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吸血鬼是什么体验》 序章 序章 “变成吸血鬼是什么体验?” 第一次在知乎上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向坤并没有当一回事,毕竟下面的高赞回答,大部分都是那种一看就是开脑洞编造的故事,里面的吸血鬼不是高富帅的霸道总裁,就是忧郁深情的陈年浪子,本质就是言情小说。 偶有几个认真追溯吸血鬼传说起源和可能的医学解释的回答,也都是排在后面,赞同者寥寥,显然大多数人也都不觉得这个问题需要以认真的态度来看待。 当初发这问题的人,估计也只是以一种调侃的态度来提问的。 向坤亦是当成小说,随便看了几篇回答后,就切到了其他问题。 那个时候的他自然不会想到,没过多久后,他竟然就有了真正回答这个问题的资格。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一章 失业 第一章失业 向坤站在地铁里,身体随着地铁微微晃荡,呆呆地望着面前玻璃里倒映的模样。 那是个戴着眼镜、衣着邋遢的中年人,背部微微佝偻,头发明显没有打理,显得有点乱,而且露出了大片额头,发量堪忧,有往地中海发型发展的势头。如果随便问一下旁边地铁里的陌生人,恐怕都会认为,他应该有四十多岁了。 可事实上,他几天前才刚过三十岁生日啊。 自己居然长成这副鬼样子了? 难怪之前老板半开玩笑地介绍行政部门刚招的、和自己同龄的单身女和自己约会时,对方看着自己时那表情如此为难和嫌弃。 这几年,他的精力基本都投入在工作上,每天九点上班,到晚上十点多赶着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周六日常加班,有时候周日也要工作。就是没在公司的时候,脑子里也经常在想着怎么优化代码,怎么解决bug,怎么完善产品。 从毕业后开始工作,加入这家当时也才刚刚开始起步的公司开始,向坤就一直憋着一口气,要证明自己,要在这个城市立足,成家立业。 七年时间,他的年薪涨了数倍,也成了公司的技术骨干,拥有了可观的股份期权,甚至已经买了房——虽然房子在外环,不足七十平,而且首付还是父母帮忙资助了一部分,仍有大量房贷要还。 看起来应该勉强算是站住脚了,但和他心里对自己的期待和要求,还相差很远,所以一直没有放松下来,依然连轴转,卯着劲完善项目,帮助公司上市,让自己的期权变成巨量的财富。 但今天,老板却告诉他们,公司破产了,但公司账户上的钱都清出来,还不够发足他们这个月的工资,更不用说遣散费、补偿费了。 作为互联网公司,也没有什么实体资产,就各自的工作电脑和办公室的桌椅等等,甚至还有不少的债务没有结清。 至于他们手里的股份期权,自然已经和废纸没有什么区别。 虽然说以他的工作经验和技术,再找一份工作应该不难,哪怕薪水无法像之前那么高,但谋生糊口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但之前全神投入、废寝忘食的七年,那远超996工作强度的投入,却已成了一个笑话。 向坤没有和其他同事一样围着老板计较工资和补偿,他知道这么做没有意义了,至于有些人直接搬公司里的东西走,在公司已经要宣布破产的情况下,写字楼物业的人根本不会让他们搬出去的,能带走的顶多就是自己的工作笔记本。 地铁门缓缓打开,报站的声音响起,向坤这时候也暂时不想去考虑工作和接下来的事情了,他提前一站下了车,去到一家大排档,要了一打啤酒和几个小菜,独饮买醉。 向坤其实并不喜欢喝酒,甚至可以说是讨厌酒精类的饮料,因为他很不喜欢那种大脑被酒精麻痹,无法保持清醒理智的状态。 当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做的是技术性的工作,并不擅长也不喜欢应酬与交际,平日里因为太忙,也没什么时间和朋友出去聚会。 不抽烟不喝酒,平日里提神的方式就是喝咖啡、喝茶、喝红牛,与咖啡因为伴。 向坤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喝酒是什么时候了,或许是在大学的时候,但肯定没有超过一罐啤酒。 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到底怎么样。 不过当第三罐啤酒下肚后,向坤就已经满脸通红,头晕眼眩,胃里翻滚,有点想吐了。 感觉很难受,他也顾不得借酒消愁了,直接把剩下的酒退了,结了帐,支撑着叫了辆滴滴回去。 从大排档到他家很近,五分钟车程就到了。 虽然他买的房子已经交房,但他并没有搬进去,继续住在自己租住的单间里,而把自己的新房出租了出去。 一是因为那房子离他公司太远了,如果搬过去,每天花在路程上的时间要翻一倍不止,二是把房子租出去得到的租金,也要比他租房子的钱多,何况他就一个人住,又大部分时间都在公司加班,居住成本高了纯属浪费。 向坤支撑着晕乎的脑袋回到自己简陋狭窄的租屋内,也顾不得洗漱脱衣服了,直接把自己拍倒在了床上,睡死过去。 …… 当向坤醒来,第一眼看到透过窗户照进屋内的阳光,下意识的反应是“上班要迟到了”! 但当他从床上弹起,发现自己竟然穿着衣服和鞋睡了一晚,并且床边还有自己的呕吐物后,马上想起了昨天的事情——公司已经没了。 向坤揉着依旧发麻发疼的太阳穴在床上坐了下来,没想到酒劲一晚上了还没过,才三罐330ml的啤酒就醉成这样,果然自己是不适合喝酒。 他拿过扔在床上的手机想看下时间,却发现手机已经没电关机了,不由有些奇怪,他分明记得昨天离开公司前,手机还有80%多的电,昨晚去大排档喝酒也基本没用过手机,待机一晚上就耗光了电? 看来这手机用了一年多,电池也退化了不少。 这么想着,向坤把手机充上电,然后强撑着身体起来把自己吐了一地都已经凝固的秽物清理干净,换了床单被套,然后自己去洗漱、洗澡。 洗澡的时候,向坤发现自己的头发又掉了很多,而且皮肤变得十分的粗糙,跟手机的磨砂外壳一样,牙齿好像也有些松动。 洗完澡,向坤站在浴室的镜子前,将镜子上的水雾抹去,发现自己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而且黑眼圈很重,脸颊好像也瘦了一些,看起来就像通宵几天憔悴得不行。 “喝醉一次就变这样了?”向坤心里的暗暗决定,以后不管遇到什么难事,都决不去借酒消愁了,这愁没消成,身体先垮了。 换了一身衣服后,向坤走出浴室,去拿过充了40%电的手机开机,发现有十几个未接电话,有前同事的,有疑似广告推销的,有母亲的,还有几十条未读的微信信息。 看到母亲的未接电话是35分钟前,向坤赶紧拨了过去:“妈,怎么了,你找我?” “噢,没什么,就是你爸在微信上给你发消息你没回,觉得有点奇怪,所以让我给你打电话问问。” “我刚刚在开会,所以手机调成静音了,没听到。之前太忙了,也没怎么看微信,我一会就看看,让我爸别担心。” 母亲的声音有些关切:“你们现在连周日都要加班了啊?你可得照顾好自己,身体顾好了,不然的话赚再多钱都没用。” 周日? 向坤愣了一下,下意识想说今天不是周五么?他清楚记得昨天,也就是离开公司的那天是周四啊? 停顿了一下,向坤退回手机桌面,看了眼日期,今天竟然真的是周日! 也就是说,自己之前醉酒回来后,直接睡了整整两天?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二章 异变 第二章异变 “妈,公司这段比较忙,忙完之后可能就有一段时间可以休假,到时候我回去看你们啊。”向坤没有向母亲透露自己已经失业的情况,不想让家里担心。反正现在自己还有些积蓄,暂时饿不死,尽快重新找到工作就好了。 挂掉电话后,向坤拿起之前摘掉的眼镜擦了擦戴上,再次检查了一下手机上的日期,7月14日,星期日,没有错。 但他也非常确定,自己离开公司、借酒消愁的那一天,是7月11日,星期四! 微信上的聊天记录,还有他在大排档买单的支付宝记录、滴滴app上的叫车记录,都证明了这一点。 从叫车记录上看,自己到家的时间,大概是晚上8点50,因为太醉了,头昏眼花,到家后没有洗漱,连衣服鞋子都没脱,就直接倒到床上睡觉。 而现在的时间是7月14日上午10点47,也就是说,他睡了两天多、差不多六十个小时? 仅仅三罐啤酒,就算酒量再差,也不至于吧! 奇怪的是,睡了这么长时间,醒来后除了头还有点晕外,居然不饿也不渴? 向坤烧了水,泡了一碗泡面,但是吃了几口后,就感觉到了强烈的胃部不适,然后跑到洗手间吐了个精光。 “还是酒醉的后遗症?” 向坤揉着肚子,穿鞋出门,准备去外面找点清淡的东西吃。 一出门,耀眼的阳光让他觉得头晕的症状似乎加重了,只得贴着路边走,尽量躲避阳光。 找了住所边上一家小店,要了清粥和两碟小菜,坐下吃了没一会,又是感觉到胃部一阵痉挛,跑到店外马路边将吃下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直吐眼泪鼻涕一大把,小店的老板娘和服务员都赶出来站在门口一脸懵逼地看着他。 向坤接过服务员递来的纸巾擦了擦嘴,回头对他们摆手道:“和你们做的东西没关系,我昨晚酒喝多了,胃不舒服。” 付过钱后,向坤虽然不饿,而身体除了有点虚弱和头晕外,似乎也没有其他症状,但他还是拐进了不远处的一家诊所,去看下医生。 诊所里坐诊的是位经验丰富的老医生,据说之前是某三甲大医院退休的外科大夫,医术很高明,向坤之前也来看过两次病,觉得很靠谱。 “喝醉后睡了两天?”老医生一边给他把脉,一边问他的症状,然后看了下他的舌头,问道:“你之前应该很少喝酒吧,这段时间又经常睡眠不足,熬夜,身体本来就虚。我开点药给你,好好休息,吃清淡点,忌烟酒,多吃蔬菜水果。” “医生,喝醉酒睡了两天,快六十个小时,这个会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我牙齿也觉得有点松……” “一般是不会睡这么久,嗯,牙齿松动的话,还是有炎症,造成牙龈萎缩,注意口腔清洁,多喝水,或者也可以去看下牙医。要是实在不放心的话,就去医院做下全身检查。”老医生麻利地写完药方,交给向坤说道。 虽然老医生觉得他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拿完药站在诊所门口的向坤,还是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怪异,暗暗决定,今天吃点药睡一觉看看,明天如果还是这种奇怪的感觉,就去医院做个全身的全面检查。 出来这一会,已经十二点多了,路边各个小店里的菜香飘出,向坤闻着却没有一点胃口。 这让他心里还是有些不安,再是宿醉,这么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也应该会饿才对啊,为什么他竟然没有一点食欲? 想要去买点面包回去做干粮,免得晚点饿的时候没东西吃,经过菜市场的时候,向坤却被一股莫名的味道吸引,不知不觉走了进去。 这个时候菜市场里人已经不多,向坤循着味道走进去,终于找到那味道源头的时候,却是一下愣住—— 那是一个大妈在手脚麻利地杀鸡放血。 而吸引他的味道,竟然是那鸡血的血腥气? 如果是平常的时候,向坤闻到这味道,只会觉得恶心和排斥,想要赶紧远离。但现在,他却感觉到一股源自身体深处的渴望。 向坤犹豫了一会,上前问那大妈,想要买只鸡。那大妈让他自己去旁边选,选好后大妈要帮他杀鸡去毛,他却阻止了大妈,然后拎着活鸡直接回了家。 一回到家关上门,向坤就翻出自己的瑞士军刀,在网上搜了一下怎么杀鸡放血,然后就提着鸡到洗手间操作。 但因为第一次杀鸡,还是让鸡折腾着到处跑,费了不少的劲才逮住,胡乱地拔了鸡脖上的毛,然后割开血管放血。 不等鸡血盛满他的不锈钢汤盆,向坤已是忍不住就着伤口出大口吮吸了起来。 …… 当向坤醒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房间内是一片狼藉,床上、地上,乃至他的身上、嘴边,都沾满了鸡毛。 被放了血的死鸡趴在洗手间门口,血迹沾得四处都是,搞得跟凶杀现场似的。 向坤记起之前受到一股莫名冲动的指引,去买了一只鸡回来杀了喝血,喝完血后,整个人十分疲乏困顿,一沾床就睡着了。 他拿起身上的手机看了眼,这一睡,又是睡超过了24小时,从昨天中午1点多,睡到了今天下午4点多。 感觉到嘴巴里有点东西,向坤往手里吐了一下,发现竟然吐出了两颗牙齿。 然后伸手一掰,又是很轻松地拔下了一颗门牙,一下子把他吓得从床上蹦了起来。 飞速跑到洗手间,打开灯一照镜子,发现满嘴牙竟然都摇摇欲坠,稍一用力,就能把牙齿拔下来。 但是拔掉旧牙后,下面却已经冒出了新牙的头来。 三十岁,突然换牙?! 而更让他觉得匪夷所思的,是镜子里自己的脸,除了沾的几根鸡毛、嘴边的血渍外,整张脸就像蒙着一层破了的保鲜膜一般。 仔细一看发现,那竟是他的脸皮,正大片大片地在剥落。 不止是脸,手臂上,肚子上,腿上,全身都在“蜕皮”!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三章 分析现状 第三章分析现状 向坤用力地搓了搓脸皮和手臂上的皮肤,很快那层变硬的死皮便被搓下,露出了里面新生、光滑的皮肤。 他抓了下头发,头发也如贴在头上一般,被他随手一抓就大把大把地抓了下来。 洗了个澡,全身搓了一遍后,向坤重新站在镜子前,看到的是一个明显年轻了许多的自己,除了光头看起来有些别扭,以及一张嘴就是还没长好的牙齿,显得有些怪异。 将已经死透甚至有些发臭的鸡放到垃圾袋里打包了几层,简单收拾了一下家里的一地鸡毛和鸡血后,向坤在房间里唯一的椅子上坐下,开始思考自己身上发生的这一系列事情。 毫无疑问,一切都是从周四晚的醉酒开始,一觉醒来后,身体开始出现了异常。 对正常的食物没有食欲,吃下去就吐,却对动物的血液有种莫名的饥渴,甚至买了一只活鸡回来割脖饮血。 虽然对于之前买鸡、杀鸡、喝血的过程都记得清清楚楚,但是当时他却有种被身体本能和饥饿驱使、无法自己的感觉。 而现在,在饮过鸡血又睡了一天后,他的皮肤蜕了一层皮,头发掉光,而牙齿全部掉光又开始生长,刚刚洗澡的时候他发现,手脚的指甲也都剥落,里面张出了一层薄嫩的新甲。 除非这一切都是幻觉,否则的话这显然不会是什么宿醉、上火、睡眠不足造成的,也不是什么他听过、见过的病症。 过往看过的各种小说、影视作品里的桥段在脑海中闪过,然后定格为三个字: 吸血鬼。 如果是上周四之前,有人对向坤说他会变成吸血鬼,那他肯定会觉得这个人不是疯子就是骗子。 但此时此刻,对于自己身上发生的这些变化和之前的经历,他却不受控制地想着这三个字。 打开笔记本,用搜索引擎查找了一下自己的症状,不出所料地没有得到任何“科学”的解释,所谓的异食癖、狂犬病和卟啉症和他的症状有很大差异,至少无法解释为什么会重新长牙齿,会全身蜕皮。 作为一名程序员,挂vpn使用google自然也是基本操作,但用英文在外网上,同样只找到了一堆看着就不靠谱的传说,而且也没有和他的症状完全吻合的。 现在该怎么办? 去看医生? 有医院的设备检查,有专业人员的诊断,肯定能有助于帮助他搞明白身体的状况。 但是跟医生怎么说,说我宿醉一场之后,忽然没法正常吃东西了,吃什么吐什么,但是喜欢上了喝鸡血,而且喝完之后睡了一觉,醒来换了一层皮,牙也换了一批,头发还掉光了? 假设自己得的是一种病,那么网络上找不到任何相关病例,只能说明: 一,自己是第一个得这种病的人; 二,过往的病例都被刻意隐瞒,没有公开。 不论哪种情况,向坤如果就医,都很有可能会成为重点监控对象,甚至会被“保护性”地失去自由。 那种时候,他或许可以不用考虑医药费什么的,但是医院或是其他机构,第一目标也未必会是保住他的命、治好他,而是他所得的这个病。 所以经过慎重考虑后,他决定在“病情”出现他无法控制的恶化,甚至生命受到危及前,暂时先不去医院。 当然,这是冒有风险的,如果真的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的话,他很可能会错过医治的最佳时机。 向坤在笔记本上新建了一个word文档,然后戴上眼镜,准备打字,却忽然觉得有点晕,屏幕上的画面也变得有些微扭曲。 摘下眼镜,状况立解,向坤意识到什么,把窗帘拉开一些,看向远处广告牌上的字,发现之前不戴眼镜就看不到的几个广告标语,现在却直接裸眼就能看清。虽然明显还是有些近视,但视力已经比之前好了一大截。 有过牙齿、皮肤的状况后,向坤马上意识到,这也是“病症”之一。 舌头舔了下牙齿的情况,向坤去洗手间照了下镜子,发现从4点多醒来到现在将近6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牙齿已经有了明显的生长,以这个速度,或许不用到明天早上,牙齿就能长成原来的模样,而且之前龋坏的地方也恢复了。 向坤重新坐回电脑前,在文档上啪啪打下了字: 假设造成身体所有变化的因素为x。 一,出现x的可能原因: 1,7月11日晚在大排档喝的酒或吃的东西有问题; 2,遗传病受外界刺激后发作,比如酒精; 3,其他途径感染病毒或细菌,比如被什么虫子咬到; 4,醉酒回到家睡着后,发生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 5,其他。 二,x造成的身体变化: 1,全身蜕皮,新的皮肤更加健康细腻,而且之前的伤疤也消失,牙齿换新,指甲换新,头发掉光,近视得到大幅改善; 2,无法进食正常食物,吃下后很快就会吐出来; 3,有莫名的嗜血冲动,会被血腥味吸引,引发强烈的饥饿感,驱动身体去获得血液。饮下血液后会有满足感,有困意; 4,尚未查知的变化。 三,如何应对x: 1,调查x的原因; 2,记录身体的变化,并找到变化的原因和趋势; 3,解决进食的问题。 看着自己写好的文档,向坤摩挲着下巴,发现自己身上出现的变化,似乎大部分都是有益的,即便是掉光的头发没有重新长出来,影响也不大。 如果用游戏里的话来说的话,他身体的变化,大多是buff,而非debuff。 除了进食的问题。 人活着就需要进食,否则无法提供生存所需的能量,就会死亡。但从7月11日晚开始直到今天7月15日,他除了喝过鸡血外,就没有再吃任何东西了,因为吃什么吐什么。 他并不认为,那点鲜血就能提供他生存的所有能量。 向坤给自己倒了杯温开水,喝下去后静坐了十分钟,胃里没有任何反应,显然水并不会被现在这个胃排斥。 于是他找出家里之前买的、还剩下半箱的纸盒装纯牛奶,倒到杯子里一口气喝光。 二十秒后,向坤便疾步冲向厕所,吐了个精光。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四章 记录 第四章记录 向坤将家里能吃的、能喝的东西都试了个遍。 然后在文档上做下记录: 固体食物:方便面x,薯片x,燕麦饼干x,奥利奥饼干x; 液体饮品:白开水√,纯净水√,纯牛奶x,红牛x; 想到7月14日他曾经在外面小店吃过清粥小菜,也全都吐了个精光,于是又在固体食物里加上: 清粥x,炒豆芽x,榨菜x。 对自己进行了一番检查和记录后,向坤的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凌晨1点半了,于是洗漱了一下,准备先上床睡觉,保证好睡眠和休息。 但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近一个小时后,向坤却是毫无困意,觉得可能是之前刚睡了二十几个小时所以不觉得困,于是翻起来重新打开笔记本电脑。 之前他以自己的身体变化做关键字进行搜索,大部分的搜索结果都是指向“吸血鬼”。 所以向坤准备以“吸血鬼”作为目标,来收集一下资料。 当然,什么《暮光之城》、《夜访吸血鬼》、《吸血鬼日记》之类文艺作品不会是他收集的目标。 他又看到了知乎上那个“变成吸血鬼是什么体验”的问题,除了那些明显开脑洞编的吸血鬼小说的答案外,也有一些很正经地收集资料,探讨吸血鬼起源和科学解释的答案。 关于吸血鬼的起源和科学解释,大部分答案其实都差不多,认为吸血鬼传说的起源是十八世纪的东欧、中欧。 变成“吸血鬼”的,通常是遭遇意外或暴病而死的人。 其亲人要么是得了恶疾,要么是遭遇其他意外接二连三死去。而且他们死前几日,都会在梦中梦到已死的人化为吸血鬼来吸自己的血。 说到底,就是遇到了灾厄或传染病,或是其他的倒霉事,便将这些事都记到了已故的家庭成员身上。 那时候的处理办法,通常是开棺后将尸体的心脏挖出烧掉,而因为短时间内尸体胀气发出怪异声音,组织收缩而让指甲看起来仿佛死后生长一般,又让“吸血鬼”的传说更进一步。 后来随着医学的发展,各种现象得到了解释,“吸血鬼”也就愈发地文艺化,被增添了更多的形象和特点,甚至有了超能力和不死之身。 有时候狂犬病、异食癖、卟啉病等疾病的患者,也会被拿来做现代“吸血鬼”的科学解释。 向坤还特意去看了下几个回答里提到的,国家地理频道专门制作的吸血鬼解析节目《吸血鬼取证》,讲的也差不多是那些东西,并没有什么能解释他身上这一系列变化的内容。 倒是某些不靠谱的文艺作品里的一些描述和形容,和他的情况吻合的更多一些。 不知不觉已经天亮,向坤依旧精神不错,便决定出去买些东西回来。 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张嘴检查了一下,发现牙齿已经长得差不多了,至少露齿微笑的时候,其他人除了觉得他牙很白外,应该看不出什么来。 让他松了口气的是,他新长出来的牙齿很正常,并没有什么恐怖的尖牙。 向坤出门后,先买了几样食物,油条、豆浆、煎饼、面包等,每样都只尝试着吃了一口,一样一样地试,不过没有例外,最后都是吐了出来。 不过吃的比较少,恶心感,呕吐时的难受,也会减轻不少。 向坤搭车去购物商场买了些东西,包括多种食品、饮料,一个电磁炉和配套的小锅,清洁用的工具,体重计、米尺等等。 回家的时候已经上午10点多,太阳很大,向坤下意识地有些趋避阳光。 7月份正是热的时候,但向坤一点都没有感觉到热,出来买东西、挤公交、提着几个袋子估摸着有几十斤重的东西,也没怎么流汗。 虽然身体本能似乎下意识地对阳光有些趋避,但注意到这点后,向坤反而故意站到了阳光下,让烈日直晒。 可是在他的感觉中,站在阳光下并没有明显的不适感,甚至连正常应该感觉到的被暴晒的灼热感也没有。 他又抬头看天,被阳光晃得睁不开眼,但是普通人也一样吧? 虽然没搞明白具体的原因,但身体对阳光和烈日的本能排斥,他还是能感觉得到的。 按昨晚他看过的资料,“吸血鬼”畏光的程度可严重得多,被太阳一晒,皮肤会快速地被灼烧氧化焦黑。 而所谓最接近“吸血鬼”的病症卟啉病,在被阳光暴晒的时候,会出现光敏性皮炎,瘙痒、起水痘能症状。 相比起来,他虽然身体本能地想要避光,但在阳光下也并没有任何明显的症状或反应,甚至比以前还要更耐热了? 回到家,向坤直接搬了张椅子坐到洗手间里,开始喝饮料。 喝一口可乐,二十多秒后,吐。 喝一口雪碧,二十多秒后,吐。 喝一口橙汁,二十多秒后,吐。 …… 但是喝了雀巢金牌的冻干咖啡粉冲泡的咖啡后,向坤却过了几分钟都没有吐出来,这让他隐约找到了一丝门路,因为之前喝过雀巢的三加一速溶咖啡,同样是二十多秒吐,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什么?和之前喝的那些饮料的差别又是什么? 向坤又做了水煮鸡蛋吃了,也没有什么反应。然后用清水煮了牛肉片,吃了也同样无问题。 于是他开始思考,是不是因为食物糖含量的关系? 虽然黑咖啡、鸡蛋、牛肉中也都含有微量的糖,但相比起其他食物和饮料来,可以说是低得多了。 可为什么是糖?向坤以前学过的知识,知道人体大所需要的大部分能量,都是由糖提供的。 就在向坤在笔记本电脑前记录的时候,忽然又是感到胃部一阵抽搐,再次冲向洗手间,哇啦啦吐了起来,之前吃的、自以为没什么问题的东西,也全都吐了个精光。 向坤无奈地擦了擦嘴,洗了把脸,回到电脑前,在文档里做了标注:含糖量低的食物或饮料,可以在胃里待更长的时间,但是在二十分钟至半小时后,还是会吐出来。 而后他开始脱衣服,全身只剩一件平角短裤后,站上买回来的电子秤称体重,用米尺量胸围、腰围、臂围等数据,并且架起手机设置延迟拍照给自己拍了全身照。 他要开始记录自己的身体变化情况。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五章 调查 第五章调查 在身体外形上,除了变成了光头,皮肤变得更好、牙齿变得更白了一些外,向坤的体脂比也有明显的下降,小腹变小了不少,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腰带需要往里多扣一格了。 不过体重却并没有明显下降,今年年初公司组织体检的时候,他的体重是86kg,而现在是84kg,几乎可以说是没什么波动。更何况从11号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五天时间没有正经吃过东西了。 从主观的感受上,向坤也明显觉得,自己的腿脚好像更有力,单从走路、爬楼梯、提东西的时候,都能够感觉得出来。 想到这,他便趴到地上,开始做起俯卧撑。 大学毕业之后,向坤一心埋头于工作之上,缺乏锻炼,不仅体型变胖了许多,力量自也是下降不少。过年的时候他回老家和几个老同学打牌,输了后做标准俯卧撑,一次性最多只能做十四下。 而现在,向坤标准俯卧撑已经做了三十下依然还游刃有余,做到五十下才感觉到肩膀和三头肌的无力,到五十八下便无法再保持标准姿势了。 当然,五十八下标准俯卧撑,对于那些经常锻炼的人而言,可能十分轻松。但对于体重将近170斤,已经多年没怎么运动的向坤来说,从过年时的十四下,到现在的五十八下,提升可以用飞跃式来形容。 向坤回到电脑前,将这组数据也在文档上记录下来,然后将拍的照片、其他的身体数据也记录进去,用日期编好号。 随后向坤又做了几组俯卧撑,包括卷腹、深蹲这些可以在室内做的运动。 除了单次的极限都比之前高了许多外,整体肌耐力也要强上好几个档次。 以前一次性做完十四下标准俯卧撑后,再休息个1分钟可以再做十三下,接下来再休息2、3分钟,也只能做十一、二下了。 而现在,向坤做完五十八下后,休息1分钟,可以再做五十八下,只要有1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他就可以再完成五十八下一组的标准俯卧撑,直到第八组,才变成了五十二下,肌肉出现了明显的力量不足和酸痛。 到目前为止,x给向坤带来的身体变化,绝大部分都是好的、有利的、增益的。 但让他一直无法放下的问题,就是进食的问题。 从7月11日到现在,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但醒的时候的运动量也不少,刚刚又特意进行了大量高强度的徒手锻炼,却依然没有任何的饥饿感,而经过一段时间休息后,疲劳也很快消除,肌肉力量又恢复得差不多。 他很确定,自己的身体并没有营养不足、缺乏能量的情况,现在这种状态,并非是单纯的心理原因。 但真的只靠那一点鸡血,就可以提供这么多的能量? 自己的胃出现了大幅变异,以至于可以从那么点鸡血里,就摄取足够自己这么多天消耗的能量? 晚上六点,向坤出门,前往7月11号他“借酒消愁”的那家大排档。 他发现,在太阳落山后出来行动,自己似乎会更精神、更亢奋一些,好像那天上的月亮,会给他一种莫名驱动般。 到了大排档,向坤要了和那天一模一样的酒和菜,他给自己倒了杯酒,没有喝,也没有吃菜,就那么坐着,一边假装玩手机,一边用余光观察着周围。 他在回想那时候的情形,回忆是否有任何不寻常的事情发生,回忆当时喝的酒吃的菜是否有什么异常。 一直坐到了快八点,向坤才起身向大排档的老板走去,结完帐后跟他说自己上周四晚上一个人来喝酒,手机好像落在这了,想问下能不能看看监控——他之前发现,收银柜台上面安了一个监控探头。 因为向坤是刚刚消费的客人,所以老板也没多废话,直接让一个伙计带他去看监控。 他们的监控视频会保留一个礼拜,若是向坤再晚几天过来,估计就没了。 翻到7月11日晚上,向坤过来喝酒的时间,从监控视频里看,他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在喝酒,除了来上菜、上酒的服务员外,没有其他人靠近他。 8点30分左右,他起身买单,然后叫滴滴,两分钟后车就来了,随即上了车。 没有任何异常发生。 看完监控视频,离开大排档后,向坤没有叫车,选择直接跑回了家。 大排档离他家其实很近,如果坐车五分多钟就到了,走路的话也要不了多久,但他特意绕了远路,多跑了几公里。 在月色下,向坤有种自己越跑越轻快的感觉,体能好像永远用不完一般,于是加速,用仿佛百米冲刺的速度在狂奔,引得路人一通侧目。 他的体能当然不是用不完,用这样的速度跑了没两分钟,就感到有些气喘,不得不停了下来。 回到家,向坤洗了个澡,喝了瓶矿泉水后,坐到电脑前,将他此行的“调查结果”记录在一个名为“x原因调查1:大排档”的文档中,并将从大排档那拷来的监控视频放到了同一文件夹下。 晚上,向坤依然睡不着,于是干脆花时间做了个爬虫脚本,自动从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和几个目标社交平台上抓取符合他“病症”描述的信息,剔除掉明显的影视剧、文艺作品及其相关的描述。虽然抓取的速度很慢,但也比他自己一条条去确定效率要强许多。 而后每隔半小时,就会起来做半小时的运动,俯卧撑、深蹲、卷腹、臀桥、平板支撑等在房间里做不会弄出什么动静的徒手运动。 而且特意给自己加大了难度,比如各种宽距、窄距的俯卧撑,负重的深蹲、马步,网上找的一些瑜伽的基础动作,甚至尝试做俄式挺身俯卧撑——不过尝试失败了,证明他现在身体力量、协调性的提升还是有限度的。 他想看看自己身体的能量消耗能支撑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会再产生饥饿感,他还是很难相信,就靠着昨天喝下的那么点鸡血,就能承担这么久的能量消耗。 但奇怪的是,不论他一次性锻炼后多累,最多休息二十分钟后,肌肉的疲劳感就能恢复得差不多,而且也不会感觉到饥饿或是力气减弱,仿佛只要休息一下,就能“隔空充电”一般。 这样的循环直到早上,向坤才感觉到了身体有一丝的疲惫,但他却隐约觉得,并不是自己这么一组接一组的锻炼动作导致,而是和“天亮”有关。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六章 进食问题 第六章进食问题 向坤喝了两杯水便出门,到现在,能让他下肚后不论多久都不会吐的,就只有水了。 从7月14日醒来后到现在,一直没有大号,但小解还是有过两次的。 不过昨晚他特意喝了很多水,包括两瓶500ml的纯净水,和1l容量电热水壶烧的开水三壶,却只小解过一次。运动时的汗量也很少,完全抵不过他摄入的水分。 很显然,他现在不仅消化系统已经和常人大为不同,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也一样。 向坤去了菜市场,早上六点多钟,菜市场就已经人满为患了。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这么早来过菜市场。事实上,上次买活鸡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去菜市场。 菜市场的味道自然好闻不到哪去,而且不同的区域,气味也是各不相同。 向坤发现,自己的嗅觉似乎也变好了一点,而且能够从一堆驳杂的气味中,分辨出自己想要寻找的气味来源。 在家禽集中的摊位转了一圈后,向坤没有买鸡也没有买鸭,而是买了两只肉兔。 在他看来,相比其他家禽,肉兔比较不容易造成太大动静。 毕竟他之前入住的时候,是和房东说好不会在屋子里做饭的,如果突然让房东知道他在房间里杀鸡宰鸭,不管有没有烹饪,肯定会来找麻烦。 向坤现在租住的地方,是在两片新住宅区之间因为各种原因而没能拆迁的老街,这里有许多自建住宅拿来出租,因为位置很好,出了老街没多远就有地铁口,所以在这租房的上班族也不少。 向坤的房东亦是如此,将自建小楼格成一个一个带卫生间的“单身公寓”出租,虽然十分简陋,但胜在价格便宜。 过往几年,向坤回家基本就只是睡觉,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公司,很少待在家里。像这几天这样成日宅在家里的时间,其实很少。 回到所住的小楼门口,向坤注意到斜对向的杂货店门口新装了监控摄像头,便过去跟那老板打了下招呼,说自己上周四晚手机丢了,想看看是不是开楼下大门的时候落下了没注意。 向坤在这住了也有几年了,杂货店老板自然认得他,很痛快地调出了7月11日晚的监控视频,从这监控的角度,刚好可以在画面左上角看到向坤所住那小楼的一楼大门。 8点44分,一辆丰田轿车停在了楼前,可以看到向坤从后座出来,走向小楼大门。 从向坤的行走姿态来看,还是挺稳的,并没有跌跌撞撞的样子,而且拿钥匙开门,也十分顺利,几秒钟后就关门上楼了。 之后向坤便开始快进,从监控视频里可以看到,一直到第二天中午,进出小楼的都是他认识的租户,并没有陌生人。 向坤没有再继续快进,在他看来,如果有人进入他房间对他做了什么导致了身体的一系列变化的话,一定是在这个时间段里。否则的话,按常理,他再怎么醉,第二天中午之前也肯定已经醒来了。 向坤提着兔子回到了家中,打开笔记本将调查结果记录下来,将新文档命名为“x原因调查2:家门口”。 7月14日醒来的时候,虽然头一直有点晕乎,但他还是记得很清楚,防盗门里面的安全扣是扣着的,哪怕有钥匙也无法从外面直接打开,窗户同样锁得好好的,没有任何被破坏的痕迹。 而7月11日晚离开大排档乘坐叫的网约车回来的路上,他虽然很醉,但意识一直很清楚,不论上车下车还是在车上,都没有和司机有过任何的接触。 综合来看,这段时间里有人对他进行什么“操作”,导致他身体产生一系列变化的可能性比较小。 不过也无法完全排除,比如在大排档的菜里下了某种药物,或者是在更早之前就已经对他进行了某种“操作”,导致x已经在身体里潜伏,直到7月11日之后才发作。 如果和血脉、遗传有关的话,那么亲属里调查,应该可以有所发现。 不过这项调查直接问父母的话,可能无法得到答案,还是得等他回老家之后,亲自去做。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的向坤事先在网上查好攻略,并且买了菜刀,不用再用他那小得可怜的瑞士军刀了,宰杀放血的过程顺利了很多。 喝下一大碗兔血,向坤发现自己对血液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既没有觉得恶心难喝,也没有觉得有多美味,但是血液下肚后,却有一种从身体最深处,仿佛每根血管、每块肌肉、每个细胞中发出来的喜悦和满足。 仿佛身体是由无数有自我意识的个体组成,它们都在向向坤这个“老大”发出欢呼一般,就好像他以前看过的一个动画《工作细胞》,每个细胞都有自主意识。 不知道是否和时间或是喝下的量有关,向坤明显感觉到,兔血比他第一次喝的鸡血,给身体带来的“愉悦感”、“满足感”要强上不少。 向坤将卫生间收拾好,并且给剩下的一只兔子准备好水和菜叶,便开始感觉到一阵疲惫和困意,这次困意比上次喝鸡血时,来得要延迟了一些。 向坤洗漱了一下,然后躺在床上,打开手机秒表做计时,然后放松身体,进入了睡眠之中。 …… 醒来后,向坤躺在床上没有动,先是感觉了一下身体各个部位的状态,然后拿起床边的手机看了眼计时的时间,25小时17分钟。 他是17号上午9点多睡下,现在已经是18号的上午10点多了。 这一次向坤很注意自己身体的变化,最先发现的,就是视力似乎又变好了,已经和他以前戴了眼镜矫正后的视力没什么区别,拉开窗帘看了远处的广告牌,连旁边的小字和电话号码都看得清清楚楚。 除此之外,身体的力量也感觉到了明显的提升。 向坤直接脱了衣服,站到体重计上,发现体重增加了3.3kg,现在已经是87.4kg。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七章 力量 第七章力量 量了一下胸围、腰围、臂围,也都有所增加,拍了几张照片,体脂继续下降,虽然腹肌还是没有很明显的八块线条,但整体的肌肉量明显有所提升。 他做了几下俯卧撑,确实要比之前显得更轻松,标准俯卧撑直做到了七十下也没觉得到极限。 不过他没有继续做下去,而是停下来拿手机找了下附近离得最近的健身房。 俯卧撑等徒手动作,在最开始基础力量比较差的时候可以统计出进步的幅度,但当基础力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不太容易统计,或是需要花费太多时间了。 相对来说,健身房的器材,能够更具体地对自己的身体力量进行一个数据化的评估。 向坤去到健身房后,要求先办半个周卡或月卡体验一下,接待他的年轻销售直接给了他一张三次的体验卡,并告诉他如果三次后还无法决定要不要办会员卡,他可以再送一张三次卡让他继续体验,再做决定。 年轻销售亲自带着向坤熟悉器材,其实向坤在读大学的时候,也曾经被舍友带着去学校健身房健身了两个学期,舍友是个健身达人,有他的指导,向坤对大部分器材,也都是能够熟练地使用,锻炼时的发力动作亦可以做到基本标准。 过了一会,年轻销售接了个电话,就让向坤自己体验,他先离开了。 现在中午不到三点,又是工作日,健身房里没什么人,向坤在椭圆机上热身了一会后,便开始做卧推。 最开始他只是一边加了一块15kg的杠铃片,先找找发力的感觉。毕竟从毕业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进过健身房,使用过这些器械了。 很快就有一个身材魁梧、身高接近一米九的私教走到了向坤边上,看向坤做完一组在加杠铃片的时候,开口说道:“你这动作不太标准啊,练习的时候要小心,最好找个人在边上看着,小心受伤。而且你这动作练下去,胸型怕是会练偏啊……” 向坤有些无语,如果他没有遭遇x引起的身体变异,只是自己过来想要健身塑形的话,说不定真会被他的话给唬住。 但现在的向坤,卧推的动作是下意识地根据各个部位肌肉出力感受来调整的,对他来说都是最合适的发力动作。 向坤自然知道这个教练跟他搭话,最终目的还是想要推销私教课,直接拒绝的话,估计没多久还会有其他私教过来,便对他说道:“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我们比卧推的最大重量,谁推起的重量更重,你赢的话,我就买你20节课,我赢的话,以后你保证我在健身房里没有其他私教来找我搭话怎么样?” 那教练有些奇怪地看了眼向坤,难道这哥们刚刚拿50kg的重量卧推还小心翼翼,是在扮猪吃老虎? 不过他估算了一下向坤的体重,看身高应该不到一米八,体重应该不会超过85kg,而自己体重97kg,又一直保持训练,比力量应该稳赢才对,便答应了向坤的赌约。 最开始向坤一边加了两片15kg杠铃片,加上杠铃杆总共80kg,在教练的保护下很顺利地完成了一次动作,然后换教练,一边加了5kg的杠铃片,总重90kg,也是一下完成。 再换向坤,重量加到了100kg,这个重量在健身房里已经是比较重的了,几乎没人会自己拿这重量来做组训练,单次极限的话能达到的也不多。 事实上,向坤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能推起的最大重量是多少,但在今天醒来后,他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力量的显著提升,至少之前推80kg的时候还是非常轻松的。 在教练的保护下,100kg又是非常干脆利落地做完。 这下子教练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很明显,向坤不是什么菜鸟,而且实力还相当强劲。 再往上,便是一边2.5kg的杠铃片往上加了,从105kg开始,教练已经明显有些吃力了,向坤也开始站在后面保护。 而110kg,向坤却又是看起来没费什么劲就举起。 115kg…… 120kg…… 125kg…… 这时候边上已经围了两三个也在健身的会员,看到有人在和教练比卧推重量,都是很感兴趣。 当向坤把130kg也推起后,教练看着调整为135kg重量的杠铃,脸色有些发黑。 他平常的极限其实不止135kg,但现在连续举过那么多次大重量,中间虽然都有停顿休息,但连续这么多次下来,还是让他的肌肉有些恢复不过来。 早知道就直接上最大重量了,只不过那时候教练还觉得根本不用到100kg就能稳赢了,却没想到向坤竟然这么强,而且明显推起那些重量时,都比他还要轻松得多。 终于,在135kg推到一半的时候,教练就没力气举不上去了,好在向坤在后保护,帮他将杠铃托起放好。 然后换向坤,他没有直接推135kg,而是加到了150kg。 虽然是在和向坤打赌,但教练还是很认真地在杠铃后进行保护,要是向坤在和他打赌的时候失手受伤了,他肯定也有责任的。 向坤调整好握距,然后起杠铃,缓慢落下,轻触胸肌,然后稳稳举起,整个过程看起来似乎依然游刃有余。 不过将杠铃回位后,向坤也是长吁了口气。 看起来似乎很稳,但实际上也已经感觉到力量有些濒临极限了,估摸着再往上160kg未必推不起来,但动作却难免会有些变形、借力。 向坤从平板上起身后,教练对他伸出了大拇指,佩服道:“厉害!真的是高手啊,这力量真不是盖的,150kg怕是远没到极限吧!兄弟,你该不会是专门练力量举的吧?”虽然他状态好的时候,也曾经勉强推起过150kg,但相比起向坤的云淡风轻、一气呵成,就差远了。而且他是一路从100kg加重量上来,向坤也是一样,明显在绝对力量和体力上都碾压了他,他也是完全的心服口服。 “不是,就练着减减肥的。”向坤说着,又去深蹲架那边,准备测一下深蹲的极限数据。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八章 常彬 第八章常彬 因为刚刚赢了那位一米九的沈教练,向坤一下子成了健身房里关注和谈论的对象,甚至有人拿出手机偷拍他深蹲——而且全都是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们…… 没想到这个赌约造成了这样的效果,倒是让向坤有些无奈。 最终他测完了深蹲、硬拉的数据,分别是210kg和240kg。 这几个力量数据,比起当初向坤在大学时的成绩,直接翻了近一倍。 而从健身房里一众肌肉男看他那佩服和羡慕的眼神,也可以知道,这数据即便是在经常健身的人里,也是相当不错的。 又简单做了下拉伸,放松了一下后,向坤便离开了健身房,前往超市买东西。 在超市的时候,手机铃声响起,向坤拿起一看来电显示,却是有些意外——来电的是他大学时的舍友,而且就是那个带他去健身房的室友。 这倒是有些巧。 向坤在学生时代就是个比较孤僻的人,不太喜欢热闹。 不过不论是中学还是大学,他都还是有那么一两位关系比较好的朋友的,现在打来电话的这位舍友常彬就是其中之一。 “你这小子,怎么微信都不回消息的?你是不用微信了还是故意不回我啊?”手机一接通,另一边的常彬就是一通抱怨。 “我最近是没怎么看微信,之前我爸的消息都忘了回,让我妈打电话来追问来着。”向坤回道:“你怎么忽然想起找我来了?” “当然是给你雪中送炭来了!我说你工作找着没?” 向坤奇怪:“你怎么知道我工作丢了?” 常彬在手机里报了个公司名,然后说道:“这是我女朋友的公司,她们公司最近要开辟新项目,正在招人,结果这几天有好几个之前同一公司的人来应聘,说是原来的公司倒了。她听我提过你在工作的公司,就回来跟我说了。我说,你要是还没找到工作的话,也可以去应聘下啊。我女朋友说了,以你的能力和经验,基本没问题的,她们公司待遇一向挺不错,如果入职的话,薪水应该也不会比你以前低多少。而且……我女朋友现在也在负责招聘工作……” 常彬就差没跟他明说会给他照顾开后门了,向坤有点心动,他虽然现在还有点积蓄,但毕竟还有房贷要还,如果一直不工作也不行,但想到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说道:“多谢了阿彬,不过我这段时间准备休息一下,暂时不想找工作。” “休息一下也好,你这几年全扑在工作上,真是浪费了大好青春,干脆趁现在有时间,把终身大事解决一下,去谈个恋爱什么的。说到这个……你现在在哪?既然现在已经是无业游民了,那应该没在忙什么事吧,过来熙春路一起吃个饭。” “呃,吃饭就算了吧。”向坤现在最怕的就是和人吃饭了,他现在基本上什么都吃不了,吃什么吐什么,总不能让他在餐桌上直接喝生血吧? “少废话了,马上过来,我把位置发你微信上,打的过来。” 向坤继续推脱:“我已经吃过了……” 常彬却是十分的坚决:“吃过了也过来,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你看我们吃!” “唉……你知道我不习惯应酬的……” “我说你也工作这么多年了,怎么还没搞明白?这世界单打独斗、独来独往是行不通、成不了事的!你们做项目,不也是得一大群人、各个部门团队协作、分工配合么?没事的时候你也和其他老同学聚一聚,联系联系,遇到事了你帮帮我,我帮帮你,关系不就亲近了么?以后说不定关键时刻,互相伸把手,就能扭转乾坤呢?” “你说的我都知道,但我就是这个性格……”如果是其他不太熟悉的人或同学,向坤根本不会说那么多,甚至这电话都未必会接,但常彬和他的关系确实不一般,而且他也知道常彬是真心为他考虑。 “行了行了,今天不跟你开思想政治课,也没有其外人在,要给你介绍的,是我女朋友……应该说是未婚妻了!跟你提过那么多次,我们都交往一年多了,你还没见过她吧……反正你今天要是不过来,我就把你拉黑名单,看着办吧啊?” 向坤叹了口气,无奈道:“那行,我就过去和你们聊聊天,但不吃饭啊……” 六点多,向坤赶到了餐厅包厢,见到了有一段时间没见的老友常彬,还有他的未婚妻王涵。 “我靠,你眼镜呢?怎么变成光头了?我去,吓我一跳啊,差点没敢认。”常彬直到向坤走到面前坐下,才意识到面前的是谁。 “这不是刚丢了工作,干脆改变一下形象么,本来头发就掉的不少了,不如剃个光。”向坤笑着说道,然后看向好友身边一身职业套装的漂亮女性,问好道:“你就是王涵吧,虽然今天才是第一次见面,但我可是没少听阿彬夸你。” 王涵也笑道:“一样一样,彬哥也是经常提起你,说大一的时候就看出来,你是他们班上最聪明的人。” “他这是毒奶啊!是啊,聪明,这不都聪明绝顶了……”向坤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笑道。 王涵是个身材娇小的美女,本地人,行事说话都很得体,有种大家闺秀的气质。从常彬口中得知,别看王涵比他们还要小两岁,在公司里却已经是中层管理了,工作能力很强。 不过或许是来之前常彬已经交代过了,王涵没有提让向坤去他们公司工作的事,似乎只是普通的闲聊,回忆以前大学时光的种种趣事,气氛也是十分融洽。 “这里的牛骨汤很不错,味道很赞,你就是吃过晚饭了,汤喝一碗也行啊。”常彬说着,就要给向坤面前的碗舀汤。 向坤赶紧把碗拿开:“不要不要,我最近在健身,刚刚去完健身房,吃完了营养餐,不能再吃别的。” 常彬愣了一下,打量了他几眼,点头:“嗯,难怪我觉得你看起来瘦了不少,这样好,这样很好,确实要锻炼,现在看起来比上次我见你的时候状态好多了,简直年轻了十岁。嗯,我也得找时间去健身了。” 旁边的王涵说道:“那要不要点份水果沙拉?” “不用不用,我就喝点水就行了,改天再一起吃饭。”向坤说道,总算这借口是把两人说服了。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九章 介绍 第九章介绍 三人又聊了一会,常彬忽然说道:“对了,我给你介绍个女孩子,小涵高中同学的妹妹,比咱们小四岁,本地人,在她舅舅的公司做财务,身高一米六二,长得很可爱漂亮,我把她的电话和微信发给你,看是明天还是后天帮你们约个时间出来见一下。” 向坤一愣,赶紧说道:“这还是算了吧,差四岁呢,不合适吧?” “四岁有什么不合适的,合适得很,人家家长说了,要找成熟点的。而且你的条件我都跟人家家长提过的,没有问题。这女孩子我也见过,性格很好,很开朗活泼。家里条件也非常不错,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了,自己也买了辆车……” “那个……我暂时还是不想谈恋爱。”向坤赶紧打断道,他现在这状态还是在考虑生存的时候,哪里敢谈什么恋爱,连和人在一起吃饭都做不到,何况还有很多他自己现在都还没搞清楚的问题。 常彬却不管那么多,直接大手一挥道:“不想谈你个头!你都三十岁了,还不想谈?你这剃了光头不会是真打算出家当和尚了吧?到时别忘了告诉我在哪个寺庙出家啊,我去给你捐点香油钱?之前是谁拜托我给介绍女朋友的?现在这么优质的女生介绍过来了,你还扭捏个毛线!算了,我给你约好,后天晚上,你要是敢不去,我和小涵的婚礼你也别来了!” 王涵轻拍了一下男友的胳膊,嗔道:“你语气好点!”然后对向坤道:“我那同学是和我从小一块长大的好姐妹,她妹妹也是经常和我们一块玩的,了解得很,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你们认识一下,互相了解一下,就当交个朋友,又不是说一定要在一起、结婚怎么样的,最后能不能成,还不是得看你们两人自己的意愿,如果你们互相没感觉,不论是她对你没感觉,还是你对她没意思,我们这些旁人再想促成也没意义不是么。”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向坤自然也不好再拒绝。 其实他心里是很感谢常彬的,刚刚他就看明白了,今天常彬死活让他过来,并不单是因为订婚了要介绍未婚妻给他认识,而是要让王涵看看他,确定下能不能介绍同学的妹妹给他。 他都能想得到,当常彬知道王涵的同学、闺蜜有这么个漂亮妹妹要准备相亲的时候,肯定第一时间向王涵推荐他这个苦逼的单身好友。 王涵也肯定看过他的近照,那看着就像四十岁大叔的模样,估计不太愿意介绍给同学妹妹,怕到时候被埋怨。 他都能猜到常彬对未婚妻说的话,不外乎是“我这哥们别看长得一般,但其实人很不错,只要一相处就知道,而且个人能力很强,很聪明,薪水也高,已经凭自己的能力在本地买房了,又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以后肯定是好男人……”。 于是常彬就需要让王涵见向坤一面,确定一下他可不可以介绍给同学的妹妹,所以刚刚要说这件事前,常彬先和未婚妻对了一下眼神。 虽然这些都是向坤的猜测,但以他对好友的了解,知道这应该猜得八、九不离十。 这已经不是常彬第一次给他介绍相亲对象了。 人都说,从别人给你介绍的对象,就可以大概看出来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 而常彬给他介绍的对象,可以说每一次都是那种如果不考虑主观因素,只摆外貌、年龄、各种客观条件的话,在别人看来,都是比他要强很多的。 就好像这次介绍的妹纸,比他小了四岁,本地人,家里又很有钱,张得也可爱漂亮——向坤知道,常彬跟他说可爱漂亮那就肯定是可爱漂亮,不是虚的。通常来讲,这样的妹纸要找相亲对象,要么是本地的、门当户对的,要么是青年才俊、前途可期的,要么是一表人才、相貌英俊、情投意合的,相比起来,他这大龄程序员,确实哪条都不占。 又坐了十几分钟,向坤便找了个借口先行离开,顺便在前台先把帐结了。 而在他离开后,王涵便看向未婚夫:“你这兄弟看起来不像是不爱和人打交道、不喜欢热闹的样子啊,说话挺幽默也挺开朗的?怎么你们同学都会觉得他孤僻?” 常彬摇头说道:“他不是不会,他是不喜欢。跟我还有我们宿舍另一个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就玩得很好,玩得很开。但是如果一大群人一起的话,他就不太说话了,我觉得他是对不喜欢或不熟悉的人,懒得去应付,觉得没必要罢了。” “不过他看着和之前的照片都不太一样啊,那些照片上看着都蔫蔫的没什么精神,而且显得很老气。今天虽然他穿的也挺土……好吧,挺朴素的……但整体感觉都要好得多,难道是因为发型、眼镜的原因?”王涵若有所思地说道。 “应该和健身也有关系,肚子都练下去了,而且整个人也显得更挺拔。” 王涵点了点头,又忍不住摇头道:“不过我还是觉得娜娜够呛能看上他,这丫头挑得很,上次那和她同岁的英国海归、长得又帅又高的,她都没见两次就不理人家了。” “这就说明她不是以貌取人的人,说不定就和向坤看对眼、来了感觉呢?缘分这事嘛,说不准的。再说了,我只负责牵线,能不能成又不打包票。”常彬耸了耸肩说道。 回家的路上,向坤去买了一副黑框平光眼镜,他发现不戴眼镜的话,样貌气质改变比较大,或许以后不想被人认出来的时候可以用那个形象,现在的话,戴着眼镜,还是可以让自己身体“异变”以及变成光头所带来的陌生感减少一点,不至于让熟悉的人因为突然的陌生感而太过关注自己。 除此之外,衣服也要重新买一下了。可以想见,随着体型的进一步变化,他原来的衣服必然会越来越不合身。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十章 训练项目 第十章训练项目 回到家,向坤打开笔记本,将今天在健身房得出的几组力量数据记录下来,然后去检查了一下那只肉兔的情况。 向坤给兔子换了下食水,就没有再多关注它,毕竟这是“食物”而不是“宠物”,最好不要太过多接触。 短时间内,向坤决定不主动饮血,想要看看,自己一次饮血后,要过多久才会出现饥饿感。 他看了眼微信,之前他设置了所有消息都不提醒,所以不主动去看的话,其他人发消息来他也不知道。 微信上常彬把那位要介绍给他的女孩子的微信和手机号发了过来,并且已经替他们约好了后天晚上见面的地方。 常彬本来是打算和王涵一起去作陪,这样两边都有认识的人在,第一次见面比较不会尴尬,不用怕没话说冷场什么的。 不过向坤拒绝了,表示有他们俩在的话,反而不方便他和那女孩互相了解,都会比较矜持一些。 既然他都这么说,常彬自然也不好硬要带未婚妻过去当电灯泡,只是叮嘱了几句,让他表现好一点,多找找话题,放开一些,表现得有风度一点,给人留下个好印象。 向坤给常彬的回复自然是肯定的,但心里却在想着怎么才能让这相亲尽快地、体面地结束。 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这根本是杞人忧天,正常来讲,如果那个女孩真的像常彬所描述的那样,那大概率是看不上他的。 之前的几次相亲经历,也都证明了这点,向坤不论是个人魅力还是客观条件,都很难吸引到条件还不错的年轻女性。 他本来也没有什么恋爱经验,并不擅长和女性相处。 所以要尽早结束相亲,又不显刻意不会让常彬、王涵难做,那似乎他只要尽情做自己就可以了。 …… 向坤检查了一下他用爬虫脚本在网络上收集到的信息,剔除掉了大部分文艺作品和相关的影评、评论的描述后,他搜到了不少成年后换牙、大面积蜕皮换新皮、近视自动恢复的“病情描述”,不过即便是成年后换牙,也基本都是只有单个牙,而且还是幼时乳牙换牙时出现问题,恒牙没有发育完成而已。至于蜕皮换皮、近视恢复的情况,也多是极个别的极端案例,并且也不像王戈这般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 至于几种情况同时出现,还加上只能喝动物的鲜血,吃什么的吐什么,那便一条信息也没有了。 虽然向坤做的爬虫抓取信息的进度还远没有完成,但他还是停止了这个脚本的运行,因为他知道,按这种规则继续下去,得出的信息依然没有什么帮助。 重新修改了规则,排除掉了之前那些类型的无用信息,然后继续运行。 一直找不到“病症”相同或类似的人,这让向坤愈加的不安。 不论他是第一个因为x而出现这些身体异变的人,还是相关的消息被人刻意地掩藏、封锁,对他都是不太有利的。 本来向坤想要在知乎的相关问题下匿名回答,将自己身体异变的一部分情况写出来,看看会不会有同样遭遇的人来联系他。又或是在一些医学、生物科技相关的论坛或平台提出问题,看看能不能得到一定的解答。那些专业的学生或研究者,对相关的“病例”和“病理”肯定比向坤来来得清楚得多。 但现在重新思虑一番后,他还是决定暂时不要将自己的情况泄露出去,哪怕是在网上。 又是一夜无眠。 向坤知道,现在自己似乎除了饮血之后可能因为需要消化而进入睡眠,其他时候,不论白天黑夜,都不会犯困,不需要睡觉。 当然,也可能是现在他一次性清醒的时间还不够长,或许多过几天,即便没有饮血,也一样要睡觉。 不过现在,他还是有着比平日里多将近两倍的时间来做事和思考。 不仅不用睡觉,也不用吃饭,体能和精力都比以前要强许多,更容易集中注意力和保持身体状态。 看着自己这些天记录下来的文档和图片,看着自己身体在两次饮血后的变化,向坤若有所思,心中冒出了个念头: 两次吸血后身体的变化,都可以说是对身体机能某种程度的加强。 只是这种加强,究竟是有着固定的模式,还是会根据所饮鲜血的不同以及饮血前的行为,而发生变化? 就好像普通人去健身房进行力量训练增肌,是靠大负荷的力量训练,破坏肌纤维,而后补充蛋白质,进行超量恢复,增长肌肉,提升力量。 你进行卧推等力量训练,重点练胸肌、三头肌等肌肉,这些肌肉的维度和力量便会提升,可以做到针对性的训练,针对性的提升。 在第二次饮过兔血后,向坤的力量有了极为显著的提升,这种提升,和他之前大量的俯卧撑等徒手训练,是否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有的话,这种提升的上限是多少,是否能够超出正常人体的极限? 除了肌肉外,其他的能力,是否也能得到提升? 他现在的身体和普通人已经有了极大的不同,肌肉、力量的提升方式也应该有所不同,但模式应该也还是差不多——身体感知到了极限,于是进行激素等方面的各种调控,增加某方面的能力,以帮助他更好地生存。 向坤决定在下一次饮血之前,进行针对性的“训练”,以确定每次饮血后,身体变异的模式。 至于“训练”的项目和内容,向坤新建了一个文档: 1,左臂单独力量训练:哑铃弯举等。 2,视力的训练:练习远距离视物。 3,肺活量:练习憋气。 第一个训练,需要等到白天去健身房进行,第二、三个训练,现在便可以进行。 事实上,向坤也不确定这些练习管不管用,也只是尝试性地练一下。 找了三本书,立到了刚刚无法看清字的距离,在文档中记录下这个距离,然后视线在三本书之间不断转移,尝试看清上面的字。 练十分钟后,便开始憋气,在文档中记录下憋气极限的时间。 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天亮。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十一章 安排 第十一章安排 相比起之前各种徒手力量训练,晚上的这两样训练,其实也并不轻松。 不过向坤的体能和精力依然有着强大的恢复能力,觉得疲累的时候只要停下来休息个两分钟就可以了。 但当太阳升起后,他可以明显感觉到,这种恢复的能力,在快速的下降,疲累以后,至少要等个七、八分钟才能恢复。 而且他很确定,这并不是精神和身体上疲劳的积累,而是和天亮有着直接的关系。 向坤打开文档,记下了一句话: 体内能量的转化,可能和夜晚的某些因素有关,可能是温度,可能是月光,可能是潮汐力,可能是压强的变化等等。 之后,向坤每天的记录文档,增加了各个时段的温度,以及每天日出的时间。 九点多,向坤出门,前往健身房。 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又是上午,健身房自然没有什么人,连教练都还没上班。 向坤一个人开始进行训练,通常来说,一般健身增肌、练力量,基本都是一天练一到两个大肌群,比如今天练胸肌和三头肌、明天练背部和肩膀、后天练臀腿和二头、小臂之类,四到五天练一个循环,因为每天的体力有限,而且肌肉进行超量恢复也需要时间。 但向坤不一样,他的恢复力远超常人,哪怕白天不如晚上,也依然能让他在高负荷大重量的训练后,通过短暂休息就恢复状态,继续训练。 所以向坤先是对各个肌群都进行了一番濒近极限重量的力量训练,然后才针对的左臂进行弯举等单臂训练。 快中午的时候,昨天和向坤打赌的那位沈教练来健身房了,一看到向坤,便跑过来和他打招呼。 很显然,昨天他的表现,让这位教练输得心服口服,十分地佩服。 不过沈教练没有待在他身边多聊,昨天也看出来了,他是比较喜欢一个人练习,讨厌被人搭话影响的人。 …… 如果不是担心一直待在健身房,显得太过奇怪,被人注意的话,向坤甚至中午都不打算离开,直接会待到晚上健身房关门。 中午他跟自己那套房子的租客联系了一下,因为半年的租约这个月就到期了,便告诉租客他准备把房子收回自住,不准备租了,所以不会续签。当然,因为今天已经是19号,所以告诉租客,在下个月15号前找到房子搬走都行,不算房租。 租客那边也没什么异议,反正那边附近的房子不算难找,他们本来其实也有在物色更大的房子。 虽然对向坤而言,这样一来每个月在住房上的成本要多了一倍多,但这几天他已经意识到,以他现在的情况,继续住在那空间狭窄逼仄,又出入很容易遇到其他人的租房,确实已经不太合适。 而且他现在暂时不用去上班,也不用考虑通勤时间了。 相比起租房,住自己的房子,也更容易保证自己的秘密不被人查知。 晚上,向坤加了常彬介绍的那女孩的微信,问好并且做了自我介绍后,他便问道: “请问下,明天下午有安排吗?”明天是周六,所以他会这么问 女孩回道:“应该没有,怎么了?” 向坤:“如果不介意的话,把见面放到明天下午如何?” 如果是下午的话,就可以不用吃饭了,在咖啡店或其他饮料店见面就行。吃饭的时候如果一方完全不吃东西的话,太过奇怪,也容易影响对方。喝饮料就不一样了,象征性地沾一点,甚至完全不怎么喝,也不会太显眼。 女孩倒是很干脆:“行啊!” 于是向坤问了下她去哪边比较方便,让她选了家她比较熟悉的店。 在女孩把一家咖啡厅的名字和位置发过来后,两人也没有继续闲聊,显然不论哪一方,都没有太主动的心思。 晚上,向坤并没有针对视力和肺活量进行太多训练,也没有做其他的徒手力量训练,他有些担心,到明天下午约定的时间前,自己忽然想要饮血,然后进入长时间的睡眠。虽然他其实并不想这次相亲有什么结果,但直接放人鸽子的话,那就太不礼貌、太不地道了,到时甚至要连累介绍的常彬和王涵。 不过一晚不睡,向坤倒也不会无聊,从网上找来大量医学类,特别是血液内科、传染病科的相关文章和教材翻看,进行自学。同时也在找基础生命科学类的文章学习,也不求学出什么成果来,只是为了具备相关知识,可以让他明晰寻找身上x来源的正确方向。 两次饮血后,他不仅力量、体力都变得强了许多,因为更容易保持注意力、精力更加旺盛,所以记忆力、思维反应速度也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看完和基本理解同样字数的文章,以前就是精神好的时候,也要花比现在多两、三倍的时间,更何况以前不论是工作还是学习,顶多只能保持四、五个小时的高强度,就需要时间恢复和休息,不像现在,不用睡觉,连吃东西都免了,精力恢复也很快,能够长时间投入一件事中。 到了凌晨一点多,向坤伸了个懒腰,看了看屋外的夜色,走出了自己的租屋。 他没有向下下楼,而是往上,到了天台。 向坤除了几次晒被子的时候会上天台外,并不常上来,这么晚上来更是头一遭。 没想到,这么晚了,天台上居然还有人。 一对正抱着靠在天台边上卿卿我我的小情侣,被推门上来的向坤吓了一跳,不过借门内过道的灯光,看清他的样子后,却也没有惊慌,只是对他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向坤也认出来,这是住在他楼上的一对小情侣,好像是刚刚大学毕业。 点头招呼过后,向坤也识趣地没有过去当电灯泡,而是到了天台的另一边,扶着边缘的栏杆远眺,一副上来透气的样子。 之前他就一直觉得,每到太阳下山后,自己的身体状态会比白天时更好,不过一直没有想明白,原因是什么。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十二章 相亲(上) 第十二章相亲(上) 今天是7月20日,农历六月十八,月亮依然又大又圆。 而且天气不错,几乎没有什么云层遮挡,朦胧月光笼罩下,整座城市都像是加了一层滤镜般,看起来有一种特殊的意境。 向坤确实感觉到,在室外月光之下,整个人的身体状态,似乎也要比同样时间在室内的时候,稍微好一丝。 当然,这种差异,相比起白天黑夜的差异,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他甚至有些怀疑,这差异是不是单纯因为室外的空气比较好,氧含量比较高。 不过向坤还有种很奇特的感觉,当他闭上眼睛的时候,也能隐约地感到月光照在身上。 这是一种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感觉,在晒太阳的时候,能感觉到阳光照在身上,是因为阳光的热量,可以让皮肤感受到温度的提升,所以能感知到阳光。 但月光却并不一样,月光没有那么强的热量,一般来讲,如果不用眼睛看的话,是很难感觉到被月光照到的。 向坤最近一直在琢磨着自己所消耗的能量是哪来的,不仅日常行动间的消耗,他总觉得不止是那点鸡血、兔血。 而自己白天黑夜的状态差异,应该就是其中一个关键。 向坤知道,月光也是来自于太阳光,但和太阳光还是有本质的不同。 月球的表面凹凸不平,所以太阳光照射到月亮后,并不是单纯的镜面反射,大部分的阳光和热量都被月球吸收,然后自身再辐射出来。 或者自己现在变异后的身体,对于月光,会有一些不同的反应? 向坤闭上眼睛,深呼吸,保持身体的放松,然后他发现,自己的听觉似乎有了明显的提升。 在楼听呜呜风声和远近的各种杂音中,他居然可以很清晰地捕捉到,在天台另一个角落的小情侣咬着耳朵说的悄悄话。 虽然听得不是很清楚,只能断断续续、隐隐约约地听到几个句子,但这也已经让向坤吃惊了。 眼睛睁开,又重新闭上,再睁开。 很快向坤意识到,并不是他把眼睛闭上,听力就直线飙升,而是闭上眼睛后,才能注意到自己的听力有这么强。 事实上,如果他集中注意力,认真侧耳倾听,不论闭不闭眼,都能听到那对小情侣的嗡嗡细语。 也就是说,很可能是第二次饮血后,他的听力就已经有了极大的提升。 只是在之前,他并没有太明显的感受,视力的提升吸引了他在感官方面几乎所有的注意力。平日里行动的时候,也更依赖于视力,而非听力。 向坤自然也想到了是不是在下一次饮血之前,对听力进行针对性的训练,到时候看看有没有什么提升。 但是考虑到明天的约会,担心提前饮血,这方面的训练只能暂时押后。 没有在天台上待太久,向坤便回到了自己房间,在电脑前一边看各种资料,一边等待天明。 快要五点半的时候,天际洒出一片霞光,向坤不出所料地感觉到了身体机能的明显下降,精神也没有夜里那么振奋。 这时候,他正好在看潮汐力的相关内容,不由得在想,或者x和月亮对地球的潮汐力有关? 海水会受到潮汐力的影响,人体的血液也是液体,自然也会受到一些影响。当然,这种影响对普通人而言,是微乎其微,根本感觉不到的。 或者,在他身体受到未知x因素影响,发生一系列变化后,会对这些力场、磁场上的变化更加敏感? 不过这个猜测很快就被他否定了,地球上的潮汐力并不单来自月亮,太阳也有功劳,而且潮汐力的大小,和日夜转换,并没有非常明显的直接关系。 正思皱眉思考着,视线透过窗户,看着阳光慢慢地将外面街道铺满,向坤忽然一怔,喃喃道:“或者并不是夜晚带来了什么加成,而是日出后带来了抑制?” …… 下午一点多,向坤戴上鸭舌帽出了门,前往与女孩约好的咖啡厅。 到了咖啡厅,点了杯饮料后,向坤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然后借着去自助台拿纸巾的当口,将杯里的饮料都倒掉,拿自助台的水壶把杯子重新倒满,再回到了座位上。 看了下时间,刚刚两点出头,而他和那女孩约的时间是三点。 他也不急,就这么坐在角落里,用手机翻看网上的资料。 如果是以前,和相亲对象见面之前,他肯定是要先准备一下见面时要聊的话题,根据手头所掌握的信息来判断对方可能的性格和兴趣,并且安排接下来可能的行程,准备几个预案。 但现在他确实是没有一点谈恋爱、与人交往的打算,想的就是在不得罪人、不让常彬难做的情况下,尽快结束这次相亲,所以自然没必要多做考虑。 向坤的注意力,全都还在自己身体的变化上。 今天早上关于日出后的某些因素,对他的身体机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抑制的想法,需要更进一步的验证。 毫无疑问,日出是个非常明显的分界点,所以阳光绝对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但他这几天日出的时候,基本都在室内,并没有被阳光照射到,如果说温度提升的话,应该也是有一个缓慢过程,而不会刚刚好在那个临界点。 向坤推测,有可能是和日出时地球磁场的变化有关,他的身体感知到了这种变化,并且会触发某种类似于生物钟的调节机制,开始抑制自身的身体机能,以降低消耗达到某种平衡? 正思索的时候,微信来了新消息,女孩也到了,在问向坤要喝什么,她先点。 一看时间,下午2:41,这女孩来的也很早啊。 向坤抬头看向店里,正好一个女孩刚刚走进店里,虽然如常彬所说的,“十分的可爱漂亮”,但他并不确定是不是就是这次的相亲对象。 因为这个穿着牛仔短裤、白色t恤、梳着双马尾、戴着大圆框眼镜的女孩,看着实在是太年轻了,怕是二十都不到?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十三章 相亲(下) 第十三章相亲(下) 向坤回了条消息: “我已经到了,就坐在角落里,很好找的,头发最少的那个。” 然后那双马尾的女孩果然低头看手机,抬头后便向咖啡厅内张望起来,然后视线很快锁定在向坤的光头上。 还真是她? 女孩笑着跟他招手示意了一下,然后先去吧台点东西。 看起似乎是个性格不错的人啊,特别那笑容,很有感染力,当她笑的时候,向坤也下意识地跟着笑起来。 只是看起来也太年轻了,与其说是工作了三、四年的二十六岁ol,倒不如说更像是刚上大学的女学生。 点完东西后,女孩走到向坤面前,伸出手跟他打招呼:“你好,你是彬哥的同学吧?我是唐宝娜。” 向坤起身笑道:“你好,我是向坤。”和她嫩葱般的小手轻轻握了一下。 女孩坐到向坤对面,有些惊叹地说道:“我本来以为我已经够早了,没想到你比我还早啊?我刚看了下聊天记录,咱们约的确实是下午三点啊!我刚差点以为是约的两点我看错了呢!” 向坤笑道:“反正也没事,就提前过来了,这里环境不错,而且有空调有wifi,玩玩手机,时间过的很快。” 女孩直接就着之前向坤微信的回复说道:“你还真别说,你这‘发型’,真的是‘很好找’。” “有没有发光?夜空中最亮的星?角落里最亮的头?”向坤自我调侃道,他进咖啡厅后就把帽子摘下来了,反正本来就没对这次相亲报什么希望,自然也不在乎自己的光头在别人看来是好看还是难看了。 “你这笑话好冷……”唐宝娜笑道:“你为什么理光头啊?是觉得头发打理起来麻烦,还是夏天到了想要凉快点,又或者是你们it界现在的新流行趋势?” “老实说啊,其实不是我想理光头,是一夜醒来后,自己就变光头了。” 唐宝娜一愣:“真的假的?” “哈,开个玩笑。”向坤说着,拿出手机,找出几年前公司团建的时候拍的合照,拿给她看:“主要还是发际线太活泼了,照这发展速度,用不了多久就要变成地中海了,所以我干脆自己给处理掉,省得总是想要去关注那些生发产品……” 唐宝娜拿着手机看了半天,和向坤反复对比好一会,才确定那张合照上的人是他,惊叹道:“这是你以前的照片?怎么看着,像是十年后的你啊……这也差太多了,不单是发型,嗯,整个人的气质,还有体型也是,你这看着像经常健身啊……” “确实啊,之前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在工作里,这几年下来,整个人都苍老了很多。所以前一段公司倒闭后,我都泡在健身房里,把身体练起来。毕竟头发都没了,又长得不怎么样,只能靠身材来撑门面了。哦对了,常彬没跟你说吧,我暂时是无业游民。” 唐宝娜将手机还给他,也是感叹点头:“确实,生命在于运动,要是身体垮了,赚再多钱也没用啊!对了,除了去健身房外,你平时有什么喜欢的运动么?” 很显然,唐宝娜对于他是不是无业游民,怎么丢了工作,并不太在意。 向坤摇头道:“高中、大学的时候,还偶尔去操场慢跑个几圈,工作后确实是很少运动了。” “这样啊,那有时间的话,可以尝试着去远足啊,回归大自然挺好的!” 唐宝娜显然是个远足爱好者,拿出手机给向坤看她们在各地远足、徒步时拍的照片。 一边看照片,一边给向坤讲她们远足时的趣闻,同行的伙伴们的糗事,然后又讲到她大学的专业,讲到她的爱好,讲到了acg。 正讲到她最近在追的几个番剧的时候,唐宝娜忽然停住,看着向坤的光头愣了一会,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有看过《一拳超人》么?我忽然觉得你和琦玉老师有点像诶!你把眼镜摘下来看看?” 向坤工作以后,没有时间看动漫,所以也没看过《一拳超人》,不过他还是依言把眼镜摘了下来,看着唐宝娜问道:“像吗?这个琦玉,是正派还是反派?” “是男主角呐!”唐宝娜搜索了琦玉的照片给向坤看,然后讲了一下漫画的大概故事,背景设定,讲着讲着忍不住笑起来:“琦玉老实说,我变秃了,也变强了……你刚刚不是也说,理了光头后,就去健身,感觉力气都变大了不少么?” 向坤便笑着晃了晃拳头:“可惜我没有那个漫画里一拳无敌的能力。”不过他倒是成功地被安利了,准备回头也去看看这部漫画。 两人从两点多,一直聊到了五点二十左右,向坤才以有事要办为由,和唐宝娜道别分开,两人都没有提下次见面的事情。 老实说,单以这次相亲的过程来讲,应该是向坤所有相亲里,第一次见面中,气氛最好、过程最自然的了。 不过两个人很明显,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爱好和兴趣,基本上没多少重合的地方。 但奇怪的是,不论是唐宝娜讲远足,讲acg,讲玩过的游戏、看过的漫画、动画,觉得有意思的产品体验,好玩的笑话段子或平日见闻,甚至聊指甲油和口红的几种配色,向坤都听得津津有味。 同样的,向坤讲工作时的趣事,学生时代和常彬遇到的糗事,以及他老家的一些趣闻时,唐宝娜也同样很感兴趣,不时被逗得掩嘴大笑。 如果是以前的向坤,肯定会对唐宝娜展开追求的,不说其他,单就长得漂亮、性格不错这两点,就已经很有吸引力了——是的,向坤就是这么浅薄。 但现在,在搞明白自己的身体状况前,向坤是不可能和任何人交往的。 连饭都没法吃,饮料都没法喝,睡觉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睡,怎么与人交往? 而且向坤觉得,虽然他们下午的见面好像聊得挺好的,但以唐宝娜的条件,追求她的人肯定不少,她估计也会更中意长得帅的、和她年纪更近一点、更多相同爱好的伴侣。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十四章 饥饿感 第十四章饥饿感 晚上,向坤收到了常彬发来询问见面情况的微信。 他自然是说聊的不错,回头继续深入了解看看。 不过常彬在知道向坤把晚上的见面挪到了下午,没有请唐宝娜去吃晚饭,也没有任何后续安排,五点多就分开各自回家后,还是狠狠地念叨了他一通。 稍晚的时候,常彬又发来微信,说通过王涵去了解了一下,女孩那边对向坤的印象好像也不错,觉得他“风趣幽默”,“挺有趣的”,“可以先当朋友”。 常彬表示这话听起来很有戏,让他主动一点,多聊聊,多约约,多见面。 向坤自然是一口答应,不过心下却是觉得,这应当只是唐宝娜委婉的拒绝而已,意思是向坤更适合当朋友——当然,这本来也和他的意愿相符。 在那之后,有三天时间,向坤和唐宝娜都没有任何联系,每日里依然是白天多泡在健身房,晚上则进行视觉和肺活量的训练。 向坤第一次饮血是7月14日,第二次是7月17,隔了三天。 而现在,距离7月17日饮兔血,已经过去整六天了,他还是没有一点困意,也未感觉到饥饿。 这六天来,他除了一些纯水外,便没有再吃其他东西,但每日里运动量却是极大。 他也不清楚,到底下一次饮血,会是什么时候到来。 前两次饮血,他都是在见到血以后,才开始产生强烈的饥饿感,但这次他希望能等到自己的身体主动“发出”那种需求来,也让他可以知道,自己一次饮血后,能够保持多久。 如今那剩下的兔子被他养得白白胖胖,还专门为给兔子买吃的跑了趟超市,他倒是真快成“铲屎官”了。 只希望能在搬家之前完成这次饮血。 23日晚,向坤正练习视力的时候,忽然收到了唐宝娜的微信。 “琦玉老师,在吗?” “琦玉老师”是那天唐宝娜提到《一拳超人》时,开玩笑式地给他取的外号。 向坤想了想,回复了简单的一个字——“在”。 “在做什么呢?出来吃烧烤不?” 吃东西什么的……自然是不可能的。 向坤正准备找个借口推脱,忽然口舌生津,一股突如其来的饥饿感从心底涌起。 来了! 从发生变异以来,这是向坤第一次未见血之前产生饥饿感,他也顾不上想什么借口了,直接回了一句“不好意思有事去不了”,就把手机扔到了边上,开始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记行记录,并且打开记时软件进行计时。 他要看看,这种饥饿感会对他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随着时间的增加,又会有什么其他变化。 之前的两次饮血,第一次去菜市场买鸡时,他很清楚地记得整个过程,但却有种身体在“自作主张”的感觉。 第二次在家中饮兔血,感觉就好了很多。 他在想,其中的差别,仅是因为菜市场时是第一次,还是的菜市场时自己对血液的需求更强烈? 这也是个需要验证的问题。 做好记录后,向坤盘腿坐在床上,开始认真感受身体的变化。 一般来讲,人有饥饿感,都是从腹内开始,从胃部排空后的收缩开始。 但向坤现在感知到的这股饥饿感,却并非是来自腹部,来自胃部,而更像是来自意识深处,来自身体的每一个器官、每一个细胞。 感觉了一下,身体的力量似乎并没有太大的下降,倒没有像普通人一样,一饿就四肢发软。 但是有这饥饿感的干扰,他也很难再集中注意力做什么事。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从晚上9点08分开始感觉到那股饥饿感,一直到凌晨3点多,饥饿感一点点变强,已经让向坤有些坐不住了。 向坤开始频繁地起身,几次走到洗手间养兔子的笼边,又强行克制返回,也尝试着做其他事,转移注意力,但脑子里总是不断地想像杀兔饮血的画面,不断地回想着上一次饮血时身体的感觉。 最开始的时候,向坤每隔半小时会给自己拍段视频,对着摄像头念一首唐诗来确定自己的状态。 过了凌晨后,便缩短为每十分钟录一次,也是用这种方法来让自己做点什么,转移注意力。 向坤也好几次想要出门去,透透气,或是跑一跑,但之前他就已经有想过,这种状态绝对不能出门,以避免在控制不住的时候,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 不过让向坤有些意外的是,到了差不多五点半,日出的时候,那股饥饿感和饮血的冲动,忽然一下减轻了不少。 看来日出后,那抑制他本身身体机能的因素,同样也会抑制他对血液的渴求。 向坤松了口气,一边在电脑上记录身体的变化,一边调整呼吸继续忍耐。 白天的状况好很多,而且并没有随时间增加忍耐的难度,不过到了日落以后,饥饿感又开始加强了。 一直到了晚上7点33分,向坤在差点挥拳砸向墙壁之后,放弃了继续忍耐,用极快的速度解决掉了那只养了快一周的肉兔,抑制住直接牛饮的冲动,将血放到事先准备的量杯中。 量杯上有很清楚的刻度线,他分了四个量杯,前三杯都装了50ml,第四杯只装了20ml出头。 喝下第一杯50ml后,向坤可以明显感觉到自己的饥饿感还没有被满足,依然十分渴望那些兔血。 但他没有马上继续喝,而是拿着手机计时,1分钟后,才喝下了第二杯50ml,然后继续计时,再隔2分钟后,才喝第三杯。 第三杯下肚后,向坤就很明显地感觉到,这血的效用有所下降。 一股强烈的困意袭来,但向坤强挺着,一边收拾,一边计时,在距离喝下第三杯兔血5分钟后,拿起第四杯喝下。 事实上向坤现在依然能感觉到对血液的渴望,但最后的这不到20ml下肚后,几乎没有带来多少帮助。 很显然,最后的第四杯,已经失去了兔血所能带来的效用。 这是上次向坤就有些怀疑,兔血离开兔子身体后,对他的效用会飞速下降,现在算是证实了。 1分钟后的第二杯,相比起第一杯,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而第三杯,效用下降的就很明显了。 由此可以推断,这个效用下降的时间,应该从兔血离开兔子1-3分钟后开始。 做好记录,向坤依然没有马上躺倒睡觉,而是坐在床上,与困意对抗。 他想看看饮血之后,能够抵挡这困意多久。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十五章 数据 第十五章数据 睁开眼,向坤看了眼手机: 7月25日晚上10:27。 回想了一下,昨天晚上睡过去之前,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忘了按秒表计时。 不过大概还是记得,最后一次看时间,大概是晚上8点50几分,那么睡着的时间,应该也差不多就是9点出头。 第一次饮鸡血睡过去,向坤没有具体统计时间,但大概也知道是差不多睡了27个小时,而第二次睡前就按了计时器,25小时17分。 这次看起来,也差不多是这个时间,25个小时出头。 第一次有特殊性,所以可以暂时不掺入样本,后两次的时间都是基本一样,已经可以差不多得出结论,他在饮血之后,需要至少25个小时的长时间睡眠,基本上相当于消失了一整天。 向坤决定在下一次睡眠的时候,设定一下闹钟,看看在睡眠期间,能不能被强行扰醒。 然后他便开始检查起自身的变化来,当先便是看向一直摆在不远处、架开的三本书——那是这段时间他用来训练视力的。 屋内的灯一直都是开着的,所以不存在光线问题,但向坤看了一眼后,便起身将一本书摆放的位置向后移,自己再一步一步向后退,一直退到背靠到了墙壁才停了下来。 在第三次饮血之前,他的视力就已经比普通人要好一些了,但这个距离上,也肯定看不清那本书上的字的,甚至再往前一点都不行。 但现在,那书上的字,却字字清晰。 而且他知道,哪怕再将书放远个一米左右,他也依然可以看得清。 拉开窗帘,打开窗户,看着外面的夜色,向坤一时间有种整个世界都变得更清晰、开了高分辨率一样的感觉。 没有再过多地体验视力上的变化,向坤脱下衣服,去称了下体重,量了一下胳膊、大腿、腰腹的维度,都有明显的增加。 体重从上一次的87.4kg,提升到了91.7kg。 事实上,昨天晚上饮血之前,他有称过一次自己的重量,是87.1kg,比第二次饮血后的体重有了些微的下降。 而他饮下的兔血,包括后来喝的一杯清水,加起来也不会超过400g。 从他的肌肉维度的增长来看,很显然这些体重都加在了肌肉上。 向坤又测试了一下自己憋气的时间,从第三次饮血前最长的8分44秒,直接提升到了11分35秒。 在向坤来看,之前几天着重训练的视力和肺活量,都有了非常显著的提升。 当然,现在还没法直接确定,这些提升和他的训练有直接关系。 还需要等明天去健身房,测试一下这几天着重训练的左臂弯举的数据——原本他的右臂力量是要强于左臂的,如果身体变化只是饮血后的身体素质全面提升的话,那右臂应该还是比左臂更强才对。而若是左臂有了大幅的提升,那就可以证明,他这段时间的训练,确实对于饮血后身体变异、提升的方向,有直接的影响。 这段时间他单练左臂而完全不练右臂,为的就是这个。 不过即便没有拿健身房的器材来测试,单就他所量的上臂维度,以及主观的力量感受来看,左臂已经明显要强于右臂了。 还是依例记录了身体的各种变化、各种数据,并拍了照片,存了档后,向坤看着自己的照片,眉头微皱,如果自己一直这么在健身房进行高强度的力量训练的话,肌肉的维度好像提升得会太快了? 网上经常会有些健身的新手,在进健身房前就发出担忧,“不想练成肌肉怪,肌肉那么大块不好看”,然后肯定会有很多的健身房老鸟很是鄙视和无奈地回复,那样的肌肉不是随便能能练出来的,后面不仅需要大量长时间、科学系统的训练,还需要大量有计划的饮食摄入、补剂摄入,甚至会用到类固醇等药物。 不过向坤现在倒是真的遇到了这个问题,以他这次饮血后体型的变化来看,若是继续这么进行高前强度的力量训练,估计再饮几次血,他就要变成“魔鬼筋肉人”了。 一方面体型在短时间内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容易引来不必要的关注和猜测,另一方面,肌肉维度太大的话,也会影响灵活性,所以接下来,训练的方向和项目看来得做些改变。 这次饮血之后,向坤得到了几个重要的数据: 1,一次饮血后,到下一次自己产生饥饿感,约莫是6天时间,扣掉饮血后沉睡的25个小时,也就是说两次饮血之间可以5天不受影响的活动时间,不过这5天是5x24的5天,因为不需要休息、不需要睡觉也不需要进食。 2,而在产生饥饿感,到控制不住情绪,开始有失控行为,是22个小时左右。不过从回看23号晚开始录制的那些“念唐诗”的录像来看,如果产生饥饿感的时候是在夜晚的话,第4个小时开始,就已经有很明显的、无法压制的焦躁表现了,而如果是白天的话,应该可以好很多。 3,饮血后产生困意,到无法控制困意睡着,大概是一个半小时左右。 他现在暂时不能保证这些数据能一直有效,但至少可以给他一个参考,提前做好应对。 向坤看了眼手机,发现前天晚上给唐宝娜回了“不好意思有事去不了”后,她回了一句“没事,那改天再约”,以及一个委屈的表情。 单从聊天记录来看,很明显向坤显得有些不近人情和冷漠了,估计唐宝娜就算没把他拉黑,也不会再主动联系他了。 不过现在要是再回什么去解释的话,也有些太晚了,而且这结果,本来也是他所希望的。 想到那个可爱漂亮又性格开朗大方的女孩,向坤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只是他没想到,第二天在健身房,就遇到了唐宝娜。 晚上七点多,向坤从健身房出来,准备回家的时候,正正在健身房楼下遇到了前来上瑜伽课唐宝娜。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十六章 憋屈的宝娜 第十六章憋屈的宝娜 “啊,琦……向先生,你也在这健身呐?” 在这遇到向坤,唐宝娜同样有些意外,差点脱口而出“琦玉老师”,不过还是及时改口了,毕竟两人其实只见过一面,并没那么熟,只是两个人的时候用这称号开玩笑还好,现在边上还有其他人,当面这么叫就有些怪异了。 “是啊,我刚办这边的卡没几天。” 向坤在健身房门口和唐宝娜寒暄了几句后,便离开了。 两人都很默契地没有提起之前唐宝娜约烧烤被拒的事,一是旁边还有其他人在,二是这本身也不是什么值得提出来的事,你约吃夜宵,我有事去不了,这不是很正常么。 看着向坤离开,一直默默站在唐宝娜身边的高挑女孩好奇道:“这就是那个‘琦玉老师’?看起来好壮啊……” 对这点,唐宝娜其实也是有些吃惊的,今天向坤刚健身完,因为也没怎么流汗,所以也没换下运动短裤和背心,看起来确实颇有视觉冲击力。而上次在咖啡厅见面的时候,向坤穿着比较宽松的牛仔裤和t恤,看得出来很壮,但她着实没想到有这么壮。 女孩看向唐宝娜:“不过长的也就一般吧,还是个大光头,听你说是程序员?噢,是刚刚失业的程序员?娜娜,他为什么看不上你?” “你这话说的,怎么好像我被甩了似的……”唐宝娜白了同伴一眼:“我本身对他也没有兴趣好不好,只是吃烧烤的时候顺口问了一下要不要来,他刚好有事而已。” 女孩名叫杨真儿,是唐宝娜的闺蜜和现在的同居室友,两人几乎是无话不谈,所以唐宝娜去相亲的事她是知道的,后来约向坤出来吃烧烤的时候,她也在边上——事实上这事还是她从旁撺掇的。 “得了吧,他那天拒绝你的邀约,过后也没有再主动联系,没有主动反约,这不就是表达了看不上你的意思么?”杨真儿一针见血地说道。 唐宝娜对此也无言反驳,只能是气道:“看不上就看不上呗,我又不是什么人见人爱的仙女……当时要不是你说要看看‘琦玉老师’,我也不会给他发微信好不好,都怨你!” “哎呀,生气啦?好啦,都怨我都怨我!你明明就是人见人爱的小仙女好不好,都是那光头自己眼瞎……”杨真儿笑着揽着好友的肩膀一起进了瑜伽教室。 上完瑜伽课,回去的路上,唐宝娜却是越想越不得劲。 从小到大,她身边的追求者都很多,只是一直没有遇到喜欢的,而她又是个特别固执的人,认定了如果“感觉”不对,就不会将就,所以也一直都没有谈恋爱,随着年纪的增长,家里也就开始急起来。 其实她本身是很反感和排斥相亲的,觉得这种方式目的性太强了,之前家里安排了好多次都拒绝了,直到今年才终于是拗不过家里的轮番“开导”,去了两次——和向坤的这次,是第二次。 本来就是碍于自己姐姐和姐姐同学涵姐的情面,去走下过场,甚至都想好了,坐二十分钟就找借口走了,不过没想到那光头的“琦玉老师”,倒是挺有趣的,聊的也挺开心,而且一点都没有相亲的那种压力。 她本来还有些担心,会不会聊得太愉快了,让那“光头大叔”产生什么错觉。甚至都想好了,如果“光头大叔”频繁邀约或是不停微信发消息、打电话的话,要怎么应对,怎么拒绝才会比较合适。 但没想到的是,从那天分开后,“光头大叔”居然一条消息都没有发过,不论是问好、闲聊还是邀约,通通没有。 虽然她本来也是对向坤没有兴趣,想好了如果对方邀约,是要拒绝的,但对方直接没有消息,却是让她莫名感觉怪怪的。 本来她也没有太在意,反正这也是她想要的结果,但是几天后的晚上,和杨真儿一块在外面吃烧烤时,却又提起了和她相亲的“光头大叔”。杨真儿说这位“琦玉老师”肯定是没看上她,所以才会一直没跟她联系,还打了个赌,看宝娜能不能把“琦玉老师”约出来一起吃烧烤。 结果唐宝娜的邀请还真被拒绝了,本来这其实也不算什么,毕竟这种临时邀约,人家刚好有事太正常了。但是向坤的回复实在是显得有些太冷冰和随意了,而且之后也没有再发过任何的消息,这几乎就是明摆着在说“我对你没兴趣”了。 唐宝娜虽然嘴上说着不在乎,但架不住杨真儿不时的念叨,让她也有些憋屈的同时有些好奇——向坤到底为什么看不上她?这么干脆的拒绝,连多接触几次的打算都没有? 开车的杨真儿依然唧唧咋咋说着对向坤的判断,一会是对方可能喜欢的是屁股大、身材丰满、能生养的女人,一会是对方可能已经有了女朋友只是你姐姐的同学不知道,一会是向坤说不定喜欢的是男人…… 唐宝娜终于忍不住了,直接拿出手机给向坤发了条微信。 …… 虽然在健身房遇到唐宝娜的时候让向坤有些惊讶,也有略微的尴尬,但之后他倒是没想太多,在他看来,之前他的那些回复后,唐宝娜肯定不可能再联系他了,他现在也确实没时间和心情去考虑感情问题。 今天在健身房,通过大重量的单臂弯举,他已经确定了左臂的力量强于右臂不少,这证明了针对性的训练,确实可以决定饮血后身体变异或者说提升、进化的方向。 于是向坤今天调整了训练的项目,只做了一次的极限重量,测试这次饮血后各肌群的力量提升程度,然后便不再做极限或接近极限重量的训练,而是采用至少一组24次以上的训练方式,并且减少了力量训练,而增加了协调性、柔韧性和反应速度的训练。 很多训练的方式和动作,都是他昨晚在网上找来,临时整理的。 不过以他现在对自身肌肉的掌控,做两次后,就已经十分熟练和自如了。 接下来,向坤还准备对自己的感官进行加强训练,比如视力、听力、嗅觉等,他想要看看,这些感官能力的提升上限在哪里。 正坐在电脑前做训练计划的时候,向坤的手机响起,拿起一看,居然是唐宝娜发来的微信。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十七章 凶徒 第十七章凶徒 “问你个问题,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 看着唐宝娜发过来的这条微信,向坤有些懵,虽然只是文字,但他都已经可以透过这文字隐隐感觉出对面恼怒的语气了。 这是什么情况,难不成唐宝娜喜欢上自己了? 向坤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虽然身体发生异变后,相比之前的他,要显得年轻、精神了不少,身材也在两次异变后由肥胖变成了精壮,但真要说英俊帅气,实在还是谈不上的,五官的基调就在那摆着了,实在是帅不到哪去,何况还有一颗大光头。 虽然在咖啡厅见面的时候,两人聊得还算愉快,但向坤可不会盲目自信到凭这一面就能让唐宝娜倾心。 难道自己的身体经过几次变异后,还有一些自己所没察觉出来的能力——比如对异性的吸引力? 向坤一边心下犹疑猜测着,一边回微信。 虽然他现在没有恋爱的打算,但也不可能让对方误会他已经有女朋友,这是要牵累到常彬和王涵这俩介绍人的。 所以他的回复是:“当然没有啊,为什么这么问?” 几秒钟后,唐宝娜的消息又发过来了:“还是你有男朋友?” 看到这条消息,向坤的第一反应是她打错字了?但旋即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不由得满脸黑线: “我性取向很正常!” 唐宝娜:“那是我长的不好看,不符合你的审美?” 向坤:“你长的很好看。” 唐宝娜:“那是之前见面的时候,我表现得很无礼、性格很差?” 向坤:“并没有。” 唐宝娜:“那你为什么躲着我?” 向坤本来想回“我哪有躲着你”,确实,他也只是以有事为由没有应邀去吃夜宵而已,谈不上一个“躲”字。 不过这么回的话,其实有点嘴硬了。两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在见面之后,作为男方的向坤一次都没有主动联系过女方,说是“躲”并不过分。 就在他犹豫着不知道要怎么解释的当口,唐宝娜的信息又发了过来: “你不要误会啊,我没有别的有意思。我只是觉得你这个人不错,可以当朋友,只是你这样躲着我的态度,让人很受伤啊!” 向坤知道她说的“没有别的意思”是什么意思,也隐隐有些明白她的想法了,斟酌了一下用词,回道:“并不是你不好,而是你太好了,各方面都非常优秀,我觉得我们发展下去的希望不大,我应该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唐宝娜马上回道:“你知道我喜欢什么类型?” 接着又马上接了一条消息:“我的意思是,总得有个互相了解的过程吧,就算没有结果,也可以当普通朋友啊!” 向坤还能说什么,自然是只能回复:“你说的有道理,是我错了。” 好在唐宝娜没有问“你错在哪了”,不然他还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明天晚上有空么,一起吃个晚饭,我会带上我舍友,你也可以带个朋友一起,地方待定,饭钱aa。” 一看到一起吃饭,向坤就有些头大,只好回复道:“说实话,我吃饭有自己的怪癖,比较挑剔,所以不喜欢和别人一起吃饭。” 唐宝娜:“那就不吃饭,下周末一起去远足。” “ok。”这确实没法拒绝了。 看着手机上和唐宝娜的聊天记录,向坤颇感遗憾,如果在遭遇身体变异之前遇到唐宝娜,他肯定会全力追求的。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是那种心态的话,说不定从一开始就没戏了,就像以前的那么多次相亲一样。 窗外街道上忽然传来一阵尖叫,向坤凑到窗边往下一看,发现一个表情狰狞的年轻男人正拿着把刀在追捅一男一女,而那一男一女,似乎就是住在他楼下的小情侣。 向坤愣了一下,下意识拿起手机拨了110,在提示音响起的时候,他看到住在楼下的男生摔倒在地,而那女生为了护男友,被那凶徒连捅了两刀。 没来得及考虑太多,向坤赶紧冲出了房间,向楼下奔去,一边跑一边跟接通的110接线员说所在街道和门牌号,以及有人在行凶的事情。 向坤冲到楼下的时候,那凶徒仍在挥刀,但小卖部的老板这时候已经拿了一根拖把杆冲出来阻止,让他没法继续捅人。 向坤没有任何停顿,直接加速冲过去,一记飞踹将凶徒踹到了街对面,滚倒在地,刀子也掉到了地上,在他挣扎起来之前,向坤已经扑上去照着他面门就是一拳。 拳头砸在那凶徒脸上,噗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破裂一般,向坤本来摆起手臂,还准备再给几拳的,但发现那凶徒整个脸开始往外冒血,脖子耷拉着,已经昏死了过去,愣了一下,拳头停在了空中,没有再次落下。 …… 当唐宝娜和向坤聊完微信的时候,杨真儿刚刚把车在地下车库停好,她回头看了眼坐在副驾的闺蜜,皱眉道:“你真和‘琦玉老师’约了一起去远足?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你不会真的喜欢他吧,你不是说了他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么,他都不搭理你,你还上赶着约他?”杨真儿十分不解地问道:“娜娜,这不像你啊?” “我就是觉得这个人可以当朋友而已啊!一起去远足,又不算是说我要和他单独出去,一大群人呢……” 唐宝娜说着直接下了车,往电梯走去。 其实她在给向坤发完第一条微信的时候就后悔了,但后悔也来不及了,便干脆把想问的话都问了,然后也不知为什么,就是觉好像憋了一口气,一定要把向坤约出来一次。 杨真儿锁好车,跟上来站在电梯前,侧着头看向好友,小声道:“你不会是想施展你的魅力,让他爱上你,然后再一脚把他踹开吧?” “瞎说什么呢,小说看多了吧你……”唐宝娜翻了个白眼。 “还是这几天被我念叨着,你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了?哎呀呀,那可真是我的罪过呀!我那是开玩笑的你不会不知道吧?你还记得前年你去我家的时候,见过一面的那傻大个么,那是我表哥,他到现在还一直对你念念不忘呢……你的魅力是毋庸置疑的啦!用不着在那光头身上证明什么……” “哎呀,不是你想的那样了!你干嘛……” “我看看你刚刚和他聊了什么?”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十八章 没有什么不同 第十八章没有什么不同 “打110,打120,叫救护车!” 在把行凶的歹徒放倒后,向坤赶过去检查被捅的那对小情侣,两人身上血迹斑斑,躯干和四肢都有多处刺伤。 这段时间向坤看了很多医学类相关的文章,急救知识也学了不少,简单检查了一下,确定两人没有被刺破动脉,便让他们按住伤口,不要乱动,等救护车来。 警察和救护车很快便赶到了,那被向坤一拳捶晕过去的凶徒虽然一直没醒过来,但依然被杂货店老板和赶过来帮忙的街坊领居拿绳子绑得跟粽子似的。 很快人都被救护车载走了,包括那凶徒在内。 听现场急救的医生所说,被袭击的小情侣虽然被刺了好几刀,但好在都没刺中要害,没有生命危险。 至于那凶徒,鼻梁骨肯定断了,应该还有点脑震荡,不过也没有生命危险。 向坤也是松了口气,当时第一拳下去后,老实说他真是有点意外——对自己的拳头力量估算不足,那凶徒整个脸都好像被砸懒了,整个人瞬间软了下去,他第一反应还以为自己把人打死了。 按理说,那样的情况,就算真的一拳把人打死了,应该也是正当防卫无疑,那凶徒倒地后第一反应可是去捡刀,这一点杂货店老板以及杂货店门口的监控都可以证明。 但人要是真的打死了,肯定免不了一系列的麻烦,到时候他身上的秘密,很有可能会暴露出来。 向坤和杂货店老板,都一起去警局,做一下笔录,他们俩都是目击证人,特别是向坤,还直接放倒了凶徒。 不过在警车上,坐在前排的警官也让向坤放宽心,他们看过杂货店门口的监控了,他这妥妥的正当防卫,不会有事的,去做完笔录,就可以回来了,还问他身上有没有伤,要不要先去医院检查一下。 向坤自然不愿意去医院,而且他也确实没有受任何伤,下楼后一记飞踹加上一拳那凶徒就gg了。 警官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向坤身上沾满了鲜血,不仅双手,连脸颊和嘴角都有,乍看起来似乎比被被救护车载走的那三位还惨。 和向坤一起坐在警车后排的杂货店老板,从上车开始,嘴就一直没停过,一会跟前座的警官讲那的凶徒行凶的过程,一会夸赞向坤的身手不错是不是以前有练过。 不过从他嘴中,向坤也知道了,那行凶的凶徒,原来是住在向坤楼下那女生的前男友,上个月也来闹过一次,差点打起来,还是因为女生现男友的几个朋友在,把人拉开了,才没有出事。 却没想到,那家伙今天直接带了刀过来行凶。 对警官和杂货店老板的话,向坤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除非直接问到他,否则他也不插话。 这个时候,他的注意力其实都在自己身上。 之前放倒凶徒、检查小情侣伤情的时候,向坤沾上了很多的血,见血之后,他一样有想要饮血的冲动。 不过或许是因为昨晚才刚刚从饮血后的沉睡中醒来,对于鲜血的需求和渴望并不强烈,所以他可以很容易地控制住自己的冲动。 而且向坤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以擦汗的动作伪装,将手臂上沾到的血液蹭到了嘴里。 这尝试性的“一口”,让向坤微微放下了心——相比起兔血来,人血并没有让他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 其实之前他一直有些担心,怕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也像各种有关“吸血鬼”的作品里一样,必须喝人血才能生存,这是他很难接受的。 在分局里很快地做了笔录后,那名把他们载来的警官便安排人把他们送回了家。 到家后已经是晚上11点多,向坤直接到洗手间的笼子里,将今天早上才刚买的兔子提了出来,直接宰杀放血,然后用量杯装了50ml喝掉。 向坤感觉了一下,再次肯定,人血和兔子血,并没有什么不同。 虽然看到血液后,身体依然还有一定的饥饿感,但向坤喝完50ml后,没有再将那只兔子剩下的血喝完,而是直接将剩下的血和兔子一起处理打包了。 一是他不想自己再次陷入25个小时的沉睡,二是他不愿意放纵自己对血液的需求,刻意地进行克制。 坐到电脑前,向坤思考了一会,将今天得到的几个信息记录在文档上。 今天这个突发事件,还有一个让向坤注意的地方,是他在看到那凶徒行凶,到冲至楼下飞踹、抡拳,整个过程非常的理智和清醒,所以在第一拳捶重了以后,第二拳可以很及时地停住。 这一点对他而言,并不正常。 向坤并不是一个很大胆的人,类似的情况,在大学的时候他曾经见到过,那时候是两个社会社会上的年轻人在校门口拿刀追砍一名他们学校的学生,那学生没跑掉,被砍了好几刀,据说后来住了半年医院,好在没有落下什么残疾,只是留下了几刀狰狞刀疤。 当时向坤距离冲突的地方还有二、三十米,和一大群本院系的学生走在一起,他只记得自己手脚冰凉,下意识地就随着人群往边上躲,至于出手阻止什么的,根本想都没想过。在砍人的年轻人被学校保安制服,学生被救护车送走后,他的手都还有些抖。 向坤几乎可以肯定,如果是之前的自己,没有发生身体变异,在楼上看到下面发生的事情后,最多就是打电话报警,是肯定不敢跑下去阻止的。 但之前,向坤在看到拿刀的凶徒时,心里一点担心和害怕都没有,他非常笃定对方威胁不到自己。 这是一种身体本能的反应。 向坤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拳头,那一拳将凶徒的脸直接砸烂了,力量自然很强,但他的拳头、指关节并没有任何损伤,连皮都没有蹭破。 向坤忽然心中一动,拿过自己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用酒精清洗了一下后,在手指肚上轻轻割了一下。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十九章 发现新能力 第十九章发现新能力 刀刃很锋利,向坤的指肚立刻被划出一道口子,随后鲜血便流了出来,疼痛感也随之传递到神经。 看来刀枪不入什么的,还是想多了啊…… 向坤舔了舔手指,自己的血好像尝起来没有任何作用。 正准备起身找张创可贴把伤口贴住,向坤忽然心中一动,在灯光下仔细地观察了一下伤口,重新坐了回来。 刚刚把指肚上的血迹舔掉后,伤口处并没有再渗出血液来,那道大概6、7mm的伤口,已经仅剩一条淡淡的痕迹,似乎已经开始愈合了? 用指甲在伤口上刮了一下,也感觉不到什么疼痛。 向坤用力把伤口往两边掰,那伤口又从新被掰开,流出了一些透明的组织液,他用拇指在伤口周边使劲按压了一会,才重新又有鲜血从伤口处冒出来。 很显然,这伤口的恢复情况,肯定是要比普通人快得多的。 向坤没有再继续“自虐”,拿手机将伤口的情况拍下来,每隔1分钟拍一张,如此过了13分钟,那伤口已经几乎看不到了。 虽然伤口很小、很浅,但他很确定,在变异之前,是不可能这么快就恢复如初的。 对于外创的快速恢复,应当也是身体变化的一部分。 过了一会,向坤再次拿起刀,选了根手指划了一刀,同样是大概6、7mm的伤口。 这次他没有直接用嘴舔掉流出来的血,而是拿棉签和酒精清理——他要排除掉自己唾沫有帮助恢复的可能。 然后开始计时,过了大概15分钟,伤口再次愈合到几乎看不到的程度。 上一次如果是从刚划破手开始计时的话,应该也是差不多15分钟,如此看来,恢复的时间应该都一样。 向坤统计的结果记到文档上,然后把刀对准了手掌。 经过测量,这次划拉的长度达到了3.2cm,而且伤口也比指肚上的更深。 流的血依然不多,将血液清理掉后,向坤注视着手掌上的伤口,故意将手掌表皮撑开,让伤口成开口状,无法粘合在一起。 但让向坤惊奇的是,伤口两边的组织,竟然从伤口内部开始,自动向对面靠拢,几分钟后,表皮也也被拉扯着合到了一起,只留下一道淡淡伤痕。 向坤用力一撑,又把那伤痕撑开,流出了一些组织液。 如此往复了几次,伤口依旧是在15分17秒左右的时候,完全愈合。 看来愈合的速度,和伤口大小、深浅并没有关系? 咬了咬牙,向坤开始拿自己的大腿做“实验”,划出了一道更深更长的口子…… 一整晚上,向坤都在对着自己切切扎扎,如果这些画面被人看到的话,肯定会觉得这是一个有自毁倾向的神经病。 一直到早上八点多,向坤已经在身上先后弄出各种大小、深浅的三十几个创口,也因此流了不少的血。 在前面的几个小时中,不论伤口大小,恢复速度基本都是14分50几秒到15分30秒之间。 甚至有一次,向坤直接一狠心,拿刀把手掌捅了个对穿,依然还是15分钟恢复如初。 但在后面的两个小时中,伤口恢复的速度开始变慢,从17分钟,到25分钟,不断延长,哪怕是几mm极浅的小伤口也是如此。 向坤推测原因,一是这一晚上恢复的次数太多,失血也不少,恢复能力因此下降;二是天亮、日出后,身体机能受到抑制,恢复能力同样也受限了。 相对来说,向坤更偏向于后一种推测,毕竟恢复速度下降,是从日出后开始的。 向坤没有再继续“实验”,不过他现在有个想法,既然之前已经证明,自己身体的变异或者说进化,可以针对性地训练和引导,那么……或许自己也可以通过不断地尝试,来告诉身体,需要提升快速恢复这项能力,以让身体在下次饮血变异后进行提高? 也许经过几轮饮血的提升,可以把创伤的恢复速度提升到5分钟甚至2分钟以内? 这个能力,对于向坤而言,确实有着极强的吸引力。虽然平常的时候好像用不到,但是意外这种事情,谁能说得准呢? 有助于提升生存机会的能力,绝对是要重点关注的。 上午9点多,向坤准备出门的时候,却有人找上了门来。 是一个女记者和摄影师,一问之下知道是冲着昨晚的事情来采访的,从杂货店老板那里知道了见义勇为的年轻人是向坤,于是找了过来,陪同的还有向坤的房东。 不过对于采访,向坤很坚决地拒绝了,一开始表示这事不算什么,顺手为之的。 但是拗不过女记者的纠缠和房东在旁边帮腔,只好说自己怕被凶徒报复,不想接受采访。 记者又说可以给他打码、变声,甚至可以不拍他的人,只用旁外音收入。 然后还暗示了一下,会给他一定的报酬。 向坤犹豫了一下,依然还是拒绝了。 他现在只想尽量地低调,最好不要让人知道这事是他干的。 记者依然不放弃:“向先生,这确实是值得宣传的好事啊,你放心,那个歹徒已经被警方控制起来了,判刑最少也是三年以上,没有机会来找你麻烦的。而且,你昨天见义勇为的视频,现在网上已经传得到处都是了,本地论坛都上了热搜榜前十了。” 向坤一愣:“视频?” “你不知道?”记者说着,拿出手机调出了本市最大的社交论坛,打开来给他看:“你看看,从昨晚到现在,已经上百万的点击、上千的回复了,现在热度还在上升。而且已经有不少人转发到了微博上,说不定你很快都要上微博热搜了……” 从那视频的角度来看,应该是他们附近楼上的人拍的,一开始是那凶徒拿刀追袭小情侣,然后杂货店老板拿着拖把杆出来阻拦,但是也不敢太靠近,接着一道身影从旁边楼房的小门中冲出来,直接一记飞踹,把凶徒踹飞在地,他自己的拖鞋也飞了出去,然后立马骑到凶徒身上,抬手就是一拳,直接打晕了过去。 整个过程不过两秒钟左右,行云流水,看起来跟动作片似的,特别那冲出来的身影,又是大号运动短裤,又是大光头,又是人字拖,一副隐士高人的模样……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二十章 听觉和嗅觉 第二十章听觉和嗅觉 向坤看着那视频有些懵,而且他发现高亮的回复里,还有其他角度的视频,只是相对不那么清晰,显然当时拍下视频的并不只一人。 他甚至还看到的监控摄像头拍下的视频,不知道是不是杂货店老板上传的。 向坤有些头大,把手机还给记者后,还是借口有事要办,匆匆离开了家。 在街上走了一会后,向坤觉得这事也没什么大不了,阻止那凶徒的时候,自己并没有展现出什么超越普通人的能力来,只要自己坚持不接受采访,不露正脸,保持低调,等这事情过去,也没什么人会再关注他了。 说到底,网民们关注的只是这个事件而已。 向坤去了市里最繁华的地段,然后找了家路边的饮料店,买了杯饮料,眼睛半眯着,坐在门口,似乎在打瞌睡一般。 但实际上,他却是将注意力都放在了听觉上。 身后饮料店里店员说话的声音、顾客点单的声音,外面行人的脚步声、说话声,更远处马路上汽车的行驶声、喇叭声,附近商场促销活动的广播声、音乐声,各种各样的声音,在向坤脑海中一一分辨。 然后他锁定住其中一种声音,开始集中注意力去“捕捉”。 比如听到某个脚步声,便一直追寻这个脚步声,感觉它的移动和方位,推算与自己的距离、鞋底的材质等等,直到声音远去,再听不到。 用这种方式,向坤依靠听力,在意识中“构建”出了周边的情况。 在上一次饮血后,向坤就发现了自己的听力有了大幅的提升,也比普通人要强出一些。 在第三次饮血后,向坤调整了自己的训练计划,降低了力量训练的比重,增加了身体敏捷、平衡性的训练,特别是对视力、听力、嗅觉这些感官方面的针对性训练,做了很多的计划。 向坤在饮料店门口从上午十点多一直坐到下午五点多,眼睛没有睁开过,屁股也没有挪过地,饮料店的人估计都觉得他睡着了。 下午五点十五分,向坤睁开眼,伸了个懒腰,仿佛真的睡了一觉般,然后起身离开饮料店,把手里那杯奶茶直接扔进了垃圾桶里——其实他一口都没喝。 向坤并没有回家,而是继续针对听觉的训练。 他在街上信步行走,随意寻找各种声源进行追踪。 有时候是远远看到有人在交谈或是打电话,便慢慢靠近,缩短距离,直到能隐约听到对方的谈话内容,然后再拉开距离,不断地提高能够听到声音的最大距离。 有时候是在一堆声音中随意锁定一个,然后去追寻声音的来源,比如一堆脚步声中的一个,比如不在视线之内的犬吠声,比如不知在哪里响起的手机铃声。 有时候是以一个位置确定、持续的音源为中心,比如某个商场的广播,某个服装店的音乐,甚至一些机器的声音,慢慢拉开距离。 对于听觉的训练,向坤的方法就是多听,多分辨,寻找和锻炼听力的极限。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要花上差不多十个小时的时间在街上到处游走,听各种类型的声音,进行听觉上的训练。 向坤发现,相比起白天,晚上的训练效果要好得多。 不仅晚上各项身体机能要更强,精神状态更佳,听觉更灵敏,而且晚上各种噪音也要少得多,相对更安静,对目前这阶段的他而言,训练起来更轻松一些。 所以向坤白天依然还是去健身房锻炼身体,晚上则在街上四处游荡,随机地搜寻各种声音。 也因此听到了很多之前想都没有想到的声音,比如草丛里、水沟中各种虫子的叫声、爬动声,比如老鼠的啃噬声,比如各种建筑内的各种材质因热胀冷缩或其他震动而发出的声音,比如风吹过不同结构的街巷和道路时不同的声音,还有一些很细微的声音,他甚至都找不到具体的来处。 除了听觉外,向坤也会进行嗅觉的训练,和听觉训练一样,也是对各种气味进行分辨和追踪。 不过嗅觉和听觉虽然都是在街上进行训练,但训练的时候却是分开来的,因为在现阶段,如果同时又听、又嗅的话,两种感官都无法完全集中注意力,会互相干扰。 所以最开始训练嗅觉的时候,他会找个地方坐下来,闭上眼,戴上耳塞,封闭这两种主要感官,而只用鼻子去感知周围,分辨周围气味中各种不同的味源。 相比起声音来,气味其实要更加难以分辨,难以训练。很多时候,一种较强的气味,会将其他气味压制住,而在一个环境中待了一段时间后,鼻子适应了周围的气味,嗅觉对气味的敏锐度也会下降。 所以有时候,他甚至会故意去选择那些味道比较大、比较杂的地方,比如垃圾堆、臭水沟、臭水塘,或是美食街、小吃街等等地方进行训练。 7月30日晚,向坤从健身房回来后便没有出门,因为他再次感觉到了饥饿感。 算起来,距离上一次饮血差不多就是六天时间,和上一次做出的统计时间差不多。 这次向坤没有再进行忍耐实验,感觉到饥饿后,便将家里剩下的那只肉兔处理了,饮下了165ml左右的兔血。 随后困意来袭,向坤拿起手机定了个闹钟,在23小时后响铃。 他想要看看,在沉睡过程中,自己能不能被噪音吵醒。 之所以设置在23小时后,还是担心如果太早被吵起来,睡眠不足的话,不知道对身体会不会有什么过大的影响。 闹铃时长设置为1分钟,重复3次。 …… 当向坤再次睁开眼睛后,躺在床上的他有一瞬间的愣神,隐约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变得有些不一样了,但是躺了几分钟,思考了一会后,却没有想到到底哪里不一样。 从床上坐起,拿起手机一看,果然自己没有被闹铃吵醒,看来在饮血之后的沉睡期中,靠闹铃的声音,是没法把自己吵醒的。 只是的不知道,如果进行肢体接触的话,是否会醒来?又需要多剧烈的肢体接触? 至于这次沉睡的时间,25小时27分,依然在之前的统计范围之内,并没什么变化。 向坤忽然觉得房间里有点吵,甚至能听到外面路边摊喝酒的人聊天吹牛的声音,以为自己睡前忘了关窗,但走过去一看,却发现窗户关得好好的。 向坤愣了一下,随即他意识到,并不是外面的噪音变大,而是自己的听觉变强了。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二十一章 新的感受 第二十一章新的感受 向坤打开窗户,外面的声音立刻愈加清晰地传入耳内,声音之大、之杂,一时间让他颇为不适,甚至产生了耳鸣。 不仅是声音,伴随而来的还有各种强刺激性的味道,激得他差点眼泪鼻涕都流下来。 向坤赶紧把窗户重新关上,不由皱眉:这听觉和嗅觉的提升,未免也太过了? 如果都是这么灵敏的话,那生活在城市里,岂不是一种折磨? 好在他的担心没有多久,在强行适应了一段时间后,向坤便发现,听觉和嗅觉极度灵敏带来的影响很快就减轻了。 只有在他把注意力放到听觉或是嗅觉上的时候,那纷杂的声音讯息、气味讯息,才会重新清晰起来。 就像第二次饮血后,其实他的听觉就已经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了,但如果不是某天晚上在天台上闭上眼睛,忽然听到了原本以为听不到的声音的话,他可能还没有发现。 人的大脑,会对感官获得的信息进行过滤甚至屏蔽,只接收人们想要的、有需要的信息。 相比起力量、视力和肺活量的提升,听觉、嗅觉上的提升,比较难以量化和统计,或是需要专门的设备。 向坤在自己的房间里,闭上眼睛,尝试着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听觉上,接受着各种声音信息。 听觉大幅增强后,向坤获取的声音信息,对整个时间的判断,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不单单是把所有的声音都增强了那么简单,各种杂乱的声音信息充斥着大脑,短时间内,他需要分辨各种声音的来源和属性,一时间竟有些“听不过来”的感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向坤忽然觉得脑袋很晕,还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他赶忙睁开眼睛,长吸一口气,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难道自己还是不适应听觉的提升? 不过回想了一下刚刚的感觉,他很快意识到,或许并不是因为听觉,而是因为大脑对于过多的声音信息有些应付不过来了。 人类的大脑其实无时不刻不在想在偷懒,当然,这种偷懒其实也是一种自保的手段。 感官器官是无时不刻不在收集信息的,但这些信息,一直都会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很多时候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嗅到的、感觉到的,远比自己以为的要多得多。 就好像那些视觉盲点的图,乍一看的时候人们经常都没有发现一些奇怪的点,在看到提示后才会发现,其实那些奇怪的点自己一直有看到,只是被大脑给忽略掉了。 而现在,向坤虽然感官进化了,接收到的信息数以倍计,但大脑在处理这些信息的能力,似乎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进化,毕竟之前训练的时候,也没有同时接收那么多的声音讯息。 于是休息了一会后,向坤换了一个模式,只把注意力投注到单个的声音之上。 …… 在外面传来的车鸣声、吆喝声、音乐声中,向坤的细细地剥除和选择,找到了离自己最近的声音…… 滴答、滴答,那是洗手间水龙头在滴水的声音?不,那不是他家的水龙头,而是隔壁的。 一阵哗啷杂音,在水管中涌动,那是楼上按下了抽水马桶,废水下排的声音。 有清脆的枪声?那是楼上的年轻人在家里玩枪战游戏或是看电影? 隐约听到有人在说话,似乎是女声,但是细细嗡嗡,听不真切,听不清在说的内容。 …… 向坤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微眯着眼睛在过道行走着,然后下了楼梯,他在追寻那女声的来源。 这种判断声音来源的能力,也是之前的几天,他一直着重训练的,现在看来效果还是不错。 几分钟后,向坤终于找到了那女声的来源,并不在他们这栋楼,而是在斜对面的杂货店里,是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在和人通电话。 此时向坤站在街对面,距离杂货店十几米远,而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在二楼,视线之内根本看不到,还隔了一堵墙。 但向坤已经可以听到杂货店老板女儿通话的内容了。 这个时候,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按下了静音,除了那在通话的女声。 不过这需要向坤高度集中注意力,一旦放松下来,转移了注意力——比如杂货店的老板和他打了个招呼后,那来自杂货店老板女儿的声音就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了,因为来自其他方向的种类庞杂、大小各异声音,立刻会占据他的脑海。 但就目前而言,向坤对于自己听力的提升,依然是十分的吃惊。 这个幅度,远远超出他之前的预期了。 毕竟之前对身体力量进行训练的时候,两次饮血后,提升依然还是在正常人的范畴之内,除了力量恢复速度和耐力比较变态外,绝对的力量并没有超出正常人可以达到的程度。 但现在,只是经过了五天的训练,向坤的听觉已经远超常人了,他不相信普通人再怎么通过训练,能够达到这种程度。 不过向坤猜测,或许他在听觉、嗅觉的感官器官提升上并没有太大,而是原本的感官器官能力并没有得到完全的发挥。 向坤依旧伴着夜色,像之前几天的晚上一样,信步游走,试验着自己刚刚通过针对性训练及变异提升的听觉和嗅觉。 如果说最开始感觉到身体发生一系列变异的时候,向坤的感觉是恐惧和担心的话,那现在,他却更多的是好奇和兴奋。 在发现自己暂时似乎没有生命危险后,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不便,但几次变异对身体各项机能带来的提升,还是让向坤对于身体的变异持一种更加积极和主动的态度——反正是要变异的,那不如按自己所希望的方向进行变异? 这几天,向坤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通宵夜行,附近的几十条街道都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但是今晚重新走在上面,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新鲜感,就像几天之前,他第一次深夜出行,踏上这些街道时的感受。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二十二章 鲜血的味道 第二十二章鲜血的味道 原本觉得已经陷入“沉睡”的安静街道,现在走过去,却发现连边的建筑中,有各种各样细碎的谈话声、电视声、手机声,很多人都还没有睡着。 原本觉得空无一物的街面,现在走上却,却发现两边各个角落、暗处、水沟里,有很多虫子和小动物在窸窸窣窣地移动着。 几天前以前需要集中注意力去倾听才能听到的声音,现在想不听到都很难,这些声音,以及气味,已经融入到了他的感官“数据库”中,成了他判断周围环境的依据和经验。 相比起听觉,其实嗅觉带来的陌生感和新鲜感要强得多,有很多味道,都是他第一次闻到。 他要确定这些味道的来源,给这些味道打上标签,“录入”自己的“数据库”中。 每个成年人,都是有自己的嗅觉和听觉的“数据库”的,便是所谓的经验。就好像在人群中忽然闻到一股臭鸡蛋味,就知道是有人放屁了,听到楼上的脚步声,也可以分辨出是穿着高跟鞋、拖鞋还是赤脚。 而向坤,在各个感官器官机能获得大幅提升后,便需要“更新”他的“数据库”,在此之后,他的感官提升,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 向坤忽然停下了脚步,驻足望向东面街道拐角处。 现在是晚上11点47分,这个时间段,有些街道还非常热闹,而有些街道则几乎已经看不到人影。 他现在所出的这片区域,就是相对比较冷清的地段,本身没有多少商户,住户也不多,加上有不少待拆迁的老房子都空着,所以过了晚上10点后,就很少有行人了,只能偶尔看到送外卖的电动车悠悠经过。 向坤本来便是打算往那边去的,越是寂静幽暗的地方,他的感官会愈加的敏感,排除掉各种都市特有的、嘈杂纷乱的声音或气味干扰,越方便他进行针对性的训练。 但现在他却犹豫了,因为他闻到了一丝气味——那是鲜血的味道,而且有很大的可能,是人血。 也是几天前在楼下遇到小情侣被袭的事情,加上他这段时间嗅觉强了许多,他才能够有分辨人血和兔血、鸡血区别的能力。 不过现在,隔了老远,从空气中各种味道里锁定的那丝血腥味,向坤也不敢百分百确定就是人血。 如果是人血的话,那里恐怕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了? 现在向坤可是不愿意再扯上什么麻烦了,之前那次是因为就发生在他家楼下,就在眼皮子底下,而且受侵害的还是算得上认识的人,没办法无动于衷。 但现在…… 如果那个方向有麻烦,自己只要换个方向就行了,本来就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算不上见死不救吧? 再说了,那里也未必真的有人受伤流血,说不定是自己闻错了,并不是人血呢?又或者只是有人玩耍,自己不小心摔倒流了点血? 这么想着,向坤向着相反的方向走了两步,但两秒钟后,他长叹了口气,还是向着那疑似有人血的方向赶了过去。 他知道,以他的性格,如果今天没有去那里查看一番的话,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个疑团,会一直在脑海里纠结,可能几个月或者几年都无法摆脱。倒不是因为他会觉得自己可能会错过救人的时机而内疚,而更多的是因为好奇…… …… 鲜血气味发出的地方,距离向坤不过三十几米,快步冲过街角,边看到倒在街边一堆建材垃圾里的身影。 居然真的是人? 向坤也来不及对自己判断人血气味的准确度感到满意,一边掏出手机拨打110,一边注意着周围的情况,慢慢向那倒地之人靠近。 不过以向坤的感官能力判断,那捅人的凶手,已经不在附近了。 没多久,警察就来了,然后是救护车,向坤作为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和报案人,自然又被警察留着问话。 刚到现场的警察只是简单地确认了他的身份,然后为了一下他发现现场和报警的经过,便让他先等一会。 结果过了一会,来了一名刑警,向坤一看,却是熟人——之前处理楼下小情侣遇袭案,给他做笔录的,就是这名姓陈的警官。 陈警官显然也还认得向坤,也没法不认得,毕竟他的特点太鲜明了。 “你认识这受害人?怎么让凶手跑了?”以陈警官对向坤身手的判断,按理说对方就算有武器在手,向坤应该也是有一战之力的。 向坤赶紧说道:“我和那伤者不认识的,就是刚巧路过,听到点动静,就过来看了一眼……” 陈警官问道:“这么晚了,你这是要去哪?” 向坤说:“噢,我打算去富祥街那边吃点烤肉。” “你现在还住在华文街?一路走过来的?那可有点远啊?”陈警官奇怪道。 “反正晚上没什么事,也不赶时间,就走路锻炼一下。”向坤说道。 陈警官点了点头,又问了一遍他听到动静,然后发现伤者的全过程。不过这一次,就比之前那警察问的详细得多了。 事实上向坤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当他闻到血液气味的时候,凶手应该早就已经离开了,否则以他的听力,不可能什么都没听见。 不过如果不这么说的话,实在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里实在是有些偏僻了点,他完全没有道理到这来,难道说是要过来随地小解的? 这次陈警官没有把向坤带回局里做笔录,问完话后,给他留了个电话,然后交代道:“回头可能还会有需要让你协助调查,会电话联系你,你要是有想起什么的话,也可以打我电话告诉我。” 向坤应了,便准备离开。 在回答陈警官问话的时候,他观察到旁边的警察去对面街边的atm机边上查看,而靠着强大的听力,他也听到了警察之间的谈话,知道了被害人被袭击之前,刚去atm取了钱,凶手可能是在那里就一路尾随。 向坤本来准备沿着之前的路线回去,但走了几步后,却又改了主意,他忽然有个想法想要尝试一下。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二十三章 气味追凶 第二十三章气味追凶 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独特的味道,这一点向坤在这次嗅觉大幅提升后,感受更为清楚。 不过他今天晚上才刚醒来几个小时,对于各种气味的分辨还很生疏,之前在犯罪现场,他就曾经想过,能不能找到行凶者的气味,然后循味追踪。 但向坤缺少嗅源,当时那行凶者应该离开不久,现场还有残留味道,不过他没能从各种气味中分辨出来,或者说有太多个选项,没有办法确定。 警察来了后,现场人多起来,自然更难追踪了。 不过向坤之前靠着强大的听力,听到了警察间的交谈,知道凶器还没有找到。 凶器上应该沾有被害人的鲜血,在现场来看,并没有发现用来擦拭刀刃上血迹的东西,所以那凶器上的血液应该还残留着,没来得及处理,或者擦拭后的纸、布也还在行凶者身上。 向坤于是萌生了一个想法,想看看自己能否通过对血液气味的追踪,找到那行凶者或是凶器。 受害者血液味道最浓的方向,自然就是之前的犯罪现场了。 但向坤不会返回那里,而是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按他的判断,他看到受害者的时候,行凶者离开不会超过三分钟。 而向坤在闻到鲜血气味之前,并没有见到可疑的人物,也没有听到的慌张奔走的脚步,显然那行凶者伤人后逃离的方向,不会是他这边。 排除掉一边后,那行凶者还有两条路可以走,但其中一条巷道直通到外面的主干道,那边很热闹,这个时间段依然有不少行人,而且监控摄像头也不少,很容易就被定位。 按照那行凶者没有直接在atm门口动手,而是尾随到比较偏僻的地方再下手的风格来看,应该不会往那边去。 所以向坤便选择了剩下的那条路,一路梭巡而去。 不过他基本没法按着受害者血液的气味追踪,因为那么做的话,肯定还是往犯罪现场的方向而去。 向坤倒也并不气馁,反正他本来也没有将抓到行凶者当成自己的任务或责任,只是尝试地练习一下嗅觉的追踪能力而已。 向坤把自己想象成那行凶者,每到路口时,都几乎是下意识地选择一边继续前进。 如此走了很远,犯罪现场留下血液的气味已经十分微弱,向坤也几乎要放弃追踪的时候,忽然一丝极淡的、“熟悉”的气味,夹杂在各种浓厚的、混杂的气味之中,被他嗅到。 向坤立时精神一振,这气味就是那被害者的血液气味,虽然淡到几乎消散,但它的来源方向,和犯罪现场的方向不同,也就是说,他很可找到目标了。 循着味道,向坤来来回回走了十几分钟,终于确定了那血液气味的源头在一个开放式的垃圾箱里。 那垃圾箱显然是给附近居民扔生活垃圾的,有些装厨余的垃圾袋破开,里面的汤汤水水、食物残渣到处都是,一走近,各种刺鼻味道汹涌袭来,特别是现在向坤嗅觉增强了许多后,更是煎熬。 他必须得保持着注意力的集中,才能始终锁定那丝丝被害者的血液气味。 看着上面满是苍蝇盘绕的垃圾箱,向坤不由得有些犹豫,自己又没有义务追查嫌犯,干嘛要去翻垃圾箱? 但犹豫了一会,他还是想看看,自己追踪的目标到底对不对,到底是不是沾有那受害者血液的东西,会不会是凶器? 向坤叹了口气,凑上前将垃圾箱上的苍蝇赶走,然后开始俯身翻找。 没多久,向坤就找到了沾着受害者血迹的东西,并不是凶器,而是一双带血的棉纱手套。 向坤没有直接用自己的手拿,从边上扯了片熟料袋捏住手套,拿起来凑到鼻子边闻了一下,一股子夹杂着各种类型的臭味熏得他连打了三个喷嚏。 不过他还是从这股子臭味中,敏锐的捕捉到了那一丝人的味道。 那是手上的汗腺、皮脂腺等各种皮肤腺体的分泌物,闷在的手套内,这股子气味并没那么容易消散。 至于受害者血液的味道,那自是不必说,哪怕不用闻的,直接用肉眼都能看到手套上沾满的血迹了。 向坤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告诉陈警官手套的位置,但最后想了想,还是把手套再扔回了垃圾箱,也没有给陈警官打电话,实在是借口不好找。 而且他觉得,以警察的搜索力度,应该很快也会找到这边来。 当然,希望那时候这垃圾箱还没被环卫工清掉。 虽然得到了那行凶者的气味,但向坤在附近转了几圈后,却始终一无所获。在城市里,不论声音还是气味,都有太多的干扰。 第二天,向坤用陈警官给的号码加了他的微信,询问了一下案情的进展。 他本来并不太抱希望,因为他知道警察一般是不会向外透露正在调查的案件进度的,但没想到的是,陈警官直接给他发来了一张照片。 警方的查案效率,比向坤想象的还要快得多,就一晚上,已经确认了嫌疑人的身份! 按陈警官的说法,那嫌疑人今年三月份刚刚刑满释放,四月份到了本市,没想到几个月后就又犯下了大案——昨晚那被捅伤的受害人,经抢救无效,已经于凌晨过世了。 嫌疑人的照片和资料已经发给了车站、机场和各个酒店、旅社,稍晚的时候本地的电视台也会放出通缉的新闻,落网可以说是时间问题。 陈警官也交代向坤,如果有看到那嫌疑人的话,不要冲动,打电话报警,或是直接打给他都可以。 在向坤看来,那嫌疑人基本上已经预定牢饭了,如今这时代,摄像头遍布,到处都要实名认证,都要身份证开道,更何况背了命案,现在肯定有大量警力都投入在追捕他上面。 既然这样,向坤也就没想着根据他得到的嫌犯气味去追踪了,毕竟这是一座有一千多万人口的大城市,在没有确定范围的情况下,想靠气味去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让向坤没有想到的是,在那嫌犯落网之前,居然先被他给遇到了。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二十四章 遭遇 第二十四章遭遇 人类的嗅觉器官是鼻子,而起嗅觉作用的,是鼻孔内部的各种神经细胞。 一般来讲,要想让嗅觉更灵敏,分辨的气味更多更细,需要更多的嗅觉细胞。比如人类有约500万个嗅细胞,而狗的嗅细胞,多达一亿到两亿个,所以狗的嗅觉远比人类要强得多得多。 向坤一直在琢磨着,自己力量提升,肌肉可以感觉到明显的增加,而且用力的时候,硬如钢铁,似乎比普通人发力的时候肌肉硬度要强不少,很显然肌肉纤维有着明显的增强和变化。 那么嗅觉的提升,在器官上,又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是不是会有更多的嗅细胞或相关的神经? 又或者单个的细胞获得了增强,功效比普通人的嗅细胞要强出许多倍? 他现在鼻子的外形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所以后者看来可能性更大? 如果向坤有医学方面的背景,并且有相关设备的话,估计现在就弄点自己的鼻腔样本去研究了,反正他现在恢复能力那强,取点样本根本没什么影响。 说不定光这个发现,就可以得个诺贝尔奖什么的。 …… 8月2日,距离向坤7月31日晚遇到有人被捅伤已经过去了一天多。 昨天和今天,他都依然按照自己的定下的计划和节奏,白天去健身房训练,晚上在街上游荡,训练听觉、嗅觉,同时也是收集各种声音和气味的“数据库”。 而且,他隐约觉得,在晚上进行训练,似乎效果会更好。 这一点还需要后续的实验来证明。 自从昨天在微信上和陈警官聊过,知道那嫌犯已被通缉后,向坤便没怎么关注这事了,在他看来那嫌犯在真实身份已经暴露的情况下,没可能在警方这样的注意力下逃掉的。至于他前天晚上从那垃圾箱里的手套上“采集”到的气味是不是来自嫌犯,他也没想着去验证了。 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向坤并没想着去找那嫌犯,那嫌犯却出现在了向坤的视野里。 或者确切点说,那嫌犯的气味出现在了向坤的嗅觉范围之内。 下午六点多,向坤从健身房出来,正准备沿着之前计划好的路线,训练嗅觉和听觉,没走两步,却忽然从众多纷杂的气味中,闻到了一丝有些熟悉的气味。 前天晚上,向坤为了看看自己一路循味追踪的结果,最后忍着恶臭去翻了垃圾箱,找到了疑似嫌犯留下的带血手套,虽然过程可以说相当不堪回首,但那味道确实让他印象深刻,何况到现在才过去不到两天。 向坤立刻抬眼四下搜索那嫌犯的所在,以气味来判断,目标应该离他不会超过十米。 这段时间虽然他重点训练自己的嗅觉和听觉,但视力同样没有放下,特别是因为总是在夜晚到处走,所以他在夜晚视物的能力也大为提升,加上针对性的训练,动态视觉亦有一定程度的增强。 向坤飞快地扫过周围可以的路人,但却没有找到目标。 很快,他感觉到气味变淡了一些,目标已经离他越来越远。 向坤微皱眉,他倒不是正义感爆棚想要捉拿通缉犯,事实上他现在只想尽可能低调一点,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能力,所以就算找到了嫌犯,他也是通知陈警官来抓人,没有说非要自己把人逮到,装一把英雄。 但现在闻到气味,却没见到人,就像尿一半没尿完一样,让向坤实在憋得难受。 于是他循着味道的方向开始慢慢行进,集中注意力,认真地寻找发出气味的目标。 十几分钟后,他终于在一间手机维修店的门口,看到了一个满头蓬松微卷黄发、戴着墨镜的黑瘦男子。 虽然已经看过陈警官发给自己的嫌犯照片,但那是证件照,以及几张监控拍下的极模糊的图片,但老实说真人和图片差别真的蛮大的,特别是那一头蓬松黄发——照片上的可都是黑发、平头。 走近了些,以向坤的视力,从那黄发男子下巴、鼻子、嘴巴,以及身高体型,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就是陈警官发给他的通缉嫌犯。 正当向坤拿出手机,在微信上跟陈警官汇报他发现通缉犯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一个喊声让他吓了一跳: “向先生!” 向坤一愣,回头看去,却见是唐宝娜和之前在健身房楼下遇到和她站在一起的清秀女孩,两人正一人拿着杯果汁,向他走来。 “向先生,你在和谁发消息呢?怎么叫你半天了都没听到?”和唐宝娜走在一起的女孩好奇地说道。 向坤知道,估计是他刚刚注意力高度集中在嗅觉和视觉上,所以一定程度上隔绝了大量的声音信息,才会没有听到她们叫自己。 不过向坤还是有些莫名其妙,如果是唐宝娜这么说就算了,但唐宝娜边上这妹纸是怎么回事?我和你不熟吧,怎么用这个口气跟我说话? 但他也来不及应承她们,第一反应是回头看向那黄毛嫌犯所在的方向。 不知道是因为那妹纸叫他的声音太大了吸引了注意力还是其他原因,黄毛刚好也向他看过来。 两人就这么突兀地来了一个对视。 虽然对视只有瞬间,零点几秒的时间,向坤很快就“自然”地移开了视线,一副在看街道另一边景象的模样。 但黄毛还是意识到了什么,突然加快脚步走远。 “妈的!”向坤低骂了一声,回头跟唐宝娜说道:“回头再联系!”然后快步向黄毛追去。 这个时候街上行人正多,刚下班的,要去吃晚饭的,人流十分密集,而那黄毛显然是个经验丰富的逃跑者,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很快就消失在了向坤的视线中,也不知道是不是蹿进旁边的店面或是巷子里。 刚刚怕被黄毛发觉,向坤在确定目标后,没有离太近,保持了一段距离,所以没能第一时间追上。 如果是一般人,这时候估计只能一路搜索,或是硬猜黄毛的逃跑路线了,但向坤锁定了黄毛的气味,却并不担心跟丢。 他甚至还有闲暇拿手机跟陈警官发自己的位置,不过陈警官那边可坐不住了,电话直接打了过来。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二十五章 隐居武僧秒杀歹徒 第二十五章隐居武僧秒杀歹徒 陈警官电话打过来,一接通就是一连追问,先是确认向坤看到的到底是不是那个通缉的嫌犯,向坤没法说自己通过气味判断的依据,自然没法把话说得太满,只能说是差不多可以肯定。 而且最重要的,那人和他对视了一眼后,居然跑了。 听到向坤说正在追嫌犯,陈警官又急了,让他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他们的人马上就会到,让他千万不要自己抓人,那嫌犯穷凶极恶,身上很可能带着管制刀具,十分危险。 “放心吧,我不会逞英雄的,就盯着他的位置,等你们来。我的位置你知道吧?在微信上共享给你了……” 向坤一边和陈警官打电话,一边不慌不忙地在街中行进,追循着那黄毛的气味。 事实上,当黄毛这般狂奔,剧烈运动的时候,身上的味道散发地会更浓,更方便向坤的追踪。 所以在后面的向坤并不太急,这种城市中的追击,很多时候并不是直线距离取胜,不是说他先跑100米,你要追上他就一定要跟着跑100米距离。可能对方七拐八绕自以为甩掉你的时候,你直接锁定了目标位置,插近路20米就到了。 向坤停下了脚步,看着面前的狭窄路巷,这是两栋建筑之间留下的通道,不过可能因为翻建、违建的原因,明显离得过近,使得整个通道看起来颇为逼仄、阴暗,地上还有积水,一般人见了,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肯定不会想着进去。 但向坤知道,那黄毛此时就躲在这窄道里。 将手机暂时拿离耳畔,向坤侧耳倾听,清晰地听到了窄道里传出来的粗重喘气声,很显然刚刚那番狂奔,让他累得不轻。一般来说隔这么远的距离,外面街道上又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喘气再大声也不用担心被听到,奈何却是遇到了向坤。 当然,即便他能憋住气,身上的气味也是无法隐瞒的。 向坤左右看了眼,然后跟电话里的陈警官报了街名和这边窄道两边的店铺名字,加上有微信的共享位置,他相信警察一会不可能找不到。 老实说,向坤不太明白那黄毛躲在这窄道里要干嘛,是想等自己找不到他人,以为他已经跑远后,再出来走掉? 不过也不管他怎么想的,向坤只在这守着,等警察来就是,有气味和声音双重锁定,也不怕他有其他路可以溜掉。 虽然亲自出手也可以有很大把握制服黄毛,但他并不想那么做。过多地展现自己的特异之处,很容易引来不必要的关注。 但向坤没站几秒钟,身后就响起了一个有些气急的声音:“喂!光头!你刚刚骂谁呢?” …… 一个多小时前。 唐宝娜和杨真儿正在一家专做沙拉的店里吃东西。 “那个‘琦玉老师’呢?你不是和他约的这周末一起去远足么?你们有联系确定时间地点了么?咱们后天不是就要出发了?”杨真儿看着坐在对面的好友,忽然问道。 结果这一通问题过去后,唐宝娜居然一声不吭,只是专注地吃东西。 做了多年闺蜜的杨真儿自然知道她这表现是什么意思,一挑眉:“不是吧,不会是从那天之后,你们就又没有任何联系了吧?” 唐宝娜白了她一眼:“要联系什么,也没什么好瞎聊的。” “那光头真的是……不识好歹啊!活该到现在还单身!”杨真儿气道。 唐宝娜叹气,她现在其实很后悔那天在健身房楼下遇到向坤后主动发的那些微信消息,但发都发了,现在又能怎么办? 不过在面上,她肯定不能承认:“我们就是普通朋友啊,你难道和每个朋友都经常聊天么?晚上我会跟他确定下时间,看看到时要不要接他。哎,真儿,你到时可别给人眼色看,人家又没做错什么事。” “相亲能相出个普通朋友来?好好,我不说了不说了。”杨真儿说着,拿着手机刷起微博来。 过了一会,杨真儿把手机递过去给好友道:“娜娜,你看这光头,像不像你家‘琦玉老师’?这飞踹,拖鞋都飞了……” 刚吃完东西的唐宝娜接过手机看了眼上面的视频,标题取的相当有市井传说的意味: “真正的中国功夫实战——隐居都市的武僧路见不平两招击杀行凶匪徒!” 至于视频的内容,则是个穿着背心、短裤、人字拖的光头,飞踹持刀歹徒,而后扑上去一拳将人“打死”的过程。视频非常短,只有几秒钟,但看着确实是相当带感,虽然拍摄的距离有点远,效果却一点不比一般的动作大片差。 杨真儿看到的这个视频,自然就是之前向坤阻止楼下小情侣被袭时被旁边楼上的住户拍下的,只不过原版视频更长,有小情侣被刀刺的画面,看着更血腥,而这个视频截掉了那些,只从向坤冲出来飞踹开始,配上这标题,倒真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这穿短裤的光头是个会武功的和尚了。 “这好像真的是琦……真的是向先生。”唐宝娜看了几遍后忽然说道。 杨真儿愣了一下,拿回手机又看了遍视频:“不会吧……”她刚刚说像向坤,其实不过是因为都是光头随口一说,根本没有往那方面想。 唐宝娜却一边拿自己的手机查着什么,一边说道:“还记得那天在健身房楼下我们遇到他时他穿的背心、短裤吗?就和视频里的一样。” 而后,唐宝娜将自己的手机转过来向着杨真儿:“这事正好就发生在上周我们在健身房楼下遇见他的那天,而且就是我们市,你看,这是当时的新闻。” 杨真儿怔怔地看完新闻,还有完整的视频,然后惊叹抬头:“娜娜,那‘琦玉老师’不会真的是武僧吧?” “僧你个头……” “嘿嘿,周末远足一定要把他约到啊,我要好好‘采访采访’。” 两人玩闹着离开餐厅,准备去健身房上瑜伽课,不过现在时间还早,便先在街上逛逛,一人拿杯果汁,边走边喝。 结果正聊着的时候,唐宝娜却是一愣,指着前面一个穿着背心短裤、背着运动挎包、正在低着头看手机的光头说道:“向先生?” “我去,这么巧?”杨真儿看到了,也挺高兴的,于是和唐宝娜一边向向坤的方向走去,一边喊着:“向先生。” 但直到了跟前,向坤才像吓了一跳似的转头发现了她们。 这个表现,让杨真儿颇为不满,略带嗔怪的语气道:“向先生,你在和谁发消息呢?怎么叫你半天了都没听到?”说着,眼睛瞟向向坤的手机屏幕。 但这时候向坤却忽然骂了一声“妈的!”把她吓了一跳,然后留下一句“回头再联系”就转头走了。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二十六章 冲动 第二十六章冲动 杨真儿不可置信地转头的对唐宝娜道:“他他他……他刚刚在骂我?” 确实,向坤刚刚第一反应的“妈的”,脸半冲着她,确实像在骂她。 向坤和那黄毛离得比较远,那回头的对视又只是零点几秒的一瞬间,马上就装成看向其他方向,所以杨真儿和唐宝娜也没有意识到他是在盯着某人。 看到向坤扔下一句“回头联系”就直接走人了,杨真儿却是气不过:“不行,得让他回来说清楚!为什么骂人?” 唐宝娜却是拉住好友,有些迟疑道:“我觉得……他好像不是骂你?可能是口头禅,‘我靠’什么之类的意思?他好像有急事……” 但她话说一半,人已经被杨真儿拖着往前走了。 向坤别看只是快步行走,但速度依然不慢,在人流里快步穿插,十分灵活迅速。如果不是停了下来,两女还真没那么容易追上他。 看到向坤停下来,杨真儿过去喊道:“光头!你刚刚骂谁呢?” 向坤有些诧异地回头看向两人:“你们怎么跟过来了?” 然后意识到了什么,无奈道:“不好意思,刚刚召集,脏话蹦出来了,不过真不是在骂你……” 杨真儿皱眉:“那是在骂谁?你在这干什么,和人打电话怎么鬼鬼祟祟的?”指了指他手上拿着的正在通话中的手机。 看到向坤这表情神态,并不似作伪,杨真儿和唐宝娜也察觉到,他似乎确实在做什么事情中? 向坤刚准备回答,忽然转身面对窄巷,躲藏在里面的黄毛竟然冲了出来。 向坤现在的动态视力比普通人要强太多,清楚地看到那黄毛狰狞的脸部肌肉、凶恶的眼神,以及缩在右胯边紧握着一柄短匕的右手。 这货疯了? 没有紧张,没有害怕,没有慌乱,面对拿着短匕凶神恶煞冲出来的黄毛,向坤不但没有躲,反而身体向左一跨,挡住了他冲出窄巷的路线,然后在他把短匕捅过来的时候,左手很随意却十分准确地捏住他的手腕,把他身体往前带,而还握着手机的右手,直接撑住他的肚子把他往空中掀了起来。 于是这么一个照面,黄毛就被向坤借势掀到空中,然后背部着地,重重地摔了一下,后脑也受到了不小的冲击,整个人都有点懵逼,握着的短匕也因为胳膊的扭曲而松手掉落。 看到黄毛晃了晃脑袋,翻过身手撑着地要爬起来,向坤自然不能允许,走过去用膝盖顶住他的后腰,将他重新顶回地上,然后左手将他的两条手臂都先后掰过来别在身后,用自己的膝盖压住。 虽然黄毛奋力反抗,但在向坤的力量压制下,整个过程看起来却似乎十分地简单,向坤甚至只用了一只左手就解决了——右手现在还握着手机。 “我操!放开老子!你妈的!老子杀了你!老子杀你全家!操你*&%¥#@!……” 黄毛疯狂大骂,于是向坤左手捏住他的头发,直接把他脸正面冲下地压在路面上,这样一来他根本没有办法再张口,甚至不需要张口,就已经把鼻子和嘴唇磨出了血来。 一般单手是很难把人脸正冲地面按着的,因为被按的人肯定会挣扎转头,脑袋一歪就撇过去了,单手很难制住。 但向坤对这黄毛的力量却是碾压级的,一只手就轻松做到,另一只手拿着手机托了下有些下滑的眼镜,抬头看向一脸懵逼的唐宝娜和杨真儿:“不用怕,这是通缉犯,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来……” 在把黄毛压制住后,不知怎么,向坤忽然有一种砸烂黄毛的脑袋,或者直接膝盖用力,把他脊椎顶断的冲动。 但向坤很确定,自己并没有被黄毛的骂声影响,也并非因为他拿匕首袭击自己而恼怒。 这种冲动很突然也很莫名,很难形容,更像是玩游戏的时候花了不菲代价学到一项新的高阶技能,想要找个怪试验一下,又或是花了大量时间精力练了一首歌、一支舞,想要寻找一个舞台表演给人看。 在力量彻底压制,制住黄毛后,向坤忽然有一种想要尽情释放自己力量的冲动。 不过这种冲动心血来潮一般,并不算很强烈,向坤可以控制住,所以他抬头看向唐宝娜和她朋友,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刚刚黄毛冲出来的时候,唐宝娜和杨真儿其实并没怎么注意到,更没看到其手中的短匕。 所以向坤忽然一下把旁边一个人抓起来甩到空中后背、后脑着地,然后又上前直接把人十分粗暴地压制在地面,着实是把两人给吓到了,这时候都下意识地紧靠在了一起,退后了两步。 不过随着向坤制住黄毛,抬头解释,加上她们这时候也看到了黄毛掉到地上的短匕,亦是明白了过来。 向坤的手机里传来陈警官的声音:“向先生,怎么回事?!你那边发生了什么?你动手了?你和嫌犯动手了?……” 向坤和黄毛的交手虽然短暂,但动静着实很大,又是在这人流密集的街道,在最开始把旁边的行人吓到自觉地让开一圈后,很快便引起了“围观”,有些人更是第一时间拿出手机开始拍视频。 好在不到两分钟,警察就到了。 几名警察是接到陈警官的命令过来的,接手了黄毛,并且确认了其身份,铐住带回警局,向坤也跟着一道过去。 上警车前,向坤对唐宝娜和杨真儿指了指手机,示意回头用手机联系。 看着载着黄毛和向坤的警车开走,又有更多的警车过来,杨真儿忍不住对好友低声说道:“娜娜,你之前说他失业,他现在不会是跑去当警察了吧?” “怎么可能,当警察哪有那么容易的,他又不是警校毕业。”唐宝娜皱眉说道,不过还真别说,从刚刚她们看到向坤的一系列过程来看,他真像在办案的便衣似的。而她们俩,刚刚似乎差点破坏了人家抓犯人。 不会是彬哥和涵姐搞错了,向坤其实本职就是警察,之前当程序员只是去当卧底? 不知不觉间,唐宝娜也开始大开脑洞了。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二十七章 监控 第二十七章监控 跟着警察回到分局后,黄毛便被人押走了,办完手续就要开始连夜审讯,警方已经掌握了部分证据,基本上可以证明他就是7.31抢劫杀人案的凶手,他就算不承认也没用。 向坤则被陈警官叫到了一个空着的会议室里,把门一关上,陈警官就忍不住念叨起来: “你怎么回事?我不是交代过了,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嫌犯可能带有管制刀具,十分危险吗?你怎么还动手了?仗着能打,就要空手入白刃?” 向坤也无奈,他也不想出手啊,他也想低调啊,但那黄毛脑子瓦特了拿着刀向自己冲来,他难道能躲么,边上可是有唐宝娜和她朋友的。 不过他也知道,陈警官是好意,也是为他的安全着想,所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职业搏击选手在街面上被小混混用刀偷袭致死或致残的新闻并不少。 “那家伙藏在一条窄道里,我本来是守在外面,等你们的人过来的,谁知道他忽然发了疯就拿刀冲出来,我也是没办法,不出手不行了。” 听了向坤的解释后,陈警官想了想,指指椅子让他坐下说,然后递了根烟过去,向坤说不抽,他便自己点了一根,也坐了下来。 看着在抽烟的陈警官,向坤不由得有些疑惑,这是什么架势? “向先生,我记得上次登记个人信息的时候,你说是之前的公司倒闭了,暂时待业?现在怎么样,新工作有眉目了么?” 向坤有些奇怪,怎么陈警官忽然关心起他的个人情况来了,于是斟酌了一下语句回道:“我想暂时先休息一段时间,整理一下,对职业生涯重新做下规划。” “向先生从小练武吧?”陈警官又问道。 “呃,也不能说是练武……就是,对功夫什么的有点兴趣,一直都断断续续有在自己瞎练,然后泡下健身房,练练力量什么的,也没有系统地跟人练过。”向坤其实以前对功夫、搏击什么的并没什么兴趣,更没有练过武,话。他知道,陈警官忽然很返场地透露出这些调查内容,肯定是有什么话要对他说的。 果然,说到这里陈警官话音一转:“当时我们认为嫌犯能那么恰好地躲过多个监控,必然是提前有踩点,所以调出了案发前几天atm附近,及那一带的各路口监控录像检查。” 向坤心头咯噔一下,意识到什么了。 陈警官问道:“向先生,那天你遇到那起案子,并不是偶然吧?你这段时间,一直在晚上到处义务‘巡查’?” 向坤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陈警官刚刚一直跟他聊什么超级英雄、武侠小说,原来是他这段时间每天晚上“巡街”,被监控拍了下来,而在查线索的时候,又被警方给发现了。 每天晚上不睡觉,在街上“巡街”一整晚,连续好几天,这样的情况,肯定不正常。 陈警官认为,向坤可能是因为那天在自家楼下阻止了一起凶案,而开始有了想法,想当“义务警察”,故意每天的晚上在街上巡查,想要“见义勇为”。 向坤心中大喊冤枉,那晚上发现被捅伤的被害人,真是偶然!而且是他并不想遇到的偶然! 但他并不能这么解释,陈警官的理解,反而是最好的,不然很难解释为什么连续几晚深夜跑出去“巡街”,只能嗫嚅。 于是陈警官又跟他念叨了十几分钟,反复告诫他遇到事情报警,而不要自己逞英雄后,才让他离开了分局。 今天向坤逮到了那嫌犯,可以拿到警局的两万奖励,不过这钱得过一段才能拿到手,算是个意外之喜。 本来还有记者什么的约着要采访,向坤自然都拒了,而且希望陈警官不要透露他的姓名和身份给媒体知道。如果可以的话,最好网上可以出现的有关他擒下嫌犯的视频也稍微限制一下。 对此,陈警官倒是颇为欣赏,觉得向坤是那种真正想要“打击犯罪”,而不是为名声的人。 …… 站在分局门口,向坤却是有些后怕。 如果不是自己之前因为阻止楼下凶案而认识了陈警官,如果不是那凶案现场是自己发现的,让警方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的话,警方在调取前几日的监控录像时,看到他这么个天天晚上不睡觉每天通宵“巡街”的“光头大汉”,肯定会当成嫌疑人调查吧! 要是一调查,发现向坤不仅每天晚上通宵巡街,白天还能在健身房泡一整天,那肯定会觉得奇怪。 然后要是搜查一下他的房间,找到他电脑上的一些记录文档,甚至是扔到街道垃圾箱里做了层层包裹的兔子尸体,问题就更多了。 他不知道到时会怎么样,虽然罪名肯定栽不到他头上,但自己身体变异的事情暴露出来是肯定的。 “看起来,之前还是不够小心啊。”向坤喃喃自语。 好在他买的房子的租客已经给了他准信,找好房子准备搬家了,大概6号左右就能把房子空出来。到时他会搬过去,那边虽然周边配套生活设施也很齐全,但相对来说人口密度没有这边那么大,监控之类的也没那么多。 回家后,向坤又回了一下唐宝娜之前发的微信,把今天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 唐宝娜也把杨真儿误会被他骂而跑过去理论的事情解释了,还跟向坤确认了一下网上现在热传的那个“隐居武僧真功夫”的视频上,那光头是不是他。 到最后都已经过十二点了,唐宝娜才停下了话头,互道晚安。末了告诉向坤,之前约好一起远足的时间,是周日早上七点。 聊着聊着,不知不觉竟是聊了快两个小时。 两人之间本来有些陌生甚至可以说是“尴尬”的“朋友关系”,没想到竟是因为这件事而莫名地融洽、正常了不少。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二十八章 想法 第二十八章想法 回到家后,向坤总结了一下最近这段时间自己的训练计划,做了些修改,暂时不再在夜里出去通宵“巡街”了,训练听觉和嗅觉的方式还有很多。 而且他这次饮血之后听觉和嗅觉能力大幅提升,哪怕在白天受到一定抑制后,也依然很强,在闹市中亦不会被嘈杂的声音和各色的气味所干扰。 就像今天,就直接在闹市区靠着气味,锁定了那个做了一定乔装的嫌犯。 向坤对电脑里记录自己身体变异各种数据的文档,重新做了下伪装和加密——其实本来他就已经做了些伪装,一般人打开他的电脑没那么容易找到那些文档的,快速访问栏和历史浏览记录里都不会出现。 同时他上网的痕迹,每次关闭浏览器前,也都会自动清除。 但这种程度的伪装,在已经有预设立场,想要找出问题的计算机高手面前,几乎和没有一样,很容易就能把那些文档找出来。 今天的事情过后,特别晚上“巡街”的行为被人发现后,向坤觉得自己必须要更加谨慎一点了。 几个记录他身体变化的文档所在的文件夹被他继续进行了打包、伪装、加密,看起来就像是某个应用程序文件夹下的dll文件,而打开它也需要密码,虽然密码只有六位,但输入错误两次就会执行向坤编入的脚本,直接将里面的文档内容重新用乱码写一遍。 向坤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变异情况如果被曝光的话,会出现什么情况。但可能性实在太多,也没有什么可以参考的例子。 所以最后向坤还是决定,在发现其他“病例”前,自己还是要全力伪装、隐瞒,不要让人发现。 而后向坤拿了把刀来,对着自己的指肚划了一刀,然后开始计时。 伤口只有几毫米,鲜血涌出来后像一颗红色的果实一般吊在伤口外。 把血抹掉后,向坤观察着伤口,和之前一样,每间隔一段时间就拍张照片。 上一次饮血之前,向坤发现了自己伤口恢复的能力远超常人,于是抱着“针对性训练”的想法,“自残”了一整晚。 不过后来他把训练重心放在了听觉和嗅觉上,所以没有再安排针对性的训练。 从上次饮血的沉睡中苏醒后,向坤还没来得及检查自己的恢复能力是不是有什么变化。 13分钟过去,向坤手指上的伤口已经基本看不见了。 然后向坤又换了几个部位,在另一手的手臂,还有大腿上也都割了深浅不一、长度不一的伤口,同样也是13分钟复原,基本上误差都不会超过5秒。 可以确定,他的伤愈能力是有提升的,上次饮血前的测试,在日落之后,都是稳定的15分钟左右。 不过向坤不太能确定的,是他那些针对性的“自残式训练”,对于伤愈能力的提升,有没有帮助。 考虑了一会后,向坤决定还是将“自残式训练”安排进接下来几天的针对性训练计划中。 反正现在晚上他不会再出去“巡街”,可以在家里进行训练。 这次他会采用更激进的“自残”方式,进一步发掘和训练自己的伤愈能力。 至于白天的训练计划,他有些犹豫要不要去学习搏击。陈警官以为他是从小练武,有武术或搏击的底子,但向坤其实从来没有练过武,没有任何搏击基础。 不论是上一次在楼下一脚一拳解决那袭击小情侣的凶徒,还是今天在街上一个照面放倒那黄毛嫌犯,向坤基本都是身体本能或者说随意的反应。 虽然这两人全都持刀,但向坤在面对他们的时候,感觉不到丝毫的威胁,没有一点害怕、紧张的感觉,而且他们的动作在他现在的动态视力下,非常容易做出预判,再加上力量上的碾压,根本不需要什么的搏击技巧。 力量、反应、速度什么的,显然他已经基本上处于人类巅峰了,如果将各种感官能力算进去的话,应该算是超越普通人类了。 如果再加上搏击技巧的话,是不是能让自己将这些身体机能上的优势,更好地发挥出来? 想了下,他决定明天去健身房楼下的拳馆看看。那里好像说有个曾经拿过省散打比赛前三的高手坐镇当教练,可以过去看看,能不能报个短期的班。 做完训练计划后,向坤不由觉得时间有点紧,虽然他现在不饮血的话就不用睡觉,等于一天有24小时可以用,但两次饮血之间,真正能给他支配的时间,其实也就5天。 按照时间推算,他下一次感觉到饥饿,应该是在两天后,也就是8月5号。 而自己在8月4号,还约了和唐宝娜她们一起去远足。按照之前唐宝娜的说法,基本上肯定要耗去至少一整个白天的时间了。 也就是在这次的饮血间歇中,让他通过针对性训练来“引导”变异的时间,已经很少了。 …… 8月4日,周日早上6:30。 杨真儿开着她的mini,载着唐宝娜去接向坤。 因为前天在街上的“误会”,又亲眼见到了向坤徒手“秒杀”持刀通缉犯,知道他是之前那视频里的光头“高手”后,杨真儿对向坤的态度有了很明显的转变。 这个中年失业程序员的身份上,一下子多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在看到向坤穿着条运动短裤、白色板鞋、背着个多功能电脑背包下楼后,杨真儿还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你怎么穿成这样?”上车打完招呼后,杨真儿问道。 向坤一愣:“不是说要爬山,穿宽松点么?” 唐宝娜说道:“算了,反正咱们这次没打算在山上过夜,而且那条路也不是太难走。” 杨真儿便没再就向坤的服装说什么,一边调头一边问道:“向先生,你不是买房了吗,怎么住在这里?” 刚刚向坤出来的那栋楼明显是自建房,一看就知道是租住的。 “我买的房不在这,在外环,租这里离我以前上班的公司比较近。”向坤随口答道,对于她知道自己买了房,并不感到奇怪。他前晚和唐宝娜聊天的时候已经知道,杨真儿是她的闺蜜好友并且现在住在一起,知道这些王涵转告的“相亲条件”很正常。 “你的房子还在建么?” “已经的交房很久了,我租出去了。” “为什么买了房子不住租出去,反而自己租房子?我看这里的环境很一般吧?”杨真儿有些不能理解。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二十九章 就往这里打 第二十九章就往这里打 为什么买了不住,反而去租? 向坤觉得自己最开始那句就已经回答了,不过杨真儿既然再问,他就再解释一下:“住那里我每天上班要多花一倍多的时间在路上,意味着每天要少睡至少半小时以上。” “那你当时为什么要买在外环?”杨真儿又问。 “因为只买得起外环。”向坤实话实说。 “你可以住在外环,然后每天开车上班啊,房子都买了,再买辆车,也差不了多少吧?” “自己开车消耗的时间不见得比用公共交通来得少,而且养车的花费也很高,完全没必要。” “那你买房子不就没意义了?” “有啊,现在每平已经比我买的时候涨了至少八千了。而且房租也比我现在租的要高一些,可以贴补我还房贷。” “你的新工作找好了吗?” “暂时还没有。” “要不要我和娜娜帮你介绍?” “谢谢,但不用了,我暂时不打算找公子,要休息一段时间。” “你以前是不是练过武,你不会真是武僧吧?” “没练过……我头发是因为开始谢什么力量已经够了,但你们那肌肉和散打的肌肉根本不是一回事,来来来,你打我一拳,用你全力,就往这里打,使劲……” 教练说着就走到向坤面前,拍拍自己的腰腹,示意向坤出手。 其实刚刚他已经在边上听向坤和那拳馆的接待员说了有一会了,从说话的内容基本上就可以判定这是个之前没有系统练过的雏,便过来装个b,顺便也是展示一下拳馆的实力。 本身那教练还不时有在打比赛,保持着训练,抗击打能力比普通人强得多,而他又很鸡贼地卡住了距离,让向坤很难打出重拳。等下向坤出拳的时候,他再找准角度,将腹部迎上去,一般不太会发力的,拳头都会被弹开。 但可惜他遇到的是向坤。 在这两周来刻意地进行各种力量、耐力、敏捷的训练,三次饮血后,肌肉的控制能力越来越强,即便被卡着距离,依然可以很小幅度地转胯送肩,把力量发出来。 于是看起来动作很小的一拳,便让教练像虾米一样趴到了地上,半天说不出话来。 向坤当然没有使出全力,有过两次与人动手的经历后,他现在很清楚自己的力量有多强。 那教练倒地的情况,很快就引来了拳馆里的其他教练和学员,哗啦啦一下围了过来,一直在边上的接待员赶紧向他们解释。 缓过一会后,那倒地的教练爬起来,满脸通红、脑门迸满青筋,就要拉着向坤上擂台。 “妈的!居然看走眼了!扮猪吃老虎是吧?哪个拳馆来的?来来来,到擂台上来打!” 向坤也没有推脱或是辩解,接过那教练扔来的拳套,戴上后,脱了鞋袜,也上了擂台。 那教练显然把向坤当成了故意装新手过来找茬、踢馆的人了,所以上了擂台后,基本没有留手,连续狂攻,组合拳和腿法一波接一波。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三十章 抗击打 第三十章抗击打 向坤没有经过任何搏击训练,自然没有专业的脚步和格挡。 但他的反应、力量和敏捷都是最顶级的,后两者还好说,并没有超过普通人的极限太多,前者却因为现在感官的极度灵敏,而变得远超常人。 基本上那名教练一出手,向坤就能判断出他的攻击方向,很从容地躲闪,他的脚步,他的动作,都是下意识做出来的,十分地自然。 看起来虽然没有搏击选手的滑步、垫步、撤步等技术脚步,但依然能够轻松地躲过攻击。 不过向坤在躲闪了几下后,便忽然站定,两臂护住头,两肘夹住肋,任那教练的拳头打在身上。 既不躲闪,也不反击,向坤就是故意想要承受一下对方的拳脚。 “邦!邦!邦!啪!……” 戴着拳套的拳头落在向坤的胳膊和腰腹上,鞭腿抽在大腿上,都发出很大的声音,打击力度十足。 连续中了几下后,那教练也略停顿了下,似乎想看看向坤能不能承受住,别说普通人了,就是以前一起对练的散打队队友,大腿被他这么实打实地踢中几下,都会疼得很难站稳,而且这么一通连攻,他的体力也是有些跟不上了。 结果看到向坤竟然勾了勾手腕,示意他继续的手势。 又挨了那教练几下后,向坤竟是直接把架着的双臂放了下来,用腰腹受了几拳后,甚至直接拿脸去接了一记摆拳。 受了这一拳后,向坤后退了两步,背靠到了缆绳上,张嘴活动了下下巴和脖子。即便是他,用脸颊着生生吃了一拳后,也很不好受。可以感觉到,口腔内部已经破皮流血了。 一拳集中后,那教练也停了下来,因为他也没想到能打中。而且他也很清楚自己拳的轻重,向坤没戴护具,他也怕把人打出事来。 一直充当裁判的另一位较年长的教练过来站在两人中间,摆手示意比试结束,然后过去检查向坤的情况。 旁边围观的拳馆年轻学员都是为年轻教练鼓掌叫好,确实,在他们看来,那个新来“踢馆”的人,全程都被压制着打,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就像是个傻大个。 向坤对那年长的教练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然后直接离开了拳馆。 和这教练短暂“切磋”,虽然他一拳都没有出,没有任何反击,看起来似乎全程在挨打,但其实收获却是不少。 他已经做出了决定,不去这类拳馆学习搏击技术了。 因为他明白了,不论是拳击、散打、泰拳还是其他搏击技术,多年下来的发展,都是建立在普通人类的身体素质之上的,不论是力量、敏捷、反应、身体弱点等等,都是如此。 而向坤现在的身体,已经和普通人有了很大的差异,可以预见的未来,这些差异会越来越大,对普通人适用的搏击技术,对他而言,可能反而是舍本逐末、舍近求远的方式。 当然并不是说他就不需要练习搏击技术了,只是他所需要的搏击技术,是需要专门针对他的能力特点来重新设计,而在这类拳馆中,他不可能放开来展示自己的身体素质和各种能力,也没有办法让其他人来理解他、帮他进行搏击技术的修改。 只能像之前一样,一切都自己来。 …… 那名散打教练看到向坤的时候,也是有些惊讶。 他们几个认识唐宝娜、杨真儿,是因为他和楼上健身房的沈教练是朋友,而沈教练的女朋友是瑜伽教练,和唐宝娜、杨真儿相熟。她们有一个微信群,经常会一起组织去远足、爬山、骑车之类的户外活动。 对于长相可爱漂亮又是单身的唐宝娜,群里几个单身男性自然都多少有些想法,只是唐宝娜虽然给人的感觉是很外向活泼,但只要一对她表露出朋友以上的想法,立刻就会被拒千里之外。 听到唐宝娜这次要带个男的一起,而且据说还是相亲对象,几个男生都是心生敌意,刚刚就暗里说着要给对方个下马威,那个年轻的散打教练就是最积极的。 结果没想到人来了一看…… 竟然就是昨天在拳馆里打过的向坤。 他可不像昨天在拳台边上围观的那些拳馆学员一样,觉得向坤从头到尾没有还手,都在挨打,就是被自己碾压了。 事实上,昨天在向坤离开之后,那位充当临时裁判的年长教练、也是拳馆实际上的主人,就私下里对他说,向坤可能没有系统地练过拳,但真打起来,他肯定不是对手,不说其他,两个人的抗击打能力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他的拳根本没法对向坤造成威胁。 至于向坤的拳,虽然在拳台上没有出过一拳,但之前可不就是因为他想要装b让向坤打了一拳,直接就趴了,才恼羞成怒的么? 冷静下来回想,他也知道年长教练说的没错,在拳台上最开始向坤躲闪的时候,自己连攻了几个回合,根本连毛都摸不到,最后是向坤站定了不动才让他打到的,而后来也是故意放下了抱架,才让他打中了脸,根本就是故意要试自己的拳。 所以今天再见到,他也不会想着要再切磋一番分个胜负,实力有差距就是有差距,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上去挑衅只能是自取其辱。 于是跟向坤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便走到一边去了。 而健身房的沈教练也很开心地过来和他招呼,这段时间在健身房,两人早就混熟了。 看到本来最积极要找向坤麻烦的散打教练竟然一见到人就偃旗息鼓,其他几个男生不由奇怪地凑过去低声询问。 散打教练并没有把昨天的事情具体说给他们听,只告诉他们,向坤肯定比他的能打得多。再加上不久后沈教练告诉他们,之前跟他们说的那个卧推、深蹲、硬拉数据爆表的大牛就是这位光头大哥后,这些人看向坤的眼神立马就不一样了。 向坤自然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在这里遇见沈教练和昨天才交过手的散打教练确实有些意外,但也并没有想太多,更没有和那散打教练再打一场的想法。 自从下车后,他的注意力就全在这片山林中了。 本来这次远足,向坤其实参加的不是太乐意,因为他现在时间很紧,按照之前的规律推算,明天就是下一次感觉到饥饿,需要饮血的时间了。他要在饮血之前,进行足够多的训练,以影响身体变异、进化的方向。 但到了这里后,他却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在房间里闷了许久,然后突然打开门,走出去一般,觉得整个人的感官范围一下子扩大了一倍还不止——而这还是在白天他身体机能和感官都受到一定抑制的情况下。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三十一章 还说你不会武功 第三十一章还说你不会武功 这片人烟稀少、尚未开发的山区,没有的都市里嘈杂的噪音干扰,没有各种乱七八糟的气味萦绕,也没有各种钢筋水泥、高楼大厦的遮挡。 向坤感觉对气味的锁定和分辨,对声音的辨识,都提高了很多,甚至连视力似乎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可以想见,如果是在夜晚,能力还会有进一步的提升。 莫非…… 真正适合自己的地方,是在野外,是在大山里? “看来你很少到山里来吧?别陶醉了,走吧,到山上空气更好!”唐宝娜看到向坤闭着眼一副呼吸新鲜空气的样子,笑着催促道。 他们所在的地方看着是山脚,但实际上要开始爬山,还有挺远一段路。 而且按他们规划的路线,并不走那些开好的路,而专走各种小道,路况极差,行进速度自然也快不起来。 不过他们本来也不是要拼公里数的,走的很随意,如果有谁累了,就停下来休息,或是看到不错的风景,也要停下来拍个照。 路上,唐宝娜和杨真儿也从同行的人那知道了那散打教练说向坤比他能打的事。 于是两人一左一右凑到向坤边上。 唐宝娜忽然说道:“常威!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另一边的杨真儿则道:“说!你是不是少林寺是武僧!” 两人说完,也不待向坤回应,自己先笑得弯了腰。 向坤无语,干脆直接加速往前面去,两女自然不肯放过他,也紧跟而上。 他们现在已经在爬山了,是一条十分狭窄的土路,而且坑坑洼洼,很不好走。他们已经走了两个多小时,又正是中午最热的时段,唐宝娜和杨真儿体力都消耗不少,香汗淋漓,眼看着向坤走的也不快,但就是怎么也赶不上他。 “哎!你说他是不是有练什么内功啊?怎么这么热的天,也不见他怎么流汗?”杨真儿在好友身边低声问道。 唐宝娜白了她一眼:“你这想象力真是越来越强了,还真当他是少林武僧、隐世的高手啊?”不过经杨真儿这么一提醒,她也发现,向坤看起来也太轻松了点,哪怕他身体素质再好,这么大热天走了两个多小时崎岖山路,也不应该看着连汗都没怎么流啊? 正想着的时候,唐宝娜忽然脚下一空,惊叫一声,往旁边摔了下去。 旁边当然不是什么万丈悬崖,只是一个二十几厘米的小坑,但依然让唐宝娜扭伤了脚踝。 前面的向坤在唐宝娜踩空的一瞬间就回过了头,只是距离有点远,已经赶不及拉她了。 这时候大家都围了过来,瑜伽老师脱了唐宝娜的鞋袜,可以看到脚踝已经开始肿起来,让她试着活动了两下,却是低呼出声,疼得受不了。 “娜娜,很疼吗?能站起来吗?”杨真儿也急得不行。 唐宝娜抱着脚踝直摇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瑜伽老师皱眉道:“没法走了。”然后抬头看向几个男生:“得往回走,你们谁来背一下娜娜?”他们这地方,车基本上是开不进来的,只能是徒步往回走。 如果是以前,这时候这帮家伙肯定是争先恐后想表现,但这次,所有人的第一反应,却都是看向了向坤。 向坤知道自己也不好推脱,而且他看着唐宝娜的脚踝,确实好像扭得挺严重的,于是走过来蹲下,让瑜伽老师和杨真儿帮唐宝娜趴到他背上。 唐宝娜缓了一会后,想要让其他人继续原来的计划,杨真儿和向坤送她回去就可以了。 但大家都不同意,而且他们也觉得,向坤一个人没法把唐宝娜送到停车的地方,之前这一路,可是走了两个多小时。 沈教练过来说道:“一会累了换人,轮流背。” 向坤没有多说什么,但开始往回走后,其他人却发现,哪怕多背着一个人,他们也有点跟不上向坤的速度。 原本来的时候走了两个多小时,向坤背着一个人,竟然缩短了一半的时间,这其中自然有少了之前停下来休息、拍照所耗时间的缘故,但他的速度也确实快了很多。 跟在向坤身后一路追赶的沈教练等人,自然也没法开口帮向坤换着背一段——看起来他仿佛比其他人都要轻松。 唐宝娜脚踝的疼痛已经缓解了不少,本来她也有些担心向坤背着她在这么难走的路上,会很辛苦,想着走一段就让他停下来休息一会。 但很快她就发现,哪怕背着她这么九十多斤的重量,向坤走起来依然很稳,没有那种沉重、费力的感觉。 他的呼吸很平稳,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平缓,也感觉不到身上有多少汗。 而且和奇怪的是,来的时候走了两个多小时,这会又背着她走了这么久,向坤的身上居然很冰很凉,唐宝娜就好像趴在一块冰水袋上一样,十分舒服。 “你身上怎么这么凉?不会真的和真儿说的一样,你练了什么内功吧?”唐宝娜忍不住好其地在向坤耳边问道。 感觉到耳畔的香风,向坤下意识缩了下脖子。 这几乎可以说是这几年来,他和异性接触最紧密的一次了。但和以前不同的是,现在他的感官能力非常之强。 不仅可以听到背上唐宝娜的呼吸声、心跳声,还能清晰地闻到她身上的各种味道,香水味、衣服上的香味、汗液中荷尔蒙的味道,全都清清楚楚地通过鼻子,进入大脑。 老实说,他觉得唐宝娜身上分泌的气味,比香水味要好闻一些。 “可能我体质比较怪异,怕冷不怕热,夏天不怕热,也不怎么流汗。而且我没有头发,散热也好啊。”向坤直接随口胡诌道。 不过唐宝娜的话也引起了他的注意,难道自己的体温比普通人要低? 回到停车的地方,小心地将唐宝娜放上车后座,然后与气喘吁吁跟上来的众人道别。 杨真儿一边拿车上的抽纸擦汗,一边把空调开到最大,然后赶紧开车往回赶。 把唐宝娜送到医院,拍了片,做了处理、包扎后,向坤又和杨真儿一起把她送回了家——运气不错,只伤到韧带,并没有伤到骨头。 拒绝了杨真儿搭嘴让他留下来吃晚饭的提议,向坤回家的路上买了根计数字温度计。 回到家后,向坤第一时间测量了自己的体温,拿起一看,果然不出所料: 28c。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三十二章 真的对你没兴趣 第三十二章真的对你没兴趣 正常人体的体温一般都是在36~37c左右,一旦体温出现变化,无论变高变低,都会对人体产生损害。 高烧到40度,应该还可以撑一段。 但是体温低过30度?向坤觉得差不多就应该快变死人了吧? 而他现在,恒定体温就是28度。 而且他发现,从变异后,他好像对周围的温度变化,不那么敏感了? 他的其他感官能力得到了加强,但对温度的感觉,却反而下降了,或者说,是适应力更强了? 虽然向坤在日出之后、太阳底下,身体机能会受到一定抑制,但对于烈日所带来的炎热,却并没有什么感觉,甚至比以前更加耐热了。 就好像这次和唐宝娜一行人去远足,其他人都是一身汗,唯有他是全身清爽,流的汗很少,也感觉不到多少酷热。 或许,这说明日出之后对身体的抑制,和温度的提升没有关系? 向坤很快否定了这一推测,没感觉到热,并不代表环境温度提升,就他他的身体机能受抑制没关系。 向坤知道,人体温度恒定在36~37这个范围,是有原因的。 一方面是自然界中超过三分之二的真菌无法在37度以上的环境中存活,这个温度可以降低人生病的几率;另一方面是温度超过37度的话,人体需要消耗更多的热量,需要摄入更多的食物,同样不利于生存。 很显然,身体变异之后,并不需要靠温度的提升来杀灭真菌减少生病几率,他的免疫系统应该已经与普通人有极大的不同了。 同时这个体温,或许也和他除了新鲜血液外,不需要进食其他食物,有一定关系。 向坤没有继续深究体温的问题,反正他现在也很难得出什么结论,只是将体温记录在了文档之中,并且决定以后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测量一下体温,将体温也列入到需要定时记录的数据之列。 第二天,8月5日晚上7点35分,在预计的时间段,饥饿感再次降临。 向坤走向早已准备好的兔子,放血饮血,收拾兔尸,处理得干净利落。 但是这次杀死一只兔子,饮下170ml血液后,他却非常明显地感觉到了饥饿难解,没有喝够。 不过看了一会剩下的那只兔子,向坤犹豫了一会,还是没有继续杀兔饮血。 在困意来袭沉睡之前,他先跟家里父母、自己的租客那里发了微信,说明天白天有事,手机可能会打不通或是没接,等明晚再联系。以免到时候他们联系不上自己,找上门来,或是出其他事情。 …… 从医院回来后,唐宝娜便半躺在沙发上,高翘着扭伤的脚踝。 杨真儿拿着刚送到的外卖,在桌上摆着。 “怎么样,感觉好点了么?要不要我喂你,唐大小姐?” 唐宝娜白了她一眼,挣扎着从沙发上坐起,把脚挎到了桌几上。 “哎哎,这上面放吃的东西呢,你脚上味道那么重!”杨真儿赶紧从旁边搬了个沙发矮墩给她放脚。 唐宝娜一瞪眼:“你说什么?谁脚臭?” 杨真儿缩了下脖子:“我又没说你脚臭,是说味道,你裹脚上的脚,味道重嘛!” 给好友把吃的盛好,端到她手上后,杨真儿又问道:“要不要给你家里打个电话,回家里住一段?我明天也要开始上班了,可没法照顾你。” 唐宝娜嗔道:“不是吧!我这才刚伤,你就嫌弃我了?” “哪敢嫌弃你啊,我这不是怕你一个人在家里不方便么?不说其他的,你自己一个人怎么去上洗手间……” “我……” 两人笑闹了一阵后,话题不由得扯到了向坤的身上。 杨真儿说道:“哎,娜娜,你说那‘琦玉老师’,明明是练过武的,连拳馆的张教练都说打不过他,为什么咱们问的时候,还一直说没有,你说这有什么好瞒的?后来看他背着你一路回来那轻松劲,那身体素质,我觉得就是职业运动员都比不上吧?他之前真的是个天天加班的程序员?” 唐宝娜同样也觉得有些奇怪,而且她被向坤背在背上,全程都感觉到身下传来的冰凉,向坤就像是个人体空调一样,帮她驱散了炎热。向坤说他是体质特异,怕冷不怕热,但她总觉得这还是很难解释。 边上杨真儿继续道:“而且之前咱们中午的时候聚在一起吃东西,结果他说他已经吃过两根能量棒,不吃了?吃东西还偷偷吃的,很奇怪啊?” “他有跟我说过,他吃饭有怪癖,比较挑,所以不喜欢和人一起吃饭。”唐宝娜解释说。 杨真儿点了点头:“难怪让他留下来一起吃晚饭都不肯,不过这人怪归怪,至少不装。基本上有什么说什么,不像你上次相亲的那个海归,没聊几句就开始吹他在英国认识什么什么人,去过什么什么地方,以后公司要在纳斯达克上市blablabla……” 原来在车上的时候,她是故意问那些看起来有些世俗和“何不食肉糜”的问题的,就是想要故意刺激一下向坤,但没想到的是,向坤竟然完全不在意,缺钱就说缺钱,失业就说失业,脱发就说脱发,一点都掩饰或是回避的意思都没有。 不过也正是之前向坤这么的直接和坦诚,让杨真儿有些不明白,练武的问题,对他而言反而是一个有利的、可以装b的问题吧?为什么却要否认? “娜娜,找老夏一起,让她给参谋参谋,看看你和‘琦玉老师’到底有没有戏?”杨真儿坐到唐宝娜身边建议道。 “不要!我都跟你说过了,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说不定以后都不联系了呢!”唐宝娜立刻说道。 “不是吧,他今天背了你那么久,把你千里迢迢平安送回,你这就‘以后都不联系’了?未免有些过河拆桥了吧?” “喂!”唐宝娜瞪她,伸手欲掐。 她赶紧抬起双手作投降状:“好好好,就是普通朋友好不好?那你就不觉得他有点神秘么?” “有什么好神秘的,除了有没有练武的问题,其他的你问什么他都回答你了吧?而且说不定他确实没练过武,就是单纯身体好呢?” “虽然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挺正常的,但我总觉得他有点让人看不透的感觉。但具体说是哪一点,又说不上来,你别说你没这么觉得!介绍老夏给他认识下呗,老夏专门研究心理的,眼睛一向很毒,肯定能看出什么来的。” “那你约,你不是加他微信了?” “我约算个什么事,又不是我相亲对象……好好好,普通朋友,还是你约吧,你比较有借口啊,说是感谢他今天背你回来,请客……” “他不喜欢和人一起吃饭。” “那就请他打牌,明天晚上怎么样,来家里!” 唐宝娜只好犹犹豫豫地发了微信,过了一会,收到了回复,面无表情地把手机递给杨真儿。 看着向坤回复的八个字“不好意思,明天有事。”,杨真儿有些发愣,喃喃自语:“娜娜,看来他真的对你没兴趣啊……”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三十三章 重新打算 第三十三章重新打算 向坤是8月5日晚上8点07分躺下睡觉的,按照之前的几次统计,他大概应该是在8月6日晚上9点多的时候醒来。 但当他睁开眼,拿起手机看睡前按好的计时器的时候,却愣住了: 32:15:34。 他这一觉,竟然睡了32个小时?! 再看手机以上显示日期、时间,已经是8月7号的凌晨4点多。 这不太对劲…… 向坤皱眉,然后闭上眼睛感受这次饮血后身体的变化。 相比起前几次饮血、沉睡、苏醒后的身体感觉,这一次的变化似乎小了很多。 当然,他还是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肌肉更有力量了,嗅觉、听觉、视觉等感官能力也有一定程度的增强,但相比起之前那几次,特别是上一次醒来时,那整个世界仿佛都不一样的直观冲击,还是有不小差距。 也就是说,变异或者说进化的速度,变慢了? 这和自己沉睡时间变长有没有关系? 或者是因为进食不充分? 毕竟他在饮下170ml兔血后,依然还有饥饿感。 而且这次饮血后,涌起的困意,也相对没有前几次那么强。 他的饮血量相比前几次,其实并没什么变化,再前一次,165ml反而还少了一些。 那也就是说,应该是他对血液的需求变大了? 不过要验证这点,得等到下次饮血了——他并不打算现在就破坏自己的饮血规律。 看了眼那只还被养在洗手间门口的肉兔,向坤琢磨着,到下次饮血的时候,得取两只兔子的血量了。 接下来还是每次苏醒后的标准程序,称体重,量围度,拍照片,检测视力、听觉、嗅觉的增幅,闭气的时间,受创后恢复的时间,以及体温等数据。 不再进行极限重量的力量训练,转而进行耐力向、敏捷向的训练后,向坤的肌肉围度的提升很小了,但体重依然每次饮血后都有稳步的提升,现在他的体重已经来到了94kg。 不到一米八的向坤,如果穿着背心短裤,或者是比较修身的衣裤,看起来虽然显得比较壮硕,特别两块胸肌和背阔非常明显,但也不会有人觉得,他会有快190斤重。 向坤觉得,在他改变了训练方式后,肌肉围度增长速度下降,但是肌肉的质量应该有了很大的提升。如果现在把他和其他成年男性切同样一块体积的肌肉去称的话,他的肌肉很可能会重不少。 除此外,刀伤的愈合速度,是12分钟23秒,相比起之前的13分钟,提升幅度不是很大。 而体温也从28c,继续降到了27.6c,由此可见,体温应该不是一次性降下来,而是从第一次饮血开始,一次一次降下来的。 做好了统计后,向坤看了下手机,微信有好几条新消息。 有租户给他发来的,8月6日房子已经清理好了,就等他什么时候有空,过去检查,然后退押金。 有老妈给他发来的,就是问问他工作怎么样,身体怎么样,不过因为沉睡前有先发了微信报备,老妈倒是没有因为没收到回复就直接打电话。 还有唐宝娜的,只是发了个探头探脑的表情。 现在自然不好给他们回复,都已经快天亮了,不如上午再找个时间回复。 略作思考了一下,向坤开始做接下来这一个五天周期的训练计划。 今天过去看下房子,然后整理打扫一下,差不多就可以搬过去了。 这边的房子他和房东早就说好,这个月房租已经交了,让房东有找新租客的缓冲期,退房也没什么问题。 等搬到他自己的房子后,自己的私密空间大了,很多训练都可以在家里进行。 而且那边虽然现在也发展很快,住户很多,但相较现在住的地方而言,还是比较容易找到人比较少的地方,做一些比较“私密性”的训练的。 他记得,离小区三四公里,就有一座小山,还有一座不小的湖,本来那边有块地是被一家开发商拿下的,想要开发高档别墅区,毕竟也算是“依山伴水”了嘛,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迟迟没有动工。 不过搬家之后,还有一个问题,向坤也必须要考虑。 那就是钱。 7月11日,公司倒闭,他成了失业状态,几年打拼的成果一朝归零时,他是郁闷、憋屈的,甚至多年不碰酒的他第一次一个人跑去借酒消愁。 但当时他卡上还有一些积蓄,也不觉得自己就找不到工作——以他的技术能力,不说被人多么看重、高薪聘请,找份能在本市立足的工作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本来向坤这几年工作的理想,就是帮公司上市,然后拿到股权,资产暴涨,甚至提前实现财务自由。住学区房,开豪华车,再娶个漂亮的、知书达理的老婆,生几个孩子,把父母接来再买一套房子给他们住…… 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在身体发生变异后,最开始时,向坤所考虑的,是生死的问题,是身上这“病”能不能治,会不会死的问题。 但是在如今快一个月过去后,包括第一次饮鸡血在内已经有过五次饮血、有过六次变异的向坤,对死亡的恐惧,对身体变异的害怕,已经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却是越来越强的好奇和兴奋。 毫无疑问,随着一次次的变异,他的身体已经一步步地在超越普通人类的极限,不论是感官能力还是其他身体机能。 他很想知道,自己的变异或者说进化,究竟能达到什么程度? 不论是吸血鬼也好,其他什么存在也好,至少他可以明确地感觉到,自己的变化方向是在“变强”。 现在再让他去找工作,一来是他的某些特性确实不适合长时间与人接触,很容易露馅,二来也是他实在提不起性质去打工赚钱了,他的精力全都放在了自己的身体变异情况以及如何引导变异的“训练”上。 可要在城市里生活,肯定是需要钱,哪怕他现在没有了吃饭的压力,但每个月固定的水费、电费、物业费、手机费、网费、杂七杂八的费用是省不了的,加上固定的、可以预见会稳步提升的肉兔消耗,以及每个月还在交的房贷还款,都必须要有准备。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三十四章 房子 第三十四章房子 打工是不可能去打工了,和人接触的工作都不太适合,需要坐班的工作同样如此。 不过向坤也不是就没办法了,他四年大学不是白上的,这几年的工作亦不是白干的,除了加班外,大多数时间也没有花在休闲娱乐或风花雪月上,而全都投入在了新技术的学习上——本来是想着公司发展甚至上市后,他可能会有更大的担子。 没法去应聘、上班,但在家里接一些外包的单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他其实也有这个门路。 虽然收入肯定不稳定,但至少时间可以相对自由,也不用与人长时间接触,是现在比较好的选择。 几轮变异之后,他不仅身体机能变强了很多,整个人的思维速度、记忆能力,也比之前要强不少,而且更容易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以及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 以前或许需要50个小时才能干完的工作,现在在他保持全神贯注、精神高度集中、连续工作的状态下,或许不到30个小时就能做完。而且这30个小时,还可以是连续性的,不吃不喝不休息,直接一天多就完成。 但向坤并没有马上开始着手接单子,因为从上周末跟着唐宝娜去远足了一趟回来后,他就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去。 向坤从毕业后就进入了之前的公司,一干干了七年,基本上可以说是公司元老之一了。 以他的工作年限,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工资相对整个行业而言,可以说是相对偏低一些的了,但之前他也没太在乎,毕竟他这么七年来远超996的工作强度,奔着的也不是那些工资,而是公司的期权。 公司gg了以后,期权什么的自然就是废纸了,七年的目标一下被咔嚓斩掉。不过和公司里大部分员工不太一样的是,他平常基本没什么多余花费,这七年里赚下的工资基本都在那外环买下的房子上了。 外环的房子比不上内环那么值钱,涨的也没那么快,但从他买下房子后到现在,几年时间,也已经了有每平八千多的涨幅。 现在把房子卖掉,还掉剩下的房贷,加上本来的积蓄,还能有一百多万。 在2019年,一百多万在这座城市里,不算少,但也算不上什么巨款。不说其他,想全款买套好点的房子,都做不到。 最开始时向坤想的是,如果自己因为这个“病”挂了,那这套房子就是留给父母养老的念想。 开始时他存着的还是“治病”的想法,所以留在这座大城里,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医院的话,医疗条件以及各种讯息也肯定要好一些。 但随着一次次的饮血、变异后,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特别是在和唐宝娜一起远足那次后,他觉得可能远离人群和都市,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确实,他现在没有什么必须要留在这座城市的理由。 回到老家的话,他也想好了,这一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的商业保险,然后剩下的钱存起来,自己只需要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以撑好几年了。 不结婚、不养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质的话,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 …… 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不过不管是什么决定,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的。 之前的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一的租户,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了,两边都不是很计较的人,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这几年配合的还算不错。 搬走之后,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了一下房子,所以向坤过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 当初交房时,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再重新装修,所以只买了简单的几样必要的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的。 之前的租户虽然人不错,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的,住了几年,墙壁、地砖什么的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的简装,向坤也不怎么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 又简单清扫了一下,当天晚上向坤就搬了过来——反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早上花一个小时就打包好了。 搬东西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估计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胖妞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站在向坤家门口张望。 “小妹妹,有事吗?”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他们家搬走了吗?”小胖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然后一边向他身后探着,一边奶声奶气地问道。 向坤知道,“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估计是之前租户家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没记错的话应该都上小学了。 “是啊,他们搬走了,不过搬的不远,就在旁边那小区,他们走前没有告诉你吗?” 小胖妞瘪了瘪嘴,似乎有些不高兴,也没回答向坤,扭头向旁边走去,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跑回来,从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向坤:“叔叔,给你吃。” 向坤愣了下,刚想推说叔叔不吃,但看到小胖妞那希冀的眼神,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糖果,然后摸了摸她的脑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刘诗铃,诗歌的诗,铃铛的铃,我家住在706,就在那边!”小胖妞指了指走廊另一边一户大门开着屋子说道。 “原来是邻居,那以后就请多关照了?”向坤笑着点头道。 小胖妞连连点头:“嗯嗯,我会照顾你的。” 在自己房子里的第一晚,向坤没有立刻出去熟悉附近的情况,而是躺在自家阳台上,安静地望着夜空中的月亮。 在买下这套房子后,他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当自己搬进来住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当然,那时他的设想中,当他住进来的时候,这套房子应当是已经按照他的想法重新装修过,家具、家电也都换过,并且已经有了女主人。 甚至在那设想中,他所住的房子,也未必是这一套,可能是套视野开阔的江景高层,可能是地处核心地段的学区房,也可能是幽静高端的独栋别墅。 那曾经是他不多的闲暇时间里,最常出现的yy。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三十五章 听觉和味觉的协同 第三十五章听觉和味觉的协同 向坤的房子只有七十平,两室一厅,阳台也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比较窄小了。 不过比较好的一点,是视线还不错,与其他高楼相隔比较远,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峦。 向坤没有搬椅子出来,就这么直接躺在阳台的瓷砖上——当然,地上已经仔细地擦过一遍了。 夜色之下,向坤的状态特别好,身体机能达到道:“哎呀,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乱称呼。你是708的新租户吧?以后就是邻居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小胖妞跑去按电梯,向坤则和诗铃妈妈聊了一会,知道他们其实是今年才搬入的706,是买的房子。刘诗铃的父亲是做工程的,经常不在家,而诗铃妈妈则是专职的家庭主妇,主要就是带这独生女。 向坤也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程序员,已经工作七年了,不过倒是没有告诉她,自己现在还是无业的状态。 他们倒没有等多久,这里一个单元有两个电梯,很快就有下行的电梯到了。 叮咚一声,电梯门开,却是一个狗头伸了出来,作势欲扑,站在电梯门口正准备进去的刘诗铃被吓了一跳,连退了两步,差点跌倒,边上的向坤赶紧出手把她扶住。 回头看去,电梯里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妙龄女郎,牵着只成年哈士奇,那哈士奇明显十分兴奋,一看电梯门开就想要扑出来,女郎本来一手在玩手机,差点没拉住。 “pinkie!pinkie!stop!别动!”女郎改用两手拉着狗,大声呵斥着。 但哈士奇还是不断地想出来,而电梯外的小胖妞显然已经被吓到了,一副怯怯的模样,抱着向坤的大腿不敢说话。 诗铃妈妈显然也认识这牵狗女郎,皱眉道:“杨小姐,你家的狗要拉好啊,这电梯这么小的空间,狗这么大,孩子这么小,被咬到被扑到怎么办……” 杨小姐拉着狗,头也不抬地说道:“没事的,pinkie只是想和小朋友玩,不会咬人的,我牵着呢!……pinkie!stop!sit!快sit!!” 诗铃妈妈显然不是第一次跟这杨小姐抱怨了,也知道没什么用,便按着电梯对向坤说道:“你们先下去吧,我们等下一梯。” 向坤却是拉着小胖妞的手,一起走进了电梯。 本来小胖妞还有些害怕,不太肯进去,但看到刚刚还十分活泼欲扑,杨小姐怎么也拉不住的哈士奇,这时候却忽然缩到了杨小姐的身后,狗头紧贴着电梯壁,似乎还在发抖。 向坤回头对诗铃妈妈说道:“没事的,一起进来吧。”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三十六章 其他的味道 第三十六章其他的味道 电梯门缓缓关上,电梯内,向坤牵着小胖妞刘诗铃的手,和诗铃妈妈站在一边,而那杨小姐牵着她的爱犬pinkie在另一边。 只不过这时候那只哈奇士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兴奋模样,整只狗缩成一团,紧贴着电梯角落,似乎要把自己缩进电梯壁里一般,任那杨小姐怎么拉怎么喊都没用。 哈士奇经常被人叫作“二哈”,因为经常会抽风、犯二,而且服从性比较差,爱捣乱,爱拆家,和阿拉斯加、萨摩耶被一起叫作“雪橇三傻”。 不过实际上不论是哈士奇还是其他两种雪橇犬,智商都并不低。本身雪橇犬是西伯利亚牧民驯化的工作犬,在风雪之中拉雪橇的时候,他们分辨方向的能力要比人强,所以经常需要头犬自己做出决断和选择。 所以雪橇犬服从性不高,不是因为它们不懂主人的命令和意图,而是它们觉得自己比主人聪明,喜欢自作主张,而主人又没有建立起足够的微信压服住它们。又或是就是故意想要调皮捣蛋,达成自己的目的。 这杨小姐养的哈士奇显然就没有驯好,别说把她当主人了,恐怕就是当成同伴,都是比它地位更低的。 向坤知道刚刚那哈士奇并不是要攻击小胖妞,而只是想要和她玩。但那种情况下,如果被扑到的话,不说容易跌倒受伤,单就心理上的惊吓,就不轻了。 归根结底,狗没训好,还是那杨小姐的锅。 不过杨小姐镇不住自己的宠物,向坤却可以。 之前他还经常夜里“巡街”的时候,偶尔也会遇见觅食的野狗、野猫,或是半夜出来遛狗的人。 他当时就发现了,只要在那些猫犬注意到自己的时候,自己屏住呼吸,略微绷紧肌肉,流露出凶狠的气息,它们立刻会退缩逃跑甚至是趴伏于地,哪怕他根本什么动作都没做。 曾经就遇到一只被主人松开牵引绳的拉布拉多,跑过来要嗅他,结果被他的看了一眼,直接就趴在地上不敢动了。而且隔天再次遇见的时候,哪怕被他的主人牵着,一看到向坤,也是立刻趴下,低眉顺眼,任主人怎么拉都不敢动。 在家里的时候,向坤对买回来的肉兔也实验过,一样把兔子吓得瑟瑟发抖,缩成一团。 但对鸟类却似乎没有用,广场上的鸽子、停墙上的麻雀,都对他的“恐吓”完全无视,去菜市场的时候,拿鸡、鸭实验过也一样不搭理他。 向坤猜测,这应该是猫、犬等动物有着比较灵敏的感官能力,通过他身上散发出的信息素,感知到了强烈的危险,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反正现在,他可以肯定,以后这位杨小姐养的哈士奇,见了他或小胖妞,立刻就会绕道。 小胖妞拉着向坤的手,好奇地从他大腿边伸出脑袋,看那电梯角落里“面壁”的哈士奇,眼里的惊吓和恐惧慢慢的消散了。 “你如果不怕它的话,它就会怕你了。”向坤摸摸小胖妞的脑袋说道。 旁边的诗铃妈妈看了看向坤,又看了看角落里突然怂掉的哈士奇,心里有些疑惑,她在边上看得很清楚,那狗似乎是看了向坤一眼,就被“吓到”了? 电梯很快到了一层,直到向坤牵着小胖妞和诗铃妈妈都已经出了大楼电子门,杨小姐还是没能把她的爱犬拉出电梯。 …… 出了小区,跟小胖妞和她妈妈告别后,向坤先是快步走,走了10分钟就开始跑。 他奔跑的速度很快,引来不少路人的侧目,看着他背着包的样子,以为是上班族要赶时间,倒也没有多惊奇。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向坤这一跑就要跑二十多公里。 向坤并没有踩着自己的速度极限跑,而是以一个中等速度,让他能够有能力同时观察和思考。 他曾经自己粗略地测过一次百米速度,大概在11秒多的水平。 对一般人来说,这肯定已是个很惊人的成绩,至少已经是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水平了,但相对于向坤而言,既然还远没到超越人体极限的地步,那就只能说一般。 不过若是比长跑的话,向坤觉得,他应该可以轻松地刷新几项世界记录。 毕竟他的恢复能力实在太快了,可以以接近极速的速度进行长时间奔跑,到达极限后慢跑个一会又能再以全状态继续,如果用在马拉松里,几乎可以说是开挂了。 向坤在跑步的时候,同时也在观察着四周,记录着周遭的街道情况、路边的商店或其他标志性建筑物,并与昨晚事先看过的网上地图相对照,在脑中建立起这片区域的立体信息图。 这既是因为以后要在附近生活,他需要了解一下这片区域的环境,也是同时训练自己的观察力和记忆力。 向坤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跑到了健身房,这个速度比起使用公共交通,自然要慢不少,但相对于跑步而言,却是一个很强悍的成绩了。何况这时候的向坤,基本没怎么流汗,更没有显现出一点疲累的表现。 不过在健身房待了一上午后,向坤便做出了决定,不再来这个健身房了。 楼下拳馆的那位年轻教练,在知道向坤来健身房后,便找了过来,问向坤要不要加入他们拳馆,不是作为学员,而是作为拳手。他透露,拳馆的创始人之一,也就是之前他和向坤切磋的时候,作为裁判的那名老教练,愿意亲自教导向坤。 向坤感谢了他们的青睐,不过还是拒绝了。 这件事让他意识到,这段时间在健身房的表现,加上前几天在拳馆以及和唐宝娜远足时的表现,已经让很多人注意到了自己的特别,自然而然会向他投注更多的注意力。 虽然他知道拒绝后,拳馆的人也未必会再来纠缠,但这种注意依然还会存在。就好像他现在已经没有再用过极限大重量进行卧推、深蹲、硬拉等训练,但健身房的很多教练和会员,还是经常会关注他的训练,毕竟他最开始几次在健身房的三大项成绩已经传开,大家都会好奇他是怎么练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在健身房的训练,自然会变得有些缩手缩脚,顾虑很多。 所以虽然会员卡才刚办没多久,又没法转让,十分可惜,但向坤还是只能换地方训练了。 好在他现在所进行的训练,本来也不是非常依赖器械了,徒手也可以进行。 于是离开健身房后,一整个下午,向坤便在所住小区附近十公里范围内,寻找比较僻静的、可以让他放心进行训练和测试的城所。 最后选定的地点,还是那离小区四公里多的一座小山。 山脚有一块废弃的工地,这里本来是要建一片别墅区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建成。 本来住边上的居民都已迁离,山边看着一片乱糟糟的,基本没什么人过来,杂草丛生,甚至连路都不好找。 到了太阳落山,天暗下来后,这边更是一片寂静,根本看不到一点光亮,看着远处的几个小区,有种身在阴影中窥视外界的感觉。 向坤非常满意这个地方,决定暂时就先在这里进行各种练习。 这里离居民区虽然也不算很远,但气味、声音和各种光的干扰已经少了很多,很适合向坤对感官的训练。 相比起城市、居民区的味道,这山里的味道要简单许多,但对向坤而言,却要相对陌生一些。 他闻到了一股腐烂和血腥的气味,离自己并不远,按他的分辨来看,应当是老鼠的尸体? 他循味而去,打开手机照明,看到草堆里果然有只被开膛破肚惨死的老鼠。 确认了自己的判断后,向坤便准备离开,但他忽然又停住了脚步,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细细分辨空气里散发的信息素。 除了老鼠的味道,还有一丝其他的味道,是猎杀了这老鼠的动物留下的?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三十七章 一只死老鼠 第三十七章一只死老鼠 这是向坤从未闻过的气味,不是猫,不是狗,也不是其他任何他已知的动物,不过他倒也并不奇怪,毕竟他的气味“数据库”还很有限,而且基本都是在闹市区“收集”的。 是什么动物呢? 向坤忽然有些好奇起来,而当他一好奇,那就必须要找到结果。 他回过头,重新把手机灯光打开,拿了根树枝,检查起那只老鼠的尸体。 老鼠的尸体上有很多向坤叫不上名字的虫子,在树枝拨动下,这些虫子于手机的灯光下四散奔逃,有的钻进草丛,有的钻进土里,而在老鼠尸体上,还有为数不少的细小蛆虫在爬着。 如果是以前,看到这种景象,向坤估计会觉得头皮发麻、恶心,但现在看着却没什么感觉,甚至还能用心地去分辨这些虫子身上的气味、蠕动时发出的声音。 检查了一下,这只老鼠死了应该有一段时间了,不过他也不懂根据腐烂程度来判断尸体准确的死亡时间。 向坤又仔细闻了一下,刚刚那股让他觉得很奇怪的气味,源头应该已经早已离开,不在这里,气味非常不明显,已经快要消散了。 有很大可能,那气味的源头就是杀死的这只老鼠的捕食者。 不过让他有些奇怪的是,这只死掉的老鼠虽然死相凄惨,但并没有缺胳膊少腿,还算是比较完整,被开膛破肚后似乎内脏也没有被吃掉,那么那猎杀它的动物,只是单纯地看它不顺眼,或是当成了玩具虐杀? 但那气味既不是猫也不是狗,除了猫狗外,还有什么动物会这么干? 向坤又深嗅了几口,寻找着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离开的方向,但走了几步后,发现根本找不到那气味离开的方向。 可能是因为太久了? 向坤拿着手机在那死老鼠的周围仔细地照着,检查着地面的痕迹,想要看看有没有残留脚印什么的,但直找得手机电量快耗完了,也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周围除了他子的脚印外,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或者说他能够看出来的信息。 关掉手机的手电筒,向坤在旁边坐了下来,深吸一口气,放松肌肉,闭上眼睛,将感官放开,继续用嗅觉和听觉探索周围。 向坤不单是在练习,他也是在寻找。 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让他十分地好奇,就算没法找到那气味的源头,他也希望能在这山林中找到同类的气味,然后追踪而去,确定一下这气味到底是什么生物留下的。 每个生物个体的气味都有不同,而每个生物族群的气味,也都有各自的特色。 刚刚那个特殊的气味,夹杂在其他味道中,其实很不明显。 但向坤在要离开的时候,却又十分准确地闻到了那个气味,并被那个气味吸引,而那气味又并不在他的“数据库”中,是他从未闻过的气味。 这似乎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就好像是身体在告诉他——应该要注意那个气味。 向坤一直在山中坐到了太阳出来,就在那只死老鼠旁边五米处。 如果是一般人,在大晚上,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林里,就算胆子再大的人估计也难免会觉得不安和紧张,至少会担心有虫子爬到身上什么的。 但向坤虽然闭上了眼睛,也什么都看不见,对周围十几米内的一切却都十分清楚,那有只蚯蚓在钻土,那有只虫子在捕食,那有只蜘蛛在织网,那有几只蚂蚁正在结队前行……哦,有只甲虫落到了肩膀上,屈指弹飞。 好在蚊子对他都没有兴趣,从变异之后,就没有被咬过。 一整个晚上,向坤并没有再等到那气味出现。 当然,他坐在那里,也没法用气味和声音搜寻整座山,虽然这座山很小。 所以他起身后,开始搜山。 之所以昨晚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他虽然听觉、嗅觉远超常人,要在熟悉的街道上闭着眼睛行走没问题,但在这路都没有的山上,估计没走几步就要撞树或是踩空。 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向坤搜完了这座不大的小山。 到了中午一点,终于离开,跑步回了家,换下沾满各种污迹的衣服,洗了个澡后,向坤去了本市最大的动物园。 对那气味,向坤一直有些放不下,对于身体给他的“信号”,他一直都很重视,哪怕这“信号”十分地不明显,因为这有可能能够帮助他更了解自己的身体。 所以他来动物园,自然也不是来消遣,而是来丰富他的“数据库”。 他想要看看,动物园里有没有那气味的同类样本。 向坤买了票后,一路进去,没有错过任何一个馆舍、笼栅,收集了每种动物的气味。 哪怕有些动物一直缩在馆舍里,没有出现在外面的活动区让游人观赏,也不妨碍向坤“捕捉”它们的气味。 一直到下午六点要闭园的时候,向坤才算是把园中所有动物的气味都详细地分辨过。 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和他昨晚闻到的那丝特殊气味属于同类。 这让向坤更加地好奇了。 回家后,他拿了个手电筒,再次前往那小山中,准确地找到了那只死老鼠。 已经是夜里8点多,向坤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根小木棍,再次仔细地检查起那只死老鼠。 虽然腐烂程度更严重了,但向坤还是找到了两个贯穿伤口,看着像是被爪子穿透的? 只是那爪子怕是有他食指那么粗了吧? 大型猫科动物? 但是不对啊,今天在动物园里,什么虎、豹、狮,他可是都闻过了,气味种类都不对。 而且这又不是深山老林又或是未开发地带,不可能有那种野兽存在,顶多有野猫野狗。 再退一步讲,如果是有那种大型食肉猛兽在这里捕食,也不会只有这么一只死老鼠在,应该会有更多的痕迹,不可能搜不出来。更何况,死老鼠边上,也没有脚印留下,这太不合常理了。 向坤又在小山周围,以及湖边搜寻了一整晚,依然是一无所获,还是没有那个气味的踪迹。 天亮之后,他再次上山,以那只死老鼠所在的地方为中心,向周围再次仔细地搜寻了一遍,一直到下午五点多,还是没有任何线索,也找不到这山上有什么猛兽出现的迹象。 向坤也开始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过于偏执了? 或许那气味,其实只是因为快要消散了,自己没有判断准确,闻“岔”了呢? 回家进楼道的时候,正遇到那养哈士奇的杨小姐从电梯里快步走出,紧皱着眉头,似乎有些焦急。 她没有理向坤,向坤自然也不会出声打招呼,两人就像没有看到对方一样,擦肩而过。 不过当向坤在电梯里按好了楼层后,那杨小姐却忽然返身过来,挡住了电梯门。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三十八章 寻狗 第三十八章寻狗 被那杨小姐挡住电梯门关合,盯着看了几秒后,向坤皱眉道:“你到底进不进来?” 杨小姐似乎犹豫了一会,问道:“你……你有看到我家pinkie么?” 这是狗丢了? 想到之前那只哈士奇和杨小姐在一起时的表现,向坤觉得走丢似乎并不是什么奇怪事。 “没看到。”向坤回答得言简意赅。 但那杨小姐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打算,看着他道:“如果是你把pinkie拐走的,你把它还回来就好,我不会追究的……如果你要钱,我也可以给。” 向坤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位小姐,我们不认识吧?除了前天在电梯里见过一面外,没有其他接触了吧?我都没跟你说过话……你怎么会怀疑我偷你的狗?” 杨小姐说道:“你那天……我家pinkie明显被你吓到了!这几天都不敢再进那个电梯!你肯定很讨厌狗!你……如果pinkie真的被你拐跑了,你把它还给我,以后我不带它出门了好不好?” 向坤有些无语地看着电梯门口的杨小姐,觉得那条哈士奇摊上这么个主人,也真是倒霉透了。 向坤并不讨厌狗,他很清楚,如果一条狗惹人讨厌、影响别人,那有九成的原因是主人的问题。就好像熊孩子惹人厌,大都是家长的问题。 “我并没有拐你的狗,那天之后也没有再见过你的狗,你与其浪费时间在这纠缠我,不如赶紧去找。去业主群里发动下周围养狗的住户帮忙,再贴下寻狗启事。但我劝你一句,狗找回来后,去网上看看,找找怎么养狗、训狗的内容,不然你这么养,你和狗都会很痛苦的。” 听了向坤的话后,杨小姐有些失魂落魄地退了两步,让电梯门缓缓关上。 在电梯门快要关上前,向坤却心中一动,按住了开门键,电梯门又缓缓打开。 “杨小姐,你说你的狗是什么时候走丢的,在哪走丢的?” 向坤走出电梯,对还在电梯旁发呆的杨小姐问道。 杨小姐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说道:“昨天……昨天晚上我带pinkie出去玩,我跟朋友打电话,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昨晚我和几个朋友找了大半夜都没找到,你说pinkie会不会被狗贩子……我看网上好多都说有狗贩子抓狗,去卖给狗肉火锅店的……”说着忍不住就泪眼汪汪要哭了。 向坤懒的安慰他,再次问道:“在哪走丢的?” “就在小区边上那个花园中心的大草坪上,附近有狗的都会带去那里遛。” “你打电话的时候,狗没牵着么?” “到那我就把狗绳解开了……以前pinkie也走丢过两次,但都没一两小时就找到了,这次……这次说不定真被人拐走了……”杨小姐眼巴巴地看着他:“你……你要帮我找狗吗?你如果帮我找到的话,我可以给你钱……” 向坤摆了摆手:“我不需要你的钱,有空的话我会帮你找的,如果找回来,你要好好学学怎么养狗训狗。” “嗯嗯,如果pinkie找回来,我就带它一起去上课……”杨小姐赶紧说道,虽然她只见过向坤一面,而且觉得他好像不喜欢自家的狗,但却莫名觉得他应该很有能力,说的话很有说服力。 向坤懒得和她多说,直接走出大楼,向小区外走去。 向坤当然不是看那杨小姐长得好看要献殷勤,也不是爱心爆发想要助人为乐,而是在猜测,杨小姐的哈士奇走丢,会不会和他在找的那个特殊气味的源头有关? 同时他也想试试自己循味追踪的能力,能不能找到那只走失的哈士奇。 杨小姐所说的那个草坪,离小区并不远。 老实说,这边养狗的人大都没有什么文明养狗的意识,草坪和附近的道路边上,随处可见狗屎,狗主人都没有处理,都指着环卫工人来清扫。 现在已经快要晚上六点,又有不少人牵着宠物到附近溜达玩耍。 这些各种各样宠物狗留下的浓重气味,也对向坤的追寻那只哈士奇的气味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向坤倒是不需要找杨小姐要那只哈士奇的东西做嗅源,因为上次在电梯相遇时,他已经对那气味有印象了。 在草坪附近转了一圈后,向坤终于“抓”住了那只哈士奇的气味。 气味延伸的方向有很多个,向坤先是排除了往他们小区的方向,然后在剩下的几个方向里,一一循味排除。 虽然向坤搬过来满打满算不过三天时间,而且这三天里还大半时间都泡在了那座小山丘及其周围。 但因为专门花了时间记忆、梭巡和探查,对小区周围的情况,他其实比大多数住户都要了解,特别是很多边边角角、动物喜欢去而人类却会忽视的地方。 追踪气味,特别是在城市里追踪气味,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一是有太多的干扰,二是各种水泥路面、柏油路面相对来说不容易附着气味,气味更容易消散而缺乏指向性。 即便是训练有素的城市追踪犬,要准确追踪到目标也不容易,需要动用很多的人力,花费大量的时间。 但向坤现在的嗅觉已经比大多数犬类要强,而且他有主观分析和思考的能力,在追索气味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的环境、地形和所得的其他信息进行分析,推测目标可能的移动方向和位置。 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向坤终于找到了线索。 但这线索,却是一大滩血迹,还有几撮狗毛。 从这流血量来判断,那只哈士奇怕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向坤在这里却忽然闻到了之前在那山里闻到的特殊气味,这次比在那死老鼠边上闻到的,要强烈得多! 是那“玩意”干的! 这里距离杨小姐遛狗的那个草坪已经很远,比较偏僻。 在那滩狗血边上,也没有发现什么的其他动物或是人类的足迹,尸体竟然就这么不翼而飞? 但向坤这次没有再奇怪,因为他直接抬头看向空中,看向旁边一棵大树的横枝,他知道,那“玩意”在上面待过。 难怪他之前在山里怎么都找不到死老鼠周围有什么中大型动物留下的痕迹,原来那“玩意”是可以飞的! 那老鼠很可能不是在山里猎杀的,而是它杀死后,从空中扔到山里的。 是什么东西?是鸟?有那么大的鸟?可以直接猎杀一只成年哈士奇? 向坤的表情有些凝重,这玩意是动物的话,那绝对是一只十分危险的“凶兽”,能够猎杀哈士奇,那杀人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他拿出了手机,想要直接拨打110,但想了想,还是打开微信,点开陈警官的头像。 打了几个字后,向坤又犹豫了起来,踌躇片刻,还是把手机收了起来。 他看向远处,虽然哈士奇的尸体肯定是被那“玩意”给带着飞走了,但哈士奇出血量太大,便是飞行,也难免一路有血液落下,还是让向坤有追踪的线索。 他顺着气味,走了十几米后,果然看到了几滴落在草上的血滴,然后继续往前走,每间隔一段距离,便发现一些血液。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三十九章 狠斗 第三十九章狠斗 向坤追寻着气味和痕迹走了几百米,在湖边停了下来,因为气味到这里彻底断掉了,从地上滴落的些丝血迹来看,最后的方向是湖中。 是那“玩意”带着哈士奇的尸体飞过湖去了,还是扔到湖里去了? 又或者,那“玩意”不仅可以飞天,还可以入水? 就在向坤看着湖对面,在想要不要到那边去看看的时候,忽然闻到了那让他追踪了三天的特殊气味,顺着那气味传来的方向,猛地转头望去。 只见相距十几米外的一棵大树上,站着一个人影,正俯瞰着他,看那身形,像是披着一件遮蔽全身的大衣,而且脑袋显得特别大,又或是戴着个面具或头套。 “什么鬼?……”向坤心里瞬间冒起的一堆有关吸血鬼的传说来。 不过在下一瞬,那“人影”就从树上跃了下来,然后嘭地一下展开“双臂”,掀开他的大衣,朝向坤俯冲而来。 “卧槽你妹!卧槽!……” 向坤吓了一跳,全身肌肉紧绷,向旁边飞跃了起来,躲避那“人影”的扑击。 如果那扑过来的“人影”,真的是个容貌狰狞的人,哪怕长得再可怕,再诡异,向坤都已经有了心理预期,不会受到太大的惊吓。 但随着距离飞速拉近,在今晚不错的月色下,向坤远超常人的动态视觉,准确地看到了那扑向他的“人影”是个什么东西——那根本不是他原本以为的一个穿着大衣的人,而是一只长着丑陋大脑袋的巨鸟! 向坤向旁边飞跃,在地上几个翻滚后起身,速度很快,但那巨鸟的速度更快,巨大的翅膀扇动两下后便又到了向坤的身前,两个巨爪踩向他。 躲无可躲,向坤也是发了狠,直接任那巨鸟的双抓抓中他的两肋,然后借势而起,一把揪住巨鸟的脑袋,将他往地上拽,逼着巨鸟与自己在地面缠斗。 向坤在变异之后,还是第一次这么彻底激发所有力量,这次再没有任何的留手,一手揪住那巨鸟脑袋边的羽毛,不让它的喙啄到自己,一手挥起拳头拼了命地猛砸。 每砸一下都情不自禁爆发出一声怒喊,而每一下都砸的那巨鸟发出怪异的尖叫。 巨鸟两个下肢最开始是用爪子不停地攻击向坤的躯干,但他将自己的身体尽可能地贴住巨鸟,不让它攻击到自己的腹部和裆部,只任它的爪子钩抓自己的背和腰,任那有他指头粗的利爪刺入自己的腰肋。 向坤就是跟它拼消耗,看是它的爪子利,还是自己的拳头狠。 砸了十几拳后,那巨鸟显然受不了了,松开了刺入向坤体内的利爪,下肢使劲一蹬,整个身体一挣,想要挣脱,向坤也顺势松手,滚到旁边——他也有些撑不住了,那巨鸟的爪子一个劲撕扯他的腰肋,若非他贴得太近让巨鸟的下肢无法撑开,估计他没挥两拳,身体已经被巨鸟撕开了。 那巨鸟没有继续攻击向坤,发出一声惨嚎,挣扎着向边上飞去,但飞了一段距离又跌跌撞撞落到地上,再跌跌撞撞飞起,几秒钟后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远处传来犬吠声和人的脚步声,向坤知道,现在时间还不算太晚,还有一些出来遛狗的人离的不是很远,刚刚这里的动静太大了,引来了注意。 向坤也没有在原地多逗留,快速扫视了一下周围,捡起刚刚打斗时掉落碎裂的眼镜,还有遗落在旁的手机,然后捡起几根巨鸟身上掉下的巨大羽毛塞在裤袋里,捂着腰快步离开。 向坤没有立刻回家,而是找了个偏僻无人的角落,半躺在草地上休息。 他其实伤得很重,腰背上被那巨鸟的爪子刺穿了好几个血洞,大量的出血把他的衣服和裤子都弄得湿漉漉的,肋骨也断了几根,内脏必然也是有大量出血和损伤,他在与巨鸟缠斗的时候,甚至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部分肌肉群在痉挛抽搐。 锤击巨鸟头部的右拳也受伤严重,整个拳头都血肉模糊,掌骨也断了,现在连松开拳头伸直指头都做不到。 如果是普通人,现在只有送医院急救,甚至要进icu了,小命都未必保得住。 但向坤并不打算去医院,倒不是他宁愿死也不愿意暴露自己身体的秘密,而是他知道,自己死不了。 他可以感觉到,那些从外到内的伤口,都在快速的修复和愈合。 躺在地上的向坤回想着那只巨鸟的模样,忽然意识到——这货是猫头鹰啊! 但有这么大的猫头鹰?? 那翅膀张开后,比他的臂展还要大一圈啊!单论躯干,估计都有一米五、一米六左右高了! 也难怪刚刚他会误认为是人。 站在树上阴影中,远远看去,真的就像个披着大衣的人。 向坤忽然想到什么,抬起血肉模糊的右手,看着手臂上的血迹,那些血有他自己的,也有那只巨鸟——或者说巨型猫头鹰的。 向坤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忽然对着手臂上的血液舔了一口,口水混杂着那血液吞入腹中。 轰!—— 脑子里仿佛炸开一道白光,向坤再次感觉到了全身细胞的“雀跃”和“激动”,这种“雀跃”,甚至远超他第一次喝鸡血、第一次喝兔血时的感受。 这血液带来的“愉悦感”、“快感”并不是作用于舌头的味蕾之上或是胃里,而仿佛是从体内最深处反馈出的感觉,就好像每一个细胞都在发表着同一个意见,在向他欢呼。 向坤长吐了口气,表情甚至有点享受。 如果这时候有人看到这画面的话,一定会被吓到——一个满脸是血、浑身是伤的光头大汉,躺在草地上,舔着手臂上的血液,然后一脸的陶醉享受——实在是太变态了! 向坤感觉到体内涌起了一股饥饿感,按照正常时间,他应该是在明天才会产生饥饿感的。 不过这时候的饥饿感,和平日里的并不相同,有点像是在提醒向坤——需要更多刚刚喝下的那种血液! 躺在草地上休息了一会,向坤掀起已经破烂不堪的t恤,检查了一下腰上的伤口,抹掉血迹后,便已看不到伤痕了。而右手上的伤势也已差不多复原,手指亦是伸缩自如。 向坤从地上爬起来,但刚一站起,脑海里却闪过一道画面。 他发现自己仿佛戴着vr眼镜般,正以第一人称视角翻动着身下的一个被撕开的垃圾袋,“自己”的手竟然变成了爪子,而撕开的垃圾袋里依稀看到一个兔子耳朵。 整段画面只有1秒多钟的时间,向坤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明白他看到的是什么了。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四十章 猎物 第四十章猎物 看到那爪子的时候,向坤就意识到了,他所看到的画面,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视角,而且应该不是实时的。 也就是说,自己刚刚看到的,是那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 在向坤的理解中,一般动物的记忆应该是储存在大脑的各个神经元中,而他只是吞下了一点点血而已,又不是猫头鹰的脑子,这到底是什么原理? 暂时放下对原理的猜测,这短短1秒多的画面,也蕴含着不少的信息。 画面里那被撕裂开的垃圾袋中的兔子,似乎就是他饮血的时候杀死的。 向坤又不免想到了各种吸血鬼文艺作品里的传说,被吸血鬼咬过不死的人,也会被转化成吸血鬼。仿佛吸血鬼的口水里有一种病毒,沾染到的人就会被转化一般。或许这只猫头鹰,就是因为吃到了沾了他口水的兔子,所以变异了? 但向坤马上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 1,他在取兔血的时候,都是放血放到容器里再喝的,并没有让自己的口水沾到兔子上。 2,他看到的画面里,“自己”的爪子已经十分巨大了,显然是已经变异后的巨型猫头鹰。 向坤又回忆看到的那1秒多钟画面里周围的景色,做出判断,那应该是在垃圾场。 这只巨型猫头鹰,会不会是偶然找到兔子后,对他产生了兴趣,于是找了过来? 不过若是如此的话,猫头鹰应该直接就来袭击自己才对,为什么会又是抓鼠又是捕犬? 总不能是故意用这行为来吸引他,把他引诱到这偏僻之处下手吧?他遇见那死老鼠,并且对死老鼠身上猫头鹰留下的特殊气味感兴趣,可完全都是意外,如果要刻意引起他的注意,死老鼠应该扔他家阳台才对。何况真要找偏僻之处对他下手,那他这几天夜里在那小山里的时候,是更好的机会吧。 这只猫头鹰,应该和他一样,是因为某种原因变异的生物? 至于为什么要攻击他,向坤在尝过一口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后也明白了——这是把他当成食物了。 他也忽然意识到,为什么那只死老鼠死得凄惨却没有被吃掉,这只猫头鹰,很可能和他一样,整个消化系统都变异了,只喝血而不食肉。 如此巨大的身躯,应该也是变异的结果。 而猫头鹰把老鼠的尸体扔到山里,把哈士奇的尸体扔进湖里,或许……是在毁尸灭迹? 向坤借着月光看了一下自己,身上沾满泥土和血污,t恤已经被脱下来,赤裸着上身,这般模样,如果走在路上,被人看见,怕是得打电话报警?……或是拍视频发抖音? 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凌晨,但路上可不是一个人都没有。 而且回小区的时候,也一定会引起保安的注意,这是他不希望看到的情况。 思索了一会,向坤向不远处的湖边走去,直接跳进了湖边的浅谈里,身体立刻陷进淤泥,直接没到腰间。 用湖水简单把身上的血迹洗去,然后从湖中爬上来,裤子也沾满了淤泥,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上面的血迹。 回到了所住的小区,这般狼狈的模样自然引起门口的保安侧目。 向坤回以苦笑:“去跑步,不小心跌进湖里了。” 保安一脸懵逼,然后满脸同情和关怀的眼神看着向坤走进小区的背影。 赤着上身、满是泥泞、湿漉漉地回到家,向坤快速地把湿了的裤子和鞋子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然后简单地冲了个澡,便坐到笔记本电脑前。 从搜索引擎上,向坤了解到,世界最大的猫头鹰是毛腿鱼鸮,体长70-77cm,体重为1.5-5.5kg,作为鸟类,已经是非常大坨了,但相比向坤晚上遇到的那只巨型猫头鹰,还是小了好几圈。 身长达到一米五、一米六,体重几十公斤的鸟类并不是没有,像鸵鸟、鸸鹋、鹤鸵之类,但这些鸟在地面奔跑或许很快,却都不能飞行,因为太重了。 向坤又搜索了一下各种猫头鹰的图片,觉得那只巨型猫头鹰的长相,比较类似乌林鸮,头大而圆,面盘十分明显,没有耳簇羽。不过相比起他找到的乌林鸮图片,他所见到的那只巨型猫头鹰,羽毛颜色明显更深,而且也没有任何的白色斑点,在黑夜里潜藏于暗处,十分难被发现。 这么大的猫头鹰,在城市附近出现,只要被人看到,一定会引起极大的关注! 现在街上那么多监控,几乎人手一只手机,手机几乎都能拍照录视频,只要被看到,很容易就会被拍到。 于是向坤又在网上以巨鸟、巨大的猫头鹰、怪鸟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没有得出想要的结果后,又进一步扩展搜索关键词,并且用爬虫脚本辅助,在本市和周边几个城市的本地论坛、贴吧进行搜索和信息抓取。 但从结果来看,并没有人发现这只巨型猫头鹰。 唯一让向坤觉得可能有些关联的,是邻市某县的贴吧上一个贴子,有人说晚上在他们村头的树上看到一个人站在树上看他,他被吓了一跳,想拿手机灯光照一下,那人就不见了。 从描述来看,很可能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之前向坤也差点误认为是穿着大衣的人站在树上。 可惜那人反应慢了点,没有拍到照片。 从之前追踪那巨型猫头鹰的情况,以及他看到的那1秒多的画面来看,向坤觉得,这只巨型猫头鹰应该有着远超同类的智商,而且它在刻意地躲避人类,很可能只在深夜于城市周边出现,白天藏在某些隐蔽的地方没有冒头。 这只巨型猫头鹰,要么是刚刚变异、变成这么巨型没多久,要么之前应该都是在深山老林里生活,在刻意躲避人类的情况下,没被发现可以理解。 否则若是长时间待在城市周边,哪怕再小心,这么大一坨巨鸟,都很难完全躲过人类的视线。 如果它是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那么它出来的原因是什么?究竟这猫头鹰是刻意寻找,才在垃圾堆里找到了那向坤扔弃的兔尸,还是只是偶然发现? 这些问题,暂时都没有答案。 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把向坤当成了猎物,现在向坤同样对那只巨型猫头鹰很感兴趣。 他觉得,或许从这只猫头鹰身上,可以找到自己身上这一系列变化的原因。 当然,那只猫头鹰的血,同样也是他十分需求的,他可以肯定,这猫头鹰的血要远比兔血、鸡血、鸭血等任何他之前尝过的血,对身体提供的能量大得多。 按照本来的规律,今天他就会产生饥饿感,然后饮血,家里也已经买了三只肉兔,这次他会提高饮血量,取两只兔子的血。 他可以把饮血的时间提前,现在就开始,然后等到他醒过来,如果还是25个小时的话,那应该就是明天凌晨,正好可以趁夜出去寻找那只巨型猫头鹰。 多一次饮血,多一次变异,不论力量、恢复能力、感官能力也都会有一定的提高,对他和那只猫头鹰对抗,能有不小的帮助。 但向坤又有些担心,如果晚上这番激斗后,那只猫头鹰被吓到了,或是觉得自己这个猎物太难对付,于是放弃了,离开了的话,那该怎么办? 如果它又扎回深山老林里,离个几十上百公里的话,向坤可没有把握能追踪得到。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四十一章 追猎 第四十一章追猎 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向坤不知道那只巨型猫头鹰是否有和他一样的快速恢复能力,现在是找了个地方休息舔舐伤口等机会再来猎杀他,还是休息好以后就直接飞远了。 但如果要找那猫头鹰的话,在天明之前,应该是最容易的。 毕竟这个时间段,那猫头鹰的气味残留还没消散,而天明前向坤的身体机能、嗅觉也在巅峰。 更何况,那猫头鹰怕人,不敢白天行动,向坤同样不想自己猎捕猫头鹰的过程被人撞见。 如果可能的话,向坤甚至希望能活捉那只巨型猫头鹰。 它要是真的也有很强恢复能力,那就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取一些血,变成长期“饭票”,肯定比一锤子买卖更划算。 何况,他也想观察研究一下那只巨型猫头鹰,看看它到底为什么会变这么大只,到底是一个新的物种,还是和自己一样是突然变异,变异的原因又是什么。 不过这也是想想罢了,他并没有活捉那只猫头鹰的设备和能力,也没有饲养、研究的地方。真的找到猫头鹰后,肯定是一场无法留手的搏杀。 做了决定,向坤却没有立刻出门。 因为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就算找到了那只巨型猫头鹰,怎么捕捉? 之前在湖边与那猫头鹰之间的短暂搏杀,其实只有很短的十几秒钟,他基本上可以确定,如果拖到地面上的话,他的力量并不会逊色那猫头鹰,而他就算赤手空拳,也能把那猫头鹰揍个半死——他很确定,自己当时已经把猫头鹰一只眼睛打瞎了,当然,它能不能恢复,多久能恢复,暂时不得而知。 如果带着工具,哪怕只是一柄短刀,一个锤子,一柄螺丝刀之类,也能对战斗力、杀伤性有很大提升。 但那猫头鹰能飞…… 这就决定了打与不打的主动权在猫头鹰身上。 之前在湖边是那猫头鹰主动来攻击他,所以被他摁在地上揍。 如果猫头鹰一心要跑呢? 向坤想过,猎枪、麻醉枪什么的肯定想都别想了。弄个弩?还是复合弓?问题是他现在大半夜的哪里去弄弓、弩?而且临时弄到的话,没有练习和熟悉,也不能保证准度。一般的箭矢不经过改造的话,杀伤性也有限,哪怕他真的能射中,也未必能造成足够的伤害,让那么大一坨猫头鹰失去飞行能力。 而且向坤刚刚搜索猫头鹰的有关特性,发现猫头鹰不仅夜间视觉极强,嗅觉和听觉也都相当发达。如果和他一样,经过变异后又加强了的话,那就更可怕了。想要偷偷摸摸接近偷袭,都未必能办到。 于是向坤冒出个想法,或许…… 报警吧? 这么大一只猫头鹰,能够猎杀成年哈士奇,那威胁性相当大了。而且也可以说是珍惜物种,需要保护。 到时候不论是警局、园林局还是什么部门派人来,肯定都会有更专业的设备和人员进行捕捉。 擒住那只巨型猫头鹰后,肯定会送到专业的机构进行相应的研究和观察,说不定就能找到它能长这么大的原因,找到引起变异的因素。 但向坤同样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来他很难说服警局或是其他部门有这么大一只猫头鹰,引起他们足够重视,二来派出人来也不太可能按他的指挥来猎捕,毕竟他没法告诉别人自己的气味追踪能力比猎犬还强,三来就算真的那只猫头鹰被捕捉到,真的有研究和保护的价值,他就算是最先发现的人,也不一定有资格获得研究的进展和报告。而且到时候他也肯定没有机会从猫头鹰身上弄到血来喝了。 一般来讲,向坤做事都是喜欢谋定而后动,先做好准备,做好预案,但当真的已经事到临头没时间再做准备的时候,他倒也有先做再说的决断。 所以他也没有再多做思虑,再考虑下去,天都要亮了,直接带上瑞士军刀、手电筒和一根螺丝刀便出门。 现在自然没时间去准备什么武器了,家里倒是有一把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但对上那只巨型猫头鹰,这刀不见得会比螺丝刀强多少。反而带着刀出门,容易产生误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凌晨3:21,向坤再次来到了之前与那巨型猫头鹰遭遇的湖边。 向坤发现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在和他打斗中落到地上的羽毛,这时候已经一根都看不到了。 一般来讲,看到这种情况,都会觉得刚刚应该有人来过,把那些羽毛捡走了。或是风大,吹到了其他地方去。 但向坤之前离开的时候,在裤袋里装了一根羽毛,到家后却找不到了。 当时他还觉得是不是自己下湖的时候弄丢了,但现在看到湖边的羽毛全都消失,他却是想到了之前在自己身上做过的实验——切下了小指肚上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然后没过多久,自己伤口痊愈后,那块肉也变成了粉末。 这些羽毛,或许也和他那块小指上的肉一样,离开身体后,就变成了粉末消散在空气里了? 向坤顺着那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开始追踪,那只猫头鹰和他的缠斗虽然只有十几秒,但双方都伤得极为惨烈,流了很多的血,所以两边的气味都有大量的残留。 而因为受伤的原因,当时那只猫头鹰也无法用太快的速度飞行。 在风的影响下,空气中气味的指向性会有些飘忽,但向坤并不是单纯靠气味追踪,他判定以那只猫头鹰的行动风格,即便是在夜里,它也不太可能往人群密度高的方向飞,肯定还是向山更多、树更多、更少建筑、更荒僻的方向逃。 一个小时后,向坤捏着一片树叶深嗅了一口,然后抬头望向几十米外山坡上的树丛,虽然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一片树影,但他知道,那只猫头鹰就在那里。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之前发现那只死老鼠的地方。 他并不认为这里有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临时巢穴,因为之前他就把这小山给详细搜了一遍,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残留,甚至那只死老鼠,都应该是从空中扔下来的,它就没有进来过。 至于现在跑到这来,估计只是因为这座孤山,是最近的距离里,最适合它藏匿、恢复的地方。 向坤捏紧了手中的螺丝刀,慢慢地向那边走去。 当向坤从一棵树后走出来,看向正站在一块巨大岩石上的巨型猫头鹰时,那猫头鹰也正瞪着碗大的眼睛看着他。 很显然,当向坤确定猫头鹰位置的时候,猫头鹰也察觉到了他的到来。 向坤没有贸然上前,因为他借着月光观察到,那只猫头鹰头部受创的地方、被他打瞎的一只眼睛,已经恢复了大半。 很显然,它的恢复速度虽然比不上向坤,但同样也远超其他动物。 猫头鹰紧紧盯着向坤,巨大的身体随着他的移动而微微调整位置,保持正面对向,翅膀也保持着半张的状态,随时可以腾开飞起——它所处的位置,正上方没有树枝遮挡,可以直接飞走。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四十二章 动物世界 第四十二章动物世界 哪怕之前已经近身搏杀过一次,但现在再看到那月光下站于岩石上宛若一个成人般高大的猫头鹰,向坤依然觉得这画面有些震撼。 向坤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他在阅读着那只猫头鹰的肢体语言,明显感觉得到,这只猫头鹰对自己的忌惮、害怕。 但它又没有一发现自己就振翅飞走——真这样的话,自己是肯定追不上的,只能继续按着它飞走的方向慢慢追索,但那样的话,天亮前怕是难找到了。 而且以这猫头鹰的感知能力,在自己发现他的时候,它基本也已发现了自己,直接飞走就是了,根本没它的办法。 不飞,那就证明,它还有其他想法…… 要么,它因为某些原因,暂时飞不起来。 要么,它还有些不甘心,还想着要干掉向坤。 以向坤的判断,第二个原因的可能性大点。 不论是哪一个原因,这都是他的机会。 不过他也不敢直接冲上去动手,怕把这猫头鹰给吓跑,最好是能让它主动来攻。 向坤在距离猫头鹰十几米的距离停了下来,因为他注意到,猫头鹰的身体微向后挪了一丝,似乎有了退缩的迹象,可能是观察到他的恢复状况要更好,所以准备要逃了。 向坤脑子飞速转动着,这种对峙的情况肯定没法持续太久,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只猫头鹰越觉得没法占便宜,越会选择逃离。 向坤把手中螺丝刀缓缓抬起,放到口中咬着,然后慢慢地从口袋里拿出瑞士军刀,打开刀刃,动作尽可能地缓慢、轻柔,以避免惊吓到那只猫头鹰,让它直接飞走。 打开瑞士军刀的刀刃后,向坤拿着刀在自己的左手臂上划了长长的一道口子。 鲜血很快流出,然后一滴接一滴沿着手肘滴落到地面。 向坤又把刀交刀左手,在右臂上也同样划了一条长口子。 他就这么把两臂的伤口亮给猫头鹰看。 他之前舔过一口猫头鹰残留在自己手臂上的血液,感受到了身体对那血液的强烈渴求,所以他猜测那猫头鹰有很大可能也是在觊觎着他的血液。 这只巨型猫头鹰之所以在湖边偷袭他,应该不是单纯因为攻击性强,而是有猎食的目的。 否则它有攻击人类习惯的话,应当早就被曝光了,不符合它体现出来的行动习惯。 猫头鹰的血液对向坤有很强的诱惑力,那并不是单纯感官上对美味的欲望,而是来自于身体本能的呐喊,这种诱惑力更高于一般动物对食物的渴望。 向坤自认为自己是比较理性和有克制力的,依然需要不小的毅力来对抗血液的诱惑。事实上,他现在冒着危险出现在这里,选择直面这只极度危险的巨型猫头鹰,很大的原因,也是因为那对血液的需求。 那只巨型猫头鹰,就算是有着比其他动物更高的智商,他也不相信这只畜牲真能有那么强的控制力。 手上的伤口不过十几秒钟就不再往外渗血,血液变得粘稠而缺乏流动性,伤口也开始从两端慢慢地靠拢。 于是向坤又拿瑞士军刀各切了一刀,让血液继续往外流。 一边向那猫头鹰展示着自己的伤口和血液,一边向前慢慢地迈了两步,向坤注意到,那猫头鹰的姿态明显地开始变得有攻击性。 它要忍不住了! 猫头鹰的一对巨翅猛地张开,拍动之后向向坤的头顶飞去,然后猛地一个折落,两爪张开,往向坤压下。 向坤的注意力一直保持着高度的集中,感官能力也达到了巅峰,他甚至能听到那只猫头鹰的心跳和呼吸声。 所以在猫头鹰刚准备有攻击动作的时候,他就已经提前意识到了。 当猫头鹰腾空而起的时候,向坤已经把咬着的螺丝刀拿到了手上,降低重心,做好的攻击的准备。 向坤的动态视觉能力也发挥到了极致,牢牢地锁定着猫头鹰在空中的位置,没有一点躲闪和退缩,在猫头鹰于自己头顶向下扑击的时候,他也蓄尽全力向上冲起。 向坤的计划很清楚,不论是用拳头还是螺丝刀,击中猫头鹰其他的部位,或许能伤到甚至重创它,但想要让它失去飞行和反击的能力却很难。 所以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猫头鹰的眼睛! 而且是之前被他打瞎,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的那只眼睛! 向坤的反应完全出乎巨型猫头鹰的预料,它比一般的猫头鹰智商高得多,它甚至可以看得出来向坤在故意用血液诱惑它,逼它出手攻击,只是它确实忍受不了这样的诱惑,也不想忍了。 在它的判断中,向坤面对它的攻击,第一反应应该是躲闪开来再反击,就像之前在湖边一样,所以它的第一下扑击其实并没有尽全力,它有把握在向坤躲闪之后的第二次扑击将其抓住,然后直接带到空中,带到它的真正“主场”中。 然而向坤没有向旁边躲闪,而是直接迎着它跃起,以至于让它应对失策,加上一边的眼睛还未复原,视觉出现偏差,让向坤在两只爪子中间穿过,在空中抱住了它! 向坤在抱住猫头鹰的同时,便已用螺丝刀狠狠插进了猫头鹰的眼睛里,然后拔出来,再插进去! 一声凄厉的鸣叫声中,向坤抱着那只巨大的猫头鹰从空中跌落,往山下滚去,很快就砸中树干弹开,螺丝刀飞出,但向坤依然紧紧抱住猫头鹰没有松开。 猫头鹰也没有立刻死亡,拼命地进行着反击,两人再次在地上贴身肉搏,这次是更惨烈搏杀。 …… 温暖的阳光落在脸上,向坤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他发现自己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山坡上,一条腿挂在一棵树干上,身体被卡在杂草丛中,整个人就像一个s。 他把挂在树干上的腿缩了回来,人便向山坡下滚了下去,然后撞在另一棵树上停了下来。 向坤揉着被撞得生疼的腰肋爬起来,揉了揉脑袋,看向四周。 还是在那小山上,看太阳的位置,应该是早上。 但向坤知道,距离他和那只猫头鹰的大战,肯定不止几个小时。 他抬头看向上方,山坡上有很多断枝,看起来一片狼藉,那是之前他和巨型猫头鹰最后打斗的地方。 向坤向上爬去,走到了他最后失去意识睡过去的地方,那里除了他的一只鞋外,并没有巨型猫头鹰的影踪,连根羽毛或血迹都没有。 但向坤知道,那只猫头鹰并没有跑掉。 在睡过去之前,他很确定那只猫头鹰死在了他的怀里,而且他还喝了大量的血。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四十三章 一觉醒来 第四十三章一觉醒来 在与那猫头鹰的搏杀中,向坤占得先机,所以接下来的贴身肉搏,基本都是那猫头鹰的垂死挣扎而已,虽然他也被利爪抓伤,骨头也撞断了很多根,但对他而言都只能算是“皮外伤”而已。 杀掉猫头鹰后,向坤再没能克制住自己,直接就着猫头鹰的伤口大口地喝起血来。 向坤没有量杯,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血,但肯定很多就是了。 他最后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 至于消失不见的猫头鹰尸体,甚至连血迹都没有残留,在之前见过羽毛莫名消失后,向坤也已经有了心理预期。 这巨型猫头鹰非常可能是和自己同样变异的生物,就像自己的肉被割离身体后没多久就变成极细的粉末,这只猫头鹰在死亡之后,整个身体可能也发生了那样的变化。 那样的粉末,只要很轻的一阵风吹过,就会消散在空气中,和灰尘没什么两样。 向坤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除了衣服破破烂烂外,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之前与猫头鹰搏斗时造成的伤势,已经在睡觉的时候恢复了。 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机能有了极大的提升,甚至不需要具体地去测试,只要把拳头握紧,就能感觉到肌肉里充沛的力量。而且他能够单独控制的肌肉群也更多了,这是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他的肌肉发达程度。 而更明显的,是听觉、嗅觉的提升,之前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才能分辨的气味种类、声音来处,现在只要心意一动就可以捉到,对自己的感官控制,愈发的随心所欲。 很显然,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对他的增益非常大,远不是兔血或其他血能比得上的。 就像以前跟着常彬健身时,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样:三分练,七分吃。 针对性的训练,还是要保证有针对性的、足够的补充,才能最大限度地将训练的成果体现出来。 不过向坤没有再进一步地检查自己身体的变化,也没有检查自己的身体机能到底提升了多少,得先离开这里再说。 但也不能直接就走。 向坤一边搜索着猫头鹰可能残留的任何部分,一边将属于自己的东西收集回来。 鞋子,碎裂的手机,手电筒,瑞士军刀,钥匙,甚至一些属于他衣服的碎布,还特别花了不少时间靠着气味找到了那掉落在草中的螺丝刀。 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形象,虽然身上很脏,但并没有什么血污,他和猫头鹰的血,在干掉后便会变成粉末,很容易清除。 裤子的破损不算严重,鞋也找了回来,向坤简单地清理了一下身上的泥土、碎叶、杂草,然后跑了回去,装作出来晨跑的样子。 向坤并不是第一次赤膊回小区,不过上次是凌晨,除了保安外,基本没遇到其他住户,这次是早晨,遇到了不少要出门的住户,都是对精赤着上身的向坤频频注目,特别是女性住户,虽然都皱着眉,好像表情不豫的样子,但目光停留在向坤身上的时间却很长。 向坤的肌肉十分发达,但他的肌肉乍看起来并不如很多体脂比较低、专门塑形的人那么“漂亮”,而更像是打篮球、练拳击的,腹肌分离度看起来并不明显,没有很夸张的八瓣,乍一看更像是一块有些弧度的铁板一般。背面看倒三角也没有非常夸张,背阔肌虽然很发达、很宽,但腰也很粗。 不过这具身体所蕴含的力量感,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这无关乎审美观,而是一种基于生物本能的判断。 慢跑着进了小区门口,跟盯着他看的老保安点头打了个招呼,正准备继续往里跑的时候,那老保安却开口了:“先生,您这是又去湖边了?” 向坤愣了一下,停住脚步:“噢,我是去晨跑去了,不过不是去湖边。”他有些纳闷,自己现在又不像上次故意跳湖里弄湿,还沾了一身湖泥,为什么要这么问? 老保安笑道:“噢噢,早上换班的时候,小李说您昨晚不小心摔到湖里了,我还以为您这是一大早又跑去了……那个湖挺危险的,有些地方看着很浅,其实淤泥很深,落下去就会往下陷,跟沼泽似的,就算会水都没用,还是要小心啊……”虽然向坤刚搬过来没几天,但是他这光头辨识度太高,所以保安们对他倒是都不陌生。 但老保安的话,却让向坤愣了一下。 昨晚? 心中虽有疑惑,向坤却没有多问,只是解释了一句:“好的,多谢,我以后会小心。” 回到家,向坤直奔笔记本电脑前,唤醒了屏幕,然后一看右下角的时间: 8:15 再看日期: 2019/8/11 向坤皱眉,他在湖边遭遇巨型猫头鹰,短暂交手、受伤后回家,就已经是8月11日的凌晨了。 他再次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而等到他找到那巨型猫头鹰时,是凌晨四点多。 一番对峙、搏杀,最后他杀死猫头鹰、饮血的时间并不确定——也没法确定,手机被摔坏了。 但大概应该是在凌晨五点左右,可能不到五点。 而按照他醒来时阳光照射的角度来判断,应该在六点半左右。 也就是说,他饮血后,只睡了一个多小时?! 本来向坤刚醒的时候,看到是早上,还以为已经是8月12日的早上,按规律来说,他睡25个小时是比较正常的。 甚至因为饮了大量巨型猫头鹰的鲜血,就是睡了超过48小时,他也不会觉得惊讶。 但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只睡了1个多小时! 联想到上次饮完兔血,还有明显饥饿感就睡,直接睡了32个小时,远超平时的25小时。 向坤分析,或者所饮的血液越满足他的需求,品质越高,越足量,他睡的时间就越少? 这么看来,睡眠是在弥补能量供应不足? 那如果自己很饿、饿到极限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不进食,直接靠长时间的睡眠来解决? 不过之前在做饥饿忍耐时间实验的时候,忍耐了22个消失,只有越来越强烈的焦躁,却并没有困意,或者是忍耐的时间还不够? 或者下次可以把自己置身于没有“食物”环境中来做这个实验? 想了一下,他觉得这个实验可以先放着,不急着做,因为现在有更多的事要做,而且他有些担心就算真的这样睡着了,睡眠时间也可能太长,万一一睡十天、二十天甚至几个月,会有不受控制的意外发生。说不定还会对身体有什么损伤,影响身体的变异情况等等。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四十四章 记忆 第四十四章记忆 向坤先用电脑打开京东买了个1199的红米手机,他之前那手机也是个千元机,用了一年多,碎成那样,也根本没有任何修的必要了。 反正他以前大部分时间都在电脑前,手机基本不装游戏,连视频都很少看,是饱饮了猫头鹰的血液,于是直接做了一个梦,得到了一大堆原属于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记忆画面。 记忆信息难道真的是储存在血液里,喝的越多得到的越多? 他之前喝过鸡血,喝过兔血,可是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画面。看来这种特性只存在于他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这类变异生物中,如果那只猫头鹰喝了他的血,是否也能看到他的记忆? 只是这些画面没有时间排序,毫无规律,实在是让人看着很头大。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猫头鹰智商还不够高,所以记忆混乱,又或者是通过这种方法得到的记忆,都是这样。 那些记忆里的有用信息还需要消耗时间慢慢分析、提取,不过有几点却是已经可以确定的。 一是那只猫头鹰并非生下来就如此特异,它和向坤一样,都是后天发生的变异。只是具体如何变异、是怎么变异的,还需要慢慢去挖掘那些记忆画面。 二是猫头鹰确实和向坤一样,变异之后都是靠喝其他生物的血液为生。从他看到的画面来看,至少这只猫头鹰变异后所猎杀的生物数量、所进食的次数,要远比向坤多得多。 三是那猫头鹰原本确实生活在一片深山中,后来也确实是在垃圾场发现向坤杀死的兔子,从而盯上向坤,只是它似乎并不能准确地追踪到向坤的位置,在湖边撞见寻狗而来的向坤,应该只是意外。 至于它为什么离开深山,进入城市的范围,暂时没找到答案,不过从那些画面来看,向坤确实是它袭击的第一个人类。 很显然,这只猫头鹰能变得那么大,还能继续飞行,便是得益于和向坤身上一样的变异。 对于猫头鹰这种需要捕猎为生的猛禽而言,它们的生存方式就是狩猎,变异的方向自然是拥有更强大的猎食能力——在体型变大后,它的猎物也确实变得更加的丰富,锋利的利爪甚至可以刺透野猪的硬皮。 这只猫头鹰的智商,也随着变异有一定的提升。 向坤忍不住猜测,历史上那些精怪传说,其原型,是不是就是这类变异后的动物? 向坤甚至在想,如果某只变异的动物,本来就是人类豢养,有着强烈的与人交流的冲动和需求,是不是有可能通过一次次的变异,进化出说话的能力? 而死后会变成粉末、彻底消散这一特点,或许也是传说始终是传说,没有证据的原因? 当然,这些都只是猜测。 向坤之前一直想要找到和自己一样的“病例”,却没想到到头来找到最近似的,竟然是只猫头鹰。 而且这猫头鹰还想杀自己,最后又死在了自己的手里,血还被自己喝了。 向坤又忍不住想,会不会自己是第一个变异的人类?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四十五章 出行 第四十五章出行 向坤复盘了一下与巨型猫头鹰的两场搏杀。 第一场在湖边是遭遇战,猫头鹰虽然占了先手,但也不能完全算偷袭,毕竟向坤当时已经靠着气味锁定了它,有了反应的时间。 从应对上来说,他做的没什么问题,躲过第一次扑击后,没有选择继续逃跑,把后背亮给巨型猫头鹰,而是选择直接贴身肉搏,靠力量硬拼。所以他虽然失了先手,又是仓促应对,依然靠着以伤换伤的方式把猫头鹰拼跑。 第二场在山林里,向坤变成了主动求战的一方,他甚至放血来诱惑巨型猫头鹰攻击。然后利用猫头鹰从上而下扑击的瞬间,抓准了时机和空档,直接跃起穿过双爪,抱住猫头鹰,将螺丝刀捅入了眼中。 看起来好像是在行险,但实际上向坤靠着强大的动态视觉,对猫头鹰的动作判断得很准,加上算准猫头鹰一眼伤势还没恢复,对视线有影响,空间和距离的判断会有偏差和延迟,他成功的把握更大。 总结下来,向坤认为: 1,动态视觉能力需要继续加强,正面搏杀或是遇到危险的时候,能起到关键作用; 2,力量还需要提升,但与此同时,灵活性和速度、弹跳也不能受影响,这需要平衡两者之间的训练量。在进行力量训练的同时依然要大量灵活性、敏捷性和奔跑速度的训练,这样才能避免体重和块头过度增长; 3,他之前关于搏击技术的判断确实没错,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大部分成体系的搏击技术,都对他帮助不大,因为那些技术针对的是正常人的身体。他不需要打比赛、打擂台,像昨晚那种搏杀,一旦接触,生死都只是一瞬间决断,就是更快、更强、更狠、更准,再多的技术都不如一根螺丝刀、一块铁器来的有用。不过也不是什么技术都不需要了,他同样需要自己总结和学习,找到适合自己、更好发挥自己身体机能的方法; 4,遇到巨型猫头鹰这种变异猛禽或猛兽,不能蛮干,更不能露怯,要针对它们的弱点,找准后就全力以赴,要比它更狠,更凶。 回想之前面对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向坤发现自己除了最开始看清那只猫头鹰的样子后受到了一些惊吓外,其他时候不论是在湖边跟它以伤换伤,还是在山里飞身刺杀,有紧张、有兴奋,但却没有一点害怕和恐惧的情绪。 被猫头鹰重创的伤口很疼,但那疼痛却又让他很兴奋,甚至感觉到自己能爆发出平时更强的力量来,越疼思维反而越灵敏。在疼痛、伤口愈合后,还会有种以前长跑或健身后的快感。 他感觉到,自己似乎很享受那种命悬一线的搏杀。 这应该是身体变异带来的变化,因为以前的他,行事一向小心谨慎,直白点说比较胆小也没有问题。 这也让他暗暗给自己敲响警钟,需要注意监控自己的情绪。 遇到危险,该狠、该凶、该拼命的时候要拼,但平常的时候却需要克制,以免被这种嗜斗、凶狠的情绪影响。 接下来,向坤花了几个小时时间,将他所得到的那些来自巨型猫头鹰记忆的画面进行了一个粗略的整理。 各种猫头鹰变异后的记忆画面里,景色至少横跨过四季,所以这只猫头鹰变异的时间应该至少在一年左右。 而画面里,猫头鹰变异后捕杀、饮血的大小猎物在两百一十三只。 如果以向坤为参照的话,那它应该经过了至少两百一十三次变异——可能还有不少捕杀、饮血的记忆画面没有被向坤得到。 而它经过的人类城市,除了向坤所熟悉的本市的一些地方,还有另外一个它刚离开深山时经过的、相对落后的县城或村镇。 虽然画面里没有任何可以供向坤判断方位的标志性建筑或店铺名,但看到了路上行驶的几辆汽车牌照前的汉字和字母,知道那是邻市。 向坤想起了昨晚在湖边被巨型猫头鹰袭击后,回到家中用电脑搜索时,找到的那条贴吧消息,正是邻市某县的县城贴吧里发的贴。 于是向坤找到那贴,直接给那人发了短消息,表示自己是新闻网站的记者,想要采访他。 然后找他之前发的贴子,并用他的用户名、所在地、年龄等方式进行全网搜索,找到了他的微博帐号,确定了他家是在邻市某县某村。 下午收到京东发来的新手机后,向坤便直接出门,搭公交前往车站,买了前往邻市的车票。 到邻市车站后,向坤又转车前往那发贴者所在的县城。 在车上,向坤终于收到了那发贴者回的私信,不过对方很显然不相信向坤是记者,觉得他是骗子。 向坤也不废话,直接让他发个电话号码过来,给他充100块话费当采访红包,并表示之后采访还有其他报酬。 那人将信将疑地发了个号码过去,结果马上就收到运营商短信提示,果然充了100块的话费。 紧接着向坤的电话就打了过去,询问当时的情况,以及他看到那树上怪人具体在村里的哪个位置、哪棵树。 发帖者便将他之前贴子的话又详细地说了一遍,向坤不时插嘴提问。 “那个站树上的怪人有移动过吗?移动的方式是什么样的?” “那怪人的形状怎么样,比如头大不大、四肢能看到吗?” “你后来有走近树边观察吗,那边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比如脚印啊、爪痕啊,或是粪便之类的?” “它消失之前,有没有看到它运动的方向,向上还是向下?” 那发帖者都一一回答了,末了很奇怪地问:“您是哪个网站的记者啊?怎么会对我那个贴子感兴趣,那帖子也没几个人回,没多少点击和热度啊?” 向坤随口诌道:“我是uc新闻的记者,我们最近在做一个乡村怪谈的专题,所以专门到处收集类似的故事,得有现实依据、有亲身经历者的,所以在网上找到了你那贴子,我觉得可以挖掘一下……你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吧?” “那是当然,肯定真实的啊!对了,你之前说的其他报酬是……?”发帖者不疑有他,开始惦记之前说的报酬了。 “放心,等我把故事报给我们总编审核,通过的话我会正式跟你申请面对面采访,到时候会有一笔可观的采访费的。” 挂掉电话后,向坤人已经在县城车站了,他直接在车站外找了辆车,前往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子。 本来和那发帖者打完电话、听了他的描述后,向坤就觉得对方一个月前看到的那个树上“人影”很大可能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等到汽车驶上前往村子的山路时,向坤又更加确定了——因为这条路他在那只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里看到过,不过记忆画面里是从空中俯瞰。 向坤第一时间根据线索找过来,就是想要找到那只猫头鹰本来生活的地方,看看能不能找到它是如何变异的线索,或是有没有其他同类。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四十六章 入山 第四十六章入山 快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向坤本来的打算是晚上先去探一下那发帖者所说的树,确定下他当时看到的是不是那只巨型猫头鹰,让载他来的车等一会,晚上到附近的镇上找个酒店或旅馆休息一晚,明天再进山搜索。 但是天暗下来后,向坤就改变了主意。 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在夜里的视觉能力出现了大幅的提升或者说变异。 在光线微弱的时候,他可以主动的切换到一个新的视觉模式下,就好像在视网膜上多覆了一层“镜片”,原本已经昏暗的环境,会瞬间变得清晰无比,甚至比他从电影、电视里看过的那些夜视仪的画面还要清晰。 但这模式下看到的景物,又和正常情况的不同,因为没有色彩,整个世界就像黑白组成,或者确切地说,应该是不同程度的明、暗组成,但这种模式,却可以让他很清楚地判断正在移动的物体以及距离。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视觉提升了,这是完全地多了一种新的模式。 他很清楚,这不是他训练、影响变异方向的原因,九成九是因为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 他看过资料,猫途鹰的夜视能力可是非常强的。 而有了这个能力,向坤也就有了夜间在山里行动的能力,很多事情就不是必须要白天才能做了。 所以到了地方后,向坤直接让载他来的小车回去了。 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到城市去打工或读书去了,留守的大多是老人。村里没有路灯,除非有什么热闹,否则休息的都很早,路上不会有很多人。 所以向坤没有受到任何打扰,悄咪咪地找到了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口那棵最大的树。 虽然向坤此前从来没有爬过树,但相对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这自然不是什么问题。 三下五除二上了树后,向坤切换到了正常的视觉模式,然后打开手电,仔细检查那发帖者说的“人影”大概所处的位置。 倒不是说用夜视模式就看不清,但有些痕迹,还是需要色彩分辨能力,在强光下更容易看出细节来。 在树上窸窸窣窣地找了二十几分钟后,向坤果然找到了爪印。 他知道如果那个发帖者一个月前看到的树上人影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话,那以其体重,加上变大、锋利的爪子,肯定会留下比较深的爪印,而且肯定会在比较粗的横枝上。 一个月的时间,猫头鹰的气味已经消散,但爪印却依然残留。 找到爪印后,向坤精神一振,自己的分析判断和第一直觉并没有错,这一路并没有白跑。 向坤从树上下来后,拿出手机,调出地图app,在上面观察起这村子周边的情况。 事实上,在来的路上,向坤就已经做过调查了,这村子虽然在山上,但远远称不上是深山,离最近的镇子只要四十多分钟的车程,路况也说不上糟糕,车来车往并不少,这里顶多只是那只猫头鹰离开原本栖息地后的途经落脚点而已。 别说现在根本就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就算有,向坤也不可能从这里就开始循味追踪。 地图上,这村子往东面和南面都是越来越多的平原和城市,越来越繁华。 往北面有一座大山,不过翻过大山后也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城镇。 只有往西,越往西,山林就越多、越密,开发度就越低,一直深入到邻省境内。 向坤推测,那只猫头鹰之前生活的地方,应该就是在那一带。 他也没有在附近多留,没有先找地方休息一晚,而是直接背着背包往西面走去,踏着夜色钻进大山里。 他的背包里有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几双袜子、内裤,有一个充电宝,一个手电筒和一排备用的电池,一把瑞士军刀,一个水壶。 如果是野外生存的爱好者看到向坤带的这些东西,怕是要直摇头,实在是太少了,很多基本的必备品都没有。 但对向坤而言,这些东西却是足够了。 事实上因为刚刚发现的夜视能力,向坤在夜里行进的时候,甚至都不需要手电筒。 他并不是都沿着路走,也不是向着西面就一路莽,经常会停下来找棵比较高的树爬上去,或是登上其他高点,视野较好的地方,四下观察。 向坤是在拿周边的景物,对比他所看到的那些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以此来追踪那猫头鹰的足迹和栖息地,寻找它留下的任何痕迹。 …… 8月16日下午两点,一个光头背包客在环山公路上飞速狂奔着。 他并不只是在公路上跑,在经过一些拐弯的时候,甚至会直接从上方往下跳来抄近路。 上下的高度至少超过两层楼高,但那光头落下来后在路上一滚就卸掉力,继续全力狂奔。 如果有人看到的话,一定会觉得很吃惊,不仅吃惊于那光头的奔跑速度、从那么高的地方跃下,更吃惊于……这家伙居然赤着双脚。 这个光头自然就是向坤了,在孤身一人进入深山后第五天,他决定结束这段旅程回家了。 虽然满打满算,向坤在山里的时间只有四天半,差不多110个小时。但他和普通人不同,他这110个小时基本就没有停下来休息过,不管白天黑夜,始终在不停地移动。不需要寻找食物、做饭,不需要休息、睡觉,甚至不需要找地方拉撒。所以他这四天半时间的实际利用率,可能比普通人十五天都来得强。 所以他连鞋子都走烂掉了,衣服背包里带了替换的,鞋子却没有办法。只能是一双真皮肉脚走天下,最开始没走多久就双脚血肉模糊,擦破磕伤无数,不过反正恢复能力强,也没多在意,就当是做创伤恢复的针对性训练了。 这四天半,向坤找到了很多那只猫头鹰留下的痕迹,大多是在各种地方残留下的爪印,甚至根据那些记忆画面,找到了一具死于猫头鹰之手的野兽骨骸,上面留下的痕迹也显示了那只猫头鹰的爪子有多么可怕的杀伤力。 还找到了那只猫头鹰变异后的窝——在悬崖壁上的一个岩洞。 向坤也确定猫头鹰变异之前捕猎和生存的范围,很多景物都和那他所获得的那些记忆画面相互对应。 可惜并没有找到任何那只巨型猫头鹰变异原因的线索。 除此外,向坤也狩捕了几只山中野物,虽然他只带了把瑞士军刀,要对付野猪这类皮糙肉厚的中大型动物吃力点,但逮个野兔、野鸡之类的还是很简单的。 向坤主要还是为了尝试一些这些野物的鲜血,和菜市场买的蓄养的禽、畜有什么的区别,全都是微微舔了一口,没敢多尝,以免摄入太多血液后,进入睡眠状态。 得到的结果就是,和菜市场买的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次山中之行,倒也并非一无所获。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四十七章 猫头鹰前辈 第四十七章猫头鹰前辈 向坤本来以为,那只猫头鹰的变异方向应该大都单纯地依靠动物本能和原本习性,不像他一样有刻意地训练和引导。 但在那猫头鹰崖壁巢穴不远处,一块位于林中溪流旁、布满爪痕的岩石,却让向坤意识到,这只猫头鹰其实是有在进行针对性训练的。 向坤在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里,并没有看到它在这磨爪的画面,而是根据那岩石上留下痕迹的爪间距,判定这些爪痕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所留。 从岩石上的痕迹来看,它在这石头上不单单是在磨爪,而有大量抓、刺、枣的攻击,初期可以看到的爪子“凿刻”的痕迹很浅,而后期则越来越深,这明显是把这块石头当成了假想猎物在攻击,向坤也可以想象到,最开始它的爪子肯定伤痕累累、甚至经常折断,但有恢复能力打底,对生存没什么影响,而在饮血变异后,爪子的锋利程度和硬度肯定都会有大幅提升。 那只巨型猫头鹰那巨大而锋利的爪子,便是这么一次次变异加强而来。 发现猫头鹰的训练方式后,向坤也冒起过一个念头,他是不是也可以模仿猫头鹰,把自己的指甲也弄锋利?如果之前他也有一手利爪的话,都不用什么武器了,面对那巨型猫头鹰直接一招黑虎掏心就能有不小的杀伤力…… 但几乎一瞬间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鸟类的爪子和人类的手构造不一样,人类双手的最主要功能还是使用工具。要是能变异出十根能自如伸缩的“铁爪”还好,要是直接把指甲变异成野兽一样的尖爪,或者又硬又长,那不仅容易引人注目,平日里做事也不方便,敲键盘都容易卡到。 向坤还在猫头鹰那崖壁上的岩洞巢穴中,发现了一堆小石子,起初他没搞明白猫头鹰堆这堆石子要做什么,也不像是在铺窝,难道这只猫头鹰还会给自己的窝弄“景观”? 但在检索了猫头鹰的记忆画面,发现了有一个捕猎、饮血后主动吞食石子的画面后,向坤有了一个猜测: 这会不会是猫头鹰抑制自己饮血后困意,回到巢穴再睡觉的方法? 要知道,野外不像都市,深山、密林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危险。 向坤是在菜市场买的肉兔,养在家里,需要的时候直接宰了饮血就是,饮完后困了倒头就睡,除非是他的亲人朋友有急事找他联系不到,有可能找上门来,不然一般是不会有人打扰、更不会有什么危险。 但那猫头鹰要饮血,是需要自己出手捕猎的。因为血液如果离开身体太久,或是猎物死掉太久的话,便没有效果,所以基本上都会直接就地饮血或是转移到附近饮血,而不会专门把猎物逮回自己的巢穴——毕竟它变异后狩捕的很多猎物体型都不小。 这样一来,假设这猫头鹰和向坤一样,饮血后会产生强烈困意,而且睡觉的时间会比较长且不容易被吵醒的话,那在野外随便找个地方睡觉就有危险了。 所以它将石子吞入腹中,以抑制困意,挺到它飞回巢穴,将腹中的石子吐出后,才安然睡去。 否则的话,实在无法解释,它为什么会去吞石子,又刚好都在崖壁上的巢穴里吐出,毕竟它变异后也只是饮血,而无法进食其他食物,不需要吞石子来促进消化。 至于为什么是石子,而不是肉或其他植物之类更适合“吃”的东西,向坤猜测可能是石头更单一、密度更高,有呕吐感的时候更容易被压制住,想吐的时候也更容易一次性吐干净。 当然,这些完全只是向坤的推理和猜测,到底是不是这样,他准备等回去后亲自做实验验证。 如果有效的话,这也是偶尔可以应急的办法。 就好像那天与猫头鹰一番大战后,如果他能靠这个方法暂时挺着不睡的话,或许就能看到那只猫头鹰的尸体消失的过程,这对他理解自己和猫头鹰身上的变异因素,是有不小帮助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在不安全的地方长时间沉睡。 虽然这次没能找到这只猫头鹰变异的原因,但从其栖息地的各种痕迹,结合记忆画面的对比,探索它的变异过程,同样对向坤理解自身有很大帮助。 毕竟如果按照一次捕猎饮血后,就会有一次沉睡和变异来看,这只巨型猫头鹰变异的次数,可比向坤要多太多次了。 不论从变异的次数还是时间来看,它都是向坤的“大前辈”。 而且这四天半的山中生活,也让向坤更好地体验到了这次变异后身体机能的提升和变化,并进一步进行了熟悉和训练。 除了从猫头鹰的血液里获得了夜视能力外,他的动态视觉、听觉、嗅觉都有非常明显的加强,而且这种加强不单是灵敏度的加强。 在山林里,更是对很多其他生物造成的声音和气味有极强的瞬间分辨能力,这个是一直在都市生活的向坤之前所不具备的——相当于他直接拥有了猫头鹰在听觉和气味“数据库”。 这让他在山林里的生存十分地容易,甚至经常有种天地尽在我掌握的感觉。 有时候他甚至会想,自己要是也有猫头鹰的飞行能力就好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真要让他现在就变异出一对大翅膀,那就真的只能隐居山林了。 …… 在环山公路上狂奔的向坤忽然停了下来,在路边站定,回头望向山上。 这边自然已经算不上是“深山”,距离他这几天所在的区域已经很远,虽然开发度还是不高,没什么人,但至少已经修了盘山公路,山上有村落,有寺庙,偶尔有村民开车上下山,也有香客去寺庙进香。 向坤之所以停下来,就是听到了汽车的声音,十几秒后,一辆suv出现在拐弯处。 他抬起右手,比起大拇指,坐出个请求搭车的手势。 老实说,他其实不太抱有希望,之前已经有四辆下山的车经过他身边了,都对他伸出的“点赞之手”毫无反应,没有一点停车的打算。 当然,对此他并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就算位置变换,是他在开车,看到路边有这么个身高马大、风尘仆仆、赤着双脚的光头壮汉拦车,也不会停下来。 反正他一路跑下去,不时“抄近路”,也不会比搭车慢太多——这盘山路弯道太多、太急,即便是下山也没人敢开快。 他之前在手机有信号的时候就查过地图了,山下有个挺大的村子,应该可以雇到车,把他送到最进的县城或小镇,买车票回家。 不过这次他运气不错,那辆suv竟然慢慢在他身边停了下来。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四十八章 真敢停 第四十八章真敢停 看到那辆suv在身边停下,向坤颇感意外,还真有人愿意停下来。 副驾的车窗降了下来,一个留着平头、皮肤黝黑的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奇怪道:“兄弟,你怎么光着脚?” 向坤将之前就准备好的说辞拿了出来:“哎!我爬山的时候,鞋子坏了,只好直接光脚走了。你们这是要下山吗,可以捎我一程么,到山下放下我就行,我再自己找车。” 副驾的平头中年人回头看了眼开车的同伴,低声问道:“让他上车?” 正常来讲,他这个音量,还隔了车内车外这段距离,站在车外的人是听不到的,但以向坤的听觉,自然全都听得清清楚楚。不过他也并不在意,哪怕这车上的人有歹意,想要把他骗上车谋财害命,那他说不得又得“正当防卫”一番了。 不过以他的观察,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开车的同样是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戴着眼镜,看着挺斯文的。他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了下头。 于是副驾的平头中年人打开车门下车,对向坤说道:“上车吧,反正顺路,这大热天的,你又没穿鞋,走到山下别把脚走废了。” 平头中年人拉开后座车门坐了上去,让向坤坐副驾——因为后座还坐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文静少女。 向坤一边道谢,一边把背包拿下来抱在怀里,准备坐上车。 “等下。”戴着眼镜的司机却是忽然出声道。 向坤愣了下,刚跨到车上的脚缩了回来。要是他们忽然又改变了主意,其实他也不会有怨言,反正他本来也没指望真能搭上车。 不过那司机却是拉了手刹,挂到p档,然后开门下车,一边打开尾门,一边说道:“我车上还有双拖鞋,你先穿着,我44码的,你应该能穿吧?” 拿了拖鞋和一瓶矿泉水后,司机关了尾箱,绕到向坤身边,把拖鞋放到他脚边,又把矿泉水递给他。 向坤接过水道了声谢,便准备穿鞋。 “那个……那水是让你洗脚的。”司机有些尴尬地提醒道。 “噢噢。”向坤低头看了眼,也发现自己的脚实在是太脏了,外面都裹了一层凝固的、沾满了灰土的泥皮。 用那瓶矿泉水简单洗了下脚,穿上拖鞋,坐上了副驾驶,又是对重新上车的司机和坐到后排的平头中年人连番道谢。 汽车重新上路,向坤通过后视镜注意到,后排那名少女在他上车后,戴上了一副墨镜。 坐在少女身边的平头中年人注意到他的眼神,便笑着解释道:“这是我女儿,她眼睛看不见。” 向坤其实也有所猜测,不过听到平头中年人这么坦然说出来,一时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应,只能点了点头,然后转移话题道:“我从山上下来,一路伸了五次手,只有你们肯停车,我本来都想着,今天估计得步行下山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好人啊……好人会有好报的。” “小兄弟,你这要爬山,也选双质量好点的鞋啊。”平头中年人在后排笑道。 向坤苦笑:“没办法,没经验啊,第一次爬山。” “你这身打扮,还没穿鞋,也难怪一般人不敢停车了。”开车的司机笑道。 “是啊,我也知道,所以你们愿意停车,我其实也有些意外。”向坤实话实说。 “因为我看得出来,你应该不是坏人。”司机说道。 “哦?这也能看出来?”向坤说道,“老实说,如果是我开车,看到一个我这模样的人站路边拦车,我是不敢停的。” 司机说道:“你刚伸手拦车的地方,路边没有什么遮挡的地方,视野较开阔,也就是说边上没法埋伏人,不会趁我们停车的时候冲过来。而且一般图谋不轨,想要蓄意搭车的人,都会装得比较可怜,或是比较弱势、和善。但你虽然连鞋都没有,表情却很平淡,眉头舒展,既没愁眉苦脸,也没任何笑容。从你的肢体语言来看,就是十个字:爱停不停,反正我伸手了。” 一席话听得向坤和后座的平头中年人都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虽然觉得他说的有些牵强,不过向坤还是一个马屁拍上去:“您这眼力实在是厉害,不会是学过心理学吧?” “还真别说,我们这工作,还真的得有一点心理学的知识。”司机笑道。 也不待向坤猜职业,平头中年人直接在后排笑着补充道:“他是警察,而且是刑警,你要真是坏人或是逃犯什么的,那就给他送功劳了。” 向坤恍然,原来这才是原因啊。 不过开车的司机却摇头,正色道:“那倒不是,我要真觉得他可能是坏人,你和小苹果在车上,我也是不会停车的。” 又聊了一会后,向坤愕然发现,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司机是刑警就已经出乎他意料了,坐在后排那皮肤略黑、留着平头,看起来像庄稼汉的中年人竟然是大学的副教授。 这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当然,两人听到向坤是个程序员,也是颇为吃惊,司机笑称,向坤若是换一身僧袍,说是远游的苦行僧他都信。 向坤自称是公司刚刚倒闭,所以出来到处走走,爬爬山,看看风景,换换心情。自然是没说他在深山里已经待了四天半,只说从旁边一座山开始爬,结果不知道怎么就岔到这边山上来了,差点迷了路,好在找到了盘山公路,就顺着公路一直走。倒霉的是,鞋还坏了。 反正说的话里假中有真,真中有假,回头他们真要去验证,比较好验证的事情,基本都是真的。 那开车的刑警名叫李升,和坐后排的副教授李洋是亲兄弟,后排被李升昵称为“小苹果”的安静少女是李洋的女儿。 他们今天是到山上的庙里见一个亲戚的,顺便到山顶观鸟。 见亲戚就算了,“观鸟”这说法,却是让向坤颇为疑惑,毕竟李洋的女儿看不见啊。 李洋也看出他的疑惑,解释道:“我女儿虽然看不见,但是她的听力比普通人要好很多,而且能分辨出各种鸟的不同叫声,她甚至还能分辨出那些鸟发出叫声的意图,是示警、挑衅、问好还是求偶什么的。” 听力比较强向坤倒是能理解,他当初自己在训练嗅觉、听觉的时候,也会蒙住眼睛帮助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两种感官上。当视觉无法依赖的时候,听觉和嗅觉都会迸发出更大的潜力。 能分辨不同鸟叫的声音也算正常,若给他时间训练,现在的他也能做到。当然,他有气味辅佐,判断种类更加容易。 但这少女竟能通过声音分辨鸟叫的意图,这就相当厉害了。 向坤倒是不觉得那位李洋教授在吹牛,于是开口请教少女,识别鸟叫声意义的方法。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四十九章 科学讲证据 第四十九章科学讲证据 不过那少女似乎有些怕生和害羞,并没有回应向坤,李教授代为解释道:“她之前也跟我解释过,其实并没有固定分辨方法,即便是同一种类的鸟,每只都可能有所不同,得根据周围当时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有多只鸟发出叫声的话,也需要互相比对来进行参照判断。说到底,其实就是通过声音判断情绪吧。不过我按她的说法试过好多次,都是听不出什么来。我估计和她听力比较好,能听到的声音细节更多、频率范围更广也有关系……” 就着这个话题又聊了一会后,“小苹果”似乎也没那么怕生了,参与进了他们的讨论。 李洋说女儿的听觉比普通人强,能听到的细节更多,所以他很难学得来。但这个问题对向坤却是不存在,他很确定自己的听觉肯定比这少女还要强得多得多。 在和少女直接交流了一会后,他也抓住了分辨鸟语的一些诀窍,而且他也根据这段时间在深山里所听过的各种鸟叫声比对,确定这少女说的东西是有用的。 不过想要掌握,能够实际应用,还得再有实际的摸索和训练。 聊着聊着,向坤又得知了李洋这位副教授,居然是生命科学学院的,主要的研究领域是“自然与人工环境中具有重要功能的复杂微生物群落的相互关系”,从改进培养方法和掌握代谢特征的角度,尝试培养和分离具有重要功能和应用价值的尚不可培养微生物类群。 虽然向坤前段时间猛嗑了不少生物学、医学、细胞、基因方面的书籍,但当李洋真地聊到专业的地方,还是有些懵逼,只能当学生一样请教。 向坤一直希望能够就自己的情况,请教专业人士。李洋教授的专业领域和知识储备,应该算是“专业人士”无疑了。 当然,他也不会直接把自己的情况告诉李洋,而是慢慢地引导话题,往变异、基因突变的方向靠。 “……李教授,你说鸟类有没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发生变异,体型变到原本的三、四倍,甚至五、六倍大?” “你是说个体,还是说整个族群?” “个体,比如某只猫头鹰……或是秃鹫之类。” “几乎没有可能,你要知道,体型变大三、四倍,那体重有可能就要增加十几倍,骨骼、肌肉承受不住的。”李洋摇头:“就算出现,那种个体也活不下去的。除非它的整个身体结构和组织强度都进行重塑,但发生于个体上的突变,是不会这么有序和稳定的。” “……李教授,你说人有没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发生变异,比如消化系统,然后摄入能量的方式改变,整个人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随之发生改变,身体机能获得提升……” “你不会是想说,变异后有超能力了吧?”李洋忍不住笑道,“我们常用一句话来表述基因突变的特点:普遍随机频率低,多害少利不定向。” 李洋继续解释道:“就是说,基因突变在生物界中普遍存在,生物个体发育的任何时期和任何部位都有可能发生,是随机的,并且突变频率很低。而且变异对于个体而言,一般都是有害的,有利的非常少。至于不定向性,指的是可以产生一个以上的等位基因…… “……人体是一个精密、复杂、稳定而有序的系统,任何的改变,都可能带来糟糕的后果。通常的外在表现,就是生病,或者畸形。向兄弟你是程序员,你说如果一个设计精密、复杂的大型程序,比如说操作系统这种,如果出了个bug,这bug是好是坏?” 向坤想了想,说道:“对程序员或管理员来说,bug肯定都是坏的,需要修补。不过有些时候对用户而言,bug可能也会带来好处……” 李洋点头:“你看,就是这样,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坏处,偶尔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少数会带来益处,但又有整体崩溃的风险。变异也是这样,如果只是很小的变异,那对整个人体而言,可能影响很小,或者会带来一定的好处、便利。比如乳糖耐受突变,使成人也能分泌乳糖分解酵素,可以更好更放心地享用乳制品。但如果变异影响很大,那带来的好处与坏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甚至可能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让整个人体系统崩溃,乃至死亡…… “……未来或者有人为改造基因,诞生超级人类的可能,但现在……靠偶然的变异要出现电影、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基本上不可能。” 其实李洋说的这些,向坤之前看了大量生物、基因相关的书籍,也都是知道的。只是因为自己身上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身上发生的事情,让他没法完全相信教科书。 “李教授,你说有没有这种可能,自然界其实有一些一整套成熟的变异机制,只是一直隐藏……隐藏在某些人类或其他生物的体内,直到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才会激发?” 李洋摇头:“你这已经是类似神秘学的范畴了,文艺作品、小说电影什么的,设定可以直接编,逻辑说的通就行了。但是科学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可不能凭空推论。” 向坤又问:“李教授怎么看待吸血鬼?” “你要是问我狂犬病或是卟啉病之类的,我可以聊聊,毕竟有病例,有病理研究,有各种文档。但是吸血鬼、丧尸什么的,本质上还是和超级英雄一样,是文艺作品、传说神话里的存在,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在现实中出现过。所以只能从文艺的角度谈,没法从科学的角度……嗯,《夜访吸血鬼》和《惊情四百年》我比较喜欢……”李洋笑道。 向坤很想回头拎住后座李洋的领子,大声对他说:老子就是吸血鬼,老子就是现成的证据! 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他肯定不会把自己的秘密透漏给第一次见的人。 其实他们早就到山下了,不过李升看他们三人讨论得很热烈——其实主要是向坤和李洋。于是干脆载向坤到市里的车站去,反正他们也要回市里。这一路,正好可以继续聊天。 到车站后,向坤跟李洋、李升、小苹果都互留了微信,然后下车告别。 看着向坤走进售票大厅的背影,车上的李洋摇头轻叹:“没想到这向兄弟,都三十岁了,还这么痴迷超级英雄。对了,小苹果,你之前说过的那叫什么词来着?什么二?” “中二。”小苹果说着摇了摇头:“向叔叔这不叫中二,他好像是想从爸爸这里听到能帮他解释那些超级英雄、吸血鬼的理论。” “这怎么可能嘛……”李洋笑道。 一边开车的李升忽然说道:“向兄弟的脚很脏。”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非常脏。” “嗯?”李洋疑惑皱眉,因为路上聊的投机,李升将向坤穿的那双拖鞋送给了他,李升说这话,肯定不是嫌弃向坤的脚脏,而是在表达其他的意思。 李洋略想了一下,便明白了:“你是说,向兄弟赤着脚走了很长的距离?” 李升点头:“他脚上裹的那层厚厚的硬泥,肯定不是在盘山公路上走出来的,他在山里肯定走了不短的路程。而且他洗脚的时候我在边上看到了,脚上并没有什么伤口。这就说明,他走得很有技巧,懂得怎么规避会伤脚的障碍。我怀疑,他是故意光着脚进山的,根本就没穿鞋。” “故意不穿鞋?这又是为什么?”李洋问道。 “说不定他真是个苦行僧,啧啧,要是他穿个僧袍,我真要以为是有真功夫的和尚了。”李升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 李洋摇头:“人家不是程序员么,什么和尚别乱说,他自己都说了,光头是因为脱发……” 这时候他边上的小苹果忽然开口:“向叔叔身上没什么味道。” 这话让两人都是一愣,下午两点多,那么大的太阳,那么热的天,别说在山路上走了,就是站着不动十分钟,都要大汗淋漓。 但现在回想,向坤身上似乎干爽得很,根本没见怎么流汗。就算后来汗干了,之前流的汗,肯定也有残留的酸臭味。两人都很清楚,小苹果不仅耳朵比别人灵敏,嗅觉也一样,连她都说没什么味道,那肯定就是没怎么流汗了。 李升笑着摇了摇头:“这个向兄弟,有点意思。”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五十章 三个实验(上) 第五十章三个实验(上) 向坤回到所在城市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一开家里的门,便是扑鼻而来的臭味。 他倒不觉得意外,在厨房的笼子里还养着三只兔子,差不多五天时间没人给它们铲屎,臭是肯定的。 向坤先打开厨房的门窗通风一下,然后检查笼子里的肉兔。 他离开前把冰箱里所有的菜叶都塞到了笼子里和笼子边上,水槽里装满了水。 至于那些菜叶能吃几天,他几天会回来,这些他自然没时间和精力去考虑,他养的是食物,又不是宠物。 本来他都以为这几只肉兔应该gg了,没想到检查一下发现,三只兔子虽然看着都蔫蔫的奄奄一息,却都还顽强地活着。 向坤犹豫了一下是不是要直接把三只兔子都宰了饮血,但考虑了一会后,还是决定按照自己一贯的时间表和节奏来进行。 而且,他打算要进行一些实验,有些提前需要准备的东西还没有备好。 于是向坤帮兔子清理了笼子,然后翻了下冰箱,找出颗之前租户留下的、不知道放了多久的苹果,切成细片放在食槽里给它们吃。 现在这个时间点,他自然不会再专门跑出去给兔子买吃的。 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后,向坤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将此次山中之行的一些总结记了下来。 除此外,还有路上听李副教授女儿小苹果说的、如何理解鸟类叫声所表达意思的方法,也按照他的理解整理、记录了下来。 他对这个能力还是颇感兴趣的,而且也觉得以他现在得天独厚的听觉,应该很容易学会。 不过他对李副教授本人,其实兴趣更大。 虽然李副教授对向坤提的变异、吸血鬼之类的话题很不当回事,连深入讨论的想法都没有。但从李副教授的专业背景、工作环境来看,他确实是向坤目前能接触到的,最有可能、有能力帮助他私下研究他身体变异原因的人了。 当然,只是“有可能”而已,向坤现在自然不会跟李副教授透露任何信息,甚至短时间内都不会联系他。 他可不管保证人家会不会愿意帮他,会不会事先说好保密,在知道向坤秘密后,反手就一篇paper把他当成自己的重大发现、研究成果给发出去。 要么有深厚的情感基础,要么有一致的利益驱动,否则向坤绝不会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别人的道德底线上。 总的来讲,这次山中之行,虽然用掉了差不多一整个饮血周期的时间,但收获还是不错的。 何况在山中的这四天半,也是另一种方式的综合性训练,对于他掌握和熟悉从那巨型猫头鹰血液中获得的能力,有不小帮助。 不过也有遗憾,这次山中之行,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巨型猫头鹰变异原因和线索,其次是寻找其他的变异生物,最后是那只猫头鹰离开栖息地、进入城市区域的原因。 前面两点没有结果他觉得很正常,但第三点没找到确定的线索,却让向坤觉得有些许的不安。 对这只猫头鹰而言,没有季节性迁徙的需要,一般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熟悉的领地,跑到两三百公里外、人类聚居的地方。 要知道,它在那片山林中,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天敌。别说那里没有老虎狮子这种猛兽,就算有,也是它们需要害怕那只猫头鹰。 更何况,从那只猫头鹰的行为习惯,以及向坤得到的记忆画面来看,它是很清楚人类的危险性的,到了人类聚居的地方,也是尽全力躲避人类,避免被发现,甚至会故意地处理掉自己杀死饮血的猎物尸体。 这种情况下,它出现在大城市周边,就非常反常了。 如果说在向坤家小区附近出现,是冲着向坤来的话,那它首先也得飞到垃圾场周围,才能够找到那被向坤丢弃的兔子尸体,闻到向坤的味道。 他可不觉得,那猫头鹰能隔着几百里就“心有灵犀”感应到他。 一定是有什么它无法抗拒的原因,逼得它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栖息地,逼得它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接近人类的聚居地。 不是受环境影响,不是被天敌威胁,难道是食物不足? 似乎也不可能,虽然那只猫头鹰变异后捕杀的猎物越来越大,越来越多,但那片山林区域很大,很广,短时间内根本不至于让它找不到鲜血供应。 或者…… 普通动物的鲜血已经无法满足它的需求,它必须要汲取其他变异生物的鲜血? 这只是向坤的猜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不论是山林中的痕迹,还是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都无法证明这一点。 但他还是觉得,这种可能性是最大也是最合理的,否则无法解释那只猫头鹰为什么要离开栖息地,冒险靠近人类聚居地。 当时第一次闻到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气味时,可以说是他的身体给了他提示,让他去注意那气味。 或者说,变异的生物之间,有着互相猎杀、汲取对方血液的本能? 这也让向坤有些警醒,会不会以后也有一天,兔血无法满足他的生存需要,而必须要摄入其他变异生物的鲜血? 第二天一早,向坤便出门了,他需要采购一些东西,除了迎接今天有可能按期到来的饥饿感,还有三个实验要做。 上午9点,向坤便已买好了自己所需的物品,回到家中,开始做第一个实验。 他用1ml的一次性针管,抽取了少量自己的血液,然后分别打在了两只肉兔身上——他专门在网上找了给兔子静脉注射的方法。 然后他又换了根针管,用自己的唾液,兑了一点点纯净水,打进了另外两只兔子体内。 今天他买回了五只肉兔,连着之前的三只,家里已经有了八只。不过做实验的四只,都是新买的,精神看起来比较好。 向坤把注射了血液和唾液的四只兔子分到了两个新买的笼子里,然后开始计时和观察。 他想要看看,他的血液或唾液,会不会感染其他生物,让它们也变成变异生物? 毕竟影视、文艺作品里,被吸血鬼咬了之后没死,都会被转化为吸血鬼。 他自然是不会去咬兔子的,不过想来如果被咬就能被同化的话,那直接把唾液和血液注射进血管里,同样也可以。 不过观察了半个小时后,四只兔子除了看起来有些怂和蔫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 当然,他也不会只打算观察半小时。将买来的便宜摄像头对准两个笼子,然后连好电脑,开始录制视频,他准备进行长期观察和记录。 然后向坤便不去搭理那些兔子了,开始准备第二个实验。 他在面前的桌子上摆了四个玻璃器皿,以及配套的四个塞子。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五十一章 三个实验(下) 第五十一章三个实验(下) 用了一分多钟的时间,向坤就把四个器皿都装上了东西,塞上了塞子。 然后架好手机,开始拍摄。 第一个编号x-001的玻璃器皿中装的是20几毫升的血液。 第二个编号r-001的玻璃器皿中装的是一小块约莫3、4克重的带血肉块。 第三个编号k-001玻璃器皿中是一口唾液。 第四个编号t-001玻璃器皿中,得仔细看,才能发现有一根黑色的毛发——那是一根腿毛。 这四种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来自向坤的身上。 是的,他又给自己放血、割肉了,而且这次直接对大腿下手,割下了一块比上次还要大的肉块。 按理说,在和那巨型猫头鹰搏杀的时候,向坤受的伤要比自己割这么小块肉严重得多得多,换普通人大概率直接嗝屁了,但或许是当时注意力没在自己身上,肾上腺素大量分泌的原因,疼痛感远比不上现在。 在咬着牙割下了那块肉后,向坤疼得脸颊肌肉都不受控制地开始抽搐,心里大骂了自己几句傻逼…… 不过该干什么,还是继续干。 疼痛来得快,去的也快,他很快把注意力放到的那些玻璃器皿之中。 之前有一次测试伤口恢复速度的时候,在小指肚上割下了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结果没多久那块就变成了粉末,也让他注意到自己的血液离开身体后过一段时间,同样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不过那时向坤并没有意识到会发生那样的现象,所以只是注意在观察伤口,而没有全程观测肉块和血液变化的过程,也没有录像。 在遭遇那只巨型猫头鹰,发现猫头鹰掉下的羽毛会消失,后来连尸体都消失后,向坤再次对这个现象产生了兴趣。 虽然那只猫头鹰已经“尸骨无存”了,没法时间倒流再给他“表演”一次,但他可以观测自己。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大腿上的伤口在飞速的愈合,几个密封的玻璃器皿里的东西也开始出现了变化。 最直观的就是那块肉和血液了,很明显地看到血液开始凝固,然后颜色先是变得极深,接着开始变淡,而那肉块同样如此,体积萎缩了一点,从暗红色,向深灰色过渡。 另一边唾液反倒是变得清澈了一些,只不过体积也是明显减少。 只有那根腿毛没有任何的变化,而且向坤腿上剪下那根腿毛的地方,也没有像受创的皮肤、肌肉一样自我修复,重新把毛长起来。 当向坤早上专门买来计时的电子表上显示到00:10:05的时候,大腿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被他切下的肉块依然还在慢慢变化着,已经变得有些像块石头了,血液则变得像是一堆深灰色粘稠的细沙一般。 唾液几乎消失不见,只能见到器皿底部铺着一层很细的深色粉末。 而原本以为几乎没有变化的腿毛,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颜色变淡了,变成了……一根灰色或者说接近白色的腿毛? 又过了几分钟,肉块已经变成了一块砂片石的模样,向坤用手指轻轻弹了一下玻璃壁,轻微的震动便让那块“石头”瞬间坍塌,化为粉末铺洒在底部。 x-001器皿里的血液也同样变成了一堆灰色粉末,体积相较原来血液的状态减少了许多倍。 k-001器皿里的口水已经完全不见,不剩一点液体,只有少量的灰色粉末。 就连t-001里的腿毛,也已经不见“毛样”,只剩一条几乎看不清的灰色痕迹。向坤拿起器皿稍微摇了一下,那条“痕迹”便汇聚成了一小堆灰色粉末,但重量很轻,一下子飘散在瓶子内。 电子表上的时间是00:14:46,虽然上次割下小指肚上的肉时他没有计时,但当时的伤口恢复时间是13分钟,而他那块肉完全变成粉末,也是在那之后,大概就是这个时间段。 所以可以判定,离体的身体组织,变成灰色细小粉末的时间,并没有因为他伤口痊愈的速度提升而相应变快。 如今摆在面前的四个瓶子,除了分量有些不同外,基本看不出有什么区别来,似乎都是一模一样的灰色粉末。 换个人来,肯定无法认出这四个瓶子的灰色粉末,是由什么转化而来的。 四个瓶子密封的瓶子标签上,除了四个编号外,向坤只标注了今天的日期,其他什么都没写。 旁人自然不可能猜到,那编号x代表的是血液,编号r代表的是血肉,编号k代表的是口水,而编号t则是腿毛…… 看着这四个瓶子里的粉末,向坤的眼神有些复杂。 他心里冒出一个疑问:“我现在还能算是人类么……” 当初向坤在闻到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气味后,曾经去过动物园,收集各种动物的气味,以借助判断那“特殊气味”是属于什么动物。 当时在动物园里,他也是有看过猫头鹰的,有记下了猫头鹰的气味特点。 但他很确定,那只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和他在动物园里闻到的猫头鹰气味,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物种的气味。 这一点,在向坤前几天于深山中,找到其他同种类的猫头鹰后,也再次证实了——那只猫头鹰在变异之后,从气味上来讲,已经完全不属于猫头鹰这一物种了。 也许,经过了这么多次的变异后,自己离人类也已经越来越远了? 不过这有些复杂和怪异的情绪只存在了不到几秒钟,便被向坤赶出了脑海,他现在既没有冒出什么畸形的器官,也没有身体腐烂或是病得下不了床,反而身体机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要是再有自怨自艾的情绪,未免太矫情。 向坤将四个瓶子拿起来晃了晃,确定那些粉末没有再进一步变化的趋势后,便将它们收在了一个纸箱里,存放起来。 然后检查了一下手机录制的视频,虽然一机拍四瓶,但这红米手机的表现还算可以,至少把四个瓶子里的变化过程基本都清晰地拍了下来。 他已经想好了,以后如果找到值得信任、可以合作的研究人员或机构,这些东西会是他先抛出去的试探。 不暴露自己的变异情况,先让别人帮他搞明白,那些灰色的粉末是什么再说。 反正以向坤现在的知识水平,完全无法理解瓶子里那些身体组织发生的是什么反应,但肯定不是简单的氧化反应。 不说其他,肉块、唾液和血液里的水分哪里去了?玻璃壁上看不到有任何水气的存在,难道也被分解成h原子和o原子,稳定地包含在那些灰色粉末里了?而且,这么短短十几分钟里发生的快速反应,器皿上也感觉不到有温度的变化。 没有专业的设备和相关的大量知识储备,向坤现在也只能按能观察到的现象进行推测或者说猜测。 从他现在得到的信息来看:身体组织在外部环境无法长时间存在,十五分钟左右后便会变成灰色粉末,在死亡之后,尸体也疑似会发生同样的变化。而之前向坤做过实验,兔血在离开身体五分钟后再饮用,对他的效用就会大幅度的降低。 向坤推测:动物的血液里可能有某种特殊的成分或者说能量,暂将其定义为z,在血液离开身体、暴露于外部环境中后,z便飞速消散。 而向坤或者其他变异后的生物,消化系统发生了突变,能够从动物血液中吸收z,而z也是支撑他身体消耗、组织重塑、变异进化的主要原因。在他的身体组织离开身体后,z也随之消散。 不像其他动物的血液,失去z后,从外观上看不出太大变化。变异生物的身体组织构建基础就是z,所以失去z之后,便会快速崩溃分解,变成那灰色粉末。 这也让向坤忍不住怀疑,如果有一天自己没法摄入足够的血液,没有足够的z提供给身体的话,是不是整个身体就会直接崩解,变成粉末。 所以先搞明白这些粉末是什么成分,或许能帮助他验证自己的推测。 下午3:20,正在电脑前整理各种实验记录、视频、图片的向坤,忽然感觉到一股由身体最底层释放出的饥饿感。 他熟练地把各种文档打包、加密、隐藏,然后起身走向厨房。 厨房的笼子里,四只分开关着的肉兔依然没有任何特殊的反应,向坤看了一眼后,便走向剩下的四只兔子,取出了三只。 之前他每次都只喝一只兔子的血,刻意地控制饮血量,但上一次饮完兔血后明显感觉还有很强的饥饿感,而随后睡了32个小时,也让他意识到,确实是饮血量不足。 本来按照他的计划,应该是先从一只到两只就够了。 但他这次想要试验一下,看看大幅提升饮血量,会不会缩短睡眠时间,所以准备一次性喝下三只肉兔的鲜血。 十分熟练地解决了兔子,将血液分到量杯后,快速喝下。 这次总饮血量达到了450ml。 而后向坤开始了他今天要做的第三个实验。 他拿起厨房调味台上一个碟子里的小石子——这些石子都他今天在花鸟市场买的装饰鹅卵石,每个都不过指甲盖大小。 这些石子全都已经被他洗干净,并且用开水汤过一遍,之所以要这么处理,是因为这些石子是他要拿来吞的。 是的,他的第三个实验,就是要验证之前在深山中那巨型猫头鹰崖壁巢穴里冒出的猜想。 要看看,那只猫头鹰吞到肚子里那些石子,是不是能帮它抵御饮血后的困意。 向坤只吞下了一颗,这石子别看很小,吞的过程还真不太舒服,可以清晰地感觉到一个硬物从食道而下的膈应。 不到十分钟,向坤的胃就有了反应,有了呕吐感,想要将那石子吐出来。 但是向坤发现自己确实可以压制住那呕吐感,不像其他食物下腹后,想要呕吐时那么恶心、难以抑制。 不过那石子留在胃里,确实让他十分地难受,甚至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胃在不时地抽搐,似乎在向他大声抗议一般。 但很神奇的,或许是因为胃部的不适感影响转移了身体的注意,向坤饮血后的困意,确实减轻了非常多。 从下午3:30饮血后开始计时,一直到晚上7:45,向坤依然没有被困意“击倒”睡去。 要知道,上一次他进行抗困意的测试时,一个半小时左右就已经有些神志不清,连怎么睡过去的都忘了。 而现在,四个小时过去,如果有需要的话,他还可以继续撑下去。 不过他的脸色也不太好,表情甚至有些狰狞,因为胃里的感觉实在是……相当难受。 虽然证明了自己之前对那巨型猫头鹰吞下石子返巢睡觉的猜想,但他还是决定,这只能做为一个不得已的保险选项,平常还是饮完血就睡好了。石子在胃里翻腾的感受,实在是太痛苦。他甚至宁愿在大腿上再割两块肉,也不想再坚持吞石四小时了。 7:58分,向坤主动将石子吐出来,然后躺到床上呼呼大睡。 8月18日晚上9:14,向坤从床上坐了起来,看了下手机上的计时器,确定了自己睡眠的时间依然在25个小时左右,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 随便扫了眼未接电话,六个未接电话里,有四个都是没有名字、疑似广告推销的号码,而另外两个,则都是陈警官的。 陈警官找自己做什么? 向坤心下疑惑,想了几秒钟后,给陈警官拨了回去。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五十二章 你自己问呗 第五十二章你自己问呗 拨通陈警官的电话后,只响了两声就被接起来。 “你这是跑哪去了?微信消息不回,电话也不接?” 向坤听着陈警官的语气,好像并不怎么恼火,而只是疑惑,应该不是什么大事,便找了个借口回道:“这几天跑出去旅游了,在山里,没信号。怎么了陈警官,有事找我吗?” 陈警官说道:“你之前逮到那通缉犯的奖金发下来了,过来签个文件确认。” 向坤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之前他在街上把那黄毛逮住后,是有奖金的,忘了是一万还是两万来着? “我想起来了,上次在局里,不是有留我的银行卡号吗?” “银行卡号是有,但你得再来局里签一份文件,确定身份之类的,总之就是一些必须的手续,没法直接把钱打给你。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到局里来一趟,很快就能弄好的。” “那就……明天上午你看怎么样?” “嗯,你过来的话给我打个电话,我要是不在,安排个同事帮你办。” 确定了之后,向坤犹豫着是不是要再多寒暄两句,关心下陈警官的工作生活什么的,那边陈警官却是先说道:“那先这样吧,对了……你最近……晚上没有再去‘巡街’吧?” “没有没有,顶多在我家小区附近夜跑一下。”向坤忍不住汗颜,陈警官还是担心他有做超级英雄、义务警察的想法啊。确实他现在也没在“巡街”,改成“巡山”了。反正他去的那孤山和湖边,都很偏僻,也没有摄像头。 陈警官继续交代:“以后要是遇到什么事情,记得先报警,要是不确定是不是需要报警,你有我微信、电话,也可以先问问我,不要自己逞英雄。” “是是,陈警官放心,有事我绝对找警察,之前两次,呃……三次,我可都是第一时间先报警了的。”向坤这话说的是真心实意,他其实真是不喜欢多管闲事乱出头。之前那“见义勇为”的视频到现在还在网上传着,让他是很头大。 挂掉电话后,向坤翻了一下微信,果然看到一大堆的未读消息,包括陈警官的三条。 大部分群消息他都设定成了消息免打扰,只看了下和父母在一起的三人群,回应了几句老妈的关心,解释了一下为什么没回消息。 他又看到了唐宝娜发的一条消息,是昨天晚上发的,应该在他刚刚睡着后不久。 “琦玉老师,你最近怎么没去健身房?健身房的沈教练和拳馆的杨教练都在跟我打听呢。” 虽然觉得自己暂时不方便谈恋爱,也不想与其他人有比较频繁、亲密的接触,但不得不说,唐宝娜性格看起来是真挺不错的。 有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没有回复或是冷淡的回复,估计会让对方恼火,不会再联系他或是理他了。 毕竟唐宝娜这样的外貌和家世条件,追她的人一定很多,在朋友圈里肯定也是众星捧月,应该很少有人会这么屡次三番无视或拒绝她伸出的橄榄枝。 向坤想了想,要是“在吗?”这种时效性的消息,那就算了,但这条明显关心询问的消息,他觉得还是得回复一下,毕竟唐宝娜也是常彬介绍的,老是不回人消息也有点太不礼貌了——虽然之前没有回复确实不是故意的,而是没有看到。 “这段时间身体不太舒服,在家休息。你呢,脚踝的伤好了没?” 向坤回完消息,便起身准备去看看那四只注射了他血液和唾液的兔子状况如何。 但没想到,消息发过去不到三秒钟,回复就来了。 拿起手机一看,还真是唐宝娜的消息: “我去!琦玉老师!你是ie么?延迟这么严重?都过了一整天了才回啊?” 然后又是第二条消息: “身体不舒服?你不会是那天背我回来,中暑了吧?” 接着第三条消息: “严不严重,有没有看医生吃药?” 第四条消息也很快接踵而至: “你到现在才回复,不会是还病着呢吧?” 向坤拿着手机,有些愕然地看着消息biubiubiu一个接一个的过来,着实惊叹于唐宝娜的手机打字速度,或者是语音识别? 向坤赶紧回复:“现在好多了,不过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去健身房了,对了,沈教练他们有说找我有什么事么?” 唐宝娜:“好像是有个什么比赛,想问你愿不愿意去参加。” 唐宝娜:“你到底身体是怎么了?真儿在制药公司工作,可以拿到好多刚上市效果很好的新药,你要是病毒性感冒之类的情况的话,可以试试。” 看到杨真儿居然在制药公司工作,向坤一下来了兴趣:“真儿在哪个制药公司工作,她是搞研究的么?” 这次唐宝娜没有秒回,过了一会,消息才过来:“你自己问她呗,你对制药公司感兴趣?” 向坤回道:“对医学、制药、生物科技方面有点兴趣,最近在想一个项目,可能会涉及这些领域。” 唐宝娜:“那过两天到我家来打牌怎么样,到时候还有个医科大学的硕士一起,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到时候直接问呀。” 向坤有些犹豫,不过想了下,只是打牌,又不是吃饭,应该还好应付,不会显出自己的怪异来。 “那你定好时间通知我。” 向坤回复完后,又加了一句:“最好在下周五之前。” 因为下周五23号,按规律又到了他的饮血周期。 …… 唐宝娜趴在沙发上回复完向坤的微信后,便起身快步走回房间——她的脚踝虽然还有一点肿没完全消完,但基本上已经不影响活动了。 房间里,杨真儿正在电脑前和同学吃鸡,唐宝娜直接凑在边上,紧挨着她,一起看屏幕,也不说话。 “怎么了爱妃,有什么事?快说!” “没事,等你死了再说。” “我去!别乌鸦嘴!本宫这局肯定要吃鸡的……” 然而话音刚落,她的角色就跪到地上了。 “啊啊啊啊!都怪你!”杨真儿愤怒地咆哮。 过了一会,退出客户端,杨真儿回头皱眉看向好又:“到底有什么事?” “你之前不是说,要约老夏一块打牌吗?”唐宝娜说道。 ———————分割线—————— 看到有书友说书名搜索出了问题,去试了下,好像还真是,搜“吸血”没问题,单搜“鬼”也没事,但是“血”和“鬼”一连起来搜就找不到了,好像是这几天才这样,也不知道这两个字合起来是为什么会变成了禁词,是不是有新的政策下来了。 今天看到评论区有龙空来的书友,特意去龙空看了下,发现居然有推荐这本书的贴子了,十分感谢发贴的曲调悠扬书友,没有推荐、还没签约的十万字幼苗能被注意到,十分不易。 也感谢那些把本书加入书单的书友,感谢你们的推荐。对于字数还少的幼苗而言,你们的推荐、评论、收藏,就是珍贵的养分,是作者能写下去的动力。 有读者担心后续情节,老实说我也没法保证就一定不会崩,因为很多时候是不是崩其实各人的理解都不太一样,所谓我之仙草他之毒药就是这样。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本书不走灵气复苏的路线,不会开异界副本,整体风格还是会和前面差不多,主角会继续一路探索自己也探索世界,变异生物肯定不止主角和出现过的猫头鹰,但也是极稀少的,不会到烂大街的程度。 本来想在评论区回复的,结果提示我要绑定手机。好像没有绑手机,只能在后台回复说说,没法回复评论。去绑定的时候又发现,手机号绑定到了之前的一个老帐号上,然后找回了老帐号,发现无法解绑手机……蛋疼。 大家的评论和说说我一直有关注,感谢所有关注这本书的书友,你们的点击推荐收藏评论就是我的肾上腺素,是我码字更新的动力来源。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五十三章 模型 第五十三章模型 杨真儿愣了一下,说道:“后来不是光头仔拒绝你了么?还是说咱们自己玩?那还得再约个人,叫小晴?”小晴是唐宝娜的高中同学,本地人,之前也经常一起玩。 唐宝娜摇头:“不用叫其他人,向坤要来。” 杨真儿瞪大眼睛:“他上次不是拒绝了么?”然后顿了一下,意识到什么,指着好友:“娜娜,你……你又联系他了?” 唐宝娜眼神躲闪:“没有,是他联系我的!” “真的?你把手机给我,我看看你们的聊天记录。”杨真儿怀疑。 “他是打电话来的……” “什么时候打的?通话记录我看看?” 唐宝娜战败了,只好说道:“好吧,确实是我先联系的,不是前天我们练瑜伽的时候,云姐说健身房沈教练和拳馆的杨教练想找他,我这不是代他们传话吗?” “少来!健身房怎么可能没他的联络方式,他要办会员卡,肯定要留手机号吧!”杨真儿皱眉说道:“娜娜,他明显对你……” 唐宝娜赶紧打断她:“我知道我知道,他明显对我没兴趣,我也没说我喜欢他啊,就是单纯地好奇啊,你之前不也是好奇,一直说他神秘,一个劲让我约他么,让老夏来看他、一起打牌也是你提出来的。反正就是普通朋友,没空的时候各忙各的,有空的时候一起玩,很正常嘛,人家之前没空,现在有空了呗。” “话是这么说没错,我之前也确实对他很好奇,特别是那次一起远足……但他老这么拒绝你,每次都要你主动邀约,我就替你觉得不值……” “既然是普通朋友,分什么谁主动谁被动,说什么值不值的,有事拒绝不是很正常么,谁也没义务随叫随到啊。老夏是你表妹,小时候还经常睡一屋,现在要一起玩,不也每次都是你主动约她,还经常约不到。” 杨真儿奇怪地看着她:“上次远足完他背你回来,我让你约他,你不是还说‘说不定以后都不联系了’么?你确定你不是喜欢上他了?” 唐宝娜翻了个白眼:“你要我说多少次才肯相信哟?我总共也才比你多见过他一次而已,微信上聊天也没聊几句,他又不是什么惨绝人寰的大帅哥、大才子,我也不是没见过男人的花痴,至于这就单恋上了么。” 杨真儿小声嘀咕:“说不定你觉醒了心底的抖m本性,他越是不搭理、越是拒绝你,你就越痴迷呢……” “蛤?!”唐宝娜瞪她。 杨真儿忽然说道:“你说光头仔……琦玉老师不会是gay吧?三十岁的人了,面对你这么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频频示好,无动于衷,而且你还说他对吃的要求特别多,有怪癖,不和人一起吃饭,还沉迷健身,特别注重身材,还不怎么流汗,每次见到他头都处理得那么光亮,说不定也有洁癖……” “别瞎猜了。”唐宝娜无奈摇头。 杨真儿却是一下子起了兴致,拿出手机一边拨号一边说道:“对!!就让老夏来看看他,分析一下,看看他到底是不是gay!……喂,老夏吗?我你姐啊!” …… 答应了唐宝娜的牌局后,向坤便去厨房看他的兔子去了,自然不知道微信另一边,唐宝娜和杨真儿已经在探讨他是不是gay的问题了。 那四只兔子看起来依然没有什么特别,想来除了同样变异的生物,其他生物是没那个能力吸收他的血液了。 说不定血液注射进兔子体内没多久,就变成那种灰色粉末。 不过看起来,即便变成灰色粉末,也没有对兔子产生致命影响。 或者,下次喂它们从嘴里吃下去看看? 总之,四只兔子现在依然能吃能拉,一天下来,笼子里又是一堆粪便了。 向坤给兔子清理了笼子,添了吃的,又检查了一下摄像头拍下的过去25个小时里四只兔子的情况,确定没什么变化后,便开始进行每次饮血睡醒后的例行程序——检查身体的各项数据。 体重96.1kg,温度27.2c,身高基本没变化,大腿和小腿略粗了一点,伤口愈合速度进入了10分钟,来到了9分13秒,估计是山中之行赤脚行走造成的大量伤口,以及昨天做实验的那一刀又成功给身体造成“经常受伤”、“生存环境恶劣”的判断了。 给自己拍照入档后,向坤做了下俄式俯卧撑,又做了下倒立俯卧撑,动作都非常慢,却非常地稳,慢慢地感受身体核心肌群的力量和整体的协调性,粗略判断这次饮血后提升的幅度。以他现在的体重,能做这两个动作,可以说是相当强悍了。 而后他又对各个感官能力做了下简单的测试,包括夜视模式下的视力,都可以感觉出有一定的提升。 向坤一边在电脑前记录文档,一边暗暗琢磨着,是不是等明天拿到警方给的奖励后,去买个卧推架和杠铃,再买些拼装运动地板,把现在空着的一个房间布置成简单的健身房,这样可以直接在家里进行力量方面的训练,单就杠铃、哑铃,就能变化出多种训练方法出来,而且饮血后需要测试力量的时候,也能有比较准确的数据。 但这个想法又很快被他否决了,因为他现在还不确定会在这座城市待多久,说不定很快就要把房子卖掉,回老家去了。到时候,这些粗重的健身器材要搬走很难,想要卖掉收回成本的难度也不小。 接下来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向坤没有出门,也没有再进行其他的训练,而是根据异变以来统计的各种身体数据、测试数据,以及这段时间进行的训练、喝的血的种类和分量等数据,用python做了个“吸血鬼变异模型”。 按照这个模型,每次饮血期训练的强度、次数、时间,和饮血的次数、分量、质量,与每次饮血后变异的程度正相关。 不过训练时间、次数和饮血的次数、分量都有一个阈值,未达到这个阈值前,提升这几方面,都可以明显提高变异程度。 若是达到这个阈值,即便再提升这几方面,变异程度的提升也非常有限,需要同时在训练的强度、饮血的质量上做出提升,才有实质作用。 就好像饮血的量,在饮血到饥饿感消失后,他若是再饮更多的血液,对变异程度的提升也很小,除非是喝到了其他变异生物——如那只巨型猫头鹰的鲜血,才会有飞跃性的提升。 如果把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数据套入这个模型的话,会发现,按照它每捕猎成功一次就饮一次血计算的话,它的变异程度应该远远超过它实际的情况,也远远超过向坤。 按理说,它应该轻松碾压向坤才对。 用“吸血鬼变异模型”来推算的话,这只巨型猫头鹰平均下来,每次的变异效率可以说非常低,从各个变量来看,关键点应该是每次变异之间的训练上。 这只猫头鹰虽然知道在岩石上磨爪,利用变异来提升爪子的锋利和硬度,但应该不像向坤一样有针对性的全面训练。 另外,猫头鹰过于频繁的捕食、饮血,应该也有一定关系。 它可能并没有完全利用好每次饮血期的时间。 和向坤的最大差别,一个是大部分行为依旧由本能驱使,另一个则有自主的思考、控制和选择。 当然,这个模型其实还很不严谨,现在的样本只有1.5个——向坤一个,那只猫头鹰算半个都勉强,毕竟它的大部分数据只能由向坤靠那些记忆画面和之前山中之行所得的信息来推测。 即便是向坤自己的数据,有很多也没法做到非常精确,比如视觉、嗅觉、听觉方面每次变异后的实质提升程度,比如身体的敏捷性、平衡性、协调性方面的提升,很多都很难用数据做到精确的表达。 而且到现在,总共的变异次数都没有超过10次,整体的数据量都还太少。 不过他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他对自己的了解加深,数据积累得越来越多,甚至有更多的可观测样本,他的这个模型会更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到时候,就可以通过这个模型,来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地安排训练和饮血,充分地利用每次饮血期,提高每次变异的程度,并把握住变异的方向。 向坤瞥见外面已是艳阳高照,瞥了眼右下角的时间:9:45。 分局应该上班了,向坤换上衣服,出门领奖金去。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正文卷 第五十四章 咖啡厅里的训练(上) 第五十四章咖啡厅里的训练(上) 去分局办事,向坤没有再跑着去,10:30左右就到了分局。 陈警官不在,安排了个文职的同事来带他签那些文件。 签的过程其实很快,总共不到3分钟,然后钱就打过来了,马上在网银上就确认入账,两万元整,而且免税。 不过在签文件之前,向坤在分局里等了二十多分钟,但他其实并不觉得无聊或是难熬,反而希望陈警官的那位同事能继续忙他的事,让他多等一会。 因为在这二十多分钟里,向坤用他的听觉和嗅觉,“探索”了所在的这栋建筑。 从警员之间的谈话知道,昨晚抓了一批吸du人员,而从那些人的身上,向坤闻出了和一般人不太一样的气味。 有的闻起来是特殊的焦臭味,有的闻起来像夹杂着汗臭的金属味,这似乎是吸du者所特有的味道。 有些人似乎还生病了,身上有一些特殊的人体激素的气味。 有些人受了伤,身上有血腥味。 还有些人似乎毒瘾犯了,全身各种气味都变得更浓,流着鼻涕眼泪,说着不着边际的话。 通过这些气味的收集,以后可以更好地帮助向坤依靠气味辨别他人的行为和身份。 他甚至还想着分辨一下警察身上特有的味道,但后来发现,似乎不太容易。只能从部分警察身上的制服来分辨,那些制服有一丝相同类型的味道。但如果他们穿便衣的话,就不好分辨了。 他倒是闻到了手枪的特有味道,但警察大部分情况下,貌似都是不配枪的。就像那天在路上碰到的李升,虽然是刑警队的,在便服私下外出的时候,也没有带着枪。 向坤想到或许可以通过手铐或者证件上的特殊气味来辨别,不过首先他得拿个手铐或证件作为嗅源,放到鼻子下仔细地收集其中可以用来做辨别特征的特殊气味。 他还试图偷听警察的审问,但问题是审讯室的隔音比较好,似乎都是软质材料做墙面,吸音比较强,除非是跑到审讯室外,否则很难听到内容。 如果能在分局里多待几个小时的话,向坤觉得自己一定可以收集到更多的气味、声音信息,甚至有可能趁着别人不注意,弄来个手铐或者证件来闻一闻——当然,这也就是想想,为这种不必要的事情冒险,他是不会真的去干的——何况这画面要是被人看到,一定会觉得他是变态…… 走出分局的大门,向坤回头,眼睛眯起,视线越过巨大的国徽,越过楼体上“公正廉洁忠诚为民”八个字,看着“藏”在楼顶,露出半张脸、亮得让人无法直视的太阳。 变异后,他本能地排斥阳光,身体机能在日出之后,也受到大幅的抑制。之前他也猜测,是否和日出后温度的提升有关系。但问题是即便是躲在18c的空调房里,主观感觉是好不少,各种机能的抑制却依然存在,并没有改善,所以他觉得温度可能不是重点。 不过刚刚在分局里,他听到几个警察在谈论,有个吸du人员在被抓捕的时候被烧伤了,送去了医院。 他忽然想起,自己被烧伤和断骨的恢复速度,要比被割伤慢了一大截。 按理说,骨伤比皮肉伤恢复慢很正常,但烧伤和刀伤如果所伤的面积一样,恢复速度不应该差那么多才对。 向坤刚刚忽然冒起一个想法,或许烧伤之所以比割伤恢复慢,是因为那些被高温所伤的部位,温度持续升高,所以抑制了身体的恢复能力? 20%左右的恢复速度抑制,正好和日出后对刀伤恢复速度的抑制差不多? 要证明这一点,也很容易,只要做个实验,在烧伤后,将烧伤的皮肉全部割去,看看恢复的速度就可以了。 不过这个实验,还是得等到日落后再做。 离开分局后,向坤没有马上回家,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锁定了3.7公里外的一家漫咖啡,走了过去。 向坤点了一杯美式后,就在一楼角落找了个不太起眼,但视线很好的位置坐下。 他自然不是闲得蛋疼跑来喝咖啡,黑咖啡虽然要下腹半个小时左右才会吐出来,但同样不是他的最佳饮料——他的最佳饮料除了鲜血就是水。 他到这咖啡厅来,是要继续刚刚在分局未完的事情,用听觉和嗅觉等感官对人进行观察和分析,得出有用的信息。 这也是一种针对性的训练,训练对听觉和嗅觉的实际应用。 就好像一个身体素质顶尖的人,要成为一名职业球员、职业拳击手,一样要进行大量训练一样。 向坤现在视觉、听觉、嗅觉都已远超常人,但要完全发挥能力,还需要各种各样的训练。 之前他在街上、在山里、在自己家的阳台上所做的那些训练是一部分,现在要做的训练是另一部分。 之所以选择咖啡厅,一来咖啡厅是个半封闭的空间,不容易受到外界的声音和气味的干扰,里面的气味和声音也不容易散逸,更容易被感知。 二来到咖啡厅来的人,一般都会有一定时间的停留,能够给他观察、感知和分析的时间。 现在是上午11:33分,咖啡厅里的人不多,除了两男一女三位服务员外,一楼就只有三个人,而且三个都是女性。 初步,就以判断她们的职业做训练目标。 今天是周一,从这三人桌上饮料所剩的程度,杯中冰块溶化的程度来看,都至少来了有20分钟以上了,这三人大概率从事的都是不用坐班的职业,或者干脆就是和向坤一样,暂时没有职业。 其中两女坐在一起,显然是互相认识。 坐在长沙发上的,代号女1,坐在独立沙发上的,代号女2。 女2背对着向坤,横拿着手机,他透过手机一角的画面判断,应该是在玩吃鸡游戏。 而坐长沙发上的女1,看起来二十多岁的模样,不时拿起来自拍两张,似乎在发微信,很快手机又传来打开抖音视频的声音。 两女身上的香水味都很重,但女2身上有沐浴液的味道,而穿过女1的香水味后,仍能闻到身上的汗味,从汗味的酸臭程度来看,昨晚睡觉前应该没有洗澡。 女1脸上的妆粉很厚,但仍无法盖住脸上的憔悴和眼中的血丝,应该是经常熬夜,作息紊乱。 他听到的女2肚子每隔一会,就会发出一阵轻微的咕噜噜声音,嗯,胃不太好。 女1张嘴打了个哈欠,他看到女1嘴里的牙偏黄而且几个靠后的臼齿都有很严重的龋洞,显然不太注意口腔卫生,几秒后,他皱了下眉,闻到了哈欠时呼出的口腔气味,嗯,香草拿铁,沾了奶油的松饼,好像还有酸奶?从口气来看,胃也不太好。 两女身体都很差,胃尤其不好,应该经常熬夜,饮食和作息都不规律。 但应该不是混夜场的,因为没有闻到酒味和烟味。 几分钟后,从女2跟女1的对话中,向坤听到他们谈论到几个直播平台的名字,几个主播的名字,女2表示羡慕昨天晚上女1的土豪粉丝送的礼物,由此判断,女1和女2,是某个平台的主播,而且女1比女2要更有名,混得更好。 向坤收回了对女1、女2的关注,把注意力投到了女3身上。 他觉得对女1和女2的观察有点过度了,收集的信息大量冗余,效率有些低。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