你击败了我,我的生死由你定夺。”灵隽反转了金丝剑的剑柄,剑尖朝自己,显然是要把剑给初新,让初新用自己的爱剑执行自己的末日之刑。 初新却解开了灵隽的穴道。 “我不喜欢杀人,你走吧。” 灵隽没有半点儿吃惊的意思,这反倒让露白和初新很讶异。他说:“我曾经也见过这样放走对手的人,他们在赌局中都没有太好的下场,无一例外。” 初新反问道:“难道那些杀了对手的人都能善终?” 灵隽叹了口气,道:“起码他们不会被自己放走的人杀死。只要参与到了赌局之中,杀与被杀就绝没有停息的那刻。” 初新已不打算再听他说下去,敷衍道:“等我找到神医许伯纯,我就退出千金会,到那时我就不会有麻烦了。” “根本没有退出的办法。” “什么?”初新刚坐下,就又站了起来。 “圆桌边上的人绝不容许他们的玩物轻易离去,因为要搜罗这么样一批武林好手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不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还要耗去他们众多时间。”灵隽解释道。 “如果我硬要离开呢?”初新追问。 “他们会以各种你想不到的办法留住你。”灵隽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奇异的恐惧,联想到那具靠一柄剑维系弯曲脊柱的身躯,初新的心也忽地被悬在了半空。 “这些办法一定能留住人?”初新禁不住问。 “一定能。”灵隽回答得没有丝毫犹豫。 他自己正是被留在赌局中的人,他的答案当然是“一定能”。 “身处千金会中,能做的就是听凭他们的摆布,直到在赌局中油尽灯枯。”他补充道。 世界上是不是很多人都在某种力量的摆布中枯萎腐烂? 初新厌恶这样的力量,可这样的力量往往又是压倒性的,是让人不得不臣服的。他还有一件事没弄明白,于是他问:“你知道我们身处的是个怎样的赌吗?” 灵隽没有给他回答,本就不是什么问题都能回答的。 也许灵隽的性命连同家小都在千金会的掌握,也许他有什么足以令“湘东云中剑”身败名裂的把柄落在了千金会手中。 那初新自己呢?千金会有什么手段让他甘心低头? 他忍不住苦笑,因为此刻的他相当于已经向千金会妥协,已经陷在了泥潭之中。 有时他也会问自己,救这些毫不相干的人,放过那些罪大恶极的人究竟算不算对。可无论什么样的生命,他都怀有一份尊重和敬意。 灵隽已经走了。 他是喝完一杯酒之后再走的。 走之前,他告诉初新:“你起码还要面对三个对手。” 初新意兴索然,本不想知道他将要面对什么,可他还是问灵隽,接下来要杀这婴孩的是怎么样的人。 灵隽告诉了他三个名字,三个江湖中响当当的名字。初新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毒蝎子”杨二娘,用毒的绝顶高手。世上若是有一人能将下毒变作艺术,那么这人一定是她。 据说漠北一个村庄的地下埋着不计其数的财宝,可村庄里卧虎藏龙,寻常匪贼难以接近,中原的高手又不愿赴漠北犯险,人们就想到了杨二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一七章 断刺的毒蝎 “你笑什么?”露白没有尝试唤醒初新,她明白这么做无济于事。现在,她或许要以一己之力面对接下来的对手。 “我当然是在笑你。”杨二娘像只盯着猎物的狐狸,眉眼弯曲,泛着青光。 “我有什么好笑的?”露白倒并非不知道自己身陷窘境,只是想多说几句话拖延时间而已。 “跟错了男人的女人,总是有些滑稽的。”杨二娘指了指趴在桌上的初新,掩嘴笑道。 “他不是我男人。” 哪知杨二娘笑得更放肆:“连男人都没有的女人更可悲,我都有些心疼你了。” “难道你有?”露白开始将战火引至杨二娘身上,关于论辩吵架,女人似乎天生就擅长。 杨二娘短暂一怔,立刻回答:“我当然有。” “你这样的毒蝎子也有姘头?笑死人了。”露白故意说得很响,巴不得醉仙楼里的客人都听到。一个女人有“毒蝎子”这样的外号可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杨二娘的脸已憋得通红,可她的年岁毕竟较长,很快就寻到了反击的办法。 “你不想知道他中了什么毒?” 露白漫不经心地答:“不想。” 杨二娘吃了个哑巴亏,可她仍有后招:“你这张俏脸也不想要了?” “你不敢动我。” “我不敢动你?”杨二娘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说完的一刻,她就出手了,五根手指戳向露白,她的指尖甚至都显出了灰青的颜色。 露白没有躲闪,而是迅速说了句“青木楼”,杨二娘的手指便怎么也动弹不了了。 “你是青木楼的人?”杨二娘收回了手,显然“青木楼”三个字中藏有奇妙的,值得敬畏的力量。 “你应该知道,青木楼和你所在的血衣楼于这场赌局中联手了。”露白敲击着桌面,低头瞧了眼怀中的婴孩。 “所以,你也是来杀这孩子的?”杨二娘满腹狐疑地坐回到位置上,因为露白看起来根本不像个杀手。 “我家主人自然比血衣楼主更有远见,这孩子不但不能杀,还得供起来,好生保护。”露白煞有介事地说道。 “为什么?” “我问你,你们为什么要杀他?” 杨二娘就老老实实地说道:“因为他对整个赌局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什么他会有这么大的影响?他不过是个孩子。”露白又问。 杨二娘说不出了。她只知道这么多。在千金会赌局中的人向来知道得不多。 露白自问自答道:“只因他有皇族的血脉,他有资格成为天子。” 杨二娘冷笑,诘难道:“当今天子刚刚即位,怎么会再让一个小孩子登基?又不是过家家。” “问题就在于那刚刚即位的天子,”露白压低了声音,主动凑近,几乎用鼻子抵住杨二娘的鼻子,“那天子并不是天子。” “什么意思?” “你见过历朝历代哪个女人成为天子吗?” 杨二娘还真没见过,她连听说都不曾听说过。 天子,天子,那必然是天的儿子,怎可以是女人? 杨二娘吸了一口气,她忽然意识到了这个婴孩的价值。倘若皇位的继承人是女的,胡太后势必要寻一男童来替代。 露白适时地问道:“你说,这孩子杀不杀得?” 杨二娘是个聪明人,她知道古时候有个枭雄叫曹操,挟天子而令诸侯,于是她说出了一番聪明的言语:“杀不得,留着比杀了更有用。” 露白的逻辑圆满了:“所以,你不仅不能杀他,还得和我们一起保护他。”望着杨二娘信服的眼神,她暂时松了口气。她希望杨二娘蠢一些,愣一些,帮她抵挡住接下来的强敌。毕竟任何人要想不被杨二娘毒倒,还是很有难度的。 可她还是低估了自己的族类。 女人要想骗女人,简直比男人骗女人,女人骗男人难太多了。 那只不过因为女人了解女人,杨二娘的岁数又比露白大了一轮。 杨二娘的手已掐住露白的脖子:“你真当老娘好骗呐。”如果她真的这么容易就被唬住,她也就不会被江湖同仁称作“毒蝎子”了。 露白的咽喉冰冷,杨二娘的指甲仿佛铁铸,她虽然看不到,却能想象得出那些青黑的手指。这样阴毒的指法不知是杨二娘吃掉第几只毒蜘蛛后练成的。 指甲里会不会有毒? 想到这里,一阵昏厥感袭来。有没有毒好像都不怎么重要了。 死人又何必在乎身上有没有毒呢? 露白还想说些什么,她的嘴仍努力开合着。 忽然,一双手如闪电一般封住了杨二娘的六处穴道。杨二娘手上的力道顿时松懈了,露白得以喘息。 她早该想到,初新不会轻易被毒倒,可她还是想不通原因,也有些生气:要是他出手再快些,自己也不至于被掐住脖子难受这么久。 杨二娘尚能说话。她说了句很笨的话:“你本该睡上三天三夜的。” 初新笑了:“一个酒鬼的鼻子总是很灵的,我虽不知你用什么手法在我酒杯中下了毒,却还分辨得出这杯酒已和其他酒不太一样了。” 杨二娘不信:“那药无色无味,你又怎能闻出来?” 初新又笑了:“这就好像老厨师拿捏火候,老木工砍树,虽然板式都是同一个板式,感觉上却是天差地别。” 杨二娘仍是不信。 初新没有再解释。这本就不是通过解释能解释的道理。 “长夜漫漫,不妨我们一块儿坐这儿,等另外的刺客来。” 杨二娘没有选择,她除了嘴巴眼睛之外,根本没有能动的部位。露白狠狠地将她按回座位。杨二娘感觉自己的尾椎骨都快断了,下手真狠,连初新瞧见都皱了皱眉。不过,他更关心的不是杨二娘的屁股。 “什么是青木楼,什么又是血衣楼?” 这两座楼和千金会有怎样的联系,和神秘老人所在的三间大屋又有什么渊源?他没有急着问出口,问得太多或许会适得其反。 “青衣楼和血衣楼都是千金会十二楼的其中一座。”露白解释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一八章 破碎的傲慢 王十曾经只用一刀就将一头牛劈成了四瓣,如同砍瓜切菜般稀松平常,观者都惊叹不已,因为砍一刀往往只能把一头牛分成两半。 王十和人对决时,往往一刀挥过,他的对手还能再活片刻时间。 不是因为王十没有砍到,而是因为他的刀速度太快,空蒙蒙的一刀挥来,对手的脑袋虽然还在脖子上,血管经络却全都断了。 很多人说王十的刀是一柄“妖刀”,这把刀仿佛被地下的魔鬼诅咒,通体漆黑,虽然有不少缺口,杀人时却仍锋利得像新刃。 没人知道那些缺口是如何来的,人们只断定,寻常的刀剑根本无法在“妖刀”上砍出缺口来,有的传言甚至指出,那些缺口是锻造师故意而为之,至于原因,又不甚详细。 世人只知道王十的刀很快,王十的性子很怪。 醉仙楼的红烛仍摇曳,可烛台上的蜡油已经流得快溢出来,也许离天明不远了。 天亮以后,这孩子会不会安全些?会不会不再有那么多人想要他的性命?生命如此脆弱,他又是如此无辜。 初新站了起来,面朝王十。王十同样面对着他。 王十的刀没有刀鞘,不那么细,也不算太长。 剑是百兵之君,刀却是百兵之胆,讲究以力破巧。 大巧便是拙,便是不工,便是返璞归真的以势取胜。 “你的刀很特别。”初新说的是实话,他从没见过颜色深黑的刀,也从没有见过刀刃上满是缺口的刀。 “你的剑也不普通。”王十说的也是实话,青铜剑在那个时代早已不是剑客的标配。 “这样的刀能杀人吗?” “我敢保证,我的刀杀起人来,绝对比你的剑利落痛快。” 初新没有否认这一点,因为他从没有杀过人。 “如果杀的是高手,那倒是教人佩服,可若是杀孩子,这刀倒还不如拿去做菜。”说着说着,初新居然拔出了身后的菜刀放在桌上。他这番话明显是在讥嘲王十,他知道王十性子傲,说不定言语相激后能让王十打消杀婴童的打算。 王十脸上似有痛苦之色,可他的眼睛还是很凌厉,和他的词锋一样凌厉:“如果杀了你,自然没有人敢再笑话我的刀。” 他说的是真话。无论谁有“妖刀”这样的外号,都不必说假话。 “杀了我不要紧,若是杀了这孩子,恐怕你自己也会笑话你自己。”初新说的当然也是真话,无论什么样的人,只要有些许的廉耻心,就不该做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 “你根本不懂。”王十冷冷地回了一句。 初新笑了笑:“我知道,你这样的人本就不奢望别人懂你。” 王十低下了头。过了一阵,他才又把头抬起,说道:“如果你的老婆孩子性命都握在别人手上,你还能不能违逆他们的命令?” 初新愕然,哄孩子的露白也停下来望着王十。 他是个腰背笔挺的汉子,此刻却显得极度疲惫,也许是受不了这样被人牵制的生活,也许是负担不起杀无辜幼童的罪孽。 “或许……”初新本想说“或许可以试着去对抗千金会”,话到嘴边还是咽下去了。 王十说到底不过是个江湖人,千金会却是由各地富豪与朝中权贵为首的庞大组织,纵使一个人武功再高,本事再好,他又怎能与这种力量对抗呢? “你们就没有想过和他们对抗吗?”露白还是没有忍住。 王十不作声,作声的是杨二娘:“根本没有反抗的资本,千金会十二楼名下不仅有巨额资产,还有数不胜数的高手,就连各楼的楼主,二十年前或许也曾是称霸一方的武林雄主。” “没有人试过吗?”初新忽然开口。 杨二娘摇了摇头,沉默的王十却说道:“有人试过,可他没有成功。” “他最后怎样?” 王十又变得沉默了。 不必说,反抗者最后的下场一定很凄惨。 “所以,你非要杀这孩子不可?”初新叹了口气。 “非杀不可。”王十的手握住了他的刀柄。他的手瘦削苍白,他的刀却是漆黑的,漆黑如黎明前的长夜。 黎明前的夜总是至黑至暗。 “我不能让你杀他。”初新也握住了他的剑,徐徐站起,走到王十跟前。他没有多说什么,因为他明白此战不可避免,不管他怎样劝阻都没有用。 力量最可怕的地方不在于使人臣服,而在于使人习惯。 一家酒馆即将打烊。 宇文泰并没有等到想等的人,酒馆门口也并没有因为酒客出入而发生命案。他的剑就四平八稳地摆在门槛一侧,无人偷拿,他的酒已不再温热,而变得和春夏之交的夜晚一样微凉。 酒客都散了,像北归的候鸟群。 “这么晚,还不走?”敏低头瞅着账本,话却是在对宇文泰说。 “嗯,我要等他来,越快越好。”宇文泰话是在对敏说,目光却一直落在门外。 门口的塌鼻梁应该还没走,他虽然见不到塌鼻梁,却有这种感觉。 他的感觉一向很准。 所以他不走不仅是因为初新没来,更因为他在等塌鼻梁离开。 现在酒馆即将打烊,他只能向敏讨要一间空房住下,可不巧的是,有位白衣少年也在这个节点进店,同样要一间空房。 剩下的空房当然只有初新住的那一间。 敏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位白衣少年,尤其他腰间的长剑,莫名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 宇文泰倒是不这么觉得,他只惊讶于少年不用解剑就走进了酒馆。他朝自己的剑看去,剑就在三丈远的地方,几步路就到了,可他却不敢上前拾起。 一旦他弯腰,一旦塌鼻梁还在,他的性命就悬于一线了。他向来是个心思缜密的人,这种风险是绝不愿意冒的。 “只有一间房。”敏已强调了第三遍。 “我可以付你十倍的价钱。”白衣少年忽然抬高了声音,他与宇文泰年纪相仿,却浑身都是傲气,同寡言少语、内敛深沉的宇文泰恰好是两个极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一九章 后退的妖刀 有些人天生不擅长说谎。一说谎,他们的脸就会红,心就跳得厉害。 这样反而容易被人戳穿。 所以他们干脆不说谎,越不说谎,人就越骄傲,甚至近于古板。 白衣少年很少说假话,他连出剑时都很少用虚招,只有对于他的出身偶尔会遮遮掩掩。 他的出身并不好,穷得要死。他听说剑客受人尊重,于是便去学剑。 他拜的师父是个正宗的骗子。 这年头就是这样,有多少钱,就只能买多少价值的货。 他的师父只会一招——刺。连拔剑都不太利索。少年便认真地学了刺,学得有板有眼,很快就超过了他那招摇撞骗的师父。 靠着这简单的剑招,他已战胜了许多知名的剑客。 他忽然明白,简单的招式练到极致,或许胜过万千复杂的变化。 直到他在一家酒馆输给那名佩青铜剑的剑客。 从剑刺出到他落败,不过一招。 平平无奇却巧夺天工的一招。 他成名的梦忽然在那一刻破碎了,变得遥不可及,散落成天上的星河。 究竟差在哪里?是年纪,是经验,还是一把名贵的剑? 他在城郊老张开的酒馆里喝了好多天的烈酒,发现自己身上的钱已经用完了。 江湖侠客永远有这样的烦恼。 浪游四海时,他们只有三种来钱的途径。替金主杀人就是其中一种。 他这次住在一家酒馆,就是来杀人挣钱的。谁知客房已满,他居然要和一个男人同住一屋。 他当然不肯,可酒馆主人把话说到那个地步,他好像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他想象中浪迹江湖的剑客总有不错的桃花运,遇到的男人都是俊俏女子改扮的。可他偏偏从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他边躺着边想:那个佩青铜剑的人是不是总有桃花傍身呢? 他还年轻,他不知道,所有人的运气加起来总是差不多的,生活最后总是趋于平淡,不再刺激。 他动了动身子,床实在太小,两个二十岁的年轻男人挤不下。 他背后的人似乎坐了起来,很快就躺在了地上。他心中暗想:这样也好。 可偏偏那人并不打算乖乖睡觉,开始和自己扯闲篇。当问到自己的剑由谁铸成时,少年沉默了。 他现在的剑根本不是卞大师的杰作,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剑是否由卞大师铸成。 他的剑是一个老人赠予他的。 这柄剑做工华美,剑刃锋锐,比他原来那把剑要好得多,拿出去一定特别气派。 他喜欢气派,喜欢别人以为他是个有钱人。 试问哪个平头百姓不喜欢呢? 可他又是如此敏感,不善撒谎,只能睁开他的眼睛,盯住了宇文泰的眼睛,警告宇文泰不要再问下去。 他当然不知道宇文泰叫宇文泰,更不可能知道宇文泰在几十年后会取得怎样的成就与地位。 如果宇文泰如此轻易就被吓住,他也就不是宇文泰了。 “你拿着的剑不是你自己的。”宇文泰说。 少年沉默。他不知该怎么对质。 “就在昨晚,这把剑曾在我的背上留下过伤口,我当然认得它。”宇文泰说。 少年很倔,他绝不肯说“有人给了我这把剑”,但他又不屑于说假话,所以他又沉默了。 “你绝对配不上这把剑,因为这把剑原来的主人比你优秀得多。”宇文泰说。 少年的拳头握紧。他竭力克制着自己的愤怒。他不知道剑的原主人是谁,可在他眼中,世界上最优秀的剑客就是他自己。 他们几乎同时拔剑。 剑几乎同时刺到对方面前。 少年的剑像迅捷的闪电,宇文泰的剑却似黑夜般深邃。 剑客的语言纯粹,想法默契而简单。 “这把剑是怎么来的?” “谁问,谁死。” 宇文泰当然不怕死,少年也绝不情愿说。 他们的剑同样快,谁也说服不了谁。 武力作为说服的资本,本就欠缺了些东西,圣贤说“威武不能屈”,只是教导那些怯懦之辈的。 王十绝不是胆小鬼,他握住他的刀时,初新就感觉到了。 黑袍刀客握刀时的气势惊人,和王十比起来不过是莽夫砍柴。 王十的手像在抚摸情人的脸庞,贴合所有刀鞘的纹路。拔刀和拔剑虽有区别,却仍是大同小异,所以初新看得出匠人和大师的差距。 “妖刀”王十握住那柄无鞘的黑刀,他整个人就变了,变得说不出的可怖。 初新的手虽然也在剑柄处,可他明白,当自己拔剑时,王十的刀一定已架在自己的脖子旁,甚至可能已经割断了自己的喉管。 他有些害怕了。 面对强敌会害怕是他的弱点。每当这时,他就会想起躲在树后的那个小男孩,像梦魇一样缠绕,惩罚和折磨着他。 越是害怕就越是犹豫,犹豫会放慢拔剑的速度。这是个恶性循环。 王十随时都可能拔刀,而他却还没有准备好。 他岂非已输了? 王十绝不可能错过这种机会,数十年的历练让他的刀产生了野狼般的嗅觉,能嗅到鲜血的味道。 他的人就是他的刀,他的刀就是他的人。 他的刀在移动,动得很快很自然,就好像他的刀存在意志,根本不用凭借外物的帮助。 如出笼的猛虎,那柄黑刀在向猎物靠近。 令王十感到惊异的是,他的猎物也在向他接近。 千钧一发之际,初新竟然向前跨了一步,他放在剑柄处的右手朝王十的手腕抓去。 一股巨大的阻力升腾,王十的手腕竟被硬生生地扣住了,“妖刀”吐出了蛇信子,却又被捏住了七寸。 王十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 初新的冷汗也在往外冒。 这一招太过凶险,是他情急之下想出的路数,如果他的动作稍稍慢了一些,胳膊或许就会被卸下来。连观战的露白和杨二娘也倒吸了一口凉气。 杨二娘的手脚不能动,嘴却不肯闲着,她问露白:“你见过这样的招式吗?” 露白摇摇头,她当然没有见过,这种招式或许从古至今都没有人见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二零章 代罪的羔羊 来醉仙楼不喝酒的,往往没多少。寻欢作乐的地方若是没有酒,就像做饭不放盐一样无趣。 可要杀人的人却不能喝酒。 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使人的反应迟钝。一个人若是喝得醉醺醺的,又如何杀别人呢? 所以杀手只喝白水,越淡越好。 初新手中这杯水极淡,常年饮这种水的人,舌头一定很灵敏。 初新的手还扣在蓝衫客的脉门处,蓝衫客却毫无闪躲退却的意思,他的胆像是铁铸的。 初新问:“我已经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你看起来却好像并不慌忙?” 蓝衫客回答:“我不必。” 初新愣了一下,又问道:“你是‘蜂后’?” 蓝衫客看了他一眼,微笑道:“你猜。” 初新说不出话来了,他此刻也无法确定蓝衫客是否就是“蜂后”。蓝衫客似乎看穿了初新的想法,继续笑着说道:“或许你自己也无法肯定这一猜测,只要我不承认,你除了这杯水以外,没有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 初新无言以对。他想了很久,忽然说道:“我可以等,等你出手,等你自己暴露自己的身份。” 蓝衫客继续喝着他的白水,淡淡道:“祝你好运。” 话仍没说完,蓝衫客的长衫中仿佛有银针射出,逼得初新松开了右手。 松开的一瞬,身后又有风声。 “妖刀”王十居然于此刻横刀于初新身后。 腹背受敌,无处可避。 蓝衫客的银针又发。 初新却像地鼠般突然向下坠去。 银针没入王十的身体,“妖刀”静止。 初新拔剑。 没有人能形容他拔剑的速度。 他的人是向下坠的,剑却是上扬的。 蓝衫客的右手落在了地上。 这是他发针的手,是毒蜂的刺。 惨呼之中,蓝衫客飞身跃出醉仙楼。 王十跪在地上,喘息着。 他满是缺口的刀,此刻用以支撑他受伤的身躯。 初新撕开了王十胸口的衣服,银针周围已发黑。“蜂后”的针当然是涂毒的。 “二娘,你知道这毒该怎么解吗?”初新问道。 杨二娘只瞧了一眼:“解不了。” “或许你该说得委婉些,”初新苦笑,“或许我们试试看,总是有机会的。” 杨二娘冷哼一声,回答道:“让他徒增希望还不如令他彻底死心,在我眼里,他和尸体已没什么两样。” 王十流着汗,面色惨白,嘴艰难地弯了弯:“人总是要死的,我根本没有挂怀过。”他忽然握住了初新的手,道:“我偷袭你,这是我的报应。” 初新默然不语,他知道从背后偷袭是所有江湖人所不齿的行为,他也知道王十是个骄傲的人,不屑于做这样的事情。 他明白是王十背后的力量强迫王十不得不这样做的。 王十突然哀恸道:“我想求你一件事。” 初新猜测,王十过去或许从未求过别人,因为他求人的神情实在太硬,语气实在不够和缓。 “你说。” 王十望着自己的刀,吃力地说道:“我的夫人和女儿,请你照顾她们。” 他没有用眼睛直视初新,以示恳请,也没有流泪。 江湖人只有血,没有泪。 凌晨的醉仙楼,歌舞早已停息,蜡油滴满烛台,几个守门人意兴萧索,就连不久前发生的战斗和死去的人都无法提起他们的兴致。 对他们来说,守的不过是别人的酒楼,别人的钱财和资产,守得再好,拿的钱也同守得最不认真的那个人一样。 露白怀中的孩子在哭,幼小如他,绝不知道因为自己旁人究竟牺牲了多少,付出了多少,也不会怜悯任何死去的亡魂。 阳光还未光临洛城,这总是人们最困乏,世界最黑暗的时刻。 初新打了个哈欠,瞅着杨二娘说道:“点住穴道干坐着这么久,你难受吗?” 杨二娘点头。她的腰背快断了。 初新决定帮她解开穴道。 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却听到了四下穴道被封的响声。 他的手架在眼前,动不了。 他忽然明白了什么,问道:“你确实是千金会的人?” “是千金会名下青木楼的人。”露白的声音响起。 初新苦笑道:“青木楼和‘古树’,原本就是同一处组织?” “是的。” “你要杀这孩子,刚才为什么不动手?”初新长叹。现在无论是谁要杀他和孩子,他都无力再阻止。 “我并不想杀他,我早说过,他还有用。” 初新看不到露白脸上的表情,也听不出话语之中的歉疚。 “你或许应该想到,这孩子根本不可能是什么皇位的继承人,”初新说,“这么重要的身份,怎么会轻易托付给我们,托付给一群外人?” 他想以此阻止露白。 “就算他不是,他对我也有用处。” “什么用处?” “他能换回我的自由。” 之后,初新就不再听到露白说话了。露白走路时脚步声极轻,这意味着她的轻功很好,初新也是现在才注意到。他忽然发觉自己很可笑,明明已经被骗了好几次,却还是像飞蛾般屁颠屁颠地扑到火上。现在用一种奇怪的姿势被点住穴道,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做不了,整个人好像在大海上漂流,依靠风浪的仁慈苟命。 身旁传来杨二娘的笑声:“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古树’的女人个个都是祸水?” 初新苦笑,只有苦笑。自作多情岂非是男人的通病? 或许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用利益来衡量总是最靠谱,可以绕过情感的漩涡,避免冲动的误判。 若是“蜂后”返回来寻仇,或是杨二娘冲开了穴道找自己麻烦,那可就不妙了,初新兀自想着。 不过既然无能为力,不如就这样睡个好觉。 在睡梦中死去总比于清醒中受折磨要幸运得多。 解开他穴道的人他并不愿再见到。 让他加入千金会的老人微笑着坐到了他的对面,他身边的杨二娘已昏睡过去。 “那孩子,死了?”老人和蔼地问道。 初新摇摇头。 “那,便是被掳走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二一章 十二楼的下落 十二楼,圆桌,老人。 除了这些笼统的认识,初新没有任何其他关于千金会的线索。 他甚至连自己参与到了什么计划中去都不清楚。 他唯一记得的是那首童谣,灰袍人掷来的孩子,还有醉仙楼里漫长的一夜。 杨二娘醒了,初新才发现她似乎并没有看起来那么老。 她脸上和身上的皮肤虽有些松弛,可她的眼睛仍然明亮。 也许身在江湖的人都会显得老态,因为睡安稳觉的日子很少,整天都得提心吊胆的,越来越不像是为自己而活。 杨二娘问:“你为什么还不走?” 初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走。或许他还要等醉仙楼的主人——宋允,或许他想在杨二娘醒后再问些问题,或许他只是不忍心丢下杨二娘一人在此。 即使杨二娘之前还想对他用毒。 初新笑了笑:“我想问你一些事情。” 杨二娘摇头:“我能告诉你的,往往你随随便便就能打听到。我已不能再多说什么。” “不是关于千金会的,而是关于你的。” “我?” “你不像是个三十多岁的人,你究竟多大?” 杨二娘怔住,随即却趴在桌上嚎啕大哭。 初新也愣了,他不知该如何安慰杨二娘。他现在才隐约明白,杨二娘的年纪或许比他还小,江湖中认为她已有三十七八岁,她自己也并未否认,可能只是不愿承认自己长得显老而已。 长得显老对于女人来说,岂非比老去还要羞耻? 所以她宁可让别人以为她已经三十多岁,也绝不愿被笑话“显老”。 可如果不是生活胁迫,谁又乐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皮肤发黄松弛,谁又乐意老得比同龄人更快呢? 她一定有说不出的苦楚。 “抱歉,我不该问这样的问题的。”这是他唯一能说的话。可就连这唯一能说的话也显得苍白而无力。 血已干,泪已尽。 杨二娘没有告诉初新她的岁数,初新也不敢再问。他们终究各自要走各自的路,更深的了解反而徒增牵挂和痛苦。 人和人的关系总是奇妙。 杨二娘已走了,初新仍坐在西南角落的靠窗位置,等待宋允到来。 他从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因为等男人而耗去这么多时间。 幸好异域舞娘的舞姿足够动人,不至于让他感到无聊。初新甚至还能从这些高鼻梁、深眼窝的美艳女子举手投足间看出运剑使刀的路数。 她们会不会也来自那个叫突厥的新兴民族? 醉仙楼的侍从又嬉皮笑脸地来了。 初新见到他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就想揍他。 他也不是总假笑的。当有金主赐他赏银时,他笑得往往格外真诚。 “初少侠,我家主人今天恐怕不会来了。”他的眼睛眯成缝,露出的黄牙齿像金子。 “哦?那他什么时候会来呢?”初新似乎对这个回答并不意外了。 “明天,明天一定会来。” 明天,又是明天。 “宋老板好像总是很忙。”初新叹息道。 “初少侠愿意的话,可以在醉仙楼多玩上一天。” 初新摆了摆手,又困又乏,实在不适合吃喝玩乐。 况且,他也不太想再看见侍从如六月天般的脸。 新帝即位。 在洛城某些人眼中,这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可仍旧于民众间引发了不小的骚动。 朝堂“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举动,反倒坐实了之前的天子,如谣传说的那样,是个女婴。 一家酒馆中,不少偏激的酒客拍着桌子斥道:“这不是把我们当猴耍嘛!”他们说话的对象当然是自己的同伴。他们理所应当地获得了许多支持的言论,但所有人的声音都压低到了一个适当的位置,以免别有用心者将这些话语当作整垮他们的把柄。 底下的人因飞涨的物价和城内的骚动深受其害,云端的人们却将权力更替视作孩童的游戏。 “别处的粮草还没有运来吗?”有酒客在问。 他不光是在问他的同伴,更像是在问周围的陌生人,想瞧瞧他们是不是能够解答自己的疑惑。 “总会来的吧。”他的同伴回答。 “这毕竟是皇都啊。”另一人附和道。 “不会有什么粮食运来了。” 他们惊愕地望着说话的人。 说话者是一名白衣的少年。 这句话出口,连宇文泰都吃了一惊。 “为什么?”人们问白衣的少年。 少年很喜欢这种被人簇拥的感觉,他向望成名,向望自己一出现就能受到所有人的关注。 可他还要杀人,一个声名显赫的人。 所以他不能太过招摇。于是他只是笑了笑,又走开了。 宇文泰注视着他离去的背影,总有种难言的感觉。 他没有问出少年手中剑的来历,少年不肯说。 倔强是最利的剑刃,最坚固的盾。 宇文泰本想跟上去,却又怕稍稍走动就会错过初新。 他只能继续等。 等待最容易消磨人的意志。 初新根本没打算回一家酒馆,却直接动身去了外城的白马寺。 白马寺旧时因白马驮经而闻名,现下宝公大师的事迹已更加深入人心。 初新确信若是世上还有一人能告诉他有关千金会的点滴,那个人一定会是宝公沙门。 宝公沙门的肉瘤好像还在长大,仿佛他的眉骨处生了一个小宝公,在不断吸食身体的养料和精力。宝公沙门一坐下,那肉瘤就会颤动。 除了那颗大肉瘤之外,宝公沙门脸上还有不少小的凸块,让他变得更加狰狞可怖。 “你来了?”宝公沙门问道,他的眼睛似闭非闭,说不清他在看什么地方。 “我来了。”初新回答。 “这意味着,他已不会再来。”宝公沙门好像叹了口气,又好像没有。 “是的,他已不会再来。”初新说道。 “任何人都难免失败的。”宝公沙门说。 “是,无论怎样厉害的人,都不可避免会输的。”初新道。 “你当然不会平白无故地来找我。”宝公沙门好像事事都能未卜先知。 “是,我有事想问您。”初新并没有客套,他了解宝公沙门的神奇之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二二章 寒衣处处催刀尺 正午的太阳已经有些热了。 对于生命力旺盛的年轻人而言,太阳意味着力量和希望。 初新喜欢太阳,喜欢太阳带给人的那种感觉。 他身上虽燥,却还没渗出汗,洛阳的风从街巷中流溢出来,世界焕发光彩。 初新注视着自己的影子,影子已经缩到了他的脚底。 有光的地方就有暗影。 初新忽然在想,如果他的头上他的武功很好,所以他根本用不着雇什么护卫。 作为宋家的长男,他知书达理,爱护三个弟弟,非常受尊敬。 他的兄弟分别干着不同的行当。 二弟宋匀,喜欢研究佛理,目前在白马寺译经。 三弟宋耘,十八就从军出征,在雍凉服役,战功显赫。 四弟宋云并不怎么出息。 从小,这个弟弟就没少惹麻烦:打架,喝酒,偶尔还会见血。 后来竟然还做了杀手。 所幸的是,宋云仍有君子之风,从不撒谎,也很尊重女性。 这是少年搜集的关于被刺者宋允的信息。他笃信“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宋允的马车要拐四个弯才能到要去的地方。 高阳王府,这是宋允此行的终点。 高阳王元雍是孝文帝的弟弟,元诩即位后进位丞相,富贵冠绝一国,一顿饭就能吃掉万钱。 据说他有六千名仆人,五百名婢女,八十房妻妾。 可以说,他除了岁数,没有一样是男人不羡慕的。 可惜的是,要获得大的成就,往往要耗费几十年的时光,一蹴而就的成功要么不太牢靠,要么不值得夸耀。 元雍已经很少参政议政。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人老了,不愿意管事儿了,应该交给年轻人了”。 可嘴上这么说,谁又肯真正放下权力呢? 宋允和元雍有交情。 没人知道他们何时认识,也没人知道他们因何认识。 “有交情”的意思,有时或许只是“认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二三章 房梁下的宴会 初新很快瞧见了走在路上的宋允。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本想跳下去问问宋允,洛阳城内的突厥人究竟从何而来,宋允却已拐进了一处大院。 高阳王府。 初新听说过高阳王元雍的名头,尤其是他和河间王元琛斗富的故事。 他们是这个时代的石崇与王恺。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巨富,并不是因为这些巨富头脑如何聪明,而是由于他们刚刚踩在了时代的浪尖。 与其说他们把握了时势,不如说时势造就了他们。 元雍的屋室很大。 他喜欢“大”这个字,认为大的就是好的。 他的院子很大,他房间的窗门很大,他让人定制的家具很大。 不得不说,他的妻妾也带有一些“大”的特质。 今天他的宴会虽只请不到十人,排场却大得吓人。 为了躲避眼线,初新必须由房话,不推辞,也没有说什么感谢的话语。 有刀切的响动,大概是小高或者下人正在割牛头处的肉。 “牛排肉虽柴,可量大,管饱,宋老板看看,还中意吗?” 初新想,洛阳城中除了宋允,恐怕没有第二个“宋老板”了。 宋允果然说话了。 他一开口便是:“王爷,宋某斗胆,想要一块儿腱子肉。” 满座寂然。 初新也愣住了。 这么会做生意的人,竟然在饭桌上驳元雍的面子。不过是夹菜而已,主人给客人夹什么菜,客人就该吃什么菜,绝没有讨价还价的道理。 主人要体面,客人也该识相。 “姓宋的,腱子肉明明是我们兄弟的,何时轮得到你说话?”有个五大三粗的声音响起。 初新越来越搞不懂了。 不就是牛腱子肉吗?坐在这里的人难道会买不起一块牛腱子肉? 要知道元雍一餐饭可是能吃掉一万枚太和五铢的,其他人虽然不能与之斗富,却总也应该是出手阔绰的主,如今却为一块儿腱子肉几乎掐架。 “放肆,怎么和宋老板说话呢?”元雍喝斥。 他喝斥的语调有些奇怪,好像不是在骂那个五大三粗的声音,反而是在讥嘲宋允。 “实在抱歉,王爷,舍弟宋云就爱吃腱子肉,为兄的疼这个最小的弟弟,还望见谅。”宋允全然不顾,好像要定了这块腱子肉。 “好说好说,论资排辈,你我本该并列,这里的话事人虽然是我,做事的人却是宋老板。”元雍敲了敲桌子,显然很不满,可还是压制住了怒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二四章 明修栈道暗陈仓 宴饮结束。 初新又变换了六七种身形。他发现原本舒服的姿势在保持一段时间之后也会变得难受。或许只有不断变化,才能更好地适应。 “梁上的君子,下来吧。”元雍的声音响起。 房梁上除了初新,没有任何活物。 这话自然是说给初新听的。 “我虽在梁上,却算不得君子。”这是初新落地后说的第一句话。 元雍笑道:“肯大方承认自己不是君子的人,虽未必好,却也坏不到哪里去了。” 初新问道:“刚才为什么装作没看见我?”他并不想对元雍用敬称,因为他始终不喜欢千金会的行事风格和元雍的观念。 元雍并没有被初新的快语冒犯:“我只是说了实话而已。” 初新道:“实话?” 元雍道:“我家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大概是从别处跑来的,米仓里的粮食被偷吃了不少。” 最近,洛阳城里吃不饱饭的人相当多,人没有东西吃,自然连累了老鼠。穷人没油水可榨,老鼠自然要往有钱人家里跑。 这算是有钱为数不多的弊端之一。 初新道:“阁下的粮食若能散给穷人一些,或许那五十只猫就不用买了。” 这话的意思自然是在讥嘲元雍。 元雍对此已见怪不怪,每天不知有多少吃不饱饭的人在骂他。他淡淡道:“世间吃不饱饭的穷人成千上万,就算我把家中的米粮都拿来接济他们,也不够他们吃两顿,倒不如买五十只猫,不过是多五十张吃饭的小嘴罢了。” 初新不得不承认,元雍的话说得在理。 实用主义者的言论和做法往往很少出错。 初新望着桌上吃剩的牛羊肉,叹了口气道:“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能说出‘何不食肉糜’这般的蠢话了。” 元雍笑道:“晋惠帝是个傻子,说的话自然就是蠢话。” 初新道:“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希望王爷能懂。” 元雍的表情稍稍严肃了些:“我为官数十年,圣人说过的话,我当然懂。”他稍作停顿后,又说道:“我早说过,我要你办事时,会再找到你,没想到你竟然摸到了这里。” 初新问道:“这里也是千金会十二楼之一?” 元雍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初新不解其意。 元雍解释道:“千金会十二楼不是十二个地方,而是十二个人的权势。” 初新问:“你就是那十二个人之一?” 元雍再次点头:“我就是千金会十二楼的楼主之一。” 初新道:“这么说来,刚才的那些人全都是千金会十二楼的楼主。” 元雍淡淡道:“全都是。”他的姿态从容,好像还在欣赏初新表情的细微变化。 初新的神色不改,他知道有些人最喜欢看见别人惊讶失态的样子。尤其是元雍这样的人。 元雍察觉到了这一点,他补充道:“你当然知道,他们每个人都身负不错的武功,手下也有庞大的产业,有些甚至握有军权。” 初新知道,元雍绝没有开玩笑。他这种身份的人也不必撒谎骗人。 “所以,我奉劝你不要有同千金会作对的想法,因为那注定了你绝没有好下场。”元雍的警告很短,却很有效。 初新笑了笑:“我可不敢有这样的念头,我只不过有些饿了,想吃点东西而已。” 他竟然真的坐了下来,吃着宾客们吃剩下的残羹冷炙。 元雍的脸泛着红光,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忽然说:“天下可没有免费的饭食。” 初新正吃了满嘴,含糊地答道:“那是自然。” 元雍道:“你吃了我的肉,就要替我做一件事。” 初新的嘴没有停,他没有急着答应,他得先听完这件事是什么。 元雍继续说道:“我近来清点账目时发现,有一个西域的国家不见了。” 初新差点呛到。元雍这番前言不搭后语的话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元雍解释道:“千金会最要紧的营生还是赌,赌不分大小,我们都欢迎。最近有个国王拿他的国家作为赌资,输了,十二楼中,赢下这场赌的只有老朽的紫烟楼。” 初新好不容易咽下了口中的肉,问道:“连国家都能上赌桌赌?” 元雍笑道:“蕞尔小邦,他敢赌,我们就敢接。” 初新很好奇:“赌的是什么?” 元雍回答:“先有蛋还是先有鸡。” 后来,“先有蛋还是先有鸡”成为了哲学家们苦苦思索的问题。 初新想了想,说道:“如果硬要争的话,好像是先有蛋。” 元雍大笑道:“那国王也这么说,言之凿凿,斩钉截铁。” 初新问:“所以,他就把自己的国家赌上了?” 元雍点头。 初新苦笑:“我实在想不到他输的理由。” 元雍道:“是的,三博一的盘口,其余十一楼的楼主都压了‘先有蛋’。” 初新问:“你是如何赢的?” 元雍哈哈大笑道:“我找了一只会生小鸡的母鸡。” 初新不懂:“世上还有母鸡不会生小鸡的吗?” 元雍淡淡道:“世上有的是会下蛋的母鸡,却很难找见直接生小鸡的母鸡。” 初新忽然明白了。元雍找到的母鸡竟然直接生了一只小鸡。 小鸡不必从蛋中孵化出来,证明“没有蛋,也可以有鸡”。 元雍自然赢了。 “我倒是很想认识认识这只鸡。”初新慨叹道。 同江湖名流一样,一只直接生小鸡的母鸡也可算是一只名鸡。 “这只鸡已经死了,它生下的小鸡无一例外,都是下蛋的,”元雍接着说道,“然而它已帮助我赢下了一个国家,还有巨额的财宝。” 有一次例外便已足够。 初新问道:“后来呢?那个国王赖账了吗?” 元雍缓缓说道:“没有人能在千金会这里赖掉赌账,无论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们都能找到他,逼他付出该付出的代价。”他一边说,一边在踱步。 初新又问:“难道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国王?” 元雍摇头:“他是国王,国家虽然小,跟个部落差不多,但他的身份是确切的。每场赌局之前我们都会调查参与者的资产和底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二五章 升天的活佛 宋云的伤还没有痊愈,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四处走动。他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屁股比谁都尖。 虽然很早以前就加入了最富盛名的刺客组织,星盟,也杀了不少他觉得该杀的恶人,可他还没有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来。 他理想中的大事业,起码得让他的大哥认可才行。 他自幼就怕这位兄长,父亲去世得早,长兄宋允便扮演了这一角色,稍有忤逆,就要藤条伺候。 大哥打起他来真不含糊,好像要费十二分的劲力一般。他常常在桌底钻来钻去,他钻到哪里,宋允的藤条就能跟到哪里。 宋允教他最多的一条规矩就是不能撒谎。打得多了,他说谎时竟会哆嗦,两股战战,大概是留下了阴影。 所以宋云干脆不撒谎了。 虽然因说话太直得罪了不少人,但他的大哥似乎总有办法替他摆平。 他想不通,毕竟宋允只是个生意人而已,即使生意再好,产业再多,总难免有盲区。 奇怪的是,宋允好像真的有大本事,黑白两道都得给他面子。 五年前,宋云打伤了“西山飞龙”的儿子,因为“西山飞龙”的儿子骂了他一句“没爹生养的野种”。宋云下了毒手,打得他头破血流,可最后“西山飞龙”竟登门拜访致歉,点头哈腰的频率之快,让人以为他不是飞龙,而是点水的蜻蜓。 三年前,宋云见一富贵公子调戏民女,直接一剑将那公子的臂膀卸了下来,却不知他是北青州刺史的外甥,得罪了北青州刺史。北青州刺史遣人捉拿宋云,几乎调动了边防守军,仍是宋允写了封信摆平的。 他甚至听人说,自己的大哥曾经也是个绝顶高手,可惜十年前突然封剑归隐,做起了买卖。 他不禁替大哥感到惋惜。 宋允还不到四十岁,正常来说,恰好处在武学的巅峰期。如果大哥真如传言说的那样,是个归隐的高人,那岂不是浪费了一身的本领? 宋云曾问自己的长兄:“兄长当初为什么经商?是厌倦了恩怨纠葛吗?” 宋允笑着回答:“我根本就没练过武功。” 宋云不信,因为宋允走路时脚步声比猫还要轻,这意味着他的脚下功夫很好。 上乘的轻功必须经过刻苦的训练才能获得。 宋允只是笑笑,不多说半个字,偶尔倒是以此来鞭策宋云:“不如你自己在江湖中成名,这样一来我脸上也有光彩。” 宋云想干一番大事业。 他当然知道大事业不只杀人这么简单,可他会的好像只有杀人。 杀人很简单。拔剑,挥剑,收剑。 宋云已将这三者做得很好了。 可是他的运气似乎差了些:追踪和捉拿千面人,最大的功劳是初新的;雨夜粮仓一战虽然惊心动魄,却因他擅自作主,孤身与敏前往支援初新而没有得到天子的奖赏;前不久虽护驾有功,天子却莫名其妙地暴死,宫中发生的一切也都被掩盖。 他好像总是和成名成功有些距离。 不过讲道理,杀手还是不要成名的好。这是一种隐藏在暗处的职业,成名就意味着职业生涯的终结。 近来洛城并不太平,流言蜚语都直指胡太后,说她倒行逆施,鸩杀了天子元诩,也就是她的亲儿子。 怎样心狠的女人才能杀死自己的孩子呢? 虎毒尚不食子。 宋云接到星盟同伴的指示,他们下一个要刺杀的目标正是当朝太后。 这是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能完成这件事的人,无疑都将载入史册。 宋云本该兴奋得摩拳擦掌才对,可自从与李梧桐一战后,他好像失去了体内的一股力量。 大概在生死边缘徘徊过的人,或多或少都会对死亡心生敬畏的。 是他的勇气丧失了吗? 好像又不是。他没有丢却剑客的荣光,随时能抽刃向强者。 他只是开始怀疑每一次行动的意义。 如果星盟真的像传言中那样,是由一群武勇正义的侠士自发凝聚的力量,那刺杀指示最初的源头又是谁呢?是否只是其中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那个普普通通的人的意志像落入平静水面的石头那般,激起了一层层涟漪。 如果那个普通人的选择是错的呢? 如果那个普通人别有用心,利用了这样一股强大的力量主宰了他人的生死,星盟是否就与残狼没了区别? 宋云有些乏了。 这是一种精神上的疲惫,是信仰的危机。 铜驼大街上,忽然有人高呼:“活佛升天了!” 他喊得很突然,就站在宋云面前,边喊边往一个方向开始跑。人们开始跟着他移动,越聚越多,颇有达摩初来永宁寺时的意味。 “活佛升天?”宋云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怀着好奇跟了上去。 白马寺香客聚集,人声鼎沸。 这是个信仰佛的国度,任何关于佛的事迹都会惹人瞩目。 高台。 高台堆满了柴薪。 高台上立着一根高而粗壮的木头。 一个和尚背靠木头盘腿而坐,双眼微闭,一副冥想静修的姿态。 “今日,白马寺的活佛将于业火中升天,为众生祈福,偿还罪孽。”一个衣着华贵的胖和尚朗声道。 若干名小和尚拿着铜盆迅速穿插进人群,应和着胖和尚的呼吁:“望诸位多赐功德,赏些香油钱。” 宋云往某个小和尚的铜盆里扔了一块散银,静静地看着那位即将升天的“活佛”。和尚的本事好像总是那么大,前有达摩一苇渡江,今又有活佛火中升天。宋云听说,天竺的一位苦行僧居然将右手举起四十五年之久。 他突然感觉有人在扯他裤腿,低头一看,是个半人高的小孩子。 “大哥哥,我想看活佛。”小娃娃恳求道,手里还攥着糖人。 周围人多,容易推搡,这孩子孤身一人站在这么多大人中间到底太危险。宋云把他抱在怀中,问道:“你父母呢?” 还没等孩子回答,升天的仪式开始了。 火把由胖和尚点燃,火把又燃点了稻草,稻草继续引燃了上面的积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二六章 怪异的癖好 有些话初新不方便明说,就只能用暗示的办法传达。 就好像门外的暮色一样,偏红的黄色,能让人隐约感觉到黄昏已来临。 宋云一时半会儿好像也有些懵了。 宋云虽然听说过自己的大哥曾经是个武林高手,可绝不愿相信他做过见不得人的勾当。打从宋云记事起,宋允就一直教导他如何成为一名真正的君子。 宋云就是这么对初新说的,语气和缓,没有愠怒。 他将初新视作朋友,对于朋友的误解,他总是格外宽容。 “你听说过千金会吗?” “没有。”宋云摇头。 初新只能将他经历的关于千金会的事告诉宋云。 “就在这张桌子边上?”宋云惊讶地指了指他们落座的桌子。 “对,王十就死在这张桌子边上。”初新说道。 宋云稍作停顿,道:“你说家兄是千金会十二楼的楼主,和昨晚发生的事情有密切的关系?” “是的,这一切都是十二位楼主赌桌上的赌局。” 宋云挠了挠头:“我还是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赌这么奇怪的东西?” 初新道:“他们的做法,本就不是所有人都能懂的。或许只有当我们也拥有这么多钱时,我们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这样做。” 宋云感叹:“人若是无聊到了这个地步,还不如死了算了。” 初新并没有顺着他的话说下去,而是分析道:“他们此次的行动之所以动静比往常大,正是因为这场赌局利益攸关。” 宋云道:“何解?” 初新道:“千金会十二楼其中一位楼主是当朝宰相——元雍。” 宋云道:“高阳王?” 初新道:“正是,我猜这场赌局压的,是胡太后和尔朱荣的胜负,而元雍和胡太后是政治上的联盟,他不仅在赌局中不能输,在赌局外也不能输。” 宋云点头道:“这倒是,尔朱荣若是手握大权,必定会将北魏的旧臣撤换,改为他的心腹。” 初新笑道:“元雍这种人,根本舍不得放下手中的权力,一定会全力以赴帮助胡太后。” 对于胡太后和元雍这样的人而言,权力不单单是让人上瘾的毒药,权力已变成了空气,离开片刻就会让他们枯萎死去。 宋云叹道:“怪不得胡太后能够狠下心杀掉自己的儿子。“ 初新忽然想起那晚在北城门见到的拿着一口箱子的人。初新相信或许元诩和元诩的母亲之间达成了和解与妥协,一个放下权力,一个放下对子女的束缚。 他虽然并不赞同元诩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却也不得不承认,这或许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他决定不提起这件事,让它变成一个秘密,一个连野史都不载的秘密。 宋云忽然问:“那天在元雍家中赴宴的人,便是压太后赢的楼主?“ 初新沉吟道:“也许是的,他们册立新君的行动成功了,相当于赢下一程。” 宋云笑问:“难道是庆功宴?” 初新点头:“当然是庆功宴。” 宋云反问道:“庆功宴只吃饭?” 初新摇摇头:“我一开始也以为他们只是在吃饭,可很快我就明白,他们的一餐或许不仅是鱼肉而已。” 宋云不懂。一餐不是鱼肉,难道还是鸡鸭不成? 初新道:“鱼和牛肉都代表他们赌赢得到的东西,只不过根据这些东西不同的特征具象为了牛头肉、牛排肉和牛腱子肉而已。” 宋云失笑道:“牛肉便是牛肉,怎么还有这么多讲究?” 初新解释道:“虽然都是牛肉,牛头肉和牛排肉味道不同,牛排肉和牛腱子肉口感也有差异。” 宋云说道:“在我眼里,都是一样的。” 初新疑怪道:“为什么?” “因为我的舌头很钝,尝不出太细的味道。”宋云一边说还一边伸了伸舌头。 初新又问:“那么你的几位兄长,有没有人爱吃牛腱子肉?” 宋云摇头。他忽然又反应过来了,既然宋家四兄弟没有一个人喜欢吃牛腱子肉,大哥宋允为什么还要抢牛腱子肉呢? 初新微笑道:“看来你已看出这里头的猫腻。” 宋云点点头。 “至于牛腱子肉代表什么好处,我们不得而知,可至少我们已知道,令兄参加的这场宴会是个巧妙的分赃仪式。”初新一时也想不到比“分赃”更好的概括词。 宋云被说服了:“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千金会的事情他的确有参与。” “正是。” 天黑了,两个人脸上都像蒙上了一道阴影。 宋云忽然问:“为什么将这些告诉我?” 初新认真地回答道:“我只是觉得,你需要知道这些。” 宋云苦笑:“我虽然不太会说假话,却也还分辨得出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初新的确还有其他目的:“我想知道,令兄是否私藏了一个国王。” 宋云吃惊道:“国王?” 初新缓缓道:“这确实有些令人惊讶,却是元雍亲口告诉我的。” 世界上除了北魏和南梁外,确实还存在着众多零零散散的小国家,小国家的君主自然就是小国王。 宋云问道:“你怀疑是家兄掩盖了这位国王的行迹,将他藏了起来?” “是的,”初新顿了顿,解释道,“这虽是我的猜测,却有几分依据。” 宋云问:“什么依据?” 初新道:“元雍既然在宴会上未提及此事,就说明他重点怀疑的人就在赴宴的六个人之中。” “赴宴的是哪六个人?” “除去令兄,还有袁不褚,阴坚,阴阳道人两兄弟,以及一个被元雍称作‘小高’的人。” 宋云耸然动容道:“袁不褚可是十年前消失的那个袁不褚?” 初新点头。除了十年前消失的袁不褚,还有谁当得起“神猿”这个称号? 宋云目光闪烁,又问:“这么说来,‘秃鹰’阴坚和阴阳道人也是如假包换的?” “当然。” “噫,”他轻轻地惊叹了一声,“这么说来,他们不但没死,活得还相当不错。” 初新肯定道:“活得好极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二七章 不存在的楼层 宇文泰已在一家酒馆待了三天三夜。 第三天黄昏时,他收到了一块锦帕,上面写了一行小字:“大军已至。” 他知道,尔朱荣的甲士步兵都已赶到了洛阳。只要进攻,洛阳城破是几日之内的事情。 但是尔朱荣还欠一个由头。 一个能让他靠近权力最中央的理由。 “太后鸩杀天子”虽已传得沸沸扬扬,可说到底只是传言而已,就好像是一堆干柴,总却少了一点火星。 如果能够找到有说服力的证人证物,得到士族大户的普遍支持,尔朱荣就能如愿以偿。 可不知是由于千金会掣肘还是“鸩杀”一说本就荒诞,这样的证据还没浮出水面。 宇文泰等够了,他收到这快锦帕说明,尔朱荣本人也等够了。 或许千金会的事情可以暂且放一放,如果他能为尔朱荣寻觅到证实流言的办法,同样也是大功一件。 这样的办法并不好找,他想,尔朱荣笼络的那批江湖异人此刻肯定在洛阳内外分头行动,说不定尔朱荣本人也坐在担架上进了城。 正思索间,他瞧见一个样貌很丑陋的人走进了酒馆。 这是个没有头发的人,不知是剃度出家了还是谢。”宇文泰拱手道。 “将来若是我走投无路,前来投奔,还望你在酋帅面前替我求情。”高欢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望着宇文泰。宇文泰听罢也有些讶异,他想不到高欢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本来就是个无赖泼皮,人要活下去,要活得比别人好,总得付出点什么。”高欢笑了笑,无奈地说道。 宇文泰第一次见到了这个中年人的另一面,他点点头,说道:“我答应你,如果你要投靠酋帅,我一定冒死求情。” 他停顿了片刻,又问道:“你们都是千金会的人?” 这回换高欢怔住。回过神后,高欢问道:“你是如何断定的?” 宇文泰道:“我猜的。” “你还猜到了什么?” “我猜你们一定把宝压在了酋帅身上。” 高欢缄口良久,终于叹道:“其实并非我们选择了尔朱荣,而是时势选择了尔朱荣,这一战,他无论怎样都赢了。” 高欢转身打算离开,走到半路时,忽然回头说道:“我真希望以后你我不会成为对手。” 宇文泰愣住,旋即又问道:“为什么?” 高欢苦笑道:“因为我害怕自己会输得很惨。” 深巷很暗,吞没了高欢的背影,他的话语却久久回荡于宇文泰脑海。 他不知道自己与高欢有怎样的渊源,怎样的羁绊,他只是偶尔有很奇怪的念头闪过。 既然上天生了高欢,又何必诞下他宇文泰? 宇文泰理清了纷乱的思绪,俯身盯着地上的阉官,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阉官哆哆嗦嗦地答道:“宗玉,宗室的宗,美玉的玉。” “名字倒是好名字,却不知你的水性有没有你的名字那么好。” 宗玉没听懂,问道:“什……什么?” 宇文泰扛起宗玉,边走边说:“洛阳已全城戒严,我们只能从河道离开。”他指了指自己,不无得意道:“我的小名之所以叫‘黑獭‘,就是因为我虽生于内陆,水性却好得惊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二八章 不完全的失败 战报连连,吴越的争斗,快要到头了。 夫差很满意,因为传来的消息都是好的,都是值得庆祝的,而他此时也正倚在馆娃宫的窗台,看着西施,作为对自己的奖赏。 他看得入了神。 他想起西施刚刚来的那天,生涩、胆怯,与现在尊贵大方的样子完全不同。 他又想起勾践来了,那是个可悲的人。他实在觉得勾践可悲,因为勾践好歹是个堂堂诸侯,却给他喂马,给他当垫脚石,甚至给他尝粪。 他想起勾践那副虔诚的样子就好笑,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快意的“哼”,哪怕现在勾践正在前线与他的士兵对垒,他依然觉得勾践可悲。 难道不是吗?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他根本就不需要在前线指挥,越军就已经节节败退,有些差距就是天生摆在那里,无法缩短。 勾践赖以自豪的越国甲士呢?连影子都看不见,估计已经被吓得不敢出现了。 夫差的嘴弯成了一道愉快的弧度。 对了,还有那个范蠡,刚刚来到吴国为奴时,还是少年英俊,意气风发的,上一次来朝贡的时候鬓角连黑头发都看不见了。人都说两鬓白是因为相思,看不出这小子还是个情种。 夫差叹了口气,他觉得怪可惜的,这样的俊杰居然死心塌地地跟着勾践。听说越国还有个叫文种的,也是个人才,不过岁数大了点,估计也像伍子胥一样话多,灭了越国之后就不予重用了。 想到伍子胥,夫差心里空落落的,这老家伙死了快十年了,现在越想越觉得他不是会谋反的那种人。 他摇了摇头,停止任何可能的自责发端:作为王,是不容许也不会有错误的。 “大王,你在想什么?”西施穿着木屐,一步一步地走过来。她腰间总是系着一串铃铛,走起路来就叮叮当当的。 夫差挺直了身子:“没什么。” 他又打量了一遍自己的美人,西施突然笑了:“今天的你为什么这么怪?” 夫差本来想告诉她胜利的消息,但却忍住了,因为越国毕竟是她的家乡。他甚至发现,在西施来了之后,他对于越国每年的朝贡要求越来越低,他偶尔做的梦里,是他和西施在越国的土地上耕织。 不过这些他都没有说,作为王,是要冷血的,是注定与凡俗不同的。所以他转过身,望向南边的密林,淡淡地说:“今天的你很好看。” 他感受得到背后西施的呼吸,交织着古越土地上所有的春风和兰香,拂过他的脖颈。夫差已醉了,他的目光飘向南方,仿佛已看到吴军将士踏上越人的土地。他并不满足于此,他还想要强大的齐楚俯首称臣,甚至让西方版图辽阔的晋和神秘的秦都承认他诸侯霸主的地位。 但他收回目光后看到的东西,却让他的瞳孔急剧地收缩了起来。 越甲,不止一件的越甲,正在密林中穿行。 只有越人才用那种用藤曼编织油水泡成的野蛮的盔甲,那种墨绿色是夫差一生的梦魇。 他的父亲曾和勾践交战,勾践先派出了三行甲士。 这三行甲士不是用来作战的,而是用来自杀的。勾践一声令下,他们就齐刷刷地自刎而死。那场战斗吴军胆魄俱亡,而他的父亲也兵败身死。 夫差那时还是一个少年,侥幸逃出生天,救他的是伍子胥。 而那三行甲士穿着的,正是那墨绿色的藤甲。 现在这种墨绿色的藤甲正一件接一件地出现,每次出现时的位置都基本固定,可见这是一支精心选拔过的军队,每个人的高度都相仿,走路的姿势也类似。 夫差的脚像是生了根,耳朵和嘴巴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了。 他唯一听到的是三行甲士自刎的声音。 没有人类会发出的疼痛的呼喊,只有剑划过,血喷出的响动。 夫差突然觉得,真正可悲的,是自己;真正的王,却是勾践。因为只有真正的王,才能冷血到让自己的士兵做出这样的事情。 姑苏城下,依然鸟语花香。 吴军已经倾巢而出,都城根本没有守备,勾践不战而胜。 夫差牵着西施缓缓地走向勾践,他已经摘下了王冠,他已经披散了头发,他觉得这样可以讨好勾践。 王冠是西施帮他摘下的,头发也是西施帮他披散的。 他庆幸自己还有西施,他觉得失败好像也还能接受。 但他也逐渐惊讶地发现,与其说自己牵着西施,不如说西施牵着自己,他察觉到西施的步子,比平常要快,因为她腰间的铃铛,响得比平常要欢。 这段路太短了,转瞬之间他们已经来到了勾践面前。 夫差与勾践都互相看清楚了对方的脸,他们已经都老了。曾经的他们,脸上没有皱纹,无论是行军百里还是酣饮三日都不会有疲态,但现在的他们,一个喘着粗气,一个流着冷汗。 “夫差,”勾践调整了他的呼吸,“你可想到有今日?” 夫差伏下了身子,佯装镇定道:“想不到。” 勾践蹲了下来,想瞧见夫差的表情,但是夫差已经把头埋进了土里。 勾践叹了一口气,接着道:“你我都已经老了,念在这一点,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夫差慢慢抬头盯着勾践,想从勾践的脸上找到一丝戏谑和嘲弄。勾践的眼神平和而温暖,在其中的,是一种被苦难历练的冷静,是一种伟大的同情。夫差想不到自己会输,可更想不到勾践似乎真的想放过他。 他忽然立志,自己也可以像勾践一样,为牛为马,为奴为婢。 他甚至可以为勾践尝粪。 他可以的。 他不想东山再起了。 只要勾践让他活命,让他和西施过平凡百姓的日子。 勾践擦了擦他脸上的泥土,却扶起了西施:“不过这不取决于你我,取决于她。” 夫差已经惊喜地要跳起来了。 他与西施已有十年的感情,他爱她胜过姑苏城的所有,他相信她也是如此。夫差还是克制住了自己,他明白若是自己太过兴奋,勾践手中的剑随时都可能划过自己的后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二九章 “他的意思是,让你从枯骨中寻找线索?”敏问道。 “好像是的。”初新苦笑。 他实在不具慧根,中年僧人的意思他只能参悟至这个地步。 “人都已经烧成了灰,还能瞧出什么来呢?”敏翻着账本问。她有个习惯,思考问题时手不能闲着。据说这样可以帮助她通畅思路。 初新沉吟片刻,问道:“那活佛被烧之后,骨灰会摆在塔林吗?” 塔林是得道高僧的坟冢。 他们生前不曾积累财富,死后也不愿多占寸土。 敏答道:“如果他真是白马寺僧众,应该会葬在塔林,如果不是,大概是不会入葬的。” 她翻了几页账本,忽然觉得这回答不够好:“不对,我觉得无论他是不是白马寺的僧众,都会葬在塔林。” 初新点头道:“我也这么认为。做戏要做全套,运骨灰出寺容易被人发觉,何况宋云刚刚闹腾过,白马寺大概会将尸骸就近葬在塔林。” “可塔林这么多墓碑,你知道是哪座吗?” “新建的塔林总是不一样些的,”初新淡淡道,“恰巧我对此又有些研究。” “你好像对任何东西都有些研究。”敏瞥了初新一眼。 他正盯着王十留下的那柄黑刀锋刃上的缺口出神。 “我用这把刀在石壁上砍凿出了一条裂纹,可它却没有丝毫卷刃的迹象,”初新忽然自说自话般喃喃,“坚硬如斯,这些缺口又是从哪里来的?” 敏端详之后推测:“或许熔铸时就是这样的吧。” 初新觉得很奇怪,好好的刀为什么要铸成有缺口的残刃? “你好像不该考虑这种事情。你总该想想,一堆骨头里能挑出什么线索来。”敏提醒道。 “说的也是。”初新哑然失笑。 他心里当然有过盘算。 他听说和尚的尸身焚烧后,往往会有米粒形状的圆珠遗留,天竺人呼作“室利那”,传入中原之后,又被改为“舍利”,取“舍弃利益”的意思。 这种神奇的现象成因不明,有人说是高僧大德只吃素的缘故,也有人说是因为僧侣身上佩戴的佛珠。 无论如何,假使烧掉的确实是“活佛”的躯体,总会有舍利遗存。 白马寺,塔林。 佛塔如林。 石头堆砌的墓塔伫立,像静默的僧人。 和普通的墓地不同,初新没有感到荒凉,而是心怀崇敬。 一个人生前死后都只享用一小块方寸之地,当然值得崇敬。 白马寺的塔林是对外开放的,然而并没有什么人来。人们对于墓地总是心怀忌讳。 初新却发现,早有一人静默地站在一座墓塔前。 那墓塔是刚刚筑成的,上面的白灰还是新的。 不过初新此刻倒更关心这个站在墓塔前的女人,因为没有男人会不对婀娜的背影动心。 那背影很美,腰肢纤细得像二月的柳条,该丰腴的地方却没有半分拖沓。 男人的正事总是敌不过美的旁骛。 初新理了理额前的碎发,静悄悄地走上前去,可没走几步,他就听到了他不该听到的声音。 他听到的自然是哭声。 他最听不得女孩子哭。一个女孩轻声哭泣的时候往往最惹人怜爱,也最楚楚动人。 男人总是有些自大,自以为能医好任何女孩心头的创伤。初新很有自知之明,却还是生发了不该生发的保护欲。 他温柔地问道:“姑娘,什么人欺负你了?我来帮你教训他。” 她只是哭,不过哭的声音轻了些。 初新想,大概没有谁欺负她,而是她心爱的人离开了她。他又劝道:“负心人总是难留,该忘记的还是忘了好。” 哭泣声响了些,也许是他的猜测对了,可这也意味着事情更不好办了。 他早该明白,一个女孩子想哭的时候,是无论如何都劝不转的。 他想,也许自己可以说些事情,让她分心,让她好受些。 他走到女孩子身边,望着她有些红肿的眼睛,说:“你听说过舍利子的故事吗?” 他没等姑娘回答,就继续说道:“舍利子是佛陀的大弟子,是舍利的儿子。‘舍利’的意思是‘鹙鹭’,因为舍利子的母亲舍利有一双极美极清澈的眼睛,就像鹙鹭的眼睛一样。” 塔林静悄悄的,只有初新的说话声和姑娘轻微的啜泣。 初新停顿了片刻,道:“舍利子遗传了母亲的眼睛,不仅漂亮,还能洞悉人世间的一切苦厄。可有一天布施时,他遇到一名乞丐,不要吃也不要穿,只要舍利子的眼睛。” 女孩终于开口了:“舍利子给他了吗?” 初新微笑。因为人的脑袋总是不够聪明,一说话,往往就会忘记哭泣。他接着讲述舍利子的故事:“舍利子问乞丐,为什么执着于要自己的眼睛。乞丐回答,舍利子的眼睛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是舍利子身上最宝贵的东西。而自己已有些眼花,需要舍利子的眼睛重见光明。于是舍利子就将自己的双目挖出,送给了他。” 女孩揉了揉眼睛,道:“他为什么这么愚蠢?那双眼睛之所以明澈锐利,只因为他是舍利子。” 初新点点头,道:“可之所以他会将自己的眼睛给乞丐,也因为他是舍利子。” 这句话很难懂,女孩当然也不懂。 初新笑道:“我并不知道你来这片塔林里做什么,这里埋葬的都是高僧的佛骨舍利,或许只有像舍利子那般,把最珍爱的东西舍弃,才能将一些事情看得更透彻。” 女孩缓缓地抬起头,忽然说了一句“这里埋葬的可并不都是高僧的佛骨舍利”。 这回换初新怔住了。 “什么?” “在我们面前的这座墓塔里沉睡的,就绝不是什么高僧大德。”女孩红肿的眼睛里闪动着初新并不了解的情感。 他不明白女孩为什么不难过了,更不明白她为何会知道这座新修的墓塔中没有任何佛骨和舍利。 “你怎么知道的?”他问。 她冰冷的目光仿佛被烧灼:“被烧死升天的‘活佛’并不是什么‘活佛’,而是我的丈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三零章 翻说经文是妄言 规矩当然是聪明人想出来的。 规矩是为了帮助聪明人更好地制约他的敌人,维护聪明人建立的秩序。 周公制礼,秦设郡县,无非都是这种思想下的产物。 千金会有很多条规矩,实在是千金会中的聪明人太多,不得不以规矩来限制。 千金会中最匪夷所思的一条规定是:活人凡是想退出千金会,必须疯掉才行。 然而疯子是绝不会提出“退出”这样理智的要求的。 这是个无解的循环。 是不是很聪明?聪明得几乎有些残忍。 初新没有告诉元雍伊芬斯的事情,他总是对不信任的人有所保留,就如同他相信元雍也绝不会将真话都告诉自己。 “这也不能说,那也不能说,你还有什么能告诉我呢?”初新叹息道。 元雍命下人端来一杯酒,三碟菜,淡淡道:“我能告诉你,这场赌局事关北魏大权的走向。” “你们赌的,是胡太后和尔朱荣的胜负?” “正是。现在尔朱荣陈兵于洛阳城外,战争爆发只欠一个合理借口。” 初新道:“所以十二楼中,有五位楼主赌尔朱荣胜,而你们七位将宝压在了胡太后身上。” “并非七位,而是六位,阴阳道人两兄弟本就算同一位楼主。” 初新笑:“这两兄弟倒的确像同一个人。” 元雍淡淡道:“至于我,我想不压胡太后都不行。我本就是洛阳王室的成员,胡太后权势再大,不过一介女流,等她终老,权力终究会回归拓跋皇族,而尔朱荣却不同。” 初新点头:“他是个男人,而且有健康的儿子。” 初新没有将“健康”一词冠于尔朱荣之上,他知道尔朱荣是个双腿瘫痪的人。 元雍面色凝重:“他是匹凶残的狼。边镇多悍勇,却被他轻松镇压,洛阳城的皇族显贵自然不是他的对手,这场赌凶多吉少。” “阴坚、袁不褚、阴阳道人总该和北魏王室没有太大的关系,既然如此,为什么他们也会赌胡太后赢呢?”初新不解道。 元雍笑了笑。 只是笑了笑。 初新总是很难忘记那种讳莫如深的笑容。 醉仙楼。 虽然初新总觉得光柱中的那道人影是宋允,可他并不怕来醉仙楼喝酒。他总觉得在敌人面前脸皮还是厚一些好。 伊芬斯是醉仙楼的西域舞女之一。 “一个女孩子要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活下去,总是不太容易的。”她说。 “我明白。”初新真的理解,活着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并不是件易事。 尤其对一个王妃而言。 “可我没想到再找见他时,他已死了。”伊芬斯是个坚强的人,这次再见,她从未掉过一滴眼泪。 “你的丈夫究竟是怎样失踪的?”初新问道。 “他听说东方的魏王国是遍地黄金的。”伊芬斯说。 “黄金的魅力总是如此巨大的。”初新叹道。 “可事实并不是这样,对吗?”伊芬斯低声说。 “是的,只有少部分人家中是遍地黄金的。”多数财富往往落于少数人手中,损不足以奉有余,好像总是每个时代的铁律。 “我来到洛阳城,一开始觉得这座城市很美丽,洛阳皇宫巍峨气派,远在楚特王城之上,可很快我就改变了看法。”伊芬斯说。 “或许那时你已不再用王妃的眼光看待这一切了。”初新笑道。 “是的,后来我便成了这里的舞女。”伊芬斯同样笑了笑。苦笑。 “这并没什么可羞赧的,自食其力,不必在意他人的眼光。”初新安慰道。 “人言可畏,当我看到台下酒客交头接耳时,我总疑心他们在议论我,说我昨晚和几个男人上床,又收了多少的辛苦费。”伊芬斯说着说着,低下了头。 初新没说什么。这种情况本就没有太多安慰的办法。 以暴露的衣着吸引目光,赚取客人,早就成了有头脑的生意人在考虑的举措。 “那么,其他的姑娘呢?”初新忽然问,“她们是如何来到醉仙楼的呢?” “像她们,是宋允特意去西域买来的。”伊芬斯指着不远处的四五个女人说道。 或许是语言相通,她们休息时总凑在一块儿,不肯和其他人交流。 “我的确听说西域某些地区的女人如牛马般可以交易,一头牛能换两个女人。”初新兀自说道。 这实在是很原始很野蛮的行为。 “在缺水少粮的地方,女人确实不如牛马,可我在中原见到的女人的地位,并没有比在西域高多少。”伊芬斯的评价很中肯,初新无法反驳,因为她说的是事实。 “那些呢?”初新指了指另一撮长相颇具异域风情的女人问道。 “那些是宋允的情妇。”伊芬斯平静地说道,就像是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 初新的舌头已快掉到了地上。 他此刻才有些明白,同为宋家兄弟,宋云和宋允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或许当宋云掌握巨额的财富,手下经营庞大的产业时,他慢慢也会变成这个样子。 人本就是因环境变化而变化的。 “她们既然是宋允的情妇,为什么还需要跳舞?”初新想不通。 “因为宋允是个生意人。”伊芬斯的回答简明扼要。 生意人手里没有无法利用的东西,一块石头都能开出花来。 “你丈夫是被什么人杀的,你有头绪吗?”初新顾不上担心伊芬斯难过,还是问出了自己想问的问题。 “我不知道。”她的眼神空洞,像被掏空了魂灵。 “我想我只有再去一趟白马寺了。”初新勉强对着伊芬斯笑了笑,他想告诉伊芬斯,事情还没到太糟糕的地步。 虽然人死无法复生,伤口痊愈仍会留疤,可活着的人总该好好活下去。 黄门侍郎宗玉倒戈到尔朱荣一方,舆论已扩散至对胡太后很不利的地步,生母毒子,太后弑君,天下心狠的戏码绝对没有出其右的。胡太后依旧一言不发,连宠幸面首的雅兴也没了,她开始推敲宝公沙门给她的那句谶语:把粟与鸡呼朱朱,越想越害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三一章 月影西城又一楼 初新缓缓从黑暗中走出,来到宝公沙门面前。 宝公沙门的眼皮微微抬起,眼中并无惊讶。 “你算准了我会来?”初新问道。 “少侠了解我在想什么?”宝公沙门反问道。 “不了解,一点儿也不了解。” “那我自然也算不到你此时此刻会出现,”宝公沙门低声笑道,“上回见面,你向我询问千金会的事情,不知今日来白马寺又是为何?” 他看起来远没有那么老,如果没有那颗巨大的肉瘤,他笑起来可能也并不丑。 “那具被烧毁的尸体。” 初新本以宝公沙门会装作不知,可宝公沙门却坦白道:“看来你已经知道了。” 初新道:“我知道的不多。” “那是个可怜的人,在我们发现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宝公沙门的话被初新打断。 “你不必一句真话搭一句假话,我自然有我的判断。”初新说道。 “少侠觉得我在说谎?”宝公沙门神色不变,始终平静如水。 “我只是对任何人的任何话都保留了三分怀疑。”初新注视着宝公沙门,一字字回答道。 “能让我听听你的怀疑吗?” 宝公沙门居住的禅房布局简单,紧挨庭院,灯烛的摆设仿佛有慑人的魔力,这句简单的话语竟然让初新心生出恐惧。 宝公沙门不过是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而已。 初新咽下了一口唾沫,好让自己镇定下来:“我怀疑白马寺是千金会十二楼之一,而你便是十二楼的楼主之一。” 宝公沙门短暂一怔后,开始大笑。他的笑声干枯,就像是严冬落叶树的残枝。 他说:“你早该听说,千金会十二楼绝不是十二个地方,而是十二个人。十二位楼主所在之地便是十二楼。” 初新点头,说道:“我当然明白,对于其他楼主是如此,对于你却不同。只因你一直居住在白马寺内,无所谓地点变动。” 宝公沙门又问道:“可既然少侠知道老僧久居寺内,怎么会怀疑老僧和千金会有牵扯?” “久居寺内,不代表你无法参与千金会的赌局。”初新道。 “哦?” “你很忙,每天都忙着预言未来,忙着相人,答疑解惑,当然没有空离开白马寺,但你手下还有十二位舵主……” 宝公沙门微笑:“你是说,有十二个人在暗中替我通风报信,参与千金会的赌局?” “是的。” “你大可一直跟着我,看看是否有人会来见我,是否有关于千金会的消息传进我的耳朵。”宝公沙门拍了拍自己身旁的蒲团,示意初新坐到上面。 初新虽有些不安,却仍装着大大方方地坐在了蒲团之上,盘腿,继续说自己的推测:“我不必,因为根本不会有人来找你报信,只会有人求你预言,或者相面。” 宝公沙门眉头稍皱:“你真是个怪人。”紧接着,宝公沙门问:“既然你知道,为什么仍然怀疑我是千金会的楼主?” 初新微微转了转身子,用眼角余光注视着宝公沙门所有可能的变化。他说:“你们联络的方式正是预言和相面。” 宝公沙门没有任何动作,他的肉瘤也刚刚好挡住了他的眼睛,从初新的角度无法看见。 宝公沙门道:“此话怎讲?” 初新解释:“人都说‘宝公言难解’,其实不然,你说的很多话是通俗易懂的,你的许多预言并没有那么复杂,却常常答非所问。” “是吗?”宝公沙门双手合十,“连老僧自己都没注意到。” “答非所问的原因很简单:你在回答其他的问题。”初新说道。 宝公沙门沉默。他在静静地听。他的脸上还有一抹奇特的微笑。 “我最近在白马寺附近逛了很久,发现每天都有几个长相相似,衣着不同的人来找你,其中一个我恰巧认得。”初新仍留心着宝公沙门的表情。 宝公沙门始终没有任何表情上的细微变化。 初新只有继续说下去:“他叫高欢,原本在尔朱荣手下做事,无论他改扮成客商还是农人,习练过武功的人,脚步声总是比一般人轻快的。” “你很仔细。”宝公沙门嘴里终于吐出了几个字。 他在夸奖初新的同时,无疑也承认了一些事情。 “还有些时候,你会通过另外的途径传递你想传达的信息。”初新在蒲团上变换了自己的坐姿,说道。 “比如说?” “比如说这次你给太后的那句谶语:把粟与鸡呼朱朱。”悄无声息中,初新已将自己的正面朝向宝公沙门,以便更好地出招或拆招。 宝公沙门不动。 初新继续说道:“鸡叫声与‘朱朱’相差稍远,可‘二朱’却是‘尔朱’的谐音,这句谶语同尔朱荣有关,至于‘把粟与鸡’中的‘粟’,我想应该是你压下的筹码,‘鸡’则是托付筹码的那个人。整句话的意思根本不是北魏国势,而是‘将筹码给鸡,压在尔朱荣身上’。” “很有见地。”宝公沙门的肯定虽简短,却意义非凡。 “由于是太后与你的问答,这句话不用派人传递,自然会遍布洛阳的街巷。”初新始终没有放松警惕,他确信如果宝公沙门真的是十二楼的楼主之一,他面对的将是一位武功高深的对手。 宝公沙门仍然没有动作,他整个人似乎已睡着,若非初新清楚听见他的呼吸声,甚至会以为宝公沙门已盘坐着圆寂。 初新此刻才发觉,宝公沙门打坐时的状态到底和其他僧人不同。 他打坐时竟像施展着龟息术。 初新顿了顿,补充道:“你之所以劝太后开城投降,也许有避免战争,保全生灵的用意,可我想,更重要的目的还是让尔朱荣轻松获胜。赌局这么大,我猜测你们的赌注也绝不会小。” “你说得对,赌注确实不小。” 至此,初新已确定了很多事情。 宝公沙门忽然问道:“你为何会怀疑我?” “人说宝公沙门能知过去未来,可我从不相信这种话,一个人不可能无缘无故掌握众多信息,除非那个人手下有深广的势力。”初新淡淡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三二章 弯曲的脊背 每个人都难免要赌一些自己不擅长的东西,不可能一路顺风顺水。 有时甚至会将赌注压在虚无缥缈的凭据之上。 加入千金会本身就是个大胆的赌。 有人说在千金会里有财富,有权力,有美人,有人类渴望得到的一切。 庞故清楚,这些可能都是假的。 他背着三把剑已很久。 他的脊柱天生是有病的,不止一个人告诉他,他顶多做个普通人,学剑是妄想。 他不信。 在他七岁时,有个同他差不多高的医生途径他家,见到耷拉着脖子靠墙坐着的庞故,顿时来了兴致。 医生很兴奋,高喊道:“谁家的娃娃?” 庞故的母亲跑出门认领道:“我家的。” 医生戳了戳庞故的左半边脸,又戳了戳庞故的右半边脸,道:“也许有些唐突,我是个江湖郎中,有事没事就喜欢研究病人。你家孩子这怪病我很感兴趣,我可以免费医治他,让他能够走路。这是笔不错的买卖,虽然这之间没有买和卖。” 医生很啰嗦,庞故的母亲很没有耐心。她其实早已打算放弃这个孩子,可庞故的命似乎很硬,比她料算的多活了三四年。 庞故忽然接口道:“医生,您医。” 他凝视着医生,医生也凝视着他。他们俩年纪不同,身高却相仿,彼此眼中都有一股劲,一股不信命的劲。 庞故已经忘记了医治时究竟有多疼,这个奇怪啰嗦的郎中医术虽好,却不爱用麻沸散,直接将庞故疼晕了。 就在庞故的父母欢呼雀跃,准备庆幸家中少了一张不干活的嘴巴且能敲诈勒索这个倒霉的江湖郎中一笔时,庞故却奇迹般地苏醒过来。 他的脊背处已多了一柄剑。 “不算太完美,可你若要站起来,要走路,已没有任何问题,”矮个医生碎碎念道,“不过你如果要干重活,好像还差点意思。唔,这个毛病倒是挺棘手,得亏我手头有这把剑,这把剑剑身的形状简直是为你的脊背量身打造。” 庞故并没有听懂太多,也不知道自己背上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他只是问道:“我可以学剑吗?” 那医生的脸色很怪,不算难看,却也说不上明朗。他弯下腰悄声对庞故说道:“也许可以,你可以试试。但记住一点,千万不要拔出你背上的剑。” 直起身子后,他还意犹未尽地喃喃道:“这年头的人就是这么疯狂。你正好是第一千个病人,或许十多年以后,你我都能变成正常人。” 他说完这些话便走了。 庞故总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梦,这场梦之前,他仍所在肉身堆成的茧房之中,这场梦以后,他就变成了蝴蝶。 虽然他走路的姿势怪异,依然同普通人相差甚远。 偶尔,他还是会因此受到嘲笑。 当庞故杀了第一百二十七个人以后,他接触到了一个名为千金会的组织。 据说这个组织经常赌,在赌局中获胜的人能够获得丰厚的奖励,丰厚到支持赢家实现任何愿望。 庞故心心念念的事,就是自己的脊背能够康复。 近些年来,他也不是没有寻访过名医,可那些名医见到他背上的剑便纷纷却步,要么推辞“医术不精”,要么指责庞故的莽撞和上一个医生的不负责任,要么开出的价码是庞故根本无法接受的。 他不怪七岁时碰见的那个江湖郎中。他知道,要是没有那个江湖郎中,自己恐怕仍像烂泥一般瘫在椅子上,绝没有机会习练剑法。 他心怀希望,如果加入千金会,赢得一场大赌局,就能请来医术顶尖的医生为自己治疗。 他最想请来的便是号称“河阴华佗”的许伯纯,可惜许伯纯总是行踪不定。 许伯纯原本住在河阴,离洛阳很近,每天都被一群宦官堵在家门内,只因他们听说许伯纯能够让人的断肢重生。许伯纯搬往其他地方后,照样被不同的人堵,但凡身上有疾病或是残缺,许伯纯就是他们最后的救星。 正是托这群人的福,现如今想找到许伯纯可谓是难于登天。 庞故没想那么多。 剑客的想法从来不太复杂,复杂会减慢他们思考和出剑的速度。 他选择先加入千金会,再去考虑求医的事情。 人在年轻时的想法总是幼稚些的,经历的事不够多,看问题的方式不够精确。 庞故这样的人,不过是千金会十二楼主用来消遣的乐子而已,他们特别爱看庞故双手奋力舞剑,艰难保持平衡的模样,却绝没有看好庞故的任何表示。 可偏偏庞故身上有一股奇怪的劲,各路剑术名家在各种各样的状况下竟然都败给了他。庞故没长夜眼,却能在黑暗中抢到先手,一剑击中了潇湘剑客的要害;庞故在旁人看来瘦弱不堪,好像风一吹就会倒下,却能以力硬拼,击败海南道人。 能爬到千金会玄铁楼十二分舵主的位置,本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庞故却开心不起来。 他学剑是为了成名,入千金会是为了治好自己的脊背,两者似乎都在渐行渐远。 千金会是个隐秘的组织,一百四十四位分舵主和十二位楼主更是秘密中的秘密,这意味着他决不能声张自己的身份。 他碰见的名医越来越多,身上的银两钱帛也越来越多,可从没有哪个医生自告奋勇说“我能医好你的脊背”。 庞故已经杀了三十八位名医。 他的逻辑很简单:治不好病的医生,怎么能算作医生? 他有些厌倦了。生活好像不该是这样的。不该是每天都活在不明所以的赌局之中。 他打算告诉千金会的十二位楼主,他要退出千金会。 千金会规定,只有疯子才能退出千金会。这条无耻的规则不知已劝退了多少想退出千金会的人。 庞故无奈地笑了笑,他是个手上沾满鲜血、神经紧绷的人,已和疯子没了两样。 唯一的区别不过是疯子会不停说胡话,庞故却是个寡言少语的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三三章 奋翅起高飞 雨后,洛阳新晴,碧空如洗,水墨舒张。 已经是四月了。 初新杯中的酒喝了一小半,还剩一大半。 这种情况可并不多见。 敏坐到了初新对面,拿起酒杯,闻了闻味道,又放下。她说:“我以为我的酒出了什么问题。” 初新好像刚刚从梦境中惊醒。 “我以为这么样发呆,就能让一切都过去。”他羞赧地笑了笑。 “发呆当然可以让一切都过去,然而事情只会变糟,却不会变好。”敏说罢,喝干了剩下的大半杯酒。 “我以为你不会喝酒的。”初新望着窗外的晴空,淡淡道。 “不会喝,不代表不能喝,”敏看向了同一个方向,那个方向只有一角被世人遗忘的天空,“说起来,你和宝公沙门真的没有交手?” “没有,连半招都没有拆,可我确定宝公沙门的武功极高。”初新道。 “然后他就让你走了?”敏似乎对这件事情很感兴趣。 “然后他就把楚特国王死去的原因告诉了我,还托我替他办一件事,”初新苦笑道,“他们这样的人,好像总是不愿意吃亏的。” 门外又有乞讨的人,敏照例分给了他们一些新鲜的剩菜剩饭。 “好像也只有这样做,我跟他们才能继续在洛阳生存下去。”她无奈地笑了笑,解释自己的行为。 “围城十日,里面的无法出去,外面的无法进来,因为两位大人物的好恶,洛阳的无数百姓要跟着受折磨。”初新叹了口气,说道。 他并没有责怪敏用剩菜剩饭应付乞讨者,他知道善行要量力而为。 “楚特国王是怎么死的?”敏回到座位上,问道。 “一种奇怪的死法,全身上下没有任何伤口,就像……”初新本想说“就像阴坚、袁不褚、阴阳道人一样”,可想到敏并不知道这几个人,便改口,“就像休息时的乌龟一样。” “大概是受了极重的内伤……”敏自言自语般说。 “可即使用了大力金刚指之类的手法,身体也不可能不遗留任何伤痕。”初新说道。 “用毒呢?就像漠北那个小村庄一样。”敏提到的小村庄上下三百七十二口,在一场大雾中面带微笑赤膊死去。 这场大雾是杨二娘的杰作。 “我敢说,世上没有人用毒是不留痕迹的,杨二娘并没有用毒,三百七十二口人都是冻死的,”初新分析道,“行将冻死的人,往往身体会酷热难耐,脸上还会有微笑。” “为什么快冻死的人会酷热难耐,要脱衣服呢?”敏想不通。 “我也不清楚,或许快冻死的人连脑子也冻坏了。”初新沉吟片刻,说道。 “既然如此,他托你办的事情当然就是查明楚特国王的死因咯?” “正是,他怀疑楚特国王的死和千金会十二楼有关,”初新皱了皱眉,说,“千金会好像不再是一个因无聊而举办赌局的组织了,以前在赌局中丧命的无非是他们花钱找来的江湖豪客、游侠义士,现在却已波及到分舵主甚至楼主。” “怎么说?” “一夜之间,千金会的六位楼主,三十四位分舵主以同样的方式死去。” “同样的方式?” “像只休息的乌龟一样。”初新解释道。 “真是怪事。”敏虽然感到惊讶,神态却没半点变化。 她的表情本就不怎么丰富。 “要杀掉袁不褚、阴坚这样的高手,还要不着痕迹,这个人一定相当可怕,”初新相信,十年前已在武林中成名的人,无论如何,绝不会是泛泛之辈,“年轻一代中,我还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人物。” “或许你在洛阳待的时间已太久,江湖中每天都有新鲜奇怪的事情发生,我们不知道罢了。”敏纠正道。她对时间的流变格外敏感,她清楚初新在洛阳已生活了一个月之久。 一个月里,中原武林足够发生巨大的变化,一个人也足够习练惊天动地的神功。 “可这个人为什么要针对千金会呢?”初新问道。 “也许他和千金会之间有深仇大恨吧。”敏说道。 那个时代解决仇恨的方式很简单,只要你的剑够快,你的动作够干净。 “不像。” “什么?” 初新的声音大了些:“我觉得不像是仇恨。” “为什么?”敏刚问出口,忽然就体会到了初新的意思。 “如果是仇恨,如果复仇者真的有极精妙的武功,被杀之人绝不可能半点伤口都没有。” 复仇能带给人劣酒般的快感。妙就妙在,喝劣质酒时,人的兴奋程度或许远甚饮好酒。 当然,第二天醉后醒来,劣质酒带来的头痛也将无比剧烈。 大仇将报的人,总是不肯轻易放过自己所恨的,就像折磨掌中鼠的猫一样,要把恨意发泄痛快才算完结。 这就是仇恨的力量,不仅吞噬弱者,也能反噬强者。 “如果不是仇恨,那又是什么原因呢?”敏问道。 “宝公沙门怀疑,是千金会内部的人干的,”初新说,“祸起萧墙,确实最有可能。” 最危险的敌人,往往是最亲密的战友。 即使对于千金会中的人来说,没有战友,只有利益。 “这么说来,掳走楚特国王和杀死千金会众人的,是同一个人?”敏问。 “确实,而我怀疑这个人就是宋允。”初新压低声音道。 他又想起了黑暗中的那道光柱,还有光柱中那个神秘的人。 他确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宋允将宋云击昏,把他反锁,再出面唤醒宋云,救出他。 这简直是毫无破绽的计划,不仅使宋允无法被非难,甚至还让初新的怀疑建立在了不道德的地步之上。 一个救你重见光明的人,你怎么能怀疑他? “如果我能解开这些谜团,说不定我也能找到更多关于千金会的信息,只要世人知道暗中有这样一个组织存在,千金会就无法再为所欲为。”初新说着说着,竟情绪激动地敲了下桌子。 “这也许不是你能管的闲事。”敏依然有些担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三四章 生气的五种面色 普通人越吃不饱饭的时候,越能瞧出身边哪些人有钱。他们照常吃喝,照常享乐,时局艰难好像与他们无关。 醉仙楼迎来了一位豪客。 醉仙楼的豪客并不少,出手阔绰,几十两银子伸手就有的江湖游侠大有人在,然而在尔朱荣围城的这段时日里,许多都勒紧了裤腰带。 谁都无法准确计算出城破或退兵的日期。 所以当有人随手放在桌上一箱白花花的银子以后,酒客们便沸腾了。 “洛阳哪家的?”一人问自己的同伴。 “高阳王府的?”第二个人推测道。 “瞅他那矮冬瓜模样,世道真不公平。”第三个人摇摇头,继续欣赏舞女的舞姿,吃自己盘中的菜。 “侏儒?”第四个人哄笑道。 这位富翁的确长得不高,可能连正常成年男性身高的一半都没有到。戴着一完呢。最后一种人是再怎么生气都不会变脸色的,这样的人不仅无病无灾,大富大贵,而且绝不能被招惹。” 他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冷冷道:“我就是这样的人。” 呻吟又起,不光是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也无声无息地弯折了。 醉仙楼尊重有钱人,所以第四个人和他的伙伴们理所当然地被请出了门外。富翁显然很满意,话又多了起来,时不时赞叹一下舞女的舞技,偶尔伸几筷子,只夹十二盘菜中的一盘。 一盘普普通通的炒青菜。 他的两位跟班却一句话也不讲,一口菜也不吃。 “准备一个房间,准备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富翁喊得很大声,唯恐没人应答。 招待的人极为殷勤,腰快弯到了地上,事实上,富翁即使不喊话,他想要的也会有人送来。 在这里,人们不认外貌。 “他就是许伯纯?”伊芬斯问。 “他就是。”初新叹道。 “他可不像个名医。”伊芬斯目睹了刚才许伯纯的一言一行,显然,她对嚣张跋扈的许伯纯没有任何好印象。 “是不是名医,看的是他的医术。我的左肋被剑刺中,由他照料仅仅五天,就能下床活动了。”初新道。 “或许那只不过是因为你的体格好。”伊芬斯当然不会轻易改变她的看法。 初新只是笑了笑。 “只是轻轻地说了他一句,何必要拗断人家的三根手指呢?”伊芬斯的话题还是集中于许伯纯。 “那不过是因为他太自卑。” “自卑?” “是的,往往越嚣张跋扈的人就越自卑。” 伊芬斯并不能理解。 初新解释道:“正因为他的自卑,他容不下任何一个嘲笑他的人,无论谁嘲笑他,都难免要被拗断三根手指。” 伊芬斯望着三个矮矮的身影走上二楼,一时无话。 初新喝了一杯酒,忽然问道:“你今天不必上台表演吗?” 伊芬斯摇摇头,道:“你到了这里,我自然不能让你一个人喝酒。” 初新短暂地怔了怔,旋即又恢复了平静的神情。 伊芬斯问:“你说你想问许伯纯一个问题,是什么问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三五章 荒唐的猜想 许伯纯被这突如其来的指控吓懵了,他身法如电,闪至姑娘身旁,抓起了她的手,狠狠道:“你为什么污蔑我?” 姑娘又一声惊叫,把头埋在了膝盖之间。她已害怕到了顶点,显然许伯纯看似简单的一抓让她又疼又怕。 初新又想起了那三根弯折的手指。 “我哪里得罪了你?我根本都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污蔑我?”许伯纯的声音也失控了,他对于姑娘不作语言回应的反应,既无奈又愤怒。 他迫切希望姑娘能应答,因为他的嫌疑已越来越重,尤其当着众人的面用粗暴的口气“欺凌”一个年轻可怜的姑娘。 “放开他,侏儒。”人群中有唾骂之声。 许伯纯眼睛里泛出血色,怒目道:“谁骂的?” “别以为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另一处谩骂并起。 许伯纯刚想反唇相讥,却忽然被人扼住了咽喉。 宋允不知何时进了屋子,也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许伯纯的身后。 他的出手真快,快到初新无法在第一时间分辨他用的是左手还是右手。 许伯纯的手松开了,姑娘连滚带爬地钻到了另一处角落,继续瑟缩着。 “无论如何,这两个人是你杀死的。”宋允的面色铁青,看来他对于许伯纯在醉仙楼杀人一事很是懊恼。 “宋老板,您生气时脸色也是青的,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有办法调理,你要知道,想找我并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许伯纯的气息已稍有不济,可还是改不了啰嗦的毛病,对于本事比他好的人,他也只能用软不用硬。 “我不在乎。”宋允冷冷道。 “宋老板,许伯纯的话未必就是假的,或许我们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谈。”初新上前一步道。 宋允瞥了初新一眼,显然对初新出面阻挠很是不满,然而他毕竟是个经验丰富的生意人,很快就缓和了情绪:“初新少侠是质疑我手下的人撒谎咯?” “在下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双方各执一词,难辨真伪,此事性命攸关,还是调查清楚再说。如不嫌弃,不妨由小弟代劳验尸。”初新长揖到地,显得愈发客气。 有人要凶你时,你不妨对他客气点,到后来,他反倒会不好意思,这是初新的经验。 宋允碍于脸面,不好发作,只能笑道:“那就依少侠的话来办。” 初新慨叹宋允变脸速度之快,千金会的楼主确实有过人之处,仅仅是涵养,就胜过常人远矣。 宋允松开了掐在许伯纯脖颈处的手,缓缓走到两具尸体边上,单手一挥:“请。” “恭敬不如从命。”初新身后有众多看客,他自恃宋允不敢于人前对自己动手,大大方方地坐下,就坐在尸体旁边。 “这里有的不过是两具尸体,没什么好看的。”宋允忽然对门口众人说道。 眨眼间,房间里只剩下了四个活人和两个死人。 初新苦笑道:“宋兄,有他们做个见证,不是更好吗?” “宋某喜欢清静。”宋允一句话就将初新噎死了。 人家的地盘,还不是人家说了算? 初新不得不考虑起他和宋允较量的胜算有几成。如果真要交手,他恐怕占不到太多便宜。 他握紧了他的剑。 宋允开始走动,脚步越来越轻。 初新明白,宋允正逐渐达到身体的巅峰状态。当他听不到宋允的脚步声时,宋允就将出手。 他粗略地估计了一下,那时宋允恰巧来到他的身后。 他无奈地笑了笑,这好像是必死的局面。 “许先生,您刚才踢的是他们身上的哪几个穴位?”初新突然开口问道。 宋允的身形顿了顿,因为这句话的影响,此刻他的脚步又变重了。 如果他想再次于身体的最佳状态出手,他将转到初新面前。 一句话之间,初新已扭转了不利的局面。 “一人似乎是鸩尾穴,另一人好像是巨阙穴。”许伯纯说道。他对医道穴位研究颇深,凭脚的触感已判断出穴位。 鸩尾穴位于肚脐上七寸位置,可在这个不到常人一般高度的侏儒身上,鸩尾穴和肚脐只隔了三寸半左右。 同样的,于肚脐上方六寸的巨阙穴在侏儒身体中仅高于肚脐三寸。 “许先生,您在平时仅用点穴就能杀人吗?”初新问许伯纯。 “好像不能。”许伯纯回答。 “也许是脚的力气比手腕大得多,你该明白,平常出招,双手多主防守,因为手比脚灵活,更接近要害,要拆招,要跟上对手的思路,必须用手,”宋允缓慢地移动着,缓慢地说着话,“双脚主进攻,因为腿的力量大,便于破招。或许许伯纯练就了用双足打死穴的本事,一击就要了他俩的性命。” 他好像有意在证明许伯纯的罪行确凿,也在逐渐调整自己的呼吸和步伐,以便重新于初新身后发起满意的进攻。 “他们身上没有任何伤口。”说这句话时,初新不由自主地想起千金会中发生的命案。于是他又问许伯纯:“许先生,有什么办法能够让一个人浑身上下没有伤痕地死去?”他想趁此机会解决心头的疑问。 “他们是死于点穴,不是吗?”宋允靠近了,距初新的后背不过咫尺。 “不一定,许先生并非习武之人,认穴虽准,却并不能一击致命。”初新望向许伯纯,期待他能回答自己的问题。 “额,一般而言,只要内脏受重击出血即可,点穴就是其中一种途径。”许伯纯的回答无法令初新满意。 “这两位侍仆是你的家仆?”初新又问道。 “并不是,是我花钱在城里雇的,你知道,洛阳城总有这种适合异类逗留的场所,我这样的人是异类,宋老板看不上,没多少人看得上。”许伯纯越说越响,竟又让宋允逐渐稳定的步调紊乱。 这使得初新松了一口气。 “有没有可能这两个人早已和想害你的人暗中串通好,等你入网?”初新忽然问道,此刻,宋允刚刚走到他身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三六章 恶龙与勇士的传说 宋允道:“我只是随手一搭,并没有在意是左是右。很多选择,不过是一念之间而已。” “确实,很多选择,不过是一念之间的事情而已。”初新似话里有话,开口时挂着意味深长的微笑。 可惜那微笑宋允是绝对看不见的。 “初新少侠好像很在意我用的是左手还是右手?”令初新想不到的是,宋允竟主动问关于左右手的问题。 “是,若是飞石不在这房间里面,我便怀疑它在宋兄的手里。”初新仍然密切注意着肩膀处宋允左手的力量。 力量的轻重大小代表了宋允心虚的程度,至少初新是这么认为的。 那只手没有任何发力的迹象。 “哦?在我手里?哪只手?”宋允就像是明知故问,他的左手搭在初新肩头,掌心向下,石头若是在他的左手,初新早应该察觉。 “当然是右手。”初新道。 “是吗?”宋允笑道。 初新猛然发现,宋允的右手握拳出现在他身侧,速度很快。 可近在眼前时,他的右拳却停下了,只有一阵拳风刮过初新的眼睛。 宋允摊开了他的右手。 初新惊讶地发现,宋允的右手空空如也。 “初新少侠,每个人都难免会出错的。”头是石头,连灰尘都找不见。” 初新已迅速从地上弹起,面对面站在宋允跟前:“宋兄没有说笑吧?” “绝无戏言。”宋允应答的方式同宋云如出一辙,永远是认真严肃地板着脸。 这样的承诺总是最让人轻信。 谁是堂堂正正的君子,谁又是信口雌黄的小人,真的能从一张面皮上看出端倪吗? 千面人每天不知换几张脸,可壳子里面的仍是那具灵魂。而在那具灵魂殒灭的一刻,初新也无法判断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初新瞅了一眼墙角发抖的姑娘,匍匐在地,缓慢地用四肢爬行,寻找他所谓的“飞石”。许伯纯此刻也弄不明白了:明明自己才是当事人,可他总感觉此事与自己半点儿关系都没有,竟好像完全是初新和宋允的交锋。 宋允沉默着,忽然开口问道:“初新少侠,你可否听过恶鬼与侠客的故事?” 初新贴在角落的墙壁处,漫不经心地回答:“没有。” 宋允微笑道:“这是宋某赴西域远行时,听当地人讲起的一个故事,只不过故事中的恶鬼,他们更倾向于叫恶龙,侠客在他们眼中的意思,则和勇士无异。” 初新的目光仍然在地上,可神智却不由自主地被宋允吸引:“龙也有恶龙?” 龙是中国古已有之的瑞兽,在炎黄子孙心中,龙是善良和正义的化身。 宋允点头:“人分好坏,龙也分善恶。中原的龙善,西域的龙恶。” 初新笑了笑:“也许中原也有恶龙,西域也有善龙。这个问题本没有如此绝对。” “少侠是聪明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宋允夸赞道。 他们交谈的样子像是全然没有过节,谁也不会认为之前他们有过惊心动魄的较量。 “恶龙和恶鬼,勇士与侠客,其实都是类似的意思,宋兄不妨照原样将这个故事说与我听。” 宋允便继续说他的故事:“传说一个小村庄里,常有恶龙作祟,村民们不敢与它较量,只能定期供奉财宝和一对童男童女。” 初新于地上搜索的动作变慢了,他在认真地听,就连许伯纯和缩在墙角的姑娘,也都被宋允故事的开篇吸引了。 “村民们暗地里搜罗民间的勇士,将屠杀恶龙的任务交托给他们,可是踏上征程的勇士没有一人能回来,恶龙则依旧作威作福。 直到某天,一位年轻却武艺高强的勇者来到村庄,与一位美丽的少女邂逅,听闻少女的讲述,决心帮助村民们除掉恶龙。 勇士踏上征程。要前往恶龙的巢穴,他必须经过一条河,穿过一片全年是雾的森林,登上一座只有石头的山峰。” 初新的心思已完全不在搜索石头上了,他盘坐在角落,静静地听宋允讲述这个故事。 他觉察出宋允的言语中充盈着奇妙的情感,一种无可奈何而又追悔莫及的情感。 许伯纯同样坐在角落,嚷嚷道:“后来呢?” “后来?后来恶龙再次侵袭村庄,掠夺财宝,还掳走了勇士心爱的那位姑娘。”宋允一改之前平淡温柔的讲述方式,变得难以言说的暴躁不安。 沉默。三个活人分别在三个角落,两个死人在房间正中,一个人站着。 诡谲的场面。 “这不是个好故事。我得承认,我有些失望。”初新从地上站起,淡淡道。 他不明白宋允讲这个故事的用意,也不明白宋允情感的起伏自何而来。 “或许你听完勇士和恶龙较量的过程,你就会明白这个故事的精彩之处何在。”宋允朝初新说道。 初新看着宋允的眼睛,重新坐在了地上。 多话的许伯纯此刻也不愿多叨扰半个字。 “勇士渡过了那条河,穿过了森林,登上了满是石头的山峰,来到了恶龙的巢穴。 恶龙正趴在满地的财宝上呼呼大睡,听见有人闯入,它警觉地睁开双眼,愤怒地咆哮着。可勇士只用一剑就杀死了它。”宋允讲道。 “一剑?”许伯纯惊叹道。 “真正致命的招法,往往只用一剑。”初新解释着。 “初新少侠说得对,优秀的剑客出手,致命的总只有一剑,”宋允说话的间隙,目光偶尔会落到墙角发抖的姑娘,初新不懂那目光的意思,“可勇士那一剑并非全力刺出的,仅仅只是防守的虚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三七章 放棺木的巨屋 活人说的是曾被初新重伤的斗笠客,死人则是千金会近来暴毙的六位楼主,三十四位分舵主。 “医生只和活人打交道。”许伯纯强调了很多遍,却还是被初新连拉带拽地带到了元雍面前。 此刻的元雍已不是光鲜的高阳王,而是在三座大楼阴影中的紫烟楼主。 那三座大楼大得离谱,好像比初新首次见到还要更大了些。 这次他没有被领进有圆桌的那栋楼,而是走进了一间空荡荡的屋室。 这间屋室比他在皇宫中见到的最宏伟的宫殿还要空旷些,屋室中间摆着数十具棺材。 元雍就站在棺材边上。 “你来了?”他说。 这句话可以是对任何人说的,这个“你”可以是任何人。 可对于任何人而言,这句问话都是不得不慎重回答的。 初新道:“我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来了许伯纯。 “是吗?”元雍在一具具棺椁后的身影如幽灵般虚渺。 初新叹道:“既然你迟迟不找,只能由我代劳。” 元雍呵呵笑道:“既然如此,也省得老朽操心了。” 一向多话的许伯纯,此刻却不发一言。 初新身旁就有一具棺材,他敲了敲棺材盖,饶有兴致地问:“我以为千金会处理尸体的方式会低调些。” 元雍走近了,初新发现他身上没有穿平日里的华服,而是一身洗得发白的灰布衣衫。元雍指了指这里的棺材,问:“初新少侠猜猜看,这里面装着的都是些什么人?” 初新道:“我猜是死去的六位楼主和三十四位分舵主。” 元雍点头,又摇头:“不全对。” “为什么?” “因为这里总共有六十樽棺木。” 四十具尸体,自然用不着六十具棺木。 元雍微笑着问道:“你可知道剩下二十具棺木里装着什么人?” 初新只能摇头。死人的事情他实在不能了解,也不愿了解。 “剩下的二十具棺材里,基本上都是与千金会作对的,给千金会制造了大麻烦的人。”元雍淡淡道。 初新皱眉道:“给仇敌送葬?” 元雍意味深长地讲:“每个人、每个组织都需要对手,时刻提醒你不进则退的道理。我将千金会历来遇到的强大对手装在这些棺材里,为的就是让我不忘记危险。” 初新慨叹道:“等我有钱了,我或许也会弄一间这样的大屋子,收藏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元雍调侃道:“你永远也不会有钱的。” 初新无奈地笑了笑:“确实,因为我根本配不上你这身衣服。这种衣服,只有你这样的人穿着才不别扭。” 元雍也笑了,带着三分讥诮。 或许他想起了棺木中的某位反抗者凄惨的死相,或许那位反抗者的身家财富甚至女人都已被他悉数收入囊中。 初新的指尖冰冷。 许伯纯忽然插嘴道:“这儿只有死人,没有活人吗?” “当然有,许先生想见吗?”元雍的眼睛眯成缝,眼角的鱼尾纹没有让他变得慈祥,反倒说不出的可怖。 许伯纯又说不出话了,他的身影好像都矮了几分。 “听说许先生近些年一直忙于医治一万个病人,怎会有空和初新少侠一块儿来老朽处?”元雍问道。 “你怎么会知道?”许伯纯的下巴到了地上。 这件事情,他并没有和太多人说起过。 “河洛一带的事情,很少有老朽不知道的。”元雍道。 “一万个病人”一事是何时开始的,连许伯纯都有些忘记了。 那年的许伯纯并不算很年轻,面相却显老,因为他总是闷闷不乐。 闷闷不乐的人想得太多,想得太多的人容易变老。 他不过是个长得很矮的人而已,偶尔被人称作“侏儒”。他讨厌这个称呼,更讨厌那些随意给他取绰号的人。 说到底还是这种人更可恶一点。 他学医没有别的动机,只是为了让自己长得高些而已。 他听说北方人比南方人的身材更高大,又相信晏子所说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所以他去北方待了很多年。 关外的冬天极冷,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这是后人对边塞雪天的描述,可偏偏这样寒冷的时节,有个人却赤脚走在雪地里。 他的脚像兽足,皮肤皲裂,指甲很长,遍布青筋。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身上那身猩红的长袍。 他的脸隐没于帽兜之下,常人看不见,可许伯纯却看得很清楚。 因为许伯纯是个侏儒。 “你不冷吗?我是说,虽然你看起来很年轻,也很壮实,但赤足走于雪地里,难免不生毛病的。”许伯纯啰嗦的习惯从年轻时便有了。 那人不言不语。 许伯纯又道:“年轻时若不注意,等你老了,腿脚就变得不灵活了,而且每逢阴雨天关节都会隐隐发痛。我是个医生,我绝没有害你的意思。” “你在寻找什么东西?”红袍人忽然问,他的声音像来自深渊,又像发于旷野,幽邃而不可知。 许伯纯怔住,他抬头所瞧见的那双眼睛仿佛能够洞穿自己的秘密。 红袍人没等许伯纯反应过来就继续说道:“你学医,对吗?” 许伯纯点头。 红袍人在他点头的一刻,已经与他擦肩而过,只留下一句话。那句话盘踞在许伯纯脑海二十余年。 “你很有慧根,若是能够治好一万名病人,你就能找到你要的东西。” 许伯纯的想法很单纯。 他想长高。 因为“侏儒”一词太过刺耳,他总想摆脱,却苦于没有好办法。 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不再是侏儒。 这是他的追求。 于是他开始四处奔走,治病救人。这本来是件很好的事情,可慢慢的,他发现一万是个极其庞大的数字,在医治第两千零八十三个病人时,许伯纯失去了耐心。 “等到医治完一万个病人时,我已是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了。”他时常叹息。 他不懂红袍人的用意何在,不明白自己是得到了指点还是受到了愚弄。偶尔和无关紧要的人提起“一万个病人”的指标时,他已当作是笑话,但心里还是默默记住数目,等待到达一万的瞬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三八章 强为刀俎弱鱼肉 靠近的方式很粗鲁,也很古老,醉仙楼的所有都属于宋允,这是他内心深处的认知。 “所有”当然包括所有人。 他相信在被他“品尝”之后,女人会变成另一副听话的样子。 肌肤贴上了肌肤,挤压着二人的呼吸。 可就在这最陶醉、最入迷的一刻,女人手中却突然出现一根尖针。 一根致命的尖针。 那尖针对准的正是宋允的巨阙穴。 针要刺入皮肤抵达血脉经络实在太容易,这种情势下要防备这根细如发丝的尖针却实在太难。 宋允的身体震颤了一下,因为尖针已经扎入他的筋脉。 女人原本梨花带雨的脸上浮现出一抹不相称的成熟之色,她本是个年轻的女人,如果不是过早地经历世事,或许她应该还在深闺中绣花织锦,绝不必来到江湖中担惊受怕。 “什么是我的武器?你现在应该已经知道。”女人妩媚地说道。 “我也已知道你是什么人。”宋允苦笑。他此刻已不敢再动弹。 “哦?” “用美色来实现目的,是千金会青木楼的一贯作风。”宋允说道。 女人笑了:“确实,美色就是我们的武器。” 宋允道:“这真是一样可怕的武器。” “不仅可怕,而且很有效,世上有半数人吃这一套。” “青木楼主要杀我,难道不怕违反千金会的规定吗?”宋允尝试以另外的方式交涉。 千金会保护有权势者的利益,尤其是十二位楼主。 “你难道忘记死掉的六位楼主和三十四位分舵主了吗?”女人提醒宋允,在他之前还有四十名受害者。 她的手还在宋允的身体边沿摸索。 “究竟是为什么?”宋允咆哮。 “只是普通的兴替而已,旧的消亡,新的代替旧的,”女人笑得还是很欢快,“杀死你以后,我就自由了。” “好像在古树这个组织里,除了青木楼主,人人都向往自由。” 古树就是青木楼,青木楼就是古树。只不过“青木楼”这个名字却只在十二楼里比较响亮。 “你这样的人绝不会理解的,因为你生来就拥有我们想要的一切:显赫的家世,双亲与兄弟,还有自由。”女人的声音显得哀怨,家世和背景生来已注定,只有自由,只有自由是她能争取的。 宋允叹道:“也许你被欺骗了呢?也许你的主子不会还你自由,只会让你替他继续卖命呢?” 宋允已年过不惑,他见过的人和事毕竟要多得多。更何况他本来就是千金会的楼主之一,他说的话总是有依据和缘由的。 可女人偏不信。 你无法叫一个快要溺死的人放下手中抓住的稻草。 “我们是一群无所有的孤女,楼主绝不会骗我们。”她说。 可她不知道,正因为一无所有,她们才是最好掌控和蛊惑的一群人。 在她眼中,宋允不过是想求生而已。 “永别了,宋老板。”她的手来到另一处她认为致命的穴道,与巨阙穴的麻痹与缓慢死亡的作用不同,这是一处能迅速夺走活物生命的要穴。 可她的手腕忽然被抓住了,迅速地弯折,不再具备任何劲力。 宋允的面色难看得像刚被开采的矿铁。女人眼前只剩下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 “为什么?”她问。 “什么为什么?”宋允反问。 “为什么被刺中巨阙穴之后,你还能行动?” “因为我恰巧知道一种功夫,能够把我的穴道往一侧移动一寸。”宋允淡淡道。 一寸虽少,却已足够。 黑暗的棺木中,许伯纯擦了擦汗,小心翼翼地爬了出来。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仔细地察看死人的身体,那味道令他作呕。 尸体虽未流血,却是会腐烂的。 “针,是针。”他兴奋地喊道。 “针?”初新凑上去,顺着许伯纯手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了一个细小的红点。 “这就是针带来的伤口,不靠近仔细看,根本无法察觉。”许伯纯颇为得意地说道。 “谁会用针当武器?”初新沉吟道。 “刀剑是男人的浪漫,针自然是女人的利刃。”元雍忽然开口。 初新望向这个桀骜阴森的老人,总觉得他的提点不仅准确,而且准确得有些离谱。 “王爷说得有理,女人力弱,无法挥舞刀剑,即使刺中敌手,往往也难以造成致命的伤害。针却不同,”许伯纯插嘴道,他虽是个医生,说出的见解却并不比江湖游侠差,“就算是个老太太,也能随随便便地刺穿皮肉,尤其对于认穴准确的人而言,一根针未必不强过一把好剑。” 初新反问道:“许先生这样的医者不同样也是认穴准确的人吗?如何能断定凶手一定是女人呢?” 元雍缓缓道:“只因千金会中确实有这样一批危险的女人存在。” 初新当然明白元雍的意思。 古树,也就是青木楼,是一个专门从事暗杀、间谍、离间、偷盗行动的组织。 特别的是,这个组织的成员无一例外,全都是女人。而且她们受到的训练也多以打穴、小擒拿为主。 露白的点穴功夫就让初新吃了不少苦头。 “这么说来,你怀疑是青木楼在捣鬼?”初新仍有疑虑。 “青木楼主是个很有野心的女人,我敢说,江湖中五十年来再没有如此能干的女人了。”元雍说道。听得出来,他对青木楼主的评价很高。 “青木楼主是谁?”这个问题很久以前初新就想问了,苦于没有合适的机会,也并没有合适的询问对象。 令初新想不到的是,元雍居然摇了摇头。 “老朽也不知道她的确切身份,她每次与我们见面时都蒙着面纱。” “即使蒙着面纱,也总该看得见眼睛。” “初新少侠,人的眼睛是最会骗人的。”元雍笑呵呵地说道。 在需要经验的事情上,老人总是更有发言权。 “所以你们连她是年轻还是年老都不知道?”初新仍不依不饶,可元雍的回答还是很干脆:“不知道。” 一个年老的人也可能有一双年轻的眼睛,只要她有一颗青春的心;同样的,一个年轻人的双眸也可能死气沉沉,只要她已失去对生活的热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三九章 泪湿阑干花着露 春酒淳美,还夹杂着春天的香味。 春天却已结束。 醉仙楼的舞女脸上沁出汗珠,却显得更为动人。 男人的癖好总是有点怪的,不是吗? 初新盯着舞女的裙摆,脑袋里想的却是六十具棺椁。 许伯纯翻看了四十个人的尸体,他也跟着仔细察看了千金会的六位楼主和三十四位分舵主。 可他没有瞧见剩下的二十个人。 这让他心痒难忍。 伊芬斯已结束她的舞蹈,轻手轻脚地坐到了初新身边。她是个乖巧听话的女人,在别人思考时,她绝不会打搅半句。 不知怎的,初新想起了晴。 或许是为了驱散芜杂的思绪,初新说道:“关于你丈夫的死,我已有了更多的线索。” 伊芬斯眨了眨眼睛,点头,表示她在听着。她的双眸像日光下清澈的海水。 西域女人的面相确实有种独特的魅力。 可不知为何,她身上又有东方女人的韵味。 “千金会目前正发生着两派的暗斗,而你的丈夫,恰巧是这两派暗斗的牺牲品。”初新说道。 伊芬斯虽然还点着头,眼眶却已泛红。她问:“为什么是他呢?” 初新叹道:“只因为这场赌局太重要,稍有不慎,一些人的栖身之所就将丧失殆尽,所以他们将你丈夫的国家视作失败后东山再起的资本。” “可是,为什么又要杀了他?”伊芬斯的情绪就像她颤动的睫毛一般,行将崩溃。 “或许他们已得到他们想得到的东西,此刻你若是再回到楚特,你会发现王位上坐着一个你完全不认识的人,那个人就是挟持和杀死你丈夫的凶手培植的傀儡。”初新说得很慢,是想更好地帮助伊芬斯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却也是对伊芬斯的折磨。 她根本回不去,也见不到那个傀儡。 她所有的希望都已断绝,只剩留在醉仙楼这一条路,等到年老色衰时再被遗弃,嫁给一个窝囊的农人或是生意并不好的商贾。 “你告诉我凶手是谁。”她只说了八个字。八个字里藏着的意思,却怎么也推敲不尽。 “我本来打算告诉你的,若是你痛哭一场,哀求我替你复仇,那我会放心得多,可现在我已决定不再同你说。”初新残忍地拒绝了伊芬斯的要求。 告诉她,无异于让她去送死。 伊芬斯掩面而泣,泪水与汗弄花了她的妆。女人的诉求,往往用眼泪就能轻易得到,这实在是她最后的武器。 没多少人能够消受这种武器。 初新忽然握住了她的手,望着她,一字字说道:“可我答应你,无论如何,我都会将凶手揪出,让你亲自替你的丈夫报仇雪恨。” 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说如此重的话,他想,或许自己也被情感冲昏了头脑。 这条路很凶险,这条路的终点也并非是他赞成的方式。 承诺只应轻许。 伊芬斯的拥抱让初新打消了所有顾虑。 男人不正是为女人的肯定去拼力拼智,直到生命消耗殆尽的吗? 铜驼大街,一家酒馆。 一批搜查的人刚刚离开。 洛阳已成孤城,元诩走后,好像所有人都在看洛城的笑话,静候胡太后和尔朱荣较量的结果,其中当然不乏杰出的野心家,南边的大梁也已发难,攻打边境。 戒严的频次越来越高,隔三岔五就要揪住异乡人盘问,谨防是混入城中的间谍。 初新就是这样的异乡人。 敏如柳叶的双眉紧蹙,正瞧着一言不发的初新。 他时而笑,时而敲桌,时而捣鼓自己的剑,就是不说话。 他沉默的态度让敏觉得反常,换作平时,即使有杀头的风险,他也绝不肯堵上自己的嘴。 “我还是觉得很奇怪。”初新忽然叫喊道。 “什么奇怪?”敏松了口气,起码初新没有疯掉。 在严酷的时局中,常常有人经受不起压抑的氛围的。 “所有的事情都很奇怪。” 敏并不清楚初新口中“所有的事情”都有哪些,可她确信这些事情一定不简单,很少有麻烦事能让初新如此苦恼。 “既然要想问题,你总该少喝些酒的。”敏劝道。 “你说得对。”初新又漫不经心地饮下一杯,他的心思仍放在别的地方。 陋巷中击败的斗笠客怎么会出现在元雍的三间巨屋中?背三把剑的人领进醉仙楼的男女怎么会神秘地消失?他们是否躲进了一二楼之间的那层暗室?十年前消失的武林好手为何会进入千金会?二十樽棺椁中究竟放着些什么人?宋允到底是不是他在暗室中见到的那个人? “今早露白来过。”敏看似不经意的话语又吊起了初新的胃口。 “什么时候?”初新问了一句很笨的话。严格来讲,他只听进去了他想听的四个字而已,却忽略了其他的信息。 “今早!”敏只能又强调了一遍。 “来找我?”初新装模作样地喝了口酒,可敏瞧得出,他的注意力已转到了露白身上,因为他的眼睛开始直视敏的双眼。 “那倒没有,只不过是来和我道别的。”敏冷笑道,透着对初新自作多情的讥嘲。 初新忽有些意兴阑珊,道:“她道什么别?要离开洛阳?” “不然呢?”敏反问。 初新被挤兑得说不出话,无奈之下,只能继续盯着酒碗出神。 突然,他拍着桌子道:“不好!” 当敏还没来得及问他自己卖的酒哪里不好时,他已飞掠出酒馆的大门。 “喝我的酒,还要说酒的坏话,真是吃力不讨好。”敏只能轻轻叹了一句。 露白的小屋门前是一处院子,杂乱地长着荒草,显然她已很久没有料理打扫,就好像初新第一回闯进屋中见到的满地零散的衣服一般,无处落脚。 小屋中走出一个男人,初新并不感觉惊讶,有些人的生活本就是一团乱麻,怎么斩也斩不断。他只是有些失落。 或许他认为露白本不该这样活着的,或许他盼望从里面走出的是他自己,他说不清。 可当他隐约望见男人穿着的鞋子时,却笑出了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四零章 意料外的死亡 这一剑永远刺不出。 初新在与灵隽交手时就断言:他的剑招中根本没有合格的“刺”。 金丝剑细软,剑柄劲发向前,剑尖却无法及时跟上,必须在剑身传导力量以后,剑尖才能突进,而那力量也已被大幅削减。 这段时间也足够让一名高手反应过来。 “刺”讲究稳、准、狠,金丝剑的特性却决定,任何剑客都难以施展合格的“刺”。 初新暗叹:如果这是一场有预谋的刺杀,这一刺绝不应该由灵隽执行。 现在灵隽已错失了绝好的机会。 劲风扑到宋允耳边,宋允却向后靠去。 初新皱起了眉头,灵隽这一剑原本碰不到宋允,却因宋允的这一靠沾到了宋允的背上。 灵隽原本想收回劲力,见状后却连忙运劲而上。 令人讶异的是,金丝剑刃没有刺入宋允的后背,而是贴合着宋允的腰部爬行,爬过他的腹部。 剑尖竟掉了个头,直指灵隽。 他用了多么大的力气,剑刃扎进他的腰腹时就有多么迅速,多么疼痛。 初新惊愕地说不出任何话。 不知是离得太远还是动作隐蔽,宋允的手法竟快到他难以看清。 灵隽倒下时,没有言语,没有动作,只有满脸的惊讶,和初新脸上写的模样并无二致。 他显然到死也无法相信自己的佩剑会刺入自己的身体。 宋允松开捏着金丝剑锋的手,脸上是一种惋惜沉痛的表情,好像在悼念这条性命的离逝。 他的手指全无伤痕,更没有血渍,他竟似对金丝剑的纹路了若指掌。 那抹悲戚之色很快消散,因为又有许多把剑趁乱而来。那几柄利剑虽然后发,可威胁却远不如灵隽的金丝剑,使剑的人不够优秀,刺来的角度不够刁钻,时机更是不好。 宋允刚刚杀死灵隽,风头正盛,相对而言,刺杀者虽在暗处,锐气却已被挫。 就武功的“势”而言,宋允已赢了。 所有人都在动,或者逃散,或者躲藏,或者奔袭,或者凝气待敌,只有四个人是例外。 初新静静地望着穿绣花鞋的男人,他们俩都没有动;小萍仍用冰冷的目光俯视一楼大厅发生的一切,她没有动;白衣的少年望着摆在桌角处的长剑,他也没有动。 忽然,那双绣花鞋露出了鞋尖。 初新明白,穿这双鞋的人将有所动作。 他杯中的酒还没怎么动过,却装模作样地将酒杯举至眼前。 初新忽然看懂了,这杯酒绝不是用来喝的,而是用来掷向宋允的,用杯中的酒和酒杯分散宋允的注意力。 酒和酒杯肯定是无法杀死宋允的,这又是一记虚招。 真正致命的一击在哪里呢? 初新望向白衣的少年,惊讶地发现那少年正是与自己多次相遇的桀骜小子。少年、宋允、穿绣花鞋的男人恰巧站到了一线,若是酒杯和酒由男人处攻向宋允,宋允势必出手抵挡,那时,他的后背便已在少年触手可及的剑围之内。 绣花鞋又挪移了三四寸,那杯酒几乎触到男人的嘴唇,他的手腕却被按住了。 “酒是好酒,小心点,别弄洒了。”初新微笑地看着他。 男人的表情木然,一双眼睛却柔波无限。 初新又道:“卿本佳人,奈何做贼,脏自己的手?” 那杯酒被初新轻巧地夺过,一边喝,一边瞧着白衣少年的反应。 果不其然,少年脸上现出了耐人寻味的焦急和讶异。 没有泼酒这一环,他出手就需要斟酌再三。 犹豫的功夫,宋允已经解决了身边所有的刺客,慌张的人们退到安全的角落,余下中心空荡荡的一周。 看来,危机已结束。 只有初新知道,危机本不该结束得如此轻巧和迅速的。 真正有威胁的招式都还没有使出,真正可怕的人还藏在人群之中。 宋允负手立于众人中央,朗声道:“宋某自问无愧于天地,只是个本本份份的生意人,虽然学艺不精,不敢与武林名家并列,可若有人要在醉仙楼寻衅滋事,我第一个不答应。” 惊魂甫定的看客们纷纷叫好,紧张压抑的生活里有了刚刚这番刺激的调剂,他们没有受到影响,反倒精神了不少。 对于困境中的人而言,惊吓倒不一定是坏事了。 惊吓能够让他们见识到更危险的事情,惊吓过程中的化险为夷能够麻痹他们,让人觉得境况再坏,总还不至于太糟糕。 全城戒严之后,热闹竟成了民众翘首以待的东西。 在人群的阴影中,初新拽着穿绣花鞋的男人走出了醉仙楼。 “为什么阻拦我?”男人细声细气地问道。他虽然努力让自己的嗓门变粗,却学得不伦不类,倒像是阉人。 初新笑了笑,右手快速探到男人耳后,转瞬间,他手中多了一张人皮面具。 可面具之后的人却让他吃了一惊。 不是露白,而是元欢的结发妻子,穆越兰。 “抱歉,我没想到是你。”他随口应道。他本该想到,露白是个很难跟踪的人,也不会犯易容改扮成男人以后穿一双绣花鞋的错误。 “你认得我?”穆越兰问。 初新此刻才反应过来,他虽然见过穆越兰,穆越兰却并没有认真细看过他,就算在元雍的三间巨屋中有一面之缘,也难免由于光线昏暗而不够真切。 “不不,我错把你认成另一个人了。”他找了个不太好的借口。 这种时候,没有什么比不太好的借口更好的了。 “那个人对你来说想必很重要。”穆越兰黯然道,她的双眼忽地变成一方古井,无风无浪。 初新也才想起,她的丈夫不久前死去,正好死在自己面前。 “你易容改扮来到醉仙楼,是来杀人的?” 初新的问话让穆越兰的身体剧烈震颤了一阵,这不自然的反应告诉初新,他的猜测是对的。他紧跟着说道:“你不像是会杀人的人。” 穆越兰低下头,又抬起,正视着初新的眼睛,问道:“有人杀害了你心爱的人,你会不会复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四一章 接近的真相 “太迟了。”初新长叹道。 很多事情在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往往已经太迟。 穆越兰的身法并没有初新这般快,当她听闻人群中央躺着宋允的尸体时,她没有任何兴奋和喜悦,只有一抹淡淡的怅惘。 复仇,真的能将她失去的一切还给她吗? 即使她亲手杀死了宋允,除了残酷的快感,恐怕她仍是一无所获。 许多事情本就不是靠武功,靠谋算能够做到的,还有许多事情是无论怎样都无济于事的。 “是谁杀了他?”她问初新,初新能做的却只有摇头。 他有怀疑对象,可又觉得他的怀疑出了错。 用针刺入穴道杀人,这是青木楼的手法。青木楼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头,“古树”。而古树的成员无一例外都是孤女。 上一批因此而殒命的人还躺在元雍巨屋中的四十具棺椁之中,而那时初新的判断是:这是由青木楼主和宋允联手制造的阴谋。 显然,这个判断是错误的。 不然宋允的后颈不会扎着一根尖针。 谁杀的人? 会不会还在嘈杂的看客堆中? 听说有些人在杀人之后,会细细欣赏尸体的姿势和围观者的反应。 初新没杀过人,他不懂这种感觉。 他也不想懂。 他只知道将那根针发出的女人也许还在醉仙楼里,也许正望着他手足无措的样子暗暗好笑。 夜已深,孤灯残影,月光清冷。 醉仙楼的骚乱退却,门虽不闭,客却谢绝。 宋云坐在角落的位置,一个人饮着一坛酒。他喝酒的方式很奇特,用一只大碗直接从酒坛里舀酒,舀多少便喝多少。 “一个人喝酒,未免无趣了些。”初新走过去,笑着说道。 宋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既无悲伤,也无遗憾。 “一个人喝酒的时候,难过的事情便显得不那么难过了。”他只是淡淡地说道。 也许那不过是因为酒麻痹了神经而已,可是很多人喜欢这种被麻痹的感觉。 因为他们讨厌痛苦。 初新收起了笑容,问道:“星盟为何要刺杀你大哥?” 宋云摇头。他也想不通为何自己的同伴会与自己的兄长刀剑相向。 “星盟难道被千金会渗透了?又或者宋大哥与星盟有过节?”初新并没打算因为宋允摇头而放弃追问。 “星盟没有特定的领导者,所以也不会存在渗透的说法,”宋云几乎把头埋到了酒碗里,几乎说不清话,“大哥同星盟也并无仇怨,相反,他年轻时也参与过星盟的行动。” “他曾是星盟的成员?”初新似乎很吃惊。 宋云却像睡着了。 睡眠于现在的他而言,绝不是坏事。 洛阳的风声越来越紧,尤其在宋允死后,人人自危。 堡垒容易从内部被攻破,清查间谍和内鬼的行动就变得尤为重要。虎贲军游行的频率越来越高,店铺关门也越来越早。 城里物价飞涨,早已不是新鲜事,一锭黄金买不到一斗粮米,一只活鸡价值一串珠宝。 有人发财,有人破产,有人欢喜有人愁。 敏在发愁。 她看起来时时刻刻在发愁,因为她总是不笑,最近吃得素,油水少,又让她面有菜色,更像个事事不顺心的怨妇。 一家酒馆的生意并不差,甚至很难在饭点找到空位置,可敏明白,来的人大部分是富豪权贵,以前那些朴实的老面孔却再也看不见了。 “何苦总是皱着眉头?事情还没太糟糕,不是吗?”初新劝道。 “不,再糟不过了,因为事情在变得越来越糟糕。”敏一句话就将初新噎回去了。他只能叹了口气。 “其实你我都清楚,洛阳城坚持不了多久,”见初新一言不发,敏索性说出了她的看法,“城破之日,反倒是洛阳解脱之时。” 初新不愿承认,却也不得不承认。 敏本来就是个极其理智的人,理智得有些不近人情。 “这么说来,你认为尔朱荣是这场赌局的最大赢家?”初新像在问敏,又像在自说自话。 “你难道认为胡太后能赢?”敏反问道。 于她看来,胡太后的权势在尔朱荣的铁骑甲士面前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 谁掌握了暴力,谁就掌握了权力。 “对啊,任何有见识的人都应该看得出来,一旦尔朱荣寻得理由开战,胡太后毫无胜算!”初新抱着脑袋,似乎对自己颇为不满。 “你怎么了?”敏望着他抓头发的模样,不由问道。 “你想,你我都能判断出来的结果,元雍怎么可能不懂?”他从地上弹起,跺着脚。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元雍既然明白,一旦开战,胡太后必败无疑,为什么还会把宝压在她身上?” 敏用手指轻点鼻尖,猜测道:“也许是不得已吧,他和胡太后毕竟是政治上的联盟。” “像他这样的老人,绝不会顾惜和一个大势已去之人的联盟的,”初新道,“他经历的东西太多,知道什么人对他有价值,什么人没有,自然也懂得何时利用,何时抛弃。” “真残酷。”敏只说了三个字。 政治,本就可以用这三个字概括。 “我好像已渐渐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初新沉吟片刻后说道,“楼上还有空房吗?” 敏叹道:“又要拿我的酒馆做人情?” “藏两个人,两个女人,总不至于惹你讨厌吧。”初新嬉皮笑脸地说。 说完之后,他又转身走出了一家酒馆。敏则继续翻着账本,好像什么话都不曾讲过。 醉仙楼绝不会因宋允的死而变得安全,这是初新的判断,所以他让伊芬斯住进一家酒馆。那是整个洛阳他认为最安全的地方。 同样的,穆越兰也时刻有杀身之祸,因为她知道的太多,不知道的也太多。 敏将她们俩安排在同一间客房里,一人遇到麻烦,另一人也可照应。 城东,高阳王府。 “你确定是他密谋害死了兄长?”宋云问道。 换作平时,他绝不会问这样的问题。他一定会相信朋友告诉他的每个字。是不是因为他经历了莫大的伤痛后,整个人都变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四二章 尘封的旧事 宋云的长嫂是个很美的女人。 宋云还记得自己因为练功偷懒被大哥用藤条教训以后,躲在嫂子的怀里哭泣。 嫂子身上有股淡淡的香气,简直可以融化坚冰,令人遗忘所有痛苦。 这是宋云对那个不幸的女人最深刻的印象。 宋家是十年前开始发迹的,宋云虽然年幼,却能够说得出变化。 家里忽然多了许多奇珍异宝,购置了几处地产,雇佣了众多仆人。 “大哥确实是个做生意的天才。”二哥这样告诉宋云。 二哥成功成为白马寺的译经者,这是只有大德高僧才能胜任的职位,二哥那时不过二十来岁。 “你以后也要多多向大哥学习。”三哥这样嘱咐宋云。 三哥在边疆的军队中屡立战功,毫发无伤,却已晋升为偏将。宋云替体弱多病的三哥感到庆幸,毕竟戍边是一件极危险的事情,一不小心就会马革裹尸,横卧沙场。 他们都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乐此不疲,宋家兄弟的名声也渐渐远播。 可宋云不想读书,不想打仗。 他想当大侠,很大很大的那种大侠。 长嫂鼓励他:“男孩子就该这样。” 这种时候,宋允便会瞥一眼,泼冷水道:“你当不了大侠。” 宋云爱赌气,会立刻还嘴反驳。可当他还没来得及说半个字时,大哥和长嫂便已开始争吵。 他们两人本来不是多话的人,更不会因这样的小事红脸。 宋家有很多家仆,嫂子却仍每天亲自洗衣、做饭,两只手的手指常在冬天冻成胡萝卜。 “习惯,改不了。”她总是微笑着向宋云解释。 “大哥手下有很多家奴。”宋云劝道。 她便不说话了,只是顾自己干活。 宋云又挨打了,七天里已是第六次。 很简单的剑招,他练了二十四遍才掌握,宋允很不满,在他屁股上用藤条抽了二十四下,一边抽一边说道:“你随时可以还手,只要你打得过我,你就不必挨这顿打。” 宋云当然打不过宋允,只要宋允乐意,他连大哥的一根手指头都沾不到。 “嫂嫂,大哥的武功究竟有多高?”他边抽泣边向大嫂诉苦,不忘探听宋允的本事,好判断自己再练多少年才能击败大哥,免遭教训。大嫂则认真地帮他擦拭伤药,淡淡道:“他能打一百个马贼。” 宋云哭了,这次哭泣,是因为他好像明白自己不太能逃离大哥的藤条了。 大嫂为了止住宋云的哭声,又补充道:“不过为了击败这一百个马贼,他身上也多了四百多处伤口。你要当大侠的话,这点儿小伤可不能哭。” 宋云立马不哭了。 孩子对于故事的兴趣总是很大的,尤其是那种以一敌百的英雄传说。 宋云央求大嫂把大哥击败一百个马贼的前后经过告诉他,大嫂正摆放着药罐,蹙眉道:“听我讲的话,你难免要失望的。” “为什么?” “因为我只记得头尾发生的事情。”她羞赧地笑了笑,脸红得像苹果。 “头尾?”宋云不解。 “或许还是由他亲口告诉你经过吧。”她似乎不想再提起这桩往事,掐断了宋云追问的渠道。 可她的表情却告诉宋云,那是段令她心动不已的回忆。 此刻,面对元雍的宋云重新拾起了这些记忆,零散的片段如沙般汇集。 他忽然明白,被马贼掳走的姑娘,可能就是他的大嫂。 元雍的目光幽冷而深邃,不见底,冷冷道:“你总该听过,你的大哥原本是星盟的刺客。” 宋云点点头。 “可是他为什么毫无声息地退出了星盟,连同神猿袁不褚、秃鹰阴坚、阴阳道人等武林高手一起消失于世人的视线中了呢?”元雍狡黠的问话方式,总是让初新感到不安。 他对宋云喊道:“别再发愣了!” 可宋云竟像是石化了一般,始终静静地站立着,连右手臂上的肌肉也渐渐松弛。 “因为他为了一己私利,背叛了星盟!” 元雍说这句话时,初新已拔剑刺向了他。 电光石火之间,有两柄剑架住了初新的“七月”,两条腿侧踢而来,逼初新撤剑防守。 一人是初新在醉仙楼碰见的白衣少年,另一人则是元雍口中的“小高”。 小高和白衣少年确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同样使精钢长剑,脸上同样带着骄傲的神情。 “他们都是很有前途的年轻人。”元雍淡淡地说道,好像在炫耀自己轻而易举地就让两人臣服。 “他们确实都是很有前途的年轻人。”初新说着类同的话语,表达的却是截然不同的意义。 他明白,世上又有两个年轻的灵魂与恶魔进行了交易,而他只能袖手旁观,说一句不痛不痒的讥嘲的话语。 “千金会是个庞大的组织,容不得楼主和分舵主的空缺,当然欢迎新鲜血液的补充。”元雍笑着拍拍白衣少年的肩膀。 不知他会赏赐给少年怎样的职位?在杀死初新以后又有怎样的奖励? 宋云如梦方醒,忽然问道:“你说他背叛了星盟,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想听?”元雍狞笑。 “想。”宋云说。 说出这个字并不容易。初新从他颤抖的手中看出了这一点。 “你们绝不是第一批想和千金会作对的人,你们应该明白。”元雍的声音回响在巨大的宫室之中,无孔不入,就好像千金会的耳目和权势。 “明白。”初新回答。他知道三间巨屋中还摆放着六十具棺椁,其中二十具是给与千金会作对者的。 “十年前,江湖中掀起了一阵反抗千金会的浪潮,袁不褚、阴坚、阴阳道人都是参与者,其中当然也包括你哥哥。”元雍说得很慢,慢得像在玩味。 “这么说,他们本都是星盟的成员?”宋云问道。 “可以这样讲,”元雍道,“行动原本很顺利,很成功,因为千金会内部实在腐朽得不像样了,十二位楼主之中,七个人的武功已荒废,稀松得像个普通武夫。他们只知敛财,培植党羽势力,却根本不管任用之人能力的高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四三章 可怕的聪明人 “只要他开心便好了。”大嫂叮嘱宋云,不要在他大哥纳妾的日子闹事。 宋云不明白,一个人的心里如何装下两份爱,尤其当这件事发生在自己的兄长身上。 或许这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可在他看来仍然不可理喻。 大嫂的身体越来越差,也没能为大哥生下孩子,也许对于那个时代的人而言,这个理由已经足够。 “侠客绝不会向手无寸铁的女人拔剑,也绝不会凭借武力威胁别人做不愿意做的事情。”她再次语重心长地说道,因为她知道宋云是个很冲动的男孩。 她毕竟看着宋云长大。 宋云对着院子里的老树,用拳头捶了几百下,满手鲜血才肯停歇。 “你的大哥是个很好的人,一直都是个很好的人。他是家族的长男,肩上背负的东西要多得多。”大嫂似乎总是在替大哥说话,可宋云瞧得出,她眼中仍有失落的波澜。 他们像所有情人那样立下海誓山盟,却无法坚守盟誓。 世上总有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因素,阻挠白头厮守,包括苍老,包括贫穷,包括疾病,包括欲望。 宋云无法体会大哥的苦楚,更无法感同身受,他对兄长的愤怒在大嫂病逝那天达到。 “我栽赃于谁,又借了谁的刀?你不妨说说看。”元雍饶有兴趣地问道。 “青木楼主。”初新只说了四个字,元雍便鼓起了掌。 “我实在想不到,你都是怎么推测出这么多的?”元雍问。他对初新的欣赏毫无做作,溢于字里行间。 “虽然用尖针刺入穴位毙命的杀人手法是青木楼的招牌,可我还是不肯相信六位楼主和三十四位分舵主尽皆死于青木楼下属之手,”初新分析道,“以死者的武功身份,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内悉数遇刺身亡,可我也必须承认,青木楼定然参与其中。” “为什么?” 初新无奈地笑了笑,道:“因为穆越兰在准备刺杀宋允前,是在我朋友的屋子里易容改扮的,而我那朋友,恰巧是青木楼的成员。” “你的运气好像总是不错。”元雍半是调侃半是感慨地说道。 “我带许伯纯来查看尸体,你就正好借神医之口说出青木楼的嫌疑,反正青木楼主行踪诡秘,真实身份也无人知晓,我没法对质。”初新道。 “许伯纯的眼力并没有让我失望,当然,你更是我计划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不仅帮我找到了许伯纯,还成功在宋允被刺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让这次行动轻易得手。”元雍越说越起劲,到最后竟仰面大笑起来。 初新愕然。 他此刻又明白,自己在露白住处盯梢,并且跟着穆越兰来到醉仙楼,完全在元雍的算计之中。穆越兰的武功好坏根本不重要,只要她能将自己领到醉仙楼,宋允就会提防自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四四章 绝处又逢生 四月十一。 诸事咸宜。 尔朱荣醒得很早。 他的身体状况并不好,可精神却很足。 因为今天他要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行动,或许将载入史册。 公孙无忌走入军帐,他矮而壮实的身体和那。 “这和睁开眼睛看到的又有什么区别呢?”小高的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不一样。”宋云睁开眼说道。 小高盯住宋云的双眼,想看到其中的动摇和怯懦。 宋云眼中根本没有这样的情绪。 他是个很少撒谎的人,他说“不一样”绝不是强词夺理,而是确有其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四五章 青门种瓜人 小高原本的名字是什么,他自己都忘记了。 也许他没有忘,只是不愿提起。 无所谓。 很少有人敢轻看“小高”这个名字。 小高总能以很公平又很残忍的方式终结挡在他面前的对手。 很少有人敢与他为敌,与他为敌的人要体会项上人头悬于半空的危机感,可偏偏小高会将对决的机会留给他的敌人。 他能做任何肮脏、见不得人的事情,却绝不愿亵渎自己手中的剑。 他初出茅庐时,很喜欢在路边的野摊喝酒。他觉得这样的地方酿制的酒更像酒。 什么酒不像酒呢? 他不管,这里头有讲究。 他的剑是精钢制成,不是当世最锋利,也非河洛最名贵,来历也不甚明晰。 也许是他变卖家中所有的财产,拜托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铸剑师打造的,也许是他从哪座富人坟里挖来的,也许是他由不幸战败身死的游侠身上偷窃而得的。 他很喜欢他的剑,喝酒时,会把自己的剑摆在低头抬头都能瞧见的地方,也就是酒桌的正中央。 乡里总有一些恶霸,仗着块头大,学过一段时间的武艺,横行无阻。 阿虎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今天很不开心,因为他喜欢的姑娘珍珍让他“滚”。 女人让男人滚,常常会有两种喊话的方式:一种明面上让人“滚”,意思却是让男人留下,留的时间长一些;还有一种里头外头都是让男人走,走得越远越好,越快越好。 珍珍喊“滚”的方式是第二种,而且是第二种里比较难听的一类。 阿虎想发脾气,想打人,可又觉得身体里的力量被抽空,做什么都没劲,只肯喝酒。 偏偏走到小高旁边时,他的火气又上来了,大骂一句:“滚,给老子滚!” 小高盯着自己的剑,淡淡道:“阁下是让我滚?” 阿虎站到小高桌子对头,瞪着眼道:“当然是你,这里除了你,没有什么太让我讨厌的人。” 他期待着小高拍案而起,和他痛痛快快地打一架,可小高却爽快地答应道:“当然好,我滚。” 他熟练地放下酒碗,留下酒钱,抄起长剑,飘然而去。 阿虎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气没出,反倒更盛,快步拦住小高,怒道:“你不能走,坐下。” 小高笑笑:“当然好,我坐下。” 他就乖乖坐下。 阿虎瞪着眼睛,不过不是为了惊吓小高,而是诧异,怀疑面前人是个傻子。 他听说古时韩信受胯下辱,寻思着让人钻过胯下应该是一种极其严重的侮辱行为,一时惊喜难忍,佯怒道:“你这么听话,肯学学淮阴侯韩信吗?” 小高瞬间听懂了他的意思,把剑放在桌上,竟真的准备去钻。 阿虎有些失落,想着这人应该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对一个白痴撒气没啥意思,不耐烦道:“算了算了,真是倒霉。” 可他又觉得小高的剑不错,他买不起,却想要一把威风威风,于是就将手伸向了那把剑。 有只手抓住了他的右手腕。 小高正用一双发亮的眼睛望着他,一字字道:“这是我的剑。” 阿虎大笑,他发现面前瘦削的年轻人并非什么傻子,而是会反抗的沙包。他说:“我借来看看。” 小高问:“借多久?” 阿虎反手抓住小高的腕子,狠狠道:“这得看大爷喜欢不喜欢。” 小高冷冷道:“我数三个数,我们比比,谁能先拔出剑,砍下对方的手。” 阿虎每个字都听懂了,可整句话连起来时,他却没弄清楚。他问:“什么意思?” 他的手忽然落在了地上。 阿虎思考了很久,究竟发生了什么。 当血如泉涌那一刻,他好像明白,自己的右手已被从腕关节整只削去。 他开始嚎叫,开始呻吟。 小高拿着剑,眼中还是发着光。 因为他的剑舔舐着鲜血,因为他的剑在挥动的一刻被上天赋予了生命。 卖酒的老人已很老,可他走路的脚步仍然轻健。 小高听得到他轻健的脚步,可中间隔着四五张桌子的路程,老人竟只用三步就走完了。 小高还没反应过来,老人已在他身旁出现,拍着他的肩膀道:“年轻人,这样一身本领可不能浪费。” “您过奖了。”小高说。 “你叫什么名字?”老人问。 “叫我小高吧。”小高说。 这是小高与元雍相识的契机,他们在离开破旧的酒摊时,阿虎仍在地上挣扎喘息。 此刻呼吸沉重的小高,不觉回想起泥坑中阿虎起伏的胸膛。 他死了没有? 没人知道,没有愿意了解。 有些人的生命是用来奉献给剑的,也许是持剑者,也许是剑下的亡者。 这样的人不需要有名字。 “这是什么招?”小高问宋云。 “这根本算不得招。”宋云摸了摸脑袋。 他刚刚才用自己的脑袋狠狠地顶了小高的胸腹,虽不可能重伤小高的心肺,却足以令他难受好一阵。 “你为什么不用你的剑?”小高想不通。 “我着急了,”宋云知道初新已经赢了,所以他满脸皆是轻松的笑容,“人在心急时,出招总是没有章法的。” “如果你刚才用的是剑,你早已死了。”小高终于稳住了散乱的气息,盯住宋云的剑说道。 “幸好我用的是我的头。”宋云道。 “可你还是赢不了我。”小高道。 “为什么?” “因为你不诚。” 宋云的双手握紧。 他明白“不诚”的含义。 一个人要在某一领域成为神,必须要“诚”,必须要奉献自己的一切。 顶峰的剑客已非以人御剑,而是以剑驭人。 他忽然明白,为什么小高能够取得元雍的信任。 因为小高是个几乎没有野心的人。 这种人使出的剑法,会不会已达到超凡脱俗的境地? 白衣少年还是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 剑明明碰到了什么,初新却偏偏毫发无伤。 初新笑了笑,道:“其实你不必惊讶,我也是刚刚才明白的。” 他从身后拿出一柄漆黑的刀,这柄刀的刀刃满是缺口,仿佛在诉说自己的伤痕和痛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四六章 蹈海计愈切 尔朱荣击败胡太后绝对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人们后知后觉,解读着“把粟与鸡呼朱朱”这句谶语,纷纷感叹宝公沙门预言之准确,却绝不会知晓个中内情。 生活并没有变得糟糕,相反,由于戒严令取消,人们反倒像松了一口气。 城门被不知名的守将打开,胡太后率领宫中妃嫔共赴永宁寺出家为尼。 她本人对这个结局似乎并无太大的不满,反而产生了一种残酷的痛快,就像小时候的玩伴在她后背塞的那团雪已化成水,刺骨的冰冷已被捂热。 她争取了很久,得到了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她现在想的最多的却是自己失去了什么。 她好像从未获得真正的爱情,有的似乎都只是鱼水之欢。她对儿子元诩近乎变态的爱和管束,终究让母子反目,虽然最后的结果并不像传闻中那么糟糕,可说到底,他们还是连再见一面的可能都没有了。 她忽然很向往青灯古佛的生活,很向往平静。 达摩大师仍在永宁寺讲经。 他好像永远没有疲倦的时候,那身猩红长袍虽然总是披在他身上,却总清洗得发亮,崭新一样。 他是个很老的人,眼睛却还散发着年轻的魅力和光芒。 “太后,近来可好?”他问。 胡太后点了点头。 她明明过得很不好,围城半月以来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可此刻她却感受着前所未有的轻松。 一个人放下了手中紧抓着不放的东西,也许真的不是一件坏事。 “太后来寺中,是来解经的?”达摩又问。 他的声音与脸庞的轮廓都隐没在红色帽兜之下,让人捉摸不透。 “不,是来出家的。”胡太后淡淡道。 达摩用一种奇怪的口吻问道:“尘世间的种种,您都不再留恋了?” “是。”胡太后说道。 她说得很小心,也很诚恳,可达摩还是拒绝了她的请求:“那不好。” “不好?” “是,如果一个人不再留恋世间种种,他便不适合来寺庙修行,”达摩冷静地说道,“因为他已绝望,已没有生趣。” 胡太后听懂了,好像又没听懂。 “留在寺中并不能带给您真正的平静,可如果您执意留下,我们当然欢迎。”他用一种极度苍凉的语调说道。 他知道,很多人成为比丘的动机是饥饿和绝望,而非对佛法和生命的热爱。 “谢谢大师。”胡太后深鞠一躬。 她金黄色的裙摆微荡,顺着她弯腰的弧度悄悄仰起。 这一躬是否能褪尽她身上所有铅华,换得她想要的平静? 初新和宋云已从高阳王府中走了出来。 初新伸了个懒腰,道:“我实在想不到你能击败他。” 宋云笑了笑:“我也想不到。” 没人知道他们在王府中经历了生死,也没人见到那两场精彩的战斗。 初新伸出三根手指道:“在我碰见的三十岁上下的剑客里,小高的剑术绝对能排进前三。” 宋云承认:“他的剑的确很快,他的临场反应和应敌策略也相当出色。他用那枚暗器攻击你,其实就是想利用你的失败让我心乱。事实上,那枚暗器击出时,如果他趁我分心偷袭,我未必挡得住他。” 初新唏嘘道:“他并没有突施冷箭,不过是因为他拘泥于对剑的诚。” 宋云道:“这也是我击败他的秘诀。当我将他的剑从他手中击落时,他就已经输了。他太依赖他的剑。” “确实,小高对于剑的理解世所罕见,他好像已将用剑杀人当成了一种神圣的事业,”初新讲着讲着,自己也好像入神了,“和我们之前碰到的秦五、李梧桐完全不同。” “秦五没有正常人该有的情感,李梧桐则是没有痛觉,他们都是杀手,是元欢用以杀人的傀儡,一个人日复一日地做一件事,难免心生厌倦的。”宋云忽然停住脚步,这样说道。 “我不理解这样的感觉。”初新望着宋云,只能说出这句话。 宋云脸上没有表情,只是回答:“有时候我也挺羡慕你的,因为你不理解这种感觉。”他的腔调变得说不出的萧索:“和李梧桐一战后,我总觉得有些坏人身上也有可爱的地方,有些所谓的好人则比坏人还讨厌。” 初新问道:“比如那些要将你和李梧桐一并杀死邀功的人?” “是。” 初新叹了口气,他发现自己的这位朋友好像变了,而且是朝令他欣喜的方向在变化。 他叹气则是因为担心。 如果没有杀伐之心,宋云的剑还会像以往那般快吗? 午后的暖阳照在他们身上,脸上不由泛起一层光。 初新忍不住问:“所以你才放了小高一条生路?” 宋云“嗯”的一声,重又恢复沉默。 他虽然一言不发,脑海中却仍回忆着和小高交手的全过程。 令他感到窒息的是,小高的攻势凶猛,且难以寻得破绽,明明有很多次杀死自己的机会,小高却好像故意错过了。 他总觉得自己的胜利像是一场欺诈。 他问初新:“你觉得我本该赢吗?” 初新摇了摇头道:“可你到底还是赢了。” “不不不,我是问,你有没有发现,小高有很多次击败我的机会,他却都没抓住?”宋云焦急地问道。 “的确,的确是这样。”初新突然间似乎也理解了宋云的焦急。 “一个将剑视作生命的人,该是至死都不松开手中剑的,怎会轻易被我得逞?”宋云几乎跺起了脚。 “不好,这件事绝没有那么简单。”初新惊呼道。 一家酒馆。 今天一家酒馆打烊得格外早,格外蹊跷。 小姜和其他杂役正在谈天,敏却不见了。 除了敏之外,一家酒馆里还少了两个人,两个女人。 伊芬斯和穆越兰。 二楼客房门窗紧闭,竟好像无人出入过。 “敏姐姐上楼之后就没再下来过。” 这是初新得到的唯一线索。 他像滩烂泥一样坐在酒桌边的长椅上,嘴里喃喃念着:“这是怎么回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四七章 总把新桃换旧符 一个本该死透了的人如何会活转? 元雍的第一反应是,这可能是宋家四兄弟里和宋允长相相似、年龄相仿的老二。 可偏偏那人讥诮的笑容告诉元雍,他就是宋允,已经死掉的那个宋允。 元雍头一次感觉到,局势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可他只能跪拜着,忐忑地等待宋允经过,忐忑地等宋允用难听的话语嘲讽。 宋允什么都没有说,径直向前,跟从尔朱荣走进了城门。 洛阳城有了新的接管者,人们自然议论纷纷,但任何言语都无法描述民众对宋允“死而复生”的好奇。 初新和宋云赶到河桥时,也被眼前一幕惊讶得杵在原地。他们混在人群中,盯住宋允瞧了很久。 “那是你二哥吗?”初新忽然问道。 “不,绝不是。”宋云说。 “我听说宋家老大和老二长相极像,你又怎么断定呢?”初新不相信死人能够复活,可他也很难相信宋云的判断出了问题。 “我说不出理由,可我能够断定,这是我大哥。”宋云面有喜色,甚至想飞身上前去拥抱一下自己的兄长。 初新却理智得很,在替“死去的宋允”把脉时,初新就断定他已失去了回天的希望。 宋云守着尸体喝了一夜酒,也就排除了使用龟息术这种奇妙武功的可能,因为练了三十三年龟息术的神龟道人也不过憋气十二个时辰,装死就更是困难了。 他苦涩地笑了笑,因为他好像得到了一个很残忍的结论,这个结论是宋云绝对接受不了的,也是绝不愿意接受的。 宋云全然没想那么多,欣喜得忘记了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寻找敏、穆越兰和伊芬斯的下落。 受降仪式简单草率,权力向新来者抛出橄榄枝,尔朱荣一定有很多事要忙。入城的军马不多,迎拜的朝臣也很快退却,退散诸人之中,已不见了元雍的踪迹。 “不应该啊。”宋云喃喃低语道。 “不,应该得很。”初新重重地捶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宋云问:“你想到了什么?” 初新深吸一口冷气,道:“一个很可怕的人。” 傍晚的风明丽,风中的寒意被落日驱散,又伴随夕阳西沉而重生。 那抹寒冷还是从前的寒冷吗? 宋云很喜欢这样的黄昏。 在很古早的记忆里,大嫂总是挑这种时候给他讲故事。 大嫂习惯亲自下厨,可做好了一桌子菜,却总是无人赏光。 二哥在庙中译经,三哥戍边,大哥又总是太忙,只剩下宋云一人。 “宋云啊宋云,你们的名字怎么都一个样儿?”大嫂似唱曲般调侃道。 宋云只能嘿嘿一笑,顾自己吃,毕竟他听不懂大嫂话中透露的失落与怅惘。 “以后做了大侠,别忘记带你的女人去北邙山上看看落日。”大嫂望着窗外染得火红的天空,微笑着叮嘱小宋云。 宋云点头,忽然又问道:“大哥带嫂嫂去看过吗?” 阿嫂愣了一下,旋即又点点头。 后来,宋云才知道,大哥虽然承诺带大嫂去北邙山上看落日,却一次也没有做到过。 阿嫂葬礼那天,宋云被大哥教训得体无完肤,几乎说不出完整的话,嘴里却还是“邙山”“落日”念个不停。 男人成功之后,是否都会变得不像原本的样子? 原本的样子里,有种种可爱面貌,可一旦他们握有金钱和权力,可憎的面目就会显露,温柔、同情、单纯和善良却好像消失殆尽。 阿嫂死于一场场徒劳无功的等待,死于一个个盼望落空的黄昏。 虽说是兄弟,可终究宋云与大哥有一层隔膜,他的心结怎么也解不开。 大哥“死而复生”,他固然开心,可当初新提出要一起去见宋允时,宋云却拒绝了。 “我不太想见他。”他说。 “河桥边上,不知是谁如此激动,激动得都快跳起来了?”初新调侃道。 “不,我是说真的。”宋云皱了皱眉。 初新收起了笑容。他知道宋云绝不会骗他。宋云说“不想见”,那便是不想见,绝不会有口是心非的扭捏之嫌。 “你去见他做什么?”宋云见初新沉默,搭腔问道。 “去道声歉,”初新笑了笑,“因为我之前误会了他,他虽然是千金会的楼主,却不曾干过杀死楚特国王这样的勾当。” “是这样。”宋云低声应道,也跟着笑了笑。 “好久没有喝酒了,我们两个。”初新忽然道。 “是啊。” “不知你的酒量有没有退步。” “对付你总还是可以的。”宋云开玩笑道。 初新站起,四处走走瞧瞧了一阵,不知从一家酒馆的哪个角落摸出了两坛酒:“敏在的时候,我一直不敢喝这两坛酒,趁她不在,终于能尝尝了。” 宋云疑怪道:“我们真的要喝那么多酒吗?”他觉得今晚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节点。 “既然我们不知去何处找,不如等他们自己上门来找我们,喝醉岂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初新说。 “办法好是好,就怕到时烂醉如泥,我俩的人头不保。” 嘴上虽这么说,他们还是很快地倒起酒来,初新喝开封过的那坛,宋云则喝没开封过的那坛。 酒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人忘记烦恼,忘记身上的负担和累赘。 多少人为了这种短暂的快乐奉献了健康和清醒。 生活中真的有那么多东西需要逃避吗?人来到世上,是否就是来承受苦难的呢? 宋云回答不了,因为他喝得太快太多。 他喝得太快太多,只因为初新也喝得很快很多。 宋云的脑袋先一步栽倒,喃喃着:“你怎么还不醉呢?” 初新清醒得很。 因为他喝的不是酒,是水。 当数量达到界限时,水和酒同样越喝越难受。 初新此刻很难受,却也很清醒。 他需要清醒地面对那个可怕的人。 醉仙楼。 所有的歌舞都停歇了,只剩下灯烛。 弹指即寂灭的灯烛。 灯烛摆成了奇怪的阵型,仿佛带有古老的魔力。 三国时,蜀相诸葛亮曾于五丈原尝试用七星灯续命,虽然被魏延踢翻,未能成功,却的确从一个角度反映了,灯烛以一定阵列排布是可以对周围事物产生影响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四八章 浓睡不消残酒 开始的将开始,结束的会结束,回环往复,因循不止。 就像醉仙楼的烛火般,熄了又燃,燃了又熄。 当下一根蜡烛的光芒消失时,谁的生命将终结? 初新顾不得想这些,他还有很多事情要确认:“那天在醉仙楼中针的人,是宋云的二哥?” 他在河桥时已酝酿了这一猜测,却迟迟不敢说。他怕宋云会抓狂。 “宋云知道吗”是宋允问的第一句话。 这句问话无异于承认了,在醉仙楼遭到围攻身死的,是宋允的弟弟。 “不知道,我没有告诉他,他也没往那个方向想。”初新还想说什么,却没继续说下去。 “我知道,你肯定觉得我冷血到了出这句话时,他重又恢复了枭雄的桀骜模样。 “为什么后来又在暗室中警告我?” “因为我慢慢了解,你这样的人不可能效命于元雍,也不可能效命于我,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你少管闲事,也省得我那个愚鲁的弟弟牵扯进来。” 初新无奈地笑了,说:“可惜别人越不想让我参与的事情,我越想瞧瞧里面会发生什么。” “年轻人都有这样的毛病,只要能及早意识到,改掉,根本不算什么。” “改不掉,”初新朗声道,“我看见不好的事情,看见可怜人被人摆布,被人欺负,我就忍不了,我虽然胆子不大,可本事还算不错,总想着用我手里的剑去拼一拼,讲一点该讲的道理!” 宋允眼中涌现着奇异的光彩,良久,他才说:“我以前也和你差不多。” “差不多”又是相差多少,差在哪里? 十年之前单枪匹马力战北邙山马贼的剑客,如何变成今日的碧海楼主? ”你不了解我。“初新道。 “不,我了解你,正因为我了解你,所以我知道,你绝不会善罢甘休,”宋允道,“我才把一家酒馆的三个女人请到了这里。” 初新几乎惊愕得说不出话,憋了半天却只能斥一句”胡说“。 宋允的表情告诉初新,他绝没有说半句假话。 “今日尔朱荣入城,我和元雍的胜负很快就会有定数,届时将会有一场血腥的屠杀,彻底剪除一方的羽翼,我不希望外人干涉。”宋允说。 “你故意以死来放松元雍的警惕,就是为了让他自己打开洛阳城门,放尔朱荣进来?” “你该瞧瞧那条老狐狸见到我时脸上的表情,简直像吃了发霉的肉一样滑稽。” 宋允自顾自笑了一阵,又沉默了片刻。 在尔朱荣的铁骑面前,千金会的众人终究难以成为历史的主宰者,顶多算是参与者。 宋允为了扳倒元雍付出的努力是否真的有意义?他的兄弟无论如何也不会再苏醒过来,这一切是否值得? “小高是你的人?”初新忽然问。 “小高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纯粹,他也是能被利益说动的,只要有足够丰厚的报酬,他自然会站在我这一边。”宋允回答。他知道江湖中永远有这样的年轻人,永远有人年轻。 年轻人有热血,有野心,他们争取的东西有时并不理想,反而市侩得很。 “所以他在与宋云交手时放水,是你的意思?”初新问。 “正是,我告诉小高,不能伤害宋云,至于你,无所谓。” “你几乎骗过了所有人,真的很厉害。”初新说。 他的夸赞发自内心,他的厌恶和愤怒也发自内心。 “我不想与你过多纠缠,很简单,你发誓不再管这件事,今天的事不让其他人知道,我立马放人。”宋允缓慢地、一字字地说。 每个字,初新都听得很清楚。 一个承诺而已,可又不仅是一个承诺。 正义、公道、无数条性命,仿佛都系于初新的一念。 他没有立刻告诉宋允自己的回答,因为回答所需的勇气太沉重,沉重到他开不了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四九章 夕阳西下几时回 十六年前的春天。 洛阳,城郊。 旅人行色匆匆,郊外非久留之地。 马贼猖獗,无人能管,无人敢管。 虎贲军和羽林军忙着被皇都之中的权贵呼来喝去,一时为宦官鹰犬,一时为后妃爪牙,并无闲心去对付马贼。 要知道,宫墙中那些根本不懂武功的妇人和阉党远比凶悍的马贼难对付。 马贼头子是个叫“胡子瘤”的人。 据说他的脸颊上长着浓密粗糙的胡子,爬遍了几乎所有能生毛孔的角落,在暴露不多的皮肤上,还挂着一颗肉瘤。 之所以说“据说”,是因为见过他面目的人都已死了。 晚春烦躁,马贼兴致却很高。百十来号人下山,抢得了不少财宝粮食,还掳走了几个很好看的姑娘。 当他们的马儿欢快地奔跑时,他们并未注意到,有个奇怪的少年混入了马队,悄悄地跟在队伍最末尾,一声不吭地跟着马贼回到了北邙山中。 邙山多陵墓,也多石室。 将哪个曾经风光无限的皇帝的陵墓掏空,一间宽敞舒适的石室便成型了。 胡子瘤和马贼们就在石室中欢饮,庆贺今日的胜利。 按照惯例,财富要平分,胡子瘤也不例外。 他们信奉“均贫富”的条约,却只均一百人的贫富,被劫者的生死命途则是另一回事。 不少思维活络的马贼眼珠子已滴溜溜地转了起来。 女人该怎么办呢? 财富可以平分,但女人不可以。 可以共享的女人,有时不能算女人。 如果要分给其中几个人,那这几个人必然得是能服众的。 “金钱豹”喜欢金钱,更喜欢女人,他用的刀很重,刀法却犀利迅捷,每次劫掠必冲锋在前,身先士卒。 他够不够服众? “竹叶青”智计无双,算无遗策,每回行动的安排,出击的时机,逃跑的路线皆出自他手。 他能不能算服众? 胡子瘤要考虑的问题不算少。作为领袖,要思索的东西绝不会少。 当然,他自己肯定也想占一份。他早就掂量过了姑娘们的姿色,有一人堪称“倾城”。 他要便要最好的,不然做这个天杀的马贼头子做什么? 可当他要发话时,有个少年却直挺挺地从饮酒作乐的人群中走出来。 大家都不认识他,因为马贼中偶有旧人死亡,偶有新人补充,这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大家只当这脸上书生气很重的少年是个不谙世事不太合群的纨绔子弟,爱上山当马贼以证明自己个性独特。 少年面对胡子瘤,微笑着说道:“你脸上没有胡子,也没有瘤。” 胡子瘤的脸上干净得很,像被剥去壳的煮鸡蛋,根本连一根难看的杂毛都没有。 胡子瘤摸着自己的下巴,笑了笑,问道:“小兄弟是新来的?” “是。” “姓什么?” “姓宋。”少年回答。 “宋兄弟,尝过女人的滋味么?”胡子瘤问。 “没有。”少年很老实地说。 胡子瘤大笑。他觉得眼前的少年很傻很愣,很令人发笑。 少年忽然问:“既然你没有胡子,没有肉瘤,别人为什么叫你胡子瘤?” 胡子瘤不笑了,他觉得这个问题需要他认真严肃地回答。 “因为人们更愿意相信,一个马贼头子,一定长着络腮胡,额上还有一颗巨大的肉瘤。”胡子瘤说。 少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紧跟着问道:“不叫胡子瘤,我该叫你什么?” 胡子瘤阴沉了脸色,道:“这事儿谁问谁死。” 他觉得这名新来的小弟未免太不懂规矩。每个马贼总有一段难以启齿的过往,他曾经的名字便是打开那段过往的钥匙。 少年很好奇,他不明白胡子瘤为什么生气,他只是简单地说:“我只是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这对你很重要?”胡子瘤开始不耐烦了,因为有很多双眼睛正注视着他俩,可他又不得不装作耐心,毕竟他要服众。 服众,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很重要,因为我从来不杀无名之辈。”少年淡淡地说道,就好像掸落肩膀上的落叶一般轻松自如。 众马贼的眼珠子却已瞪出了眼眶。 “活腻味了?” “这小子是不是疯了?” 他们了解胡子瘤,了解是他们不敢正面和胡子瘤反抗的重要原因。 在这个山头,胡子瘤想要一个人死,那个人绝无生还的可能。 据说胡子瘤在落草之前曾是边陲线上的“小李广”,名叫柳飞。 柳飞得罪了一个不该得罪的人,因为一种无法自制的情感。 爱情。 很少有人清楚个中原委曲折,柳飞也从未提过。 爱情可以使人重生,却也能让人沉沦。 柳飞不幸沉沦,从恪守军令、前途大好的偏将变成了无恶不作、人人喊打的马贼。 多年来唯一不变的是柳飞的身手。 他的出手仍是那样稳定、准确、凶狠。 如果不是他的一身好本事,该被误认为是“胡子”的恐怕就是“金钱豹”或“竹叶青”了。 少年如果不是愚蠢到了极点,就不至于面对胡子瘤说出这样的话。 这回,胡子瘤倒是充满了兴致和期待,同时,他也想到了一个稍显残酷的办法。 他对少年说道:“你能在接下来的两个时辰里站着,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旋即又放开声音,问自己的手下:“大家想玩玩吗?” 众马贼欢呼,情绪高涨。 “谁能杀了他,就赏谁佳人一位。”胡子瘤说。 少年转过身,面对着一群贪婪的动物,有红眼的,也有绿眼的。 他听闻,人的身体之中住着野兽,每当理智无法压制野兽时,人的眼睛就会发红发绿。 当星盟众人顺着少年留下的记号一点点找到马贼的巢穴时,少年已浑身是血,奄奄一息。 可他还是站立着,用他心爱的剑支持着自己残破的身躯。 后来,那位倾国倾城的姑娘还是时不时会问少年:“你为什么不等等?等到你的同伴来,就不必受这么多伤了。” 少年每次的回答总是相似:“我只是忍不了胡子瘤瞧你的眼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五零章 往日崎岖还记否 “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宋云说。 “哪一天?” “向大哥讨教的这一天。” 宋允静默了片刻,问道:“你在害怕吗?” “是,”宋云道,“幸好我喝了酒。” “那你就该在一家酒馆躲到天亮,躲到所有事情结束。”宋允厉声斥责道。 “逃避向来不是我愿意做的。”宋云的声音已渐渐平缓稳定。 初新感觉得到,他身上的酒气在被内力蒸干。 这个过程一定也很痛苦,愈来愈清醒,对恐惧的体认愈来愈真切。 宋云畏惧他的兄长,酒气消退就好像残秋时河床水位下落,害怕会如河滩的砾石般显露出来。 就算他竭力克制颤抖侵袭,也难免被肌肉的某些记忆出卖。 连初新这个旁观者都能瞧出来,面对着宋云的对手定然看得更真切。 更何况那对手是曾经朝夕相处的兄长。 “我说过,你成不了大侠,干不出什么大事业。”宋允收起了阴沉的脸色。 “你说过。”宋云回答。 “因为你太意气用事,根本不考虑前因后果。” “我知道。” 类似的话,宋云早已听得耳朵起了茧子,可仍然时不时要被教训。 他不是不想改,他其实早已改了很多,只不过许多千钧一发的生死关头,他的选择总是不能让他的兄长们满意。 例如加入星盟,成为刺客,调查千面人的下落。例如粮仓一役中,奋不顾身地和敏一同去救初新。 他从来不后悔这些事情,所以他不懂自己有什么要改的。 “你在面对我之前,考虑过我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吗?考虑过你我刀兵相见的后果吗?”宋允发难问道。 “是你让小高对我手下留情的?”宋云没有去回答兄长的问题,而是同样以问话的方式反击。 他的兄长点了点头。 “那天在醉仙楼里死去的是二哥?”宋云又问。 回应依然是点头。 有股奇怪的气息自宋云的胸膛上涌,堵住了他的咽喉,让他再也说不出话来。 他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也感受到了难言的悲凉。 当然,愤怒,愤怒是他此刻最想描绘的文字。 对于迎敌的剑客来说,恐惧、愤怒、喝酒,都是大忌。 宋云无疑已将这些大忌都踩了一遍。 “你不如让小高一剑刺死我。”他终于苦笑着说了句话,被对手同情是一件无比残忍的事情,任何有尊严的人都无法耐受。 “他不能这么做,因为他还要利用我来扩张他的势力,所以他不愿意得罪我。”宋允说。 “我本以为他是个痴于剑术的人,”宋云叹道,“是我被他的表象迷惑了。” “被迷惑的当然不止你一人,高阳王元雍也同样相信,小高是个纯粹的剑客,根本不醉心于权势富贵。”宋允冷笑。 他认为任何人,任何生活在世间,要同人打交道的凡人,都没有免俗的可能。 他沉吟片刻后补充道:“不过,所幸有这样的年轻人,江湖中的一些陈旧格局才能被打破。”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野心家同样也是历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那二哥呢?”宋云突然发出的这声低吼让初新吓了一跳。 “我说过,他是自愿替我死的,”宋允的声调同样变得阴晴不定,“这就是你的兄长胜过你的地方,他如果还能活着,将来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他自愿去死,你就答应了?”宋云反问。 没人回答,没人能回答。 “你在害怕什么?究竟是什么把你吓得只能用这种方式应对?”宋云继续挑衅着。 也许这也是他真心想问的话。在他看来,事情永远不至于糟糕到牺牲掉自幼同甘共苦的兄弟。 “住口。”宋允只说了两个字。 他绝不会多解释,绝不会说“如果再不迎尔朱荣入城,元雍就能借由通敌之名将宋家满门抄斩”,他已经习惯独身背负重担,习惯缄默。 这是长男的职责,也是长男的悲哀。 除了对待生意上的朋友或者醉仙楼的客人,多数时候他反倒处于一种木讷寡语的状态。 他唯一会做的,就是用斥责让宋云闭嘴。 “所以我很早就明白,决不能用言语和你沟通。”宋云再次无奈地笑了。 他们都是失语的人,恰巧是对本该亲近的人失语,亲密无间反而成了他们疏远的最大理由。 宋允的脸色和缓了些,回忆起了“他们是兄弟”的这个事实。 是什么时候起,最小的弟弟变得顽劣不堪、不再听话呢? 又是什么时候起,他心中满怀着对自己的愤怒和仇恨,直到成年懂事后仍阴魂不散呢? 宋允发现自己忽视了很多,遗漏了很多,连这个弟弟何时长得高大健壮都不明了。 “你在害怕。”宋云冷笑道。 虽然浑身颤抖的人,明明是他自己。 他还是要继续说下去:“你害怕得不到的永远得不到,害怕得到的会失去。怕得要死。” 他知道大哥的拳头很硬,剑更快,可他还是必须说。 他知道今天如果不说,他以后将再也不敢说。 “我只告诉你,以小高的身手,在我剑下走不过十招。”宋允同样没有回应害怕与否的问题。 惊愕的不光是宋云,还有初新。 小高并未使出全力,宋云仍无法速胜,十招之内击败他是何等不可思议。 宋允没有说谎,他不是这样的人。 恐惧是藤曼,会爬虫般繁殖蔓延。 宋云几乎握不住自己手中的剑。 “乖乖地放下剑,认错,”宋允用一种父亲的口吻说道,“你能走,你们都能走,太阳照样升起,日子照样过。” 他在说这番话时,并没有忘记看一眼一旁的初新。 敏安然无恙,他们全身而退,岂非是最完美的结果? 宋允真的很会谈生意。 初新没有说任何话。他在看着宋云,在等宋云开口。 此刻的初新无比轻松,也无比紧张。轻松的是,现在他不必做两难的选择,紧张的是,他的朋友正经历着炼狱般的考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五一章 身如不系舟 有人说,人在临死的那刻,往事会如走马灯般一一浮现。 也有人说,人的呼吸濒临断绝时,眼前将是此生见过最美风景的定格。 宋云不知道死亡是怎样的体验。 也许很少有活人知道。 死亡是煎熬还是解脱?是终结还是重生? 今天他或许能尝到滋味。 因为他绝不会手下留情。 宋云有剑,宋允却无剑。 宋云身上有凌厉的剑意,宋允却没有。 可在初新眼中,这场对决,宋允已胜了。 宋云的剑出鞘。 精钢长剑,雕花剑锷,剑柄镶嵌着五色宝石。 “好剑。”这不是初新第一次见到宋云的剑,可每次得见,他都想赞叹一句“好剑”。 “这把剑是兄长送我的礼物,本就是好剑。”宋云说。 “你还记得。”宋允不知是在陈述还是在发问。 “记得,”宋云说,“河东铸剑名家祝三刀的手笔。” 宋允笑了:“一个铸剑的人,名字却带了刀字。” 他当然记得,这是宋云十八岁生日前,他花重金托脾气硬臭的祝三刀打造的。 “兄长的剑呢?”宋云问。 宋允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我不必。” “不必”的意思就是,手中有没有剑对他来说已并不重要。 他还想说什么,到了明天,他会借尔朱荣之手除掉元雍,建立千金会十二楼新的秩序,成为河洛武林势力的幕后第一人,到了明天,他的经营和谋算都将一一付诸现实。 宋云挑选的时间点简直再差不过了。 可他没有说。 就脾气来说,宋允无疑还是了解自己的弟弟的。 宋家四兄弟骨子里都很傲,绝不会说出讨饶拖延的话。 即使那些话能够避免一场流血的纷争。 纷争或许也无法避免,因为他们的分歧还在理念。 宋允不禁想:每个养家糊口的父亲和年少热血的儿子之间,会不会都有这样的思维差异? 如果有,他们又是如何避免的? 宋云说了最后的一句话:“只要兄长退出千金会,远离其中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我和初新会立刻离开。” 宋允也回了最后一句话:“我不可能因为你们的只言片语放弃即将到手的这一切,千金会的血腥赌局将永远进行下去,宋家后人也将永远是中原武林的主人。” 很多时候,理念本身是不分对错的。 这也是为什么说服一个人,更改一个人的理念将会变得无比困难。 第一剑。 宋云用的是最中规中矩的“刺”法。 奇巧不足,以势取胜,极难招架。 这一剑比初新初识他时更快,所刺向的角度更刁钻,显然宋云在和李梧桐、小高较量后进步成长了许多。 一个经常在生死边缘游走的人,想不前进都难。 宋云的想法很简单,也很聪明。他想利用年轻身体的优势直面兄长的短板。 他自认为的短板。 宋允直挺挺地站着,没有躲。他的手很随意地挥动,脚步很随意地交错。 那柄能够刺入他胸膛的剑竟回到了宋云的剑鞘之中,伴随着一声明亮的龙吟。 所有声音于刹那间寂灭,留下逐渐昏暗的灯烛,因惊讶而放大的瞳孔。 初新瞧得出,这一手夺剑回鞘虽没有他老师使得那般炉火纯青,却也到了大巧不工的地步,起码胜过了自己。 他判断得出,如果宋允愿意,这柄剑可以不必回剑鞘中,而是刺进宋云的小腹。 宋允毕竟手下留情了。 可初新的指尖还是冰冷,因为他看得出,宋云没有放弃的意思。 第二剑。 宋云将剑举过头顶,迎头劈下。 “劈”取招于巨斧,比“刺”凶悍,却不如“刺”灵动。 他瞧出大哥在放水,索性用这样笨重的方法向兄长发起挑战。 无论什么人,被祝三刀打造的宝剑劈砍到,身体一定会如豆腐般被残忍而干脆地切分开。 他的兄长当然不例外。 初新已笑不出来,他发现宋云每次和人比剑都会使尽全力,毫无余地。 不给别人留余地的人,往往也不会给自己留余地。 杀人的剑同样可以杀自己。 可当那柄剑劈至半空时,宋云却发现剑尖的力量已消失。 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的剑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收入剑鞘,只不过这次连龙吟都听不见。 如此快的速度,却连声音都不发出,只有一种可能,宋允在放剑时,将真气灌注于剑身,避免了剑身和剑鞘的摩擦。 看起来,他的内家功夫也到了恐怖的境地。 宋云的手开始颤抖。 他的脸白得发惨。 如果说之前的颤抖是源于根植于记忆的恐惧,那么此刻则是因为他开始怀疑眼前所见,怀疑自己的力量和信心。 败了,终究是败了。 绝对实力的差距不是信心和勇气能够弥补的。 初新紧绷的神经如拉开的弓弦被突然放出,因为这一招毫无余地的劈砍并未伤到宋云自己。 短暂的松弛之后是长久的不安: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有些东西或许本不该去招惹,招惹之后就再难抽身。 “懦夫。”宋允忽然骂道。 他在骂他的弟弟。 宋云睁着眼睛,仍沉浸于自己的劈砍被轻松化解的事实之中。 “只有懦夫才会竭力去遗忘恐惧。”宋允说。 我是懦夫吗?宋云不禁问自己。 也许不是,他从不怕死,遇事冲得比任何人都要靠前,即使和没有痛觉的李梧桐打到山穷水尽,他心中也从未有害怕这样的念头。 懦夫是否就是无畏的人? 如果是,他算不算无畏? 他不算。没有人能算得上“无畏”。 恐惧寄居于人类的本能之中,当有人用拳头砸向你的眼睛时,你会下意识闭上双眼,当站在高处向下俯瞰时,你会双脚发软。 这些都是本能。 或许经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训练,人类能稍稍违抗本能,却终究难以改变本能。 宋云在害怕。 他害怕的是兄长无法回头,害怕的是自己会步二哥的后尘,成为兄长野心的铺路石。 他终于发现拔剑是那样困难。 “这将是宝贵的一课,对于你们二人来说都是,”宋允说,“你们想要对抗某些力量时,就要借用这些力量本身。我以前不懂,吃了很大的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河阴 第一五二章 枭雄末路日迟暮 巨屋。三间巨大的屋。 元雍在巨屋的正中。 他没有像往常般站立或是坐在一张宽大舒服的椅子上,而是跪着。 他捂着心口。他的心口很痛。 一个健壮而俊美的中年人坐在元雍最爱坐的位置处,正对着元雍双膝的朝向。 “这里就是千金会十二楼的其中之一?”中年人问道。 元雍认得这个中年人,进城时,他骑着毛色最纯的骏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他实在想不到。尔朱荣不仅是权倾北方的枭雄,还是一名美男子。 “是的,这里就是紫烟楼。”尔朱荣身旁那位佩剑的少年解答道。 “宇文泰,你为什么将我们带到这里来?”尔朱荣装模作样地问道。 “因为紫烟楼主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宇文泰阴阳怪气地答道。 元雍的脸色煞白,不仅因为宇文泰和尔朱荣唱的双簧,更因为那双眼睛。 那双进城时就让他心里发毛的修罗夜叉之眼。 “不会吧,”尔朱荣失笑道,“人说千金会十二楼主行踪诡秘,鲜少在江湖中露面,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在元雍看来,尔朱荣的腔调已近浮夸。 “非常时期总有非常变化,由于庙堂权力的更迭,千金会十二楼主已不得不各自站队,据我所知,其中六位楼主已因此殒命。”宇文泰一字字娓娓道来,竟毫无错漏,清楚得就像亲身参与过一样。 “那么紫烟楼主究竟是座下哪一位呢?”尔朱荣问。 宇文泰伸出一根手指,指向了瑟缩的元雍。 元雍大笑,宇文泰也笑,尔朱荣同样跟着笑了。 很多人都笑了,除了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绝不会展露一丝一毫的笑意,笑容会亵渎其中燃烧着的业火。 “错了,错了,宇文泰,你绝对弄错了,”尔朱荣拍了拍宇文泰的肩膀,示意自己并不责怪宇文泰,也或许是入戏太深的随意举动,“高阳王是助我入城的功臣,不可能是千金会的楼主。” 元雍在听。 尔朱荣和宇文泰说的每个字都可能关系到他的生死。 “酋帅,恕在下冒昧吗?”这次发问的不是尔朱荣,而是那双眼睛。 元雍负手而立,冷笑道:“不错,我就是紫烟楼主。” 他恢复了桀骜的模样,虽无内力傍身,却仍有威严仗恃。 眼睛笑了,笑意是从眼睛里发出的,骗不了人。 与其说是笑,倒不如说是满意没有别的流露方式,只能通过嘴角的上扬宣泄。 “为什么承认?你明明还可以再狡辩的,我们也可以继续演下去。”那双眼睛问道。 它在昏暗的室内仍然醒目,蚕食着元雍的理智和耐性。 “我不必。”元雍只回答了三个字。 他没有畏惧眼睛,而是选择直视。 “你觉得你根本不必怕?” “我只是觉得,你们根本不能对我怎样。” 眼睛再次用笑表达了讥诮的意思。 那笑容就像在说:很快你就会明白了。 醉仙楼。 所有的动作停息,只有灯烛如灵魂般颤抖。 伊芬斯的身体开始结冰般降温,僵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